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运动式”的教育岂能奏效(论文文献综述)
李悦田[1](2018)在《清代政治教化与底层控制》文中研究表明本篇论文选择以政治教化为基点,研究中国古代皇权统治的控制能力如何通过柔性的方式辐射至社会底层,对于中国古代政治的变迁和发展进行重新的认识和探讨。本篇论文将政治教化作为一种机制来研究,具体来讲政治教化应该属于一种政治稳定机制。对政治教化的理解包括四种含义:第一是教育,包括国家出资支持兴办教育,对民众提供技能培训,对民众进行道德训导等;第二是感化,通过道德感召和仁政爱民措施,使被教化对象感怀恩德,产生情感依赖;第三教令,宣扬规则和法令,让人保持遵守规矩,不越雷池;第四是风化,培育好的民风民俗,打造利于统治的社会环境。政治教化虽然是思想意识的引导控制,但实际操作是通过具体的行动去实现的,所以本篇论文以政治社会学为理论支撑探讨政治教化问题是十分契合的。政治社会化从一定程度上来讲就是个体在一定环境和条件下同社会的磨合与同化,使之具有政治和社会属性,所以可从政治社会化的角度去分析政治教化机制,尤其是地方官府层面如何从政治情感和政治文化等方面引导和形塑民众。本篇论文的研究方法采用文献研究法,在社会演化方面借鉴了历史社会学和历史社会法学研究方法,关注持续的冲突和变迁,同时关注转变的瞬时过程。此外本篇论文还拟运用个体和整体、微观政治和宏观政治结合的政治学研究方法,以结构功能主义为基础构筑论文的研究逻辑,借鉴帕森斯对社会行动的结构分析构成政治教化机制逻辑示意图。由于篇幅有限本篇论文将研究时代设定在清朝,但是也对政治教化机制在历史上的发展变迁情况做了简要的述略概括。清代政治教化机制有不同于其他朝代的特点,第一,清代政治教化依赖汉族政治精英。为了缓和民族矛盾和增加政治认同,满清政府不得不吸收利用汉族政治精英进行政治教化,以达到“以汉治汉”的目的。第二,政治教化与吏治相结合。清代更加重视吏治和亲民之官的任用,来巩固基层统治的稳定。第三,以刑弼教方面先宽后严。清朝统治者想确立更开明宽和的开国气象,也由于入关前其本身统辖区域内的法律制度非常简陋,所以清代的“以刑弼教”体现出前期宽松后期严谨的教化特色。政治教化的实现依赖于政治传播为手段进行广泛的意识形态宣传,通过宣传天命圣德构建王朝合法性和统治的正当性,将政治教化的内容镶嵌于民众社会活动的各个环节之中。然后又通过对教化内容传播的程序化控制,杜绝有害信息,试图影响民众对教化内容的偏好和选择。政治教化的传播手段主要是通过官方宣教、判牍和地方志三种形式体现。清朝统治者同时非常注重对底层教化情况的掌握,主要通过以观风和采访的形式来实现对底层情况的摸排和了解。清代地方祭祀是真对底层控制非常有效的特殊政治教化方式。官方主导祭祀活动既是宗教仪式也是政治仪式,可以通过恢复祭祀来恢复政治稳定,以官员型神祭祀作为行政补充,以功能型神祭祀体现政治亲民性,以人物祭祀体现教化的制度规范性。同时地方官员主观意识对祭祀活动有很深刻的影响,地方官员需要利用宗教祭祀活动的时候,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实施教化的需要灵活的选择。地方官府对民间祭祀即排斥又利用,民间祭祀可以作为一种减压装置而存在,有时候也可以直接用于政治教化。清代由于统治的特殊性,对同底层之间政治情感的建立和培养更加敏感,希望在底层社会建立起忠诚和无条件信任的情感依赖模式。统治者视角下民众对于政治教化表现出的感恩和顺化也许真实有所偏差,不过这种民众表面的政治情感归顺对于政权稳定已经足够,充分证明了通过政治教化对底层控制的有效性。想要实现教化的理想循环,统治者希望底层积极自我教化,以实现向上的逐级迎合,所以底层进行的自我教化活动都是都是对政治教化顺从的表现。底层自我教化主要的形式为宗谱族法、劝善组织和传播教化内容的民间文化。政治教化将皇权渗透入社会生活,但是底层社会对政治教化的态度也伴随着不服从和对抗,直到最后形成对朝廷的武装反抗。政治教化对底层控制的失效表现在底层社会教化的失序,包括利益争夺下的家族伦理失范、妇女生存状态恶化、无法抑制的诉讼泛滥、混乱的民间信仰、畸形的社会风气。失效现象通常不是单独一项存在,经常呈现集束爆发的样态,最后产生综合的影响,变成反政府的活动,导致社会政治动荡不安。底层社会对政治教化逆反的原因在于社会经济变迁造成的城乡差异,政府实际控制力度减弱,经济困境和社会贫富差距过大,文化秩序同政治秩序的偏差,政府失能和政治衰败。面对政治教化的失效,清代政权的应对方式有三种,其一是重新约束、重新施化;其二是直接用法律强制手段纠偏;其三是用政治教化实在无法实现感化和归顺就只有武力镇压。还有利用报应文化使用法外暴力、身份剥夺、人格侮辱和重整吏治的辅助性应对手段,统治者还试图用恢复统治机能的政治重启摆脱统治危机。但是外部势力的介入彻底改变中国的政治现实,政治教化在应对外来的强势上毫无用途,最终随着清王朝的灭亡结束了作为政治稳定机制的使命。
张丽燕[2](2018)在《场域理论视角下网络公共意见建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网络社会人手一支麦克风,公众通过网络公开发表意见、表达诉求,形成网络舆论。正向舆论有助于增强合力,凝聚人心,而负向舆论则可能扰乱视听,混淆是非,危害社会。近年来,网络舆论反转事件频发,从“暴打女司机事件”到“掏鸟窝事件”都揭示了舆论生态系统内部的全新图景—各个话语主体在争夺主导权。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舆论场域的博弈复杂而又精彩。本论文主要借助布尔迪厄的“场域”理论,结合网络舆论现象,运用文献分析法、参与观察法与文本分析法,对具有影响力的网络群体事件作为考察和分析,解读政治场、经济场和文化场对网络舆论场的影响以及网络舆论场内部的生成机制。第一章对场域理论谱系进行梳理,分析网络社会中舆论与场域的结合的新的特性,以及网络舆论场的形成。网络舆论场的概念的提出,为研究舆论生态提供新的视角。第二章对网络舆论场内部生成机制进行分析。网络舆论场内部生成机制是建立在以不同社会阶层、不同利益人群及其不同价值观的各个思想观念的交锋的基础上的话语之争。为了研究方便,将其分做媒体、政府、公共知识分子和公众四类,通过选取广东茂名PX事件为案例来分析各方言说主体形成的不同的言说场域的话语策略和权力地位,在舆论场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第三章分析网络舆论场博弈的外部动因。中国各种媒介事件中网络舆论背后带来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现象成为探讨网络舆论场博弈的外部社会根源、经济根源和文化考量等三大因素。其中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和民主法治的实施成为重要的社会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贫富差距的扩大成为影响网络舆论场的经济场;文化场作为隐藏在社会场背后的另一只手,通过制造和传播符号、图像、话语和声音建构网络事件,这一过程以文化观念的改变与更新、文化习俗的创新与使用为基本特点。第四章结合网络舆论场形成的内部生成和外部动因来分析网络舆论场域能否建构网络公共领域空间。网络舆论场域中的民意并不是代表了公众利益的具有理性的公共意见,只能是建立在少数意见领袖基础上的“伪民意”,需要区分真伪民意,辨别真假辩论,重新构建理性的公共话语空间。第五章基于前几章的分析,根据中国特色语境下网络舆论特性去制定有中国特色的网络监管制度,建立和谐、良性发展的网络公共话语空间成为中国语境下的网络舆论场的终极目标。网络媒介自身的调节与协调的局限性是媒介生态难以得到平衡。需要转变理念、改进技术和管理层面对建立良性的网络公共话语空间提供可选择的路径。过去针对网络舆论由非理性到理性公共意见的建构的研究都是从单一层面切入,无法看到网络公共意见建构的整体全貌,以及所导致的信任危机,本研究是第一个从网络舆论形成的宏观、微观出发,探究网络舆论场形成的社会根源和文化动因,以及内部的博弈图景。这也是场域理论与网络舆论相结合的尝试性研究,本研究从舆论场形成主体间的博弈进行研究,有助于“舆论净化”,媒体与公众力量联手逼近事实的源头,推动信息社会建立信任。
高学敏[3](2014)在《中国公民普法教育演进研究》文中认为普法教育,是一项始于1985年由政府主导面向“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程。它五年为一期,连续六轮、长达近三十年的“运动式”努力,以一种独特的方式诠释着中国的法治历程。公民普法教育的研究,究其根本是关于在立法之后如何在公民教育层面实现法治转变的研究。然而,法治的实现是一个渐进而复杂的过程。普法是一个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的社会变迁缩影,作为中国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环节,它不是孤立的,更不能简化为一个关于教育方式和方法的讨论。因此,在普法过程中,国家、社会和公民都在面临着转型和转化,面临着从理念、制度到行动(人的行为方式)的根本性变革。然而,现代法治作为一种外在于中国人传统生活方式的理念和制度,如何才能获得影响力并成为人们的行为方式,普法教育是否有助于这一过程的完成,都是值得我们研究的课题。2011年,普法教育进入第六个五年规划,面对这场正在进行且可能仍将继续,并且关乎全民、关乎法治的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法治建设如火如荼,民治运动日渐成熟、有序的今天,我们不得不进行以下问题的思考:其一,普法教育在中国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应该担当怎样的角色?普法教育目前遇到的困境究竟是什么?其二,政府主导型的普法教育模式是否可持续?如果需要改善,该如何改善?本文基于近三十年普法教育的历程演进,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普法受众三个层面的分析中看到:单向的政府主导型普法模式与公民的普法需求之间已经产生了期望与效果的巨大反差,普法的供给与公民的需求之间正在发生强烈的错位。一方面,政府的普法供给,从理念、制度到行动过程都凸显着政府主导和国家本位的立场,缺乏对公民法律需求的切实关注,导致这种“政府主导型”普法模式逐渐演变为“一厢情愿”的“独白”;而另一方面,公民基于其微弱的法权意识,在民间启蒙、维权行动中却表现出明显的法律需求不足,缺乏早法治进程中积极而有成效的参与和互动。究其原因,政府的单方普法供给和公民法权意识的萌芽正是造成此困境的原因所在。环顾古今中外,普法和“类普法”的演化逻辑从根本上都遵从着制度演化的一般逻辑。然而,制度功效的发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的制度使人们感怀和敬重,在这样的制度规约下人们形成良好的行动,并渐渐将这种行动中凝固成某种生活方式;而有些制度安排却驱使人们逃避,或者游走于制度的边缘。在前者的情况下,理念通过制度逐渐融入社会生活,浸润着人们的知、情、意,成为混合社会心理、个体心理和集体意识的一种形态,最终形成稳定的行为方式;而在后者的情况下,某种思想理论即使有制度保障,甚至进行硬灌输,最后的结果也不甚理想。基于制度演化的理论,公民的法律认知过程可被理解为一种个体心智模式与环境互动调整的过程。