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负担不公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论文文献综述)
王琼[1](2021)在《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文中研究说明分配是劳动者享有社会发展成果的基本方式,而薪酬分配作为分配活动中最基础、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则是劳动者获取经济收入的基本方式,其不仅直接关系劳动者物质利益的实现程度,决定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的保障水平,同时公正的薪酬分配也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的标志,是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这样说过:“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就对薪酬分配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并坚持以人民为发展中心,出台相关政策措施,有效提升劳动者的薪酬水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已经确立,有序合理科学的薪酬分配秩序已经逐步形成。薪酬分配改革取得巨大成就,劳动者薪酬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度也日益提升。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从阶级矛盾逐步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各项改革已经不断深入推进,劳动者薪酬分配的方式和公正性也暴露出新问题。不同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劳动者群体之间的薪酬差距依然不合理,部分劳动者尤其是一线职工和低收入劳动者薪酬增长缓慢,劳动者对提高薪酬的需求与用人单位用工成本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在各生产要素的分配中劳动力要素所占比重严重不足,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深化改革,健全劳动法制度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新时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薪酬分配法律机制。学界一直致力于关于薪酬分配问题的研究,已经取得了显着成绩,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和深化。一是需要拓展和夯实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西方资本主义的分配理论、马克思主义关于分配正义的理念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中有关社会分配的精华部分,并非相互对立、互不认同,相反,可以将三者相互融通、有机结合,深化和完善适应我国当代国情的薪酬分配理论体系,以指导具体薪酬分配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需要探寻契合时代发展主题和背景的法律机制。现有研究成果多集中在经济学、管理学领域,少有从法学视角关注薪酬分配的问题,对于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问题更是涉及甚少。在我国践行全民共享社会发展成果的大背景下,这方面的研究需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不仅需要经济政策的支持,更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权益,才能从根本上确保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三是需要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提出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原则和方法。这既具有完善我国新时期分配正义的理论价值,又有破解当代劳资矛盾的现实意义。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薪酬分配体系可以有效维护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的切身权益,保障整体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结合等方法,构建法学视角下的劳动者薪酬分配及其公正性问题的研究框架体系。以分配正义、矫正正义构成的哲学维度和以人权保障原则、倾斜保护劳动者原则构成的法学维度共同支撑起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以人为本的回应、得所应得的强化、差别原则的考量和深化改革的要求这四个层面体现了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必要性。本着批判继承的原则,对中国传统分配正义思想的演进进行总结,为实现当代中国薪酬分配公正提供历史和文化经验。从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来看,经济学的评判标准主要为基尼系数和要素价格,法学的评判标准由“三个程度”构成,即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和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通过上述标准,可以基本判断出某个国家在某段时期内劳动者的薪酬分配是否公正或者趋近于公正。通过纵向比较总结出当今世界的几种薪酬分配的典型模式并对其进行分析评价。典型的薪酬分配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瑞典的多种政策措施并用控制收入差距的模式、美国的以税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对分配进行调节的模式和巴西的以政府公权力为主导维护分配公正的模式。这三种典型模式可以为我国劳动者薪酬分配模式的完善提供一定的经验借鉴。在上述研究基础上,为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需要完善和优化由权力保障机制、权利实现机制和社会支撑机制构成的、保障薪酬分配公正的制度体系。一是权力保障机制。通过分析权力配置的原则和结构,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以及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困境,总结出我国权力配置的运行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实现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即司法公正的型塑、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和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基于新冠病毒带来的变化和困顿,尝试提出疫情背景下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二是权利实现机制。以人本理念和劳资共赢理念构建起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以劳资共决权、同工同酬权和劳动报酬请求权为内容,构成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这三项权利的运行机制和保障措施虽不尽相同,但各有侧重,多效并举,共同促进薪酬分配公正之实现;三是社会支撑机制。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是我国劳动法体系中最为重要的两大社会化组织,在确保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有其特定的角色和作用。工会代表权和维权手段的强化保障以及职工代表大会决策权和监督建议权的强化保障,是这两个社会化组织有效履行职责和充分发挥保障职能所面临的突出问题,也是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化支撑机制完善的关键之所在。
李思特[2](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崔杰[3](2021)在《技能型权威:传统乡村的第四种治理形态 ——基于湖南省汤家垅村的形态调查》文中研究表明秩序是人类社会平稳运行的一项基石,也是治理行为所追求的一项核心价值目标。秩序的实现依赖于权威,在群体社会中,权威往往起到调节成员之间的关系与行为逻辑的作用,是秩序实现不可或缺的基础。本文采用实证调研的方法,对湖南省山区汤家垅村的传统形态进行了探索与发掘,深入探讨了乡村社会内生权威的产生逻辑及其对秩序的规范作用。学界对于传统乡村治理中的权威类型做了大量的研究,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三种类型,分别是以国家权威为代表的政治型权威,以宗族与传统习俗为代表的文化型权威以及以地主为代表的经济型权威。这三种权威被认为是传统乡村中最主要的权威类型,也是乡村秩序构建中最重要的治理资源。不同于以往的认知,经过实地调研后发现,调研村庄内国家权威微弱、宗族权威衰落、村内不存在脱产的大地主,也即政治型权威、文化型权威、经济型权威均弱在场,但是村庄仍旧可以有序运转,这激发了本研究的问题意识:典型权威式弱,村庄秩序是如何实现的?是否存在着已知类型之外的权威?其存在条件、及在村庄治理秩序中的表现形式与功能效能如何?通过对村庄形态的深入挖掘,发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技能”成为了村庄中的一项重要治理资源。个体或者组织因为在某个领域所拥有的专项能力,使其在社会交往中居于一种优势地位,出于对预期利益的追求,专项能力的掌握者获得了支配他人行为的能力,从而形成了一种技能型权威。技能型权威一经形成,就在自身的领域范围内占据权威地位,能够影响领域内的资源配置,重塑领域内的秩序。而当技能型权威的技能足够强时,可以突破领域的限制,与政治型权威、经济型权威或者文化型权威等其他权威发生叠加与融合,从而更加深刻全面的对村庄秩序进行重塑与整合。本文的主要贡献可以归纳为三点:第一,“技能型权威”概念的提出,基于对村庄事实的挖掘与梳理,提出了技能型权威的概念;第二,对传统权威类型的补充,技能型权威是对政治型、文化型、经济型权威的一种重要补充;第三,对韦伯权威理论的探讨与发展,技能型权威的概念是对韦伯原有三种权威类型的补充,也是对超凡魅力型权威概念的超越,通过提出新的权威类型划分,即法理型权威、传统型权威与技能型权威,实现了对韦伯权威理论的进一步发展。
