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论文文献综述)
王克伟[1](2014)在《上海市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研究背景]《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2》显示,截至2011年,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7%,其平均年龄为28岁,“80后”新生代农民工已占劳动年龄流动人口的近一半。这些年轻的流动人口处于性成熟期,他们远离了原居住地风俗习惯和道德的约束,正在经受新环境带来的种种诱惑和冲击,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了巨大变化,表现为性观念开放、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性行为安全意识差等特点,这些使得该群体中发生较多的意外妊娠、性病/艾滋病感染等生殖健康方面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在流动人口中开展以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为核心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但是由于流动人口分布广、流动性大、人员组成复杂、居住地点、从业处所和计划生育信息变化快等因素,致使在流动人口中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在中国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形势下,如何有效地开展知情选择已经成为计划生育工作转变的一个重要课题。当前在国内流动人口中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研究还很少,对这一特殊群体实施知情选择的效果及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如何解决还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研究目的]本研究在了解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现状、生育意愿、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现况以及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方案,开展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干预研究,评估干预效果,探讨适宜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模式,供我国政府制定流动人口避孕节育干预策略提供参考。[研究方法]本研究设计为流行病学社区干预研究。本研究在上海市徐汇区13个街道,随机分配一定数量的街道到干预组和对照组。在干预街道被随机抽取的居委会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综合干预方案,对照街道被随机抽取的居委会开展常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基线调查和终末评估调查比较项目实施期间干预组和对照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态度、信念和行为的变化来评估干预的效果及影响因素;探讨适合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推广模式。[统计分析方法]主要包括卡方检验、t检验、一般线性模型、广义线性模型、多水平模型等。[研究结果]1、基本情况基线调查中共调查流动育龄女性1763人,其中干预组861人,对照组902人。终末评估调查中调查对象人数为1686人,其中干预组838人,对照组848人。2、研究对象的一般特征研究对象的平均年龄为28.0(±6.0)岁,25~34岁者所占比重最大;已婚或有性生活对象为主,共1733人(98.3%);学历以初中为主,占45.2%;户口以农业户口为主,占2/3。干预组和对照组年龄、学历、户口等构成均无统计学差异。研究对象每年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大于等于11个月的比例高达90%以上,来现居地的主要原因是劳务/工作,大约3/4的研究对象在现居住地已经超过4年;约90%的对象是与配偶/性伴在现居住地生活;期望子女数为2个的最多,大约占75%。大部分个体没有明显的性别倾向;有1个子女的对象大约占64%,2个子女的约18%。3、干预活动提高了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识水平研究结果显示,干预活动后,干预组的得分均值从基线调查的51.7分上升到终末调查的65.1分。经方差成分模型分析,干预组对对照组的系数值为6.30。不同避孕方法知晓率均提高15%以上。提高幅度最大的是女用安全套知晓率(31.3%),其次为紧急避孕(27.1%),体外排精和男性安全套的提高最低,分别为16.6%和16.8%。4、干预活动提高了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晓水平、促进了研究对象知情选择态度的转变调查显示,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知晓上,干预后干预组知晓人数占93.0%,比干预前提高了近13%。干预组对对照组的OR值为3.32,95%可信区间3.22—3.46。赞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对象,干预组从基线调查的81.7%上升到终末调查的93.9%,反对的构成从6.9%下降到1.1%。5、干预活动改变了流动育龄女性现在避孕措施的构成,提高了避孕方法使用满意度干预期间干预组的避孕率从80.7%上升到91.1%,干预组男用安全套的使用构成从干预前约45.7%上升到干预后的54.8%,而流动人口采用宫内节育的比例几乎没有变化。干预促进了研究对象选择可逆性避孕措施,干预组对对照组的OR值为2.54。终末调查干预组研究对象对现用避孕方法满意度(91.5%)高于基线调查干预对象的(80.3%),而对照组对象干预前后满意度差别不大。干预组对对照组的OR值为2.46,95%可信区间1.69-3.58。6、干预提高了流动育龄女性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终末调查显示,干预组调查对象避孕措施由其他人决定的构成明显下降(5.5%),双方共同决定从对照组的61.7%上升到干预组的69.6%。多水平模型分析避孕方法自主选择(本人、对方、双方共同决定)的影响因素发现,干预组对对照组的OR值为3.38,95%可信区间2.42-4.84。7、干预促进了流动育龄女性主动寻求咨询服务,提高了咨询的满意度基线调查中干预组和对照组均有20%的研究对象在现居住地寻求过咨询服务,终末调查中,干预组大约40%的对象获得过咨询服务,高于对照组的17.9%。多水平模型分析发现,干预组对对照组的OR值为3.96,95%可信区间3.05—5.16。终末调查的研究对象表示咨询满意的比例从对照组的71.7%上升到干预组的78.8%,基本满意的比例在两组相同。8、流动育龄女性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比例不高,表现出较多的服务需求基线调查显示,大约有20%的对象未办理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寻求计生检查和面对面咨询等服务的比例都不高。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对免费避孕药具、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发放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材料、孕期保健、定期举办性与生殖健康知识、讲座、查环、生殖道感染防治和性伴/艾滋病防治服务都表现出不同程度的需求。9、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优势和障碍在管理、服务和群众层面都存在影响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开展的优势和障碍。主要优势包括:计生人员服务周到;流动人口集中,便于宣传教育;各年龄层次的人都有,宣传面广;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种类多;避孕药具种类齐全;计生部门与医院合作工作的基础好;宣传资料充足。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和咨询服务的障碍包括:计生人员专业知识欠缺;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知识欠缺,保护意识差;缺少计生服务人员;政策执行不到位;缺少必要的硬件;政策法规不了解:宣传力度不够;检查收费;缺乏与户籍地的沟通联。[结论]综上所述,知情选择干预方案的实施可以提高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识水平,提高了研究对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晓水平,促进了研究对象知情选择态度的转变,改变了流动育龄女性现用避孕措施的构成,提高了避孕方法使用满意度,促进了流动育龄女性主动寻求咨询服务,提高了咨询的满意度,增强了流动育龄女性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能力。应积极在流动人口中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高计划生育服务水平和流动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能力,为进一步促进流动女性性与生殖健康服务。
裴泓波[2](2012)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及其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研究背景]计划生育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我国社会发展过程中特定人口及国情下必然的和历史的选择,计划生育服务是我国生殖健康服务领域的核心问题。1994年开罗国际人口与发展大会之后,我国政府接受了国际社会关于生殖健康及其权利的概念。计划生育工作在服务领域和内容方面从单纯的控制人口转变为计划生育、人口与健康相结合,从简单的行政管理转向优质服务与科学管理相结合,系统地逐步认识并贯彻着从计划生育到生殖健康的服务实践。以妇女为中心的生殖健康在整个生殖健康领域占有突出地位。随着人类社会全面、快速的进步以及人们的认识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尤其是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以来、保护和尊重妇女的生殖健康权利逐渐成为各国政府在生殖健康工作领域、以至整个国家全面工作中高度关注的问题。近年来,国内、外在生殖健康领域做了大量的研究和实践,争取、维护人类生殖健康权利的努力还在进程中,还需要更多的调查研究和反思。我国生殖健康服务实践以计划生育为核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代表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已形成促进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实现的良好的支持环境。“以人为本”成为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成和完善人性化管理和服务机制的核心理念,全国范围内已普遍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优质服务中推行的知情选择帮助了服务对象安全和有尊严地表达了他们自己的生殖目标、改善了计划生育服务质量,并在这些努力中进一步赋权于中国妇女。然而,充分实现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方面,在个人权利、当前利益与国家的政策、长远利益之间,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协调的矛盾,而且随着我国社会持续发展和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群众“求公平、求维权、求和谐”的愿望和需求更为迫切。另一方面,计划生育服务队伍的服务水平还比较低,服务理念还不够完善,尚不能全面、科学地理解和实践“以人为本”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存在漠视或理解不够,贯彻落实“服务对象的权利”的意识和技能缺乏;同时,广大育龄妇女缺乏在计划生育方面享有的基本权利的认知、不能主动参与服务和维护自身权利。因此,要解决以上问题,迫切需要从服务对象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视角重新审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需要政策层面的大力倡导和强化服务提供方依法行政的意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相关认识、服务意识和技能;需要进一步对广大群众、尤其是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相关的宣传、教育、倡导和综合咨询服务。[研究目的]探讨目前我国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实现状况、制定针对性的干预方案,在试点地区对计划生育服务方和育龄妇女开展性与生殖健康及权利的维护与促进的干预活动,评价干预效果,从维护和促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角度探索进一步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进路。[研究方法]本研究为流行病学社区干预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资料。