换言之,对公民的普法教育是一个典型的适应性认知调整过程或者说是一个群体性的试错学习过程。公民作为社会变迁的参与者,当其携带着传统中承继的文化遗产在与外部环境交互作用时,在实现利益最大化驱动下,通过“主观认知—行动策略”的不断选择和博弈形成自己的判断和认知,并在长期、反复出现后逐渐趋于稳定,进而产生理念上的变化,并固化为行为方式。此时,各参与方个体认知的内隐性调整和制度的外显性变迁呈现出显着的同构性特征。笔者基于此,提出普法优化的可能方向:普法教育应在达成普法共识和优化普法模式的基础上,基于理念-制度-行动的逻辑,形塑公民的法权人格。为此,笔者提出普法教育优化的基本思路:基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普法共识达成,基于全社会共同参与下的法权人格培育和基于法权人格培育下的普法教育模式优化。首先,基于文中对普法主体的分析,笔者认为推动普法教育的动力源在于国家、社会和公民之间的互动和参与,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视角下达成普法教育形塑公民法权人格的普法共识。其次,在动力源找到的基础上,围绕公民法权人格生成的理念、制度和行动三大要素和教育目标,提出了优化普法教育重构的着力点,即实现基于需求的理念-制度-行动体系化重构,理念上实现社会利益主体推动下与潜在受众积极交流的服务型普法;制度上实现有限公权引导下的公民有序参与和社会传媒的适度介入;行动模式上实现一个多元、互动且融入司法实践的普法行动,以增进公民的学习机会并提供交流、整合知识的便利,实现普法供给与需求的平衡。最终通过普法教育促进公平与正义的可及性,在普法教育的共同行动中形塑公民的法权人格,实现法治中国。
廖业扬[4](2013)在《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文中研究表明自古以来,中国每当遇到社会大变迁之际,乡村社会治理问题就会凸显出来。然而,当今中国社会大变迁与以往历史上任何一次社会变迁都有着质的区别。我们正在经历的是在全球风险社会背景下,集全球化、市场化、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等多种现代性要素共同推动下的整体性的社会转型。从而使得当代中国社会转型异常复杂、不解定性因素骤增,社会分化加剧、社会问题大增、社会矛盾突出,各类社会转型风险大量出现,这表明,当下中国已经进入了风险社会。因此,社会转型风险治理成为国家治理包括乡村治理面临的重大现实课题,尤其是对中国乡村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能否适时地和因地制宜的变革乡村治道以适应乡村社会转型及其风险治理要求,已经成为关系到乡村社会和谐稳定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顺利推进的一个重大的现实的治理问题。在吸收借鉴学界已有相关成果基础上,本研究试图并致力于揭示乡村社会转型风险及其治理与乡村治道及其变革的内在关联性,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视角探讨乡村治道变革的内在逻辑。其研究意义在于,(1)理论意义。助推风险社会理论及其相关理论在中国研究与当代中国社会大转型的重大现实问题的深度结合,进而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社会转型的理性认识;有助于拓展和丰富转型期中国乡村治理研究的内容、议题和分析框架;深入地探讨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与基层政府治理模式、政府职能变革与乡村治道变革的内在关联性;一方面,从乡村治道的分析途径剖析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产生的根源,另一方面,也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内在要求,说明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的逻辑依据。(2)实践意义。有助于提高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公民个人的危机意识与防控社会转型风险的自觉性;为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农村社会管理、建设新农村、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发展基层民主提供有益的对策性参考;为加快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和加速服务型政府尤其是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建设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基本思路和建议。这一研究主题与中共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也有很大的关联性。在当代中国,乡村治理研究是一个议题十分广泛的研究领域,学者云集,成果丰富。通过研究发现,虽然已有学者论及了乡村社会风险治理问题,但是,系统地研究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乡村治道变革内在关联的成果并不多见;学界对当下中国乡村治理问题所建构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仍有进一步深化和拓展空间;社会转型固然是乡村社会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但相比较而言,当代中国乡村治道的滞后与僵化是更为根本的原因。据此,本研究试图着重进行了如下方面的研究,第一,较为系统地概括了当代中国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基本类型及其表现,描述了在社会转型和风险社会背景下,农村及农民所面对的主要风险。第二,借鉴学界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本研究侧重从乡村治道的维度来剖析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成因,为此建构了“乡村威权型治道”、“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第三,结合对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的调查,初步总结和分析了改革开放后乡村治道变革的主要得失及其根源,从中得出了需要深化农村改革、进一步推动乡村治道变革的基本结论。第四,根据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内在要求,提出了乡村社会转型治理的基本思路、途径和对策。为此建构了“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提出了建立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与机制”、“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对策。总之,本研究侧重于从变革乡村治道以求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的探讨;基本结论是:变革威权型治道,走乡村民主治理之道是降解和化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根本途径本研究主要创新点,(1)研究视角有所创新。以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为视角,较全面地概括了乡村社会转型风险的主要类型,并建构了相关的分析概念和分析模式,剖析了这些风险产生与存在的治道根源。(2)分析概念和分析框架有所创新。建构了“社会转型风险”、“乡村威权型治道”、“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等系列概念,以及由此构成的问题分析框架。(3)本研究融入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的特色内容,提出了借鉴和吸取民族民间社会管理的地方性知识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可能性。本研究不足之处,(1)本研究侧重于探讨通过变革乡村治道的途径来求解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提出的是较为宏观的、方向性的对策建议,没有重视社会风险治理的技术流程设计和可操作的制度设计;(2)比较研究不足。缺乏不同性质模式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模式的比较研究;(3)没有深入探讨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内在关联性,包括国家治理转型与乡村治理转型的内在关联等研究,这些都有待于后续研究的拓展、提高与完善。
一合,薛景辰[5](2013)在《红脸——国家审计在行动》文中研究指明审计长说,审计是免疫系统。百姓说,他们是国财的守护神。像关公一样,威风凛凛,把守财门。红脸,赤胆,忠心。——题记序章当郭明勤走进省长办公室的时候,突然有了一种冲动,一种"分享"的冲动。对,是分享,不是来汇报,也不是来呼吁,是来分享和交流。分享什么呢?那时,他刚上任三个月,还没有后来的那些政绩,也没有后来的那些甘苦和震撼,更没有那些希望和失望。那时,除了在机关院子里走来走