李如跃[4](2020)在《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文中指出民族地区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中国政府关于消除贫困的目标是坚定的,一贯的。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大面积的贫困状况已经基本得到消除,这就要求今后的扶贫工作必须进一步下沉到村、精确到户。传统的以区域性经济增长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宏观扶贫思路,暴露出不少问题,对贫困社会复杂性的认识还不足够全面,需要我们重新审视村寨旅游扶贫的基层细节和具体落实轨迹,科学分析其中的减贫路径,探索实现旅游扶贫中精准对焦村寨中的目标主体的有效途径。贵州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已经发展了30多年,在探索减贫效果、培育地方产业、保护传统文化等方面取得了很多有益经验。本文选取了贵州黔东南州郎德上寨、西江苗寨和肇兴侗寨三个民族村寨为案例地,分析了他们进行旅游扶贫开发的历程、经验及问题,对于探索在新时期更好地发挥民族地区旅游产业扶贫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综合运用经济学、政治学、民族学和旅游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在通过文献梳理,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本次研究的思路。首先,提出研究问题,分析研究背景和意义,针对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文献,确定研究的主要内容、思路和研究方法,对案例地进行选择和调研计划。第二,厘清相关概念和分析理论,掌握贫困、旅游扶贫的内容和特点,并确定反贫困理论、分配正义理论、社区参与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精准扶贫理论等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的理论基础,为之后的研究开展提供理论指引。第三,对贵州省的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状况,从贫困现状、资源禀赋到民族村寨特点都进行了系统梳理,归纳了贵州民族村寨进行旅游扶贫开发的条件,并梳理了其旅游扶贫开发的主要历程。第四,调查了黔东南州郎德上寨、西江苗寨和肇兴侗寨三个案例地的社区概况、旅游资源分布状况、社区旅游扶贫的发展情况,以及贫困人口的经济受益情况;调查了村寨居民在旅游扶贫的多方面感知,发现当地居民对旅游扶贫整体上持支持态度,但对旅游扶贫政策满意度不高,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量化分析。第五,对黔东南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中存在的经验以及问题和原因进行分析。根据三个村寨的实际调查情况归纳并发现在旅游扶贫过程中存在着贫困人口在村寨旅游扶贫活动中受益不足、社区参与不足且贫困人口发展机会被剥夺、利益分配机制存在不合理、村寨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缺乏保障等现实问题,并梳理了导致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第六,在理论研究、数据分析及案例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未来减贫的任务及特点,构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实现长效发展的机制,重点明确了贫困人口在旅游扶贫中的核心主体地位,并构建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长效机制。为了实现贫困人口为主体的多元合作,须对六大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在旅游扶贫中进行清晰的定位,提出了必须遵循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提出了构建我国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长效发展机制:打造合适的旅游扶贫动力机制,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旅游收益分配机制要向贫困人口倾斜;建立方便贫困人口表达观点、融入旅游扶贫发展的参与机制;从金融、产权等制度角度保障贫困人口的利益所得等。通过系统分析,研究获得以下结论:第一,村寨旅游扶贫是贵州黔东南州的重要选择,是民族地区减贫的重要经验;第二,虽然目前在民族村寨开发旅游之后,当地获得了客观上的经济效益,但由于真正的贫困居民往往无法有效从旅游开发中得到更多发展机会,实际上他们没有成为旅游扶贫的重点对象,这就使得旅游扶贫的靶向性不足。第三,作为当地公共利益的重要代言人,基层政府的积极参与是推动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第四,贫困人口是旅游扶贫的核心主体,要提高他们的自身素质和人力资本,使其具备起码的参与旅游接待或相关产业链的专业技能和服务常识;并增加各类扶贫贷款或专项资金投入,强化民族地区社区和贫困居民的旅游经营能力。第五,围绕着民族地区村寨旅游发展中贫困人口如何获得公平的参与机会,激发其自身发展动力,完成自身能力提升,最终获得长期发展的可能性,要构建起来一套完整的旅游扶贫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在民族地区旅游扶贫活动在未来较长时期中的健康、稳定发展。
袁蕊[5](2020)在《“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矛盾和冲突作为人类社会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是任何时代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社会从经济结构到社会结构、生产方式到生活方式、经济生活到精神生活、人际关系到价值观念,无不发生着深刻的历史变迁。这种历史变迁,一方面使得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有了全面发展和进步,另一方面也引起了各种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无直接利益冲突”正是伴随着我国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变化出现的,是当前我国群体性事件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立足于中国现实国情,正确理解、认识、化解和防范“无直接利益冲突”,维护国家的和谐与稳定是当务之急。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无直接利益冲突”与西方话语下的“社会冲突”具有不同的属性。“无直接利益冲突”可治可防可化解,具有人民内部矛盾属性。因此,文章围绕“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依据、以往治理的成败得失、今后的治理方向和目标等问题展开。在写作逻辑顺序上,首要工作是对“无直接利益冲突”进行了阐释,即在文章开篇对“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形成了有关称谓辨析、表征、成因和影响等一般性理论,确定我们全面认识和了解“无直接利益冲突”的重要前提。我们认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不能脱离社会实际而展开,“社会转型”是考察“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最大的实际,为此我们把社会转型期,作为“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社会背景。正是在此背景下,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分化、社会阶层多元化,特别是贫富差距扩大引发人民群众强烈的不满情绪,才产生了庞大的源头性矛盾,为发生“无直接利益冲突”埋下隐患。转型期,原有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失效、缺位、错位,新的制度安排和机制尚未健全,社会整合力和控制力下降;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交错,社会心理发生变异等综合因素,导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其中,心理因素是值得我们关注的一个方面。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心理和群体心理两个方面,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有着不同的功效。社会心理是“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的基础性心理,是长期存在的心理感受;群体心理具有短暂化、情景化等特征,是特定情境下,特定群体的心理状态。从“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的群体心理着手,通过研读大量案例得出:“无直接利益冲突”参与者不仅有消极的群体心理,还存在正面、积极心理。调控、疏导负面心理,鼓励、保护正面心理,能够为我们从根本上防范、化解“无直接利益冲突”赢得宝贵的时间,创造和谐的氛围;也有利于引导民众养成健康、理性、乐观、向上的群体心理。这对于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会、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中国梦实现,有着无法替代的积极意义。这一观点是论文的创新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具着深厚的理论依据。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矛盾的论述、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矛盾治理理论是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无直接利益冲突”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而爆发。20世纪90年代,我国出现了直接利益冲突事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发展,直接利益冲突逐步演化为无直接利益相关的冲突。这一新型社会冲突走入学者的视野,成为广泛研究的议题。学界关于其概念内涵、性质、影响及治理等方面进行了诸多探讨。以往学者对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研究、各级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们的宝贵财富。依据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中存在的问题,分析治理不足的原因,深入探索新时代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新模式。新时代,国际形势风云变化。受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和网络政客的蛊惑,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外部条件风险增加。国外反华势力故意挑起或利用国内焦点事件,制造冲突事件,丑化中国;国内社会结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和发展目标等发生变化,社会矛盾也随之有了新的变化和特征,这些都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带来挑战和困难。机遇总是伴随挑战和困难。新时代,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为价值引领,调整、规范人民内部矛盾的各种利益关系,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磅礴力量,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在党内,中国共产党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披荆斩棘的政治勇气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党风建设呈现新气象和新变化,这已然成为党和政府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底气和机遇。针对问题提出对策,是研究问题最终的落脚点。创新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首先要创新治理思维。“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双方不是绝对的对立,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冲突的双方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政府要转变原有的思维方式,转变治理理念。从传统的斗争思维、紧张对峙、政治控制方式转变为以和谐思维为指引、以官民的平衡互动为契机、以多元社会治理方式为路径,深化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思维认知。其次要推动治理制度完善。制度是规范、原则、价值观念和体系在国家强制力层面的具体呈现,是社会运行的保障。从创新调解制度、信访制度和诉讼制度等方面入手,为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提供保障。再次要构建治理新格局。通过加强治理主体间的协同,强化治理方式融通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最后要优化治理化解机制。机制是保证制度正常运行并发挥预期功能的制度体系,制度必须依赖与之相适应的运行机制才能有效运转。“无直接利益冲突”是学术界长期以来关注的热点,也是透视中国政治生态的重要渠道。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需要冲破以往旧的、静态的、排他的、刚性且脆弱的治理体系,构筑动态的、包容的、柔性且坚韧的治理体系。这种现代化的治理观和治理体系正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精神内核,也是实现“无直接利益冲突”良性治理的关键所在。