在中国的内蒙、重庆、广东、河南4个项目试点地区,各选择条件相似的两个县,随机分为干预县和对照县。选定的干预县在常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基础上,对育龄妇女实施基于社区的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和相应的综合咨询服务为主的综合干预方案;同时,对选定的干预县计划生育服务提供方(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实施贯彻服务对象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政策倡导和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和对服务人员进行相关咨询服务技能培训为主的综合干预方案。干预期间选定的对照县开展常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基线期分别在所选干预县和对照县的乡镇中随机各选一个乡镇作为调研现场,最后在抽到的乡镇内常住居民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基线期研究对象;评估期分别在所选的干预县和对照县的其他(基线期未抽到的)乡镇中随机各选一个乡镇作为调研现场,在抽到的乡镇内常住居民中抽取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评估期研究对象。通过对基线期与评估期的干预县和对照县研究对象两次调查的比较,评价干预对服务对象关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知识、维权态度和行为的影响。同时评价干预对服务提供方计划生育/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的知识、服务态度、贯彻落实服务对象权利的行为及技能的影响。最后进一步综合评价干预活动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总体影响。[研究结果]本研究无记名访谈研究对象519人,其中个人深入访谈计划生育管理人员17名;小组访谈计划生育服务人员473人;个人深入访谈已婚育龄妇女29人。结构式问卷调查计划生育服务人员306人,其中基线期干预组153人、对照组153人,并完成306人的评估期随访调查;结构式问卷调查育龄妇女7729人,其中基线期对照组1877人、干预组1879人,评估期对照组2009人、干预组1964人。1.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实现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对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育龄妇女的访谈,目前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实现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如下:1)国家政策和法律层面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基本保障,计划生育管理人员普遍对此有所认识;2)管理人员对人口政策与权利之间关系的认识以及对落实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重大意义的认识有不足之处,缺乏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关注、日常工作对实现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缺乏明确的工作部署以及常规和有效的考核与评价;3)基层计生服务系统是贴近群众、向群众宣教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重要公共服务组织,“以人为本”的优质服务是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的基本途径;4)服务人员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注重“技术服务”,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人文服务”的内涵认识不足;5)服务人员对维护和促进群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有一定的服务意愿,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和实现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识不足,服务技能欠缺;6)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仍然是育龄妇女充分享有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重要制约因素,且来自服务提供者和服务对象双方的传统文化和社会性别意识对实现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有着重要的影响;7)育龄妇女对自身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知不足、自我赋权和维权的意识及能力低是影响自身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实现的重要障碍;8)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认为计生系统开展维护和促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前三位优势依次是“符合我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工作的发展方向、适宜可行”、“政府支持、有法律保障”、“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健全”;前三位障碍依次是“政策与现实存在一定矛盾”、“传统社会文化等大环境中不利因素”、“资金投入不足”。9)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认为计生系统开展维护和促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前三位策略依次是“强化有利政策的执行”、“加强生殖健康权利宣教、形成社会文化氛围”、“把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咨询服务纳入规范的综合咨询”2.基线期育龄妇女定量研究结果本研究基线期调查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3756人,25岁~40岁者居多(78.06%);研究对象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42.71%);研究对象的平均月收入一半以上在1000元以内(56.52%);户籍性质以农村为多(59.11%);以现有一个孩子者居多(52.37%)。对已生育孩子的2447名育龄妇女的孩子数量的多因素分析显示,35岁以上的已婚育龄妇女较35岁以下者生育孩子更多;城镇户口者相较农村户口者更倾向于少生育孩子;学历越高,孩子个数越少;与科技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公务员相比,从事农业者的孩子个数更多。避孕措施总使用率90.02%;宫内节育器、避孕套和结扎是前三种最为常用的避孕措施,使用比例依次为:宫内节育器62.41%、避孕套20.47%和结扎14.11%;三种合计使用构成达96.99%。多重对应分析结果显示有一个孩子者倾向用宫内节育器,有两个及以上孩子者倾向用输卵管结扎,城镇户籍可能与用避孕套有关联。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使用避孕措施者占到56.55%;其次为本人决定、占到31.03%。目前使用避孕措施与期望避孕措施之间具有一定的一致性(P<0.01,Kappa=0.49)。对所用避孕方法,使用避孕措施者中77.52%的对象表示了解其优点;有50.84%的对象表示了解其副作用。在2110名使用宫内节育器者,29.86%对具体类型不知晓。在3381名使用避孕措施者中,有16.50%的人对常见避孕药具付费方式不全知晓;有32.89%的对象表示有更换现用方法的愿望。育龄妇女均听说过法定计划生育权利,主要知晓来源为计生部门及计生服务人员,占到构成的58.97%。育龄妇女对我国法定的计划生育八项基本权利中,了解较好的前三位依次为“依法生育的权利”、“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分别有3255人(86.66%)、3183人(84.74%)、3134人(83.44%),了解较差的为“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和“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分别有2271人(60.46%)和2240人(59.64%)。有2504人(66.67%)表示听说过“计划生育服务对象在计生服务过程中享有权利”的说法;其中,对计生服务过程中享有的十大权利中了解较好的前三位依次为选择权(86.26%)、隐私权及保密权(81.95%)、知情权(80.39%);了解最差的是安全权(41.29%)。有84.05%的对象认为有必要在计生系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活动,52.85%的对象表示个人有接受宣教的需求。有74.36%的人听说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有67.17%的人知道当地开展的优质服务。有73.80%的人听说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有67.60%的人知道当地开展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有63.23%的人听说过“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有52.93%的人知道当地开展的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2002名育龄妇女对最近一次接受过的避孕节育咨询服务过程总体满意者占72.38%;1442名育龄妇女对最近一次接受过的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过程总体满意者66.99%;最近一次接受过计划生育门诊服务的2913名育龄妇女表示对服务环境、服务态度、诊疗设备、技术水平、服务项目五个方面满意者分别占到71.88%,83.45%,80.64%,81.67%,74.53%。有73.30%的育龄妇女认为对服务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有71.47%的育龄妇女认为取得专业资格认证的服务人员才可以被允许提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3.育龄妇女干预效果评价综合干预提高了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的知晓率、改善了对我国法定计划生育权利、以及国际计生联提出的服务过程中享有的权利的了解情况。干预提高了育龄妇女对“全社会倡导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积极态度、提高了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进一步宣教服务的个人需求。干预使更多的育龄妇女产生获得全面的知情选择服务、性与生殖健康权利(SRHR)综合服务的要求,以及对服务人员专业素质的要求。干预提高了育龄妇女寻求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服务的行为意愿。干预对使用短效可逆避孕方法的育龄妇女的避孕措施决定人尚没有影响、对研究对象安全套避孕使用率没有影响。4.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干预效果计生服务人员对我国公民法定计划生育权利和服务对象接受计划生育服务过程中的基本权项有较好的了解,综合干预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服务对象的法定权利、服务过程中享有权利以及多项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的认知。干预使计生服务人员提供SRHR综合咨询服务的技能有提高,但仍处较低水平。干预提高了服务人员提供SRHR宣教服务和咨询服务的意愿。计生服务人员对计生系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的活动普遍有积极态度,干预后,有更多服务人员认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有助于服务对象自主决策、有助于提高服务质量、有利于服务对象与服务人员关系融洽、有助于国家人口发展计划的实现。干预提高了服务人员对SRHR综合咨询服务技能培训的需求。评估期服务人员一致认为计生系统开展生殖健康权利维护和促进具有重要意义,教育和培训是重要策略。5.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对优质服务及其服务质量的影响计生系统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活动后,更多的育龄妇女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的有了积极态度;同时育龄妇女对当地开展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以及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知晓有所提高、并对服务项目准确和全面的认识有所提高。权利促进活动对服务人员在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服务和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过程中规范操作的实现有了积极影响;为育龄妇女获得更为满意的避孕节育服务结局产生了积极影响;对育龄妇女是否获得更为满意的门诊服务没有影响。