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论文文献综述)
付玉竹[1](2021)在《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及其家庭福利效应研究》文中认为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以下简称重点国有林区)是我国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培育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在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及现代林业三大体系构建中承担着重要使命。但由于长期以来对森林资源的利用和开发,导致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在此情况下,重点国有林区先后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政策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尽管两项政策对保护恢复天然林资源具有积极作用,却也造成一些负面影响,具体地,重点国有林区森工企业经济效益下滑、富余人员增加,进而导致林区就业空间不断收窄。因此,富余劳动力过多、未实现劳动力就业的合理配置已经成为了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且林区劳动力就业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导致其家庭福利水平出现变化。尤其是在国有林区改革逐步推进的背景下,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可能是影响其家庭福利变化的重要因素。鉴于此,了解重点国有林区近年来劳动力家庭福利的基本状况,讨论劳动力就业对家庭福利的作用路径,从而提高其家庭福利水平,是重点国有林区民生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本文在系统地梳理劳动力就业与家庭福利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对相关概念进行了清晰界定,而且对研究内容作了相应的理论基础阐述。之后,本文对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特征及其现状展开了描述性统计分析,并利用模糊评价法测算了林区职工家庭的总体福利水平以及各功能性指标的福利水平。此外,为研究劳动力就业类型对其家庭福利水平的影响关系,本文先后采用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和分位数回归模型进行了实证分析,其结果显示:家庭成员在森工林业局工作比例对其家庭福利的影响为显着负相关,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与家庭有在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成员与家庭福利水平呈显着正相关,家庭中是否有外出打工的成员与家庭福利不相关,并且林区劳动力就业类型对家庭福利的影响在福利水平不同分位点存在异质性。基于研究结论,本文建议地方政府应从经济状况、生活保障、社会资本以及心理状态等四个角度提升林区劳动力家庭福利水平;各森工林业局应积极提倡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丰富林区劳动力就业形式,从而扩大林区劳动力就业的空间以及增加林业劳动力就业的渠道。
敬博[2](2020)在《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格局及空间管控研究》文中提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地理学研究的核心,是地球表层上人类活动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形成的开放复杂巨系统,是以地球表层一定地域为基础的人地相关系统,即人与地在特定地域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动态结构。一直以来,中国地理学界在人地系统理论框架之下开展了大量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人地系统的形成过程、结构特点和发展趋向;人地系统间相互作用、能量转换、后效评价及风险评估;人地系统的空间格局和地域分异规律;人地系统的时间演化规律及趋势;不同层次、不同尺度的人地系统优化协调管控等方面。山地占全球陆地面积的24%,提供了陆地70%以上的淡水资源和绝大部分能源、矿产、生态资源,是目前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保存最好的区域,是全球自然保护的核心区和主要资源赋存区域,全球约有一半人口依赖山地提供的资源。山区自古以来就是人类重要的生活栖息地和文明发祥地,为人类的生息、繁衍和发展提供着重要的支撑,但由于自身系统不稳定、生态系统十分敏感,因此极易受到外界环境干扰,近年来成为在全球环境变化和生态退化过程中响应最为激烈和迅速的地区,山区人地关系与可持续发展受到各国学界和政府的持续关注。在此背景下,作为特殊、复杂且地域分布广泛的一种人地系统类型,山区人地系统演化格局及其空间管控就成为人文地理学的重要科学理论和实践命题。本研究遵循“研究综述-理论建构-实证分析-对策建议”的研究思路,选取跨省典型山区——秦巴山区作为对象开展研究工作。运用人文-经济地理学、区域经济学、生态学和管理学等相关学科理论,重点从人地系统、空间均衡、空间管控三个方面对山区人地系统的特征、要素、结构、作用机制、状态评价及管控策略等进行分析,并建构理论框架;采用耦合协调度模型、Getis-Ord General G空间探测法、GWR地理加权回归模型、空间供需匹配模型、空间效益均衡模型等研究方法,对山区人地系统的演化特征和驱动机制、空间格局和影响因素、空间均衡和优化调控等问题开展实证研究;提出适宜于秦巴山区的空间管控模式及管控实践方案。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山区人地系统理论方法探讨。对山区人地系统基本特征、要素、结构、作用机制、演化机理和优化调控等进行理论分析,发现山区人地系统的协调与均衡体现在两个维度,理论维度上应包括“地域空间内的开发需求-环境供给关系匹配”、“区际间的效益均衡和区域综合效益最大化”两个方面,实践维度上提出应在不同区域采用针对性、差异化的空间管控手段,确定不同的发展模式和优化策略,促使人类活动要素在地域空间上有序分布,实现山区人地系统的综合均衡。(2)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特征和驱动机制。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的历史演化大致经历了以“共生协调”、“发展退化”、“矛盾突出”为主要特征的三个阶段;21世纪以来,秦巴山区人地系统协调度总体呈下降中略有浮动的发展状态,空间差异表现为中高山区快速下降,低山平原区相对平稳;影响秦巴山区人地系统协调度下降的主要决定因素是经济发展状态和资源利用程度,生态环境质量对秦巴山区人地系统协调度提升具有一定作用,但同时需要建立在高质量的社会经济发展基础之上。(3)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空间格局定量研究。秦巴山区自然环境要素区域差异较大,且随地形变化的特征比较明显;人口、经济发展表现为外围热、内部冷的不均衡空间格局;多个要素、多个尺度的交互研究发现山区人地系统空间格局呈现集聚度低于平原、垂直向分异更为剧烈的显着特征,其与地形具有显着关联性。(4)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空间均衡状态评价。秦巴山区存在供给能力与需求强度的显着空间错位,供给能力中部高而外围低,开发需求则基本与之相反;空间匹配均衡程度总体较低,且分布极不平衡,均衡度总体呈现“中部高、外围低”的格局,均衡与失衡的区县数量比为2:8;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不匹配,全域空间效益分布不够均衡。(5)提出了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空间管控模式与管控实践方案。总体思路是以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格局分析和空间均衡状态评价为依据,以优化人地系统空间格局为愿景,瞄准区域内空间供需匹配均衡和区际间综合效益均衡两大核心目标,划分管控单元,管控模式分为生态保障型、经济保障型、效益双增型、效益转移型等四个类型。
祖任重[3](2020)在《基于集成学习的企业失信研究》文中提出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各个领域都涌现出了无数的企业,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不良企业会做出违法失信的行为,这些行为损害到消费者,社会甚至是国家的利益,因此企业信用识别是企业发展中重要的一环。本文对搜集到的数据先进行数据预处理,随后进入模型拟合部分。第一阶段是使用四个常见的基础模型进行建模,随后对这四个基础模型进行stacking集成,经过对比,集成后的stacking模型效果更好。第二阶段是使用集成学习中常见的XGBoost模型,LightGBM模型,RandomForest模型和GBDT模型对数据进行拟合,四个单一集成学习模型的效果表现不错。接着在四个单一集成模型的基础上进行stacking集成,得出的新模型整体效果反而下降,因此尝试别的策略。第三阶段以上述四个单一集成学习模型为基础,分别构建同质随机扰动集成模型,相较于单一集成模型,同质随机扰动集成模型效果有所提升。第四阶段是模型融合阶段,使用最大信息系数挑选出差异性较大的模型,进行简单加权平均融合,将若干融合模型进行对比,挑选出表现最好的模型作为本文最终模型。最后,从实际应用的角度考虑,利用现有数据,将训练好的模型应用到坏账率场景中,体现模型的实用价值。
