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澳门外来投资获利丰厚(论文文献综述)
周小渟[1](2021)在《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的传播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英语已然成为当今社会的国际通用语,其传播正在全球范围内持续发酵,在中国也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英语在中国的传播并非一朝一夕,而是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语言是文化的载体,文化交流必然带来语言的碰撞。鸦片战争爆发后,中英语言激烈碰撞,社会动荡与大批西人的到来使晚清社会西学东渐之风盛行,英语在中国开始广泛传播。因此,晚清时期可以被看做英语在中国大规模传播的起始阶段。目前学界对晚清时期的英语传播研究往往聚焦于教育教学和西学东渐,偶有涉及中英语言接触,但信息比较零散,未有针对此阶段的英语传播进行的系统分析与归纳。本研究基于对“史料”与“数据”的整理和统计,借助语言学、历史学等相关理论与方法进行跨学科研究,以晚清社会为时代背景,以路径、动因、影响及规律为研究对象,分析并总结这一阶段英语传播的状况和效果,力图建构语言传播的研究模式。具体研究问题如下:一、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路径是什么?体现了怎样的语言传播机制?二、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种传播机制是如何产生的?最终效果如何?三、英语在中国晚清社会的传播揭示了哪些语言传播规律?对当下中国的语言政策与规划有怎样的启示和借鉴?语言传播具有社会性,对某一时期某种语言传播进行研究需采用跨学科视角。本研究以库柏语言传播变量、夸克语言传播模式和语言选择主义为理论框架,建构由路径、动因、影响、规律构成的语言传播研究模型,对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的传播进行较全面的探讨。笔者通过文献爬梳,整理出大量与晚清时期英语传播相关的原始资料(包括奏折、地方志等史料汇编和当时出版的中英文报纸等)、近代着作(包括晚清时期英语传播过程中亲历者的着作及其它相关着作)以及当代论着(包括期刊论文、专着等)。以质性研究为方法,同时利用史料进行相互佐证,从中提取相关数据和信息,进行统计与分析。研究发现如下:首先,受晚清时期历史背景影响,英语在当时中国社会的传播主要由来华西人群体及晚清政府洋务派群体主导。其中,来华西人主要指“英美传教士群体”和“英美商人群体”。“英美传教士群体”主导的英语传播活动集中在教会教育与翻译出版上,体现了传播的文化路径;而“英美商人群体”受经济利益驱动,引导以商务英语教学为主的民间教育机构的创办,促使中西交往中产生了“皮钦英语”这种语言变体,显露出经济对语言传播的影响。晚清政府洋务派则通过政府支持,从政治层面推动了英语在中国社会的传播。由不同群体主导的文化、经济、政治传播路径共同构成了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主要机制。其次,语言传播的主体是人,人们基于生活环境刺激产生不同的动机与目的,做出语言传播行为。晚清时期英语传播的主导群体与被主导群体在当时环境影响下,或主动或被动地传播英语,导致以文化、经济、政治为路径的传播机制的产生。最终促使中文吸收了大量英语外来词,在促进汉语语法研究完善的同时,为民国时期外语教育制度的改革提供了经验,给后世带来了语言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双重影响。最后,晚清时期文化、经济、政治路径下的英语传播揭示了语言传播的一般规律。(一)英语在晚清外语传播中一家独大的局面体现了语言传播中的竞争规律;(二)晚清来华西人群体在缺乏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不断进行传播路径的调整,这体现了语言传播中同样存在着“路径依赖”规律;(三)当时的英语传播对后世的影响说明了语言传播由下及上,再到由上及下的受众规律;(四)晚清时期的英语传播揭示了语言在文化、经济、政治层面既平行又交互的传播规律。综上所述,晚清时期不同群体受客观环境与自身目的驱使,通过文化、经济、政治路径主导了英语在中国的传播,对后世中国的语言和社会产生了影响,并揭示了一定的语言传播规律。这就提醒我们,我国在制定汉语推广政策时应注意外语竞争和受众规律的影响,利用“路径依赖”规律,制定适用于目的国的汉语传播政策。期望该研究能为我国“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语言政策制定与实施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林嘉宁[2](2021)在《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土匪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民国处于一个社会转型和变革的时代,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发生极大的变化。土匪是当时社会转型和变革下所产生的畸形产物,也是当时社会失衡和失控的一个病态反映。土匪问题成为了民国严重的社会问题之一。土匪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游离在行政权力之外。通过对土匪的类型、来源、管理制度、日常生活和特点的探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四邑地区土匪的概况,把握土匪的活动规律,有助于窥探和剖析土匪这一社会特殊群体的独特性,更加深入了解四邑地区土匪的全貌。土匪的产生与当时四邑地区自然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密切相关。民国时期,四邑地区几乎年年饱受自然灾害侵袭,导致粮食歉收,百姓流离失所。在政府和地主的征粮催租下,许多农民破产,转为流民,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民国初年,广东军阀混战不断,各派势力互相倾轧,政局动荡不安,政权更迭频繁,为土匪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政治环境。而且当时四邑地区官员贪污腐败横行,警政废弛。地方政府征派的各种苛捐杂税极大加重了四邑地区百姓的负担。在天灾人祸的双重作用下,民众铤而走险,加入盗匪行列的情形越来越多。而四邑地区的经济环境又有其独特性。四邑地区出洋者众,每年侨汇收入数额庞大,带动了商业繁盛,经济发达,使之成为当时广东富庶地区之一。但如此庞大的的侨汇却因政局动荡、治安不稳、缺乏投资途径等因素而更多地流入田地、房屋以及日常消费上,导致四邑地区工业基础薄弱,粮食和生活消费品依赖于外来供给。四邑地区也随之形成的以消费为主导的畸形经济结构,极易因经济危机、战争等外来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物价上涨,具有脆弱性和波动性。侨汇的大量涌入给华侨之家带来富裕的生活,导致社会上奢靡之风盛行,同时也衍出了贫富不均等严重社会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匪患的程度。再加上四邑地区烟赌炽盛,以及由来已久的械斗之风,也为土匪的滋生提供了适宜的社会土壤和温床。土匪以劫掠勒赎为生活来源。它的出现必然伴随着暴力犯罪的发生,给社会造成极大的破坏性。土匪劫掠、打单、掳人勒赎和勒收行水的行为方式扰乱了四邑地区的社会秩序,严重危害了四邑地区民众特别是归侨和侨眷的生命财产安全,在民众心理留下深深的烙印。土匪的侵袭造成四邑地区经常出现民众搬家避匪,华侨有家归不得的情形,对社会变迁产生一定的影响。土匪的肆虐不仅给四邑地区的经济造成严重的破坏,耗费了大量的人力、武力、财力,进一步加重民众的负担,而且还阻碍了实业的发展。土匪还给四邑社会传播了不良的风气,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匪势的发展。为了应对日益猖獗的土匪问题,四邑地方政府采取武力剿杀、招抚收编、立法奖惩等措施治理匪患。在海外华侨的支持和捐助下,四邑乡村社会采取组建乡团、购买枪械、修筑碉楼以及宣传等方式抵御土匪的侵扰。这些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匪问题,维护了社会治安,保障了民众特别是归侨、侨眷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依旧无法彻底根除土匪问题,无法铲除滋生土匪的社会条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在共产党和四邑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四邑地区的土匪问题终于被彻底解决,土匪滋生和蔓延的土壤被铲除。侨乡开始进入安定祥和的时代。本文由绪论、正文和结语三部分构成。正文共分为四个章节。第一章详细阐述了民国时期四邑地区土匪的概况,归纳了四邑地区土匪的类型、来源、管理制度、日常生活和特点。第二章分析民国时期四邑地区匪患的成因,揭示了自然灾害、政治军事、社会经济因素三个方面和土匪之间的联系。第三章对民国时期四邑地区土匪的行为方式和影响进行分析和探讨,探讨土匪的行为方式,以此突出匪患对四邑地区社会秩序、经济以及社会风气的影响。第四章论述民国时期四邑地方政府和乡村社会治匪的举措,强调华侨在乡村社会防匪中所发挥的作用和重要性。结语阐述了民国时期四邑地区土匪问题一直存在,直至新中国成立后土匪问题才被彻底解决,并且突出华侨对维护侨乡安稳所做出的贡献。
