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托流通机制创新(论文文献综述)
陈涵[1](2019)在《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研究》文中指出1979年10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成为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开端。经过39年的高速发展,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规模在2018年达到22.7万亿元,信托业远远超越了保险业规模,稳居金融行业第二大的地位。但在受托管理资产规模增加的同时,信托业大而不强,信托公司缺乏核心竞争力、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逐步凸显。信托业如何突破瓶颈,重新审视发展路径,在做大信托规模的同时做强信托资产,提升信托业发展质量,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信托业共识,而信托受益权目前在我国金融市场中流通受限成为做强信托资产的障碍。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关系中的受益人根据信托合约享有的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等权利。我国将信托受益权界定为私募性质,在交易机制不完善、信托产品不能公开营销、投资者准入门槛高、流通渠道分散等限制条件下,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乱象丛生,出现李鬼信托、违规分拆信托受益权等现象,损害投资者利益,降低信托业声誉,扰乱金融业秩序,影响经济发展,而民事信托业务在我国发展缓慢,无法有效发挥信托财产管理制度的本源作用,制约了信托业的发展。因此如何系统设计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以降低流通障碍,减少流通乱象,规范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促使信托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提高信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加信托受益权价值,做强信托资产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流通市场以进一步发挥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经济效应,是本学位论文研究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是在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中,通过制度、规则、流程等条件明晰各参与主体和客体(流通交易双方、信托公司、监管者等作为参与主体,信托受益权作为交易标的)之间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关系,以实现信托受益权流通功能的体系。从机制设计的主体需求角度分类,流通机制包括交易机制(估价标准、报价规则、分配规则和支付规则)和配套机制(如政策法律机制、税收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流通渠道):交易机制设计旨在规范流通市场的交易规则,体现为对流通市场参与主体满足激励相容和参与约束条件的设置,最大化参与主体的期望效用;配套机制设计则主要体现为监管者对流通市场主体参与约束条件的设置,规范流通市场在制度层面的机制设计,旨在满足监管者的监管需求,构建规范透明的流通市场,降低监管成本。本文研究路线是结合国内外信托业发展的背景来解析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国内外经济环境、我国流通机制现状及问题的成因和完善流通机制的必要性,通过国内外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比较提出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设计思路,根据我国信托受益权的特性进行流通机制的系统设计,最后提出政策建议和后续研究方向。全文主要内容分为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横纵解析、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设计、结论建议三大部分。首先,为设计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本文从民事信托发源地的英国、商事信托发达的美国和与我国同属大陆法系的日本出发对比分析国外信托业发展背景下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并结合制度变迁理论对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发展历史脉络依次从政府主导的财政支持阶段到银行附属通道业务发展阶段再到信托公司主导的信托受益权流通三个阶段进行纵深梳理,结合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现状,进一步通过理论分析其问题及成因,为机制设计作铺垫。在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纵向解析上,文章运用交易成本理论和产权理论分析信托受益权流通对我国信托业发展的促进作用:推动民事信托的发展,回归信托本源,优化信托业务结构;提高商事信托受益权的流通性,促进长期投资,推动信托业服务实体经济;减少信托受益权流通障碍导致的效能损耗,降低交易成本;有效发挥市场调节资源的作用。基于信托业发展的历史数据,本文整理汇总了省际面板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得出结论:信托业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反应信托业发展的指标——新增集合信托规模每增加1%,人均GDP增长率和GDP增长率均提高0.0008%。结合信托受益权流通有利于推动我国信托业发展进而促进经济增长的传导机制分析,可见信托受益权流通具有宏观经济效应。因此完善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有利于规范流通市场,降低流通障碍,减少流通乱象,进一步发挥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经济效应。通过国外的横向比较和我国历史发展的纵向分析,可见完善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具有必要性,并且进一步提炼出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设计的总体思路:信托受益权按照性质分类,统一流通市场,分类交易;大力发展民事信托,回归信托本源;完善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发挥其投融资功能。