陈曦[6](2013)在《论雷锋奉献精神》文中指出雷锋精神是一面永不褪色的旗帜,一座永放光芒的灯塔,是我们这个民族和国家宝贵的精神财富。突出雷锋奉献精神的研究,对于加强全社会思想政治教育,激励全党全国人民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团结奋斗,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目前,理论界和实际工作者对雷锋精神的研究方兴未艾,突出雷锋奉献精神的内涵、形成、影响和弘扬,是一个新的视角。这有利于抓住实质全面准确理解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作奉献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在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为雷锋同志题词50周年之际,在全党全国人民正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团结一心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际,全面而系统地研究雷锋奉献精神,作为一种新的探索和开拓,必然要求有所创新。本文的创新点,在于论证雷锋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精髓。由此而来,需要阐述雷锋奉献精神的形成过程,并总结可资借鉴的主要经验;说明50年来,雷锋奉献精神以其对我国和国际社会的深远影响,必将成为全人类具有永恒价值的共同精神财富;提出全党全国人民弘扬雷锋奉献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群众性常态化的基本原则和实施办法。本论文包括导论,正文第一、二、三、四章,和结束语。导论的主要内容是,阐述本选题的重要意义,述评我国学术界对雷锋精神的研究现状,概括本论文的创新方面,简要介绍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第一章阐述雷锋奉献精神的内涵、灵魂、支柱、基石和基本特征,论证雷锋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精髓。经过综合分析,概括雷锋精神的六个组成要素,论述雷锋奉献精神是贯穿各要素的核心要素,它最能体现雷锋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实质,是雷锋精神的精髓。第二章研究雷锋奉献精神的形成过程,总结可供当前推动学雷锋活动借鉴的主要经验。雷锋奉献精神的形成,有三个发展阶段,即雷锋经历新旧社会对比,萌发做国家小主人翁的奉献精神阶段;在农工战线岗位上,产生报党恩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阶段;在解放军大熔炉里,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奉献精神阶段。本论文概括了三条可供推动学雷锋活动借鉴的主要经验:一是组织精心培育。二是个人严格要求。三是社会广泛倡导。第三章审视50年来雷锋奉献精神对我国和国际社会的深远影响,揭示雷锋奉献精神的重大价值和意义。50年来,全国学雷锋作奉献活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涌现出王杰、焦裕禄、刘英俊、张志新、张华、吴天祥、郭明义、庄仕华等一大批雷锋式先进人物。同时,雷锋奉献精神已经走出国门,成为全人类的宝贵精神财富。本论文还着重分析了雷锋奉献精神之所以能够产生如此深远影响的基本原因。强调雷锋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品德,他伟大而平凡的特质,使其既令人景仰,又可亲可近、可学可及,成为全社会竞相学习的好榜样;雷锋奉献精神的广泛传播,符合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国的基本国情,符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归结为一句话,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第四章从四个方面提出当前弘扬雷锋奉献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持续广泛深入开展的思路办法。第一,要认清当前弘扬雷锋奉献精神的重要意义;第二,弘扬雷锋奉献精神要把握三个基本原则;第三,弘扬雷锋奉献精神应当依靠四个主要途径;第四,弘扬雷锋奉献精神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并提出四个管用有效的办法。结束语主要是从作者对本论题研究的思想认识和切身体验中,概括说明了四个结论。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程雪阳[7](2012)在《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文中指出当下中国是一个矛盾多发期,但源自土地领域的矛盾似乎尤为激烈和广泛,由此也导致了各种社会关系的紧张。本论文试图回答“为什么中国土地领域中的矛盾和社会冲突越来越多,越来越激烈”这一问题。从直观上来说,征收权被一些地方政府滥用似乎是最合适的答案,但如果透过纷繁复杂的表象,人们就会发现,各种矛盾的发生往往与土地产权的模糊不清、不平等,土地管理的失范(越位或缺位)有关。从公法视角探寻中国土地产权和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揭示隐藏在中国土地制度种种乱象背后的秘密正是本论文的核心任务。虽然今天的中国人对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的土地政策非常了解,但对以下所有权-使用权谱系变化却似乎十分陌生:即在不同的“集体化”或者“被集体化”阶段——初级社、高级社、人民公社以及后人民公社时代,农村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如何从“私有私用”,到“私有共用”,到“按份共有共用”再发展到“抽象公有公用”的。城市土地如何一步步“被国有化”以及如何理解和解释这种土地国有化,似乎也很少引起人们的关注。正文的第一部分梳理了1921年《中国共产党宣言》公布以来中国土地产权领域所发生的重要制度变迁。通过使用“权利-义务”和“意识形态-社会现实”两个分析框架,我们既可以看到过去90年间中国土地产权在法律层面上所发生的变化,也可以找到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发生如此多变的原因。频繁变换的历史并非是土地矛盾和冲突产生的惟一原因,现行宪法和法律所建立的特殊土地产权制度也难辞其咎。正文的第二部分将从中国现行宪法第10条的规定出发,分析现行法律体系所建立的“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两种土地产权制度。在这一部分中,我将着重从“权利-义务”这一框架探究那些被现有研究遗忘或者遮蔽的问题,并揭示土地产权制度内部所存在的紧张与冲突,以及某些违背法学常识的结论之所以长期被视为真理的秘密。人们将会看到,中国现行的宪法和法律非但没有清晰界定两种土地产权制度的关系,也没有明确回答“何为农民集体”,“何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何为城市”,“何为国家”,“何为土地国家所有”以及“谁能代表国家”等等问题。现行宪法还在“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城市化”之间建立了一种错误的联系,这导致中国大陆走上了公民土地权利受损,城市无序扩张的畸形发展道路。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1998年以后中国大陆建立了号称“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并希望籍此制度实现耕地保护、国有土地资本化和城市化之间的平衡。然而,耕地流失带来的恐惧遮蔽了人们的双眼,国有土地资本化带来的欣喜迷离了人们的视线。制度决策者希望在相互冲突的目标之间找到平衡,却没有对已经变化了的中央与地方关系保持必要的敏感,也没有认真对待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带来的巨大挑战,而是轻易地动用了国家作为土地管理者的权力来维护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权人的利益。所以不但无法实现制度设计之初的目标,也让整个社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探讨这种缺陷及其带来的问题正是第三部分需要解决的问题。另外,系统评价过去90年间中国土地领域所发生的种种制度变迁也是本部分的重要任务之一。如何能在错综复杂的“地权迷宫”中找到出路?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将在立宪主义精神的指引下,通过“权利.义务”这一分析框架,绘制一幅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路线图”。这幅“路线图”以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为坐标,从建立平等的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开始,通过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完善土地规划与用途管制制度,督促政府克制行使征收征用权以及加强公共参与等五个步骤最终绘制完成。仅仅满足于坐而论道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还必须寻找行而有效的办法。在具体的制度变迁路径方面,本文认为,应当允许地方在符合自由民主理念的前提下,制定和实施“违宪但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这不仅是因为地方差异巨大的中国正处于改革和发展阶段,更是因为地方民众(可以通过其代表)才是地方事务最终决定者。在论文的最后一个部分,我将借助加拿大的“但书条款”模式来反思“良性违宪论”,进而从“宪政对话”的视角对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特别是宪法秩序)之间的关系进行重新梳理和论证。通过这种理论的建构,我希望为中国土地制度乃至整个法律制度的变革实践提供一套新的话语,并以这套话语为基础,缓解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之间的内在紧张和焦虑。
