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务机关如何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论文文献综述)
马菊花[1](2021)在《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作为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设立为解决纳税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税制体系的不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立法环节和司法实践中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漏洞和问题,由此引发的讨论越来越多。以往对该制度的讨论都集中在税务行政复议整个制度中,或者将纳税前置与税务行政复议前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很少有人将税务行政复议前置作为一种特殊的救济机制进行研究。本文运用解决纠纷的一般理论,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立法文献、国内外文献研究进行了梳理,对学者的观点进行了归纳总结,并提出保留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相关立法及实践中完善的可行性建议。由于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一般和特殊的关系,首先要厘清两者的相关联性和不同,并同时厘清税务行政复议和纳税前置的关系。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并非空穴来风,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以纳税争议双方的契约为基础构建的相互信任关系和维护关系在古罗马时代就初见端倪,而该机制同样具有宪法学基础,与税法学不可分割。因而,研究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就像研究一颗大树的生长,从理论依据展开,需要对这些基础进行讨论。同样,税务行政复议前置也具有救济功能、监督国家课税等功能,所以研究该机制具有现实的意义。制度的完善是不断查漏补缺,弥补短板,发挥优势的过程,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研究亦是如此。必须掌握现实的立法和实践情况,必须深挖其存在的问题,必须运用比较方法对实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国家进行分析学习,如,税务复议前置在日本、美国、英国等国家都具有深厚的实践基础,其在处理纳税争议案件过程中发挥了行政救济的优越性,实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利。因此,在归纳域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实践出发,提出相关建议。本为正是以此思路,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及复议情况进行了论证分析。具体而言,本文从以下绪论、第一章等五个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为绪论章节。本章注重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对研究背景进行了简单描述,主要部分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立法现状、国内研究现状以及国外研究现状展开论述。首先,对相关立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其次,对国内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去留的争议、比例原则视角下税务行政复议前置之审视、复议前置功能之再定位三方面的学者观点和理论争议进行了较为详细的归纳和总结,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再次,对国外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概括性地介绍。在本章的最后对研究方法进行了简单介绍。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概念、功能等的总体概述。在本部分,主要对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对争议较大的纳税前置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概念进行了区分,并从解决征纳双方争议的功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功能、监督并制约国家课税权的功能三个方面分析了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功能。任何机制的确立都必须在理论上与实践上找到依据,因而本章还探讨了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论依据。通过研究,社会契约理论、宪法基础、税收法定主义、经济法学原则可为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论支撑。第三部分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立法现状和实践现状以法律介绍、数据统计和案例分析的方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实践现状以司法实践中的数据作说明从而得出结论。在分析现状后,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立法及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一一分析。第四部分则从比较法的研究视角,对域外三个国家,美国、日本和英国三个国家在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方面的相关立法和实践经验进行比较研究,并总结对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有益的相关经验。第五部分结合我国实际和第四部分关于域外经验的借鉴,提出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建议,建议的提出更多参考我国的实践情况以及实施可行度。