王意如[4](2020)在《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统计评估 ——以CFPS数据库为例》文中研究表明高质量的统计数据是研究的基础,保障统计数据的质量,学术研究成果也能进一步得以肯定。特别是近年来,统计数据的质量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国际环境日趋多极化,高质量的统计数据能帮助政府及其机构制定更为合理的政策制度。学者们在统计数据质量评估方面投入了很多精力,不同的评估方法和策略被运用在数据质量检测领域,但绝大多数学者的研究对象为宏观经济数据,对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研究较少。许多部门及高校为了能够更加全面的了解社会发展的现状,推出了许多由微观调查数据组成的数据库,这些数据库被广泛地运用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但目前对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统计评估没有一套较为系统的方法,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在微观调查数据质量评估方面,提出较为通用的方法。结合相关的理论,提出衡量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三个标准:代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用玛叶指数法和联合国年龄-性别指数法评估微观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计算人次缺失率和变量缺失率评估其完整性;采用逻辑评估法、Benford定律、决策树模型评估其准确性。并以CFPS数据库为例进行实证分析。在以CFPS数据库为例的实证分析中,首先运用玛叶指数法和联合国年龄-性别指数法判断数据库的代表性,数据库可能存在性别偏好问题;其次利用CFPS2016家庭经济问卷部分进行完整性和准确性的评估,通过计算该部分指标的人次缺失率和变量缺失率,得到该部分数据库完整性较好,但有些需强制性回答的指标,仍有较多的缺失值,需要访员提高询问技巧,尽量减少缺失值;采用逻辑评估方法中的比较逻辑评估法检测了CFPS2016家庭经济问卷部分三组指标,三组指标不符合逻辑的个案数较少,但仍有提高的空间,当受访者出现不回答“打工收入”,但回答“打工寄回家金额”情况时,不符合逻辑个案数最多,在之后的调查中,访员便可有针对性地改进;最后利用Benford定律及相关的检验方法,选出最有可能存在数据质量问题的指标,通过分析,该指标为“现金及存款总额”,利用距离检测的方法将该指标分为异常样本和正常样本两部分,分别采用决策树中的C5.0算法和CART算法进行建模分析,发现C5.0算法的决策树能较好地分类预测,可以通过该模型找到异常个体,以便后续研究。本文提供了评估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思路,利用该思路对CFPS数据库的质量进行了评估,进一步验证了该思路和可操作性和普遍适用性。但本思路仍不完善,存在不足之处需要改进,但仍为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统计评估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新思路。
费睿[5](2020)在《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文中指出教育经费是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绩效评价是对未来的投资。2012年至今,我国已连续八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但随着内外环境变化及社会经济转型,单纯依据财政投入规模扩大来推动教育的发展难以为继,提高教育经费绩效,兑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承诺势在必行。同时,在我国行政层级及教育财政投入体制中,县级政府承上启下,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基于区域经济的不平衡,以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及顶层规划,探讨县本级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的关系是绕不开的重大课题,具有现实必然性和迫切性。依据区域发展与教育发展、财政分权及支出绩效评价的理论方法,梳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体制与现状,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案例研究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在对三个代表性县(区)进行预研究的基础上,立足于国家教育发展规划目标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作为层次分析法特例,构建包括财政能力、投入规模、投入结构等三项一级指标的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标体系和包括决策论证、过程监管、目标实现、满意度等四项一级指标的教育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2017年广东全121个县(市、区,当年行政区域数)教育经费绩效进行实证评价,并对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广东省整体教育经费绩效水平以及教育公众满意度不高;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分呈正相关,即一般而言,财政教育投入愈丰富的县(市、区)教育经费绩效也愈高,但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且与财政教育投入水平不匹配,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和财政教育投入规模与教育经费绩效正向相关,高中教育阶段财政投入占比越高教育经费绩效越高。上述结果的成因复杂,引发思考。从多因素交互作用的视域分析,主要在于:目前的财政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承担重要的教育经费投入责任,但不同区域县级政府财力差异悬殊,虽然标尺式竞争及行政约束下能确保县级财政完成“任务目标”,但实际上不可持续,并衍生新的问题与矛盾。教育经费分配机制不合理、不完善造成教育经费分配结构的失衡,加大了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县级政府财政效率制约教育经费使用效率;县级财政投入分化,优质基础教育供给不足与公众对教育产品的高期待形成落差,降低了公众教育满意度。这种现象如不加以改善,将影响教育产品的有效供给、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可持续发展、公众对基础教育的认同感和满意度。财政绩效评价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论。从“工具—价值”视角,针对广东省教育发展在区域间存在明显差距,公众教育满意度偏低,各种结构性矛盾突出等问题。促进基础教育发展,追求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应深化教育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以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关注欠发达县区及低收入阶层、城市外来人口的教育需求,提高教育经费精细化管理水平,依据实际情况,逐步实现财政支出责任上移,推动基础教育供给全国性均等化,等等。本文构建县本级财政投入指数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财政绩效评价及县本级财政的视域审视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量化关系,并取得广东全省两万多样本的教育满意度调查数据库,力图在理念和数源上有所创新,同时提出驱动教育经费绩效最大化应改革投入体制,促使基础教育供给及财政支出责任上移。但基于抽样调查数源获取及统计数源不完整等限制,研究未能进行历史性比较,对实证结果诠释亦欠缺更系统的理论高度,这也是未来研究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葛翔[6](2020)在《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文中研究表明在这一轮司法改革过程中(2014年至今),司法责任制是整个改革的核心,从宏观角度来看,司法责任制改革包含了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管等改革内容。从规范层面来看,司法责任制又可分解为两个方面,即“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前者实际上要解决的是审判独立问题,后者解决的是独立后如何监督、制约审判权的问题。司法责任制中所谓的“审判责任”,不是一项单一概念,而是包含了审判权、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权限划分,管理性责任和结果性责任、内部责任和外部责任等多重范畴的复合性概念。司法审判首先向自我负责,维护审判独立最主要的还是依赖于审判机关本身,审判机关内部应当形成一整套维护审判权独立公正行使的制度性保障。其次,审判权部分程度上要向代议机关负责,即使是西方国家代议机关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仍然是存在的,只不过在程度上强和弱的区别。最后,审判权要向人民负责。五四宪法第78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第78条之所以不参照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可以从意识形态因素、现实司法状况和宪法规范体系解释三方面来分析。之所以强调法院审判独立,而不规定法官独立,体现了无产阶级国家观和法律阶级性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又并非唯一因素,通过集体决策的进路保证司法质量,是另一个重要的原因。伴随中国共产党全面夺取政权的胜利,代表国民党政权制度的“六法全书”体系被全面废除,由此造成国家层面法律规范的普遍缺失;于此同时,1952年至1953年开展的司法改革运动,对旧司法人员的改造也在客观上从司法人员结构上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具体展开产生了深刻影响。从五四宪法第78条的历史背景来看,政权更替、社会面尚未稳定等客观因素决定了审判工作有较强的政治属性和工具属性,宪法规定“审判员独立审判”是不符合现实的。社会环境,法律的废除、司法人员的调整必然客观影响到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因此,确立法院作为一个整体来行使审判权,在法律不健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条件下,是保障审判质量的重要途径。革命根据地时期,司法的政策性强调法院是人民政权的组成部分之一;强调司法审判的人民性,必然会形成分散主义的特征,而要使得审判工作服从政策、服务中心工作、服从群众路线,就必须从组织样态上对司法审判进行必要的约束。