一、司法机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模式——美国博芒特基金会(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李青[2](2021)在《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非正式科学教育为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培育了具备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的现代公民,以教育的现代化彰显人的主体性和科学理性,最终指向人的现代性。但当前,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却面临制度、观念和方法等因素制约而无法对接社会转型需要。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良性发展,为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培育了具有自主意识和理性精神的科学公民,有力地推动科学与社会的融动互进。美国社会现代化诉求是如何借助非正式科学教育渗透到民众心智中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在此过程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研究以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试图揭示出美国社会现代性是如何体现并作用于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过程。研究采用文献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进行系统化梳理。依托社会文化情境理论等,对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的文化、政治、经济、等社会情境进行剖析,揭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演进与美国社会现代化转型的互动关系,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具有主体意识、科学素养和理性精神思维的科学公民来顺应社会现代化转型的。绪论部分主要交代选题的价值、相关学术动态、研究设计的依据以及研究对象的合理化界定,使研究对象明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第一章聚焦宗教神性裹挟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培育虔诚信徒,培育神性社会所需的宗教价值观;第二章聚焦政治化的非正式科学教育,剖析非正式科学教育如何通过科学启蒙为新国家培育具有民族意识和政治素养的国家公民,践行为民主政治巩固民意的政治使命;第三章聚焦工业化时期非正式科学教育是如何回应社会形态跃迁和生产力解放诉求,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塑造的技术理性及其极化对人性的异化;第四章转向对技术理性极化的利弊反思,以培育具备科学反思精神和批判意识的能动公民为目标,批判技术理性对整全人性的异化,并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需要渗透知识背后的方法、态度和价值观元素,推动公众理解科学的价值及潜在的风险;第五章则根植于后现代实践哲学下的追求个体解放和意识独立的时代诉求,强调非正式科学教育逐渐从服务宗教、政治、经济和文化意识的姿态回归到追求个体自主意识的理性精神的本真使命,强调教育的实践性、情境性和交互对话性,以主体间性思维审视传播主体和公众间的互动关系,倡导公众在交流对话中加深对科学的认知,塑造具有整全理性的科学公民。研究认为,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从科学大众走化向大众科学化的历程,即逐渐从外在于人的工具的现代性形态转向回归人性本体的后现代性形态。教育目的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实施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体现出一种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的态势。研究指出,美国文化传统、资本主义精神和分权自治体制是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目标与内容明晰、实施模式多元、广受社会支持和重视成效评估是其实践经验。最终在把握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面临的理念、经费、人员、制度和评估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路径:根植我国科学教育发展历史与现实,正确处理文化差异与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辩证关系;营造适切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生态环境,提升其制度体系完善性和民主参与的文化生态;聚焦专业性人才培养,加强非正式科学教育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重视家庭情境中的科学知识传递,弥补家庭科学教育的缺失;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成效评价,健全其的成效测评体系。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需要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适切性,思考“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模式的互鉴可能;检视整体迈向“公众参与科学”阶段是否冒进;探索非正式科学教育“情境断裂”的缝合思路。
王冬雪[3](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是造成人类生活不幸的罪恶本源,是制约人类社会发展的障碍和藩篱。消除贫困是人类社会努力实现的理想,是国际社会一致认同的价值追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和政治承诺。开发式扶贫是党和政府在我国农村扶贫开发实践中始终坚持的根本方针。开发式扶贫的本质在于将自食其力和社会帮扶结合起来,将扶贫资源与贫困群体需求有效对接,更大程度地激发贫困群体的内生动力,帮助贫困群体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冲破贫困藩篱,打破贫困代际传递的恶性循环,由内而外彻底摆脱贫困。要想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单纯地进行物质救济式帮扶是有限的,而且容易助长贫困群体等靠要的思想。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只有通过发展贫困地区教育,提高贫困群体科学文化素质,帮助他们树立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脱贫致富的信心,通过坚持学习、努力奋斗才能彻底改变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教育扶贫作为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体系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断显现,并被赋予了“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历史使命。一直以来,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兴学赈灾是民间社会的应尽责任。作为社会扶贫的重要主体之一,社会组织有责任有义务参与教育扶贫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国农村扶贫开发也相应地进入到脱贫攻坚阶段,社会组织扶贫成为国家扶贫开发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上升到国家顶层设计层面。在此背景下,深入研究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对于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对于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有着不言而喻的深远影响。为此,论文围绕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选题,运用历史研究、系统研究、综合研究和实证研究等方法,详细论述了我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概念、发展历程、理论资源、实践探索、实践模式等内容,以此明确了我国社会组织参与教育扶贫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站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上,深刻探讨了我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基本经验、发展机遇、发展挑战和发展路径等问题,以助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实现教育扶贫教育脱贫的总体目标。具体来说,论文在结构安排上共分六章。第一章是绪论部分。本章主要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学者关于这方面的研究现状、论文研究思路及在此过程中运用的研究方法、论文框架结构及论文创新和不足之处,为论文研究提供基本的逻辑起点。第二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概述。本章主要阐释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概念、现实背景、发展脉络、总体成效。以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现实背景为出发点,爬梳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发展脉络,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1989年探索阶段、1990年—2000年展开阶段、2001年—2011年深化阶段、2012年以来攻坚阶段。并从缓解了政府教育扶贫财政压力、填补了政府教育扶贫工作空隙、促进了政府教育扶贫效率提高、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负担等四个方面阐释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取得的总体成效。第三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理论资源。本章主要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国外学者的相关理论以及中华传统文化蕴含的相关理论四个方面对论文的理论资源进行归纳,为第四章到第六章的实践探索、模式分析和未来展望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第四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探索。本章主要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以资育人、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六个方面概括了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涉足的主要领域和实践的具体内容。第五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本章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实践模式大体划分为三种基本模式,即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其中,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又包括筹款工具模式、项目运行模式、组织资助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又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又包括社会企业模式、公益创投模式、影响力投资模式。第六章是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趋向。这一章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论文科学合理地将社会组织在教育扶贫实践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为扶贫资源的链接者、扶贫服务的提供者、扶贫能力的建设者、扶贫行动的倡导者和扶贫工作的合作者。在此基础上,第二部分提出要发扬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经验。论文从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四个方面深刻总结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四十年来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经验,为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指导意见。第三部分分析了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发展机遇,即经济与社会转型激发社会组织发展、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提供发展时机、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社会组织承接工作、制度创新为社会组织创造发展环境四大机遇。第四部分检视了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所遇到的挑战。论文分析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存在法律缺失、社会组织外部管理僵化、普遍资源短缺和内部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亟需尽快解决。第五部分建设性地提出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优化性路径选择。论文提出,为继续推进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良性发展,必须构建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法律体系、改善社会组织外部治理环境、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并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总之,通过全面总结和分析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情况,论文提出如下创新观点:一是归纳概括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包括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三种基本模式。其中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包括筹款工具模式、项目运行模式、组织资助模式;社会组织与政府合作模式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包括社会企业模式、公益创投模式、影响力投资模式。二是鉴于社会组织在大扶贫格局下社会扶贫中的重要主体地位,明确定位了中国社会组织在2020年后农村教育扶贫中的五种角色,即资源链接者、服务提供者、能力建设者、行动倡导者和扶贫工作合作者。三是高度总结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四十年来的基本经验,包括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四个方面,为2020年后解决农村相对教育贫困问题提供了指导意见。四是全面分析了社会组织教育扶贫在当前以及2020年后解决农村相对贫困问题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建设性地提出了优化性路径选择。