李柯奇[2](2020)在《税务行政争议及其解决机制的变化趋势》文中研究表明长期以来,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案件及其解决呈现4个主要特点:一是涉税争议案件的数量长期徘徊在低水平,与巨量的涉税事宜处理难以匹配;二是税收规范化文件适用中的法律化倾向严重,成为税务机关征税的直接依据和司法裁审的主要依据;三是复议在争议解决中的主渠道作用体现不足,纳税人"不愿"和"不能"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情形突出,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没有落实;四是较之其他行政部门的争议案件,税务行政争议解决的"两高一低"更突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持续推进,尤其是税收法定原则在实践中的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法》的修订,直接税占比的提高,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等制度安排的调整,以及司法谦抑性的收敛,使决定税务行政争议及其解决机制现存状态的相关因素正在发生重大变化。这些变化或构成改变争议数量、类型、处理结果的基础条件,或直接表现为税务行政争议及其解决机制的新特征。
刘欣[3](2020)在《论税收预约裁定性质及制度构建》文中提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最初源于20世纪西方国家的税务实践,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成为许多国家税法实践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源自税收法定原则的需求,能从根本上起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体现了现代行政思维的转变。在实践中,我国已经于2013年开始了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试点工作,但理论上对税收预约裁定制度的研究仍不具备扎实的基础,尤其是缺乏将税收预约裁定的法律性质认定为一项行政行为的统一认识,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实践的制度供给。税收预约裁定的根基就是它的性质,域外各地区对此也并不相同。总体上我国学者认为其性质存在税法解释说、行政承诺说、行政指导说、准行政行为说和行政协议说等观点。通过分析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在特征并结合我国行政行为相关理论,可得出税收预约裁定的双方主体为税务行政机关和纳税人,裁定对双方主体都具有约束力且不能普遍适用,此外还应具备可救济性的结论。因此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以行政协议定义我国税收预约裁定性质都是更为合适的。基于行政协议框架构建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既满足扎实的理论需求,又能从司法实践领域解决税收预约裁定的救济问题,更能够从主体资格、内容范围、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这些细节之处丰富完善从而使我国的税收预约裁定真正地落地生根,在实践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汤娟娟[4](2020)在《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研究 ——以C市税务稽查部门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应当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科学、规范且具有约束力的预算制度。随着我国政府体制的迅猛发展与不断改革,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成为当下最具效率的行政管理工具之一。税收征管的最后一环是税务稽查,它承担着打击税收违法活动和保障税收秩序的重要责任,作为独立的税收执法主体,用科学的方法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解决机构改革后出现的问题,激发组织与人员新活力,促进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发挥。本研究在绩效基本理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研究,对绩效与绩效评价的内涵与意义进行了探究,对税务稽查及其绩效评价进行了概念界定,并指出了税务稽查绩效评价的特点。在绩效评价方法和相关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C市税务稽查部门为研究对象,针对目前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选择平衡计分卡进行评价。在对税务稽查职能的战略目标进行设置和分解后,对传统四个维度的平衡计分卡进行了改革与创新,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新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五个维度进行评价检验。本研究采用SPSS软件及因子分析确定关键指标,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最后,以C市税务稽查部门为应用样本,验证构建的税务稽查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实际适用性,采集2016-2018年的指标数据,对稽查部门的绩效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了职能战略目标和评价动态调整、人力资源优化和稽查案源分流处理、健全稽查执法制度来规范管理流程、加强对信息化绩效过程的监管职能、充分扩展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层面等相关对策。