龚滢[3](2020)在《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江南地区近代社会的现代化转型中,苏州城市发展偏向性较弱,综合性较强,受异邦文化刺激和本土民族文化意识的双重影响全面,较其它城市更清晰体现现代化转型的发展历程变迁,城市政治、经济和文化地位的全面下降与周边城市的对应转型发展存在较为密切的关联。本文以江南地区近代建筑谱系结构研究为核心,结合谱系学历史研究观点,强调社会心理对建筑形式选择机制的影响,深入挖掘该地区近代建筑外在物质形态发展演化的缘由,并总结得出其谱系结构关系。首先明确江南近代建筑的物质形态与社会心理之间存在作用与反作用的双重关系,解析苏州城市近代建设的导向性主流群体主要是由士绅阶层转型后的新生阶层个体们组成。基于阶层个体和群体知情意心理阶段曲线,对现存近代建筑按相关人物其时所属群体心理分为五类建筑类型:“激发”型、“盲从”型、“批判”型、“选择”型和“交融”型,类型之间穿插、交叠的关系充分印证了谱系学强调历史非连续的特性。而后,通过人物谱系对照相关近代建筑类型,印证了社会心理与建筑物质形态间的高对应度,切实说明对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心理进行总结归纳有利于挖掘近代营建的深层文化源由。从而依据个体心理影响形成群体,再由群体中先驱个体产生新心理活动形成新群体或分化次级群体的原理,指出了苏州近代建筑呈现为“单向套环”和“层层套环”循环的建筑形式选择特征,表明建筑类型之间除承前启后的关系外,当社会新群体形成,其心理活动发生转折时,前后类型即存在彼此交叉的谱系结构,而当原社会群体分化产生次级群体时,前后类型呈现层层包含的谱系结构。进而以城市近代建设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心理为线索,探讨江南各城市近代导向性主流群体和心理的联系与差别,将历时性群体背景和心理转变对应同时期建设营建活动。据此比较各城市与苏州近代建筑物质形态,得出苏州近代建筑形式选择亦受制于来源上海的商业本位思想和南京的政治权威意识,辨明了苏州与地区其它三城间的建筑形式选择关系。探明了表现为“先引辐射”到“后续串联”特征明显的“带状共同体”江南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上海向外辐射影响早、持续时间长,无绝对政权专制,与地区城市间形成自愿自由的多样性近似和差异谱系关系。南京自1927年后进行统一政治文化辐射影响,城市军政群体政治威权意识的干预,对江南地区形成被动约束的统一性近似谱系关系。苏州、无锡、常州遵循城市地缘性文化底色彼此串联,镇江则多与向外辐射影响城市关联紧密,形成上海、南京辐射影响范围内彼此串联的“带状共同体”谱系结构。所以,本文主要对苏州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进行了系统研究,对比分析了苏州与江南地区其它各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身份背景和心理,以及对应相关近代建筑的物质形态的源流和差异,初步架构了江南地区近代建筑的谱系结构,为进一步深入探讨江南近代建筑谱系关系奠定了一定基础。
王毅[4](2020)在《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文中研究说明纵观中国经济发展史,开放与发展是不可或缺的主题,中国经济走过的历史实践中以开放为起点取得了诸多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回望百余年前,中国本土市场随鸦片战争首次开放,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开始由封建传统向近代化转型。尽管西方垄断资本主义和封建政府控制并阻碍了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转型进程,但历史可见的是,旧式钱庄等传统金融机构实现了部分的现代金融转型,并且本土金融业在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垄断市场前便出现了现代金融业的雏形——新式银行。从对这段重要的开放历史的研究中发现,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被动的开放环境中展现了积极、主动转型的一面,在近代化转型的时代潮流中占有一席之地。以史为鉴,1840-1927年间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呈现的强大生命力和内生性动力值得被历史铭记并为当前中国本土银行业在深化开放环境中提供借鉴。在经历战乱、新中国计划经济建设后,1978年,改革开放再次打开了中国封闭市场的大门,与1840年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市场开放是中国自己选择的主动开放。中国金融市场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扩大开放程度,同时,中国本土银行业在开放环境中加强自身改革、完善内部结构,从大一统的银行体制出发,通过渐进式增量改革,最终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本土银行业格局。伴随中国金融市场开放规模不断扩大,在外部竞争压力下,本土银行业在竞争与学习中稳步发展,本土银行机构职能逐步清晰,银行实力和竞争力显着提升,当前扩大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银行部门参与竞争夯实基础。以史为鉴,回顾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部门的发展实例,银行这一经济部门窗口展现了包括又不限于金融业发展中的“中国道路”、“中国案例”的成功之处,同样成为今后中国本土及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机构参与国际竞争中可以借鉴的历史蓝本。回顾并专门研究近代1840-1927年和1978年改革开放后两个阶段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在开放条件下的发展历史,最重要的意义是挖掘其中涵盖的发展规律和理论价值,以为当下借鉴。就当前中国本土银行部门面临的发展环境而言,2016年中国入世15年缓冲期结束后,在西方国家对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地位全面否定的冲击下,经济发展的外部不利因素不断影响着中国经济、金融的发展。特别是自2017年美国总统特朗普上任以来,“美国优先”战略的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政策引起中美间贸易摩擦不断升级,中美贸易政策不确定性上升,导致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出现频繁波动。在世界政治和经济的全新格局中,中国坚持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对内统筹改革,对外深化开放。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宣布中国金融开放的12条具体举措;2019年,国务院再次出台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11条措施,标志着中国金融开放进入快车道。在新一轮开放和发展战略中,如何正确把握中国银行部门的发展方向是当前中国银行业变革中需要慎重思考的问题。面对这一问题,一方面需要我们借鉴全球先进理念革新思维,另一方面需要更多地深入回顾并总结中国金融发展实践中的历史经验。“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在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实践中获取、总结发展经验,以史为鉴,无疑对深化开放背景下中国本土银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从理论上讲,金融开放对一国或地区特别是金融发展落后的国家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金融开放能够带给本国相对廉价的国际资本,改善一国投资结构,优化金融结构,构建多元化金融体系,以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发展。因而,金融开放往往成为发展中国家金融转型的开端,落后国家的金融部门纷纷走上变革之路。然而,落后国家金融部门往往容易在金融开放中脱离本土实际,在西方国家的牵制中走上“依附他人”的发展之路。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理论成为发展中国家解决金融抑制问题的主要手段,但在多国或地区的实践中看,西方国家的金融发展理念并不具备普适性,大多数发展中金融改革最终因金融危机被迫暂停或永久性搁浅。2008年,次贷危机对全球金融发展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这使得包括西方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开始重新审视金融开放以及新古典主义的自由放任发展策略。以往实践经验带来的反思是,在金融开放背景下,究竟怎样的发展路径能够帮助发展中国家金融部门实现“追赶”?中国作为金融后发国家的“试验场”,其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历史具有怎样的特征?中国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历史案例能够为未来中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带来怎样全新的理论借鉴?为此,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回顾历史,结合实证研究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这一命题进行科学阐述。为了实现这一命题研究的严谨性和科学性,本文依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得出结论”的思路展开,以历史视角对中国自近代以来两时段金融开放进行纵向比较分析,在理论分析和历史阐述后,结合实证分析方法验证本文在中国案例研究中总结出的相关历史经验以及提出的相关结论,最后在以史为鉴基础上提出发展展望。依照这样的分析思路,本文主要设置以下6章内容:在文章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介绍本文写作的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在写作背景基础上介绍文章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同时,引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结构安排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是本文的理论分析部分(包括第2章、第3章、第4章)。其中,在第二章主要介绍了论文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并且在对已有成果进行评述的基础之上指出已有研究仍存问题或漏洞,提出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第三章介绍近代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变迁历程,以市场开放为起点,分析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在华银行对本土金融业的资本侵略事实以及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程。