其次,本文第二大部分(第四、五、六章)主要探讨如何设计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在流通机制的顶层设计上,本文提出“信托受益权按照性质分类、分类估价、分类交易、统一流通市场、流通渠道分层次流转”的指导思想,其中:信托受益权按性质分类是流通机制的前提;交易机制是流通机制的核心;政策法律机制、税收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流通渠道等配套机制是流通机制的基础设施,保障交易机制的有效运行。本文探索交易机制的设计,先以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为基础分析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适用定期拍卖机制,再结合机制设计的经济理论,从机制设计理论基准模型出发,探讨了其理论分支——拍卖理论的基准模型;基于拍卖理论的基准模型进行拓展,放宽基准模型的假设条件分别研究民事信托受益权和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设计。作为信托受益权的重要类别,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最能体现信托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是基于多属性物品逆向拍卖理论进行研究,结合激励相容和参与约束条件进行交易机制的设计,实现民事信托委托人和信托公司的期望效用最大化。通过理论建模推导出信托公司的最优竞拍策略,并得出以下与现实相符的结论:当信托公司作为竞拍人的数量增加时,信托公司的服务质量会提升,手续费报价减少,信托公司的期望收益降低,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增加;当信托公司的专业能力越强时,信托公司的手续费报价会相应降低,期望收益增加,委托人的期望效用也会增加。在该理论模型基础上,本文以家族信托为算例求解信托公司的最优竞拍策略,进一步验证了理论模型的结论。作为信托受益权的第二大类别,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设计则大相径庭,基于可分物品视角的拍卖理论和双向拍卖理论进行研究,结合激励相容、参与约束和预算约束等条件进行交易机制的设计,实现市场交易主体期望收益最大化。通过理论建模推导出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最优分配规则和支付规则,并以集合信托受益权的交易案例进一步说明商事信托受益权进行标准化估价的流程以及流通市场的最优分配规则和支付规则。在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中,信托公司作为重要参与主体发挥其主导作用,以市场组织者和做市商的角色定位作为转型升级的方向,其中做市商更能体现信托公司的专业优势,本文基于做市商竞争报价模型推导出信托公司的最优报价策略。文章最后提炼出基本结论,提出政策建议,并指出了主要贡献、研究局限和后续研究方向。文章主要贡献在于结合国内外信托业发展的背景解析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经济环境和完善流通机制的必要性;系统设计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拓展拍卖理论基准模型应用到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交易机制的分类研究。
程靖洋[2](2019)在《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原银监会在其发布的107号文中首次提到了要探索信托受益权的流转机制。要求建立完善的信托产品登记信息系统,探索信托受益权流转,推动信托产品的流动性,促进信托行业转型。信托受益权的流转对盘活信托资金存量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国务院颁布的《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信托产品登记和受益权转让予以明确,规定了信托公司可以为信托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质押登记、信托登记和信托受益权可以在银监会监管机构认可的交易场所交易。由于缺乏完备的信托登记制度和统一的信托受益权二级流通市场,缺少统一的风险评级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产品定价评级体系以及信托受益权的非标准化,信托受益权拆分转让受限,质押和公示制度缺失,这些原因导致信托收益权的流动性很差。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加上互联网具有高客户流量,大数据人工智能的优势,符合小额、普惠的理念。给信托产品注入互联网思维可以促进信托产品的流动,降低潜在风险,提高监管部门的效率。因此,实践中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了探索,包括信托公司的互金平台和第三方理财平台。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模式大致有三类,一是资产证券化,该模式目前只有中金宜人精英贷和中腾信微贷。二是信托受益权质押,以高搜易平台的“信托宝”为代表。三是信托受益权直接转让,该模式兴起于2014年,各大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受益权和收益权拆分转让业务,但因合规性问题和监管的争议,各大平台的业务纷纷转型。三种模式中资产证券化由于规模大,流动效果显着。信托受益权质押,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受益权能否质押以及公示问题。信托受益权转让业务中,一些互联网平台为打法律擦边球,提出了“信托收益权”的概念,笔者对“信托收益权”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并提出了“信托收益权的”应有之义。此外,在流转的配套体系上,还存在我国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缺乏统一信托受益权二级流转市场等问题,根据三种模式的案例分析,以及流转的法律问题探究,试图提出了自己对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的解决之道。