殷昭丽[5](2020)在《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完善研究 ——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税务诉讼案件为样本》文中认为随着法治理念和纳税人意识的不断提升,如何更好地保护纳税人权利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当前财税制度改革的重心。应税事项和纳税人的增加,使得税务机关执法的覆盖面不断拓宽,税务纠纷难以避免。在此背景之下,纳税人权利的救济作为纳税人利益保护的有效屏障,在纳税人权利保护中的地位必将日益突出。“无救济则无权利”,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依赖于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的形成与发展。我国1992年颁布第一部税收征管法时,即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写入第一条的立法宗旨之中,并对纳税人的权利救济进行了规定。之后关于税收征管法的三部修正法及一部修订法中,同样强调了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并对纳税人权利救济的相关规定不断进行完善。纳税人的权利保护和纳税人的权利救济之间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没有纳税人权利保护的需要就没有纳税人权利救济存在的必要,而没有纳税人权利救济的存在就无法保障纳税人权利的实现。作为民主与法治的产物,纳税人权利救济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重视,也已成为我国构建税收法治国家的关键问题。本文以我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的税务诉讼案件为视角,通过对样本的案件分析,发现当前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中存在以下问题: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受到较大局限性,主要体现在对利害关系的限制性解释与运用上;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中纳税、复议双重前置的设置给纳税人寻求救济设置了极大的障碍;税务行政诉讼以外的其他救济方式存在明显的救济不足,税务行政复议的独立性深受诟病致使其救济作用大打折扣,税务和解的适用范围过于宽广使得司法实践中容易出现滥用和解的情形,及税务调解的运用缺乏操作性使得其流于形式,这些救济方式对纳税人的救济效果并不好,没有发挥其作为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应有的作用。对具体问题进行剖析的同时,对比域外其他国家在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程序、方式上的做法与经验,反思我国权利救济机制不足背后的原因。其成因包括规制诉权、确保国家税收利益、避免司法资源浪费、维护税务机关公信力以及对纳税人权利的长期忽略。最后,从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出发,结合其成因,参考、借鉴国外的优秀经验,尝试对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进行完善。本文的研究建立在一定数量的案例样本的基础上,运用案例分析、规范分析、比较分析的方法,遵循从实际到理论再到实际的研究路径。相比较于纯理论型的研究,具有一定创新性。
刘威[6](2020)在《税务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56份司法裁判文书的探索性分析》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税务行政诉讼正日益成为一种备受关注的重要诉讼类型。基于北京市公开的256份税务行政诉讼裁判文书,文章对裁判结果进行实证分析,重点考察原告胜诉率及其影响因素。结果表明,原告是否为个人与原告胜诉率具有负向相关性,且通过了显着性检验;被告级别、被告是否聘请律师、是否经过复议、被告提供的证据数量与原告胜诉率具有一定负向相关趋势;原告是否聘请律师、审理级别、案件金额与原告胜诉率之间则呈现正向相关趋势。基于上述检验结果,原告在北京市税务行政诉讼中仍然处于制度性弱势地位,因而未来应该降低原告诉讼成本、完善对原告的制度性保护,同时改革现行诉讼证据制度。
黄艳好,崔险险[7](2020)在《从税务行政诉讼看税务执法风险——基于168份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分析》文中认为本文通过实证数据发现,当前税务执法违法的类型主要包括事实与证据认定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违反法定程序,不履行或超越、滥用职权四类。进一步分析发现,引发执法风险、造成执法违法的原因可归结于税务人员执法理念落后、职业素养不高,法律依据杂乱、可操作性不强,以及税务执法本身的困难性。对此,应着重树立税务执法人员正确的执法理念、提升其职业素养、完善税收立法及立法解释机制、建立税务问责机制。
邵前[8](2019)在《完善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研究》文中提出在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时代,依法行政应该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方面。在税收领域实行依法行政,就是要全面推行“依法治税”,而“依法治税”的本质要求,在实体法上就是要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在程序法上就是做到“有权利必有救济”。对于纳税人的权利救济方式主要有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税务行政调解和税务行政赔偿,这些救济方式对于解决税务行政争议,保护纳税人救济权利方面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新兴经济模式和交易方式不断涌现,现行的救济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目前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进行了研究,近年我国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呈现较快的增长趋势,而在税务领域的涉税案件仍然较少,这一定程度反映出现行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对纳税人的权利救济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分析各种救济方式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美国和德国的成熟经验,结合我国现代税收体系建设的目标和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的具体情况,提出一些完善现行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建议,以更好的实现纳税人的权利救济。关于税务行政复议,建议将复议机构单独设置,与税务机关的其他部门保持独立;改变复议过程中的审理方式;取消“纳税前置”程序。关于税务行政诉讼,建议取消“复议前置”程序让纳税人自主地选择救济方式;应设立专门的税务法院及完善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关于调解,建议扩大调解适用范围和完善调解程序。