孙萌[4](2019)在《TTCSP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智库建设是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提升的重要内容。高校智库凭借优质的人才资源、丰富的学科基础以及强大的科研实力成为国家智库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审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时指出,智库是国家和民族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我国智库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经济社会的现代化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与此同时,智库建设跟不上社会发展步伐的问题越加严重,尤其是欠缺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高水平智库。作为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智库建设具有破解社会发展难题的优势。同时,高校智库的良性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新型智库的建设水平以及高校智库自身的运营成效,因此,通过明晰高校智库战略定位和运营要素,总结和揭示高校智库运营建设模式,可以为中国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提供战略定位与运营模式的分析框架和方法,进而有助于我国新型高校智库的战略设计和运营管理,这对中国新型高校智库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意见、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本研究立足于高校智库建设发展特征和实现路径研究视角,选取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智库与公民社会项目(TTCSP)发布的《全球智库报告2016》—《Best University Affiliated Think Tank》中76所全球高校智库为有效研究样本数据,以商业模式九要素模型作为理论依据,分别从服务对象、研究领域、研究地域、功能选择、资金来源、核心资源、关键活动、战略合作八个核心维度,开展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和运营模式的特征研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选取被收录的六所中国高校智库作为研究样本,开展中国高校智库战略定位和运营模式的特征研究。以期总结和揭示高校智库可持续发展的建设模式和实现路径,为我国创建新型高校智库、保障新型高校智库健康发展提供事实数据参考和经验模式借鉴。通过TTCSP高校智库的战略定位研究,结果显示:(1)TTCSP高校智库在战略定位上具有显着的同质性特征,服务对象以政府部门为主,其次为社会大众;在功能选择上以咨政建言为主,其次为舆论引导和社会服务;在研究领域上以经济、政治、国际关系和社会为主;在研究地域上以区域研究为主。(2)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中的客户细分具有功能依赖性特征。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是高校智库的主要服务对象,咨政建言、社会服务和舆论引导是高校智库的核心功能选择。(3)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中的价值主张具有统一性特征。从高校智库的研究领域角度分析,无论是本国问题、区域问题还是全球问题,政治、经济、社会和国际问题研究成为高校智库的研究重点领域。通过TTCSP高校智库的运营模式研究,结果显示:(1)TTCSP高校智库建设运营中的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多元化特征。来自基金会、企业行业、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等多渠道资金来源用于支持高校智库建设发展。(2)TTCSP高校智库建设运营中的核心资源建设模式呈现同质化特征。主任负责制是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以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为主;大数据分析和交叉合作成为高校智库的主流研究模式。(3)TTCSP高校智库建设运营中的关键活动设计呈现立体化特征。高校智库研究成果的载体类型以传统型载体为主,同时依托互联网平台即时性、互动性和传播力等优势的网络载体正在成为高校智库的研究成果载体类型的重要补充;学术会议、成果发布是高校智库产品运营的首选,新媒体社交凭借即时性等特性成为高校智库的成果交流和产品运营的第二阵地。(4)TTCSP高校智库建设运营中的战略合作伙伴与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关联性特征。高校智库的战略合作伙伴以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为主。通过对六所中国高校智库战略定位的研究,并对比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的特征,中国高校智库在战略定位上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高校智库无论是在战略定位的客户细分还是价值主张方面,始终坚持党和国家的政治立场,并始终将为党和政府的战略决策服务作为核心价值。在运营模式上,(1)中国高校智库建设运营的资金来源呈现有限多元化特征。其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以政府部门为主。(2)中国高校智库建设运营的核心资源呈现本土特色化特征。中国高校智库人力资源的组织架构以理事会为主,实行理事会下的主任负责制,人员结构以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协同方式为主;大数据分析和交叉合作同样成为中国高校智库研究范式的主流。(3)中国高校智库建设运营的关键活动设计呈现立体化特征。中国高校智库的研究成果同样以传统出版载体为主流,同时成果发布和学术会议是中国高校智库的主要产品运营方式,交流访谈、学术讲座、社交媒体和主题演讲已然成为中国高校智库产品运营方式和渠道的重要补充。(4)中国高校智库建设运营的战略合作伙伴与资金来源渠道呈现关联性特征。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是中国高校智库的主要战略合作伙伴。通过对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的研究,结果显示:(1)咨政建言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咨政建言类高校智库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基金会、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在核心资源方面,主任负责制为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为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在关键活动方面,书籍、报告和论文是主要研究成果。会议、成果发布和社交媒体成为产品运营的主要方式。在战略合作方面,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是主要战略合作伙伴。(2)理论创新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理论创新类高校智库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为基金会、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在核心资源方面,主任负责制是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为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在关键活动方面,书籍是主要研究成果,其次为论文,工作文件、新闻稿和报告的数量相对较多。产品运营主要以会议、成果发布和社交媒体为主。在战略合作方面,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是主要战略合作伙伴。(3)舆论引导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舆论引导类高校智库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以基金会、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为主。在核心资源方面,主任负责制是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为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在关键活动方面,书籍是主要研究成果,其次为报告,工作文件和论文的数量相对均衡。在战略合作方面,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是主要战略合作伙伴。(4)社会服务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社会服务类高校智库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以基金会、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为主。在核心资源方面,主任负责制是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为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在关键活动方面,书籍、论文和报告是主要研究成果。产品运营主要以会议、成果发布和社交媒体为主。在战略合作方面,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是主要战略合作伙伴。(5)公共外交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公共外交类高校智库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以基金会、政府部门和企业行业为主。在核心资源方面,主任负责制是主要组织架构,人员结构为全职、兼职研究员协同方式。在关键活动方面,书籍、论文和报告是主要研究成果。产品运营主要以会议、成果发布和社交媒体为主。在战略合作方面,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是主要战略合作伙伴。综合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和运营模式及中国高校智库建设具体实际,本研究认为,中国高校智库在未来的建设发展过程中应着力在如下方面进行开拓进取:(1)适应新时代:服务中国发展,关注全球格局;(2)承担新使命:对接国家战略,打造特色网络;(3)创新新机制:倡导合作共建,开展协同创新;(4)拓展新方法: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中国特色。开展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的实证研究,对于将抽象的高校智库战略定位、运营模式概念具象化以及拓展中国特色新型智库的研究链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TTCSP高校智库的战略定位和运营模式研究,总结和揭示高全球校智库建设运营模式,能够丰富和拓展我国高校智库建设的分析框架,进而有助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的战略设计和运营管理,这对于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决策意见、提升国家软实力和国际话语权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理论研究价值。