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互联网金融背景下信托受益权发展的背景,以及研究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意义,分析国内外对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模式研究的状况,根据实践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探索,提出了要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介绍了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来源和法律内涵,包括信托法律关系、信托财产和信托财产权、信托受益权的定义和性质、受益权和收益权的区别,为后面部分的研究做好理论基础。第三部分通过对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模式的案例分析,找出几个典型案例的法律问题和合规争议,为后面共性问题的研究探讨做铺垫。第四部分是探讨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困境,包括受益权在法律层面的限制和监管的态度,以及信托受益权流转配套体系的缺失和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业务的限制。第五部分针对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出现的法律问题,提出一些自己认为合理的解决对策。
陈涵,涂永式[3](2018)在《基于制度变迁视角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历史演变脉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回顾了信托业六次清理整顿的发展历史,基于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研究信托受益权的流通历史规律,归纳总结了信托受益权在计划经济、类市场化以及市场化三个历史阶段的流通状况及演变脉络,分析其制度变迁的逻辑过程。强制性制度变迁下的信托业路径依赖等因素导致信托受益权流通受限,随着流通需求的增加,如何突破路径依赖,本文从市场环境、内部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利用诱致性制度变迁的时机完善法律制度供给,构建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
涂光峰[4](2017)在《信托受益权流通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信托行业在2015年末迈入了“16万亿元”的时代。信托规模的增长首先得益于信托业的制度优势,能够同时涉足资本、货币和实体三个市场,尤其是2008年以后,信托类银行的盈利模式,使得银信合作得以加强,规模更是一跃超过保险,成为我国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其次,我国经济增长带来了巨大的财富效应,由于目前信托“刚性兑付”的隐性担保,信托产品相较于银行理财、基金、保险等产品具有收益高风险低的特点,特别受到高净值人群的青睐。但在这一快速增长的过程中,行业自身的发展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信托受益权无法有效的转让流通就是困扰整个行业发展的重要症结之一。信托产品目前仍然局限于各信托公司自主发行的一级市场,跟其他金融产品例如债券、股票、基金等拥有合法合规的交易场所有巨大的差距,同时他们同样可以在商业银行、证券营业部等便利的网点进行申购以及赎回操作。由此可以看出,信托产品目前无法达到媲美其他金融产品的流通性要求,尤其是持有到期的兑付方式,更增加了产品本身的风险程度。在当下国务院对金融行业的要求是“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因此如果能够让信托业的资金充分盘活起来,不但是对整个行业效率的有效提升以及风险的缓释,对于我国经济发展更是有着重要意义。银监会在2013年发布的107号文曾经提到过要求探索信托受益权的流通机制,又于2015年代国务院起草《信托公司条例(征求意见稿)》时,第一次明确将“信托受益权质押”载入规范性文件[1]。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产权交易中心陆续推出过信托产品的流通服务,华宝信托的“流通宝”、中信信托的“信惠财富”,以及用益信托网等一些第三方财富公司也都提供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信托流转需求解决方案[2]。从政府部门、信托公司以及行业参与者的积极态度看来,信托受益权的流通需求十分迫切。从实际运作情况看来,这些小范围的尝试,首先不能满足整个行业巨量的流通需求,其次没有相关配套制度和信息披露可能会被监管机构处罚,第三缺乏统一的流通市场对于整个行业发展来说是巨大的钳制。本文首先分析了信托产品在我国流通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得出了影响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原因主要是信托公司自身原因、产品标准化程度低、缺乏统一的流通市场这三个原因。针对这三个原因,本文从推进信托公司上市和评级、信托产品标准化以及合法合规交易场所建设的角度出发,提出改善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可行性建议和办法。本文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提出研究信托受益权流通研究的背景和意义,阐述国内外文献针对该问题的研究成果,同时提出自己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总结本文的创新和不足。接着阐述关于信托及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法律涵义,简单介绍一下信托起源以及其本质和功能,然后针对信托受益权内容及流通进行阐述。在阐明了信托和其受益权的内涵基础上,进而得出研究该问题的意义和必要性。第二部分讨论的是国内信托产品流通的现状。在这一部分本文先从信托流通的法律法规以及流转实际运作情况两个方面进行介绍,总结出目前对于信托受益权流通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持。然后通过对于国内实务现状的描述,即主要是交易场所和交易形式,进而点出信托受益权流通现状的难点和缺陷。第三部分则是详细分析受益权流通的各类问题和不足的背后成因,指出导致受益权流通不足的主要成因来自于信托公司、信托产品、缺乏统一的流通市场。第四部分基于上一章对受益权流通核心问题成因的分析,分别从信托公司角度、产品层面以及建立统一的流通市场层面提出一些促进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建议。
陈涵,涂永式,王统林[5](2017)在《论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税收机制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资产规模在2016年第二季度已超过17万亿元,信托受益权流通的需求进一步加大,但受限于制度环境、流通渠道等因素,信托受益权流通尚不畅通。随着2016年初中国信托登记公司获批筹建,信托登记制度逐步建立,税收配套机制也需进一步完善。本文以系统、科学、公平为原则,对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税收机制设计提出建议。