费睿[6](2020)在《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绩效评价是对未来的投资。2012年至今,我国已连续八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但随着内外环境变化及社会经济转型,单纯依据财政投入规模扩大来推动教育的发展难以为继,提高教育经费绩效,兑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承诺势在必行。同时,在我国行政层级及教育财政投入体制中,县级政府承上启下,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基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以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及顶层规划,探讨县本级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的关系是绕不开的重大课题,具有现实必然性和迫切性。依据区域发展与教育发展、财政分权及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方法,梳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与现状,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案例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三个代表性县(区)进行预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作为层次分析法特例,构建包括财政能力、投入规模、投入结构等三项一级指标的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标体系和包括决策论证、过程监管、目标实现、满意度等四项一级指标的教育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7年广东全121个县(市、区,当年行政区域数)教育经费绩效进行实证评价,并对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广东省整体教育经费绩效水平以及教育公众满意度不高;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分呈正相关,即一般而言,财政教育投入愈丰富的县(市、区)教育经费绩效也愈高,但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且与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不匹配,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和财政教育投入规模与教育经费绩效正向相关,高中教育阶段财政投入占比越高教育经费绩效越高。上述结果的成因复杂,引发思考。从多因素交互作用的视域分析,主要在于:目前的财政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承担重要的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但不同区域县级政府财力差异悬殊,虽然标尺式竞争及行政约束下能确保县级财政完成“任务目标”,但实际上不可持续,并衍生新的问题与矛盾。教育经费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完善造成教育经费分配结构的失衡,加大了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县级政府财政效率制约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县级财政投入分化,优质基础教育供给不足与公众对教育产品的高期待形成落差,降低了公众教育满意度。这种现象如不加以改善,将影响教育产品的有效供给、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可持续发展、公众对基础教育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针对广东省教育发展在区域间存在明显差距,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各种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追求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应深化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以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关注欠发达县区及低收入阶层、城市外来人口的教育需求,提高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财政支出责任上移,推动基础教育供给全国性均等化,等等。本文构建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财政绩效评价及县本级财政的视域审视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量化关系,并取得广东全省两万多样本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数据库,力图在理念和数源上有所创新,同时提出驱动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应改革投入体制,促使基础教育供给及财政支出责任上移。但基于抽样调查数源获取及统计数源不完整等限制,研究未能进行历史性比较,对实证结果诠释亦欠缺更系统的理论高度,这也是未来研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齐丹[7](2020)在《国民政府时期的烟酒税改革(1927-1937)》文中认为北京政府时期为增加财政收入,政府逐渐重视烟酒征税,烟酒税收制度得以逐步建构。但在烟酒征税中存在着各省税制不一、税费征收混乱、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存在巨大差距以及华洋税率负担不均等问题。由于烟酒税收办理不善,南京政府(1927-1937)为了扩充财源,不断对烟酒税收进行改革和整顿,以发挥其效益。南京政府成立之初,由于政府内部各项基础设施和各项方针政策亟待完善,仍然承袭了北京政府时期的烟酒公卖制度。政府稳定之后,相继颁布了一系列烟酒税改革条例和实施细则,对烟酒税进行全面的改革。主要包括卷烟统税、洋酒类税、土烟土酒定额税、印花税以及牌照税六个部分。这些措施在增加政府财政税收的同时,在实施过程当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遭到了商人的反对。商人主要通过向政府呈文、罢工以及利用报纸等舆论方式进行反对。烟酒商人的这些反对声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方面反对政府税率过高;另一方面反对政府华洋税率不公。面对商人的反对,政府对烟酒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将啤酒、洋酒以及火酒先后划归统税,扩大统税范围,重组统税机构;对印花税也进行进一步的调整。这次修订体现了政府促进烟酒商业发展的一面。但同时,国民政府颁布烟酒税改革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这就决定了其在制定政策时,不可能以人民的利益为中心,其制定的政策必然会遭到商人的反对。总的来看,此次烟酒税改革是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而进行的一次改革。政府在增加财政收入的同时,也通过此次税改将烟酒税逐渐趋于统一。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前,烟酒税中除土烟土酒之外,全部归于统税之中,国民政府形成了以关税、盐税、统税为中心的税收制度格局。但同时,国民党政府此次的烟酒税改革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方面,由于政策实施范围有限以及各省的具体执行情况不同,国民政府的烟酒税政策自实施以来就一直未能形成全国统一的法令。另一方面,由于各帝国主义的侵略以及国民政府的腐败无能,烟酒税政策在制定时受各国摆布,并未完全独立自主,虽然期间对烟酒税进行了修订,但政府对帝国主义的依赖决定了其无法自主制定烟酒税政策,华洋税率不公仍体现在方方面面。此外,政府将烟酒税收归中央也造成了地方收入不足的问题出现。究其缘由,与国民政府统治范围有限以及帝国主义侵略的特殊历史背景有关。
汪红娟[8](2020)在《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研究(1937-1945)》文中指出税收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通过立法程序规定的各种税收法令和征收管理办法的总称,是保障税收的重要手段,因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不同。全面抗战时期,为了生存发展及长期抗战的需要,中国共产党大力开展陕甘宁边区的经济建设,工商税收制度建设即是其重要的一环。综观此一时期边区的工商税制建设,一方面和中共苏维埃时期的税制实践一脉相承,另一方面和边区特殊的政治经济环境及国共两党的关系息息相关。总体上看,以皖南事变为界,边区工商税制建设经历了两个阶段:皖南事变前(1937—1941),为边区工商税制建设的初创阶段;皖南事变后(1941—1945),为边区工商税制发展完善阶段。皖南事变前,随着国共两党统一战线的形成,中共争取到了大量外援。在此基础上,为了改变边区经济的落后状况,中共实施“力争外援,休养民力,医治内战创伤,积蓄力量,支持长期抗战”的财政政策,积极与民生息。这一政策大致持续至1939年。在此期间,边区政府只在部分地区征收盐税和皮毛税,且税率很低,税收在财政收入中不占重要地位。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国共两党关系恶化,军事摩擦加剧,外援渐不可靠。边区财政政策逐渐调整,由依靠外援转向半自给。由此,边区政府开始加强税收工作,逐步创建税务机构,颁布货物税条例、牲畜买卖手续费与斗佣征收办法等,工商税制初具规模。皖南事变的爆发,无论对于边区的政治还是经济,均是其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外援的彻底断绝,对原本贫弱的边区财政不亚于致命一击,同时国民党对边区厉行严密的经济封锁与军事包围。边区政府被迫调整财政政策,由半自给转变为自给自足,开始走上自力更生之路。在调整财政政策的同时,为解决财政困难,边区政府也开始大力整顿税收,工商税收的地位变得举足轻重。从1941年1月皖南事变至1945年8月日本投降,是边区工商税制发展完善的重要阶段。在此阶段,为了打破国民政府对边区的经济封锁,保障税收,促进经济发展,边区政府全力推进工商税务制度建设。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推动税务机构建设,确定了税务总局、分局、县局、税所的四级建构,形成了统一领导垂直管理的机制;不断因时因势调整修订工商税收法规,体现出与时俱进与日益细化的特征;各种税种的征收管理随边区实际情形的变化而变化;不断完善工商税收的征管和缉私制度,保障了边区税收任务的实现;加强税务干部的培养,使许多德才兼备的税务人才脱颖而出。上述工作的开展推进了边区工商税制建设的制度化、正规化和科学化。事实证明,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的创建及发展完善为解决当时财政困难、打破国民党经济封锁及促进边区经济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创建和发展了独具特色的工商税收制度,为中国共产党取得最终胜利提供了财政保障,同时为新中国成立后工商税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提供了经验教训。“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在今天的新时代环境下,边区工商税制建设仍具有讨论意义。