唐梅玲[5](2018)在《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文中指出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是指,制定针对精准扶贫内容并能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的法律规则,对扶贫参与主体设定良好的权利(权力)和义务(责任),设立专门的扶贫管理机构,对精准扶贫成效进行持续的评估、管理和交流等活动,并通过一系列法律制度规范和监督手段实现精准扶贫的目的。总体来说,目前的精准扶贫是政府在一种资源相对短缺的背景下所实施的大规模的行政改革。5年来,在不利的宏观经济环境下,我国实现了贫困人口的较大规模持续减少,中国减贫成绩被称为“奇迹”。然而,在精准扶贫过程中,出现基层政府和乡村精英“寻租”、贪污挪用、渎职失职,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这些问题暴露出我国精准扶贫制度面临法治困境,体制缺陷,程序机制不畅等问题。以行政法视域审视精准扶贫,其主要面临着以下困境:首先,对精准扶贫主体而言,当下政策推进下的精准扶贫面临体制性障碍,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够、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其次,考察精准扶贫范围,存在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市场机制扶贫范围界限不明;行政机关扶贫范围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再次,关于精准扶贫的方式,存在扶贫方式未能满足合法性需求、扶贫方式未能满足服务性需求、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之间相互冲突等诸多不足;复次,在精准扶贫的程序方面,缺乏规范的扶贫信息公开程序,科学的民主决策程序,扶贫行政机关未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缺失扶贫教示程序;最后,关于精准扶贫救济,扶贫领域未合理适用信访制度,扶贫领域调解制度不健全,扶贫领域未规范推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救济制度。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在于:首先,分析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即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其次,公益性原则、协调性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与效率原则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最后,给付行政理论、反贫困理论、人权保障理论以及合作治理理论构成了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主体需要重点因应这些问题:一是,从精准扶贫主体来看,为突破困境,有必要引入“合作扶贫理念”,从政府、市场、社会三维角度重塑多元主体合作扶贫治理格局。具体来说,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从而明确精准扶贫究竟“谁来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范围而言,首先,应确定其合理性基础,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并且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机关职责、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其次,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范围的制度实践及经验。最后,须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具体内容:一方面,明确精准扶贫范围需遵循适当性原则、效率原则;另一方面,也要确定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标准,即信息标准、公共安全责任标准、专业技术标准以及扶贫效率标准,分别为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基础标准、目的标准、工具标准以及评价标准。就精准扶贫方式而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有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英国、日本、德国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优化我国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措施。首先,明晰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其次,通过主体上赋权,程序上激励以及救济上激励的路径,引入激励型扶贫行政方式;最后,通过规范行政指导,优化行政资助,完备行政奖励的路径,来完善既有扶贫方式。唯有如此,才能找到与扶贫目标相匹配的扶贫方式,以期实现有效脱贫。对扶贫方式的分析实质上回答了精准扶贫领域“怎样扶”的问题。就精准扶贫程序而言,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实质上通过程序路径监督扶贫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我国可以借鉴或者吸取美国、日本、德国扶贫程序的行政法制度。具体通过健全精准扶贫信息公开程序,合理适用精准扶贫听证程序,优化精准扶贫教示程序,规范精准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来解决“如何监督扶贫行政主体”的问题。就精准扶贫救济而言,首先,考察精准扶贫行政法之救济,梳理对精准扶贫救济制度认识误区;其次,对于现行的行政救济方式能否直接适用于精准扶贫领域,以及如何完善需要再认识;最后,对于如何优化精准扶贫救济制度,需要规范扶贫领域信访制度,健全扶贫领域调解制度,完善扶贫领域行政复议制度,改善扶贫领域行政诉讼制度。对救济方式的研究主要回答“扶贫对象如何获得救济”的问题。为从源头上确保精准扶贫行政的合法性,首先,从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和立法模式三个方面理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的总体思路。接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主要内容和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说明。最后,通过健全以权利保障为中心的扶贫基本法律体系,制定扶贫基本法,完善扶贫法律支撑体系,规范扶贫法律保障机制,对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进行了设计。
刘慧磊[6](2018)在《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及其启示》文中指出美国基金会行业自19世纪末开始发展,至今已逾百年。美国对基金会的税法监管发展较为成熟,国税局通过采取免税资格等税收行政行为来监管、引导基金会行业发展的制度已经较为完善,由此产生了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这一税收行政诉讼种类。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这一诉讼类型,探察美国基金会税法监管、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方面的得失,为我国基金会行业的法律规制、税收行政诉讼等相关制度提供理论借鉴。本文的正文包括以下五章:第一章,介绍了美国基金会行业的发展历程,私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的现状,美国基金会行业的作用等内容。第二章,本文分析了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关于免税资格的立法安排,其中的核心条款为501条(c)(3)项的规定;明确了国税局有权根据《国内收入法典》的规定,赋予申请免税资格的基金会以免税资格,在出现基金会违反法典规定的情况时,取消基金会的免税资格;明确美国的税务法院、联邦索赔法院和美国地方法院有权对基金会提起的起诉国税局取消其免税资格的案件进行审查。第三章,本文以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领域的重要案件为例,剖析了法院的司法裁判标准包括“基金会是否采取种族歧视政策”、“基金会是否主要惠及某一家族、个体,并非服务于公共利益”、“基金会的组织、运营是否仅为免税目的”、“基金会活动是否试图影响立法”、“基金会是否违反公共政策”等标准;司法审查的原则包括“正当程序原则”、“穷尽行政救济、最终性和成熟性三原则”、“法院实行全面审查而不限于行政记录”、“基金会承担其符合免税资格、国税局取消决定不当的举证责任”等原则。第四章,本文梳理了我国基金会免税资格立法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的现状。现行立法存在“基金会税收立法体系尚不完善”、“基金会免税资格制度设计的多元化特征阻碍捐赠热情”、“基金会的免税范围的规定存在立法冲突”、“税收激励机制不完善”四个问题。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则存在程序不完善的问题。第五章,本文提出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对中国的启示。认为应当采取“制定《税法典》以身份制设计基金会免税资格”、“完善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的行政行为”、“完善法院对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等措施,借鉴美国关于基金会免税资格的立法经验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这一诉讼种类的实践经验。最终,为基金会行业发展、慈善事业发展构建良好的法律环境,促进其高速发展。
王鹏宇[7](2018)在《福特基金会与美国城市贫困治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福特基金会是美国规模最大的基金会之一,在解决美国社会问题尤其是城市贫困方面有突出的贡献。福特基金会成立于1936年1月15日,创立之初以“资助科学、教育和慈善为目标,一切为了公共福利事业”为宗旨。20世纪50年代,福特基金会得到大笔遗赠,成为当时世界规模最大的基金会。为了使其拥有的巨额财富发挥更大价值,福特基金会在组织机构上进行了改革重组,聘请专家小组对美国社会进行了全面调查研究,并确立了贫困治理、民主价值、和平事业、教育公平和社会科学研究五个领域的工作重点。其中,对美国城市贫困的治理是福特基金会对美国进行社会改良工作重点中的典型案例。二战后到20世纪70年代,美国城市化进程中形成的城市贫困问题日益凸显。福特基金会在完成改革重组后开始着重关注美国城市贫困问题,抽出大量财力资助各大城市高等院校,对美国城市贫困进行学术研究和社会调查,探求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案。同时,福特基金会发起“灰色区域”项目,在美国贫困问题严重的六个城市开展解决贫困的示范项目,主要采取的是与社区结合的综合治理策略。福特基金会的示范项目取得一定成效时,得到了政府与社会的肯定,遂被约翰逊政府采纳,成为联邦“向贫困开战”计划的蓝本。经过十多年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福特基金会又支持建立了美国第一家社区发展公司,引入公众广泛参与的非营利组织以振兴贫困社区,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城市贫困治理模式。福特基金会成功的经验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健康成长和城市贫困的预防治理有极强的借鉴意义。
刘美[8](2017)在《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公众参与逐渐成为我们身边的日常。非政府组织(NGO)作为公众参与的主力军之一,积极参与到社会各项事业当中。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因其综合性的特点,涉及社会学、管理学、经济学等跨学科的研究,同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本文旨在研究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借鉴优秀经验,结合我国保护现状开展保护实践,在既有资料和案例的分析基础上尝试搭建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模型,同时为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寻求新的思路和实践方向。国外NGO较早的参与到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来,其公民社会的成熟和民主政治制度的实施为其参与保护准备了必要条件。我国1922年,考古研究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NGO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开始,经历三个阶段,发展一波三折。目前NGO参与保护形式多样,缺乏机制建设,工作模式不够规范;同时在不断发展中已经形成了具有代表性的实际案例,持续为建筑遗产保护事业持续做出贡献。论文结合建筑遗产保护与管理理论,从非政府组织角度将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案例的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其实践模式以及存在的问题:首先,通过采用文献调研(研究成果和网络信息)、参与实践与人物访谈、对比分析和归纳总结以及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发现目前学术界对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的空缺。其次,本文详细对各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进行分析,总结其突出特点和优秀经验;并且对跨国组织参与下的世界遗产保护体系进行梳理总结,主要包括各组织的成立与发展,世界遗产保护网络框架以及保护实践成果等。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分类进行梳理归纳,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机遇,总结NGO参与保护的优势以及思考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机制的建设。最后,在理论的研究基础上,对“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贵州屯堡工作营”的特点及保护实践模式进行解析,分析总结其保护建筑遗产的优势和问题。研究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模式对有助于搭建完整的建筑遗产保护体系,为文化遗产保护凝聚更多社会力量的同时,也为今后的理论和实践工作起到抛砖引玉和借鉴作用。让NGO成为遗产保护中的助力成员,同时为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又提供一个新的视角。