在五四宪法制定之初,将民主集中制作为活动原则,那么在审判机关中就主要表现为集体领导的体制。“人民法院能独立进行审判”而不是“审判员独立进行审判”,也就鲜明地体现了集体领导的含义。法院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民主方面而言,其在组织结构上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委员会制度,二是合议制。从组织结构上来看,审判委员会实际上就是合议庭合议制度的扩大。院庭长领导负责制与审委会制度相结合,就体现了民主集中制中集中的一面。从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发展来看,审判委员会是从行政机关演化而来的,本质上是党政合一、议行合一、司法和行政混同的产物。所以,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往往体现出深厚的行政色彩。在以五四宪法为制度框架的历史背景下,我国审判机关的责任只能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责任,而非个人责任。由五四宪法所确立的法院整体性的司法责任框架所导出的必然是法院组织内部科层制的运行特征。在法院整体性的责任归属模式和监督制约机制下,造成权责不明,审、判分离,司法决策不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司法审判进入改革时期,十八大以后,审判机关逐渐相对地独立于地方其他机关,尤其是独立于地方党政机构的改革方向愈发明显。“司法权属于中央事权”的论断,突出了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性。从狭义的司法权定义而言,所谓司法就是“在个案中‘说出法是什么’,也就是在个案中适用法律。”另一方面,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并非所有的权力活动都属于狭义司法权即审判权的范畴。所谓“中央事权的司法权”实际上指:一,从国家行政管理角度对审判机关人财物实施统一管理;二,审判权的普遍性和国家性。司法改革后,审判行政事权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法院实现整体独立。审判权的国家性需要对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进行再认识,法院与人大的关系有别于政府与人大的关系,省以下法官人选的统一遴选并不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今后如果由全国人大或省级人大相对统一的行使法官任免权可以更好的实现对审判的监督。法官独立也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司法独立主要指的是独立于行政机关,而并非独立于立法机关,司法独立最主要的仍然是指法官裁判的独立。改革之后,对现行《宪法》第131条的内涵解释,可以从这样几方面进行理解:法院独立审判不等同于法院整体行使审判权;审判独立原则包含法院独立审判和法官审判独立两方面;法官审判独立是审判活动规律的体现。由此,现行《宪法》第131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应当是这样的:即审判权专属于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等其他主体不能行使审判权;法官在审判中参与审判组织独立履行审判职责,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都不能干涉法院行使审判权和法官履行审判职责。而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基于审判独立原则对审委会制度进行改革,可以取消基层法院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的职能;审委会讨论个案法律问题是行使审判权,原则上应当适用诉讼程序;审委会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因此其讨论个案的范围应当是有限的。从法院向人大负责角度来看,一方面,法院向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形式空疏,并没有完全发挥人大在监督过程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一些地方人大听取法院报告后对相关决议予以否决,或是对法院审判个案进行质询等等,缺乏法律制度上的支持。法院组织和审判权的内容来源于法律。审判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反过来意味着审判权受到法律的规制,也只能由法律予以规制。基于这样的理由,全国人大作为法律的制定机关,法院因适用法律而向全国人大负有法律责任,同时间接地向人民整体负责,全国人大可以对法院个案审判实施法律监督;而地方人大是地方法院组成人员的选举任命机关,基于选举权而对地方法院实施工作监督,主要是对选举任命的组成人员实施监督,地方法院向地方人大负责只是部分体现了民主政治属性。人大的工作报告制度实际上来源于党的制度。是法院向人大作报告而并不是法院院长。法院向人大所作的报告反映的是审判管理工作开展的情况,而不是审判本身,其直接体现为审判管理举措实施后的司法效能。人大对法院报告的否决,也只能体现为对法院相关审判管理权行使主体的审判管理工作的否定,而不可能直接指向审判本身。司法责任制框架下法院内部的审判管理、监督和考评,则是一种内部责任制度。我国目前对审判管理的定位是案件管理与审判过程中人员管理的集合,其目的和功能有这样两个维度:一个维度是通过案件的管理来完成对审判人员及其他主体行为的监督,另一维度是通过审判人力资源的调整和对行为的监督实现案件公正高效审理。在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事项上,我国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单个法院内部当然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审判管理的功能和目的是为了实现审判的公正和效率。审判流程管理是审判管理中最重要的内容,但是目前在流程管理中混同了管理权和监督权,由此对审判独立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可能体现为两方面:一是,审判管理资源天然地向院庭长倾斜。二是,使得审判流程中的个案监督有可能凌驾于审判组织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之上。因此,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审判流程中的管理应当符合预定性和集体性要求。审判管理还包括对法官的考评和惩戒。对法官的考评应当立足于对法官的监督,而非对法官的管理。我国现行法官惩戒机制存在不足。从比较视野来看,域外法制强调惩戒程序的诉讼化审理,我国可以将考评委员会作为完善惩戒机制的切入点。司法公开体现了法院向公众负责。司法改革的立足点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其中的一项举措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司法本身的制度建设和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度并不存在一种特定的对应关系,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观感往往有其固有的形成逻辑。司法作为法律实现的途径之一,它在实现法律的社会融合功能的同时,也需要当事人——参与司法的公众——尊重司法并在司法程序中合作。因此,司法审判能否为社会所信任,既取决于司法能否真正促进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同时也受到社会信任和社会合作本身的影响。而当前社会对司法信任不足,一方面源于社会结构的急剧变化,稳定成熟的社会关系尚未成熟;另一方面社会大众意识大多还未能接受公平合作、平等竞争的现代思维。同时,无限制的倡导通过媒体手段对司法过程进行全面的公开,也是涉诉舆论应对的误区。要转变舆论对司法的不当影响,一方面应当加强涉诉舆论应对的规范建设,另一方面应当强化司法中立,避免司法的道德主义倾向,并注重规则推导,弱化价值判断和经验判断。
马迎双[7](2019)在《晋州市农村水利调研及健康评价问题研究》文中认为现阶段水资源管理等问题已成为影响国家或地区发展的主要因素,但我国农村水利仍存在用水方式粗放、管理水平薄弱、水利设施配套差和废污水排放不合理等问题,因此研究农村水利健康状况具有极其深远的现实意义。为了分析晋州市农村水利的健康状况,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对晋州市农村水利进行健康评价,研究的主要内容及成果如下:(1)采用实地调研、资料收集和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了水资源、水利基础设施、农田水利、水生态环境、粮食生产和水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分析了2010-2017年晋州市农村水利的现状。结果表明:2010-2017年用水结构的信息熵和均衡度分别由0.32、0.23增加至0.66、0.47,用水方式更加合理。农田灌溉用水量占比由90.61%下降至90.07%,农田用水消耗系数由0.211m3/元减少到0.159m3/元,农田用水效率有所提高。2017年化肥利用效率较2010年得到提升,农业机械总动力对粮食产量的影响最大,关联度达到0.864。(2)分析了晋州市各乡镇农村水利的现状,结果表明:2017年周家庄乡地下水开采量最小,为0.05亿m3,东里庄镇最大,为0.18亿m3。在用水结构上,晋州镇工业和生活用水区位熵最高,农业用水区位熵最低;东里庄镇农业用水区位熵最高,生活用水区位熵最低。周家庄乡亩均灌溉水量最少为83m3/亩,且晋州镇最大为207m3/亩。各乡镇的粮食生产基尼系数均小于0.2,表明各乡镇的粮食产量大致均衡。但水管理方面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存在人员编制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管理体制不顺和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3)在实地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农村水利的基本组成及健康内涵。从水资源、水生态环境、农田水利、水管理、社会和经济指标6个方面构建晋州市农村水利健康评价指标体系。为了对晋州市农村水利进行健康评价,选择灰色关联分析模型和协调发展度模型,采用熵权法和变异系数法相结合的组合赋权法对评价指标的权重进行估算,结果表明水生态环境的权重最高,为0.24,对农村水利的健康状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4)采用构建的指标体系及选择的评价方法对晋州市农村水利进行健康评价。结果显示:(1)从农村水利状况发展变化方面,2010-2015年晋州市农村水利为亚健康状态,2016-2017年为健康状态,两种评价模型结果相差不大,与当地实际情况相吻合。(2)从农村水利状况地区差异分析方面,两种评价模型的结果有一定的差距。(3)根据模型的特点及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的吻合度,灰色关联分析模型更能符合实际情况。