通过对近代开放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历史的回顾,对近代时期被动市场开放条件下本土金融业的发展作以总结。第四章对中国金融开放的第二个关键时期,即改革开放后金融市场开放进行理论分析,从中央银行职能的建立和完善,体制内银行部门的发展以及体制外本土银行业的创立分别进行讨论。根据开放程度的不断扩大,分为三个层次进行分析,在市场开放的不同阶段对本土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深入探讨。本文认为,通过对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这一主题进行理论分析,在中国案例两时段的纵向比较中可知,开放背景下本土金融部门的发展应当以本土特征和本土优势为基础,实施适应本土结构的发展战略;而市场开放的态度将直接决定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转型的彻底性,在这一方面,历史发展的案例已经给出答案。同时,历史地印证了改革开放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本土银行业变革的成功,即坚持中国特色的发展道路。第三部分(包括第5、6章)是本文的实证分析部分,这一部分以近代被动开放和改革开放后主动开放两时段分别进行金融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之间的实证研究。第五章利用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对影响近代时期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转型发展的因素进行整合、验证。第六章利用面板回归模型和动态面板模型对主动开放下本土银行业的发展进行分析。第四部分(包括第7章)基于前面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对中国金融开放两时段的发展历史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以史为鉴,提出对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进一步发展的启示。本文历史地梳理了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脉络,对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经验进行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经济学方法对发展规律进行科学阐述。肯定了中国两时段开放背景下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以本土结构为基础,以开放学习结合本土优势进行渐进式发展的成功经验以及内生性发展动力的关键作用,这一历史经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出有别于其他视角的发展建议,对当前及未来中国银行业开放发展和其他发展中国家银行部门的发展而言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意义。
瞿锦秀[5](2020)在《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管理 ——基于江苏省的考察》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高等教育资源的一种,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冷僻而被忽视;作为文化遗产资源的一类,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小众而鲜为人知,这个兼具高等教育属性和文化遗产属性的跨学科交叉资源处于被遗忘和被边缘化的角落。然而,就是这个“名不见经传的”资源有着特殊的意义和价值,对它进行研究和管理,在国家战略层上是坚定我国文化自信的重要来源;在学术建设层上有助于丰富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管理和文化遗产资源管理研究内容,拓展学科发展方向;在区域合作层上有利于集聚文化创新要素,培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文化创新高地;在学校发展层上可以明晰中国大学发展路径,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建设提供思路。面对当前我国高等教育资源管理中出现的一手短缺一手闲置浪费、利用率低的问题,文章试图从遗产资源管理的视角,为当前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画像”、“把脉”,通过引入一些新理念、新思维为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开方”、“调养”和“治疗”。文章总体的逻辑思路以回答“做什么和为什么要做?能不能做?理论上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实证上是什么、怎么样、为什么?务虚和务实怎么做?”这五大问题为主线。从认识论、本体论、方法论和价值论四方面探讨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在此立论依据下,从理论上界定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概念,统计中国现有百年大学数量和具体空间分布,分析空间分布影响因素,对教育遗产进行分类,从历史价值、艺术与审美价值、科学技术价值、教育文化价值和包括使用价值、经济价值、溢出价值在内的其他价值五个方面阐述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价值,并通过资源品相、资源价值、资源特色、开发潜力和开发条件五个维度共计52个指标构建了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价值的评估指标体系,以此为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从实证上,出于江苏省百年大学数量和类型在全国首屈一指,颇具典型性和代表性的考虑,以江苏省15所百年大学为例,考察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分布现状和管理现状,发现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有两个特点:1)总体规模体量庞大,质量各校参差不齐,有3所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价值位列第一等级,5所分布在第二等级,第三等级和第四等级各3所,1所排在第五等级;2)各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不是孤立存在的,相互之间有联结点。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存在基础配备不全、教育遗产资源的保护停留在“保存”式保护的初级阶段、开发不足和开发形式单一等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有:对教育遗产资源的认识不够、缺少深度开发的意识和行政思维占主导、经济思维匮乏。基于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考察情况,探索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行动边界和实践策略。认为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需要统一一个基本认识,即把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当作一个文化空间来开发构建。需要以创新为引擎,对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需要协同百年大学教育遗产相关主体、平衡各方利益;需要绿色开发,构建低碳节能的文化空间;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多元利用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需要各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最终实现共赢。需要有行动边界,能够统筹协调几组矛盾关系,即事业的超越与产业的适应;传统的扬弃与现代化转型;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情结;全球化趋势与地域性前提;一体化框架与特色化内容。并提出具体的实践策略:管理架构上多主体齐心发力——国家价值导向,统筹规划,体现领导力;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多方投入,增强聚合力;市场自发调节,产权分离,提升竞争力;百年大学自我重视,学理研究,展示生命力。管理内容上多层面齐抓共管——通过加强百年大学教育遗产保护管理的宣传教育、加快百年大学教育遗产界定、普查、建档和数据库建设、提高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保护管理队伍水平、强化百年大学教育遗产保护的行政手段和法治手段自觉保护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通过联动百年大学,共建跨区域百年大学教育遗产文化线路;联动地方城市和百年大学,打造校城文化共同体;联动“政、事、企”,合力开发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通过创新校园文化活动,发挥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育人功能;通过概念输出,培育百年大学教育遗产文化市场;通过功能活化,创新百年大学教育遗产文化产品;通过新科技引进,丰富百年大学教育遗产文化体验,实现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创新利用。