夏鹏[8](2011)在《权力分配:自建型居住空间演变的一种社会学阐释 ——对武汉宝庆街区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在长期对自建空间的考察中,发现自建这种建立在基本居住诉求上的行为已不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与许多社会制度发生关系的社会行为。自建行为的发生受到现代社会中的土地制度、产权制度以及经济制度等多种制度的影响,并且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这些制度的限定和运作。从空间来看,自建空间这种具有一定私有产权状态的住房,其变化过程虽然林林总总、各不相同,但总体上却表现出相似的发展规律,是社会权力结构下个人行为受到其他权力运作影响的结果。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下,将对空间的研究转向空间背后社会机制作用的探讨,这应当是了解自建空间与自建行为逻辑的又一途径。论文从权力角度出发,运用社会学方法,以自建型空间为对象,对空间历史发展和相应社会权力结构进行考察,探究自建型空间演变过程中的社会权力运作过程,分析自建空间中的各权力特点。同时,研究在不同历史时期权力的运作机制与不同产权空间的关系,总结权力的空间运作逻辑。结合考察过程来看,空间和权力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组合。权力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对空间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由于空间本身也具备为各种社会关系生产、实践和再现的维度,因此空间受到权力的影响是无孔不入的。从权力角度讲,自建的产生是私权力获取空间资源的一种方式,这种获取需要在与其他非私有权力发生作用后得到。同样的道理,这种权力空间作用也适用于其他权力,如公权力和公众权力。不同权力运作与相应空间的演变还暗示着一条重要的线索,权力对空间介入的起点和途径必然通过具有规训作用的法理界定来获得分配空间的基础条件,于是产权的制度性效力便发挥出来。这一具有物权特征的社会规则在空间划分、安排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在空间资源分配过程中界定了空间公、私权属关系,同时也在民众心理上产生了公、私、共三种属性的感知认定,使城市空间具备多种有形和无形的产权空间,进而在不同权力运作下带来不同产权空间的演变差异。因此,城市空间的演变在多方面均体现出权力分配的重要特点。通过产权的界定和安排,在权力运作过程中不断生产出空间与权力的互动消长关系。在权力分配的社会规则下,包括个人、国家和公众权力在内的各权力方以相互博弈、争夺的方式影响到各自空间的发展走向。按权分配的权力运作方式很好的解释了社会权力结构下自建行为与非自建行为的因果关系,从根本上反映出行为与空间之间的现实逻辑关联。进而,结合现代社会权力制度改革发展的社会背景,按权分配的空间关系对社会权力结构和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社会进一步去体现和实现社会内在各权力在不同层面的均衡与平衡。从这一点出发,自建行为具有均衡社会权力的历史内涵,是城市空间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刘雪莲[9](2011)在《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研究》文中指出天花藏主人是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作家中的代表,也是明清通俗小说作家中的重要人物,他对清初才子佳人小说的成熟、繁荣和传播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然而到目前为止,对才子佳人这一类小说的研究虽然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果,但对天花藏主人的研究还相对薄弱。作为个案来看,学界对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的研究在深度和广度上也还远远不够。由于对天花藏主人的研究还存在着作者真实身份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因此,本文首先从天花藏主人的考证入手,在此基础上,对天花藏主人小说的编撰、刊刻、出版等问题作全面的考察。在文本的具体研究过程中,将天花藏主人的小说放置在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之下,力求在把握天花藏主人小说整体创作风貌的前提下,评述文本中呈现出来的与科举相关的种种现象、叙事模式上的变化、文体上的特征、对前代文学作品的接受等问题。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方面对以往研究中因文献不足而对刊刻、版本、流行等方面论述缺失的现象加以补充和论述;另一方面在对文本的研究中,笔者力求将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文艺思潮变迁与文学文本结合起来,并在对编创意识、科举文化、叙事形态、故事模式、文体变化以及隐喻的内涵与历史语境的互动等问题都有所阐释和关涉情况下,寻找到天花藏主人小说所表现出的崭新特质与对小说史的贡献。笔者具体所做的工作如下:第一章:在前代学者考证的基础上,针对学界对天花藏主人的身份还存在疑问的情况,根据不同年代的嘉兴地方府志、地方文献、诗文集及其他资料所提供的信息,判断天花藏主人应为嘉兴秀水张匀。同时对以往学者提出的不同观点加以甄别,评述天花藏主人并非女性作者,也非烟水散人、冯焴、侯慧卿等人。在比较各种说法之后,进一步确认考证的结果。第二章:主要针对天花藏主人小说的编创过程进行考察,因编创的方式涉及到编创者的文学修养及道德观念、时代文化背景、商业竞争机制、刊刻者趣味、阅读者口味等文学内外因素,所以笔者从天花藏主人小说的题名、序言、插图、点评等方面具体考察编创的方式与编创中体现出的商业意识,从而了解编创对于小说销售的推动作用和由此带来的商业效应。第三章:在总结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对天花藏主人小说中版本系统较为复杂的《玉娇梨》、《平山冷燕》归纳比较,对其版本的流变作出说明,从而进一步考察二书的成书时间。对于天花藏主人其他小说版本中的重要变化,尤其是被篡改和重编的情况进行客观的评述。然后在编创、成书、版本都已经较为清晰的前提下,考察天花藏主人小说流行的地域和时段,从而探知天花藏主人小说的刊刻热度和流行广度,以揭示作者与书坊、市场、读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四章:主要从明末清初的历史文化背景入手,对作者的科举理想、小说中的秀才群像、科场弊端、官场黑暗、科举与婚姻关系等方面进行探讨和评述,把文化背景、江南地域因素、科举文化发展的概况、小说文本与才子佳人小说创作之动因放在一起进行考察,并适当与《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作品进行比较,从而进一步归结小说中的科举生态对文本生成的重要影响。第五章:由于以往学者仅是用“一见钟情”——“小人拨乱”——“大团圆”来评定才子佳人小说的叙事模式,本章首先论述了天花藏主人小说具体的叙事结构及其变化。补足以往学者没有论述过的聚焦叙事艺术、地域空间叙事特色、园林与寺庙叙事范式,对于诗歌在叙事结构中的作用则从新的角度入手论述。在不拘泥结构主义和形式主义叙事理论的前提下,根据古代小说文本呈现出来的特点,来论述天花藏主人小说叙事上的创新之处,并与同时期的其他才子佳人小说形成比较,希望找到天花藏主人小说的相似点与共通点,探讨天花藏主人小说所形成的固定范式,并总结其无法走出自身套路的原因。第六章:本章主要分析天花藏主人及其作品对才子佳人小说的推动和影响。天花藏主人小说承袭和发展了明代中篇文言传奇,同时也对明代后期的才子佳人戏曲有所借鉴,是文人独立创作中篇白话通俗小说的开始。在天花藏主人的《玉娇梨》、《平山冷燕》出现之后,很多作品对其进行直接模仿,天花藏主人的引领促使才子佳人小说进一步流行起来。但相互模仿、陈陈相因也为其后来走向衰落埋下了隐患。最后总结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对才子佳人小说及后来经典文学作品所做出的历史贡献。本篇论文在完成以上六个方面工作的基础上,归结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在明清小说发展过程中承前启后的影响,认为清初以天花藏主人为首的才子佳人小说发展了前代的才子佳人故事题材,引领和推动了才子佳人小说流派的发展,是清初通俗小说发展与流变过程的重要标志,也会是维系文学史叙述秩序的基本环节。
龚义年[10](2011)在《刑法宽容论》文中研究表明在“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时代主题,而宽容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和基本精神。因此,研究刑法宽容问题实属必要,乃大势所趋。然而,目前刑法学界虽然对刑法宽容问题已有所涉及,但是不够系统和深入,这无疑影响了刑法宽容思想的贯彻落实。有鉴于此,笔者不揣鄙陋,试图运用多学科知识,对刑法宽容问题进行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以期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绵薄之力。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刑法宽容问题进行研究:一、刑法宽容的基本要义。主要探讨了宽容的含义及其限度、刑法宽容的含义及其限度,以此作为本课题研究的逻辑起点。二、刑法宽容的思想渊源。对古今中外刑法宽容思想源流进行探讨,说明刑法宽容思想不是突然闪现的,而是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同时通过对刑法宽容思想的历史演变进行简要梳理,以便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三、刑法不宽容的历史反思。通过对重刑主义及其历史后果、"严打”及其负面效应的阐述,深入分析了重刑主义的种种弊端,以破除人们对重刑主义的迷思,从而为刑法宽容化幵启“破冰之旅”。四、刑法宽容的理论根据。首先,探讨了刑法宽容的哲学根据。刑法宽容作为一种法律实践,并不是凭空而来的,在其背后具有很深的哲学根基。世界的差异性是刑法宽容的本体论根据,认识的相对性、局限性和可错性是刑法宽容的认识论根据,人的凡俗性、有限性、矛盾性是刑法宽容的人性论基础。其次,探讨了刑法宽容的犯罪学根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有什么样的犯罪观就有什么样的刑法观。面对冰冷的刑法,犯罪学带来了科学的、人道的因素。由于犯罪犯罪原因的复杂性、犯罪现象的相对性、犯罪功能的多样性,使人们对犯罪的认识和对待少了情感性而多了理智性,从而催生了刑法的宽容性。最后,探讨了刑法宽容的刑法学根据。在法律体系中,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在大多数情况下充当"第二道防线”,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得动用刑法。刑法不仅具有社会保护功能,同时也具有人权保障功能。此外,刑法发展的总体趋势是逐渐宽缓的。因此,从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以及刑法趋势的宽缓化来看,都要求刑法具有宽容性。五、刑法宽容的社会基础。首先,探讨了刑法宽容的政治基础。刑法宽严与政体的性质有着密切的联系。严峻的刑法比较适宜于以恐怖为原则的专制政体,在政治宽和的国家里,防止犯罪不需要多大的强力。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是我国当前政治的主要发展趋势,因而为政治刑法向市民刑法转变提供了政治条件。其次,探讨了刑法宽容的经济基础。刑法进化史表明,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刑法的轻缓化。