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候选人”的提法不妥(论文文献综述)
陈若萱[1](2018)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台湾地区的无线电视事业创立于20世纪50年代,在“戒严”时期形成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足鼎立的无线电视格局。“解严”之后,随着政策的改变,第四家无线电视公司民视成立,公共电视独立建台并开播。2000年民进党上台之后,对台湾无线电视的格局进行了较大调整,“党政军”退出三台、媒体改革等成为无线电视媒介在“绿色执政”之后的关键词。本文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主体和中心,借鉴制度变迁理论,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主要分为两个维度:一是“史”的维度,以丰富、翔实的第一手和第二手资料,采用案例比较研究和比较历史分析结合的方法,将历史研究与制度研究相结合,把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台湾历史现实的产物,并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关注其宏观历史脉络,分析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历史过程。二是“论”的维度,力求与史结合,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作批判性考察,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历史发展中的变量之间的关系,包括外生性变量、内生性变量和行动者等因素,研究这三个变量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综合影响;关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分析其变迁轨迹及变迁类型。在研究方法上,笔者借助深度访谈法、观察法和文献法等方法,访谈多名台湾电视媒体业界人士、学界人士和政界人士,并对台视、中视、华视、民视和公视五家无线电视台及部分有线电视台进行观察,使研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台湾无线电视发展的历史过程和制度变迁。本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意义。首先,本研究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本研究从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以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为研究对象,运用制度变迁的理论框架对其进行分析,这是新制度经济学与新闻传播学相结合的创新尝试,丰富和发展了制度变迁理论。其次,本研究具有现实意义,以史为鉴,对未来两岸电视媒介发展乃至政策制定有所帮助。本研究力求能为促进“一国两制”的中国新闻事业提供参考,在促进未来两岸电视媒体的进一步合作的基础上,增进两岸电视媒体的理解与互信,促进华文电视媒体共同发展。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绪论,介绍研究背景、研究问题、研究意义、研究思路,梳理理论及综述文献,讨论本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等。第二章为“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介绍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建立概况,本章梳理了在国民党严格的威权统治之下,以商业运营制度建立无线电视,台视、中视和华视三家无线电视台先后成立的过程,分析了“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三章为“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本章梳理了“戒严”令解除之后,媒体产业开始快速发展时,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发展的情况;分析“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四章为“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本章梳理了民进党成为执政党之后,民众对所谓民主的需求愈加强烈,台湾无线电视媒介随之发生的变化;分析了“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研究了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因素在该阶段对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作用。第五章为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媒介批判,笔者对每一阶段的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进行总结,得出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形成、制度变迁类型、各因素的影响模式和变迁全程的路径依赖作用等四条结论,并对政治力量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中的负面作用进行批判反思。经过研究,笔者发现,台湾无线电视的诞生源于政治制度的推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的制度变迁模式表现为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并行。在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过程中,外生性因素、内生性因素和行动者发挥交互作用,政治、经济与技术因素是外生性因素中起到主导作用的因素;行动者之间成本和收益的不均衡成为制度变迁的重要动力;非正式约束对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产生强大作用,政治、经济等因素常以非正式约束的形式对实施机制发挥作用。本文在选题、研究内容和视角及研究方法上具有创新性,首先,本文填补了台湾电视相关研究的空白,采用最新的数据和资料,记录了台湾无线电视转型的重要时期;其次,本文采用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使研究具有较强逻辑性,运用制度制度变迁理论,对史料进行创新性的逻辑思考,是台湾电视史研究的一次创新;最后,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观察法等质化研究方法,获得大量珍贵的第一手资料,克服了大陆的台湾研究往往缺乏第一手资料的缺陷。
丁峰[2](2017)在《埃及宪法变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宪法变迁是宪法基础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宪法源于历史,宪法变迁离不开历史视域。宪法变迁是宪法成长和宪法演进的运动,体现为有形变迁与无形变迁的结合。埃及作为中东北非地区最早开始立宪探索的重要国家,一直担当着宪法变迁“先行者”的角色。本文试图弥补学术研究的薄弱,系统梳理埃及百年宪法变迁史,并进行深入的总结与反思。除导论和结束语外,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早期现代化时期埃及的宪法初创”,着重论述这一时期埃及宪法通过后发外源型的现代化模式从无到有的萌生过程。埃及作为历史悠久的文明交往中心,在1798年拿破仑入侵后,开始进入早期现代化时期。法国的短暂占领使埃及第一次受到西方近代文明的强烈冲击,迪万制在埃及得以建立。阿里的仿欧改革,力图建立现代国家管理机构,吸纳融合了欧洲先进的思想和理念。随后,赛义德、伊斯梅尔大力推进欧化改革,协商会议的建立为埃及代议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苏伊士运河的开凿,使得埃及财政状况日趋恶化,列强趁此机会在埃及成立“混合法庭”和“欧洲内阁”,建立“双重监督”制度,埃及国家主权丧失,君主独裁制度陷入深刻危机。1879年“民族法案”正式通过,明确体现了代议制的原则,规定了议会内阁制,埃及宪政发展出现了质的飞跃。1882年基本法虽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宪法,但在埃及宪法变迁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英国占领埃及后颁布了组织法,进行代议制的改革,政党在埃及出现,并开始政治参与。1922年,英国被迫承认埃及名义上的独立,1923年宪法是埃及早期现代化进程中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宪法。但宪法实施过程困难重重,新旧交替,几度存废,甚至出现了首次“宪法危机”。埃及宪法初创尽管步履蹒跚,还是艰辛向前。第二部分“变革时期埃及的宪法革新”,重点围绕七月革命后在纳赛尔主义影响下埃及宪法的制定和更迭,试图充分展现变革时期埃及的宪法变迁状况。本文认为,政治革命是宪法变迁的原动力。1952年七月革命后,以纳赛尔为首的自由军官组织以保卫宪法的名义控制开罗,最终迫使法鲁克国王逊位。1923年宪法最终被废弃。革命指导委员会为巩固政权发布了1953年过渡时期临时宪法声明,宣告帝制终结。纳赛尔在与纳吉布的争权斗争中获胜,并形成威权政治下的绝对统治,即纳赛尔主义,包含纳赛尔集权主义、纳赛尔民族主义和纳赛尔社会主义。在三月危机后,1956年宪法在全民公投中高票通过。1958年埃叙联合后,纳赛尔以阿联总统的身份在大马士革颁布《阿拉伯联合共和国临时宪法》,进一步扩充了总统的权力。纳赛尔社会主义在1964年宪法中得以充分体现。而1967年第15号授权法案与1969年的宪法第94号修正案集中反映了纳赛尔时期总统独大、议会弱小、一党专政为特征的威权政治发展到了极致。变革时期埃及的宪法变迁重在革故鼎新,可谓特色鲜明。第三部分“转型时期埃及的永久宪法及其修正”,主要分析萨—穆时代的宪法变迁状况。本文认为,萨达特继任总统后,开展纠偏运动,推动社会的全面转型,为了巩固自身的统治在匆忙中制定的1971年永久宪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新宪法为萨达特推行政治与经济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萨达特于1980年进行永久宪法的首次修正。