权利促进活动使更多育龄妇女对自己现用避孕方法副作用有了了解、对宫内节育器类型和常见避孕药具付费方式有了全面知晓,权利促进活动对育龄妇女更换现用避孕方法的意愿没有影响。[结论]计生系统维护和促进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有障碍也有优势。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落实不充分。一方面提高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知识和意识十分必要,另一方面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认识、提高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人文服务”内涵的认识十分必要。集“宣教、倡导和咨询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干预对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知水平、维权意识及相关的行为意愿产生了积极作用。集“培训、倡导和提供咨询服务”为一体的参与式综合干预提高了服务人员对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认识水平、改善了服务技能和意愿。从实现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角度深入推进优质服务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权利促进对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及其服务的长期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文彬[3](2011)在《育龄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现况调查》文中研究指明【研究背景】生殖健康权利是基本的人权,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是保障生殖健康权利的重要途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则是优质服务最核心的因素。开展知情选择服务既要满足大众化的服务需求,促进他们自主决策的能力,又要努力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个性化服务。因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能力就显得特别重要。2009年,生殖健康咨询师资格认证工作全面开展。目前,我国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的现状不容乐观,由于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咨询知识、技巧和态度的不足,咨询服务提供者能力参差不齐、整体素质不高,同时,服务人员和群众均对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对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对服务质量的提高带来很大障碍,不能满足群众性与生殖健康的综合需求。【研究目的】本研究旨在通过流行病学横断面调查,了解广东、河南、重庆、内蒙古四省市育龄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的现状、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现状、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的现状及需求,为更好地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提供科学依据。【研究方法】本研究是流行病学横断面研究,研究现场为广东省佛山市、河南焦作市、重庆、内蒙古包头市。通过随机抽样方法在四个项目点各选择2个乡镇作为研究现场,以抽到的乡镇内办理了暂住证或常住居民为子总体,抽取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由统一培训的调查员,采用自行设计的结构式问卷对育龄妇女进行问卷调查。定量资料应用Epidata3.1软件建立数据库,统计软件采用SAS9.13,资料分析采用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相结合的办法。单因素分析方法包括非参数检验、卡方检验等。在分析有关变量的影响因素时,根据因变量类型分别采用非条件二分类或多分类Logistic回归法。【研究结果】共对160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最后回收的合格问卷是1453份,合格率为90.8%。本次调查育龄妇女以中青年为主,35岁~人数最多,占25.81%。研究对象的文化程度以初中为主,占38.98%。研究对象主要为农民,占40.74%,研究对象的平均月收入在<1000,1000~2000之间,分别占56.85%和26.15%。本次调查的育龄群众中,在婚的共1386人,占95.39%。育龄群众对宫内节育器、避孕套和结扎三种常用的避孕措施的使用比例97.80%,而各自的使用比例依次为:宫内节育器(66.64%)、避孕套(20.85%)和结扎(10.31%)。育龄妇女目前使用的避孕措施主要来自于计划生育服务机构(880人,66.52%),其次为医院(126人,9.52%)。其中74.53%的对象目前使用的避孕方法是免费的。目前使用避孕方法大部分由双方共同决定的占52.55%,而由本人决定的占34.27%,而与此同时仍有7.01%表示目前使用的避孕措施是由计生/卫生服务人员所决定。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最高学历和地区是避孕方法决定权的主要影响因素。育龄妇女对常用避孕方法的知晓率低,对于9种常见避孕方法,知晓率前三位分别为宫内节育器(1357人,93.52%),安全套(1348人,92.97%)和女扎(1314人,90.56%)。知晓率最低的是皮下埋植剂,仅为63.70%。知晓全部九种避孕方法的对象为54.03%,对紧急避孕药及皮下埋植剂的知晓率相对较低,且对常用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优点、缺点的了解不够深入避孕节育综合知识包括常用避孕方法的知识与安全套使用知识。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最高分为97.73分,最低分仅0分,中位数为65.91分。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表明,年龄、职业、最高学历、婚姻状况及地区是影响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的主要因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晓率为77.84%。对象听说避孕节育知识途径的第一顺位中排在前两位的分别是计生人员(759,67.71%)和电视、广播(243,21.68%),从整体上来说,计生人员和电视、广播仍然是人们听说避孕节育知识的主要途径。两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婚姻状况、最高学历、职业、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与地区是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晓的主要影响因素。对于开展避孕节育知情的态度,1453名育龄妇女中,1246人赞成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占85.75%。接受调查的1453名育龄妇女中,538名(37.03%)对象想过在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后更换避孕方法,915名(62.98%)育龄妇女表示没有想过更换。两分类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年龄、户口性质、地区、知情选择知晓及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是更换避孕方法意愿的影响因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开展的形式主要为宣教活动(34.63%),咨询服务(29.44%)及技术服务(24.88%),仅有8.42%为定期举办讲座。目前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的开展形式还比较单一和局限。1453名受访育龄妇女中有838人曾在最近一年内接受过面对面的避孕节育相关知识的咨询,咨询比例为57.67%。咨询中存在以下情况:少数计划生育工作人员(8.35%)不能主动告知育龄群众可以自己决定使用何种避孕方法;而6.80%的服务人员不能给介绍三种或三种以上的避孕方法;接近1/3(29.95%)的服务人员倾向于让对象使用某一种避孕方法;更有甚至12.53%的服务人员限定对象使用某一种避孕方法。有了性和生殖健康方面问题,44.83%对象选择了计划生育服务站/所,其次为医院(43.84%)和妇幼保健院(10.67%)。此项结果说明了大部分对于计划生育服务站持信任态度。首先计生服务站的主要原因有环境好(35.57%),其次是设备及技术水平高(28.04%)。仅60.29%的对象听说过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和人权。但有86.44%的人表示愿意了解相关群众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和人权的知识。两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年龄、最高学历、职业、月收入、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与地区是主要的影响因素。仅62.97%的人听说过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57.81%的对象认为当地开展了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22.02%则表示对该服务项目不知晓。服务提供机构是计划生育机构,占84.76%,其次分别为街道或者居委(8.21%)、医院(3.93%)及社区服务中心(2.86%)。两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调整户口性质、学历等可能影响因素后,年龄、职业、月收入、婚姻状况、地区是主要的影响因素。有85.48%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当地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数据充分显示了育龄群众对于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需求。如果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1294人(89.06%)表示愿意接受该项服务。关于服务对象最希望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场所,37.33%希望在计划生育机构开展该服务,其次是专业咨询机构,占28.97%,再次是医院,占21.98%。关于服务对象最希望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形式,48.47%的人回答讲座,41.92%认为是面对面咨询。关于服务对象最希望提供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内容,分别为避孕节育,占53.43%,其次为生殖道感染占22.98%。在全部调查对象中,有706人(48.59%)最近半年中接受过相关的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其中,咨询的主要地点是计划生育服务站(583人,82.23%),其次是医院(53人,7.48%)。服务对象最近一次咨询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咨询(303人,43.29%),其次是生殖感染(264人,37.71%)。接受服务的对象均对服务表示满意,分别为非常满意474(67.14%)人,满意205人(29.04%)。【结论】四省市育龄妇女对避孕节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对常用避孕方法的原理及优缺点了解甚少;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了解不全面;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形式单一,以宣传教育为主;对性健康知识的知晓率较低,性与生殖健康权利的意识较淡薄;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开展的知晓率低;85.48%的人认为有必要在当地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充分显示了育龄群众对于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的需求;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知识存在片面理解,也将直接导致育龄妇女对性与生殖健康知情选择的错误认识,因此,应以全国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咨询服务人员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培训,提高育龄群众的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和咨询服务人员提供综合咨询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最终达到提高育龄妇女的性与生殖健康水平,促进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