仲崇文,李秭慧,高福波[6](2015)在《发达国家信托业发展的做法及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推进我国信托业发展,在宏观层面要完善信托法律规章制度和区域经济环境;在行业层面应立足专业化的市场定位、高端化的客户结构,探寻与其他同业竞争伙伴共赢的合作模式,完善专业信托人才的培养机制;在微观层面要注重信托公司个性化的业务调整和创新,优化信托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引导其规范发展。
郭俊[7](2015)在《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相关思考——基于国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文中指出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在不同国家呈现出相异的特征。英国的单位信托和投资信托、美国的资产证券化以及日本的金钱信托和知识产权信托均值得借鉴。完善中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路径设计,应在立足于信息经济、金融创新的国际背景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战略的国内背景的前提下,注重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环境的建设,强调信托产权的清晰界定,并以此为基础创新风险控制的理念,按照迥异的风险偏好,设计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建立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
刘颖[8](2015)在《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作为促进信托产品流动性的重要途径,一直以来都是信托业的讨论热点。随着我国大资产管理时代的到来,类信托产品的竞争下,信托业开始转型;除此之外,信托资产不断扩大,风险控制所对应的流动性要求也越来越重要。所以不管是信托业发展的宏观背景使然,还是信托公司的信托产品流转需求,都需要构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是二级市场规范运行、发挥市场功能的制度保障。本文以我国已经较为成熟的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从中借鉴并结合信托业的特性加以分析,以期探索适合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本文的结构是:从信托产品流转的法律关系入手,阐述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分析相关制度的缺失和不完善问题,以促进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构建为目的,阐述应如何构建相关的法律制度。本文内容划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基本情况、功能,以论证构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必要性;第二章是研究规范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关系,明确交易相关主客体和二级市场的交易行为内容;第三章从构建完备功能的二级市场的角度,分别梳理主要的法律制度问题,包括信托业标准化制度、信托登记制度、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和构建二级市场的路径问题;第四章是针对第三章所提出的法律制度问题进行的解答,分别提出构建相应法律制度的路径和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建议。
付丹妮[9](2014)在《K信托公司S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研究》文中指出自2002年“一法两规”颁布以来,我国的信托行业凭借独特的制度优势,经历了高速的发展。据统计,2007-2012年间,信托资产翻了近7倍,截止至2013年四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达到10.91万亿人民币,已经超过保险业的管理资产总额,一跃成为我国第二大金融支柱行业。但,随着“大资管”时代的来临,.处于十字路口的信托行业急需转型,一些大型的信(?)已经在私人财富管理领域开展业务。信托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应该以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为目标,维护客户关系,为客户开发及筛选优质的产品。而在产品流动性上,由于受到信托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条件不成熟的约束,现有的流通机制严重滞后,限制了信托业的转型与发展。K信托公司在发展中逐渐意识到,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的重要性。在S信托产品的开发中,由于其期限长、规模大的特点,有效的流通机制对于该产品来讲尤为重要。K信托公司欲借此机会,转变设计思路,从客户的需求出发,增加对产品流通机制的设计,以此来提升S信托产品在同类型产品中的竞争力。同时,也为其它产品的研发起到了示范作用。本文分五大部分对K信托公司和S信托产品进行研究,第一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等;第二部分是相关理论及参考文献综述;第三部分介绍了S信托产品的现状及在流通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则对S信托产品的流通方式逐一进行了研究分析;第五部分对信托公司以及整个信托行业流通机制的改善提出了意见与建议;第六部分对研究成果做出总结。