刘睿珺[6](2020)在《近代广东台山侨乡城镇地理初探(1840-1949年)》文中指出台山,被誉为中国的“第一侨乡”。近代台山侨乡城镇发展的基础因素是它自身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多山多水的自然地理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台山城镇的分布,同时多灾多难的人文地理背景也促使台山较早地演变为侨乡社会。随着台山侨乡的日益发展,该地的交通网络和侨汇网络得以建构并日趋完善。出于爱国救乡和投资逐利等目的,台山华侨将大量侨汇投入家乡,大力支持家乡的城镇建设,再加上政府市政改造运动的极力推动,台山侨乡城镇的发展在20世纪2、30年代蒸蒸日上。步入清后期之后,台山侨乡城镇体系便有了较明显的“侨”的特征和变化。近代以前的城镇体系基本以军政要地和交通枢纽为高一级的城镇,末级为乡村墟市。近代以后,由于侨乡社会的形成,消费型城镇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商业职能愈加突出,城镇体系也相应有所变化,可以得出台山侨乡城镇体系地域空间和规模结构的演化,更加受到自然交通、军事行政、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台山县城在民国时期,打破了城墙的限制,构成了“一城两墟”的新形态,同时也使城镇的内部空间得以扩展,但仍保留了旧城区的传统空间结构。这当中呈现出来的是华侨群体的“下层”意志和政府改造的“上层”意志的共同作用。在布局和内部空间上的表现是出现了不同于传统的新形态。另外,如股份制建墟的新方式、建筑制度的完善以及建筑形态的转变都表现出了华侨和政府在城镇建设当中的突出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以台山为代表的侨乡更应该结合地域特点,汇集多方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充分发挥侨资侨智侨力,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献计献策。
熊辛格[7](2020)在《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文中研究说明物流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经济活动,指商品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流通过程。物流业则是按照他人的物流需要,有偿提供物流服务的行业。中国近代物流业可以根据它在不同领域所具备的功能不同,分为两大类,即以运输为主的企业和以运输代理及相关业务为主的企业,主要包括公路物流业、铁路物流业、航运物流业、航空物流业和货栈业等。在列强物流企业凭借条约特权占据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衰败到曲折发展的嬗变过程,形成了以码头货栈业、航运物流业、公路物流业和铁路物流业为主体的体系,为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发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础。近代物流类不平等约章的订立为列强入侵我国近代物流业提供了特权庇护。对外扩张物流业,是保障资本主义制度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实现侵略野心,尽快在中国建立政治及经济上的支配地位,订立物流类约章成为欧美资本主义国家侵华的首要策略。以英国为首的欧美列强,通过武装入侵和外交讹诈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为外商物流业入侵我国经济创造了特权上的基础。根据不同内容,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可以分为货物税率类、码头货栈类、物流交通设施类与电信通讯类四种。随着对华入侵的增强,欧美各国将提高货物流通速率、降低运输成本和增加货物数量等问题视为辅助各国势力的重要步骤。无论是货物税率类,还是码头货栈类和交通设施类约章,都体现了列强在中国扩大近代物流业的野心。通过税率类约章,列强攫取了协定关税特权,降低了进出口及内地税税率,为外商在华扩大商品运输量创造了条件。码头货栈类约章的订立,使得外商在通商口岸广泛建立商品集散地,推动物流运输业向内地扩张。除此之外,良好的物流交通设施作为基础条件,也是近代外商物流业在中国迅速发展的重要前提之一。列强通过不平等约章,不仅攫取了修筑公路和铁路的权利,也获得了在我国沿海及内河航行的权利,为外商物流交通的入侵创造了条件。而电信类准条约的签订,令外商获得在华设立现代通讯机构的权利。随着外商在华水线和陆线铺设的完成,提高了商业信息流通效率,为外商在华物流业的扩张创造更多便利。在物流类约章特权的庇护下,外商物流业在我国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并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体系。列强控制了我国内地及进出口商品的流通量,为外商货栈业及物流运输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因此,外商码头货栈业逐渐成为支配我国货物流通的主要势力,经历了从沿海蔓延至内河通商口岸的过程。受码头货栈业的推动,外商轮船公司也逐渐占据了我国沿海及内河水域航运物流业市场的主导权,不仅加速了我国传统航运物流业的衰败,而且为列强进一步加深侵略创造了条件。于此同时,外商陆路物流交通运输业也逐渐形成主导势力。修筑公路设施是公路物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租界成为列强入侵我国公路物流的前哨,在工部局的规划和监督下,不仅出现了新式公路,而且还引进了汽车,使外商公路运输处于优势地位,并随着租界的增加而逐渐形成了一定的规模。铁路投资权则为列强侵略我国铁路物流业创造了基础设施上的条件。通过各类筑路合同,各国不仅攫取了我国铁路的经营权,而且还聘请客卿、购买器材和设计线路等,进一步促进了在我国铁路物流业规模的形成。在外商物流业的刺激下,我国民族物流业经历了从传统到近代化的演变过程。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以及与外商争利的诉求,是推动近代民族物流业兴起的主要原因。首先发生转变的是近代航运物流业。以轮船招商局为代表的官办航运物流企业率先摒弃传统的帆船运输方式,依靠自身努力逐渐成为长江流域重要的势力。华商企业也纷纷采用轮船参与航运物流,在长江、珠江及黑龙江流域都形成了初步的规模,并推动了码头货栈业的发展。码头货栈业是我国近代民族货栈业的先导者。不管是轮船招商局,还是华商航运公司,均在各大通商口岸基本设立了初具规模的码头货栈,为我国货物的流转提供了必要的设施。随着民族电信业的逐渐完善,使华商实现信息互通有无具备一定条件,电报和电话遂成为物流公司的配套设置,促进了民族物流业的发展。无独有偶,公路的修筑和汽车的引入,为我国近代民族公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创造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建设、军工筑路和地方自治等因素的影响下,各省逐渐认识到汽车运输的重要性,从而推动了公路物流业格局的形成。广泛筑路的兴起与铁路机构的成立,促进了我国近代民族铁路物流初步规模的形成。随着关税自主权的收回、谋划航权自主运动的深入和收回邮权运动的发展,南京国民政府出台一系列必要的措施,推动了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裁厘加税是实现关税自主的前提条件之一,其中货物通过税的裁撤,促进了铁路和公路物流运输业的进一步发展。巩固自身航业实力,提高码头货栈能力,则是保障我国顺利收回航权的前提之一。受此谋划的影响,我国民族航运物流业及码头货栈业也获得进一步发展。我国民族电信业在此浪潮中亦获得长足进步,不仅电信辐射范围扩大,而且物流商业用户对其依赖剧增,遂成为民族物流业体系形成的重要辅助。因此,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运营规模,都显示了南京政府时期我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受中外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影响,中国近代物流业呈现出半殖民地与半封建,近代化与封建传统杂糅的格局。在外商物流业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我国民族物流业主要分布于东南沿海及商业、交通比较发达的地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工商业及其他相关行业的发展,推动了城市近代化的进程,但整体依然处于依附的地位,无法实现独立发展。
王炳军[8](2020)在《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朝中后期是中国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期,而隆庆时期是这一变革轨迹上的拐点。这个变革期之前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市舶司体制为核心。从唐朝的市舶使到宋元明的市舶司是主导海上贸易的管理机构。这个变革期之后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海关体制为核心,主要是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开放海禁、设立四海关开始。作为这个变革拐点的隆庆时期,被关注的往往是“隆庆开禁”,而这个拐点呈现出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如何演变的,还缺乏对这一过程的充分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二:一是结合明中后期的社会背景,对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描述;二是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难得的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的一次有效结合,这种结合的主体、程序和效果都值得关注。