陈沁[8](2019)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的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研究 ——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的思考》文中指出正在构建中的粤港澳大湾区是继纽约、旧金山、东京湾区之后的世界第四大湾区,也是国家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和参与全球竞争的重要空间载体。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的构建以及湾区城市群的协调发展,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就需要大湾区地方政府的政策协调,其中包括养老保障政策的协调。本文立足于协同理论和城市群空间相互作用理论,运用文献研究法、内容分析法以及统计分析法,在积极老龄化的视角下,对粤港澳大湾区9+2个城市的养老保障政策文本及其执行情况进行分析,以准确判断现今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的协调程度,并根据粤港澳大湾区现今养老保障政策的实际情况,提出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推进路径。全文一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是绪论,提出研究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背景、意义,明确相关概念和理论依据。第二章讨论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现实需求。构建优质的湾区生活圈,实现经济一体化,建设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和促进多元文化交流融合,就需要养老保障的政策协调。第三章分析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实践基础。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养老保障的政策协调提供了支持和资源,粤港澳三地初步的合作实践和强烈的合作意愿为政策协调奠定了基础。第四章阐述了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判断依据,通过内容分析法、协调度计算、合作深度和广度等判断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文本和执行效果的协调程度。第五章通过内容分析法和协调度的计算,得出了大湾区中,珠三角九市政策文本协调、香港澳门政策内容协调和粤港澳三地合作政策目标协调的判断,并分析政策协调的相关启示。第六章通过内容分析法和协调度的计算,发现了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执行不协调、港澳两地政策目标和政策执行措施不协调、三地合作政策内容和执行措施不协调的判断,并分析其不协调的原因。第七章以协同理论中政策协调的实现条件为指导,从共商政策目标、设计合理政策、落实协调策略、做好监督评估四个方面提出了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推进路径。
张孟楠[9](2019)在《区域合作视角下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优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区域旅游合作是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的内生要求,是新时期缓和我国区域发展矛盾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区域旅游供给能力和区域旅游竞争力的理想手段。当前,我国旅游业竞争正呈现出由景点竞争、线路竞争、城市竞争向区域协同与跨区域合作竞争转变,区域整合体逐步成为旅游业竞争的基本单位,但现有的研究视野多集中在东部经济发达区域(如京津冀、长三角等地区),鲜有对经济基础薄弱的跨省界贫困山区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从区域合作视角探索秦巴山区旅游空间发展布局,不仅能丰富和完善跨省贫困山区旅游开发理论体系,而且对推动区域旅游经济协调发展,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本研究借助问卷调查、数理统计、计量模型和GIS空间分析等方法首先从旅游资源、产业、交通和市场等要素入手对当前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进行了深入剖析。在此基础上,从区域合作角度,审视了区域旅游空间发展的瓶颈,辨析了区域旅游合作主体行为,并运用“第三条道路”思潮下的旅游经营理念和旅游空间结构相关理论建构起秦巴山区区域旅游合作的运行机制和空间发展模式。最后,针对区域旅游空间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优化措施。主要得到以下结论:旅游资源方面:秦巴山区旅游资源总量丰富、禀赋高,但空间分布不均衡,集聚特征显着,已形成了四个明显的资源聚居区;旅游产业方面:旅游景区以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和休闲度假类分布最广,十堰、汉中、广元三市占比大。景区等级数量总体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形”结构,旅游产品体系不够完善。星级酒店等级低,分布松散,鲜有明显的区域集聚,选址不仅考虑旅游服务功能,更兼顾本地日常需求,多分布在区域行政驻地。旅行社数量少、规模小,市场导向分布特征明显。旅游交通方面:以陆路交通为主,交通连接度低,通达度呈现出“地级市中心优、区域西北、东北、东南角差”的总体格局,但在靠近平原和发达地区的区域边缘地带,其通达性往往更优于其他边缘区;客源市场方面:以国内市场为主,周边省份是其重要客源地且相邻省区间互为市场特征明显,入境市场以日韩、港澳台市场为主,客源吸引能力有限。此外,当前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正呈现出“点-轴”发展形态,区内已初步形成3个一级、4个二级、3个三级旅游节点城市和1条一级、3条二级、3条三级旅游发展轴线,但节点和轴线辐射能力仍有限。而秦巴山区区域旅游合作历时短,水平低,问题突出。需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运用行政经营、市场经营、法制经营、文化经营相结合机制,选取“点轴推进、网络开发、圈层构建、区域联动”空间发展模式,构筑区域“点-线-面”三级辐射旅游发展体系,形成“3+5+10”发展格局,推动秦巴区域旅游协调一体化发展。
庞洪伟[10](2019)在《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长期以来中国城市贫困问题并没有被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重视。1995年之后中国改革步入深水区,截止到2010年中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追赶阶段,期间经历了国企改革、教育医疗市场化、价格改革,城市贫困问题才逐渐受到关注。2010年中国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正式步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同时中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工业化进入自主创新阶段。本文预测,到2050年中国城市化率将达到80%左右,基本完成城市化。未来三十年,城市将集聚中国80%左右的人口,城市贫困问题将成为中国贫困治理的重点,城市贫困治理不同于农村扶贫,影响因素复杂、治理成本高、扶贫难度大。中国城市贫困问题之所以没有被政策制定者和学术界重视,是因为忽视了城市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如果对中国城市贫困认识不充分、对城市贫困后果估计不足,城市贫困将会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中国城市贫困的预防和治理研究,一方面,本文认为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同时中国工业化也进入自主创新阶段,如果对城市贫困后果的严重性估计不足,中国城市贫困问题很有可能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为有效预防和治理中国城市贫困,我们分析了中国城市贫困形成的宏观原因和微观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城市贫困治理的建议。本论文聚焦于城市贫困的后果和成因分析:首先,梳理了贫困对贫困者心理和经济行为影响机理,并实证检验了贫困心理对贫困家庭成员主观福利的影响。其次,用较为有效率的动态贫困分解法,分析中国城市贫困变动的宏观原因,用双边随机边界前沿法探讨影响城市流动人口收入的因素,并从贫困者个体、家庭、社区三个层面分析了城市贫困形成的微观原因。本论文可分为五部分,包含八个章节,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第1章):绪论。本部分首先介绍选题背景和意义,结合国内外关于城市贫困的文献,基于中国城市发展所处背景,以贫困对贫困者心理和经济行为的影响为切入点,讨论中国城市贫困的预防和治理问题,最后介绍本文具体研究思路与框架。第二部分(第2、3章):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研究背景以及现状和趋势。本部分包括两个章节,第2章介绍了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研究背景,第3章介绍了中国城市贫困现状和趋势。第2章本文研究中国城市贫困问题基于两个大背景,一是中国处于快速城市化期,二是中国的工业化步入自主创新阶段。本章首先介绍了中国城市化的现状及存在问题,正确认识中国城市化取得成绩的同时,深入分析中国城市化的几个误区。