夏韵秋[10](2013)在《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自中国改革开放推行市场经济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步伐从未停歇过。目前,金融产品发展的多元化已形成了以银行、证券、信托、保险为主的四大支柱。其中,银行业、证券业、以及保险业在中国的发展起步较早,己形成较为成熟的业态,而信托业自产生至2001年以前都一直处于自身定位不明确、法律界定模糊的状态,直到2001年出台《信托法》后,信托业才异军突起,得到迅速发展。2012年底,信托业的市场容量已经超过保险业成为中国金融业的第三大支柱。因此,信托业在迅速扩张、“野蛮式”生长的过程中必然碰到不少问题。本文鉴于虽然信托市场快速扩张,但目前信托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信托产品市场的流动性不足不仅会影响到信托公司的产品发行以及信托产品的投资者的收益,甚至会对未来信托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本文着重研究了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首先从理论角度出发,总结归纳了国内外学者对于信托产品以及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的相关研究,介绍了信托相关的基本概念,从而提出提高信托市场流动性的必要性。在对目前信托产品市场的流动性机制进行剖析后,归纳分析了各流动性机制的安排、特点、效率以及监管特点,得出不同的信托产品适合不同的流动性机制安排。最终,提出了一些提高信托市场流动性政策建议,望对信托产品的流动性研究有助于信托产品市场建立良好的流通机制,形成规范化、成熟、健康的信托市场。
二、信托流通机制创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信托流通机制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1)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概念界定 |
一、研究背景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第二节 研究意义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内容及分析框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关于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研究成果 |
一、信托受益权:债权、物权、复合权利、特殊权利 |
二、信托受益权流通:模式、市场、机制 |
第二节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第三节 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 |
一、交易机制理论 |
二、做市商理论 |
第四节 机制设计理论及拍卖理论 |
一、机制设计理论 |
二、拍卖理论:基于机制设计理论 |
第三章 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横纵解析 |
第一节 国外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横向比较 |
一、英国:民事信托发源地 |
二、美国:商事信托发达 |
三、日本:大陆法系信托的典范 |
四、横向比较的总结 |
第二节 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历史发展脉络 |
一、信托业历史: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渊源 |
二、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纵向发展脉络 |
三、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制度变迁 |
第三节 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现状及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
二、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
三、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存在问题及成因的理论分析 |
第四节 完善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必要性 |
一、信托受益权流通推动信托业发展:基于交易成本和产权理论 |
二、我国信托业发展的经济效应:基于省际面板数据的实证 |
三、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经济效应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设计 |
第一节 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的系统设计 |
一、顶层设计思路 |
二、流通机制设计前提 |
第二节 配套机制设计:流通机制的保障 |
一、政策法律机制 |
二、税收机制 |
三、风险防范机制 |
四、流通渠道 |
第三节 分类别的交易机制设计:流通机制的核心 |
一、分类别的交易机制:民事和商事 |
二、交易机制设计:定期拍卖 |
三、定期拍卖机制的模型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多属性物品逆向拍卖机制 |
第一节 交易机制设计的理论基础 |
一、拍卖理论基准模型的拓展:多属性物品视角 |
二、多属性物品逆向拍卖理论的文献脉络 |
第二节 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设计 |
一、交易流程 |
二、交易机制模型假设 |
三、交易机制模型 |
四、理论模型结论 |
第三节 民事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模拟算例 |
一、算例背景 |
二、评分标准 |
三、仿真模拟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可分物品的双向拍卖机制 |
第一节 交易机制设计的前提 |
一、商事信托受益权的分类 |
二、商事信托受益权的估价标准 |
第二节 交易机制设计的理论基础 |
一、可分物品(多物品)拍卖理论的研究成果 |
二、双向拍卖理论的研究成果 |
第三节 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交易机制设计 |
一、交易流程 |
二、交易机制模型假设 |
三、激励相容性和参与约束条件 |
四、流通市场分配规则和支付规则 |
五、理论模型结论 |
第四节 商事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模拟案例 |
一、流通标的要素 |
二、交易主体报价 |
三、分配规则和支付规则 |
四、流通市场效率 |
第五节 信托公司的功能定位 |
一、市场组织者 |
二、做市商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文章结论和研究展望 |
第一节 文章结论与主要贡献 |
一、基本结论与政策建议 |
二、主要贡献 |
第二节 研究局限及后续研究方向 |
一、文章研究局限 |
二、后续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方法 |
2 信托受益权流转的相关理论概述 |
2.1 信托受益权的来源和法律内涵 |
2.1.1 信托受益权的来源 |
2.1.2 信托受益权的法律内涵 |