赵洪鑫[4](2011)在《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文中研究说明[研究背景]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巨大的城乡差别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我国的人口流动呈现出波浪推进之势。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的预计,在未来的30年,我国将形成5亿城镇人口、5亿流动迁移人口、5亿农村人口的“三分天下”的格局。进城农民数量的不断增大是我国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的巨大推动力,但由于从农村进城的流动人口年龄结构轻,文化程度低,收入低,生活条件差,健康意识薄弱,远离家乡,脱离了父母的监护和原居地道德风俗的束缚,流动人口的性观念和性行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表现为性观念开放、婚前性行为发生率高、性行为安全意识差等特点,这些使得该群体意外妊娠发生较多,并存在性病/艾滋病感染等生殖健康方面的问题。因此,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在充分了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存在的问题和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循证化的干预措施,通过多部门合作,采取多种宣传途径,向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水平,培养其权利意识、生殖保健意识,树立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信念,增加计划生育服务的可及性,最终改变不利于生殖健康的行为,提高避孕节育方法的有效性和可接受性。另一方面,对于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通过宣传、倡导、咨询技巧培训和技术培训等,提高服务者的生殖健康知识水平,促使其深入学习流动人口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其为流动人口服务的信念,提高综合服务的技能,才能保障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开展。[研究目的]探讨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特征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现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方案,在试点社区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研究,评估干预效果,探讨适宜流动人口的优质服务模式。[研究方法]本研究是基于工作场所的流行病学社区干预研究,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收集资料。在流动人口流入地采用整群抽样的方法选择研究对象,于北京、上海和成都三个人口高度集中的大城市选择流动人口集中的区选择工作性质、规模和工作条件基本相似的工厂、建筑工地和服务娱乐场所各4个,随机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在选定的干预社区实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综合干预方案,对照社区开展常规计划生育工作,通过基线调查和终末评估调查比较项目开展前后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态度和行为变化;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知识、态度、行为变化,以评价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实施效果。[研究结果]本研究共调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161人,干预后随访到有效对象144人(失访率10.56%)。调查流动人口6304人,干预后随访到有效对象5503人(失访率12.71%)。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况:通过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和育龄流动人口的访谈,目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如下:1)育龄流动人口能够享受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但也存在服务宣传方式单一、检查收费、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等问题;2)“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双向管理”政策实施情况有待改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目前还没有常规的工作沟通,责任分工也不是很明确;3)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有待完善;4)“缺乏权力,没有强制手段”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最难解决的问题;5)加强宣教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中最应解决的问题;6)流动人口现居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服务参差不齐;7)未婚流动人口对现众服务资源的利用少;8)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最应该解决的问题包括:“加大宣教力度”、“提供免费、方便的医疗服务”、“领导重视”、“开发新型避孕节育措施,改善免费避孕药具的质量”、“增加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数量”、“计卫联手、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等;9)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优势和障碍并存。2.项目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问卷调查结果本研究调查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以30-40岁为主,女性超过90%,学历以大学为主,平均月收入以2000-4000为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或取得医师资格的约占一半,以从事宣教服务和咨询服务为主。上海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60.78%;北京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23.81%;成都现场的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有82.98%。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政策的掌握整体都比较好,能正确回答相关问题的技术人员达到90%以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9种常用避孕方法知识水平测试得分均较高,超过80分,仅皮埋等得分较低。50岁以上的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得分低于30岁以下者,平均月收入高的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水平也越高,最近一年接受过培训的服务人员,知识得分高于未接受培训者;取得合格证的服务人员,知识水平高于未取得合格证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提供宣教服务的意愿都很强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为户籍人口提供过上环取环、查孕、查病、绝育手术、皮埋、人流等服务的比例要高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生殖健康综合咨询了解甚少,对规范化咨询服务六个原则、标准化咨询服务六个基本步骤、避孕节育咨询服务六个主题的知晓率全部在50%以下甚至更低。3.对育龄流动人口问卷调查的结果:本调查中的流动人口以20-40岁为主,未婚35.76%,已婚64.24%,近80%为农业户口,来现居住地的主要原因是劳务,接近90%;流动人口在现居地的主要居住方式为集体宿舍、自租房和与他人租房,自己购房的不足百分之十;大部分流动人口的医疗费用是全部由自己支付的,仅有不足10%的研究对象的医疗费用大部分由工作单位支付;16.64%的18岁以上未婚流动人口表示目前有性生活,流动人口发生首次发生性行为的年龄平均为22岁,最小为12岁;流动人口到现居地后累计性伴个数平均为1.29个,性伴总数最多为30个。性伴数量大于1的比例接近20%;流动人口对常用避孕措施的使用方法、避孕原理、优点和副作用的整体知晓情况较差。在满分为100分的9种常用避孕方法知识水平测试中,流动人口对男用避孕套的回答情况最好,平均得分约为40分,其他8种避孕方法的得分都在30分左右,对于皮埋等方法,得分更是低于10分。9种方法的平均得分,三地流动人口均低于30分。已婚流动人口平均孩子个数为1.27个,小孩数量超过2个的不到3%,期望孩子个数为1.66个,期望孩子个数超过2个的不超过5%。流动人口并未表现出明显的超生倾向。未婚有性生活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为85.87%,已婚有性生活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达到了91.26%。未婚有性生活的研究对象,最主要使用的避孕方法依次为避孕套(74.19%)、口服避孕药(10.65%)、宫内节育器(7.42%)、绝育术(1.94%),其他方法包括避孕针剂、紧急避孕药、皮埋、自然避孕法等有5.81%。已婚有性生活的研究对象,最主要使用的避孕方法依次为宫内节育器(51.24%)避孕套(25.16%)、绝育术(17.47%)、口服避孕药(3.63%),其他方法包括避孕针剂、紧急避孕药、皮埋、自然避孕法等有2.49%。接近半数的研究对象避孕节育方法是由双方共同决定的。未婚研究对象由他人(计划生育干部、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医生等)决定避孕方法的比例很低。但已婚流动人口现用避孕方法由他人决定的比例仍有19.90%。研究对象最近1年接受过面对面避孕节育咨询的比例仅为13.35%。大部分流动人口不知道自己或伴侣使用的宫内节育器类型。在知晓自己所使用的宫内节育器类型的流动人口中,使用率最高的是宫型IUD,其次是O型165环和Tcu220C。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的查环率仅为55.71%。使用避孕套的流动人口,最近3次性生活均使用了避孕套的比例在90%左右。共有163人目前使用口服避孕药避孕,其中有22.30%的对象不知道自己使用口服避孕药的种类;避孕1号(18.47%)、妈富隆(19.38%)、避孕三相片(13.94%)、避孕2号(12.20%)是常用的避孕药类型。有过性行为的流动人口中,使用过紧急避孕药的有11.20%,其中22.27%的流动人口对自己使用的紧急避孕药种类不了解。知晓者中以使用左炔诺孕酮的人数最多,其次是米非司酮;同时流动人口对紧急避孕药正确使用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分别仅有17.44%和6.12%的研究对象知道紧急避孕药1个月和1年最多可以服用的次数。31.27%的流动人口在户籍地接受过免费的计划生育检查。到现居住地后,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检查的比例仅为23.13%,流动人口接受免费计划生育检查的比例降低。在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接受过面对面咨询服务的比例仅为18.51%。流动人口在现居地获得过宣教服务的比例有49.03%;获得过咨询服务的比例为19.78%;获得过技术服务的有33.57%;获得过随访服务的有14.63%。高达41.64%的研究对象对这些服务表示不满意。4.优质服务干预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知识态度行为的影响经过培训,技术服务人员的避孕节育知识得分和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认识有所提高,但幅度并不大。而干预前后干预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规范化咨询服务六个原则、标准化咨询服务六个基本步骤、避孕节育咨询服务六个主题的认识大幅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服务意愿增加,对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服务比例增加。5.优质服务干预对流动人口知识态度行为的影响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活动显着提高了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知识水平;干预对研究对象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有促进作用;干预能够提高研究对象接受过免费计划生育检查(查环、查孕、查病)的比例;干预提高了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服务的需求;在一年的干预期过后,对照组和干预组研究对象避孕现用率和避孕方法构成比变化不大;干预活动提高了查环率和最近3次性生活坚持使用避孕套的比例;显着提高了研究对象寻求计划生育服务的行为,减少了人工流产。