其次分析中国工业化追赶阶段累积的各类社会矛盾,以及工业化进入自主创新阶段给城市贫困治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最后回顾了中国城市贫困的演变过程,并分析了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后城市贫困呈现出的新特点。第3章基于收入贫困、资产贫困和精神贫困三种贫困类别,分析中国城市贫困的基本状况,重点分析了城市居民家庭资产贫困和精神贫困测算方法及贫困发生率,最后对中国城市化速度和城市贫困规模进行了预测。第三部分(第4章):城市贫困带来的经济社会影响。本部分首先分析了贫困对城市常住人口心理、经济行为的影响机理,发现贫困给贫困者带来负面心理影响,导致贫困者做出不利于长期发展的经济决策,使贫困者陷入贫困陷阱。之后实证检验了贫困心理对家庭成员主观福利的影响,发现在中国城市居民家庭中,受贫困心理影响后,家庭社交支出决策对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满意度、对未来生活信心、主观社会地位、家庭和谐等主观福利影响较严重,不利于家庭摆脱贫困。第四部分(第5、6章):中国城市贫困的成因。本部分包括两个章节,第5章中国城市贫困形成的宏观原因,以及第6章中国城市贫困形成的微观原因。第5章首先介绍了贫困动态分解方法的优势,并用动态贫困分解方法对中国城市贫困变动原因进行分解。其次,从流动人口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视角,用双边随机前沿分析法,分析了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工资博弈能力,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在宏观层面上提高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的工资收入水平,避免流动人口陷入贫困。第6章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FPS)”构造城市家庭面板数据,用固定效应向量分解方法,分析城市贫困形成的微观原因,并分析不同贫困标准,以及不同综合经济区城市贫困的异质性。第五部分(第7、8章):第7章根据以上对城市贫困后果和成因的分析,提出中国工业化步入自主创新阶段的背景下中国城市贫困治理思路。第8章总结全文的主要结论、研究不足以及未来的研究方向。本文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融合贫困恶性循环理论和贫困文化论,分析城市贫困对家庭成员心理、经济行为的影响机理,并实证检验了贫困心理对城市家庭成员主观福利的影响,预防城市贫困家庭陷入贫困陷阱,减弱城市贫困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丰富了城市贫困治理的理论。(2)用较为有效率的动态贫困分解法,对中国城市家庭贫困变动的原因进行分解,这种贫困分解方法的优势在于分解结果不包含残差项和交叉项,并且能克服贫困标准不一致和数据缺失等问题,能够较为准确的分解出中国城市贫困变动的宏观原因。城市中流动人口工资收入能否持续稳定,直接影响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活质量,本文从流动人口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视角,基于双边随机前沿分析法,分析制约流动人口工资收入提高的因素。为政府部门提高城市化质量、城市贫困治理提供依据。(3)用城市居民家庭面板数据分析了城市贫困形成的微观原因,但家庭和社区特征中一些变量不随时间变动,不适用于面板固定效应回归,本文使用固定效应向量分解方法,得到较为可信的城市贫困微观成因回归结果,在此基础上分析了不同贫困标准下家庭贫困的成因,以及不同地域城市贫困的异质性,为城市贫困微观治理提供依据。本文的不足之处:第一,由于数据的限制,城市贫困规模预测不够理想。如测算家庭资产贫时,CFPS数据中家庭资产分类不够细且资产数据质量不高。精神贫困也只涉及到家庭成员对生活、工作、社会环境的满意度,以及家庭成员主观情绪几个方面,对资产贫困率和精神贫困率测算较为粗糙。第二,本文分析了贫困对城市居民心理和经济行为的影响机理,由于缺乏贫困对贫困者心理和经济行为影响的直接数据,本文没有进行实证检验。第三,本文运用了贫困动态分解方法对中国城市贫困变动进行分析,但由于城市家庭样本量不大,城市贫困动态分解的解释力受限。
二、“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论文提纲范文)
(1)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及其家庭福利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4.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5 数据来源和研究区域范围 |
1.5.1 数据来源 |
1.5.2 研究区域范围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劳动力 |
2.1.2 就业 |
2.1.3 家庭福利 |
2.2 理论基础 |
2.2.1 劳动力就业理论 |
2.2.2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类型及现状 |
3.1 劳动力就业类型 |
3.1.1 林业局工人 |
3.1.2 从事生产经营人员 |
3.1.3 其他企事业单位工人 |
3.1.4 外出打工人员 |
3.2 劳动力就业现状 |
3.2.1 劳动力人数变化趋势 |
3.2.2 劳动力收入变化趋势 |
3.3 本章小结 |
4 重点国有林区家庭福利测度及结果分析 |
4.1 家庭福利效应测度方法 |
4.1.1 模糊评价理论 |
4.1.2 福利隶属函数的确定 |
4.1.3 权重的确定及隶属度的汇总 |
4.2 家庭福利测度结果分析 |
4.2.1 福利测度指标选取 |
4.2.2 家庭福利测度结果及分析 |
4.2.3 不同就业类型家庭福利的比较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对家庭福利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变量选取 |
5.1.1 被解释变量 |
5.1.2 核心解释变量 |
5.1.3 控制变量 |
5.2 模型构建 |
5.2.1 多元线性回归分析法 |
5.2.2 分位数回归模型 |
5.3 结果分析 |
5.3.1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的估计结果 |
5.3.2 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6 促进林区劳动力就业与提升家庭福利水平的政策建议 |
6.1 多维度提升林区劳动力家庭福利水平 |
6.2 积极提倡生产经营活动 |
6.3 丰富林区劳动力就业形式 |
6.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东北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确认表 |
(2)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格局及空间管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框架及思路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相关概念与内涵 |
2.2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2.1 山地研究进展与现状 |
2.2.2 山区资源环境承载力研究 |
2.2.3 山区人地系统空间格局研究 |
2.2.4 山区人地系统演化研究 |
2.2.5 山区人地作用机制研究 |
2.2.6 山区人地系统研究方法 |
2.3 研究评述 |
2.3.1 现状评述 |
2.3.2 启示与总结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3.1 山区人地系统理论 |
3.1.1 基本特征 |
3.1.2 要素和结构 |
3.1.3 状态与作用机制 |
3.1.4 演化及影响机理 |
3.2 山区人地系统空间均衡理论 |
3.2.1 空间均衡基本理论 |
3.2.2 空间均衡科学维度 |
3.2.3 山区空间均衡模型架构 |
3.3 山区人地系统空间管控理论 |
3.3.1 山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原理 |
3.3.2 山区人地系统协调发展目标 |
3.3.3 山区人地系统空间管控路径 |
第四章 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与格局分析 |
4.1 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概况 |
4.2 人地系统演化阶段 |
4.2.1 远古时代至先秦时期 |
4.2.2 春秋战国至明清时期 |
4.2.3 民国时期至今 |
4.3 21世纪以来人地系统演化分析 |
4.3.1 指标体系与研究方法 |
4.3.2 演化特征与空间差异 |
4.3.3 协调度演化驱动力分析 |
4.4 人地系统的水平格局 |
4.4.1 自然地理环境格局 |
4.4.2 人口与经济格局 |
4.5 人地系统的垂直格局 |
4.5.1 人地系统垂直分异特征 |
4.5.2 人口-经济空间分布与地形相关性 |
4.5.3 地形对人口-经济空间的影响机制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空间均衡分析 |
5.1 人地关系匹配均衡评价 |
5.1.1 研究机理与指标体系 |
5.1.2 供给能力与需求强度 |
5.1.3 空间匹配均衡度特征 |
5.2 人地系统效益均衡评价 |
5.2.1 总体效益评价 |
5.2.2 空间效益均衡度特征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秦巴山区人地系统空间管控研究 |
6.1 空间管控思路 |
6.2 空间管控依据 |
6.2.1 人地系统演化规律 |
6.2.2 人地系统基本格局 |
6.2.3 人地系统空间均衡 |
6.3 空间管控模式 |
6.3.1 生态保障单元 |
6.3.2 经济保障单元 |
6.3.3 效益双增单元 |
6.3.4 效益转移单元 |
6.4 空间管控实践方案 |
6.4.1 管控单元 |
6.4.2 规划策略 |
6.4.3 政策保障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创新之处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基于集成学习的企业失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企业信用文献综述 |
1.2.2 集成学习文献综述 |
1.3 论文主要研究工作和安排 |
1.4 本章小节 |