萨达特遇刺后,继任者穆巴拉克稳健转型,在保持政治稳定的前提下稳步推进民主化进程,加强宪政民主合法性。穆巴拉克迫于内外压力分别于2005年、2007年进行两次宪法修正。转型时期埃及的宪法变迁重在“修正”,三次宪法修正案的出台折射出萨—穆时代政治改革与政治动荡的矛盾与冲突,发人省思。第四部分“一·二五革命后埃及的宪法危机”,重点分析了宪法危机的演进和成因。2010年起始的“阿拉伯之春”横扫整个中东地区,穆巴拉克于“一·二五”革命后下台,埃及陷入动荡。军方主导下的修宪,先后发布《宪法宣言》,提出“超宪法原则”扩张权力,修正《宪法宣言》争夺制宪权,遂引发埃及的宪法危机。在民众的呼声下埃及出现了史上首位民选总统,而穆尔西通过两次“宪法声明”盲目扩权,进一步加剧了宪法危机。最终在军方的干预下,穆尔西下台,埃及再次陷入激烈冲突。临时总统曼苏尔在军方的支持下颁布过渡时期宪法声明,并主持制定了新宪法,2014年初,埃及新宪法公投通过,国防部长塞西参选总统并当选。本文认为,埃及宪法危机是其宪制内部诸多矛盾交互运动的必然结果,其实质是在社会抗争大背景下,埃及军方、穆兄会、世俗派等政治和宗教势力围绕着宪改和权力分配进行的一场尖锐的权力斗争。第五部分“埃及宪法变迁的主要方式和特色”。纵观埃及宪法变迁史,其宪法变迁的方式集中表现为“宪法革新”、“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三种形式。埃及宪法变迁在公投公决和军人主导等方面颇具特色。埃及宪法变迁也引发我们诸多反思,如何处理西方宪政模式与培育民族宪法文化的关系,如何加强宪法监督并维护宪法的稳定与权威,如何看待公投民主的合法性与相对性,以及如何理性对待埃及百年教俗冲突和军方威权统治等问题,仍是一个重要的时代课题。因此,全面总结埃及宪法变迁的经验和教训,不仅可以丰富宪法变迁的理论研究,且对于准确把握埃及当前的政治转型及其未来发展尤显紧迫,亦可为我国政治改革在抵御国际风险和避免国内社会动荡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借鉴和启示。
李天昊[3](2016)在《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文中认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是当前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基本内容,加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各级各部门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能力是其中的关键环节。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和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是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法治化程度的重中之重。本文对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进路进行探究,旨在为党内执纪及其方式的进一步研究提供资料和素材,为法治反腐的有效开展提供理论支撑,为依法治国和政治体制改革尽绵薄之力。本文采用如下研究方法:1.文本分析法。本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审理党员违纪案件工作程序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宪法》、《立法法》、《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进行全面系统分析,在此基础上分析党内执纪具体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2.理论分析法。本文在深入分析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含义、执纪权和执纪行为的性质等问题,综合运用了理论法学的分析论证方式,提出了党内执纪四项内容、法治十二项要件和党内执纪二重性等一系列理论。3.历史分析法。本文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和文化大革命结束为节点,逐一分析三个时期的时代背景、执纪权重、执纪主体和执纪方式等问题。从历史的角度考察党内执纪的渊源,勾勒出党内执纪从孕育、萌芽、发展、挫折到成熟和相对完善的历史进程,为研究提供深厚的历史基础。4.案例分析法。通过分析现实中具体的党内执纪案件,为研究提供现实依据。本文在现有法学理论和法治理论基础上小心求证,不墨守成规,求新图变,提出了一些创造性的理论成果。第一,首次对党内执纪法治化的内涵问题做了系统介绍。笔者将党内执纪法治化放在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执纪、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的大背景下进行研究,将党内执纪方式理论化,提出了党内执纪方式的四项内容:(1)执纪权、执纪行为的性质问题;(2)执纪的依据、准则问题;(3)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包括与国家执行政纪的关系和刑事司法的关系;(4)党内违纪案件调查和审理的具体方式。第二,本文对中国共产党及党内执纪权的性质做了尝试性探索。执纪权属于中国共产党权力的一种,如果对执纪权进行深入法学解析,就必须对中国共产党的法律性质进行深入探讨。关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依法执政问题有很多优秀的研究成果,笔者在这些优秀成果的基础上,首先分析政党的法律主体类型归属,论证在当前中国的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兼具机关、公法社团、私法社团三重属性,其次论证党内执纪权具公权力属性和私权力属性二重性,最后论证党内执纪行为具有民事行为属性和特别权力关系中的支配行为属性二重性。第三,首次对党内执纪的规范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党内执纪的规范体系分为两个部分,一是直接规范体系,即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党内法规体系;二是间接规范体系,即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国家法体系。党内法规体系是党内执纪的最主要规范体系,笔者对党内执纪党内法规体系进行系统梳理,提出该体系存在的党内法规性质不明、与国家法偶有冲突和保密过度等问题,并逐项分析法治进路。第四,首次对党内执纪与国家刑事司法的管辖竞合问题做出系统分析。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是党内执纪方式的重要内容之一,与党内执纪相关的国家机关行为包括行政监察和刑事司法,鉴于党的纪检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已合署办公,两者关系基本理顺,党内执纪与国家机关执法的关系仅剩下党内执纪与刑事司法管辖竞合问题。文章全面分析了管辖竞合的范围、条件、原因、处理方式和引发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治进路。第五,对党内执纪具体的调查和审理方式进行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包括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强制被调查人供述和要求知情人协助调查等调查方式,和书面审理、有限独立审理、审理救济方式和保密审理等审理方式。如此系统逐项分析党内执纪方式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学界中是前所未有的。
孙文广[4](2015)在《苏格兰民族运动研究(1918-1934)》文中研究指明在世界历史发展进程中,当一国的发展处于上升周期之时,其国内凝聚力明显增强,国家认同稳固,国家统一较有保障;但当其发展步伐放缓,国力开始衰落之时,国内凝聚力便会下降,国家认同与统一也会出现危机,严重者可能出现国家分裂,多民族国家尤其如此。作为多民族国家,英国历史的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后,随着英国国力衰落,国内经济社会矛盾凸显,在欧洲民族主义思潮影响和爱尔兰独立运动的直接冲击之下,现代苏格兰民族运动随之出现。一战结束前后苏格兰民族运动出现的鲜明标志,就是各种民族主义组织纷纷出现,较有名的有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Scottish Home Rule Assotiation, SHRA)、苏格兰国家联盟(Scots National League, SNL)、格拉斯哥大学苏格兰民族主义者协会(Glasgow University Scottish Nationalist Association, GUSNA)、苏格兰民族运动(Scottish National Movement, SNM)等。这些组织基于苏格兰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或主张自治(self-government),或主张独立(independence)。他们作为民族主义组织,有相互合作的一面,但由于主张不尽相同,又互相斗争。以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为代表的自治派,奉行压力集团(pressure group)的路线,试图迫使英国主要政党支持重建苏格兰议会(Scotland Parliament),给予苏格兰自治权,并在英国议会多次提交有关苏格兰自治的法案,但终归失败。其时,英国选举权不断扩大,这为苏格兰民族主义者独自组建民族政党投入议会选举创造了条件。1924年布坎南法案(Buchanan’s bill)失败特别是1927年巴尔法案(Barr’s bill)失败后,苏格兰民族主义者认识到压力集团路线是行不通的,他们开始团结起来,并于1928年4月实现力量整合,成立苏格兰民族党,开始投入各项选举活动。在英联邦理论发展的影响之下,苏格兰民族党确立了“在英联邦内保持独立”(independence forScotland within the British Commonwealth of Nations)的政策目标。苏格兰民族党虽然极努力地参与各级选举,但效果并不佳,只能得到13-15%左右的支持率,最低时只有3.57%的得票率。1932年9月,另一主张“北爱尔兰模式”的温和政党---苏格兰党(Scottish Party)成立。