[结论]工厂、工地、服务娱乐场所工作的流动人口没有明显的超生倾向,已经不再属于“超生游击队”。大城市的流动人口避孕现用率高,面临的主要问题是避孕节育知识水平低下,对计划生育服务需求高,但在现居地接受的计划生育服务不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能力较差;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避孕节育知识水平和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的掌握较好,但缺乏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能力,对流动人口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不足。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一年以来,干预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生殖健康综合咨询能力大幅提高,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知识水平有较大提高,接受计划生育服务增加,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能力也有一定提高。流动人口优质干预基于工作场所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模式值得进一步推广,但优质服务干预对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的长期影响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周颖[5](2010)在《北京市东城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现况调查》文中认为【研究背景】2001年颁布实施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2002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避孕节育服务中必须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东城区位处北京中心城区,在全区62.5万户籍人口中育龄妇女18.3万人,已婚育龄妇女13.1万人。自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开展至今,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情况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综合避孕率达82.3%。然而,人工流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已婚妇女的人工流产率为46.5%,未采取避孕措施和避孕失败是主要原因。[研究目的]了解北京市东城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现况,包括避孕措施的使用情况,常用避孕方法及知情选择知识的掌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的获得情况及其需求等,并探讨其潜在影响因素,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研究方法]本研究为流行病学现况研究,使用定量与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多阶段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北京市东城区选择东华门和东直门两个街道作为研究现场,并在每个现场抽取300名育龄妇女,由统一培训的调查员对育龄妇女进行结构式问卷调查。同时,对所有49名计划生育服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并选择部分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分别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和小组访谈,以评估育龄妇女获得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的质量。[研究结果]定量调查包括育龄妇女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两个部分,共调查育龄妇女600名,回收有效问卷579份,合格率为96.50%;两个街道计划生育服务人员49名均接受了调查。定性访谈则包括育龄妇女的小组访谈,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小组访谈,以及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个人深入访谈。1、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调查对象主要集中于45岁~49岁,40岁~45岁及35岁~40岁三个年龄段,其中,年龄最小为20岁,最大为48岁,年龄的中位数为39.62岁。最高学历以大学及大学以上居多(45.08%),调查前一年个人平均月收入以1000元~2000元间占的比例最高(36.27%)。2、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掌握情况对于8种常见避孕方法,知晓率前三位分别为安全套(97.75%),宫内节育器(87.91%)和口服避孕药(82.90%):知晓率最低的是皮下埋植剂(46.98%)。有239人(41.28%)知晓全部八种避孕方法。育龄妇女对使用方法的正确回答率较高,但是对各种避孕方法的避孕原理、优点及缺点的了解较少,正确回答率基本在60.00%以下。安全套的使用说法的正确回答率不一,最低仅10.36%,最高为95.68%。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学历是男用安全套知识的影响因素,与初中及以下学历对象相比,高中/中专,大学及以上学历育龄妇女安全套知识较好(OR高中=1.684,95%CI:1.078~2.630;OR大学=1.895,95%CI:1.233~2.914)。避孕节育综合知识包括常用避孕方法的知识与安全套使用知识(总分40分),结果显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最高分为36分,最低分仅1分,均值为(20.15±7.27)分。有序多分类Logistic分析结果显示:与初中及以下学历相比,高中/中专,大学及以上学历的育龄妇女知识总得分中≤15分所占的比例较低(OR高中=2.302,95%CI:1.495~3.545;OR大学=3.631,95%CI:2.212~5.962)。3、育龄妇女人工流产情况在579名对象中,有339名(58.55%)有过流产经历,330名(56.99%)有过人工流产的经历。人工流产以1次为主(66.97%),3次及3次以上人工流产比例为4.55%(15人),平均人工流产的次数为(1.36±0.67)次。人工流产的原因主要避孕失败(51.66%)和未避孕(36.56%)。学历为高中/中专的育龄妇女,其人工流产比例高于初中及以下对象(OR=1.754,95%CI:1.063~2.895);与职业为农民/工人的育龄妇女相比,无业育龄妇女的人工流产率较高(OR=2.213,95%CI:1.063~4.608).4、育龄妇女避孕情况在所有的调查对象中,目前避孕的占91.2%,安全套,宫内节育器和安全期避孕是主要的三种避孕方法,其比例分别为58.33%,35.61%和2.65%。多因素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外地育龄妇女宫内节育器的使用高于比本地育龄妇女,而安全套使用比例低(P<0.05)。与18岁~30岁年龄组相比,40岁~45岁及45岁~49岁年龄组育龄妇女安全套使用比例较低(OR40~50=0.260,95%CI:0.135~0.501;OR45~49=0.157,95%CI:0.080~0.307)。调查对象中仅有74名对象使用过紧急避孕药,占14.02%。所有避孕的育龄妇女中,关于紧急避孕药服用剂量的回答,学历在大学及以上的育龄妇女紧急避孕药的使用知识好于初中及以下学历的对象(OR=2.183,95%CI:1.159~4.109)。目前使用的避孕方法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的占58.14%,本人自己决定的占33.14%,其他(配偶、计生干部、服务人员及医生)占8.72%。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户口性质、职业是育龄妇女避孕方法决定权的影响因素(P<0.05)。5、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知晓率所有接受调查的育龄妇女中,292人(50.43%)听说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曾有104名(17.96%)育龄妇女在接受调查之前的一年内接受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及相关知识的面对面咨询。501名(86.53%)育龄群众认为有必要在当地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城镇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晓率(60.42%)高于农村育龄妇女(54.0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与职业为农民/工人的育龄妇女相比,商业/服务性行业及在街道/社区工作的育龄妇女知晓较好(OR商业=1.948,95%CI: 1.115~3.402;OR其他=2.477,95%CI:1.261~4.867);与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15相比,21分~26分及26分以上育龄妇女的知晓较好(OR21~26=1.909,95%CI:1.192~3.058; OR26~=2.738,95%CI:1.639~4.572)。6、育龄妇女更换避孕方法的意愿在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后,有165名(28.50%)对象想过更换避孕方法,另外71.50%的育龄妇女表示没有想过更换。外地户口更换避孕方法的意愿低于本地户口的育龄妇女(OR=0.333,95%CI:0.186~0.597);大学及以上育龄妇女更换避孕方法的意愿高于初中及以下(OR=2.855,95%CI:1.495~5.454)。7、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提供能力及培训需求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避孕节育知识掌握情况良好,在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过程中,计划生育服务人员主要承担的是宣传教育(51.16%),其次为咨询服务(25.58%)和计划生育随访服务(11.63%)。就目前开展的力度而言,大部分人(75.51%)认为开展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于避孕节育知情的理解还存在片面性,如错误地认为知情选择的最终目的是严格控制我国人口数量(30.61%)。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于知情选择的错误认识将直接影响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质量。大部分(43人/49人)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曾经提供过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其中41人认为仍需要接受相关培训,如咨询技能、宣教方法和策略,以提高自身服务的能力,而定性访谈结果也表明计划生育服务人员需要咨询技能的相关培训。【结论】北京市东城区育龄妇女有较高的人工流产率,未避孕和避孕失败是流产的主要原因;对避孕节育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但对常用避孕方法的原理及优缺点了解甚少;对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了解不全面;接受避孕节育咨询服务的比例也较低;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对避孕节育知识存在片面理解,也将直接导致育龄妇女对知情选择的错误认识,因此,应以全国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化建设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对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培训,提高育龄群众的避孕节育知识,提高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提供知情选择服务的能力和质量,最终达到提高育龄妇女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水平。