2 理论基础 |
2.1 基础算法模型 |
2.1.1 逻辑斯蒂模型 |
2.1.2 K近邻模型 |
2.1.3 决策树模型 |
2.1.4 朴素贝叶斯模型 |
2.2 集成学习算法模型 |
2.2.1 Boosting算法 |
2.2.2 Bagging算法 |
2.2.3 stacking算法 |
2.3 本章小节 |
3 案例研究 |
3.1 数据背景和简介 |
3.2 数据预处理 |
3.2.1 数据初步观察和处理 |
3.2.2 缺失值处理 |
3.2.3 异常值处理 |
3.3 特征工程 |
3.3.1 特征构建 |
3.3.2 特征选择 |
3.4 样本均衡处理 |
3.5 模型拟合 |
3.5.1 基础模型拟合 |
3.5.2 集成算法模型拟合 |
3.5.3 同质随机扰动集成模型拟合 |
3.5.4 模型融合 |
3.6 拓展应用 |
3.7 本章小节 |
4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统计评估 ——以CFPS数据库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4 论文创新点 |
2 微观调查数据质量评估的方法 |
2.1 微观调查数据质量 |
2.2 微观调查数据的代表性 |
2.2.1 玛叶指数法 |
2.2.2 联合国年龄-性别指数法 |
2.3 微观调查数据的完整性 |
2.4 微观调查数据的准确性 |
2.4.1 逻辑关系检验法 |
2.4.2 Benford定律 |
2.4.3 决策树模型 |
本章小节 |
3 微观调查数据整体质量评估 |
3.1 代表性评估 |
3.2 完整性评估 |
3.2.1 家户收入 |
3.2.2 家户支出 |
3.2.3 家户资产 |
3.3 准确性评估 |
3.3.1 打工收入(元)与打工寄回家金额(元) |
3.3.2 每月伙食费(元)与每月外出就餐费(元) |
3.3.3 现金及存款总额(元)与定期存款总额(元) |
本章小结 |
4 微观调查数据中异常指标的侦测 |
4.1 指标选取 |
4.2 数据初步整理 |
4.3 家庭经济指标质量研究 |
本章小结 |
5 微观调查数据中异常记录的侦测 |
5.1 异常值的确定 |
5.2 利用C5.0算法和CART算法探求异常记录 |
5.2.1 检测对象的确立 |
5.2.2 数据整合与异常记录的处理 |
5.2.3 模型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6 总结与展望 |
6.1 论文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5)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由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的提出 |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县级政府教育履职与县本级财政教育投入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与教育经费绩效 |
三、基础教育与义务教育 |
四、公众绩效满意度与公众教育满意度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政府财政教育投入研究 |
二、关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研究 |
三、关于财政投入与教育经费绩效关系研究 |
四、文献评述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结构 |
第二章 研究基础 |
第一节 理论基础:财政教育投入与支出绩效评价 |
一、财政教育投入的理论依据 |
(一)公共产品理论 |
(二)公共产品特征 |
(三)政府教育供给的必要性 |
二、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绩效评价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体制嬗变:财政分权与教育投入体制改革 |
一、财政分权理论与我国财政体制 |
(一)财政分权理论发展 |
(二)我国财政分权体制变迁 |
二、我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一)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进程 |
(二)政府间教育支出分担体制改革 |
(三)义务教育财政体制改革 |
第三节 现状审视:我国教育经费投入及县域教育发展困境 |
一、我国财政教育投入现状分析 |
二、我国财政教育投入国际比较 |
三、县域教育均衡发展困境 |
(一)区域发展失衡 |
(二)县级政府角色定位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预研究:代表性县域案例及比较分析 |
一、案例选择及简介 |
二、案例比较分析 |
第二节 政策逻辑模型与教育经费绩效评价 |
一、政策逻辑模型视角下教育经费绩效生成逻辑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实践探索 |
(一)评价意义 |
(二)实践历程 |
第三节 变量设定与指标体系建构 |
一、财政教育投入综合指数构建 |
二、教育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指标体系价值定位 |
(二)指标体系构建与论证 |
第四节 研究假设与模型设定 |
一、假设提出 |
二、模型与分析方法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实证结果 |
第一节 实证对象及数源说明 |
一、实证对象选择 |
二、数源说明 |
(一)客观指标数源 |
(二)主观指标数源 |
第二节 描述性统计结果 |
一、自变量: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 |
(一)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指数及特点 |
(二)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二、因变量:教育经费绩效 |
(一)绩效评价结果及特点 |
(二)按地理区域分类结果 |
(三)按经济水平分类结果 |
(四)按县级政府财政能力分类结果 |
(五)按指标层级分类结果 |
第三节 回归分析结果 |
一、总体回归结果 |
(一)变量描述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二、具体指标回归结果 |
三、分样本回归结果 |
(一)按财政投入指数高低分组 |
(二)按县级行政区划类型分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果诠释与影响 |
第一节 实证检验结论梳理 |
一、教育经费绩效总体水平及满意度偏低 |
二、财政投入多项指标与教育经费绩效正相关 |
(一)财政能力各项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二)财政投入规模指标对教育经费绩效均呈正向影响 |
(三)财政教育投入结构对教育经费绩效的影响各异 |
三、教育发展满意度受财政投入各项指标影响较少 |
四、教育经费绩效与经济发展水平并非简单的正比关系 |
第二节 成因诠释 |
一、财政教育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正向效应诠释 |
二、教育发展和投入不均衡导致教育资源配置偏位 |
(一)教育发展水平和投入不均衡 |
(二)教育资源配置与需求的偏离及成因 |
三、标尺竞争下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一)政绩导向的“标尺竞争” |
(二)财政教育投入意愿差异化 |
四、教育支出责任划分导致搭便车与责任转嫁并存 |
五、公众教育满意度受主客观因素复合影响 |
六、其他多重因素影响教育经费使用效率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对基础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对教育产品有效供给的影响 |
二、对教育均衡和教育公平的影响 |
三、对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
四、对公众教育满意度影响 |
五、对基础教育全过程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建议与讨论 |
第一节 国外基础教育财政体制及启示 |
一、发展中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巴西:基于税收三级政府共同投入 |
(二)印度:中央与各邦政府共同分担 |
二、发达国家基础教育财政体制 |
(一)日本: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结合 |
(二)美国:地方政府投入为主 |
三、对中国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启示 |
第二节 提高财政教育经费绩效的思路建议 |
一、保障财政教育经费稳定和持续增长 |
(一)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教育领域的财权事权关系 |
(二)节流与开源并举确保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 |
二、以结构调整优化财政教育经费配置 |
(一)以财政改革提升教育经费配置科学性 |
(二)教育经费分配力求兼顾公平和质量 |
(三)与教育扶贫工作联动凸现教育经费公共价值 |
三、完善及改进教育经费的监督管理 |
(一)构建满意度导向的教育经费绩效评价体系 |
(二)强化教育经费绩效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度 |
(三)加强教育经费使用单位的内部管理 |
四、探索优化教育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和使用绩效 |
五、整合优化县级各类教育专项资金 |
六、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逐步推广普及基础教育 |
第三节 若干问题的进一步讨论 |
一、关于衡量县级教育财政投入合理性的标准 |
二、关于县级财政教育投入与教育公平性 |
三、关于贫困县教育财政精准扶贫与农村教育发展 |
四、关于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权责划分 |
五、关于家庭教育支出负重 |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抽样调查问卷 |
附录2:代表性县域深度访问提纲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导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改革开放后司法改革的政策梳理 |