1933年11月,苏格兰党和苏格兰民族党在基马诺克补选(Kilmarnock by-election)中携手合作,虽然候选人未能当选,但创造了苏格兰民族主义者自投入选举以来的最高得票率16.8%。经过两党热心分子的推动,1934年4月,两党合并,再次成立一个新的民族政党,即苏格兰国家党(Scottish National Party),再次完成苏格兰民族运动史上的一次力量整合。1918至1934年这段时间,是苏格兰民族运动事业的初创时期,完成了苏格兰民族运动的力量准备和理论准备。从力量准备来看,经过这一时期的分分合合,苏格兰民族主义力量最终在1934年成立了苏格兰国家党。虽然该党党内主张独立和主张自治的两派斗争仍然激烈,但该党发展总体上较为稳定,一直延续至今,成为苏格兰民族运动的主导组织。从理论准备来看,这一时期的民族主义主张较多,但有一些成为后来苏格兰民族运动的理论根源,这主要有:一是苏格兰自古就是一个英雄的民族,有辉煌的历史。1707年英格兰与苏格兰合并后,苏格兰的历史就融入到了辉格史学的叙述之中。1707年以前的苏格兰被描写得黑暗落后,称苏格兰在1707年以后才找到光明。苏格兰民族主义者极力反对这种说法,他们把苏格兰史描绘得灿烂光明,以此增强苏格兰人的民族自豪感和苏格兰认同。这是民族运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特别是二战结束后,苏格兰教育部门以他们的观点为基础,加强了中小学苏格兰史的教育。二是1707年英苏联盟不具有合法性,认为是英格兰人贿赂苏格兰贵族后才实现合并的,联盟不符合苏格兰人利益。他们通过否定联盟的合法性来强调分开的合理性。三是联盟是苏格兰一切问题的根源。认为英苏联盟使苏格兰利益受损,称英国议会里英格兰人占绝对多数,他们的决策从来不顾苏格兰的利益,称英格兰从苏格兰夺走了很多资源,并举出诸多例子,如苏格兰人口流失,人才流失等。四是和平的议会斗争路线。苏格兰民族运动一直很平和,不像爱尔兰那样经常举行武装起义,很血腥暴力。苏格兰民族运动一直坚持的是议会斗争路线,这与一开始就拒绝暴力有关。当时也有一些人提出要走暴力路线,但被大多数人拒绝。德意法西斯兴起后,也有人提出要在苏格兰搞法西斯和军国主义,均到打压,提出这种主张的人还被开除出党。1934年后,苏格兰国家党成为苏格兰民族运动的主导组织,虽然它在成立之初影响不算大,且并不主张独立而只主张自治,但在时空条件的变化中逐渐演变成为一支推动苏格兰独立,搅动英国政坛,甚至影响英国国家命运的政治力量。
李玲[5](2014)在《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论文分六部分共十二万字。在导论部分,主要介绍论文选题的由来、选题的研究价值、相关研究综述、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可能的创新。其余五章分别为“当代中国特邀制度概说”、“民主制度与特邀实践”、“监督制度与特邀实践”、“特邀制度的理论基础”、“特邀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当代中国特邀制度从实践论、认识论和发展论的角度予以研究。在第一章“当代中国特邀制度概说”部分,笔者主要描述了当代中国特邀制度在中共党内、中共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中的表现,在此基础上,界定了特邀制度的基本内涵,并从特邀主体、特邀对象、特邀标准、特邀技术等基本要素方面对特邀制度进行剖析,对特邀制度的精英吸纳和参与动员功能、实质合法化功能进行了阐释。在第二章“民主制度与特邀实践”部分,笔者将当代中国的民主制度分为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其载体分别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通过对历史文献的研究,梳理了特邀制度在这两大领域的不同实践,揭示了特邀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同时揭示了特邀制度的现实困境。在第三章“监督制度与特邀实践”部分,笔者运用文献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对当代中国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制度中的特邀人民监督员制度进行了考察,并分析了这种制度的内在弱点和缺陷。在第四章“特邀制度的理论基础”部分,笔者分析了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的理论基础,把党建理论与特邀党代表制度、统一战线理论与特邀政协委员制度、选举理论与人民代表“戴帽”选举的做法、监督理论与特邀人民监督员制度、司法理论与特邀人民监督员制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力图寻找特邀制度与当代中国政治与法律理论的内在联系。在第五章“特邀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部分,作者运用身份政治理论将特邀制度置于身份社会中进行研究,指出特邀制度属于精英民主、可控民主的范畴。运用法的合法性这一理论工具,指出了特邀制度是当代中国法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之间对立的产物。从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看,需要继续推进政协委员的特邀制度,摒弃中共的各级代表大会中的特邀党代表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戴帽代表”做法,积极探索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中的特邀人民监督员制度。
黄华迎(WONG WAH YIN)[6](2014)在《马来西亚华语词语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是基于语言的社会功能和语言对社会的依赖性,通过对马来西亚华语词语使用的研究,探索马来西亚华语的发展变化。研究通过广泛地搜集马来西亚华语书面语语料,运用定量统计分析法,深入地研究马来西亚华语词语的使用情况。本论文共五章,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章,绪论,分为五个部分。主要论述选题背景、选题的理论意义与应用价值、研究范围与方法、研究语料和马来西亚华语的研究现状。第二章,马来西亚华人语言和教育研究。主要研究马来西亚华人族群、马来西亚华人语言和方言群体、马来西亚华语的定义和简单介绍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变化。马来西亚属于多民族国家,即马来人、华人、印度人等三大民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和土着。马来西亚华人,又称为马来西亚华裔,简称大马华裔或大马华人,是马来西亚三大部族之一。华语在马来西亚的地位是华族母语,但不是官方语言。在华人社会中,同时存在着多个方言群体,即闽南、客家、广东、潮州、海南、广西、福州、兴化和福清,而其中以闽南、广东、客家、潮州为四大主要方言群。马来西亚华文教育从18世纪开始创办,华人经过长期的抗争,创立了从小学、初中、高中到大学的一套比较完整的华文教育办学体系,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第三章,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对马来西亚特有华语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类别及面貌和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以马来西亚代表性华文报纸、杂志、着作及华人口头语言为据,参照有关着作,经过整理后,举述了233例华语特有词语,择要对这些词语的意义、用法作了解释、举例。在此基础上,本章概括了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几个特点:(1)反映当地社会的政治、经济、多元文化、教育体制、生活等各方面事物的名词性词语较多;(2)源于马来语、英语、闽粤方言等外来词;(3)双音节词与偏正式构词法最多。第四章,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对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对比分析、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产生的原因研究。本章尝试从词形、词义、词源等方面入手,分析马来西亚华语词语与中国普通话词语存在的差异及其形成差异的原因。文章举述了134例同形异义词语,择要对这些词语的意义、用法作了解释、举例,并以词典的方式描述和分析中马同形异义词语的异同。这些词语在“词义”、“词性”和“词用”方面均有了变化,这也是马来西亚华语的一大特点。我们从三个方面来考察:(1)二者语义完全不同,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系的“同形完全异义词语”;(2)二者语义之间有联系,但或有转义、或有增加义项、或有减少义项的“意义有同有异的词语”;(3)二者词义本身差别不大,但是有褒贬义的差别的“色彩意义不同的词语”。接着,再将这些词语做数量和比例上的统计和研究,以考察中马同形异义词语的差异程度及其影响因素。第五章,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研究。分为三个部分,包括对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对比分析以及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差异及其原因研究。我们搜集了前人所研究的中马同义异形词语以及尚未列入专家学者研究的词语,对这些词语进行整合和分类。首先将它们按照构词语素分类,再分析它们产生的原因并将其按照不同的原因加以细分,最后再将这些词语一一列出并与中国普通话词语进行比照。经过整理后,举述了539个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我们将这些词语分成了两类:(1)构词语素完全不同的词语;(2)构词语素部分相同的词语。然后再按照词性进行细分并与普通话对比,再分析它们产生的原因并将其按不同原因进行归类。论文最后是结语。总结论文主要内容和今后继续研究的相关课题,并提出建议。