张成超[6](2009)在《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干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研究目的】:总目标:按照不同流动人口人群的个性化特征,推广筛选出的新避孕节育方法,满足不同特征,不同时期的流动人口的避孕需求。并通过IBP的方法,结合优质服务的开展了解流动人口对计划生育现用避孕节育方法服务的满意度,以整合进常规工作后具有可持续性。具体目标:1.评价个性化的避孕需求:通过评价流动人口其对适宜避孕节育方法的需求,针对其所处的不同生理阶段和不同职业来制定出适宜的个性化方案。2.评价流动人口的满意度:评价流动人口在干预前中后三个阶段对计生服务机构提供的计生服务以及服务过程中的满意度的变化,并且找出影响满意度的因素。3.改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通过流动人口对计生服务机构提供的计生服务的满意度变化相应的调整常规工作来进一步完善计生优质服务。并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研究方法】:1.设计方法:本研究是流行病学现场干预试验。整个过程采用运作性研究的思路和方法,从证实问题、分析问题,到最终解决问题,包括需要评估、需求评估、资源评估、干预方案制定实施和效果评估五个步骤。2008年1月到7月,在深圳市2个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深圳和东莞市的2个工厂和3个社区现场,共7个研究现场开展现场干预研究。在每个研究现场中,对接受宣教和技术服务的两类干预人群,分别实施两种干预模式:基本干预和全面干预。干预过程中,采用IBP研究、试点方法、过程评估、运作式研究不断完善干预活动。干预前以及实施干预后,分别采用自制调查问卷对当前未使用长效避孕措施的育龄流动人口(16-49岁)进行抽样调查。2.干预方法:分为基本干预方案和全面干预方案。干预A组实施基本干预方案,干预措施包括宣教和推荐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两个内容,简便易行。宣教的形式是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给流动人口提供避孕措施宣传册;推荐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形式是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联系方式分发给妇女,告之可以在这些机构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和避孕相关服务。干预B组实施全面干预方案,干预措施包括小组宣教、面对面咨询、提供避孕药具、推荐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四个内容,全面详细。小组宣教的形式是在对小组进行口头交流的过程中,或者在看过录像后问答式的讨论中,给流动人口提问题的机会,并给宣教对象提供宣教册;面对面咨询的形式是使用咨询指南进行讨论,对避孕药具进行演示以及回答提问:提供避孕药具是在流动人口获得避孕措施知情选择信息后,根据需要提供免费的避孕套、避孕药和宫内节育器;推荐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形式同基本干预组。3.数据管理及分析方法:包括定性研究和定量调查的数据和资料。定性研究在每次访谈结束后,当日就对访谈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并写出小结,并在24小时内对录音进行转录,分析结果主要采用直接引用的形式。定量调查中每份调查表均进行双人双遍编码,利用Epidata 3.0软件建立数据库,同时对所收集的问卷进行平行双录入。录入过程由Epidata 3.0软件进行逻辑检查,录入完毕,利用Epidata 3.0软件进行校对,发现问题核查原始积累,并对数据库进行更正,直到两个数据库完全一致。统计方法主要包括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一般统计描述,运用卡方检验,秩和检验进行干预效果评估、比较及服务质量的评估,运用logistic回归探讨影响因素。【研究结果】:1.现状分析结果(1)宣教方面宣教对象是来中心接受计生服务的流动人口,还有在社区居住的和工厂的流动人口。宣教形式:采用营造氛围、主题倡导、舆论宣传和健康教育。其中的亮点是健康教育,因为一是针对外来青工的青春健康教育活动;二是针对15-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开展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避孕期、更年期等五期教育;三是利用社区生育文化中心、网上婚育学校、视频婚校、电台生殖健康栏目、人口计生论坛、男性健康论坛等载体,对育龄群众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四是对流动人口的个性化宣传往往与避孕药具的发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2)避孕药具发放方面一是宣传不够,发放渠道不畅,很多人不知道有国家免费避孕用具;二是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特别是一些社区工作站计生工作人员的素质无法满足群众需求;三是服务时间安排不合理:四是部分群众希望通过市场购买获得自己需要的产品,计生系统也想在社会营销方面作一点尝试,但由于体制的问题,目前尚难以开展;五是工作经费紧张。(3)技术服务方面流动性太大,避孕节育服务后的随访工作难开展,医生与服务对象的交流不够,避孕宣教指导服务工作不到位,由于人员缺乏,服务的过程中不能做到一对一服务,计划生育方式方法还不能适应群众的需求,群众不理解,影响服务效果。(4)供方培训方面一是培训师资少,二是工作人员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接受培训,三是部分基层工作人员专业不对口。2.干预效果评估:总体上来说,在年龄上,服务中心的年龄半均31.05岁,中位数为30.48,18-48.72(1143);工厂的年龄甲均是31.16,中位数是30.24,17.21-47.82:社区机构的年龄平均是29.49。中位数是28.95,16.59-48.13。年龄基本在一个范围内。虽然女性比例都比男性高,但是去服务中心的女性还是占绝大多数。大部分人的学历集中在初中和高中阶段。除了社区,其余两个机构的人口已婚的都占到80%以上。工厂的蓝领比较多,其余两个机构这两个职业人数相当。大部分的夫妻都在一个城市,而且大部分人群都与配偶住存一起。根据研究现场类型结果分为三大部分:1.工厂型研究现场2.医疗机构型研究现场3.社区型研究现场。(1)工厂型研究现场工厂型研究现场包括2个:东莞工厂区和深圳南山区工厂。1)人口学特征东莞工厂区调查对象在文化程度以及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南山工厂的调查对象在文化程度以及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2)两研究现场干预效果评估——避孕知识将知识得分分为及格与不及格两类,及格者答对9题。统计显示无论是南山工厂还是东莞工厂,经基本干预和全面干预后男性和女性调查者的知识水平都有所提高(P<0.05)。3)两研究现场干预效果比较——避孕知识男性调查中,两调查现场干预效果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女性调查者中,干预前,深圳的女性调查者知识水平较东莞的女性调查者知识水平高(P<0.05);基本干预后,两地的女性调查者的知识水平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全面干预后,两地女性调查者的知识水甲差异均有统计意义(P<0.05)。4)工厂型研究现场中何种特征人群干预效果更好在工厂型干预现场中,特别是女性流动人口中,避孕知识水平较低(不及格者)(OR=0.463),知道免费避孕地点数较少(OR=0.250),在有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药具者(OR=0.538)运用东莞的干预模式较为有效。5)计划生育服务质量评估工厂型研究现场在提供适量的避孕知识和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能力、寻求服务者与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动以及寻求服务者满意度方面,无论是全面干预组还是基本干预组均优于干预前(P<0.05)。(2)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型研究现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型调查现场包括2个调查现场:深圳计生服务中心和南山计生服务中心。1)人口学特征深圳市计生服务中心各干预阶段的男女调查对象在文化程度以及职业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1)。南山区计生服务中心各干预阶段的男女调查对象在文化程度以及年龄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2)两研究现场干预效果评估——满意度干预的各阶段调查者对计生服务中心的十一项相关工作进行评分,满意者得4分,较满意者得3分,一般者得2分,较不满意者得1分,不满意者得0分。深圳计生服务中心的女性调查者,无论是基本干预组还是全面干预组,经干预后女性调查对象对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P<0.05)男性调查者,经基本干预和全面干预后,对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P<0.05),但是基本组和全面组间的满意度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3)两调查现场干预效果比较——满意度干预前,南山中心的女性调查者较深圳中心对服务中心的满意度高(P<0.05):经基本干预后,南山中心的女性调查者的满意度和深圳中心的满意度没有统计学差异(P>0.05);经全面干预后,深圳中心的满意度较南山中心的满意度高(P<0.05)。4)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型研究现场中何种特征人群干预效果更好深圳中心的干预模式应用在年龄较小(OR=0.499),文化水平相对较低(OR=0.665),使用现代避孕药具(OR=2.158),使用避孕药具的频率较低(OR=1.446),平时在无专业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避孕药具(OR=2.158),知道较少的可以获得免费避孕药具地点(OR=0.696)的女性人群,对计生中心的工作的满意度提高较多。5)计划生育服务质量评估干预后服务提供者对寻求服务者提供了更多的避孕药具、适量的知识和信息,同时寻求服务者认为,干预后服务提供者的能力更好,医患之间的互动更加,医疗机构的环境也更好(P<0.05)。(3)社区型研究现场社区型调查现场包括2个:罗湖社康中心和罗湖大食堂。1)人口学特征深圳罗湖大食堂的男性调查者在文化程度以及职业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女性调查者在职业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罗湖社康中心的男性调查者在文化程度、职业以及婚姻状况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女性调查者在文化程度上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5)。2)两研究现场干预效果评估——满意度用调查对象的避孕满意度对干预效果进行评估。干预后,罗湖大食堂的男性调查者和女性调查者的满意度都较干预前有所提高(P<0.05)。男、女调查者基本干预组和全面干预组之间的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P<0.01)。干预后,罗湖社康中心男性和女性调查者满意度较干预前都有所提高(P<0.05),且全面干预较基本干预组的知识水半高(P<0.05)。3)两研究现场干预效果比较——满意度从干预过程中所加的服务满意度比较,基本干预组和全面干预组有统计学上的差别,其中基本干预组重点存增加使用说明书,全面干预组重点存避孕药具随访,说明流动人口对药具服务的长效机制有了要求,更关注避孕药具的安全性和随访的隐私保密性。4)影响干预效果的因素罗湖社康中心的干预模式应用在知道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地点数多、使用传统避孕药具、已婚、年纪大的以及偶尔使用避孕措施的育龄流动人口人群。罗湖大饭堂的干预模式应该用在知道免费避孕药具发放地点数少、使用现代避孕药具、未婚、年纪小的以及经常使用避孕措施的育龄流动人口人群。5)计划生育服务质量评估经过干预之后,调查者表示服务提供者在提供避孕信息、服务者的能力、互动、知情选择的标准化、提供服务的场地的环境都有所改善,其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都有所提高(P<0.05)。【结论】:1.在工厂,运用东莞的干预模式,即强调增加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药具的获得途径的干预模式效果较好。特别当流动人口的避孕相关知识较低,知道免费避孕地点数较少,习惯在有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药具的女性流动人口人群中者中效果较好。2.在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中,运用深圳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干预模式,即强调流动人口需求个性化的模式效果较佳。特别是年龄较小,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使用现代避孕药具,使用避孕药具的频率较低,平时在无专业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避孕药具,知道较少的可以获得免费避孕药具地点的女性人群。3.在社区运用增加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药具的获得途径的干预模式效果时,对男性流动人口而言,年龄较大、文化水甲较高、避孕知识水平相对较低的以及知道免费避孕药具获得地点较多的,一般在无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避孕药具者效果更佳。对女性流动人口而言,存年龄较小,文化水半较低,一般使用传统避孕药具,一般在有专业人员咨询的地点获得避孕药具以及知道较少的可以免费获得避孕药具的地点者中效果较好。4.干预实施后,医疗机构、工厂以及社区提供的计划生育服务质量更优。