赵润娣[9](2016)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信息技术和电子政务的不断发展,许多国家的政府积累了大量的政府数据,已成为本国最大的公共数据资源生产者和拥有者。政府数据资源价值巨大、用途广泛。如何释放政府数据的潜能,满足公众对政府数据获取和利用的需求,促进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已成为政府部门亟须面对的重大挑战。2009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开放和透明政府备忘录》,要求建立更加透明、参与、协作的政府,该备忘录体现了美国政府对开放政府数据的重视。2009年12月,美国行政管理和预算管理局为了落实《开放和透明政府备忘录》,发布了《开放政府指令》,指示各机构打开大门为美国公众提供政府数据,美国开放政府数据运动由此展开。与此同时,全球许多国家也纷纷掀起了开放政府数据运动。在这场蓬勃的全球开放政府数据浪潮中,通过政策颁布与政策实施来促进开放政府数据的发展已成为多国政府的普遍做法。美国是世界上开放政府数据领先的国家。美国不仅是世界上最先制定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国家,也是世界上最先建成国家级开放政府数据平台data.gov的国家。当前中国的开放政府数据开始起步。我国中央政府已明确表明了开放政府数据强烈并迫切的意愿。我国上海、北京、香港、青岛等地已建成了地方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中国和美国在开放政府数据发展中存在着差距。我们可以将此视为一个机会,一个学习借鉴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经验教训,来发展中国开放数据政策的机会。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深入了解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解答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中国的启示问题,本文在政策转移理论、政治系统理论、政策周期理论等理论的指导下,采用文献分析方法、文本分析方法、网络调查分析方法、案例分析方法、比较分析方法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对中美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进行比较研究,总结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启示,根据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发展的需要,提出发展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建议方案,为未来我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参考,并为我国开放政府数据工作的发展提供参考。本文主要研究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建立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第二,分析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特性: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政策文本内容特点、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状况、政策效果和影响。第三,分析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特性并进行中美比较。第四,提出美国对中国的启示及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本文主要的研究结论包括:第一,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是美国环境的产物,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技术和技能环境方面,美国较高的信息化水平是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制定的有利支撑。法律法规环境方面,美国的《信息自由法》、《隐私法》、《版权法》等构成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颁布和开放政府数据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政治环境方面:布什政府限制了政府的开放和透明度。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展现出了要积极发展开放政府数据的姿态。社会文化环境方面:美国人有着深厚的相信数据、使用数据的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历史悠久,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早已深入人心。社会开放政府技术项目从政府开始上网就已开始了,整个社会逐步开展了许多实践活动。财政环境方面:美国联邦政府有专门用于建设开放政府数据、电子政府的基金,同时还有一些组织积极提供开放数据的资金支持。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美国政府数据激增,数据价值有可能充分发挥,公民黑客、创新者、企业、美国政府对政府数据产生了强烈的、持续的需求。政府、企业、公众对开放政府数据的强烈需求与政府数据垄断之间的问题,是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颁布的直接原因。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问题被清晰界定、政策方案准备充分、政治动力充足的情况下,在奥巴马当选美国44任总统之际,奥巴马推动了开放政府数据这一公共问题进入了政策议程。随即,美国联邦各机构、州政府、市政府自上而下地展开了开放政府数据工作。第二,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主要关注:政府信息公开与开放政府数据之间的关系、政府信息公开走向开放政府数据面临的关键问题、开放政府数据面临的多方利益协调与社会利益增进问题。美国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的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容在完备性方面略有差异,联邦政府制定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系列文本,在政策完备性方面最全面。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政策文本的主要内容大致相同,但是在具体内容方面,尤其是在数据管理方面存在一些差异。政策文本的主要内容包括:政策目标、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数据管理、政策实施计划与评估策略。具体内容包括:政策目标、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角色和职责、数据类型、数据格式和标准、数据质量、元数据管理、与其它数据的互操作、数据可访问性、数据重复使用、开放数据范围、数据许可、数据收费、数据表示、与数据用户的联系、发布的数据量、开放政府数据发布之前的处理、开放的成本、政策实施计划时间表与任务安排、评估政策实施效果的量化标准、保障政策有效实施的监督、责任机制、激励和惩罚机制等。第三,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执行。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落实。美国州政府、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是州政府、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具体操作和落实。开放政府数据平台面对政府数据开放、政府数据价值发挥这一具体问题,在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指导下,在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目标的要求下,采用了一定的数据资源采集管理机制,通过相应的、必要的平台功能充分实现和解决了政府数据资源的开放问题。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的介绍、数据管理策略、数据利用方式以及用户参与等功能具有务实性和实践性,保证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问题的科学解决,在实践过程中对政策内容进行了检验、修正、补充。第四,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具有一定的效果和影响。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评估是较困难的事情,这是因此开放政府数据是相对较新的领域,政策长期影响的强有力的证据非常稀缺,对有效治理和社会变化的测量评估本来也就是固有的难题,此外,评估问责、社会参与和参与民主进程信任变化的原因也具有挑战性等。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直接产出:开放政府数据平台确实引起了数量可观的公众对开放政府数据的浏览、获取和利用行为,政府为平台资源建设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发布了众多的数据集。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经济、社会和政治有一定的影响,但是,影响的证据仍然不成熟或不足,政策的社会影响、政治影响是非常复杂的。开放政府数据是一个工具,一个补充,而不是制度变迁的替代品,无论如何,开放政府数据是一条正确的道路,随着时间的推移,开放政府数据目标的大部分也许会实现。第五,目前中国只有一个有关开放政府数据的宏观政策。通过分析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政策内容、平台建设、已展开的相关评估并与美国进行比较,在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基础上,总结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对我国的启示并提出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具体包括:(1)创建中国开放政府数据的愿景;(2)建立健全开放政府数据管理体系;(3)优化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完备相关法律政策、建设IT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投入、培育开放政府数据文化等;(3)完善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内容,提出具体政策目标、机构设置与人员协调、数据管理、政策实施计划与评估策略方案;(4)丰富平台内容,优化平台功能;(5)构筑政府与公众基于开放政府数据的联系。本文后续的研究将是:不断跟进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发展,并跟进开放政府数据政策颁布及实施走在世界前列的其他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等。以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为镜,研究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问题。展开对公众、企业、政府公务员的开放政府数据的意识、知晓度、认知度的调查,展开中国开放政府数据风险调查;并对不同领域,如,教育、健康、危机管理领域的政府数据的开放及共享进行研究。
祝建兵[10](2016)在《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支持型社会组织主要是为那些直接面向和服务于社会公众的、一线的操作型社会组织提供支持与服务的一类社会组织。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作为研究主题,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涵、特征、角色定位、生发的理论渊源和现实背景、总体规模、具体类别、活动方式、生存状态、功能呈现、发展模式、运作机制、存在问题、经验借鉴、对策建议等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可以形成对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整体认识和系统把握,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这是对该领域的研究所做的基础性工作;同时,基于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与问题,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经验,提出扶持、促进和规范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建议,这必将加深实际部门和管理部门对中国该类组织的认识和理解,在为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与实践谋略的同时,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依据和参照。作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类别,支持型社会组织既具有各类社会组织共有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自治性、组织性、志愿性、公益性或互益性等属性和特征,又具有合法性、权威性、整合性、代表性和优势性等不同于其它社会组织的个性特征。在社会治理中,支持型社会组织应当充当支持平台、部门桥梁及行业引领三种角色,从而服务于中小型和草根社会组织发展,促进社会组织与政府、企业及自身之间合作,引领和规范社会组织行业发展;基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管理学、经济学及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视角,从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中国特色社会建设理论、资源依赖理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社会分工理论以及社会资本理论等来看,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生发有其深刻的理论渊源。从社会治理的现实背景看,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离不开政治与社会体制改革所创设的广阔空间以及社会组织培育和管理方式创新所提供的强劲动力,同时也是回应草根社会组织资源依赖形成的现实需求以及顺应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优化必然趋势的结果。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萌芽、起步和快速发展三个阶段,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状况较好。根据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内容的不同侧重点,可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分为资源供给类、专业服务类、行业发展类和综合管理类等实践形态。尽管支持型社会组织在中国发展历史不长,但在实践中,其协助社会组织领域党建、孵化培育大量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推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等功能己经呈现出来。以政府在支持型社会组织生成过程中的作用为切入点,可将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总结归纳为政府主导型、社会主导型与政社合作型三种典型的发展模式,这三种发展模式下的组织独立程度、资金来源、专业水平及组织功能等方面有所差异。