陈文林[9](2019)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重要地位、发展规律及其实现方式等的认识不断深化,在理论形态上形成了比较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这一重大理论成果是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性应对社会公正新情况、新问题的行动指南。它对于有效解决目前中国社会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和有力克服在公正问题上的错误观念,进一步形成新时代人民共享改革成果、开创和谐文明公平正义发展新局面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公正观、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毛泽东公正观以及西方社会公正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民族文化渊源、理论基石、理论准备和有益借鉴。中国传统公正观的整体主义思维方式、防止两极的中庸思维方法、“民本,”、“均平”、“抑高举下”等重要思想,有许多值得吸取的科学合理成分,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文化因子和宝贵的精神财富。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强调要从生产方式本源来认识社会公正,应当把保障人民平等权利、促进人的发展作为公平正义的根本目的,把社会公正问题的解决建立在科学基础上,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根基。毛泽东公正观所确立的社会主义方向、道路和制度及其在权利和经济利益上的平等思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奠定了坚实基础并提供了理论准备。西方社会公正观重视个人权利,尊重和保障人的自由,在实现个人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方面也有不少合理成分,可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有益借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制度、文化和社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依据。从不同发展阶段的主题与理论内容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经历了从形成到丰富、再到新发展的历史过程。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习近平为主要代表的共产党人一脉相承,不断推进公平正义理论创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与时俱进的基本特征。邓小平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四重基本内涵,即发展是前提,共同富裕是目标,人民民主、按劳分配和适度平衡是基本原则,制度建设是保障,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基本形成。江泽民、胡锦涛逐步把公平正义提升到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历史任务和本质要求层面,指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主张通过建设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科学发展、反腐败、治党、保护人权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极大丰富。习近平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纳入到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既从理论上深刻阐释了社会公平正义问题这一矛盾统一体的性质和结构,又在实践中通过整体性战略谋划提出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路径和方案,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实现了新发展。中国共产党的公平正义理论创新主要体现在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理论认识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它主要由六大板块构成:即社会公平正义的地位论;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论;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论;社会公平正义的领域全覆盖论;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论,它们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内在理论系统。从公平正义的地位看,中国共产党在认识的高度和深度上均超越了西方对公平正义的定位,提出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体现,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执政责任。从公平正义的目标看,依据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中国共产党认识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个循序渐进的历史过程,提出了公平正义的远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从公平正义的规则看,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发展经济视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和基础;将效率与公平相统一作为处理发展经济与促进社会公平这两个社会主义重大任务关系的基本原则;将权利公平、机会公平和规则公平的“三位一体”视为公平正义的运行性规则;并以共享规则、短板规则和兜底规则的相互补充和密切配合,促进平等和实现共同富裕。从公平正义的覆盖领域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观念和政策已经全面覆盖社会各个领域和群体,领域全覆盖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指导思想。从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看,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条件和组织保障;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社会主义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体制机制。从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看,引导人民形成公平正义共识,以改革为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营造理性、有序、渐进追求公平正义的良好社会氛围,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支撑。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凝心聚力,为迎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到来、为实现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也为走出公平正义困境指明了方向。
廖逸儿[10](2019)在《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文中研究表明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财政精准扶贫是公共财政的价值体现,也是确保完成新时期我国扶贫攻坚任务的物质保障。历史经验表明,财政政策重在落地。从财政资金管理流程来看,明确绩效目标,以评价检验和驱动目标实现对于提升支出绩效,提高公共财政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政治信任,推进理论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梳理我国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政策的演变过程,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包含凸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和可以量化的技术目标,这种特征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不谋而合。基于它们之间的逻辑关系,依据财政绩效评价的理念方法与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公平性的结构维度,构建结构化的目标检验体系,以2016-2017年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为例,运用问卷调查等方法取得基础数源,对其量化目标的检验结果显示:专项资金总体绩效表现一般,存在补助对象识别不精准、部分基层财务合规性不足等问题;价值依附于个体而存在,从个体发展权考虑,基于马斯洛需要层次论,运用深度访谈法与观察法等手段,对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进行价值目标检验发现,价值“扶贫”受到重视并收到成效,但扶贫对象基本生理保障不足、农村教育存在安全隐患、教学点学生社交得不到保障、贫困家庭拒绝扶助并表现“贫困无奈”、贫困生缺乏内生动力。究其原因在于: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导致目标置换;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基层财政薄弱难以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等等。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依据存在问题,分析成因,要确保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目标实现,应高度重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的融合;强调“人民满意”价值导向;建立“扶贫部门识别、教育部门提供在学证明”的贫困生瞄准机制;基于中央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全国教育数据联网;强化教育财政投入激励机制,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同时,应立足于基层实际,构建对目标的纠错纠偏机制,以及基层容错机制。本研究涉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范畴与教育精准扶贫领域。主要创新:一是选题跨公共管理学、财政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研究问题是国家推进扶贫攻坚的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区分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并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4E”维度相对应,从形式上推动目标纠正纠偏。当然,本文研究涉及的样本量有限、产出目标检验较为单一等,有待日后进一步深入探讨。
二、农民负担不公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农民负担不公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论文提纲范文)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五、预期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薪酬分配公正及其法律实现的理论阐述 |
第一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概念阐释 |
一、薪酬概念的理论阐析 |
二、劳动者概念的理论阐析 |
三、公正概念的理论阐析 |
第二节 薪酬分配公正的理论基础 |
一、哲学维度 |
二、法律维度 |