马怀德,孔祥稳[9](2018)在《改革开放四十年行政诉讼的成就与展望》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为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历史土壤。以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颁布、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订等事件为标志,我国行政诉讼制度在短短四十年内经过了萌芽、建立、完善及更新四个阶段,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应当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进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在宏观层面,应当优化行政诉讼在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与配置;在中观层面,应当解决行政诉讼制度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制度运行实效;在微观层面,应当完善诉讼规则,推进制度设计的精细化。
王聪[10](2018)在《税务行政诉讼的案例统计与实证研究》文中提出税务行政诉讼作为行政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在形式与实质上能够关照纳税人的权益。为了评估近年税务行政诉讼实际运行的状况和发现其中的现实问题,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和统计年鉴等各种可能的方式收集、整理数据,展示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趋势并分析原因,统计案件地域分布、案由分布、涉案税种分布、争议税额分布、案件当事人情况、诉讼请求、审理法院、裁判结果等方面的司法数据,分析数据反映的司法现状的制度成因。通过数据和具体的案例审视现行制度架构,整理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实际案例中司法机关的具体审判思维进行分析。最后从税收法律修改、税收征收管理模式、纳税人基本权利保障三个具体的方面提出建议,以完善当前的税务行政诉讼制度。
二、税务机关如何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税务机关如何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现状 |
(一)立法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方法 |
(二)比较研究方法 |
(三)数据分析方法 |
第一章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概述 |
一、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概论 |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
(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概念 |
(三)纳税前置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概念的区分 |
二、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理论依据 |
(一)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社会契约依据 |
(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宪法依据 |
(三)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税法学依据 |
三、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功能 |
(一)解决征纳双方税务争议的功能 |
(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功能 |
(三)监督并制约国家课税权的功能 |
第二章 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一、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现状 |
(一)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立法现状 |
(二)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实践现状 |
二、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一)纳税前置条件的设立阻碍复议前置的正当启动 |
(二)复议前置与行政诉讼衔接标准不明确 |
(三)抽象行政行为审查权覆盖面较窄 |
三、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实际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一)书面审理缺乏透明度 |
(二)税务行政复议人员专业性素质较低 |
(三)复议机构独立性不足 |
第三章 域外对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规定及经验借鉴 |
一、日本不服申诉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
(一)日本的国税不服申诉制度 |
(二)日本税务不服申诉制度的经验借鉴 |
二、英国税务行政裁判所制度及经验借鉴 |
(一)英国税务行政裁判所制度 |
(二)英国税务行政裁判所救济制度的经验借鉴 |
三、美国税务上诉制度及其经验借鉴 |
(一)美国税务上诉制度 |
(二)美国税务上诉制度经验借鉴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构思 |
一、立法上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具体构思 |
(一)取消纳税义务前置 |
(二)重构税务行政复议与税务行政诉讼的衔接模式 |
(三)扩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范围 |