2.2 受益权与收益权的区别 |
2.2.1 收益权的来源和性质 |
2.2.2 受益权与收益权比较 |
2.3 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方式 |
2.3.1 信托受益权直接转让 |
2.3.2 信托受益权质押 |
2.3.3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 |
2.4 互联网促进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意义 |
2.4.1 信托受益权流转的裨益 |
2.4.2 互联网流转模式的优势 |
3 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模式的案例分析 |
3.1 信托受益权直接转让 |
3.1.1 受益权拆分的源起——“信托100” |
3.1.2 梧桐理财网“梧桐宝” |
3.1.3 “信托收益权”的辨析 |
3.2 信托受益权质押融资—以高搜易“信托宝”为例 |
3.2.1 “信托宝”运作模式 |
3.2.2 “信托宝”的法律问题 |
3.3 P2P平台养老保障产品投资信托—以陆金所·富盈系列为例 |
3.3.1 “富盈人生”的运作模式 |
3.3.2 “富盈人生”的法律问题 |
3.4 P2P平台的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以中金·宜人精英贷为例 |
3.4.1 宜人精英贷的运作模式 |
3.4.2 SPV的通道化 |
3.4.3 其他法律问题和风险 |
4 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困境 |
4.1 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限制 |
4.1.1 收益权的界定 |
4.1.2 信托受益权转让限制 |
4.1.3 信托受益权的可质押性 |
4.2 合格投资者和“穿透式”监管 |
4.2.1 合格投资者标准 |
4.2.2 “穿透式”监管 |
4.3 信托受益权流转的配套制度 |
4.3.1 信托登记制度不完善 |
4.3.2 缺乏统一的二级交易平台 |
4.3.3 信托受益权的非标准化 |
4.4 对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限制 |
4.4.1 金融从业资质缺位 |
4.4.2 “信息中介”定位 |
4.4.3 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
5 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问题的解决之道 |
5.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和评级机制 |
5.1.1 完善信息披露机制 |
5.1.2 完善信用评级体系 |
5.1.3 建立内外部监管机制 |
5.2 信托受益权登记制度的完善 |
5.2.1 信托财产登记的完善 |
5.2.2 信托受益权账户体系建立 |
5.2.3 信托登记的公示制度区分 |
5.3 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建设 |
5.3.1 建立多层次的信托受益权流转平台 |
5.3.2 信托受益权的标准化设计 |
5.4 信托受益权质押问题的规制 |
5.4.1 明确受益权的可质押性 |
5.4.2 通过让与担保解决冲突 |
5.5 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的完善 |
5.5.1 改善内外部增级方式 |
5.5.2 加强信托公司主动管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基于制度变迁视角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历史演变脉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历史脉络 |
1. 政府主导的财政支持阶段:计划经济, 1978~2007年 |
(1) 发展初期的信托业务具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计划经济色彩 |
(2) 类存贷的信托业务以及政府主导的融资行为使信托受益权不存在流通需求 |
(3) 不具备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市场环境和法律制度的基础设施 |
2. 银行附属通道业务发展阶段:类市场化, 2008~2016年 |
(1) 银信合作类业务产生本源是规避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控 |
(2) 银信合作业务对于信托受益权的流通需求不大 |
(3) 金融百货公司的定位使信托受益权定价无标准可循 |
3. 信托公司主导的信托受益权流通阶段:市场化 |
(1) 突破刚性兑付的路径依赖, 培育成熟的投资者 |
(2) 突破融资类信托的路径依赖, 增大信托受益权流通的需求 |
(3) 突破传统金融产品无规则定价的路径依赖 |
(4) 突破以堵为主的监管路径依赖 |
二、制度变迁与信托受益权流通历史 |
1. 信托受益权流通制度变迁的逻辑过程分析 |
2. 信托受益权流通制度变迁的理论模型 |
3. 信托受益权流通各历史阶段的制度变迁 |
(1) 计划经济阶段和类市场阶段 |
(2) 信托业在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的制度供给逐步完善, 护航市场化进程 |
(3) 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市场经济阶段 |
三、搭建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 |
1. 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搭建顺应国民财富迅速增长的时代发展趋势 |
2. 信托公司在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中应发挥主导作用 |
3. 信托受益权流通市场的搭建 |
(1) 加强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制度供给 |
(2) 完善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相关配套机制 |
(4)信托受益权流通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信托及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法律涵义 |
1.2.1 信托的起源及法律基础 |
1.2.2 信托受益权的内容及流通概念 |
1.2.3 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方法及主要内容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信托受益权在我国流通的现状 |