雷弢[7](2013)在《“被选举权”合法性的实践再确认——2011-2012人大代表选举自荐参选人现象解析》文中研究说明2011—2012年全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由于微博的传播作用,掀起了一次我国迄今为止动静最大、自主性参选人数最多、区域分布最广的自荐参选人大代表热潮。不甘"被"代表,而要自己当代表,是他们不同于以往"他荐"式候选人的主要特征。本文从参选动机、参选诉求、参选策略和参选方式入手,把自荐候选人划分为理想型、功利型和维权型三种类型,并从代议制代表和先锋队代表的话语系统、合法性和动员能力三个维度对自荐候选人现象进行了分析和解读,选民支持率的民意测验结果则给出了普通选民对这一现象的认知答案。自荐候选人现象是公民对被选举权合法性的实践再确认过程,它对现行自上而下的候选人选拔方式提出了挑战,笔者论证了自荐参选大代表的合法性,并根据本次实证研究结果和历届自荐参选现象的变化轨迹,回答了自荐参选人大代表是歧路还是正途的民主发展路径选择问题。
段泽孝[8](2012)在《基层人大选举的选区划分制度研究》文中认为选区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实行直接选举活动而划分的区域。在现代民主国家,选区作为公民行使民主权利(主要是选举权)的基本单位,其划分情况在相当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公民行使民主权利的情况,唯有合理的选区划分,才能真正保障和实现民主。可以说,合理的选区划分是民主的基本保障,是代议的基本制度,也是选举的基本技术。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有力地促进了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愿的提高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具体而言,彰显现代价值的选举制度已经融入人们的生活,而从选举本身来看,在直接选举中就牵涉到一个选区划分的问题,在我国的民主选举中主要指向的是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事实上,根据《选举法》的相关规定,选民资格的登记和确认、代表名额的分配、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推荐等,都是按照选区进行的。同时,选区也是人大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积极联系选民、倾听选民心声、采纳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的基本单位。而这一切的正常、有序、高质地进行,都取决于选区的合理划分。选区划分工作做得好坏与否、划分得合理与否,不仅直接关系到整个选举的成败,而且足以影响到民主的真正实现。我国选举法于2010年进行了第五次修改,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虽然进步明显,但仍存在不少缺陷。首先,作为选区划分主体的选举委员会具备临时性和不可诉性的特征,导致选举工作与选民的联系不够和选民对选区划分的异义失去救济途径,而且选举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议事规则也不甚明确;其次,就选区划分的客体与依据而言,选举法规定选区按生产单位的划分方法,容易导致单位选民服从领导而丧失代表性,选区划分中流动人口的选举权也没有切实保障;最后,就选区划分的程序而言,作为选区划分主体的选举委员会成立的时间点和公布选区划分结果的时间点均没有法律规定。综上所述,加强对选区划分的研究不仅有研究的理论必要性,而且很有研究的现实紧迫性,这也应当成为选举法律制度研究中的一个重点问题。对此问题研究的路径,从分析选区划分基本理论入手,通过比较研究各个历史时间和地理空间中选区划分制度之共性,找寻出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之困境。并在此基础上,围绕我国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的完善,提出解决方法,即创新选区划分基本理论,大胆设想在人民代表大会中设立专门的常设的选举委员会负责选区划分等选举事务与工作,并在修正现行选举法等方面作出思考,以资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发展和进步。
田必耀[9](2012)在《2011,人大新图景(上)》文中研究表明回望2011年那些由脉动细节编织成的人大新图景,我们为民主法治的不断前行而喝彩。中国从"立法时代"步入"修法时代"。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恪守民主程序和民生取向,适应社会转型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定新法,成为人大立法的新使命。
杨成果[10](2012)在《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成立于1920年的澳大利亚共产党是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一支重要力量,至今它已走过了近一个世纪的风雨历程。澳大利亚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指导,团结澳大利亚的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反对腐朽的垄断资本的反动统治,为维护澳大利亚人民的政治经济权益,为争取社会进步而进行了英勇的奋斗。本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重点对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进行系统阐述和理论评析。全文共分为绪论,澳大利亚共产党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苏东剧变以来澳大利亚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澳大利亚共产党对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澳大利亚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实践活动,战后澳共衰落的原因分析与前景展望等部分。绪论部分阐述了本文的选题意义、研究现状、研究对象的界定、基本思路和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第一部分,以澳大利亚共产党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为界标,把澳大利亚共产党92年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五个阶段: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建立与党建初期的斗争(1921—1931年);反法西斯时期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发展(1932—1945年);澳大利亚政府的反共政策与澳大利亚共产党的抗争(1946—1955年);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分裂与澳大利亚共产党的衰落(1956—1990年);苏东剧变以来澳大利亚共产党的重建与新探索(1990—至今)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苏东剧变以来澳大利亚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包括澳大利亚共产党对当代资本主义、苏联东欧剧变和当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深刻分析。澳大利亚共产党认为,当前的经济全球化的本质是资本主义的全球化,对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同时,席卷全球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不断加深的环境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矛盾所导致的,是无法避免的。只有以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和环境危机问题。澳大利亚共产党通过批判当代资本主义,论证了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必要性和必然性。同时,澳大利亚共产党高度评价了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苏东剧变的原因进行了反思和总结,并对当前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进行了分析。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结论是,苏东剧变并不代表社会主义的终结,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发展进程。第三部分主要阐述和分析了苏东剧变以来澳大利亚共产党对于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本部分以现阶段澳大利亚的社会性质、阶级结构和主要社会矛盾为切入点,分析论证了澳共的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理论。澳大利亚共产党认为澳大利亚作为具有依附性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帝国主义国家,其现阶段的主要社会矛盾表现为澳大利亚民族经济与以跨国公司为代表的外国垄断资本之间的矛盾和澳大利亚垄断资产阶级同工人阶级、小企业主、个体农户和其他进步人士之间的矛盾。根据澳大利亚的主要社会矛盾,以及工人阶级占绝对多数的阶级状况,澳大利亚共产党提出澳大利亚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可分为两个阶段,利用国内有利的民主条件,首先建立人民联盟政府以完成民主革命阶段的任务,随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澳大利亚共产党根据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国际形势的变化和澳大利亚的特殊国情,对澳大利亚未来社会主义会进行了新的构想,并提出了澳大利亚社会主义和平民主发展道路的理论和系统的统一战线策略。第四部分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政治建设等方面探讨了澳大利亚共产党加强党建的举措。