第三节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现实必要性 |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回应 |
二、得所应得的强化 |
三、差别原则的考量 |
四、现实国情的呼唤 |
第四节 中国传统分配公正理论的历史演进 |
一、传统分配公正思想的演进 |
二、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评判标准 |
第一节 经济学的评判标准 |
一、基尼系数 |
二、要素价格理论 |
第二节 法学的评判维度 |
一、劳动报酬请求权的实现程度 |
二、同工同酬的实现程度 |
三、劳动薪酬集体协商的实现程度 |
第三章 薪酬分配公正法律实现的模式借鉴 |
第一节 当代薪酬分配法律实现的典型模式 |
一、市场与政府共同作用型——瑞典 |
二、市场主导型——美国 |
三、政府主导型——巴西 |
第二节 对当代中国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借鉴意义 |
一、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应与时俱进 |
二、破除阻碍市场机制运行的壁垒 |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职能归位 |
四、建立公平且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 |
五、完善薪酬配套政策体系 |
第四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力保障机制 |
第一节 权力配置基本要义 |
一、权力配置原则 |
二、权力配置结构 |
三、影响权力运行的因素 |
四、实现薪酬分配公正过程中的权力运行困境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国家责任 |
一、司法公正的型塑 |
二、薪酬分配制度的完善 |
三、社会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
第三节 疫情下薪酬分配公正与政府权力行使 |
一、政府权力在疫情保障中的行使方式 |
二、疫情背景下的薪酬分配 |
三、薪酬分配公正对权力行使的新要求 |
第五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实现机制 |
第一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观 |
一、人本理念下的权利观 |
二、劳资共赢理念下的权利观 |
第二节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权利支撑 |
一、群体公正的实现——劳资共决权 |
二、个体公正的实现——同工同酬权 |
三、现实公正的实现——劳动报酬请求权 |
第六章 实现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社会支撑机制 |
第一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工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工会的角色定位 |
二、工会在薪酬分配中的作用 |
三、工会的代表权保障 |
四、工会的维权手段保障 |
第二节 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中职工代表大会角色定位及其实现 |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角色定位 |
二、职工代表大会在薪酬分配中的职能 |
三、职工代表大会的决策权保障 |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建议权的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技能型权威:传统乡村的第四种治理形态 ——基于湖南省汤家垅村的形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问题意识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关于乡村秩序的研究 |
(二) 关于权威类型的研究 |
三、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 权威 |
(二) 技能型权威 |
(三) 秩序 |
(四) 治理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个案概况 |
(一) 村落当下概况 |
(二) 村庄的建制沿革 |
第二章 村庄的典型权威形态 |
一、国家权威与乡村控制 |
(一) 自然环境与交通状况 |
(二) 长年重税下的逃税传统 |
(三) 行政权威与本土权威 |
二、宗族权威与宗族认同 |
(一) 宗族结构与权力分配 |
(二) 制度设计与公众参与 |
(三) 宗族矛盾与宗族秩序 |
三、小结 |
第三章 技能型权威的产生 |
一、技术竞争下的能者为王 |
(一) 首席师傅:插田活动中的权威 |
(二) 掌作师傅:长工中的权威 |
二、需求倒逼产生的技能型组织 |
(一) 公共设施的提供者路会 |
(二) 公共秩序的提供者田会 |
(三) 公共信仰的提供者庙会 |
三、小结 |
第四章 技能型权威对村庄秩序的形塑 |
一、技术能力对行业秩序的塑造: 以裁缝为例 |
(一) 汤家垅的裁缝行业 |
(二) 技术传承与家庭秩序 |
(三) 技术声望与行业秩序 |
二、公共设施使用秩序的塑造 |
(一) 道路管护的常态化 |
(二) 道路的修建 |
(三) 道路使用规则的制定 |
三、公共治安环境的秩序塑造 |
(一) 纠纷的解决 |
(二) 纠纷解决体系的建立 |
(三) 各方势力之间的默契平衡 |
四、公共信仰活动的秩序塑造 |
(一) 安龙山与土地庙: 公共信仰空间的建造 |
(二) 庙宇的常态化管护 |
(三) 信仰活动的组织 |
五、小结 |
第五章 技能型权威对村庄秩序的整合 |
一、从佃户到地主,技能对村落秩序的整合 |
(一) 从佃户到“作家”,耕种技能的施展 |
(二) 从“作家”到地主,村落产权秩序的再造 |
(三) 儿子成为“小保长”,政治权威的叠加 |
二、庙会的功能扩展与整合 |
(一) 教育功能: 私塾与族校 |
(二) 医疗功能: 求药与发马 |
(三) 娱乐功能: 唱戏与耍龙 |
(四) 救济功能: 接纳灾民 |
三、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一、技能型权威的产生条件 |
(一) 平等的社会环境 |
(二) 精湛的专项能力 |
(三) 能力符合社会需求 |
二、技能型权威的表现形式 |
(一) 个体主体: 行家里手 |
(二) 群体主体: 功能性组织 |
三、技能型权威的特点 |
(一) 权威的内生性 |
(二) 权威的领域性 |
(三) 权威的成长性 |
四、技能型权威的治理逻辑 |
五、技能型权威与其他权威的关系 |
(一) 对传统权威类型的补充 |
(二) 对韦伯权威类型的完善 |
六、研究的缺陷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背景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2.1 旅游扶贫问题的相关研究 |
1.2.2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相关研究 |
1.3 研究方法与田野调查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田野调查地点的选择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和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本文的不足 |
第2章 相关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贫困 |
2.1.2 贫困的类型 |
2.1.3 贫困线 |
2.1.4 绝对贫困的衡量方法 |
2.1.5 旅游扶贫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反贫困理论 |
2.2.2 分配正义理论 |
2.2.3 外部性理论 |
2.2.4 社区参与理论 |
2.2.5 旅游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6 精准扶贫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3章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发展概况 |
3.1 贵州民族地区贫困概况 |
3.1.1 贵州贫困状况较严峻 |
3.1.2 扶贫工作难度大 |
3.2 贵州民族村寨实施旅游扶贫开发的条件 |
3.2.1 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 |
3.2.2 可开发旅游资源丰富 |
3.2.3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开发的基础广泛 |
3.2.4 国内外旅游市场需求旺盛 |
3.3 贵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发展历程 |
3.3.1 探索起步阶段 |
3.3.2 初步发展阶段 |
3.3.3 快速发展阶段 |
3.3.4 攻坚阶段 |
本章小结 |
第4章 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案例调查 |
4.1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1.1 西江苗寨概况 |
4.1.2 西江苗寨旅游资源概况 |
4.1.3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历程 |
4.1.4 西江苗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2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2.1 郎德上寨概况 |
4.2.2 郎德上寨旅游资源概况 |
4.2.3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历程 |
4.2.4 郎德上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3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发展调查 |
4.3.1 肇兴侗寨概况 |
4.3.2 肇兴侗寨旅游资源概况 |
4.3.3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历程 |
4.3.4 肇兴侗寨旅游扶贫对居民的经济受益状况 |
4.4 西江苗寨、郎德上寨和肇兴侗寨居民对旅游扶贫的感知调查研究 |
4.4.1 研究设计 |
4.4.2 被调查居民的基本情况 |
4.4.3 量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5章 黔东南州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的经验和问题分析 |
5.1 黔东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的经验 |
5.1.1 探索不同的旅游发展模式 |
5.1.2 旅游扶贫效果显着,产业带动能力强 |
5.1.3 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
5.1.4 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保护意识增强。 |
5.1.5 社区居民维权意识和自治能力不断提高。 |
5.2 黔东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中存在的问题 |
5.2.1 贫困人口在村寨旅游扶贫中受益不足 |
5.2.2 贫困人口社区参与不足 |
5.2.3 旅游扶贫开发利益分配不合理 |
5.2.4 村寨旅游扶贫可持续发展缺乏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6章 民族地区村寨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构建与实施 |
6.1 对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认识 |
6.1.1 旅游扶贫动力机制应该具有自我发展的能力 |
6.1.2 旅游扶贫参与机制应有利于贫困居民发展 |
6.1.3 旅游扶贫利益分配机制应适度向贫困居民倾斜 |
6.1.4 旅游扶贫保障机制应持续有力 |
6.2 旅游扶贫长效机制构建的原则 |
6.2.1 政府主导原则 |
6.2.2 协同发展的原则 |
6.2.3 可持续性发展的原则 |
6.2.4 居民主体的原则 |
6.2.5 因地制宜的原则 |
6.3 民族村寨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内容 |