市场经济是自由经济,因此,刑事干预社会生活的范围应当适度,干预的力度应当有所节制,只有轻缓化的刑罚,才能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宽松的社会法制环境。最后,探讨了刑法宽容的道德基础。任何社会的法律都必然或多或少地反映该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德观念,法律所包含的评价标准与大多数公民最基本的道德信念通常是一致或接近的。历史地考察,古代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与占主导地位的道德在内容上高度重合,而在现代,“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则几成通论。那么,随着道德的宽容,人际关系的自由空间的扩大,道德的外在强制性逐渐减少,个人自由选择的余地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刑法走向宽容不仅可能,而且必然。六、刑法宽容的刑事政策导向。刑事政策是刑法的灵魂与核心,刑法是刑事政策的条文化与定型化。因此,刑事政策对于刑法的发展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刑事立法受刑事政策指导,刑事政策的变化影响刑事立法的变化,如果刑事政策注意某个方面,刑事立法也就倾向于此。作为对“严打”政策的反思和修正,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侧重点在于“宽”,这就为刑法宽容化提供了刑事政策上的依据。七、刑法宽容的世界潮流。世界刑法正向着轻缓化方向发展,当代世界性刑法改革运动的两大主题是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而非犯罪化和非刑罚化正是刑法宽容化的体现。此外,废除死刑不再仅仅是呐喊的口号,也不再是少数国家的尝试,而是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法律实践。尽管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强硬主义刑事政策在部分西方国家有重新抬头之势,然而宽容化仍然是当代世界刑法发展的总体趋势。八、刑法宽容的中国路径。中国居于世界重要位置,理应融入刑法宽容化的世界潮流之中,并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中国具有自己的国情,在刑法宽容问题上,不能完全照搬照抄别国的做法,而是要立足中国实际,同时借鉴外国的成功经验,走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宽容之路。本文主要从无被害人犯罪之非犯罪化、亲亲相隐制度之激活、死刑的严格控制以及社区刑罚制度的立法完善等方面,阐述我国实现刑法宽容的具体路径
二、“运动式”的教育岂能奏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运动式”的教育岂能奏效(论文提纲范文)
(1)清代政治教化与底层控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作为政治稳定机制的政治教化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的方法 |
四、研究意义与价值 |
五、论文的写作逻辑 |
六、文献使用情况 |
第一章 中国古代政治教化述略 |
第一节 元以前政治教化 |
一、先秦时期 |
二、秦汉时期 |
三、唐宋时期 |
第二节 元以后政治教化 |
一、政治教化的破坏 |
二、政治教化的恢复 |
三、政治教化的下沉 |
第二章 清代政治教化机制运行的特点 |
第一节 政治教化依赖于汉族政治精英 |
一、满族统治集团无法完全胜任政治教化 |
二、政治教化工作多铨选汉族官员承担 |
三、满族统治者对汉族政治精英不信任 |
第二节 政治教化与吏治相结合 |
一、官员是政治教化运行的主体力量 |
二、清代着力打造循吏文化 |
三、政治教化同吏治结合的成果和局限 |
第三节 在“以刑弼教”方面先宽后严 |
一、清初的摸索 |
二、康雍的不断改良 |
三、乾隆时期的最终成型 |
四、纵贯一朝的频繁恩赦 |
第三章 清代政治教化向底层的传播渗透 |
第一节 方法一:通过官方宣教 |
一、设置宣教机关 |
二、张贴榜谕告示 |
第二节 方法二:通过判牍类法律公文 |
一、清代判牍巨大的内容涵盖量 |
二、判牍对于“以刑弼教”的体现 |
三、判牍在政治教化传播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
第三节 方法三:通过地方舆志 |
一、地方修志的官方主导性 |
二、地中舆志中的政治教化内容 |
第四节 清代政府对底层政治教化情况的掌握 |
一、考察的方式和内容 |
二、对政治谣言的关注 |
第四章 清代地方祭祀作为特殊教化手段的控制功能 |
第一节 地方祭祀在政治教化上的功能体现 |
一、通过恢复祭祀来恢复政治稳定:以《请复祀典详》为例 |
二、官员型神祭祀作为行政补充:以城隍神为例 |
三、功能型神祭祀体现政治亲民性:以祈雨为例 |
四、人物祭祀体现教化的制度规范性:以《六亭文选》为例 |
第二节 地方祭祀在政治教化上的制度模糊性 |
一、地方官员主观意识对祭祀活动的影响 |
二、对民间祭祀的排斥和利用 |
第五章 清代政治教化对底层社会控制的有效分析 |
第一节 民众的感恩和顺化 |
一、对统治者的忠诚表现 |
二、对官员的拥护爱戴 |
三、对教化内容的高度认同 |
第二节 民众主动进行的自我教化 |
一、以宗谱族法为基础的教化规则 |
二、以劝善互助为目的的教化组织 |
三、以传播教化内容为主的民间文化 |
第六章 清代政治教化对底层社会控制的失效分析 |
第一节 政治教化对底层失控的表现 |
一、底层社会教化失序 |
二、社会政治动荡产生 |
第二节 政治教化对底层失控的原因分析 |
一、经济原因 |
二、政治原因 |
三、文化原因 |
第七章 清代政权对底层控制失效的应对 |
第一节 常规应对方式 |
一、重新施化 |
二、法律强制 |
三、武力镇压 |
第二节 辅助应对方式 |
一、利用报应文化使用法外暴力 |
二、身份剥夺和人格侮辱 |
三、重整吏治和恢复统治机能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2)场域理论视角下网络公共意见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文献综述 |
三、理论框架 |
四、创新点与研究意义 |
第一章 网络场域和网络舆论的兴起 |
一、场域与网络舆论 |
二、网络舆论的兴起 |
三、网络舆论场域生成 |
第二章 网络舆论场域的内部生成机制 |
一、媒体:资本逻辑规制下的新闻生产者 |
二、政府:合法性身份的出场 |
三、公共知识分子:从“幕后”迈向“台前” |
四、公众:话语抗争中的“事件公众”和行动公众的出场 |
第三章 网络舆论场域博弈的外部动因 |
一、网络舆论背后的政治动因 |
二、网络舆论背后的经济影响 |
三、网络舆论背后的文化考量 |
第四章 从网络舆论场域到网络公共领域 |
一、网络舆论与公共领域 |
二、网络场域、民意与公共领域 |
三、构建理性的网络公共空间 |
第五章 重构网络场域中理性话语路径 |
一、理念层面的路径探析 |
二、技术层面的路径探析 |
三、管理层面的路径分析 |
总结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3)中国公民普法教育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公民普法教育逻辑:从理念、制度到行动 |
第一节 问题的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问题的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评述 |
一. 关于普法教育本体的研究 |
二. 关于普法教育的跨学科研究 |
三. 研究现状评价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第四节 主要贡献与未来努力方向 |
一. 主要贡献 |
二. 未来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第一章 普法的内涵:基于法治价值的理解 |
第一节 法与法治:普法的出发点 |
一. 法的内涵 |
二. 法治的内涵 |
第二节 普法内涵:张扬法治的社会行动 |
一. 法治与普法 |
二. 普法内涵的厘清 |
三. 普法教育的目标要素 |
参考文献 |
第二章 普法历程的演进分析 |
第一节 “一五”普法:知识启蒙(1986年-1990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安排:普及法律常识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被救助的“法盲” |
第二节 “二五”普法:制度建设(1991年-1995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安排:转向制度建设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民告官”初现 |
第三节 “三五”普法:普治共举(1996年-2000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安排:普治共举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制度引导下的行为转变 |
第四节 “四五”普法:行动转变(2001年-2005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安排:结合以德治国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以违宪审查为例的公民权利意识觉醒 |
第五节 “五五”普法:公民推进(2006年-2010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安排:促进公民参与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基于民间法治力量成长的法权意识初萌 |
第六节 “六五”普法:精神培育(2011年-2015年) |
一. 中央政府宏观制度安排:培育法治精神 |
二. 各级政府推行普法的典型策略 |
三. 普法受众的反馈:基于立法参与和程序正义的公民参与 |
参考文献 |
第三章 普法的困境:供求错配 |
第一节 政府的普法供给观察:一厢情愿 |
一. 普法理念定位的分析 |
二. 普法制度供给的分析 |
三. 普法行动过程的分析 |
第二节 公民的普法需求观察:法律需求不足 |
一. 实体正义理念下的法律“无用论” |
二. 实用理性下的公民法律信任弱化 |
三. 公民法权意识缺位下的法律需求不足 |
第三节 可能的症结:错配的普法教育供给与法权意识初萌 |
一. 政府单方供给模式的错配 |
二. 普法受众的普法需求错配 |