2.1 国内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法律制度考察 |
2.1.1 法律方面的考察 |
2.1.2 监管制度的考察 |
2.2 信托受益权流通的实际情况 |
2.2.1 国内信托受益权流通的主要场所 |
2.2.2 国内信托受益权流通的主要形式 |
2.3 信托受益权在我国流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2.3.1 信托公司层面的问题 |
2.3.2 信托产品标准化程度低 |
2.3.3 缺乏统一的流通市场 |
第3章 信托受益权在我国流通存在问题的成因 |
3.1 信托公司层面的原因 |
3.1.1 我国信托公司的功能错位与整顿 |
3.1.2 我国信托公司风险承受度低 |
3.1.3 我国信托公司风险管控能力偏弱 |
3.2 产品标准化程度低的原因 |
3.2.1 信托产品分类复杂 |
3.2.2 信托产品的运用及投向多元 |
3.2.3 信托产品的结构设计灵活 |
3.3 缺乏统一的流通市场的原因 |
3.3.1 信托产品评级体系缺位 |
3.3.2 各地区利益之间的博弈 |
第4章 我国信托受益权流通问题的解决建议 |
4.1 信托公司的评级和管控 |
4.1.1 积极推进信托公司上市 |
4.1.2 完善信托公司评级体系 |
4.2 产品标准化的建立与完善 |
4.2.1 制定信托产品登记的统一编码 |
4.2.2 倡导信托受益权资产证券化 |
4.3 确立统一的流通市场 |
4.3.1 构建信托产品评级制度 |
4.3.2 建立做市商制度交易结构设计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论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税收机制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一、信托受益权流通概述 |
(一)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现状 |
(二)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机制设计 |
二、信托受益权流通的涉税分析 |
(一)增值税及附加 |
(二)所得税 |
1. 企业所得税方面。 |
2. 个人所得税方面。 |
(三)印花税 |
三、完善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税收机制建议 |
(一)赋予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代扣代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职能 |
(二)赋予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代扣代缴信托受益权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职能 |
(三)出台政策明确免除信托收益权流通环节的印花税 |
(6)发达国家信托业发展的做法及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发达国家信托业的发展趋势 |
(一)积极化 |
(二)营业化 |
(三)金融化 |
(四)国际化 |
二、发达国家信托业发展的做法 |
(一)为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不断改进经营模式 |
(二)建立了较完善的法律体系 |
(三)结合本国国情建立合适的信托模式 |
(四)以创新作为信托业持续发展的动力 |
三、对我国的启示 |
(一)完善法律体系和区域经济环境 |
(二)促进信托业的调整和转型 |
(三)积极进行业务创新与股权优化 |
(7)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相关思考——基于国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论文提纲范文)
一、 我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的主要模式及其 发展困境 |
二、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国际实践 |
三、 英美日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比较与 借鉴 |
四、我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优化 |
(8)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三、解决的问题、基本思路、文章结构 |
四、本文研究方法 |
五、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概述 |
第一节 信托产品概述 |
一、广义的信托产品 |
二、狭义的信托产品 |
第二节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概述 |
一、我国的信托产品二级市场 |
二、美国的私募产品二级市场 |
第三节 构建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必要性 |
一、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促进信托业的市场化发展 |
二、信托产品二级市场有利于监督管理 |
第二章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交易的法律主体 |
一、转让方 |
二、受让方 |
第二节 其他参与主体 |
一、信托产品评估机构 |
二、信托产品登记机构 |
三、信托产品转让结算机构 |
第三节 交易客体 |
第四节 交易机制 |
一、交易机制类型 |
二、其他流通机制 |
第三章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法律制度构建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信托产品标准化问题 |
一、信托公司业务的非标准化性质 |
二、信托公司对标准化的需求各异 |
第二节 信托登记问题 |
一、信托登记的范围 |
二、信托登记的效力 |
第三节 信托产品的信息披露问题 |
一、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 |
二、信息披露的范围 |
第四节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构建路径问题 |
一、证券交易所的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实践 |
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的实践 |
三、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的实践 |
四、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转让服务系统的实践 |