6.3.1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动力机制 |
6.3.2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参与机制 |
6.3.3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利益分配机制 |
6.3.4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保障机制 |
6.4 民族地区旅游扶贫长效机制的实施 |
6.4.1 政府要发挥关键性作用 |
6.4.2 贫困居民的积极参与是根本 |
6.4.3 利益分配是核心 |
6.4.4 制度建设是保障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1.调查问卷 |
2.访谈纪要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5)“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述评 |
(一) 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 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 创新之处 |
(二) 不足之处 第一章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的理论分析 |
一、“无直接利益冲突”概念界定 |
二、“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生成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成因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发生机理 |
三、“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表征 |
(一) 弱势群体为主体 |
(二) 借机发泄为目的 |
(三) 偶发事件为起因 |
(四) 以政府部门为冲突对象 |
(五) 表现形式多样化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的负面影响 |
(一) 影响社会和谐与稳定 |
(二) 损害政府权威和政治合法性 |
(三) 破坏社会心理 |
(四) 阻碍人民政治素质的提高 第二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学理依据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属性定位 |
(一) 定位“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依据 |
(二) “无直接利益冲突”属性的层次性分析 |
(三) “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多元属性分析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理论依据 |
(一) 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矛盾思想为理论指导 |
(二) 以中国共产党人的社会矛盾理论为理论基石 |
(三) 以西方集体行为和社会冲突理论为镜鉴 第三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价值意义 |
一、契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 |
(一) 提高对人民主体的关切 |
(二) 实现治理理念的现代化 |
(三) 推进治理方式的民主化 |
二、符合建设平安中国的题中之意 |
(一) 法治是建设平安中国的根本依托 |
(二) 协同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重要手段 |
(三) 综合治理是建设平安中国的必然趋势 |
三、符合基层治理的内在要求 |
(一) 基层治理是防范冲突的第一道防线 |
(二) 基层治理是引领社会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 |
(三) 基层治理效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生动体现 第四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 |
一、治理初探阶段(1949-1992) |
(一) 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前夕的治理(1949-1978) |
(二)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四大召开时期的治理(1978-1992) |
(三) 阶段特征 |
二、艰难探索阶段(1992-2012) |
(一) 党的十四大至党中央对“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确认期间的治理(1992-2006) |
(二) 2006年至党的十八大前夕的治理(2006-2012) |
(三) 阶段特征 |
三、创新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 |
(一) “无直接利益冲突”新特征 |
(二) 治理理念新发展 |
(三) 治理实践新探索 |
四、“无直接利益冲突”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 必须坚持直面社会矛盾和冲突 |
(二) 必须坚持从源头预防和化解矛盾 |
(三) 必须坚持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
(四) 必须提高政府阶段性应对能力 第五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现实新境遇 |
一、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新契机 |
(一) 以新时代开启治理新征程 |
(二) 以社会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价值引领 |
(三) 以新时代党风建设新气象为精神铸魂 |
二、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严峻挑战 |
(一) 国外社会运动和社会思潮的冲击 |
(二) 国内社会发展和社会矛盾的变化 |
三、推进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面临的难题 |
(一) 传统滞后的治理理念 |
(二) 僵化闭塞的治理方式 |
(三) 不健全的治理机制 第六章 治理“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创新思路 |
一、创新治理思维 |
(一) 以和谐理念推动思维方式转变 |
(二) 以协调方式促进立场关系转变 |
(三) 以包容理念推进治理方式转变 |
二、推动治理制度完善 |
(一) 完善调解制度 |
(二) 健全信访制度 |
(三) 加强诉讼制度 |
三、加强治理主体协同 |
(一) 加强党委的组织保障 |
(二) 突出政府的主导力量 |
(三) 强化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 |
(四) 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
四、强化治理方式融通 |
(一) 发挥民主协商的优势 |
(二) 夯实法治保障 |
(三) 激发科技治理效能 |
五、优化治理化解机制 |
(一) 完善多元纠纷裁决机制 |
(二) 建立责任明晰的联动机制 |
(三) 加强对抗行动的制动机制 |
(四) 建立社会心理疏导机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由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县级政府教育履职与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教育经费绩效 |
三、基础教育与义务教育 |
四、公众绩效满意度与公众教育满意度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府财政教育投入研究 |
二、关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研究 |
三、关于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研究基础 |
第一节 理论基础:财政教育投入与支出绩效评价 |
一、财政教育投入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公共产品特征 |
(三)政府教育供给的必要性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绩效评价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体制嬗变:财政分权与教育投入体制改革 |
一、财政分权理论与我国财政体制 |
(一)财政分权理论发展 |
(二)我国财政分权体制变迁 |
二、我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一)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进程 |
(二)政府间教育支出分担体制改革 |
(三)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第三节 现状审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及县域教育发展困境 |
一、我国财政教育投入现状分析 |
二、我国财政教育投入国际比较 |
三、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困境 |
(一)区域发展失衡 |
(二)县级政府角色定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预研究:代表性县域案例及比较分析 |
一、案例选择及简介 |
二、案例比较分析 |
第二节 政策逻辑模型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 |
一、政策逻辑模型视角下教育经费绩效生成逻辑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践探索 |
(一)评价意义 |
(二)实践历程 |
第三节 变量设定与指标体系建构 |
一、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构建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体系价值定位 |
(二)指标体系构建与论证 |
第四节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一、假设提出 |
二、模型与分析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结果 |
第一节 实证对象及数源说明 |
一、实证对象选择 |
二、数源说明 |
(一)客观指标数源 |
(二)主观指标数源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结果 |
一、自变量: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 |
(一)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指数及特点 |
(二)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二、因变量:教育经费绩效 |
(一)绩效评价结果及特点 |
(二)按地理区域分类结果 |
(三)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四)按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分类结果 |
(五)按指标层级分类结果 |
第三节 回归分析结果 |
一、总体回归结果 |
(一)变量描述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二、具体指标回归结果 |
三、分样本回归结果 |
(一)按财政投入指数高低分组 |
(二)按县级行政区划类型分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果诠释与影响 |
第一节 实证检验结论梳理 |
一、教育经费绩效总体水平及满意度偏低 |
二、财政投入多项指标与教育经费绩效正相关 |