三. 公民普法行动的初萌特征 |
参考文献 |
第四章 相似教育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传统中国的“类普法”活动 |
一. 古代中国的法律教化 |
二. 晚清以来的国民性改造 |
三. 建国初期的艰难探索 |
第二节 国外公民教育中的“类普法”活动 |
一. 加拿大的公众法律教育(PLE) |
二. 英国的公众法律教育(PLE) |
三. 美国公民教育中的法律相关教育(LRE) |
第三节 “类普法”活动对中国普法教育的比较与启示 |
一. 实现模式的比较分析 |
二. 普法模式的演化机理分析 |
三. 制度演化对我国普法教育的启示 |
第四节 新型普法教育模式的方向:供求均衡视角的分析 |
一. 普法主体的多元性 |
二. 普法模式的互动性 |
三. 普法定位的服务性 |
四. 普法目标的价值性 |
参考文献 |
第五章 普法教育优化:基于普法教育供求平衡的法权人格培育 |
第一节 基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普法共识达成 |
一. 普法共识成败所在:国家、社会与公众的互动 |
二. 国家、社会和公民互动的重要途径:普法教育 |
三. 普法教育动力源:塑造公民法权人格 |
第二节 基于全社会共同参与下公民法权人格的培育 |
一. 公民法权人格生成的理念要素 |
二. 公民法权人格生成的制度要素 |
三. 公民法权人格生成的行动要素 |
第三节 基于法权人格培育的普法教育模式优化 |
一. 面向需求的普法教育理念定位 |
二. 服务于需求的普法教育制度设计 |
三. 需求引导下的普法教育行动模式优化 |
参考文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与研究价值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本研究的价值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与评述 |
一、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二、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相关研究的评述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治道与乡村治道 |
二、治道变革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三、社会转型风险与乡村社会转型风险 |
第四节 研究目的、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
三、研究的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研究进路 |
第一节 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 |
一、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内涵 |
二、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治理和地方治理理论在乡村治道变革中的应用 |
第二节 政府再造和社区再造理论 |
一、政府再造和社区再造理论内涵 |
二、政府再造与社区再造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政府再造与社区再造理论在乡村治道变革中的应用 |
第三节 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 |
一、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内涵 |
二、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社群主义与协商民主理论在乡村治理实践中的应用 |
第四节 整体性治理与风险社会理论 |
一、整体性治理与风险社会理论内涵 |
二、整体性治理和风险社会理论在本研究的运用 |
三、整体性治理和风险社会理论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诸面相 |
第一节 乡村突发公共事件剧增 |
一、乡村群体性事件频发 |
二、乡村公共卫生事件频现 |
三、乡村事故灾难事件增多 |
四、乡村社会治安事态严峻 |
第二节 乡村社会结构失衡 |
一、乡村人口结构失衡 |
二、乡村利益结构失衡 |
三、农民就业结构失衡 |
第三节 乡村文化与精神危机 |
一、乡村信仰危机 |
二、乡村伦理危机 |
三、乡村社会信任危机 |
四、乡村居民心理困顿 |
第四节 乡村发展遭遇多重困境 |
一、乡村债务风险上升 |
二、乡村生态环境恶化 |
三、乡村政治风险增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成因的治道探析 |
第一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界说 |
一、乡村威权型治道之内涵 |
二、转型期乡村威权型治道成因论析 |
三、乡村威权治道的效应特征 |
第二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基本架构 |
一、乡村威权型治道之理念 |
二、乡村威权型治道之体制和机制 |
三、公司化威权型基层政府 |
四、威权化村治 |
第三节 乡村威权型治道的主要风险 |
一、乡村威权治理观之风险 |
二、乡村威权型治理体制之风险 |
三、村治威权化之风险 |
第四节 后农业税时代乡村治理新困局 |
一、税改后乡村治理新困境 |
二、税改后乡村治理制度创新遇尴尬 |
三、“悬浮型”政权的合法性难题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之得失检视 |
第一节 乡村治道变革得失的评判 |
一、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标准 |
二、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维度 |
三、乡村治道变革得失评判之原则 |
第二节 转型期乡村治道变革的得与失 |
一、乡村治道变革之所得 |
二、乡村治道变革之所失 |
三、乡村治道变革得失的根源与启示 |
第三节 乡村治理若干重要关系之省思 |
一、中央和基层政府与农民关系 |
二、静态稳定与动态稳定关系 |
三、政治民主与社会民主关系 |
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关系 |
五、民主与民生关系 |
六、乡村治理之共性与多样性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转型中国乡村治道变革新逻辑 |
第一节 乡村治理合法性嬗变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乡村治理合法性的界定 |
二、转型期乡村治理合法性之嬗变 |
三、乡村治理合法性困局促发乡村治道变革 |
第二节 转型期农民权利新境遇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中国语境下的农民权利 |
二、转型中国农民权利新境况 |
三、农民的权利诉求推动着乡村治道变革 |
第三节 农民的需要变化与乡村治道变革 |
一、农民的需要之意涵 |
二、转型中国农民的需要新变化 |
三、农民的需要新变化对乡村治道变革的推动 |
第四节 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基层政府职能转变 |
一、现代政府的基本职能 |
二、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与基层政府职能重心转移 |
三、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需要政府的职能回归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的再发现与启示 |
第一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缘起的再认识 |
一、村民“自由”后的新遭遇:“吃得饱,睡不好” |
二、村域公共安全与秩序再造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成因探源:基于地方性知识的析解 |
第二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制度与运行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基本制度架构 |
二、网络化社会管理 |
三、村治制度的完善 |
第三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特色、绩效与与启示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的特色 |
二、合寨村村民自治的绩效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的启示 |
第四节 合寨村村民自治:问题、风险与治理前瞻 |
一、合寨村村民自治的主要问题 |
二、合寨村村民自治的治理风险 |
三、合寨村村民自治面临新挑战 |
四、超越村治局限:一个整体性治理前瞻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乡村社会转型风险治理之道 |
第一节 重塑乡村治理观念体系 |
一、增强忧患、风险与危机意识 |
二、培育和弘扬公共精神 |
三、提升公共责任意识 |
四、树立以人为本治理理念与价值观 |
第二节 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 |
一、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界说 |
二、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理由 |
三、建设民生服务型基层政府的途径 |
第三节 建立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与机制 |
一、提升乡村民主治理的制度化水平 |
二、健全乡村民主治理体制 |
三、完善乡村民主治理机制 |
四、变革县政威权制,推动县政民主化 |
第四节 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一、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界定 |
二、建立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性 |
三、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思路 |