支持型社会组织运作离不开组织孵化机制、能力建设机制及公益创投机制等核心机制的保障。从制度、行政化、能力三个维度进行分析,可发现中国不同类别的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困境与问题。在制度方面,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既面临完备的社会组织扶持政策体系尚未建立、社会组织法律保障制度不到位以及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过于严格等宏观制度层面的问题,也存在政府扶持政策的缺乏与不公、草根社会组织登记备案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标准化程度低、组织绩效评价与考核制度缺乏等微观制度层面的问题;从行政化程度考察,支持型社会组织在产生方式、领导成员构成、主要资金来源、组织内外部管理以及具体运作过程等方面行政化特征明显;从能力方面来看,支持型社会组织既有规范管理程度不够、筹募资源能力不足、人力资源匮乏等内部治理能力欠缺问题,也有服务水平有待提升、服务匹配程度偏低、服务定位不够精准、服务绩效难以保证等外部服务能力不足问题。通过资料收集和文本研究,以国外尤其是美国、英国、日本、法国等发达国家支持型组织为研究对象,对典型支持型组织及其活动案例进行整理分析,重点分析这些国家支持型组织的发展概况、组织类型、价值与贡献、治理结构、资金来源等方面,从中挖掘支持型组织发展的经验、教训与启示,为进一步提出推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策略与路径奠定基础。研究发现,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历程较长,组织类型多样,并呈现伞形的组织联盟、多元的资金来源、完善的治理结构、强大的支持功能等特点,这为中国该类组织发展及其作用的发挥提供了较强的启示意义。针对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及问题,在借鉴国外尤其是西方发达国家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与治理经验的基础上,要促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必须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支持型社会组织相关制度体系、促进社会主导的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法人化、构建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扶持政策等来优化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通过改革相关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推进中国群团组织的转型、约束党政机关创建社会组织行为、坚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减少具体运作过程中的行政化等途径推进支持型社会组织去行政化进程;通过完善组织治理结构、开拓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内部科学管理、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来改善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通过明确和坚持“服务为本”的理念、顺应专业化发展趋势、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形成社会组织网络联盟等来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通过加强社会监督、推进信息披露以及开展绩效评价来强化对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外部监管。
二、司法机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模式——美国博芒特基金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司法机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模式——美国博芒特基金会(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相关研究 |
(二)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研究概况 |
(三)现代性相关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三、研究设计 |
(一)现代性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关系 |
(二)理论基础 |
(三)具体方法 |
(四)研究思路 |
(五)研究内容 |
四、核心概念 |
(一)现代性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 |
第一章 “侍奉上帝”与宗教信徒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时期的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前殖民阶段的美国社会发展样态 |
(二)前殖民阶段的非正式科学教育概况 |
二、“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清教政治模式在殖民地初步践行 |
(二)殖民地经济贸易水平逐渐增强 |
(三)欧洲文化教育传统在北美的沿袭 |
(四)宗教性教育政策法规的颁布实施 |
三、“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义问答”模式中的家庭教育 |
(二)“社区布道”中的科学知识推广 |
(三)本杰明·富兰克林等人的科学实践 |
(四)“报刊出版”中的科学知识扩散 |
四、“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为开拓“新耶路撒冷”而教 |
(二)教育类型与方式分散多样 |
(三)以立法巩固教育的宗教性 |
(四)教育的实用性倾向日渐凸显 |
五、“侍奉上帝”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宗教神性对自然人性的无情宰治 |
(二)“杂乱拼凑”的教育师资队伍 |
(三)“潜匿于神学体系中的科学知识”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层级化明显 |
第二章 “科学立国”与“国家公民”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新生国家为自由民主而战 |
(二)“旧科学”的落寞与“新科学”的荣盛 |
(三)“大觉醒运动”与西进运动的发展 |
(四)以立法形式巩固民主政治观的实践 |
二、“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培育民族情感”的场馆科学实践 |
(二)“宣扬理性”的公共讲座与科学博览会 |
(三)“知识福音”与教会性科学知识推广 |
(四)政治主导的科学知识推广实践 |
(五)职业科学人的热情参与 |
(六)“公民社会塑造”与科学新闻出版 |
三、“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科学立国”成为核心价值诉求 |
(二)“宗教性的消退”与“世俗化的觉醒”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具有国家化倾向 |
(四)注重借鉴西欧教育的优质经验 |
四、“科学立国”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立国之师”的质量参差不齐 |
(二)“科学立国”存在严重的路径依赖 |
(三)“科学立国”的实利主义倾向显现 |
(四)“国家公民培育”面临“肤色歧视” |
第三章 “技术时代”与“科技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内战对美国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助推 |
(二)“手工训练运动”的兴起与发展 |
(三)进步主义运动与进步教育实践 |
二、“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教会推行的“科学肖陶扩之旅” |
(二)“政府推动”的技术知识推广 |
(三)“报刊科学”中的科技知识传递 |
(四)科学场馆的科学知识宣传 |
(五)技术行会的产业技能培训 |
(六)“新闻媒体人”的科技资讯传播 |
三、“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以培育具有技术理性的产业人为目标 |
(二)教育内容更注重生产实用性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遵循“新闻模式” |
(四)“新闻人的出场”与“科学人的隐退” |
四、“技术时代”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唯技术理性的价值取向盛行 |
(二)科学新闻的“碎片化”与“主观化” |
(三)伪科学与迷信冲击下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出现衰退迹象 |
第四章 “科学危机”与“批判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危机”激化了美国社会发展矛盾 |
(二)“莫斯科的威胁”与“华盛顿的警觉” |
(三)公众“科学万能论”价值观的消解 |
(四)“经济起落”与非正式科学教育的“颠簸” |
二、“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新闻科学”的“荧幕化”与内容“专精化” |
(二)增强公众科学鉴别力的“电视科学” |
(三)创设“科学原生态”的场馆科学模式 |
(四)“共筑科学理解力”的“科学共同体” |
(五)“从做中学”的社区化科学教育 |
三、“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理解科学”的政治取向较为明显 |
(二)理性批判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三)“现代公众”概念的逐渐清晰化 |
(四)科学与消费的联姻:“科学广告”盛行 |
四、“科学危机”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消费文化对公众理智精神的侵蚀 |
(二)科学在公众视野中的形象滑落 |
(三)迷信和虚假内容仍然充斥其中 |
(四)公众定位从“知识缺失”转向“理解缺失” |
第五章 “交往社会”与“实践理性人”培育的非正式科学教育 |
一、“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背景 |
(一)科学哲学的“生活实践转向” |
(二)知识生产模式的后现代转型 |
(三)社会转型对非正式科学教育提出新要求 |
(四)美国社会持续关注科学教育事业 |
二、“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样态 |
(一)为公众参与科研创设“公共科学领域” |
(二)鼓励实践探索的科学场馆活动 |
(三)推行交互对话的科学传播模式 |
(四)“活动式”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开展 |
(五)“专业化”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 |
三、“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特征 |
(一)强调公众参与科学的机会平等 |
(二)注重科学参与的交互性对话 |
(三)凸显公众参与科学的情境化 |
(四)关切非正式科学教育的成效测评 |
四、“交往社会”时期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困境 |
(一)“公众参与”面临过度商业化的侵蚀 |
(二)科学人与公众的科学理解错位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缺乏自我批判反思 |
(四)公众参与科学的活力受限 |
第六章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审思:历程审视、影响因素、经验与反思 |
一、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发展历程审视 |
(一)目标追求:从外在的目的转向本体的目的 |
(二)教育内容:从有序的科学转向跨界的科学 |
(三)实践模式:从单向的灌输转向双向的交互 |
(四)“自我批判”:从依附性发展转向批判性发展 |
二、影响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美国文化传统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二)资本主义精神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分权自治政治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四)科学自身发展对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影响 |
三、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良性发展的实践经验 |
(一)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清晰 |
(二)非正式科学教育的实施模式多元化 |
(三)非正式科学教育的社会支持力度高 |
(四)非正式科学教育更强调成效评价 |
四、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与反思 |
(一)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现实困境 |
(二)美国经验对我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的启示 |
(三)理性反思美国经验的本土化转译 |
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改革年表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依据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框架结构和创新及不足 |
1.4.1 框架结构 |
1.4.2 创新之处 |
1.4.3 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问题概述 |
2.1 相关概念阐释 |
2.1.1 社会组织 |
2.1.2 教育扶贫 |
2.1.3 社会组织教育扶贫 |
2.2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现实背景 |
2.2.1 贫困地区人力资本有待开发 |
2.2.2 社会组织服务社会优势凸显 |
2.2.3 精准扶贫要求多元力量参与 |
2.3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历史进程 |
2.3.1 1978 年—1989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探索阶段 |