二、实际执行中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前置制度的建议 |
(一)行政复议前置实行网上复议公开全过程 |
(二)提高税务行政复议法治人才素养 |
(三)成立地位独立的税务复议机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论税收预约裁定性质及制度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和目的 |
1.2.1 理论层面 |
1.2.2 实践层面 |
1.3 研究现状 |
1.4 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2 域外税收预约裁定制度介评 |
2.1 美国私人信函裁定制度 |
2.2 德国税收预约裁定制度 |
2.3 台湾地区“预先核释”制度 |
2.4 小结 |
3 我国税收预约裁定不同性质的观点比较 |
3.1 税法解释说 |
3.2 行政承诺说 |
3.3 行政指导说 |
3.4 准行政行为说 |
3.5 小结 |
4 以行政协议界定我国税收预约裁定性质 |
4.1 行政协议说 |
4.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在特征 |
4.2.1 是否创设新的法律关系 |
4.2.2 是否对双方主体具有约束力 |
4.2.3 是否具有普遍适用性 |
4.2.4 能否救济 |
4.3 行政协议说之优势 |
4.4 小结 |
5 基于行政协议性质的税收预约裁定制度构建 |
5.1 税收预约裁定的主体资格 |
5.2 税收预约裁定的内容范围 |
5.3 税收预约裁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
5.3.1 申请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
5.3.2 裁定主体具备的权利义务 |
5.4 税收预约裁定的救济途径 |
5.5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4)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研究 ——以C市税务稽查部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点 |
1.5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方法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绩效内涵 |
2.1.2 绩效评价 |
2.1.3 税务稽查 |
2.1.4 税务稽查绩效评价 |
2.2 绩效评价方法 |
2.3.1 平衡计分卡 |
2.3.2 关键指标法 |
2.3.3 360度反馈评估 |
2.3 理论基础 |
2.3.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3.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3.3 战略管理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C市税务稽查部门概况 |
3.2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现状 |
3.3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现状调查 |
3.3.1 问卷调查过程 |
3.3.2 问卷调查结果 |
3.4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存在的问题分析 |
3.4.1 战略目标分解不明晰 |
3.4.2 指标体系设计欠科学 |
3.4.3 评价主体及方法单一 |
3.4.4 过程管理监控不到位 |
3.4.5 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4.1 评价方法的选择 |
4.2 职能战略目标分解 |
4.3 基于平衡计分卡模型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 |
4.3.1 基于行使稽查职能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3.2 基于纳税人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3.3 基于内部流程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3.4 基于提高稽查能力和服务水平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3.5 基于内控监督维度绩效评价指标构建 |
4.4 绩效评价指标的因子分析结果 |
4.5 绩效评价指标的权重分析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实证分析与提升对策 |
5.1 数据采集 |
5.2 评价分析 |
5.2.1 总体评价分析 |
5.2.2 稽查综合质效维度分析 |
5.2.3 稽查服务维度分析 |
5.2.4 内部流程维度分析 |
5.2.5 提高稽查能力和服务水平维度分析 |
5.2.6 内控监督维度分析 |
5.3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提升对策 |
5.3.1 职能战略目标和评价指标动态调整 |
5.3.2 人力资源优化和稽查案源分流处理 |
5.3.3 健全稽查执法制度来规范管理流程 |
5.3.4 加强对信息化绩效过程的监管职能 |
5.3.5 充分扩展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层面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C市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指标库 |
附录2 C市税务稽查部门关于绩效评价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5)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完善研究 ——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税务诉讼案件为样本(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税务诉讼案件梳理 |
第一节 诉讼主体 |
第二节 案件类型 |
第三节 审判结果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之检讨 |
第一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问题 |
一、法律规定缺陷 |
二、司法实践限制 |