第四章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构建 |
第一节 信托产品标准化制度构建 |
一、标准化的范围 |
二、标准化的路径 |
第二节 信托登记制度完善 |
一、登记范围的强制性规定 |
二、信托财产登记的规定 |
三、信托产品质押登记规定 |
第三节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 |
一、其它二级市场信息披露的法律制度 |
二、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信息披露制度 |
第四节 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平台构建 |
一、明确概念 |
二、设立和解散制度 |
三、设立方式 |
四、内部管理制度 |
五、交易业务规则 |
第五节 其他法律制度的构建 |
一、《信托法》作为资产管理行业的上位法 |
二、信托公司业务管理制度 |
三、信托交易制度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K信托公司S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 |
2 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理论概述 |
2.1 信托与信托公司概述 |
2.1.1 信托概述 |
2.1.2 信托公司概述 |
2.2 信托产品概述 |
2.2.1 信托计划和信托产品 |
2.2.2 基础建设类信托产品的特点 |
2.3 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 |
2.3.1 流动性和流通性的区别 |
2.3.2 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方式 |
2.4 小结 |
3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K信托公司与S信托产品概述 |
3.1.1 K信托公司概述 |
3.1.2 S信托产品概述 |
3.1.3 S信托产品的整体评价 |
3.2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现状 |
3.3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存在的问题 |
3.3.1 K信托公司在S信托产品设计理念和组织架构上存在的问题 |
3.3.2 S信托产品在流通机制设计中存在的问题 |
3.4 小结 |
4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 |
4.1 K信托公司对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的提出 |
4.2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的目标与原则 |
4.2.1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的目标 |
4.2.2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设计的原则 |
4.3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主要内容 |
4.3.1 S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整体框架 |
4.3.2 S信托产品各流通方式设计 |
4.3.3 S信托产品各流通方式的比较 |
4.4 小结 |
5 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实施保障与应用展望 |
5.1 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实施保障 |
5.1.1 集中交易平台的组建 |
5.1.2 信托公司自身风险的防范与缓冲 |
5.2 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内容 |
1.3 本文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贡献与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信托产品的研究 |
2.2 对金融产品流动性问题的研究 |
2.3 对国内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的研究 |
3 信托相关概念界定 |
3.1 信托 |
3.2 信托市场 |
3.3 信托产品 |
3.4 信托产品风险 |
4 信托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与提高信托产品流动性的必要性 |
4.1 信托产品市场流动性不足的原因 |
4.2 信托产品特点决定了提高信托产品流动性的必要性 |
4.3 流动性提高市场效率 |
5 信托产品流通市场现状 |
5.1 柜台交易 |
5.2 做市商机制 |
5.3 信托产品质押融资 |
5.4 产权交易中心挂牌 |
5.5 信托中的信托 |
5.6 信托产品基金化 |
6 规范信托产品流通机制的可行性分析 |
6.1 对几种流动性安排的分析 |
6.2 不同信托产品的交易市场定位 |
7 提高信托市场流动性的措施与建议 |
7.1 推动信托市场创新 |
7.2 解决法律问题 |
7.3 建立评级平台 |
7.4 完善信托产品信息披露机制 |
8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信托流通机制创新(论文参考文献)
- [1]信托受益权流通机制研究[D]. 陈涵. 深圳大学, 2019(09)
- [2]互联网视域中信托受益权流转的法律问题研究[D]. 程靖洋.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3]基于制度变迁视角的信托受益权流通历史演变脉络研究[J]. 陈涵,涂永式. 经济体制改革, 2018(01)
- [4]信托受益权流通问题研究[D]. 涂光峰. 上海交通大学, 2017(08)
- [5]论信托受益权流通的税收机制完善[J]. 陈涵,涂永式,王统林. 税务研究, 2017(01)
- [6]发达国家信托业发展的做法及启示[J]. 仲崇文,李秭慧,高福波. 经济纵横, 2015(10)
- [7]完善我国知识产权信托融资模式的相关思考——基于国际经验的比较与借鉴[J]. 郭俊. 学习与实践, 2015(07)
- [8]信托产品二级市场的法律制度研究[D]. 刘颖.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15(03)
- [9]K信托公司S信托产品的流通机制研究[D]. 付丹妮. 大连理工大学, 2014(07)
- [10]信托产品流动性问题研究[D]. 夏韵秋. 华东师范大学, 2013(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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