覃民,李伯华[7](2009)在《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与已婚育龄妇女避孕选择变化》文中研究指明目的:探讨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推行对已婚育龄妇女自愿、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影响。方法:数据来源于2001年、2006年全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调查。研究对象为1996年6月~2001年7月和2001年8月~2006年9月选择避孕方法的"新使用者"。有效样本量2001年为9 788例,2006年为7 611例。数据主要采用描述性分析和卡方检验。结果:2006年与2001年相比,"新使用者"避孕构成仍以长效措施为主,变化包括男性绝育和女性绝育比例分别下降了1.9%和3.1%,放置宫内节育器比例下降了8.1%,避孕套使用比例上升了11.5%。避孕方法构成变化显着(x2=475.742,P<0.01);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比例由2001年的56.8%上升到2006年的82.3%(x2=2 184.422,P<0.01);了解避孕方法副作用的比例由2001年的47.9%上升到2006年的71.2%(x2=953.048,P<0.01)。在控制"新使用者"的人口、社会学及避孕方法等变量后,选择避孕方法的时间对"自主、知情选择避孕方法"仍有显着影响。2001年8月~2006年9月选择避孕方法的"新使用者"自主、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几率为1996年6月~2001年7月选择避孕方法的"新使用者"的3.7倍。结论:知情选择使更多的育龄妇女自主、知情地选择避孕方法,今后应进一步加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赵立昀[8](2009)在《中西部农村避孕节育技术临床规范应用的效果评估》文中提出【背景】开展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要执行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制定和及时修订更新避孕方法的技术常规是保证避孕方法能够被安全、有效使用的前提。随着各种计划生育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不断更新以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优质服务工作的全面推进和深入发展,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注点主要是控制人口的宏观指标,在一定时期内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计划生育的服务质量,已有的避孕节育技术方法未得到规范化服务。【目标】了解课题拟订的技术服务标准与规范在试点地区的试用情况,探讨其实行过程、效果及适用性。【方法与内容】本研究以效果评估研究为主,借鉴WHO/RHR的战略评估方案与绩效改进的理论框架,定量和定性调查相结合,对我国西南、西北、华中地区三个省份进行应用研究。内容包括推行使用已拟定的技术服务规范、统一设计使用计划生育手术病历、培训、督导评分考核等。应用实施一年后,通过计划生育指导/服务站设施、设备观察、核对,服务过程观察,技术人员知识测试和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服务对象调查,比较应用前后计划生育服务状况的变化。【研究结果】1、服务提供方规范了计划生育手术技术服务过程,包括问候、询问病史,术前检查,签手术知情同意书,手术操作,术后宣教、随访等,并且稳定保持技术服务过程总体良好的情况。技术服务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明显提高,专业知识测试总分由39.03分增加到79.30分,各单项知识点得分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病历的完整填写率都较高,且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从服务过程各步骤的必要操作中提取病历信息进行归总评分,应用组病历填写情况都优于对照组。作为应用重点的咨询服务,编订了一本彩页《避孕方法咨询指导手册》,在咨询时供服务人员和对象同时观看使用,达到良好的面对面咨询效果。2、服务对象规范应用后育龄妇女对技术服务的满意度预测值为71.5%,高于基线满意度预测值57.7%,OR值为1.74(95%CI=1.22-2.50)。服务对象对服务过程质量的评价较好的比例提高,由基线的28.8%提高到终末的56.7%,OR值为4.04(95%CI=2.91-5.60)。规范应用后服务过程质量评价较好者满意度预测值为89.2%,评价一般者满意度预测值为69.3%,都比服务过程质量评价较差者满意状况好,OR值分别为9.64(95%CI=5.65-16.44)和3.45(95%CI=2.13-5.58)。对服务过程质量的评价受地区、文化程度、居住地区及是否听说过知情选择优质服务等因素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访谈过程中发现计划生育手术实施的好坏也直接影响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评价。规范应用前后服务对象的现用避孕方法与意愿避孕方法一致性没有显着改变,现用方法与意愿避孕方法的一致性达到中等一致水平,其一致性分析Kappa值0.625(0.572-0.677)。与使用绝育法避孕的对象相比,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的对象其现用避孕方法与意愿避孕方法一致比例较高,OR值3.93(95%CI=2.52-6.12);免费获得现用避孕方法的对象的现用与意愿一致性高于自费获得避孕方法的对象,OR值1.71(95%CI=1.11-2.64);对象知道自己享有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权的,其一致率比不知道自己享有选择权的高,OR值1.71(95%CI=1.09-2.68)。【结论】本研究经过一系列应用措施的实施,项目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水平都有显着提高,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的满意度和质量评价也更高了。应用措施切实可行,制定的临床规范和应用经验可以在中西部地区更大范围推广。
张丛笑[9](2009)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偶育龄妇女避孕现状及知识的调查研究》文中提出目的:掌握兵团有偶育龄妇女避孕现状,为兵团更好的开展“知情选择”、提高避孕效率、推进优质服务、促进妇女的生殖健康提供基础性的数据。方法:按照整群、分层、四阶段的方法在全兵团14个师中抽取8个一级样本师,在其中抽27个二级样本团,在团中再抽取135个三级样本连,最后在所选连队中随机抽取住户进行入户调查。统计学处理利用SPSS13.0软件包,采用卡方检验、t检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共调查有偶育龄妇女6812人,平均年龄36.58±6.144岁,师直和团场分别占24.53%和74.47%,汉族和少数民族分别占88.83%和11.17%。2.兵团妇女的避孕率为86.67%,使用的避孕方法比例居前三位的依次是宫内节育器(51.95%)、避孕套(21.32%)、女性绝育(17.56%)。所用的避孕方法75.02%是自主选择的,15.14%由专业人员推荐,7.42%由管理人员推荐。师直妇女通过商业途径获得避孕药具的比例为33.28%,团场妇女的该比例为18.58%,采用避孕手术的妇女在师级、团级、连级服务机构获得手术的比例分别是23.82%、59.45%、6.63%。妇女全免费获得避孕方法的比例为50.51%,全自费的比例为41.44%。育龄妇女全免费使用宫内节育器的比例为38.49%,全自费的比例为52.19%。2006年接受避孕节育手术的妇女术后得到随访的比例为23.35%。对所用手术感到满意的占67.32%。2006年,在使用宫内节育器的妇女中,有42%得到计划生育部门主动查环服务。3.人工流产发生率为49.70%,未避孕导致人工流产的比例为51.05%,采取避孕措施的占41.83%。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居前三位的是宫内节育器(42.16%)、避孕套(28.11%)、口服避孕药(20.54%)。避孕失败原因居前三位的分别是环移位、避孕套破裂、漏服避孕药。4.宫内节育器的知晓率最高为96.62%,其次是女性绝育和避孕套,紧急避孕的知晓率较低,为48.03%。结论:1.兵团有偶育龄妇女的总体避孕率高于全国同期水平,少数民族的避孕率低于汉族。2.兵团妇女的避孕模式以宫内节育器、女性绝育等长效措施为主,同时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避孕套的使用率明显高于全国水平。3.兵团妇女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比例较高,避孕药具的获得地点以医疗计生机构为主,避孕手术的实施地点多集中在团级及以上大型机构,手术后随访比例较低。4.约一半兵团妇女能够全免费获得避孕措施,2006年接受查环服务的妇女不到半数。5.人工流产发生率较高,未避孕和避孕失败是主要原因。6.避孕方法知晓情况较好,紧急避孕知晓率较低,应进一步加强避孕知识宣教,提供种类多、效果好的避孕措施,以期降低人工流产率,促进生殖健康。
周妍,吕阳,杜蔚云,刘刚,王永,李慧,李洪波,李芝兰[10](2008)在《甘肃省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现状》文中研究指明目的了解甘肃省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知识状况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现状。方法采用封闭式问卷形式,对2006年4月1日~2007年3月31日已采取和拟采取长效可逆避孕方法对4 154名已婚育龄妇女进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及对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态度、家庭中承担避孕责任的认识调查。结果甘肃省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中知道3种及以上避孕方法的人最多,占71.28%,知道3种及以上宫内节育器的占31.73%,37.29%的人知道知情选择,91.50%的人赞同知情选择避孕方法,76.65%的人认为在家庭中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不同文化程度对避孕知识和知情选择的知晓率不同、对知情选择的态度及家庭中主动承担避孕责任的认识也不同(P<0.01);经单因素分析育龄妇女对知情选择避孕方法态度的影响因素有文化程度、经济水平、在家庭中认为谁应主动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是否知道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概念(P<0.05)。结论甘肃农村地区低文化程度、低收入的已婚育龄人群是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弱势群体,她们对避孕知识和知情选择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对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态度和认识需要引起重视。
二、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1)上海市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研究设计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假设 |
2.2 抽样方法及样本含量的确定 |
2.3 资料收集方法 |
2.4 群组水平 |
2.5 质量控制 |
2.6 数据分析方法 |
2.7 干预活动 |
2.8 项目效果评价调查 |
2.9 伦理学问题 |
研究结果 |
3.1 定量研究结果 |
3.1.1 基线调查研究对象的一般特征 |
3.1.2 干预项目活动参与情况 |
3.1.3 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干预效果评价 |
3.2 定性研究结果 |
3.2.1 小组访谈 |
3.2.2 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个人深入访谈 |
讨论 |
全文总结 |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文章发表情况 |
致谢 |
(2)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及其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及假设 |
研究设计与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现场与研究对象选择 |
三、技术路线 |
四、研究内容与干预方案 |
五、数据管理与分析 |
六、质量控制 |
研究结果 |
第一部分 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实现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
第二部分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活动的实施 |
第三部分 育龄妇女干预效果评价 |
第四部分 服务人员干预效果评价 |
第五部分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促进对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 |
讨论 |
主要结论 |
相关建议 |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点 |
二、研究的局限或不足 |
附表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育龄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现况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研究方法 |
一、研究现场与研究对象 |
二、研究内容及资料收集方式 |
三、技术路线 |
四、统计分析 |
五、数据管理与质量控制 |
研究结果 |
一、育龄妇女一般情况 |
二、育龄妇女婚育史及避孕史 |
1.婚育史 |
2.避孕史 |