在思想建设方面,澳大利亚共产党强调要加强对马列主义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及时地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进行了讨论和分析,并对左倾冒险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进行了深入批判;在组织建设方面,澳大利亚共产党规定了严格的入党程序,规定了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强调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壮大党的队伍、加强中央委员会和党支部建设,并规定了严格的党内纪律。在政治建设方面,澳大利亚共产党明确提出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路线,不断地予以丰富和发展,并使广大党员干部明确自己的政治奋斗目标。同时,澳大利亚共产党强调要为了工人阶级和所有被压迫人民的利益而斗争。第五部分阐述了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实践活动,主要包括澳大利亚共产党努力争取和维护和平、积极参加议会竞选活动、积极参与和领导工会运动、积极维护原住民的权利、重视处理与工党的关系等方面。第六部分对战后澳大利亚共产党衰落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对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发展前景进行了展望。战后澳大利亚共产党衰落的主要原因包括战后资产阶级及其政府的打压、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挫折与失败的影响、多次分裂使其大伤元气、战后澳大利亚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的衰落。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以及绿党在2010年8月澳大利亚联邦大选中的突破,为澳大利亚共产党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然而,当前澳大利亚共产党仍面临着众多严峻的挑战:改良主义在澳大利亚的泛滥;澳大利亚选举制度对小党的限制和工党的强大挑战;澳大利亚工人阶级流动性增强,不利于澳大利亚共产党招募党员和加强党建;多数澳大利亚人信仰宗教,不利于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等等。
二、“独立候选人”的提法不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独立候选人”的提法不妥(论文提纲范文)
(1)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1.1.3 基本概念界定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
1.2.1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论 |
1.2.2 搜集资料的方法 |
1.2.3 研究意义 |
1.2.4 研究框架 |
1.3 理论梳理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梳理 |
1.3.2 文献综述——台湾电视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51-1987) |
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2.1.1 试水电视业:教育电视台的成立 |
2.1.2 第一家商业电视台:台视 |
2.1.3 中视:率先播出彩色节目 |
2.1.4 华视:突出教育节目特色 |
2.1.5 公共电视节目的草创 |
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2.2.1“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2.2.2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2.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2.3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2.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2.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1987-2000) |
3.1 “解严”之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3.1.1 台视、中视和华视:进入激烈竞争时期 |
3.1.2 民视的成立:反对党“发声”,打破无线三台“三足鼎立”格局 |
3.1.3 公视:漫长的筹建之路 |
3.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3.2.1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3.2.2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3.2.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3.3 “解严”后至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3.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3.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2000-2017) |
4.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发展与衍变 |
4.1.1 商业无线电视台的重组 |
4.1.2 公广集团版图的扩充 |
4.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分析 |
4.2.1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正式规则 |
4.2.2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非正式约束 |
4.2.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实施机制 |
4.3 “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外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2 内生性因素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4.3.3 行动者在媒介制度变迁中的作用 |
5. 结语: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变迁分析与批判 |
5.1 “戒严”时期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2 “解严”之后至2000年“绿色执政”之前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3 2000年“绿色执政”之后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的构成 |
5.4 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的反思与批判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访谈人物列表 |
附录三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及其他作品发表情况 |
后记 |
(2)埃及宪法变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选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
0.2 宪法变迁的理论构建 |
0.3 国内外研究动态述评 |
0.4 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0.5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早期现代化时期埃及的宪法初创 |
1.1 历史悠久的文明交往中心 |
1.2 欧化改革与宪制萌生 |
1.2.1 法国的短暂占领与埃及迪万制的设立 |
1.2.2 穆罕默德·阿里的仿欧改革与咨议会的建立 |
1.2.3 伊斯梅尔的欧化改革与协商会议的运行 |
1.3 财政危机与宪法应对 |
1.3.1 “双重监督”与“欧洲内阁” |
1.3.2 1879年“民族法案”的出台 |
1.3.3 1882年基本法的制定 |
1.4 殖民统治与政党出现 |
1.4.1 英国主导的代议制改革 |
1.4.2 埃及政党的出现及政治参与 |
1.5 立宪政治与宪法危机 |
1.5.1 围绕1923 宪法制定的争斗 |
1.5.2 立宪君主制政体的创制 |
1.5.3 1923宪法和1930年宪法的存废 |
第二章 变革时期埃及的宪法革新 |
2.1 七月革命后宪法的废立 |
2.1.1 1923年宪法的“被保卫”和被废除 |
2.1.2 1953年过渡期临时宪章与帝制终结 |
2.1.3 1954年宪法草案无疾而终 |
2.2 纳赛尔集权主义与1956 年宪法 |
2.2.1 “三月危机”中的权力争斗 |
2.2.2 1956年宪法的制定与主要内容 |
2.3 纳赛尔民族主义与1958 年埃叙联合宪法 |
2.3.1 纳赛尔民族主义与埃叙联邦的组建 |
2.3.2 1958年埃叙联合宪法的特色与存废 |
2.4 纳赛尔社会主义与1964 年宪法 |
2.4.1 纳赛尔的社会主义理论 |
2.4.2 1964 年宪法的社会主义和集权主义属性 |
2.5 授权法案与1964 年宪法第94 条修正案 |
2.5.1 1967年第15 号授权法案 |
2.5.2 1964年宪法第94条修正案 |
第三章 转型时期埃及的永久宪法及其修正 |
3.1 1971年永久宪法的制定与特色 |
3.1.1 纠偏运动与永久宪法的制定 |
3.1.2 永久宪法的主要特色 |
3.2 萨达特的政治转型与永久宪法首次修正 |
3.2.1 萨达特时期的政治转型 |
3.2.2 1980年永久宪法的首次修正案 |
3.3 穆巴拉克的政治民主化与宪法修正 |
3.3.1 穆巴拉克的政治民主化改革 |
3.3.2 2005年永久宪法的第二次修正 |
3.3.3 2007年永久宪法的第三次修正 |
第四章 “一·二五”革命后埃及的宪法危机 |