(一)财政能力各项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二)财政投入规模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三)财政教育投入结构对教育经费绩效的影响各异 |
三、教育发展满意度受财政投入各项指标影响较少 |
四、教育经费绩效与经济发展水平并非简单的正比关系 |
第二节 成因诠释 |
一、财政教育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正向效应诠释 |
二、教育发展和投入不均衡导致教育资源配置偏位 |
(一)教育发展水平和投入不均衡 |
(二)教育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偏离及成因 |
三、标尺竞争下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一)政绩导向的“标尺竞争” |
(二)财政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四、教育支出责任划分导致搭便车与责任转嫁并存 |
五、公众教育满意度受主客观因素复合影响 |
六、其他多重因素影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对教育产品有效供给的影响 |
二、对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影响 |
三、对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四、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 |
五、对基础教育全过程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建议与讨论 |
第一节 国外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及启示 |
一、发展中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巴西:基于税收三级政府共同投入 |
(二)印度:中央与各邦政府共同分担 |
二、发达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日本: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结合 |
(二)美国:地方政府投入为主 |
三、对中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
第二节 提高财政教育经费绩效的思路建议 |
一、保障财政教育经费稳定和持续增长 |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领域的财权事权关系 |
(二)节流与开源并举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
二、以结构调整优化财政教育经费配置 |
(一)以财政改革提升教育经费配置科学性 |
(二)教育经费分配力求兼顾公平和质量 |
(三)与教育扶贫工作联动凸现教育经费公共价值 |
三、完善及改进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 |
(一)构建满意度导向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
(二)强化教育经费绩效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度 |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单位的内部管理 |
四、探索优化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使用绩效 |
五、整合优化县级各类教育专项资金 |
六、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逐步推广普及基础教育 |
第三节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一、关于衡量县级教育财政投入合理性的标准 |
二、关于县级财政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性 |
三、关于贫困县教育财政精准扶贫与农村教育发展 |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权责划分 |
五、关于家庭教育支出负重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抽样调查问卷 |
附录2:代表性县域深度访问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国民政府时期的烟酒税改革(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第一章 北京政府的烟酒税收概况 |
第一节 北京政府烟酒税的征收 |
一、烟酒税 |
二、举办烟酒公卖 |
三、牌照税 |
第二节 北京政府烟酒税征收中的主要问题 |
一、各省税制不一 |
二、税费征收混乱 |
三、烟酒税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存在巨大差距 |
四、洋烟洋酒与本土烟酒税率负担不均 |
第二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烟酒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
第一节 国民政府统一集中的财政方针 |
第二节 国民政府前期烟酒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
一、烟酒公卖制的承袭与修订 |
二、卷烟统税的创立与实施 |
三、洋酒类税的颁布与实施 |
四、土烟叶特税和土酒七省定额制的创立与实施 |
五、印花税的实施与推行 |
六、烟酒营业牌照税的实施与推行 |
第三章 烟酒税改革的实施以及商人的应对 |
第一节 土制烟酒新税制的实施状况以及商人的应对 |
一、土制烟酒新税制的实施状况 |
二、商人的应对 |
第二节 洋酒类税的实施状况以及商人的应对 |
一、洋酒类税的实施状况 |
二、商人的应对 |
第三节 卷烟统税的实施状况以及商人的应对 |
一、卷烟统税的实施状况 |
二、商人的应对 |
第四节 印花税的实施状况以及商人的应对 |
一、印花税的实施状况 |
二、商人的应对 |
第四章 国民政府对烟酒税政策的修订和完善 |
第一节 税制的修订 |
一、进出口税 |
二、卷烟税 |
第二节 统税征收范围的扩大以及机构的重组 |
一、统税征收范围的扩大 |
二、统税机构的重组 |
第五章 国民政府时期烟酒税制改革的评价 |
第一节 烟酒税改革对国民政府财政的影响 |
一、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 |
二、税制趋于统一、权归中央 |
第二节 烟酒税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烟酒税政策未能完全形成全国统一的法令 |
二、烟酒税政策的制定不能完全独立自主 |
三、税收中贪污腐败严重 |
四、中央和地方收入不平衡 |
第三节 烟酒税改革与我国烟酒税税收近代化 |
一、新税制的实行对我国烟酒业的影响 |
二、烟酒税改革与我国烟酒税制的近代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主要内容与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边区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状况 |
一、边区的自然环境 |
二、边区的行政区划和人口 |
三、抗战前边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
四、边区的形成和发展 |
小结 |
第二章 中共早期的税收理念和税收实践 |
一、中共早期的税收理念 |
二、中共革命根据地的财政供给 |
三、中共在革命根据地的税收实践 |
小结 |
第三章 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的初创 |
一、陕甘宁根据地时期的中共税收 |
二、边区工商税收制度初创 |
三、边区工商税制初创时期存在的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的发展完善 |
一、皖南事变前后边区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 |
二、边区财政经济政策的调整转向 |
三、边区工商税制的发展完善 |
小结 |
第五章 边区工商税收的种类及演变 |
一、货物税 |
二、营业税 |
三、盐税 |
四、牲畜斗佣税 |
小结 |
第六章 边区工商税收的管理与缉私 |
一、税款报解制度 |
二、票照花证管理制度 |
三、税务缉私制度 |
小结 |
第七章 边区税务干部的整顿与培训 |
一、税务干部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
二、边区政府对税务干部的整顿管理 |
三、边区政府对税务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理由及意义 |
1.1.1 选题理由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基本方法 |
1.4.1 历史的方法 |
1.4.2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 |
1.4.3 多学科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 |
1.5 基本概念 |
1.5.1 公正 |
1.5.2 公正观 |
1.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 |
1.6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问题指向 |
2.1 改革开放以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巨大成就 |
2.2 社会各领域的不公正问题 |
2.2.1 区域、城乡、行业和居民收入差距问题 |
2.2.2 腐败问题 |
2.2.3 民生问题 |
2.2.4 生态正义问题 |
2.3 思想领域的错误公正观 |
2.3.1 平均主义的公正观 |
2.3.2 效率至上的公正观 |
2.3.3 个人权利至上的公正观 |
第3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思想来源 |
3.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民族文化渊源 |
3.1.1 中国古代公正观 |
3.1.2 中国近代公正观 |
3.1.3 中国传统公正观评析 |
3.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基础 |
3.2.1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批判性思维 |
3.2.2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主要内容 |
3.2.3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的逻辑进路 |
3.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准备 |
3.3.1 社会主义制度是社会公正的根本保障 |
3.3.2 权利平等是社会公正的主要内容 |
3.3.3 按劳分配、利益兼顾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
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重要借鉴 |
3.4.1 批判视域下的新自由主义公正观 |
3.4.2 借鉴视域下的社群主义公正观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历史发展 |
4.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形成与发展的依据 |
4.1.1 经济依据 |
4.1.2 制度依据 |
4.1.3 文化依据 |
4.1.4 社会依据 |
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发展阶段划分的依据 |
4.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主题的变化 |
4.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理论内容的变化 |
4.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形成 |
4.3.1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公正的根本前提 |