三、育龄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知识及行为 |
1.性与生殖健康相关知识 |
2.性与生殖健康相关行为及其影响因素 |
3.性与生殖健康权利和人权的知晓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4.育龄群众的权利的知晓情况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四、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
1.避孕知情选择的知晓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2.避孕知情选择概念知识的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3.育龄妇女对避孕节育知情服务的态度 |
4.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及咨询开展情况 |
五、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现状及需求分析 |
1.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知晓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2.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开展情况 |
3.接受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开展的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
4.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开展的需求 |
5.接受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服务状况 |
6.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师资格认证的知晓 |
讨论 |
建议 |
小结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研究背景 |
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研究的理论基础与假设 |
研究设计 |
研究目的 |
研究方法 |
研究结果 |
第一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现况 |
第二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 |
第三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项目活动参与情况 |
第四部分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干预效果评价 |
第五部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干预干预效果评价 |
讨论 |
主要结论 |
相关建议 |
创新性与不足 |
附表 |
参考文献 |
综述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5)北京市东城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现况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研究设计 |
一、研究现场与对象 |
二、样本含量 |
三、调查方法 |
四、技术路线图 |
五、数据管理和统计分析 |
六、质量控制 |
结果 |
第一部分 定量结果 |
一、育龄妇女的一般特征 |
1、人口学特征 |
2、婚育及孕产次 |
二、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识掌握及其需求分析 |
1、常用避孕方法的知晓及其相关知识 |
2、常用避孕方法的知识得分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3、安全套使用知识得分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4、避孕节育知识总得分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紧急避孕药的使用及其知识得分分布 |
6、避孕知识的来源及其需求分析 |
三、育龄妇女人工流产情况 |
1、人工流产情况及其原因分布 |
2、人工流产的影响因素分析 |
四、育龄妇女避孕情况及其避孕方法的选择 |
1、避孕情况及未避孕原因分布 |
2、上环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3、安全套使用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 |
4、目前所用避孕方法的了解程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避孕方法决定权的分布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6、有效/理想避孕方法认知与目前所用方法的比较 |
五、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 |
1、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知晓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2、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态度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3、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态度及更换避孕方法的意愿 |
4、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服务 |
六、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的能力 |
1、常用避孕方法的知晓及其相关知识的回答 |
2、常用避孕方法的知识得分分布 |
3、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开展的知晓情况及态度 |
4、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知识 |
5、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咨询服务及培训需求 |
第二部分 定性结果 |
一、育龄妇女小组访谈 |
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小组访谈 |
三、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无记名访谈 |
四、计划生育管理人员的个人深入访谈 |
讨论 |
一、育龄妇女自身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情况 |
二、计划生育服务人员提供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的能力 |
建议 |
小结 |
参考文献 |
综述 |
致谢 |
(6)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背景 |
2 计划生育服务可及性现状 |
3 优质服务的需求 |
4 研究意义 |
5 研究目标 |
6 研究假设 |
7 干预方案 |
研究设计与研究方法 |
1 研究现场 |
2 研究对象 |
3 研究方法 |
4 研究内容 |
结果 |
1 现状分析总结 |
2 定量调查结果 |
3 定性研究结果总结 |
讨论 |
1 现状分析——个性化避孕需求 |
2 基本情况 |
3 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
4 政策建议 |
结论 |
创新性 |
困难与对策 |
今后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综述 |
致谢 |
在读期间参与课题 |
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 |
(7)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与已婚育龄妇女避孕选择变化(论文提纲范文)
对象与方法 |
一、数据来源 |
二、对象 |
三、研究变量与假设 |
四、数据分析 |
结 果 |
一、一般情况 |
二、“新使用者”避孕方法构成变化 |
1. 长、短效避孕措施 |
2. 避孕措施分类 |
3. 生育子女后避孕措施 |
三、避孕方法自主选择变化 |
四、对避孕方法副作用了解的变化 |
五、自主、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影响因素 |
讨 论 |
(8)中西部农村避孕节育技术临床规范应用的效果评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标 |
研究设计 |
一、理论框架 |
二、研究性质 |
三、研究现场 |
四、调查对象 |
五、研究内容 |
六、数据整理与分析 |
七、质量控制 |
八、技术路线 |
研究结果 |
第一部分 服务提供方 |
一、技术服务人员理论知识 |
二、技术服务过程 |
第二部分 服务对象 |
一、服务对象基本情况 |
二、技术服务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三、服务过程质量评价 |
四、现用避孕方法与意愿一致性 |
讨论 |
建议 |
小结 |
特点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综述 |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偶育龄妇女避孕现状及知识的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材料与方法 |
1. 研究对象 |
2. 抽样方法 |
3. 调查方法和内容 |
4. 数据处理与分析 |
5. 质量控制 |
6. 技术路线 |
结果 |
1、一般特征 |
2、避孕现状 |
3、人工流产 |
4、避孕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
讨论 |
1. 总体避孕水平 |
2. 避孕模式特点:长效措施为主 |
3. 避孕方法自主选择情况 |
4. 避孕方法获得途径情况 |
5. 避孕方法付费方式情况 |
6. 避孕节育手术随访和满意度情况 |
7. 人工流产状况 |
8. 避孕相关知识情况 |
结论 |
建议 |
1. 深入推广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
2. 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加强随访 |
3. 加强避孕药具发放管理 |
4. 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调查表 |
附录2 作者简历 |
致谢 |
附件 |
(10)甘肃省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现状(论文提纲范文)
1 对象和方法 |
1.1 对象 |
1.2 方法 |
1.3 统计方法 |
2 结 果 |
2.1 一般人口学特征 |
2.2 不同文化程度对避孕知识的知晓情况 |
2.3 “知情选择”的认识、态度及对家庭中承担避孕责任的认识 |
2.3.1 “知情选择”的知晓情况: |
2.3.2 对知情选择避孕方法的认识: |
2.3.3 在家庭中, 对主动承担避孕责任的认识: |
2.4 不同特征对象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状况 |
3 讨 论 |
四、全面推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论文参考文献)
- [1]上海市流动育龄女性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干预研究[D]. 王克伟. 复旦大学, 2014(01)
- [2]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的促进及其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质量的影响研究[D]. 裴泓波. 复旦大学, 2012(02)
- [3]育龄妇女性与生殖健康综合咨询现况调查[D]. 文彬. 复旦大学, 2011(01)
- [4]中国三城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现况及优质服务干预效果评价[D]. 赵洪鑫. 复旦大学, 2011(12)
- [5]北京市东城区育龄妇女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现况调查[D]. 周颖. 复旦大学, 2010(03)
- [6]改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的综合干预研究[D]. 张成超. 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2009(07)
- [7]避孕方法知情选择与已婚育龄妇女避孕选择变化[J]. 覃民,李伯华. 中国计划生育学杂志, 2009(05)
- [8]中西部农村避孕节育技术临床规范应用的效果评估[D]. 赵立昀. 复旦大学, 2009(11)
- [9]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偶育龄妇女避孕现状及知识的调查研究[D]. 张丛笑. 石河子大学, 2009(02)
- [10]甘肃省农村地区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知识及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现状[J]. 周妍,吕阳,杜蔚云,刘刚,王永,李慧,李洪波,李芝兰. 中国自然医学杂志,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