4.1 “一·二五”革命爆发 |
4.1.1 阿拉伯之春 |
4.1.2 埃及“1.25 革命” |
4.2 军方主导修宪引发宪法危机 |
4.2.1 发布《宪法宣言》 |
4.2.2 提出“超宪法原则”扩张权力 |
4.2.3 修正《宪法宣言》争夺制宪权 |
4.3 穆尔西扩权修宪加剧宪法危机 |
4.3.1 两次“宪法声明”盲目扩权 |
4.3.2 2012年宪法的主要特点与影响 |
4.4 曼苏尔过渡政府修宪纾困 |
4.4.1 2014年宪法的制定与公投 |
4.4.2 新宪法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
4.4.3 新宪法的显着特点 |
4.4.4 新宪法在重要制度变迁上有承继有新规 |
4.5 埃及宪法危机的困局与成因 |
4.5.1 埃及宪法危机的困局 |
4.5.2 埃及宪法危机的成因 |
第五章 埃及宪法变迁的主要方式和特色 |
5.1 埃及变迁方式的主要方式 |
5.1.1 宪法革新 |
5.1.2 宪法修改 |
5.1.3 宪法解释 |
5.2 埃及宪法变迁的两大特色 |
5.2.1 军人政权主导宪法变迁 |
5.2.2 公投制宪与修宪渐成常态 |
结束语 关于埃及宪法变迁若干问题的反思 |
一、如何处理西方宪政模式与培育民族宪法文化的关系 |
二、如何避免工具性修宪以维护宪法的稳定与权威 |
三、如何看待公投民主的合法性与相对性 |
四、如何理性对待埃及百年教俗冲突 |
五、如何辩证看待埃及军方威权政治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3)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对纪律检查工作的研究 |
(二)对党内法规的研究 |
(三)对党内执纪方式的研究 |
三、研究难点 |
四、结构安排 |
第一章 党内执纪方式考察 |
第一节 党内执纪方式概述 |
一、党内执纪概述 |
(一)党的纪律与违纪 |
(二)党内执纪含义、意义 |
(三)党内执纪的主体 |
(四)党内执纪的对象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含义 |
(一)党内执纪方式的内涵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具体内容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 |
一、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1921-1949)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二、党内执纪方式的历史考察(1949-1976)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三、文化大革命结束以来的党内执纪方式 |
(一)时代背景和执纪权重 |
(二)执纪主体的沿革 |
(三)党内执纪的方式 |
第二章 法治与党内执纪方式 |
第一节 法治含义考察 |
一、西方法治观 |
(一)文艺复兴前的法治观 |
(二)近代西方的法治观 |
二、中国古代法治观 |
(一)中国古代学说中的法治要素 |
(二)中国古代的自然法思想 |
三、法治的要件 |
(一)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释义 |
(二)法治的形式要件 |
(三) 法治的实质要件(法治的价值) |
(四)法治要件舍弃与汇总 |
第二节 法治方式考察 |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含义 |
(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相对性 |
(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主体 |
(四)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特征 |
二、法治方式相关治理方式 |
(一)人治方式 |
(二)德治方式 |
(三)专制方式 |
第三节 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泛论 |
一、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概念 |
二、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依据 |
(一)理论依据 |
(二)实践依据 |
三、党内执纪方式法治化的方法 |
第三章 党内执纪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主体类型 |
一、法律主体及其类型 |
(一)法律主体类型理论 |
(二)公法人和私法人的区分标准 |
(三)机关与公法社团的区别 |
二、中国共产党的法律主体类型 |
(一)中国共产党的公、私法人属性 |
(二)中国共产党公法人属性表现为机关还是公法社团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权的法律性质 |
一、公权力与私权力 |
(一)权力概念解析 |
(二)权力的公与私 |
二、党内执纪权的法律性质 |
(一)党内执纪权具有公权力属性 |
(二)党内执纪权具有私权力属性 |
(三)党内执纪权的二重性的原因 |
第三节 党内执纪行为的法律性质 |
一、党内执纪行为二重性 |
二、党内执纪公权力行为属性的具体性质 |
(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简述 |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党内执纪 |
三、党内执纪行为二重性引发的问题 |
(一)刑讯逼供的处理 |
(二)妨害案件调查行为的处理 |
(三)被执纪人退党的处理 |
(四)不服执纪结果的救济途径 |
四、二重性引发问题的处理 |
第四章 党内执纪规范体系及其完善 |
第一节 党内法规概述 |
一、党内法规的发展简介 |
二、党内法规称谓之争 |
三、党内法规的体系和功能 |
(一)党内法规的体系 |
(二)党内法规的功能 |
第二节 党内执纪法规体系梳理 |
一、综合性党内执纪法规 |
二、专项党内执纪法规 |
(一)中纪委立案程序 |
(二)证据规定 |
(三)涉案财物的规定 |
(四)对人的强制措施 |
(五)控告申诉程序 |
三、散见的涉及党内执纪的条款 |
(一)党章中的党内执纪条款 |
(二)其他党内执纪条款 |
四、党内执纪法规体系简评 |
第三节 党内执纪规范体系的问题 |
一、党内法规的性质问题 |
(一)社团章程的性质 |
(二)社团章程与软法 |
(三)党内法规的性质 |
二、党内法规与国家法的协调 |
(一)冲突的表现形式 |
(二)冲突的原因 |
(三)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协调路径 |
三、执纪依据保密问题 |
(一)党内执纪依据保密产生的问题 |
(二)执纪依据保密的原因分析 |
(三)执纪依据保密与公开的取舍 |
四、党内执纪规范的其他问题 |
(一)党内法规质量不高 |
(二)程序性规范不足 |
(三)强调义务忽视权利 |
第五章 党内执纪与国家司法的管辖竞合 |
第一节 管辖竞合的范围 |
一、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 |
(一)自侦的范围 |
(二)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的联系 |
(三)检察机关自侦与纪检机关调查的区别 |
二、管辖竞合范围的确定 |
(一)案件类型的交集 |
(二)适用对象的交集 |
(三)竞合范围:交集的合集 |
第二节 管辖竞合的条件、原因与处理 |
一、管辖竞合的条件和原因 |
(一)管辖竞合的条件 |
(二)管辖竞合的原因 |
二、管辖竞合的处理方式 |
(一)管辖竞合的可能处理方式 |
(二)管辖竞合的实际处理方式 |
第三节 管辖竞合引发的问题及法治进路 |
一、重复调查问题 |
(一)重复调查引发问题 |
(二)重复调查的法治进路 |
二、调查结论冲突问题 |
(一)调查结论冲突引发的问题 |
(二)调查结论冲突的法治进路 |
三、检察机关借党规办案问题 |
第六章 党内执纪调查方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限制被执纪人人身自由 |
一、人身自由的涵义 |
二、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合法性 |
(一)限制人身自由与立法法 |
(二)限制人身自由与民法 |
(三)限制人身自由与宪法 |
三、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合理性 |
(一)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可能性 |
(二)限制人身自由的必要性 |
四、党内执纪限制人身自由的法治进路 |
第二节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概述 |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含义和功能 |
(二)党内执纪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依据 |
(三)党内执纪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方式 |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法理分析 |
(一)查封、扣押物品的问题 |
(二)冻结账户问题 |
三、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法治进路 |
第三节 要求被调查人供述 |
一、要求被调查人供述概述 |
(一)党内执纪中说明涉案问题义务的类型 |
(二)要求供述的实质 |
二、供述不构成犯罪的违纪问题义务 |
(一)民事视角 |
(二)特别权力关系视角 |
三、供述涉嫌犯罪问题 |
(一)相关法律条文含义的确定 |
(二)民事的视角 |
(三)特别权力关系视角 |
四、要求被调查人供述的法治进路 |
第四节 要求知情人协助调查 |
一、知情人协助调查的概述 |
二、非中共党员协助调查问题 |
(一)民事的视角 |
(二)公权力视角 |
(三)法治进路 |
三、协助调查与知情人的保护 |
第七章 党内执纪审理方式的法治化 |
第一节 书面审理方式 |
一、书面审理程序概述 |
(一)受理 |
(二)承办人审核 |
(三)集体审议 |
(四)党内执纪审理方式为书面审理 |
二、书面审理方式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直接审理与书面审理 |
(二)党内执纪法治化要求直接审理 |
第二节 审理的救济方式 |
一、审理救济方式概述 |
(一)申诉概述 |
(二)申诉复审案件的程序 |