另外,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对当下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是在明朝中后期的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相较明朝前期,明朝中后期海内外政治、社会和经济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江南和华南的商业经济迅速发展,为东南海上贸易提供了物质基础。商业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和出口商品相关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益扩大,品种日益增多,产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与丝绸相关的桑麻更是大面积种植。“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堤必树之桑。”江南和华南出现大量的商业城镇和商人集团。南京、杭州、苏州、广州都是全国性的大商业城市,震泽、盛泽、王江泾、朱家角、双扬、黎里等镇都是连接各地商业中心的繁忙市镇。葡人东来对南海贸易圈产生了强劲的政治和经济冲击。葡人沿大西洋和印度洋进行征服并建立一系列殖民据点和商站,构建了以印度果阿为中心的海上帝国。1511年,葡人占领满刺加,随后力量向东南亚和东亚渗透。虽然强弩之末的葡人在中国和日本遭到挫败,但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仍然是一个影响地方政治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葡人在印度洋沿岸与地方合作的经验被有效地利用到中国。在粤闽浙三地先后遭遇失败后,葡人学会了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从与私人海商合作进行走私,到贿赂地方政府获得贸易许可,最终实现了澳门居留。葡人几乎垄断了中日贸易,而澳门成为葡人国际贸易航线上的重要一环。“长崎——澳门——满刺加”、“澳门——马六甲——果阿——里斯本”国际航线得以实现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得以世界流通。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在隆庆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和明太宗朱棣缔结的“海禁—朝贡”体系日趋衰落。随着明朝军事力量的衰落和财政危机的加深,“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已经无力维持。军事力量的衰落导致海禁法难以有效执行,私人贸易由早期的绅商和散商逐步形成海商集团。而沿海势要巨室也作为“大窝主”介入,为蕃货的销售和中国商品的采购提供便利。海商集团、葡人和日本的海上力量和沿海“大窝主”所形成的海上私人贸易网络引发明政府的警惕,而海禁的严格执行却引发了嘉靖“大倭患”。所谓的嘉靖倭患实质上就是中国海商集团联合其他海上力量和沿海民众展开的海盗活动。“倭乱”消耗了明朝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引发朝野的反思和争论。最终形成“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的共识。这样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就有了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条件。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可分为海禁法、朝贡贸易法、商舶贸易法和海上贸易习惯法。海禁法主要在《大明律》、《问刑条例》等刑事法律中规定。朝贡贸易法则主要在《大明会典》、则例中规定。海上贸易习惯法则是以东南亚为联结的印度洋和东亚为两核心的南海经济贸易圈中长期形成习惯和惯例。朝贡贸易法主要是“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中形成的贸易法律制度,这是政府对私人贸易逐步认可的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法律制度,实质上也是制定法对习惯法的吸收。海禁法在明初是为防控张士诚和方国珍的余党而颁布,随着明朝统治的稳定,海禁成为维持政治稳定和强化明廷对海上贸易控制的工具。,地方在执行海禁法中出现“片板不许下海”的极端严苛的法律规定,引发海商铤而走险以武力对抗政府的海禁。因海禁影响到生存的沿海居民也纷纷接济或直接参与海上贸易。这样,明初构建的海禁防线被中外海上力量冲溃。明代朝贡贸易法是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奇葩。明之前,朝贡关系与海上贸易是分开的,海上贸易即市舶。明朝将朝贡关系与贸易关系即朝贡贸易。明朝朝贡贸易是“贡舶”,而“市舶”为非法。朝贡贸易在明初的确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尤其是永乐时期,对于倭寇的防控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厚往薄来”原则使朝贡贸易注定难以长期维持。对于劳民伤财的朝贡贸易,从官员到皇帝都有了清醒的认识,但是基于祖制难违,加上明朝中后期军事和经济的衰落而缺乏维系朝贡体系的手段,也只能勉强维持下去。正德、嘉靖时期,地方财政危机和巨额军饷需求催生了商舶贸易的发展。弘治时期开始的“广中事例”和隆庆时期发展的“月港体制”应运而生。“广中事例”起始于对朝贡贸易贡使附带商品的抽分,随后地方官员将之实施于朝贡国非贡期的贸易和非朝贡国海商的贸易。隆庆时期是“广中事例”法律制度重要发展时期。尽管正德、嘉靖时期朝廷几次允许广州对商舶实施抽分,但又反复被否定。虽然嘉靖后期,葡人得以居留澳门,并形成了“澳门—广州”二元中心贸易模式,但主要是以索萨与汪柏的口头协议为基础,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甚至可以说朝廷对之并不知情。随着隆庆开禁,“广中事例”才得以被朝廷默认,并收取租金。“广中事例”在海上贸易法方面,主要以海道副使、市舶司和香山县官员及地方三司进行管理。在海上交易和税收方面,逐步出现“官牙”、“客纲客纪”、“揽头”等中介服务商,并代为地方政府执行税收。正如葡人游记所描述的,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朝贡贸易和商舶贸易的并存。朝贡贸易在广州市舶司的来远驿进行,即所谓“持有许可”的贸易。而非朝贡国的商人则在海道指定的“屯门”(南头)进行。这种朝贡贸易(贡舶)和商舶贸易(市舶)的并存,在清代海关贸易时得以延续。隆庆时期,“广中事例”形成了丈抽和征银的税收制度,取代了之前的实物抽分制。福建的“月港体制”始于隆庆开禁,形成了不同于“广中事例”的贸易体制和法律制度。隆庆时期,月港贸易管理机构为海防同知,并专理税收。后来为防止海防同知滥用权力,形成了海道、海防同知、督饷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和制约的运作机制。月港税收制度包括船引税、水饷、陆饷和加增饷。明中后期私人海上贸易兴起,在贸易中遵守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南海贸易圈在长期海上贸易中形成的习惯。除小额的现货交易外,在合同订立中普遍以特定的程序并采用书面形式。葡人游记、明人见闻录和类似于《初刻拍案惊奇》等文学作品,都有对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交易过程的描述。私人海上贸易是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国际贸易。为防控风险,往往采用各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比如以货物抵押,以人质担保,以财产和名誉为基础的综合担保。闽浙沿海的势要大家是私人海上贸易的“大窝主”,他们就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和经济实力,为海商集团提供中介服务。东南沿海地区的私人贸易形成了“歇家牙行”运行模式,往往也是由势要大家即所谓“大窝主”经营。这种中介服务融牙行、歇家的价格评估、客店住宿、货物运输和储存、代为交税等于一体。在隆庆开禁后,这种形式被官方认可和利用,这就是明后期的“三十六行”和清代的“十三行”的雏形。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万历时期的督饷馆体制、税收制度都是以月港体制为框架的进一步发展。郑氏集团在从1625到1683年长达近60年中,把持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在具体海上贸易法上以月港体制为基础。郑氏集团的“牌饷”制就是对船引和水饷等月港税收制度为基础的创新。而郑氏的“五商制”是典型的“歇家牙行”模式。清代的海关制度是对传统的市舶司和海道、海防同知的职能利用形成的。而“十三行”更是明代的“官牙”、“客纲客纪”、“三十六行”中介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朱腾伟[9](2019)在《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文中指出从十七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在近代化趋势下加快了对外扩张的步伐,不断冲击着清朝的海上对外贸易。为了应对西方近代化趋势的影响,清政府以广州十三行的对外贸易管理为中心,对外贸法制进行了变革,以管理对外贸易的粤海关为基点,联结参与对外贸易的行商与外商,规定了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使之有效运转,形成了相对完善而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对广州十三行法制进行研究,不仅可以考察清政府应对西方近代化趋势从而在外贸法制方面做出的变革,也可以探究广州十三行法制中借鉴传统法制所建立的适应近代贸易趋势并体现近代化因素的法律制度,还可以分析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历史借鉴意义。本论文的研究除绪论与结论外,正文共分为五章。绪论对学界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并对与论文密切相关的“广州十三行”、“广州十三行的起始时间”、“广州十三行法制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进行了界定。