4.3.2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公正的实现过程和目标 |
4.3.3 人民民主、按劳分配、适度平衡是社会公正的基本原则 |
4.3.4 制度是社会公正的重要保障 |
4.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丰富 |
4.4.1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手段 |
4.4.2 从严治党、保护人权、民主法制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大举措 |
4.4.3 实现科学发展是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前提 |
4.4.4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
4.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新发展 |
4.5.1 中国社会公正问题的理论剖析 |
4.5.2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践探索 |
4.5.3 习近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理论逻辑与实践逻辑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内在结构 |
5.1 社会公平正义的地位论 |
5.1.1 社会主义本质体现论 |
5.1.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论 |
5.1.3 中国共产党执政责任论 |
5.2 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论 |
5.2.1 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是党认识公平正义发展阶段的理论武器 |
5.2.2 远期目标论 |
5.2.3 阶段性目标论 |
5.3 社会公平正义的规则论 |
5.3.1 发展经济论 |
5.3.2 效率公平统一论 |
5.3.3 “三位一体”论 |
5.3.4 共享论 |
5.3.5 短板论 |
5.3.6 兜底论 |
5.4 社会公平正义的领域全覆盖论 |
5.4.1 城乡区域公平 |
5.4.2 收入分配公平 |
5.4.3 教育公平 |
5.4.4 社会保障公平 |
5.4.5 公民权利公平 |
5.5 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机制论 |
5.5.1 党的领导保障论 |
5.5.2 制度保障论 |
5.5.3 法治保障论 |
5.6 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途径论 |
5.6.1 共识论 |
5.6.2 改革论 |
5.6.3 环境论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价值意蕴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理论价值 |
6.1.1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中国化的科学理论成果 |
6.1.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价值支撑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的实践价值 |
6.2.1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现代化强国凝聚力量 |
6.2.2 为迎接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到来奠定思想基础 |
6.2.3 为走出公平正义困境指明方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核心概念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
(二)财政支出与财政政策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 |
(四)目标与绩效目标 |
(五)目标检验 |
四、文献综述 |
(一)文献来源 |
(二)关于教育财政支出与扶贫关系的研究 |
(三)关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研究 |
(四)关于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的研究 |
(五)文献评析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地考察法 |
(三)统计分析法 |
六、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逻辑思路 |
(三)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理论方法 |
一、教育精准扶贫理论 |
(一)精准扶贫是实现全面小康的制度保障 |
(二)教育精准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长期性举措 |
(三)公共财政是教育精准扶贫的物质基础 |
二、政策执行理论 |
(一)政策目标实现是政策的终极目标 |
(二)政策执行是实现政策目标的必经阶段 |
(三)公共选择机制下政策执行偏误难以避免 |
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绩效目标价值理论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引入、目的与功能定位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作为财政管理手段的双重理性 |
(三)绩效目标价值决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科学性 |
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检验的技术体系与方法 |
(一)绩效目标检验及其分类 |
(二)公共价值的可得性 |
(三)绩效目标检验的体系与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政策阶段性演进 |
(一)早期教育扶贫阶段 |
(二)教育财政扶贫形成阶段 |
(三)“两基”全覆盖与助学体系完善阶段 |
(四)新时期教育精准扶贫阶段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 |
(一)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目标需求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体系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支出绩效目标特征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价值目标与量化目标 |
(一)价值目标 |
(二)量化目标 |
(三)作为财政绩效评价的目标界定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目标检验体系 |
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双重属性 |
(一)以监督提效降耗为目标的工具属性 |
(二)以公众满意度为主导的价值属性 |
(三)评价适用的前提条件 |
二、绩效目标检验视角 |
(一)第四代评价的提出与意义 |
(二)“工具-价值”绩效检验视角 |
三、“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体系构建 |
(一)体系构建 |
(二)量化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三)价值目标检验具体思路 |
四、目标检验个案选择 |
(一)广东贫困情况基本介绍 |
(二)广东的典型性与代表性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量化目标检验 |
一、量化目标检验:以广东省财政教育精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为例 |
(一)资金概述 |
(二)评价范围与对象 |
(三)评价体系与评分标准 |
(四)评价组织与流程 |
(五)实地考察抽样与满意度调查 |
二、量化目标检验的基本结果 |
(一)总体结果 |
(二)区域结果 |
(三)指标结果 |
三、量化目标实现偏差及其原因 |
(一)量化目标实现偏差 |
(二)原因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价值目标检验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与检验方法 |
(一)价值目标的构成 |
(二)检验方法 |
二、深度访谈结果 |
(一)教育扶贫补助广覆盖下成效明显 |
(二)学生教育需求保障难精准 |
三、满意度测量及分析 |
(一)普通师生与家长的满意度 |
(二)贫困户与扶贫干部的满意度 |
(三)财政教育精准扶贫满意度的影响因素 |
四、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直接原因 |
(一)经费投入不足导致教育需求难保障 |
(二)扶助对象强自尊与扶贫考核间矛盾导致低满意度 |
(三)教育精准扶贫补助化导致教育扶贫效果不彰 |
(四)信息系统维护不足与管理条块化导致瞄准偏差 |
(五)农村生源流失给农村教育规划与保障带来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目标完善及绩效提升 |
一、量化目标与价值目标实现偏差的深层原因 |
(一)高强度考评与权责分立引起目标置换 |
(二)扶贫与教育部门间职权错位与职能重叠 |
(三)全国范围内教育系统间数据联通不畅 |
(四)基层难支撑教育精准扶贫长期性巨额投入 |
(五)财政教育精准扶贫价值目标检验体系尚不成熟 |
二、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提升的对策与建议 |
(一)强化“人民满意”价值导向 |
(二)建立绩效评价纠偏机制与容错机制 |
(三)形成“扶贫-教育”贫困生瞄准机制 |
(四)实现全国范围教育数据联网 |
(五)构建“以省为主”教育经费管理体制 |
三、延伸与讨论 |
(一)2020 年全面教育脱贫的形式意义与实质内涵 |
(二)未来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的支出重点 |
(三)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及“量化-价值”绩效目标检验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S市问卷调查中师生与家长所提到关于当前教育精准扶贫的主要问题 |
附录2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农民负担不公的原因及解决办法(论文参考文献)
- [1]劳动者薪酬分配公正的法律实现[D]. 王琼. 吉林大学, 2021(01)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3]技能型权威:传统乡村的第四种治理形态 ——基于湖南省汤家垅村的形态调查[D]. 崔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4]黔东南州苗侗民族村寨旅游扶贫研究[D]. 李如跃.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2)
- [5]“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及其治理研究[D]. 袁蕊. 山东大学, 2020(12)
- [6]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费睿.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7]国民政府时期的烟酒税改革(1927-1937)[D]. 齐丹.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8]陕甘宁边区工商税收制度研究(1937-1945)[D]. 汪红娟. 陕西师范大学, 2020
- [9]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正观研究[D]. 陈文林.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1)
- [10]财政教育精准扶贫:绩效目标及其实证检验[D]. 廖逸儿.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