三、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域外经验 |
第二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问题 |
一、纳税前置问题 |
二、复议前置问题 |
三、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域外经验 |
第三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问题 |
一、税务行政复议问题 |
二、税务和解问题 |
三、税务调解问题 |
四、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域外经验 |
第三章 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问题之成因 |
第一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问题之成因 |
第二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问题之成因 |
第三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问题之成因 |
第四章 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之完善 |
第一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主体之完善 |
一、扩大税务行政诉讼原告范围 |
二、建立纳税人诉讼制度 |
第二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程序之修正 |
一、重构纳税前置 |
二、实行选择复议 |
第三节 纳税人权利救济方式之完善 |
一、完善税务行政复议 |
二、规范税务和解 |
三、优化税务调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税务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56份司法裁判文书的探索性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样本、方法及变量说明 |
(一)样本数据 |
(二)方法说明 |
(三)变量设计及假说设定 |
1.原告是否为个人 |
2.被告级别 |
3.原告、被告是否聘请律师 |
4.审理级别 |
5.是否经过复议 |
6.案件金额 |
7.被告提供证据的数量 |
8.原告是否胜诉 |
三、实证结果 |
(一)频率统计 |
1.原告类型 |
2.被告级别 |
3.原告、被告是否聘请律师 |
4.审理级别 |
5.是否经过复议 |
6.案件金额 |
7.被告提供证据的数量 |
8.原告是否胜诉 |
(二)交叉量表分析 |
(三)回归分析及假设验证 |
四、启示 |
(一)降低原告诉讼成本 |
1.取消双重前置制度 |
2.设置独立的税务审理机构和人员 |
(二)增强对原告的制度性保护 |
1.完善原告律师制度 |
2.确立“疑点利益归原告”制度 |
(三)完善证据制度 |
1.平衡原被告间的举证责任 |
2.完善税务行政诉讼证据种类 |
(7)从税务行政诉讼看税务执法风险——基于168份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我国税务行政诉讼的现状考察 |
(一)我国税务行政诉讼的整体状况 |
(二)样本情况分析 |
1. 案件数量和案由。 |
2. 法院受理税务执法案件的胜负率。 |
二、税务执法的违法类型 |
(一)证据不足类 |
1. 事实认定错误。 |
2. 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依据不足)。 |
(二)适用法律错误类 |
1. 不予受理适用法律错误。 |
2. 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
3. 缺少法律依据。 |
4. 不注明适用的法律依据。 |
(三)违反法定程序类 |
1. 未告知相应的权利。 |
2. 未经法定程序即作出决定。 |
3. 送达程序违法。 |
(四)不履行、超越、滥用职权类 |
1. 不履行法定职责。 |
2. 超越、滥用职权履行职责。 |
三、税务执法违法原因分析 |
(一)税务人员执法理念落后 |
(二)税务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
(三)税务执法依据杂乱、可操作性不强 |
(四)税务执法本身具有困难性、复杂性 |
四、规避税务执法风险的建议 |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 |
1. 程序正义理念。 |
2. 服务理念。 |
(二)提升税务人员职业素养 |
(三)完善税收立法及立法解释机制 |
(四)建立税务问责机制 |
(8)完善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一、国内文献研究综述 |
二、国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文献研究的总结 |
第三节 研究的主要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三、论文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二章 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相关概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税务行政争议概述 |
一、不同法律规定的冲突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 |
二、税务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引起的税务行政争议 |
第二节 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概述 |
一、税务行政争议救济 |
二、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 |
(一)税务行政复议 |
(二)税务行政诉讼 |
(三)税务行政调解 |
(四)税务行政赔偿 |
第三节 税务行政争议救济的理论基础 |
一、权利救济理论 |
二、诉权理论 |
三、纳税遵从理论 |
第三章 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问题分析 |
第一节 税务行政复议的问题分析 |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执行情况分析 |
(一)国务院行政复议案件的总体情况分析 |
(二)云南省行政复议案件的总体情况分析 |
二、税务行政复议存在问题 |
第二节 税务行政诉讼的问题分析 |
一、税务行政诉讼的执行情况分析 |
(一)行政诉讼案件的总体情况分析 |