正文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缘由。十七世纪以来的西方近代化趋势发展对清朝海上对外贸易提出了要求,也使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面临困境。清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改革了对外贸易制度,解除海禁并实施开海贸易。但是清朝既有的朝贡贸易法制不能适应与西方国家开展近代化贸易的实际需求,中西贸易开展与中西交往都需要新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清政府在借鉴外贸管理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中西贸易开展与管理的实际要求,在广州创设了粤海关,并以粤海关为基点联结行商与外商,通过规定这三类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并使之相互协调与制约并有效运转,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第二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粤海关制度。近代化趋势下的中西贸易开展对清朝外贸管理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管理对外贸易的市舶司不能适应开海贸易后管理近代化贸易的需要。清政府在广州创设了粤海关作为管理中西贸易的专门机构,建立了粤海关制度。粤海关是广州十三行法制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律关系之外粤海关承担着沟通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接受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监督;在法律关系内部粤海关联结着行商与外商,承担着征收关税与管理贸易两大职责,负责对行商与外商的管理。粤海关既要实现清政府开海贸易的经济目的,也要满足清政府管控贸易以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要求。第三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行商制度。为了实现对广州中西贸易的实际控制,并解决“华夷之辨”产生的官府直接管理外国人的障碍,清政府在粤海关建立了行商制度。行商在粤海关的许可下参与对外贸易并享有垄断外贸的权利,同时承担着代缴关税、管理贸易、管制外商及中外沟通等多种义务。随着近代化趋势下中西贸易的发展,行商的垄断外贸权利实际受到拘束,但行商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断被强化。行商既是广州十三行贸易的参加者,也是清政府管理外来人员的媒介,行商隔离了外商与官府,也隔离了外商与内地民人。行商制度有助于清政府对中西贸易的实际控制,并有利于实现贸易开放与贸易控制的平衡。第四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外商制度。广州中西贸易的开展导致广州外来人员逐渐增多,为了管理外来人员并维持外贸秩序,进而维护社会安定与政治统治稳定,清政府以行商为媒介对外商实施了严格管制,建立了外商制度。以外商在广州十三行的贸易活动与居住生活为中心,清政府赋予了外商一定的权利,也对外商课以了广泛的义务,外商权利的行使需依附于行商,但外商承担义务是独立的。与近代化趋势下中西贸易发展带来的贸易管理形势变化相适应,外商制度经历了从松散管理到规范管理再到严格管理的变革过程,出于管理贸易与维护统治的需要,外商制度又表现出以“防禁”为核心的特点,约束了外商的人身自由也限制了贸易的自由发展。第五章广州十三行法制评鉴。粤海关、行商与外商三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广州十三行对外贸易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广州十三行法制随着近代化趋势的发展而不断变革,但本质上没有脱离封建法制的窠臼。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建立与运行实现了清政府对广州中西贸易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中西贸易发展的要求,但也束缚了贸易自由发展并导致私相贸易频发。广州十三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改革了传统封建法制,促进了近代法律思想、法制理念与法制规则的萌动,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了一定的准备。广州十三行法制运行中存在的中西法律冲突,损害了广州十三行法制的效力,又对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广州十三行法制也可为当下贸易活动的法律规制提供历史镜鉴。从总体上看,广州十三行法制体现了清政府对西方近代化趋势的回应,广州十三行法制具有优势更有不足,其根据近代化贸易的发展要求而作出法制变革,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近代化趋势的要求,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广州十三行法制束缚了贸易自由发展,从根本上违背了近代化潮流的发展趋势。
贾瑞[10](2019)在《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有清一代,恰克图和广州是中国南北两个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其中,前者负责对俄贸易,后者负责对东南亚和欧洲各国的贸易。尽管两者均为对外贸易口岸,但在信用机制、管理方式、商人主体、贸易结构、税收结构上既有相同,也有很大差异。具体来看,在信用机制上,两者的信用都来源于中国的传统文化,并结合商业发展特点形成了一套包含商人信用、职业信用、商业信用和政府信用等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其不同之处在于,恰克图贸易中商业信用占据主导地位,政府信用为商业信用的发挥提供了良好保障,俟至晚清,政府失信,致使商业信用无法发挥作用,进而加速了晋商的衰落;对于广州贸易而言,前期发展是以政府信用为主,但到18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十三行商人退出历史舞台,外商自由雇佣买办的兴起,商业信用则发挥了主导作用。在管理机构设置上,恰克图的商业活动前期主要由土谢图汗进行属地兼管,后期主要由理藩院派员管理,税收则由杀虎口、张家口和归化城三处税关负责征税;而广州的商业活动和税收活动由粤海关管理,并以政府委任的广州十三行行商为中介具体负责实施。这种设置方式都源于清政府御控外藩的天朝上国思想和稳定边境的基本国策。从不同点来看,恰克图的税收与市场管理相分离,而广州的税收与市场管理在同一地区;管理机构设置的目的上,恰克图重在稳定边境,敦促两国关系的友好;广州则在于御控外商,预防滋扰,避免纠纷。在管理政策上,清政府要求进入恰克图市场的中俄商人必须持有政府颁发的相应执照。在乾隆朝,恰克图虽因俄商及劫匪滋事进行过三次闭关,但时间甚短,从长时段来看,基本处于自由贸易状态;在广州,无论四口通商还是一口通商,清政府严格限制对外贸易,且由十三行行商具体负责管理,鸦片战争以后,行商制度废除,实行领事担保制度。恰克图与广州管理方式的不同之处是:前者的管理较为宽松,类似于“自由贸易区”,后者的管理则较为严格,类似于“垄断市场”;恰克图贸易商的居住与交易方式的管理相对于广州行商都较为自由宽松。在商人发展变迁上,恰克图的商人有山西商人、陕西商人、宁夏商人等,但主要是晋商,而广州十三行时期的商人有福建商人、广东商人、安徽商人等。由于南北方地域差异很大,风俗习惯各异,决定了恰克图以北方商人为主,广州以南方商人为主。近代以来,两地商人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逐渐衰落。从共同点来看,首先,商人利益集团的弱小使其无力要求政府维护其合法权益,而逐渐衰弱的清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抑商政策又加速了晋商和行商的衰落;其次,从国家理论来看,国家对于商人的予取予求直接导致了两地商人的衰落。从不同点来看,首先,交易费用上升引起了广州十三行行商和恰克图晋商的衰败,但恰克图贸易中管理的交易费用相对较低,因而在19世纪中后期还可以正常经营,而广州十三行贸易管理中管理和买卖的交易费用较高,导致其较早衰败;其次,外来掠夺型制度是恰克图市场晋商衰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而部分十三行商人却向近代化买办转型。在商品结构上,无论是恰克图还是广州,出口的都是当时具有比较优势的茶叶、丝绸等商品,进口的主要是香料、药材、棉花等商品。在贸易初期,恰克图的贸易额远远小于广州的贸易额。中期,恰克图的贸易额增长迅速,与广州贸易额的相对差距在缩小,并且两处的出口商品都以茶叶为主。19世纪50年代以后,恰克图贸易量产生剧烈波动,20世纪初中东铁路开通后迅速衰落下去;广州则面临着南方众多外贸口岸的竞争,贸易商品种类持续增多,贸易量增幅较小,仍保持原有规模。在税收结构上,两地的税收都为国家的财政收入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都没有为中国近代化的转型提供内生动力。从不同点来看,恰克图贸易商品是在张家口、杀虎口和归化城征收常关税,而广州贸易的商品是在粤海关征收海关税;恰克图贸易根据当地的实际状况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税规定,而广州贸易中不仅不存在这些免税规定,而且还在征收正税的同时征收一些杂税;从税收总额上看,粤海关的税收总额比北路三关大,其对于清政府的财政贡献率也较大。最后,从两地贸易的意义上看,两地贸易都推动了内地社会分工和沿线城市的发展,并推动了中外文化的交流。恰克图贸易带动了沿线城市的发展,广州贸易促进了以广州为中心的商圈的形成;恰克图贸易促进了俄国资本原始积累,为其工业化创造了条件,广州贸易推动了中国南方近代化的进程。因此,有清一代,南方和北方开展的对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发展,从而也印证了清朝前中期有限度的对外开放政策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这一有限度的开放政策并没有使整个国家走上近代化历程。鸦片战争以后,随着通商口岸的不断增多,南北两地的贸易活动产生巨大变化:恰克图贸易在起伏跌宕中逐渐衰亡,而广州贸易量虽有减少,但仍为一个重要通商口岸。