四、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途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乡村民主治理:何以可欲,何以可能? |
一、民主治理的内涵 |
二、乡村民主治理:何以可欲,何以可能? |
三、推进乡村民主治理的原则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对中国村民自治第一村治理状况调查方案 |
附录2: 广西合寨村经济社会发展与治理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3: 乡村实地调查照片选录 |
附录4: 对《贵州省雷山县西江镇西江村村规民约》的一个简评 |
附录5: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6)论雷锋奉献精神(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重要意义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三、论文创新方面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雷锋奉献精神概述 |
第一节 雷锋精神的界定和要素 |
一、雷锋精神的界定 |
二、雷锋精神的要素 |
第二节 雷锋奉献精神的构成和特征 |
一、雷锋奉献精神的构成 |
二、雷锋奉献精神的特征 |
第三节 雷锋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精髓 |
一、雷锋奉献精神是雷锋精神的核心要素 |
二、雷锋奉献精神贯穿雷锋精神的各要素 |
第二章 雷锋奉献精神的形成 |
第一节 雷锋奉献精神形成的思想基础 |
一、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孕育雷锋奉献精神的沃土 |
二、共产主义理想道德是孕育雷锋奉献精神的源泉 |
第二节 雷锋奉献精神形成的历史背景 |
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为其形成奠定了坚实基础 |
二、社会主义建设的开展为其形成提供了必要条件 |
第三节 雷锋奉献精神形成的基本过程 |
一、在新旧社会对比中,萌发做国家小主人翁的奉献精神 |
二、在农工战线岗位上,产生报党恩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 |
三、在解放军大熔炉里,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奉献精神 |
第四节 雷锋奉献精神形成的主要经验 |
一、组织精心培育 |
二、个人严格要求 |
三、社会广泛倡导 |
第三章 雷锋奉献精神的影响 |
第一节 六十年代前半期 |
一、全国学雷锋作奉献情况 |
二、雷锋式先进人物的代表 |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期间 |
一、全国学雷锋作奉献情况 |
二、雷锋式先进人物的代表 |
第三节 改革开放新时期 |
一、全国学雷锋作奉献情况 |
二、雷锋式先进人物的代表 |
第四节 雷锋奉献精神已经成为全人类宝贵精神财富 |
一、国际社会关注中国学雷锋作奉献 |
二、国外推崇雷锋奉献精神重要案例 |
第四章 雷锋奉献精神的弘扬 |
第一节 弘扬雷锋奉献精神的重要意义 |
一、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
二、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三、有利于坚持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领域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 |
第二节 弘扬雷锋奉献精神的基本原则 |
一、党员干部表率原则 |
二、群众性常态化原则 |
三、与时俱进创新原则 |
第三节 弘扬雷锋奉献精神的主要途径 |
一、围绕发展主题,深化奉献教育 |
二、立足现实生活,拓展奉献实践 |
三、树立当代雷锋,引领奉献风尚 |
四、扶持志愿团队,凝聚奉献合力 |
第四节 弘扬雷锋奉献精神的组织领导 |
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 |
二、建立健全可持续的运行机制 |
三、营造和维护良好的舆论环境 |
四、注重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问题、研究框架与方法 |
1.1 问题的缘起 |
1.2 文献梳理 |
1.2.1 围绕土地产权的争论 |
1.2.2 针对土地管理的论辩 |
1.2.3 对现有文献的评述 |
1.3 分析框架与方法 |
1.3.1 分析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的局限性 |
2 革命、土地产权与制度变迁 |
2.1 理想与现实的徘徊:公有还是私有 |
2.1.1 作为一种理想的土地公有制 |
2.1.2 万般无奈的权宜:公有向私有撤退 |
2.1.3 理想的再次高昂:私有向公有回归 |
2.2 农村土地产权:私有,按份共有到抽象公有 |
2.2.1 初级社:土地所有权归农 |
2.2.2 高级社:按份共有的集体土地所有 |
2.2.3 人民公社:抽象的集体所有 |
2.2.4 后公社时代:我们保留了什么 |
2.3 城市土地是如何实现国有化的 |
2.3.1 私有土地产权的承认和维持 |
2.3.2 社会主义改造中的城市土地 |
2.3.3 文化大革命与城市土地国有化 |
2.3.4 文革遗产入宪 |
3 现行宪法与土地产权制度 |
3.1 土地所有权的不平等 |
3.1.1 意识形态的视角 |
3.1.2 法律的视角 |
3.1.3 法律内在的冲突 |
3.2 谁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 |
3.2.1 所有权残缺所带来的困惑 |
3.2.2 以土地所有权性质决定土地使用权范围 |
3.2.3 低价征收农民土地与溢价归公 |
3.2.4 模糊的土地集体 |
3.3 模糊的城市、模糊的国家与扭曲的城市化 |
3.3.1 模糊的城市 |
3.3.2 模糊的国家 |
3.3.3 土地城市化与土地国有化的错误捆绑 |
3.4 制度模糊的缘由及其变革的机遇 |
3.4.1 进展缓慢的集体土地登记 |
3.4.2 土地登记为何变得重要 |
3.4.3 土地流转与土地登记的二律背反 |
4 失序的土地管理及制度变迁的秘密 |
4.1 围绕土地展开的博弈 |
4.1.1 经济复苏与土地市场觉醒 |
4.1.2 农民土地发展权的丧失 |
4.1.3 制度变迁的原因 |
4.2 土地管理为何会失序 |
4.2.1 中央政府的答案 |
4.2.2 地方政府的应对策略 |
4.2.3 地方党政官员的利益与冲动 |
4.2.4 未出场的土地权利人 |
4.3 土地制度变迁背后的秘密 |
4.3.1 意识形态、国富民强与马克思主义 |
4.3.2 意识形态支配下的土地制度变迁 |
4.3.3 社会现实的压力与意识形态的修正 |
4.3.4 意识形态修正后的利益驱动 |
5 土地制度改革路线图 |
5.1 制度改革的前提 |
5.2 土地产权的明晰 |
5.2.1 集体所有权归位 |
5.2.2 废除“城市土地=国有土地”制度 |
5.2.3 明确国有土地的产权关系 |
5.3 平等的土地产权和统一的土地市场 |
5.3.1 城乡统一的农用地流转市场 |
5.3.2 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
5.3.3 政府与土地市场 |
5.4 从指标管制走向规划管制 |
5.4.1 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 |
5.4.2 土地用途管制与公正补偿 |
5.4.3 耕地如何保护 |
5.4.4 征收、规划与公共参与 |
5.5 央地关系、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 |
5.5.1 现有理论的困境与不足 |
5.5.2 宪政对话理论的分析路径 |
5.5.3 中国的制度变迁与法律秩序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后记 |
(8)权力分配:自建型居住空间演变的一种社会学阐释 ——对武汉宝庆街区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权力视角下自建型空间理论构架 |
1.1 课题研究缘起 |
1.2 研究状况概述 |
1.2.1 有关自建空间的研究 |
1.2.1.1 近现代自建空间的发展实践 |
1.2.1.2 国内外自建理论研究状况 |
1.2.2 有关权力—空间的研究 |
1.2.2.1 权力的概念、类别及表现 |
1.2.2.2 权力与空间关系理论研究状况 |
1.3 研究目的、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技术路线 |
1.4 研究意义、创新性及局限性 |
1.4.1 研究的意义 |
1.4.2 研究局限性和创新性 |
1.5 研究的界定 |
1.5.1 案例的选取 |
1.5.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 权力与自建型空间演变的社会学考察 |
2.1 崛起的宝帮:权力地理雏形凸显(清末至 1949 年) |
2.1.1 与自然的较量 |
2.1.2 武力划定地盘边界 |
2.1.3 帮派自治下的权力地理 |
2.1.3.1 权力地理中心的形成 |
2.1.3.2 落差巨大的自建住房 |
2.1.3.3 公众生活的街巷 |
2.1.3.4 权力等级下的空间分布 |
2.1.4 小结:权力阶级的空间 |
2.2 包办的政府:基于公、私权力的空间消长(1949 年至改革开放) |
2.2.1 公有制度下的空间分化 |
2.2.1.1 垄断与包办:公权力的空间支配 |
2.2.1.2 削弱并反抗:个人及公众空间权利的丧失 |
2.2.2 “寄生”的住房与被“蚕食”的街巷 |
2.2.3 小结:权力与空间的分化 |
2.3 群雄并起:权力分野中的空间嬗变(改革开放至 2006 年) |
2.3.1 第一阶段:走向前台(改革开放至 1980 年代后期) |
2.3.1.1 改革中的社会转型 |
2.3.1.2 住房改良与街巷“灰地带” |
2.3.2 第二阶段:自主发生(1980 年代后期至 1990 年代后期) |
2.3.2.1 城市改造背景下的全面建设 |
2.3.2.2 向空中要面积的住房更新 |
2.3.3 第三阶段:走向失控(1990 年代后期至 2006) |
2.3.3.1 管理体制积弊下的权力分野 |
2.3.3.2 无忌扩张与城市乱象 |
2.3.4 小结:权与利的空间演变 |
2.3.5 汉正街的远去 |
3 自建型空间的权力运作研究 |
3.1 自建型空间的权力特点及演变规律 |
3.1.1 自建型空间的主要权力特征 |
3.1.1.1 展示自然力量的街巷结构 |