2.3.2 1990 年—2000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展开阶段 |
2.3.3 2001 年—2011 年: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深化阶段 |
2.3.4 2012 年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攻坚阶段 |
2.4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总体成效 |
2.4.1 缓解了政府教育扶贫财政压力 |
2.4.2 填补了政府教育扶贫工作空隙 |
2.4.3 促进了政府教育扶贫效率提高 |
2.4.4 减轻了贫困家庭子女教育负担 |
第3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理论资源 |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1.1 发展教育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
3.1.2 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相统一 |
3.1.3 教育同生产劳动实践相结合 |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
3.2.1 发展教育是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重大举措 |
3.2.2 发展教育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基础 |
3.2.3 发展教育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根本之策 |
3.3 国外学者的相关理论 |
3.3.1 人力资本理论 |
3.3.2 文化贫困理论 |
3.3.3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3.4 中国传统文化蕴含的相关理论 |
3.4.1 有教无类——教育的普惠性 |
3.4.2 治乱学说——教育的教化性 |
3.4.3 经学致用——教育的实用性 |
3.4.4 教养兼施——教育的公益性 |
第4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实践探索 |
4.1 基础教育 |
4.1.1 学前教育 |
4.1.2 义务教育 |
4.1.3 普通高中教育 |
4.1.4 特殊儿童教育 |
4.1.5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
4.2 职业教育 |
4.2.1 发展农村中高等职业教育 |
4.2.2 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
4.2.3 抓好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
4.2.4 培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 |
4.3 普通高等教育 |
4.3.1 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 |
4.3.2 指导城市返乡青年创业 |
4.4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
4.4.1 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2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3 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4 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4.5 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 |
4.5 以资育人 |
4.5.1 通过社会实践培养学生自立自强 |
4.5.2 通过人文助困树立学生积极心态 |
4.5.3 通过感恩教育培育学生责任意识 |
4.6 农村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
4.6.1 改善农村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
4.6.2 提高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 |
第5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主要模式 |
5.1 社会组织独立运作模式 |
5.1.1 筹款工具模式 |
5.1.2 项目运行模式 |
5.1.3 组织资助模式 |
5.2 政府和社会组织合作模式 |
5.2.1 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
5.2.2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
5.3 产业+社会组织合作模式 |
5.3.1 社会企业模式 |
5.3.2 公益创投模式 |
5.3.3 影响力投资模式 |
第6章 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未来趋向 |
6.1 明确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角色定位 |
6.1.1 扶贫资源的链接者 |
6.1.2 扶贫服务的提供者 |
6.1.3 扶贫能力的建设者 |
6.1.4 扶贫行动的倡导者 |
6.1.5 扶贫工作的合作者 |
6.2 发扬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基本经验 |
6.2.1 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
6.2.2 抓好教育扶贫品牌建设 |
6.2.3 重视舆论宣传引导作用 |
6.2.4 开展多种形式慈善募捐 |
6.3 抓住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机遇 |
6.3.1 经济与社会转型激发社会组织发展 |
6.3.2 国家治理现代化目标提供发展时机 |
6.3.3 政府职能转变需要社会组织承接工作 |
6.3.4 制度创新为社会组织创造发展环境 |
6.4 正视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挑战 |
6.4.1 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法律缺失 |
6.4.2 社会组织外部管理僵化 |
6.4.3 社会组织普遍资源短缺 |
6.4.4 社会组织内部能力不足 |
6.5 优化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的路径选择 |
6.5.1 构建社会组织教育扶贫法律体系 |
6.5.2 改善社会组织外部治理环境 |
6.5.3 落实社会组织培育扶持政策 |
6.5.4 加强社会组织内部能力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后记 |
(4)TTCSP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2.1 国外相关研究述评 |
1.2.2 国内相关研究述评 |
1.2.3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 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主要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径 |
1.5 研究重点和难点 |
第二章 高校智库建设模型构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智库”概念界定 |
2.1.2 “高校智库”概念界定 |
2.2 商业模式理论 |
2.2.1 九要素模型的内涵 |
2.2.2 九要素模型在高校智库建设中的可行性 |
2.2.3 基于九要素模型的高校智库建设模型设计 |
第三章 TTCSP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研究 |
3.1 TTCSP《全球智库报告2016》 |
3.1.1 样本选择依据 |
3.1.2 样本数据来源 |
3.1.3 样本数据预处理说明 |
3.1.4 数据采集过程 |
3.2 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研究 |
3.2.1 TTCSP高校智库之服务对象 |
3.2.2 TTCSP高校智库之功能选择 |
3.2.3 TTCSP高校智库之研究领域 |
3.2.4 TTCSP高校智库之研究地域 |
3.2.5 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之客户细分 |
3.2.6 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之价值主张 |
3.3 TTCSP高校智库运营模式研究 |
3.3.1 TTCSP高校智库之资金来源 |
3.3.2 TTCSP高校智库之核心资源 |
3.3.3 TTCSP高校智库之关键活动 |
3.3.4 TTCSP高校智库之战略合作 |
3.4 中国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研究 |
3.4.1 中国高校智库战略定位特征分析 |
3.4.2 中国高校智库运营模式特征分析 |
3.5 高校智库建设模式及案例解析 |
3.5.1 咨政建言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 |
3.5.2 理论创新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 |
3.5.3 舆论引导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 |
3.5.4 社会服务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 |
3.5.5 公共外交类高校智库的建设模式 |
第四章 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的特征及启示 |
4.1 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及运营模式特征分析 |
4.1.1 TTCSP高校智库战略定位特征分析 |
4.1.2 TTCSP高校智库运营模式特征分析 |
4.2 高校智库建设模式框架及对中国高校智库建设的启示 |
4.2.1 适应新时代:服务中国发展,关注全球格局 |
4.2.2 承担新使命:对接国家战略,打造特色网络 |
4.2.3 创新新机制:倡导合作共建,开展协同创新 |
4.2.4 拓展新方法:学科交叉融合,打造中国特色 |
第五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5)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范围限定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三、研究述评 |
四、研究方法与框架 |
五、本论文可能的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精准扶贫面临的困境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间关系尚未理顺 |
二、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不足 |
三、未有效发挥企业参与扶贫的作用 |
第二节 精准扶贫范围面临困境 |
一、扶贫行政机关与市场扶贫范围界限不明 |
二、扶贫行政机关与社会组织、贫困户扶贫范围界限模糊 |
第三节 精准扶贫方式面临困境 |
一、扶贫方式未满足合法性需求 |
二、扶贫方式未满足服务性需求 |
三、传统扶贫方式与现代扶贫方式冲突 |
第四节 精准扶贫程序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息公开程序不规范 |
二、扶贫听证程序未合理适用 |
三、扶贫教示程序缺失 |
四、扶贫决策程序不健全 |
第五节 精准扶贫救济面临困境 |
一、扶贫信访制度不规范 |
二、扶贫调解制度不健全 |
三、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不完善 |
四、扶贫行政诉讼制度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
第二章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的语义 |
二、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 |
第二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必要性 |
一、规范和控制扶贫公共行政权力的需要 |
二、行政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 |
三、提升脱贫质量的内在需要 |
第三节 精准扶贫领域的行政法回应 |
一、行政法为何要回应精准扶贫 |
二、行政法如何对精准扶贫进行回应 |
第四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的基本原则 |
一、公益性原则 |
二、协调性原则 |
三、公众参与原则 |
四、效率原则 |
第五节 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理论依据 |
一、给付行政理论 |
二、反贫困理论 |
三、人权保障理论 |
四、合作治理理论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健全 |
第一节 精准扶贫主体之行政法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主体含义 |
二、精准扶贫行政主体之特点 |
第二节 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主体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主体行政法保障的启示 |
第三节 “合作扶贫理念”下精准扶贫主体制度之完善 |
一、以“合作扶贫理念”健全精准扶贫主体制度 |
二、厘清精准扶贫行政法主体 |
三、理顺扶贫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 |
四、重塑法律规范授权企业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五、健全法律规范授权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主体制度 |
第四章 精准扶贫范围之行政法厘定 |
第一节 精准扶贫范围的行政法保障之界定 |
一、精准扶贫行政法保障范围概念之界定 |
二、厘清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之必要性 |
第二节 明确行政法保障精准扶贫范围的合理性基础 |
一、符合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 |
二、有利于规范扶贫行政主体职责 |
三、有助于公平合理地配置扶贫资源 |
第三节 域外扶贫制度的保障范围 |
一、域外扶贫范围的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范围制度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路径 |