二、救济方式中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申诉复审工作的问题及进路 |
(二)司法救济的可能性 |
第三节 审理的有限独立性 |
一、独立性不足的表现 |
二、党内执纪审理独立理论依据 |
三、党内执纪审理工作应当独立 |
四、党内执纪审理独立的法治进路 |
第四节 审理保密性 |
一、党内执纪保密的事项与方式 |
(一)保密事项 |
(二)保密方式 |
二、党内执纪保密事项的类型 |
(一)基于调查本义的保密 |
(二)基于执纪主体的保密 |
(三)基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保密 |
三、保密涉及的法治问题及进路 |
(一)信息公开时机问题 |
(二)被“两规”人状态完全保密问题 |
(三)审理过程保密 |
结论:上下求索 |
一、成功的一半:正视党内执纪中的非法治方式 |
二、法治的本义:权力运行的制约与监督 |
三、公私的博弈:党内执纪法律性质的确立 |
四、甲子的轮回:国家职权的复位 |
参考文献 |
后记 |
(4)苏格兰民族运动研究(1918-193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一、关于选题的考虑 |
二、国内外文献与研究现状 |
三、本研究的主要内容与不足 |
第一章 苏格兰民族运动的渊源 |
第一节 英苏合并与英帝国兴衰 |
一、英苏合并与英帝国的繁荣 |
二、英帝国兴衰与苏格兰人的民族认同 |
第二节 近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影响 |
一、民族与民族主义 |
二、近代欧洲民族主义的兴起及其对苏格兰的影响 |
第三节 爱尔兰民族运动的冲击 |
一、英国在爱尔兰的统治 |
二、爱尔兰民族运动的兴起及其对苏格兰的冲击 |
第二章 苏格兰民族运动组织的出现 |
第一节 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建立及其主张 |
一、1918年前的苏格兰自治活动 |
二、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建立与组织发展 |
三、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主要主张 |
第二节 苏格兰国家联盟的建立及其主张 |
一、苏格兰国家联盟的建立 |
二、苏格兰国家联盟的发展 |
三、苏格兰国家联盟关于苏格兰独立的具体主张 |
四、苏格兰国家联盟的政策主张对苏格兰民族运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其他苏格兰民族运动组织的建立及其主张 |
一、苏格兰民族运动 |
二、格拉斯哥大学苏格兰民族主义者协会 |
第三章 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主要活动 |
第一节 英国各主要政党对苏格兰地方自治的态度 |
一、保守党对苏格兰地方自治的态度 |
二、自由党对苏格兰地方自治的态度 |
三、工党对苏格兰地方自治的态度 |
第二节 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民族主义活动 |
第三节 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转型与解体 |
一、布坎南法案失败后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面临的形势 |
二、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政策调整 |
三、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分裂与瓦解 |
第四章 苏格兰民族运动力量的整合与苏格兰民族党 |
第一节 苏格兰民族运动组织之间的斗争与合作 |
一、苏格兰国家联盟对苏格兰地方自治协会的批评与挑战 |
二、苏格兰民族运动组织的合作与组建新的民族政党 |
第二节 苏格兰民族党的建立与政治主张 |
一、苏格兰民族党的建立与组织建设 |
二、英联邦理论与苏格兰民族党的政治主张 |
第三节 苏格兰民族党的选举活动 |
第五章 苏格兰民族党面临的挑战与苏格兰国家党的建立 |
第一节 苏格兰民族党面临的三大挑战 |
一、苏格兰联盟党的联盟主义 |
二、苏格兰民族党基要派的原教旨主义 |
三、苏格兰党的温和主义 |
第二节 苏格兰民族主义力量的再次整合与苏格兰国家党的建立 |
一、苏格兰民族党“在英联邦内保持独立”的政策 |
二、苏格兰民族党开除极端的基要派 |
三、苏格兰民族党与苏格兰党合并及苏格兰国家党的成立 |
结语 英国选举政治与苏格兰民族运动 |
后记 |
参考文献 |
附录 本文涉及的主要人物简介 |
(5)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由来与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 |
三、研究综述 |
四、可能的创新 |
五、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 |
六、论文结构 |
1 当代中国特邀制度概说 |
1.1 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的表现形式 |
1.2 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的基本含义和特征 |
1.3 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的社会功能 |
1.3.1 精英吸纳与参与动员功能 |
1.3.2 实质合法化功能 |
2 民主制度与特邀实践 |
2.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政协代表特邀实践 |
2.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人大代表特邀实践 |
2.2.1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选举制度与特邀代表的实践 |
2.2.2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选举制度与特邀代表的实践 |
2.2.3 抗日战争时期的选举制度与特邀代表的实践 |
2.2.4 解放战争至1954年宪法颁布前的选举制度与特邀代表的实践 |
2.2.5 1954年之后的全国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与特邀代表的实践 |
3 监督制度与特邀实践 |
3.1 行政监督制度与特邀监督员实践 |
3.1.1 以专门行政监督为主、特约监督为辅的行政特邀监察员制度阶段 |
3.1.2 特邀监督员制度由行政监督发展到对监督机构、司法机构的监督阶段 |
3.1.3 特邀监督制度从工作制度上升为法律制度阶段 |
3.2 司法监督制度与特邀监督员实践 |
3.2.1 检察制度与特邀人民监督员的实践 |
3.2.2 审判制度与特邀监督员的实践 |
4 特邀制度的理论基础 |
4.1 中国共产党的党内选举理论及其对党代表特邀制度的影响 |
4.2 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与政协委员特邀制度 |
4.3 选举理论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特邀现象 |
4.4 监督理论与特邀监督员制度 |
5 特邀制度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
5.1 特邀制度与身份社会 |
5.1.1 身份的语言学意义和政治学、经济学、法学意义 |
5.1.2 法律对身份的依赖、解脱与再依赖 |
5.1.3 现代社会法律与身份的互动 |
5.1.4 特邀制度与身份认同 |
5.2 特邀制度与法的合法性 |
5.2.1 当代中国法的实质合法性 |
5.2.2 当代中国法的实质合法性依赖于经济增长 |
5.2.3 特邀制度是实质法治与形式合法性对立的产物 |
5.3 改革特邀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5.3.1 国家治理能力及现代化范式概说 |
5.3.2 通过完善的特邀制度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马来西亚华语词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的意义与价值 |
三、研究范围与方法 |
四、研究语料 |
五、马来西亚华语的研究现状 |
第二章 马来西亚华人语言和教育研究 |
一、马来西亚华人族群 |
二、马来西亚华人语言及方言群体 |
三、马来西亚华语的定义 |
四、马来西亚华文教育的发展变化 |
(一) 早期的华文教育 |
(二) 英国殖民时期及二战时的华文教育 |
(三) 战后时期及马来西亚独立前的华文教育 |
(四) 马来西亚独立后的华文教育 |
第三章 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研究 |
一、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 |
(一) 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定义 |
(二) 对前人研究的回顾 |
二、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类别及面貌 |
(一) 与政治经济、法律警务有关的词语 |
(二) 与种族文化、教育机构有关的词语 |
(三) 与交通运输、房产建筑有关的词语 |
(四) 与行业职称、称谓语有关的词语 |
(五) 与食物用品有关的词语 |
(六) 与其他社会现象有关的词语 |
三、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特点及其产生的原因研究 |
(一) 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的特点 |
(二) 马来西亚华语特有词语产生的原因 |
四、小结 |
第四章 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研究 |
一、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 |
(一) 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的定义 |
(二) 对前人研究的回顾 |
二、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对比分析 |
(一) 同形完全异义词语 |
(二) 意义有同有异词语 |
(三) 色彩意义不同词语 |
(四) 同形异义词语差异程度分析 |