(二)2016 年—2017 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审理结果分析 |
(三)税务行政诉讼审理过程分析 |
二、税务行政诉讼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税务行政调解的问题分析 |
一、税务行政调解的执行情况分析 |
二、税务行调解存在的问题 |
第四章 发达国家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及经验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 |
一、美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总体框架 |
二、税务行政复议 |
三、税务司法审查 |
四、税务行政争议救济的其他方式 |
五、美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德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 |
一、德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机制的总体框架 |
二、法院外法律救济 |
三、税务行政诉讼 |
四、德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主要特点 |
第三节 发达国家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经验借鉴 |
一、注重纳税人在税务行政争议救济过程中的权利保护 |
二、税务机关的复议机构保持独立于其他部门 |
三、涉税案件由专门的税务法院来审理 |
四、灵活运用协商、调解方式 |
五、各种救济方式要相互衔接共同发挥作用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税务行政复的主要建议 |
一、设置独立的税务行政复议机构 |
二、改变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方式 |
三、取消“纳税前置”程序 |
第二节 完善税务行政诉讼的主要建议 |
一、取消“复议前置”程序 |
二、设置专门的税务法院 |
(一)设置专门的税务法院必要性 |
(二)设置专门的税务法院的实施方案 |
三、完善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监督 |
第三节 完善税务行政调解的主要建议 |
一、适度扩大调解适用的范围 |
二、制定调解规则,完善调解程序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10)税务行政诉讼的案例统计与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税务行政诉讼概述 |
(一) 税务行政诉讼的概念 |
(二) 税务行政诉讼的特点 |
二、税务行政诉讼数据统计及评析 |
(一) 诉讼请求 |
(二) 案件地域分布 |
(三) 案由分布 |
(四) 涉案税种分布 |
(五) 争议税额分布 |
(六) 案件当事人 |
1、原告 |
2、被告 |
3、第三人 |
(七) 审理法院 |
(八) 案件数量趋势(2001年—2017年) |
(九) 司法机关审查税务行政裁量的情况 |
(十) 裁判情况(2001年—2017年) |
1、撤诉率 |
2、原告胜诉率 |
3、驳回起诉比例 |
三、税务行政诉讼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案件数量 |
1、案件数量趋势成因 |
(1) 国际税收协定 |
(2) 税收法定化 |
(3) 权力清单 |
(4)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
2、案件数量偏少的原因 |
(1) 清税前置 |
(2) 复议前置 |
(3) 纳税人担心税务机关报复 |
(4) 纳税人存在违反税法的行为 |
(5) 《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倾向 |
(二) 司法机关极少审查税务行政裁量的原因 |
1、司法审查权限不足 |
2、“明显不当”的判断标准过于模糊 |
3、税法的复杂性 |
(三) 裁判结果成因分析 |
1、司法机关怠于行使司法权 |
2、司法谦抑观念的影响 |
四、完善税务行政诉讼体系的建议 |
(一) 税收法律修改建议 |
1、税收法定化 |
2、使税法与其他法相协调 |
(1) 法条冲突 |
(2) 解释冲突 |
3、制定《税法总则》 |
(二) 优化税收征收管理模式 |
1、税收征收机关组织体系整合 |
2、压缩税收成本 |
(三) 纳税人基本权利保障 |
1、税务行政诉讼中的暂时权利保护 |
2、税务规范性文件司法审查 |
(1) 司法审查具体程序 |
(2) 司法审查强度 |
3、适度审查税务行政裁量 |
(1) 不确定法律概念与行政裁量 |
(2) 裁量瑕疵与司法审查 |
4、纳税人权利保护与法律解释 |
(1) 对“征税行为”的法律解释 |
(2) 对“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法律解释 |
5、防止税务机关滥用实质课税原则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税务机关如何提高行政案件胜诉率(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税务行政复议前置问题研究[D]. 马菊花. 兰州大学, 2021(02)
- [2]税务行政争议及其解决机制的变化趋势[J]. 李柯奇. 税法解释与判例评注, 2020(01)
- [3]论税收预约裁定性质及制度构建[D]. 刘欣.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2)
- [4]税务稽查部门绩效评价研究 ——以C市税务稽查部门为例[D]. 汤娟娟. 江苏科技大学, 2020(04)
- [5]我国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完善研究 ——以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税务诉讼案件为样本[D]. 殷昭丽.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税务行政诉讼裁判结果影响因素研究——基于256份司法裁判文书的探索性分析[J]. 刘威. 税收经济研究, 2020(01)
- [7]从税务行政诉讼看税务执法风险——基于168份税务行政诉讼判决的分析[J]. 黄艳好,崔险险. 税务研究, 2020(02)
- [8]完善我国税务行政争议救济制度的研究[D]. 邵前. 云南财经大学, 2019(02)
- [9]改革开放四十年行政诉讼的成就与展望[J]. 马怀德,孔祥稳. 中外法学, 2018(05)
- [10]税务行政诉讼的案例统计与实证研究[D]. 王聪. 武汉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