一、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遵循的原则 |
二、明确精准扶贫范围行政法保障之标准 |
第五章 精准扶贫方式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之思考 |
一、传统扶贫方式需转型 |
二、现代扶贫方式之确立 |
第二节 精准扶贫方式行政法保障之必要性 |
一、精准扶贫方式应当符合比例原则 |
二、精准扶贫方式需遵循程序制约机制 |
第三节 域外扶贫方式的行政法制度 |
一、域外扶贫方式的实践 |
二、域外扶贫方式的启示 |
第四节 精准扶贫方式的行政法优化 |
一、运用行政法统合扶贫方式之思路 |
二、构建激励型扶贫方式 |
三、完善既有扶贫方式 |
第六章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 |
第一节 明确精准扶贫行政程序之作用 |
一、监督扶贫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职权 |
二、确保精准扶贫行政效率 |
第二节 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程序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反贫困程序实践的启示 |
第三节 精准扶贫程序之行政法完善路径 |
一、健全扶贫信息公开程序 |
二、合理适用扶贫听证程序 |
三、优化扶贫教示程序 |
四、规范扶贫民主科学决策程序 |
第七章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优化 |
第一节 精准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再思考 |
一、精准扶贫救济制度的认识误区 |
二、正确认识和积极运用精准扶贫救济制度 |
第二节 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 |
一、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实践 |
二、域外扶贫救济的行政法保障启示 |
第三节 扶贫救济之行政法建构思路 |
一、规范扶贫信访救济制度 |
二、健全扶贫调解救济制度 |
三、完善扶贫行政复议救济制度 |
四、改善扶贫行政诉讼救济制度 |
第八章 精准扶贫的立法建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总体思路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扶贫法》(建议稿)立法建议说明 |
三、扶贫立法的配套制度设计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选题背景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文献梳理 |
(二)美国文献梳理 |
四、基本思路和主要创新点 |
(一)基本思路 |
(二)本文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美国基金会的行业概述 |
一、美国基金会行业的发展 |
二、美国私人基金会、社区基金会的现状 |
三、美国基金会行业的作用 |
第二章 美国《国内收入法典》关于基金会免税资格的相关立法安排 |
一、《国内收入法典》第170条关于慈善捐款的规定 |
二、《国内收入法典》第501条(c)(3)项关于免税组织的规定 |
三、《国内收入法典》第504条关于取消免税资格的规定 |
四、《国内收入法典》第7428节“与第501(c)(3)项规定的组织的分类和身份相关的确认判决” |
第三章 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的诉前程序及重要案例 |
一、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的行政决定、管辖法院 |
(一)赋予、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的行政决定 |
(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 |
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的重要案例及司法审查标准 |
(一)爱德华王子学校基金会诉国税局局长案(1979年) |
(二)匈牙利移民后裔艺术表演促进基金会诉美国案(2012年) |
(三)社区教育基金会诉国税局局长案(2016年) |
三、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的原则 |
(一)正当程序原则 |
(二)穷尽行政救济、最终性和成熟性三原则 |
(三)法院实行全面审查而不限于行政记录 |
(四)基金会承担其符合免税资格、国税局取消决定不当的举证责任 |
第四章 我国基金会免税资格立法和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的现状 |
一、我国基金会免税资格立法现状 |
(一)我国关于基金会的现行立法之总体格局 |
(二)关于捐赠财产、捐赠人税收优惠的相关规定 |
(三)关于基金会免税收入、免税资格的相关规定 |
(四)我国基金会免税资格立法存在的问题 |
二、我国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的现状 |
(一)民政部公布年度检查结论 |
(二)财政、税务、民政部门共同公布基金会免税资格名单 |
第五章 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对中国的启示 |
一、制定《税法典》以身份制设计基金会免税资格 |
(一)制定《税法典》完善基金会税收立法体系 |
(二)采身份制统一基金会免税资格的制度设计 |
(三)保障基金会对免税资格赋予、取消行政决定的诉权 |
二、完善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规制制度 |
(一)实行阶梯制的税收惩罚措施 |
(二)以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建议书、决定书保证基金会权利 |
(三)恢复符合条件的基金会免税资格 |
三、完善法院对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 |
(一)建立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典型案例制度 |
(二)完善举证责任划分 |
(三)明确不同情形所适用的判决类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福特基金会与美国城市贫困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福特基金会的建立发展与项目运作 |
第一节 福特基金会的建立和发展 |
一、美国基金会概况 |
二、福特基金会的初创 |
三、福特基金会的重整与发展 |
第二节 福特基金会的项目运作 |
一、福特基金会的运作模式 |
二、福特基金会项目主要的领域 |
三、福特基金会海内外项目简介 |
第二章 福特基金会的城市贫困治理 |
第一节 美国的城市贫困问题 |
一、美国贫困的特点 |
二、美国城市贫困的表现 |
三、美国城市贫困的原因 |
第二节 福特基金会早期的城市贫困治理 |
一、福特基金会对城市贫困的调查研究 |
二、福特基金会“灰色区域”项目 |
三、福特基金会参与“向贫困开战”计划 |
第三节 福特基金会城市贫困治理模式的逐渐成熟 |
一、社区发展公司的产生 |
二、贝德福德—史蒂文森社区项目 |
三、社区发展公司的发展及影响 |
第三章 福特基金会城市贫困治理的效果与评价 |
第一节 福特基金会城市贫困治理效果 |
一、“灰色区域”项目的效果 |
二、社区发展公司项目效果 |
第二节 福特基金会城市贫困治理的评价 |
一、政府的评价 |
二、民众的评价 |
三、学者的评价 |
第三节 对我国城市贫困治理的启示 |
一、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的借鉴 |
二、对我国城市贫困治理的启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8)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NGO参与”相关概念 |
1.2.2 公众参与中的NGO起源和发展 |
1.2.3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理论 |
1.2.4 国外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 |
1.2.5 国内NGO参与下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现状 |
1.3 研究范围及内容 |
1.3.1 研究范围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框架 |
2 NGO参与下的国外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基础 |
2.1.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起源 |
2.1.2 公民社会的发展 |
2.1.3 民主政治的实施 |
2.2 欧洲国家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2.1 英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2.2 法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2.3 西班牙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3 美国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与经验 |
2.3.1 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
2.3.2 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特点 |
2.3.3 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NGO类型及成效 |
2.4 日日本等东亚地区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历程与经验 |
2.4.1 日本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4.2 韩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4.3 柬埔寨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2.5 本章小结 |
3 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1 《世界遗产公约》与世界遗产保护 |
3.1.1 《世界遗产公约》的解读 |
3.1.2 UNESCO引导下的世界遗产保护 |
3.2 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框架 |
3.2.1 世界遗产保护组织的成立 |
3.2.2 世界遗产保护组织框架 |
3.3 参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跨国NGO成果和经验 |
3.3.1“先导型”跨国NGO参与下的国际建筑遗产的保护 |
3.3.2“研究型”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3.3“专项型”跨国NGO参与下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 |
3.4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3.4.1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基本概况 |
3.4.2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对建筑遗产的保护 |
3.4.3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的主要工作成果 |
3.5 本章小结 |
4 NGO参与下的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模式 |
4.1 NGO参与我国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
4.1.1 第一阶段:1922 年——1995 年,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雏形期 |
4.1.2 第二阶段:1995 年——2004 年,NGO概念被引进和增长曲曲折期 |
4.1.3 第三阶段:2004 年——至今,蓬勃发展期 |
4.2 近十年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实践形式 |
4.2.1 “科研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2 “民间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3 “社区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2.4 “专项型NGO”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 |
4.3 我国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和机遇 |
4.3.1 存在的问题 |
4.3.2 对策的设想 |
4.4 NGO参参与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的优势 |
4.4.1 相较于政府参与的优势 |
4.4.2 相较于个人和企业参与的优势 |
4.4.3 自身参与的优势 |
4.5 我国NGO参与的机制建设思考 |
4.5.1 政策机制的深化改革 |
4.5.2 法律机制的加强完善 |
4.5.3 教育机制的完善 |
4.5.4 管理机制的创新建立 |
4.6 本章小结 |
5 NGO参与下的建筑遗产保护案例分析—贵州屯堡工作营 |
5.1 屯堡工作营的起源 |
5.1.1 工作营的基本概念 |
5.1.2 屯堡工作营的起源 |
5.2 屯堡工作营相关组织基本概况 |
5.2.1 上海阮仪三城市遗产基金会对工作营的发起 |
5.2.2 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工作的开展 |
5.2.3 中国城乡遗产保护志愿者工作营的工作成果 |
5.3 贵州屯堡工作营参与建筑遗产保护 |
5.3.1 以“建筑遗产保护”为目标的工作营活动 |
5.3.2 以“修旧如旧”为保护原则的保护修复设计 |
5.3.3 以“宣传教育”为目的的保护修复施工 |
5.4 工作营优势分析 |
5.4.1 全民参与的保护实践 |
5.4.2“功能置换”保护和利用传统民居建筑 |
5.4.3 学习国外NGO参与建筑遗产保护模式 |
5.4.4“传习”带动当地文化经济的发展 |
5.5 工作营的不足 |
5.6 本章小结 |
6 结语和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B. 部分组织官方网址 |
C. 作者论文期间参与实践 |
D. 组织信息梳理 |
(9)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基本概念、相关理论与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开放政府数据相关概念间关系 |