三、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四、对研究现状的述评 |
五、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与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我国宪法上审判独立条款的历史成因 |
第一节 五四宪法第78条的成因 |
一、形成第78条的意识形态因素 |
二、形成第78条的现实因素 |
三、形成第78条的规范因素 |
第二节 五四宪法框架下司法责任归属机制的表现与弊端 |
一、对司法的监督制约路径和司法责任的整体属性 |
二、整体性司法责任框架下的科层制特征 |
三、法院整体责任归属和监督制约机制所带来的问题 |
第二章 司法改革中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司法改革后法院作为审判机关的整体独立 |
一、司改政策文件中的“司法权”指的是什么? |
二、司法权的国家性与同质性 |
三、司法改革政策对审判机关整体独立的影响 |
第二节 司法改革中的法官审判独立 |
一、十八大以来法官审判独立的规范发展 |
二、从规范和实践两方面重新解释宪法上的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三节 审判委员会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和 |
一、审委会讨论个案与审判独立原则及法定法官原则仍有距离 |
二、审委会制度与审判独立原则的调适 |
三、审委会制度是党对具体审判工作领导的连接点 |
第三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法院如何对人大负责 |
第一节 人大监督审判权的简要历史梳理 |
一、人大监督审判权的历史侧重 |
二、《监督法》制定过程中对审判权监督规定的变化 |
三、人大对审判权监督的现实问题 |
第二节 从审判独立原则出发重新认识法院向人大负责的问题 |
一、法院“依照法律”审判的规范意义 |
二、法律最高性决定了人大监督法院的二元性 |
第三节 重新定义法院向人大汇报工作制度 |
一、其他机关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一般功能 |
二、法院工作报告的内在机理分析 |
第四章 司法责任制实施后审判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第一节 审判与对审判的管理 |
一、审判管理的类型概括 |
二、审判管理的体系 |
第二节 审判流程管理如何服从于审判独立原则 |
一、我国审判流程管理的意旨 |
二、审判独立原则下个案流程中的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应当分离 |
第三节 审判独立原则与法官考评和惩戒 |
一、法官为什么考评及考评什么? |
二、法官的内部监督与惩戒 |
第五章 法院如何向公众负责:走出司法公开的误区 |
第一节 从司法机制来看司法信任和社会信任的关系 |
一、司法公信力要素中的悖论 |
二、司法机制隐含社会信任决定司法信任 |
第二节 舆论裁判的背后:社会信任不足的成因和涉诉舆论治理的误区 |
一、社会组织结构的激进变化 |
二、社会意识结构的惰性演进 |
三、庭审公开反映出的舆论应对之误区 |
第三节 双管齐下:从涉诉舆论应对和强化审判中立入手 |
一、建立涉诉舆论的应对规则 |
二、强化司法中立性 |
结论 |
附表一:美国部分州、属地法官考评制度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晋州市农村水利调研及健康评价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现状 |
1.2.1 农村水利建设 |
1.2.2 农村水利管理 |
1.2.3 系统健康评价 |
1.3 晋州市基本情况 |
1.3.1 地理区划 |
1.3.2 水文气象 |
1.3.3 社会经济 |
1.4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技术路线 |
第2章 晋州市农村水利建设调研与分析 |
2.1 调研方案与实施 |
2.1.1 调研方案 |
2.1.2 调研实施 |
2.2 调研结果统计分析 |
2.2.1 水资源 |
2.2.2 农田水利 |
2.2.3 水生态环境 |
2.2.4 粮食生产 |
2.2.5 水管理 |
2.3 存在的问题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农村水利健康评价基本方法 |
3.1 农村水利基本组成及健康内涵 |
3.1.1 基本组成 |
3.1.2 健康内涵 |
3.2 农村水利健康评价指标体系 |
3.2.1 构建基本原则 |
3.2.2 指标的初选 |
3.2.3 指标的筛选 |
3.2.4 各指标的含义及计算方法 |
3.2.5 农村水利健康等级划分标准 |
3.3 农村水利健康评价模型的建立 |
3.3.1 灰色关联分析模型 |
3.3.2 协调发展度模型 |
3.4 晋州市农村水利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3.4.1 权重估算方法 |
3.4.2 指标权重的计算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晋州市农村水利健康评价 |
4.1 数据来源 |
4.2 基于灰色关联的评价分析 |
4.2.1 农村水利状况发展变化分析 |
4.2.2 农村水利状况地区差异分析 |
4.3 协调发展度模型 |
4.3.1 农村水利状况发展变化分析 |
4.3.2 农村水利状况地区差异分析 |
4.4 不同方法评价结果对比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论和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8)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的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研究 ——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1.5.1 概念界定 |
1.5.2 理论依据 |
2.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现实需求 |
2.1 创造湾区优质生活圈的迫切需要 |
2.1.1 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 |
2.1.2 保障老年人的生活照顾 |
2.2 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的重要保证 |
2.2.1 促进大湾区经济协调高质量增长 |
2.2.2 促使粤港澳三地市场的交流合作 |
2.3 建设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的必要前提 |
2.3.1 支持大湾区人才引进 |
2.3.2 推动大湾区人才交流 |
2.4 促进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基本要求 |
2.4.1 增进湾区三地的文化交流 |
2.4.2 形成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
3.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实践基础 |
3.1 中央与地方提供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支持 |
3.1.1 中央提供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政策支持 |
3.1.2 地方提供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执行资源 |
3.2 粤港澳三地已有合作奠定了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基础 |
3.2.1 粤港澳三地开展了初步的合作实践 |
3.2.2 粤港澳三地表现出强烈的合作意愿 |
4.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判断依据 |
4.1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程度的模型构建 |
4.2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文本协调的判断依据 |
4.2.1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文本的选取 |
4.2.2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文本的分析编码 |
4.2.3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文本协调程度的判断标准 |
4.3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协调效果的判断依据 |
4.3.1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协调效果的判断依据 |
4.3.2 粤港澳三地养老保障政策协调合作的判断依据 |
5.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判断及经验 |
5.1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文本总体协调 |
5.1.1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目标协调 |
5.1.2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内容协调 |
5.1.3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措施协调 |
5.2 香港澳门地区养老保障政策内容基本协调 |
5.3 粤港澳三地合作养老保障政策目标协调 |
5.4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经验 |
5.4.1 政策目标的确定与政策问题相适应 |
5.4.2 地方政策与中央及上级政策相吻合 |
5.4.3 强化政策执行措施的目标导向功能 |
6.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不协调的判断及原因 |
6.1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效果不协调 |