三、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形异义词语产生的原因研究 |
(一) 方言借词的影响 |
(二) 英语或马来语的音译词或意译词的影响 |
(三) 地理环境、历史背景及饮食文化不同的影响 |
(四) 古汉语的影响 |
四、小结 |
第五章 马来西亚华语和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研究 |
一、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的定义及对前人研究的回顾 |
(一) 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的定义 |
(二) 对前人的研究的回顾 |
二、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对比分析 |
(一) 构词语素完全不同的词语 |
(二) 构词语素部分相同的词语 |
三、马来西亚华语与中国普通话同义异形词语差异及其原因研究 |
(一) 中马同义异形词语差异程度分析 |
(二) 中马同义异形词语影响因素分析 |
四、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被选举权”合法性的实践再确认——2011-2012人大代表选举自荐参选人现象解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三、研究文献 |
四、自荐参选人的基本状况 |
(一)自荐参选人的数量、构成及其分布 |
(二)自荐候选人的概况及其变化 |
(三)自荐候选人的基本特征 |
五、自荐候选人的类型、参选动机与参选策略 |
(一)自荐候选人的类型划分及其依据 |
(二)自荐候选人的参选动机与参选诉求 |
(三)自荐候选人的参选策略与参选方式 |
六、自荐参选现象的分析与解读 |
(一)话语系统 |
(二)合法性 |
(三)动员能力 |
(四)选民支持率 |
七、结语:自荐参选人参选人大代表是歧路还是正途 |
(8)基层人大选举的选区划分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选区划分基本问题之理论分析 |
第一节 选区划分的概念提炼与价值分析 |
一、选区划分的概念提炼 |
二、选区划分的价值分析 |
第二节 选区划分之主要内容与基本原则 |
一、选区划分的主要内容 |
二、选区划分的原则 |
第三节 选区划分的基本程序 |
一、选区划分的前置程序 |
二、选区划分的主程序 |
三、选区划分的后继程序 |
第二章 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之缺陷及其困境探析 |
第一节 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及其主要缺陷 |
一、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概述 |
二、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主要缺陷 |
第二节 现行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困境之成因分析 |
一、理论视角下的困境成因 |
二、实践运行中的困境成因 |
第三章 完善基层人大选举选区划分制度之基本路径 |
第一节 创新选区划分基本理论 |
一、理论创新之基础 |
二、理论创新之方向 |
第二节 修正现行组织法 |
一、宗旨与原则 |
二、主要内容 |
三、对我国现行选区划分制度的意义 |
第三节 修正现行选举法 |
一、宗旨与原则 |
二、主要内容 |
三、对我国现行选区划分制度的意义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9)2011,人大新图景(上)(论文提纲范文)
人大走进修法时代 |
敬畏人大代表主体地位 |
人大监督走“亲民”路线 |
看重每一张选票的分量 |
(10)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本选题的意义 |
(二) 本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对象的界定 |
(四) 本选题的研究方法和基本思路 |
(五) 创新和不足之处 |
一、澳大利亚共产党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 |
(一) 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建立与党建初期的斗争(1921—1931年) |
(二) 反法西斯时期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发展(1932—1945年) |
(三) 澳大利亚政府的反共政策与澳大利亚共产党的抗争(1946—1955年) |
(四) 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分裂与澳大利亚共产党的衰落(1956—1990年) |
1、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第一次大分裂 |
2、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第二次大分裂 |
3、澳大利亚共产党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蜕变与衰落 |
4、澳大利亚社会主义党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斗争与探索 |
(五) 苏东剧变以来澳大利亚共产党的重建与新探索(1990年至今) |
二、苏东剧变以来澳共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再认识 |
(一) 对当代资本主义的批判性分析 |
1、资本主义全球化的性质与后果 |
2、席卷全球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 |
3、不断加深的环境危机 |
(二) 对苏联东欧剧变的批判性分析 |
1、20世纪社会主义国家的历史性成就 |
2、苏东剧变的原因 |
(三) 对当前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分析 |
三、澳大利亚共产党对走向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 |
(一) 澳大利亚的社会性质、阶级结构和主要社会矛盾 |
1、社会性质 |
2、阶级结构 |
3、主要社会矛盾 |
(二) 澳大利亚社会革命的性质和发展阶段 |
1、民主革命阶段 |
2、社会主义革命阶段 |
(三) 澳大利亚未来社会主义社会的构想 |
1、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政策 |
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
3、建设社会主义文化 |
4、推行和平的外交政策 |
5、实施环保政策 |
6、培育社会主义社会的个人 |
(四) 澳大利亚社会主义的和平民主发展道路 |
1、和平过渡理论的提出 |
2、澳大利亚共产党和平过渡理论提出的主要依据 |
3、和平过渡理论的主要内容 |
4、“和平过渡”论与社会民主党的改良主义的区别 |
(五) 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统一战线策略 |
1、左派联盟 |
2、工人阶级联盟 |
3、人民联盟(或民主联盟) |
4、加强联盟的原则 |
四、澳大利亚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 |
(一) 思想建设 |
1、强调要加强对马列主义知识的学习和应用 |
2、及时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进行讨论和分析 |
3、对左倾冒险主义和右倾机会主义进行深入批判 |
(二) 组织建设 |
1、规定了严格的入党程序 |
2、规定了党员需要履行的义务 |
3、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
4、壮大党的队伍 |
5、加强中央委员会和党支部建设 |
6、规定了严格的党内纪律 |
(三) 政治建设 |
五、澳大利亚共产党的实践活动 |
(一) 努力争取和维护和平 |
(二) 积极参加议会竞选活动 |
(三) 积极参与和领导工会运动 |
(四) 积极维护原住民的权利 |
(五) 重视处理与工党的关系 |
六、战后澳共衰落的原因分析与前景展望 |
(一) 战后澳大利亚共产党衰落的原因探析 |
1、战后资产阶级及其政府的打压 |
2、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挫折与失败的影响 |
3、多次分裂使其大伤元气 |
4、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工人运动和工会运动的衰落 |
(二) 对澳大利亚共产党发展前景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部分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二、外文部分 |
三、外文网站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着作 |
致谢 |
四、“独立候选人”的提法不妥(论文参考文献)
- [1]台湾无线电视媒介制度变迁研究(1951-2017) ——历史制度主义的视角[D]. 陈若萱. 厦门大学, 2018(06)
- [2]埃及宪法变迁研究[D]. 丁峰. 湖南师范大学, 2017(01)
- [3]党内执纪方式的法治化探究[D]. 李天昊. 中共中央党校, 2016(08)
- [4]苏格兰民族运动研究(1918-1934)[D]. 孙文广. 南京大学, 2015(02)
- [5]当代中国特邀制度研究[D]. 李玲. 武汉大学, 2014(06)
- [6]马来西亚华语词语研究[D]. 黄华迎(WONG WAH YIN). 西南大学, 2014(10)
- [7]“被选举权”合法性的实践再确认——2011-2012人大代表选举自荐参选人现象解析[J]. 雷弢.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 2013(01)
- [8]基层人大选举的选区划分制度研究[D]. 段泽孝. 湖南师范大学, 2012(01)
- [9]2011,人大新图景(上)[J]. 田必耀. 人大研究, 2012(04)
- [10]澳大利亚共产党的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D]. 杨成果. 华中师范大学, 20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