2.1.2 信息与数据、政府信息与政府数据 |
2.1.3 政府信息公开 |
2.1.4 开放、开放政府、开放数据 |
2.1.5 开放政府数据 |
2.1.6 大数据与开放政府数据 |
2.1.7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 |
2.2 理论基础 |
2.2.1 民主理论 |
2.2.2 数据管理理论 |
2.2.3 政策分析理论和模型 |
2.3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3.1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 |
2.3.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框架 |
第三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分析 |
3.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要素 |
3.1.1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要素 |
3.1.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宏观环境要素概览 |
3.1.3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外部环境 |
3.1.4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部环境 |
3.2 政策环境产生的需求和支持分析 |
3.2.1 需求分析 |
3.2.2 支持分析 |
3.2.3 政策议程的决定 |
3.3 小结 |
第四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内容特点 |
4.1 政策文本的定量分析 |
4.1.1 文本的收集 |
4.1.2 政策文本分析 |
4.1.3 政策文本内容主题的解析 |
4.2 政策文本的定性分析 |
4.2.1 样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4.2.2 定性分析结果 |
4.2.3 定性分析结论 |
4.3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状况 |
5.1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5.1.1 调查对象的确定 |
5.1.2 调查类目的制定 |
5.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1 联邦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2 州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2.3 市政府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5.3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论 |
5.3.1 目标的导向性方面 |
5.3.2 数据资源建设协作性方面 |
5.3.3 数据资源管理有效性方面 |
5.3.4 数据资源获取便捷性方面 |
5.3.5 公众参与互动性方面 |
5.3.6 相关法规政策坚持性方面 |
5.3.7 其它 |
5.4 小结 |
第六章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 |
6.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体系的构建 |
6.1.1 建立政策评估体系的原则 |
6.1.2 政策评估体系的内容 |
6.1.3 观测点分析 |
6.2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直接产出效果和影响评估 |
6.2.1 直接产出效果评估 |
6.2.2 影响评估 |
6.3 评估结论 |
6.3.1 政策评估结果 |
6.3.2 政策存在的问题 |
6.4 小结 |
第七章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分析及中美比较 |
7.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分析及与美国的比较 |
7.1.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外部环境 |
7.1.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内部部环境 |
7.1.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产生的需求和支持分析 |
7.1.4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环境中美比较 |
7.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分析及与美国的比较 |
7.2.1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分析 |
7.2.2 开放政府数据政策文本中美比较 |
7.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现状及与美国的比较 |
7.3.1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7.3.2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果 |
7.3.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平台调查结论 |
7.3.4 开放政府数据平台中美比较 |
7.4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评估及与美国的比较 |
7.5 小结 |
第八章 美国的启示及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 |
8.1 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启示 |
8.1.1 政策环境优化方面的启示 |
8.1.2 政策内容主题构建方面的启示 |
8.1.3 开放政府数据平台建设方面的启示 |
8.1.4 其它启示 |
8.2 中国对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的借鉴 |
8.2.1 借鉴美国经验教训的可行性分析 |
8.2.2 中国在借鉴美国经验教训时面临的问题分析 |
8.3 中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发展建议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与创新 |
9.1.1 主要结论 |
9.1.2 本文的创新点 |
9.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10)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既有研究检视 |
三、研究目标与内容 |
四、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涵界定 |
一、社会组织的概念与类别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概念与特征 |
第二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角色定位 |
一、中小型和草根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平台 |
二、社会组织与各部门之间合作的连接桥梁 |
三、社会组织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的引领者 |
第三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生发的理论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市民社会理论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 |
三、资源依赖理论 |
四、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五、分工理论 |
六、社会资本理论 |
第二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状况 |
第一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实背景 |
一、政治体制与社会体制改革形成的发展空间 |
二、社会组织培育与监管方式创新的强力推动 |
三、草根社会组织资源依赖所形成的现实需求 |
四、社会组织内部结构优化的必然趋势 |
第二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总体状况 |
一、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概况 |
二、典型地区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状况 |
三、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实践形态 |
第三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功能呈现 |
一、协助社会组织领域党建 |
二、孵化培育大量社会组织 |
三、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 |
四、推进社会组织行业自律 |
第三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与运作机制 |
第一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发展模式 |
一、政府主导型发展模式 |
二、社会主导型发展模式 |
三、政社合作型发展模式 |
四、三种发展模式的比较 |
第二节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运作机制 |
一、组织孵化机制 |
二、能力建设机制 |
三、公益创投机制 |
第四章 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困境 |
第一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障碍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宏观制度问题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微观制度问题 |
第二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行政化制约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产生方式的行政化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领导成员的行政化 |
三、支持型社会组织资金来源的行政化 |
四、支持型社会组织内外管理的行政化 |
五、支持型社会组织运作过程的行政化 |
第三节 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能力缺陷 |
一、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能力欠缺 |
二、支持型社会组织的外部服务能力不足 |
第五章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现状及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法国 |
四、日本 |
第二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特点 |
一、伞形的组织联盟 |
二、多元的资金来源 |
三、完善的治理结构 |
四、强大的支持功能 |
第三节 国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启示 |
一、转变政府监管社会组织方式 |
二、建立完善非营利事业产业链 |
三、积极拓宽组织资金来源渠道 |
四、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的能力 |
第六章 促进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的对策 |
第一节 优化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扶持政策 |
二、提供组织发展所需的资金补贴 |
三、加强社会组织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
第二节 推进支持型社会组织去行政化 |
一、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 |
二、推进群团组织的转型 |
三、约束党政机关创建社会组织行为 |
四、坚守组织的使命和价值观 |
五、减少具体运作过程中的行政化 |
第三节 改善支持型社会组织内部治理 |
一、完善组织治理结构 |
二、开拓资金来源渠道 |
三、加强内部科学管理 |
四、优化人力资源管理 |
第四节 提升支持型社会组织服务能力 |
一、明确和坚持“服务为本”的理念 |
二、顺应专业化发展趋势 |
三、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
四、形成社会组织网络联盟 |
第五节 加强支持型社会组织外部监督 |
一、强化社会监督 |
二、推进信息披露 |
三、开展绩效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四、司法机构致力于公益事业的模式——美国博芒特基金会(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现代性视角下美国非正式科学教育发展研究[D]. 李青.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0)
- [3]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组织教育扶贫研究[D]. 王冬雪. 吉林大学, 2020(08)
- [4]TTCSP高校智库建设模式研究[D]. 孙萌. 东南大学, 2019(06)
- [5]精准扶贫的行政法保障研究[D]. 唐梅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4)
- [6]美国法中取消基金会免税资格诉讼及其启示[D]. 刘慧磊. 中国政法大学, 2018(10)
- [7]福特基金会与美国城市贫困治理研究[D]. 王鹏宇. 苏州大学, 2018(01)
- [8]非政府组织(NGO)参与下的建筑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D]. 刘美. 重庆大学, 2017(12)
- [9]美国开放政府数据政策研究[D]. 赵润娣. 兰州大学, 2016(02)
- [10]中国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研究[D]. 祝建兵. 南京师范大学, 20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