6.1.1 珠三角九市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效果不协调 |
6.1.2 粤港澳三地养老保障合作政策执行效果不协调 |
6.2 香港澳门地区养老保障政策目标及执行措施不协调 |
6.2.1 香港澳门地区养老保障政策目标不协调 |
6.2.2 香港澳门地区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措施不协调 |
6.3 粤港澳三地合作养老保障政策内容及执行措施不协调 |
6.3.1 粤港澳三地合作养老保障政策内容不协调 |
6.3.2 粤港澳三地合作养老保障政策执行措施不协调 |
6.4 粤港澳大湾区养老保障政策不协调的原因 |
6.4.1 政策学习途径存在差异 |
6.4.2 政策期望与现实的差距 |
6.4.3 三地政策合作经验尚浅 |
7. 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的推进路径 |
7.1 协调理念的达成:共商政策目标 |
7.2 各政策层的推动:设计合理政策 |
7.2.1 制定核心政策 |
7.2.2 完善配套政策 |
7.2.3 灵活辅助政策 |
7.3 合适的协同方案:落实协调策略 |
7.3.1 加强政府主导性,发挥政府统筹作用 |
7.3.2 适应主体多元性,提升各组织的力量 |
7.3.3 遵循过程渐进性,借鉴国外成功措施 |
7.3.4 调节效果有限性,以传播媒介为助力 |
7.4 恰当的机会窗口:做好政策评估 |
7.4.1 做好充分的事前准备 |
7.4.2 实施科学的结果评价 |
7.4.3 加强评估结果的运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9)区域合作视角下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范围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范围确定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区域旅游合作 |
2.1.2 旅游空间结构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2.2.1 区域旅游合作的研究综述 |
2.2.2 旅游空间结构的研究综述 |
2.2.3 秦巴山区旅游研究综述 |
2.2.4 研究述评 |
2.3 理论基础 |
2.3.1 “第三条道路”思潮下的旅游经营理念 |
2.3.2 区域增长极理论 |
2.3.3 “点-轴”理论 |
2.3.4 网络开发理论 |
3 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分析 |
3.1 秦巴山区概况 |
3.2 旅游资源空间结构及特征 |
3.2.1 旅游资源概况 |
3.2.2 旅游资源空间结构 |
3.3 旅游产业空间布局特征 |
3.3.1 旅游景区 |
3.3.2 旅游酒店 |
3.3.3 旅行社 |
3.4 旅游交通空间结构特征 |
3.4.1 交通发展现状 |
3.4.2 旅游交通空间结构 |
3.5 客源市场空间分布特征 |
3.5.1 各省区旅游市场定位 |
3.5.2 旅游市场调研分析 |
3.5.3 小结 |
3.6 重要旅游节点、轴线分析 |
3.6.1 旅游节点分析 |
3.6.2 旅游发展轴线分析 |
3.7 本章小结 |
4 秦巴山区旅游合作运行机制与空间发展模式分析 |
4.1 秦巴山区区域旅游合作现状及关键问题分析 |
4.1.1 区域旅游合作现状 |
4.1.2 区域合作面临的关键问题 |
4.2 旅游经营理念下的秦巴山区区域旅游合作动力机制建构 |
4.2.1 秦巴山区区域旅游合作主体及行为辨析 |
4.2.2 旅游经营理念下的旅游合作动力机制构建 |
4.3 秦巴山区旅游合作的空间发展模式选择 |
4.4 本章小结 |
5 区域合作框架下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优化策略 |
5.1 合力构建区域“点-线-面”三级辐射旅游空间发展体系 |
5.1.1 重要旅游节点优化 |
5.1.2 重要旅游发展轴线优化 |
5.1.3 旅游区划分与协作 |
5.2 优化交通路网,促进旅游与交通协调发展 |
5.2.1 构建立体交通网络,提升区域可进入性 |
5.2.2 促进交通与旅游协调发展 |
5.3 加强区域旅游合作,推动秦巴无障碍旅游区建设 |
5.4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及展望 |
6.1 主要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 |
6.3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与项目情况 |
(10)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城市贫困研究视角的演变 |
1.2.2 中国城市贫困群体的识别和特征 |
1.2.3 中国城市贫困的成因 |
1.2.4 中国城市反贫困措施 |
1.2.5 文献评述 |
1.3 理论基础和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理论基础 |
1.3.2 相关概念界定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技术路线 |
1.6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背景 |
2.1 中国城市化现状及存在问题 |
2.1.1 中国城市化的制度背景 |
2.1.2 中国城市化取得的成绩 |
2.1.3 中国城市化的误区 |
2.2 中国工业化自主创新阶段的城市贫困 |
2.2.1 中国工业化追赶阶段的成就与遗留问题 |
2.2.2 中国工业化步入自主创新阶段 |
2.2.3 工业化自主创新给城市贫困治理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
2.3 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发展与特征 |
2.3.1 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发展 |
2.3.2 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的基本特征 |
第3章 中国城市贫困现状及趋势 |
3.1 引言 |
3.2 城市贫困基本状况分析----基于收入/消费视角 |
3.2.1 城市家庭样本分布情况 |
3.2.2 中国城市贫困现状 |
3.3 城市居民资产贫困状况分析 |
3.3.1 资产贫困内涵和分类 |
3.3.2 资产贫困的度量方法 |
3.3.3 中国城市家庭资产贫困分析 |
3.4 城市居民精神贫困状况分析 |
3.4.1 精神贫困的内涵 |
3.4.2 精神贫困识别 |
3.4.3 精神贫困分解 |
3.4.4 精神贫困对多维贫困的贡献 |
3.5 中国城市贫困规模预测 |
3.5.1 中国城市化进展情况 |
3.5.2 中国城市化率预测 |
3.5.3 中国城市贫困规模预测 |
第4章 城市贫困导致的后果 |
4.1 引言 |
4.2 贫困自我加剧的机理 |
4.2.1 贫困对贫困者经济行为的影响 |
4.2.2 贫困对贫困者心理的影响 |
4.2.3 贫困的心理后果对贫困者经济行为的影响 |
4.2.4 小结 |
4.3 贫困心理对家庭成员主观福利的影响 |
4.3.1 研究设计及方法 |
4.3.2 城市家庭样本介绍和主要变量选取 |
4.3.3 贫困心理对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主观福利影响机制 |
4.3.4 小结 |
4.4 结论 |
第5章 城市贫困形成的宏观原因 |
5.1 引言 |
5.2 城市贫困宏观成因的动态分解 |
5.2.1 现有贫困分解方法存在的不足 |
5.2.2 动态贫困分解理论模型 |
5.2.3 动态贫困分解的优势 |
5.2.4 中国城市贫困动态分解 |
5.2.5 小结 |
5.3 城市流动人口贫困的宏观影响 |
5.3.1 城市流动人口工资博弈模型 |
5.3.2 城市流动人口数据说明和变量选取 |
5.3.3 流动人口工资博弈能力实证分析 |
5.3.4 小结 |
5.4 结论 |
第6章 城市贫困形成的微观原因 |
6.1 引言 |
6.2 城市贫困微观成因的实证检验 |
6.2.1 城市居民家庭数据说明及变量选取 |
6.2.2 城市居民家庭贫困成因模型设定 |
6.2.3 城市居民家庭贫困微观成因实证检验 |
6.3 不同贫困标准下城市家庭贫困成因对比分析 |
6.4 不同地域城市贫困微观成因的异质性 |
6.5 结论 |
第7章 中国城市贫困预防和治理的建议 |
7.1 城市贫困治理的宏观视角 |
7.1.1 城乡融合促进中国城乡贫困治理 |
7.1.2 动态监测城市相对贫困 |
7.1.3 城市贫困区域综合治理 |
7.1.4 加强就业信息平台建设 |
7.2 城市贫困治理的微观视角 |
7.2.1 削弱贫困对贫困者心理的影响 |
7.2.2 重视城市家庭资产贫困问题 |
7.2.3 自下而上的城市贫困治理 |
7.2.4 提高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质量 |
第8章 全文总结 |
8.1 本文主要结论 |
8.2 本文不足之处及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博士生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基尼系数”评判指标之我见(论文参考文献)
- [1]重点国有林区劳动力就业及其家庭福利效应研究[D]. 付玉竹. 东北林业大学, 2021(09)
- [2]秦巴山区人地系统演化格局及空间管控研究[D]. 敬博. 西北大学, 2020
- [3]基于集成学习的企业失信研究[D]. 祖任重. 大连理工大学, 2020(07)
- [4]微观调查数据质量的统计评估 ——以CFPS数据库为例[D]. 王意如.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5]县本级政府财政投入对教育经费绩效影响研究 ——以广东省为例[D]. 费睿.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1)
- [6]宪法视野下的审判独立与审判责任[D]. 葛翔.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8)
- [7]晋州市农村水利调研及健康评价问题研究[D]. 马迎双. 天津大学, 2019(01)
- [8]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中的养老保障政策协调研究 ——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的思考[D]. 陈沁. 广州大学, 2019(01)
- [9]区域合作视角下秦巴山区旅游空间结构优化研究[D]. 张孟楠. 西安外国语大学, 2019(12)
- [10]中国城市贫困问题研究[D]. 庞洪伟.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