二、澳门外来投资获利丰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澳门外来投资获利丰厚(论文提纲范文)
(1)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的传播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问题与论文结构 |
1.研究问题 |
2.论文结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理论依据 |
1.研究方法 |
2.理论基础与认识依据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研究回顾 |
第一节 相关概念 |
1.英语传播 |
2.晚清时期 |
3.晚清时期传教士 |
第二节 英语传播的相关研究 |
1.国外英语传播的相关研究 |
2.国内英语传播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晚清以前英语传播回顾 |
第四节 晚清社会英语传播研究 |
1.晚清社会传教士的相关研究 |
2.晚清社会翻译情况的相关研究 |
3.晚清社会近代化教育的相关研究 |
第三章 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文化路径 |
第一节 传播的文化背景 |
第二节 传播主体:来华传教士 |
第三节 教会学校与英语传播 |
1.前期教会学校与英语传播 |
2.后期教会学校与英语传播 |
第四节 翻译出版与英语传播 |
1.翻译机构与英语传播 |
2.报刊出版与英语传播 |
第五节 传教士主导的英语传播的文化特征 |
1.双向语言文化传播 |
2.群体性书面语传播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经济路径 |
第一节 传播的经济背景 |
第二节 传播主体:来华英美商人 |
第三节 民间英语培训机构与英语人才培养 |
第四节 “皮钦”英语与英语传播 |
第五节 英美商人主导的英语传播的经济特征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政治路径 |
第一节 传播的政治背景 |
第二节 传播主体:晚清政府洋务派 |
第三节 近代化教育与英语传播 |
1.三类新式学校与英语传播 |
2.官派留美与英语传播 |
第四节 翻译活动与英语传播 |
1.江南制造局翻译馆与西学传播 |
2.京师同文馆翻译活动与译员培养 |
第五节 洋务派主导的英语传播的政治特征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晚清社会英语传播规律及其影响 |
第一节 外来语言传播竞争激烈 |
1.其他外语的传播情况 |
2.影响外语竞争的因素 |
第二节 路径依赖及其体现 |
1.路径依赖及其内涵 |
2.英语传播路径依赖 |
第三节 英语传播中人的因素 |
1.晚清来华西方人 |
2.晚清政府洋务派 |
3.个体被动传播者 |
第四节 传播受众:底层-精英-群众的传播模式 |
第五节 文化、经济、政治层面的平行交互传播 |
第六节 英语在中国传播带来的影响 |
1.对汉语的影响 |
2.对社会的影响 |
第七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传播的局限及启示 |
第一节 主导性局限及表现 |
1.来华西人主导的传播的局限性 |
2.洋务派们主导的传播的局限性 |
第二节 对汉语国际传播的启示 |
1.应对传播中的竞争现象 |
2.注重主导者的路径依赖 |
3.尊重受众传播相关规律 |
4.结合“场论”防范预警 |
第三节 对外语政策与规划的启示 |
1.应对英语的语言霸权 |
2.提高中华文化自信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 |
第一节 结论与贡献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2)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土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四)土匪概念界定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土匪的概况 |
(一)四邑侨乡土匪的类型 |
1.山匪 |
2.沙匪 |
3.海盗 |
(二)四邑侨乡土匪的来源 |
1.贫苦民众 |
2.散兵游勇 |
3.会党 |
(三)四邑侨乡土匪的管理制度 |
1.匪首决定制 |
2.管理模式 |
3.组织纪律 |
4.分赃制度 |
(四)四邑侨乡土匪的日常生活 |
1.衣食住行 |
2.婚丧嫁娶 |
3.隐语诨名 |
4.心理期望 |
(五)四邑侨乡土匪的特点 |
1.规模小,活动广 |
2.外地土匪多 |
3.带有鲜明的侨乡特点 |
小结 |
二、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匪患的成因 |
(一)自然灾害因素 |
1.旱涝灾害频发 |
2.台风肆虐 |
(二)政治军事因素 |
1.军阀混战 |
2.吏治腐败 |
3.警政废弛 |
4.民间武器泛滥 |
(三)社会经济因素 |
1.畸形经济 |
2.贫富不均 |
3.烟赌炽盛 |
4.械斗成风 |
小结 |
三、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土匪的行为方式及其影响 |
(一)土匪的行为方式 |
1.劫掠 |
2.打单 |
3.掳人勒赎 |
4.勒收行水 |
(二)匪患带来的影响 |
1.扰乱侨乡社会秩序 |
2.破坏侨乡经济 |
3.传播不良社会风气 |
小结 |
四、民国时期四邑侨乡社会治理匪患的措施 |
(一)地方政府治匪举措 |
1.武力剿杀 |
2.招抚收编 |
3.立法奖惩 |
(二)乡村社会防匪举措 |
1.兴办乡团 |
2.购置枪械 |
3.修筑碉楼 |
4.宣传防匪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背景及其缘起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缘起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
1.2.1 研究时间界定 |
1.2.2 研究空间界定 |
1.2.3 研究对象界定 |
1.2.4 研究具体问题、目标及意义 |
1.3 相关研究现状 |
1.3.1 相关领域谱系学历史观点研究 |
1.3.2 相关领域社会心理学视角研究 |
1.3.3 国内外近代建筑相关史论与谱系研究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思路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近代江南地区城市现代化进程和社会心理变迁 |
2.1 江南传统城市向现代化城市转型的社会背景 |
2.1.1 政治体制的冲击与变革 |
2.1.2 经济形态的演变与交替 |
2.1.3 社会文化的吐故与纳新 |
2.2 近代个体和群体的社会心理及基本特点 |
2.2.1 以代表性士绅学习“西学”为发端 |
2.2.2 以担当社会责任的士绅阶层为主体 |
2.2.3 以民族主义精神的空前高涨为基础 |
2.3 近代城市建筑的物质形态与社会心理的双重关系 |
2.3.1 作用与反作用关系为底色 |
2.3.2 传统“束缚”与近代“自由”为焦点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社会心理的苏州近代建筑五种类型 |
3.1 苏州近代建筑产生的社会背景 |
3.1.1 近代前苏州城市社会经济概貌 |
3.1.2 清末民国时期苏州城市社会经济 |
3.2 社会心理影响苏州近代建筑营造的决策方式 |
3.2.1 个体呈现为“自下而上”的影响力 |
3.2.2 社会群体呈现为“自上而下”的干预力 |
3.3 苏州近代建筑社会心理角度的分类 |
3.3.1 “激发”型建筑 |
3.3.2 “盲从”型建筑 |
3.3.3 “批判”型建筑 |
3.3.4 “选择”型建筑 |
3.3.5 “交融”型建筑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苏州近代建筑的溯源和谱系特征 |
4.1 苏州近代建筑的溯源 |
4.1.1 苏州传统式样建筑仍为其底色 |
4.1.2 苏州近代建筑与西式建筑的演变关系 |
4.2 苏州近代建筑五种类型的物质形态特征 |
4.2.1 “激发”型建筑的刻意折“中” |
4.2.2 “盲从”型建筑的统一学“西” |
4.2.3 “批判”型建筑的视觉新“中” |
4.2.4 “选择”型建筑的“中”“西”斟酌 |
4.2.5 “交融”型建筑的“中”“西”共融 |
4.3 社会群体心理影响下的苏州近代建筑谱系 |
4.3.1 “单向套环”和“层层套环”的循环选择特征 |
4.3.2 人物谱系与近代建筑类型间的高对应度 |
4.3.3 五种类型近代建筑“源”和“流”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受制于上海和南京社会群体 |
5.1 上海洋商群体商业本位思想直接影响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 |
5.1.1 近代上海商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5.1.2 商业群体逐利心理对上海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5.1.3 近代上海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比较 |
5.2 南京军政群体政治威权意识间接影响苏州近代建筑的形成 |
5.2.1 近代南京军政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5.2.2 军政群体威权意识对南京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5.2.3 近代南京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苏州与江南区域内相邻城市间的近代建筑关系辨析 |
6.1 近代无锡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无锡与苏州两地比较 |