3.1.1.2 体现社会权力的地理区位 |
3.1.1.3 权力割据与渗透的边界 |
3.1.1.4 展现权力强弱的住房空间差异 |
3.1.2 权力作用下的自建型空间演变 |
3.2 自建型空间的权力运作过程 |
3.2.1 权力对空间的介入 |
3.2.1.1 权力的内在诉求 |
3.2.1.2 社会性权力的空间作用 |
3.2.2 社会权力介入的起点和途径——产权 |
3.2.2.1 作为法理的权力分化 |
3.2.2.2 作为心理上的权力认定 |
3.3 社会权力结构分析 |
3.3.1 社会高度自治时期权力结构 |
3.3.2 公权力为核心的科层制权力结构 |
3.3.3 市场经济下的多元权力结构 |
3.4 权力博弈与渗透 |
3.4.1 权力运作与自建空间 |
3.4.1.1 空间产生:突破制约 |
3.4.1.2 空间演变:向弱权方向渗透 |
3.4.2 “按权分配”的权力——空间运作规律 |
3.4.3 权力平衡与制衡 |
3.4.3.1 权力制衡 |
3.4.3.2 制度制衡 |
3.4.3.3 道德制衡 |
3.4.3.4 公众制衡 |
4 本文结论 |
5 思考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附录 部分重要访谈记录 |
(9)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
三、对研究作品范围的框定 |
四、研究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与解决方法 |
附录:天花藏主人相关作品简介 |
第一章 天花藏主人身份考辨 |
第一节 张匀为《平山冷燕》作者 |
一、张劭非《平山冷燕》作者 |
二、对张匀生卒年再判断 |
三、张匀“早逝”之说 |
第二节 张匀、天花藏主人同为戏曲家之补证 |
一、张匀与戏曲之关系 |
二、天花藏主人与戏曲之关系 |
第三节 天花藏主人其他说法之甄别 |
一、“烟水散人说” |
二、“女性说” |
三、“冯焴说” |
四、“山水邻说” |
五、“侯慧卿说”及其他 |
小结 |
附录:天花藏主人“合刻序”与《玉娇梨》、《平山冷燕》文本关系之说明 |
第二章 天花藏主人小说的编创方式 |
第一节 “署名”、“本衙藏板”及小说“题名” |
一、天花藏主人之“署名” |
二、“本衙藏板”之标识 |
三、小说“题名”之特色 |
第二节 天花藏主人序言的宣传作用 |
一、天花藏主人之序言 |
二、“他序”、“代序”与“冒名之序” |
第三节 天花藏主人小说点评的编创意义 |
一、《玉娇梨》与《平山冷燕》相关点评 |
二、天花藏主人其他小说相关点评 |
第四节 天花藏主人小说插图的作用 |
一、天花藏主人相关小说之插图 |
二、插图之于文本与版本的意义 |
小结 |
第三章 天花藏主人小说的版本与流行概况 |
第一节 《玉娇梨》与《平山冷燕》版本概况 |
一、《玉娇梨》与《平山冷燕》版本变化考查 |
二、《玉娇梨》、《平山冷燕》成书时间补证 |
第二节 天花藏主人小说版本之篡改与重编 |
一、《玉娇梨》、《平山冷燕》版本之“假托” |
二、《人间乐》版本之“整编” |
三、《两交婚》版本作者之“篡改” |
四、《麟儿报》“编次者”之新证 |
五、《玉支玑》、《画图缘》版本之变更 |
第三节 天花藏主人相关小说流行地域考察 |
一、苏州地域 |
二、北京地域 |
三、广东地域 |
四、福建地域 |
五、其他地域 |
第四节 天花藏主人相关小说流行时段考察 |
一、顺、康年间 |
二、雍、乾年间 |
三、嘉庆年间 |
四、道、咸年间 |
五、同治年间 |
六、光绪—民国年间 |
小结 |
附录:天花藏主人小说不明年代或地域的书坊 |
第四章 天花藏主人小说中的科举生态 |
第一节 明清鼎革之际与天花藏主人的科举理想 |
一、鼎革之际的江南对天花藏主人的影响 |
二、科举理想与诗赋之才 |
三、举荐与科考并行的愿望 |
第二节 笼罩在科举阴影下的“秀才”群像 |
一、现实中的落魄秀才 |
二、混迹于科场的“假山人”、“假名士”、“假才子” |
第三节 对“官场”与“科场”人际关系的揭示 |
一、官员对科举考试的干预 |
二、科举中的师生、同年与朋党 |
三、入京举子与地方官员 |
四、考场上的直接舞弊 |
第四节 科举与才子佳人婚姻关系重探 |
一、“文化门第”对婚姻的决定作用 |
二、笼罩在“科举功名”下的婚姻态度 |
小结 |
附录:天花藏主人小说中“才子”的科考概况 |
第五章 天花藏主人小说的叙事特色 |
第一节 叙事结构之重探 |
一、“角色”引领与“复线类型” |
二、“推动者”对叙事结构之“缝合” |
第二节 “聚焦”之叙事艺术 |
一、“聚焦”类型与具体应用 |
二、“聚焦者”与“聚焦对象”之动态关系 |
第三节 江南地域之叙事特色 |
一、江南地域特色与空间叙事 |
二、江南民俗之叙事特色 |
三、园林与寺庙之叙事范式 |
第四节 诗词在叙事结构中之功用 |
一、“假诗”衔接之功用 |
二、“考诗择婿”与“角色换置”之功用 |
三、“假祸”与“解祸”之功用 |
小结 |
第六章 天花藏主人小说的承袭与影响 |
第一节 对前代“才子佳人故事”之接受与新变 |
一、对“才子佳人故事”中“才”“情”观之接受与新变 |
二、对明代“中篇传奇”体制之发展 |
三、对才子佳人戏曲情节之模仿与新编 |
第二节 “续书”“仿书”等对天花藏主人小说之接受 |
一、《玉娇梨》、《平山冷燕》之“续书”:《巧联珠》和《凤凰池》 |
二、《玉娇梨》之仿作《飞花艳想》 |
三、其他相关之作:《宛如约》和《好逑传》 |
第三节 对其他才子佳人小说之带动与影响 |
一、对其他作品及序言之涉入 |
二、对其他“纯情类”才子佳人小说之引领 |
三、与烟水散人才子佳人小说之互动 |
第四节 从后世批评看才子佳人小说之衰落 |
一、后世读者、作者之批评 |
二、才子佳人小说之衰落原因 |
附录:清初至康熙年间才子佳人小说作品一览表 |
结语 |
一、在明清文艺思潮的历史语境下 |
二、承前启后的创作表现 |
三、在小说史发展中的定位 |
附录 论文之一:天花藏主人创作思想之矛盾论析 |
一、“名教”思想之矛盾 |
二、“天命思想”之矛盾 |
附录 论文之二:天花藏主人与曹雪芹创作思想之比较 |
一、对文化思潮的推动与反拨 |
二、创作心理与创作目之差异 |
附录:天花藏主人及其相关小说研究成果目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10)刑法宽容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现状及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刑法宽容的基本要义 |
第一节 宽容的一般含义 |
一、宽容的含义 |
二、宽容的限量 |
第二节 刑法宽容的基本内涵 |
一、刑法宽容的含义 |
二、刑法宽容的限度 |
第三节 刑法宽容的必要限度 |
第二章 刑法宽容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中国刑法宽容思想渊源 |
一、奴隶社会刑法宽容思想 |
二、封建社会刑法宽容思想 |
三、近代社会刑法宽容思想 |
第二节 外国刑法宽容思想变迁 |
一、古典学派刑法宽容思想 |
二、近代学派刑法宽容思想 |
三、二战后刑法宽容思想 |
第三章 刑法不宽容的历史反思 |
第一节 重刑主义及其后果 |
一、重刑主义的历史渊源 |
二、重刑主义的历史后果 |
第二节 “严打”及其负面效应 |
一、“严打”的基本含义 |
二、“严打”的负面效应 |
第三节 重刑主义弊端分析 |
一、导致刑罚效力的缺失 |
二、破坏罪刑关系内在平衡 |
三、有损于对刑法的认同与信仰 |
四、导致综合治理措施难以落实 |
第四章 刑法宽容的理论根据 |
第一节 刑法宽容的哲学根据 |
一、刑法宽容的本体论根据 |
二、刑法宽容的认识论根据 |
三、刑法宽容的人性论根据 |
第二节 刑法宽容的犯罪学根据 |
一、犯罪原因的复杂性 |
二、犯罪概念的相对性 |
三、犯罪功能的多样性 |
第三节 刑法宽容的刑法学根据 |
一、刑法的补充性 |
二、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
三、刑法趋势的宽缓化 |
第五章 刑法宽容的社会基础 |
第一节 刑法宽容的政治基础 |
一、专制统治与严刑峻法 |
二、民主政治与刑法轻缓 |
三、从政治刑法到市民刑法 |
第二节 刑法宽容的经济基础 |
一、经济发展促进刑法轻缓的一般规律 |
二、市场经济的自治性 |
三、刑法干预的适度性 |
第三节 刑法宽容的道德基础 |
一、道德宽容及其对刑法宽缓的影响 |
二、古代道德高度刑法化导致刑法不宽容 |
三、近现代道德和刑法相对分离导致刑法宽容化 |
第六章 刑法宽容的政策导向 |
第一节 刑事政策概说 |
一、刑事政策的基本含义 |
二、刑事政策的主要功能 |
第二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 |
一、时代背景要求强调“从宽”的一面 |
二、政策对比要求突出“从宽”的一面 |
第三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宽”的现实体现 |
一、“宽”之立法体现 |
二、“宽”之司法体现 |
第七章 刑法宽容的世界潮流 |
第一节 非犯罪化 |
一、基本含义 |
二、基本实践 |
第二节 非刑罚化 |
一、基本含义 |
二、基本实践 |
第三节 世界死刑的没落化 |
一、世界各国限制和废除死刑运动的蓬勃发展 |
二、死刑限制与废除运动的国际化 |
第八章 刑法宽容的中国路径 |
第一节 无被害人犯罪之非犯罪化 |
一、无被害人犯罪的概念及特征 |
二、无被害人犯罪非犯罪化的具体分析 |
第二节 亲亲相隐制度之激活 |
一、亲亲相隐制度的历史考察 |
二、亲亲相隐制度的立法理由 |
三、亲亲相隐制度在我国刑事法律中之活化 |
第三节 死刑的严格控制 |
—、确立死刑的科学定位 |
二、缩减死刑适用对象 |
三、扩大死缓制度的适用 |
第四节 社区刑罚制度的立法完善 |
一、关于管制的立法完善 |
二、关于缓刑的立法完善 |
三、关于假释的立法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运动式”的教育岂能奏效(论文参考文献)
- [1]清代政治教化与底层控制[D]. 李悦田. 中共中央党校, 2018(02)
- [2]场域理论视角下网络公共意见建构[D]. 张丽燕. 苏州大学, 2018(01)
- [3]中国公民普法教育演进研究[D]. 高学敏. 复旦大学, 2014(01)
- [4]当代中国乡村治道变革论 ——基于社会转型风险治理的视界[D]. 廖业扬. 南京大学, 2013(04)
- [5]红脸——国家审计在行动[J]. 一合,薛景辰. 中国作家, 2013(12)
- [6]论雷锋奉献精神[D]. 陈曦. 中共中央党校, 2013(10)
- [7]中国土地制度的反思与变革 ——基于公法的视角[D]. 程雪阳. 郑州大学, 2012(12)
- [8]权力分配:自建型居住空间演变的一种社会学阐释 ——对武汉宝庆街区的实证研究[D]. 夏鹏. 华中科技大学, 2011(07)
- [9]天花藏主人及其小说研究[D]. 刘雪莲. 黑龙江大学, 2011(06)
- [10]刑法宽容论[D]. 龚义年. 西南政法大学, 2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