6.1.1 近代无锡民族工商业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6.1.2 民族工商业群体逐利心理对无锡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1.3 近代无锡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6.2 近代常州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常州与苏州两地比较 |
6.2.1 近代常州官商绅群体的形成和发展特点 |
6.2.2 官商绅群体私利心理对常州与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2.3 近代常州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6.3 近代镇江主流群体对营造的影响方式和镇江与苏州两地比较 |
6.3.1 近代镇江的政治群体的更迭及其作为 |
6.3.2 政治群体目标导向对镇江和苏州近代建筑形成的影响方式 |
6.3.3 近代镇江与苏州不同的导向性主流群体及其营造作为的比较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江南地区近代建筑谱系的脉络和基本特征 |
7.1 “先引辐射”到“后续串联”特征明显的“带状共同体” |
7.1.1 差异性辐射和亲疏性串联的结构 |
7.1.2 经济和文化带状共同体的形成 |
7.2 城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决定区域内建筑谱系脉络 |
7.2.1 群体心理间的异和同定义近似和差异并存的建筑谱系关系 |
7.2.2 区域内各市导向性主流群体和建筑谱系结构图 |
7.3 江南地区中影响其它城市和接受影响城市的路径 |
7.3.1 影响其它城市的营造在于营建群体背景和业内动向 |
7.3.2 接受影响城市的营造在于导向性主流群体心理和经历 |
本章小结 |
结语与展望 |
主要结论 |
后续研究和展望 |
论文创新点 |
致谢 |
附录1: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成果 |
附录2:苏州近代建筑及原归属人背景概览 |
参考文献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思路、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结构安排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基础理论与相关文献评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对金融开放的理解 |
2.1.2 对中国金融开放阶段的历史界定 |
2.1.3 对被动开放和主动开放的理解 |
2.1.4 对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界定 |
2.1.5 对发展的理解 |
2.2 理论基础 |
2.2.1 内生增长理论 |
2.2.2 自组织理论 |
2.2.3 理论基础的适用性分析 |
2.3 相关文献评述 |
2.3.1 市场开放对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影响 |
2.3.2 1840-1927年间中国本土金融机构的发展 |
2.3.3 1978年后中国本土银行业发展 |
2.3.4 对现有文献的评价 |
第3章 被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840-1927年) |
3.1 五口通商与近代金融市场被动开放 |
3.2 被动开放条件下外国银行对华资本牵制 |
3.2.1 外国在华银行市场进入及市场垄断 |
3.2.2 外国在华银行对旧式金融机构的资本牵制 |
3.2.3 中外金融机构互动实质:资本侵略 |
3.3 旧式金融机构的历史沉浮 |
3.3.1 本土钱庄的近代化转型 |
3.3.2 本土票号的时代衰落 |
3.4 现代银行业的曲折探索 |
3.4.1 发展背景:外商银行干涉与封建势力阻挠 |
3.4.2 “官护”银行兴起阶段 |
3.4.3 华资银行新设阶段 |
3.4.4 本土银行业联合发展阶段 |
3.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4章 主动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 |
4.1 改革开放与中国金融市场主动开放 |
4.2 市场开放与中国银行业“顶层设计”(1978-2001年) |
4.2.1 “开大门”的金融开放 |
4.2.2 建立中央银行制度 |
4.2.3 探索国有银行改革 |
4.2.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搭建二级银行体系 |
4.3 扩大对外开放后中国银行业改革的深化调整(2001-2008年) |
4.3.1 全面对外开放 |
4.3.2 准确定义中央银行地位 |
4.3.3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 |
4.3.4 “准体制外”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化改革 |
4.3.5 发展城市商业银行 |
4.3.6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本土银行业增量改革 |
4.4 后危机时代中国银行业改革的多元化布局(2008年后) |
4.4.1 中国银行业“走进”国际视野 |
4.4.2 中央银行制度完善 |
4.4.3 农村金融机构深化发展 |
4.4.4 从微观主体发展到宏观格局构建:建立多元银行体系 |
4.5 历史价值评价 |
第5章 被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5.1 实证分析背景 |
5.2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2.1 研究方法 |
5.2.2 研究对象 |
5.2.3 探索性因子分析 |
5.3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与中介效应检验 |
5.3.1 研究假设 |
5.3.2 研究方法介绍 |
5.3.3 样本的基本特征与相关性分析 |
5.3.4 验证性因子分析 |
5.3.5 结构方程模型分析 |
5.3.6 中介效应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主动开放与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实证分析 |
6.1 变量介绍及数据来源 |
6.1.1 数据来源 |
6.1.2 研究模型介绍 |
6.1.3 变量介绍 |
6.1.4 变量基本统计量 |
6.1.5 共线性和相关性检验 |
6.2 主动开放影响实证分析 |
6.2.1 全样本分析 |
6.2.2 第二阶段分析 |
6.2.3 第三阶段分析 |
6.3 不同银行异质性影响分析 |
6.3.1 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 |
6.3.2 股份制商业银行 |
6.3.3 城市商业银行 |
6.3.4 农村商业银行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内生性检验 |
6.6 本章小结 |
6.6.1 全样本影响结论 |
6.6.2 不同阶段影响结论 |
6.6.3 不同类型银行影响结论 |
第7章 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的逻辑、特征、经验及启示 |
7.1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逻辑 |
7.1.1 历史的变迁:两次金融开放的变迁递进 |
7.1.2 政策(环境)的变迁:不同政策效能的变迁差异 |
7.1.3 理念的变迁:金融机构变迁发生的关键 |
7.2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特征 |
7.2.1 以金融开放作为发展起点 |
7.2.2 以渐进式改革作为发展思路 |
7.2.3 以个体发展带动整体变革 |
7.2.4 以增量改革促进存量改革 |
7.2.5 以机构改革和功能完善协调推进机构发展 |
7.3 金融开放条件下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发展经验 |
7.3.1 以发挥本土优势为导向 |
7.3.2 在开放学习中坚持本土适应性 |
7.3.3 发挥主体的内生性带动作用 |
7.3.4 以促进经济发展为动力 |
7.3.5 坚持发展的与时俱进 |
7.3.6 结合宏观调控与微观主体能动性 |
7.4 新一轮金融开放背景下本土银行部门发展启示 |
7.4.1 立足国情:保持对外开放与国家战略的一致性 |
7.4.2 依托本土:激发本土银行部门发展的自觉能动性 |
7.4.3 政府定位:完善金融开放中的政府作用 |
7.4.4 以史为鉴:推广金融发展实践和理论的中国方案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表 |
致谢 |
(5)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管理 ——基于江苏省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选题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 关于中国百年大学的研究 |
(二) 关于教育遗产的研究 |
三、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理论基础 |
(一)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认识基础 |
(二)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本体基础 |
(三)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方法基础 |
(四)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价值基础 |
四、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概念框架 |
一、中国百年大学相关研究 |
(一) 中国百年大学概念界定 |
(二) 中国百年大学统计 |
(三) 中国百年大学空间分布及特征 |
(四) 中国百年大学空间分布特征影响因素分析 |
二、教育遗产的概念及其分类 |
(一) “教育遗产”概念的分析框架 |
(二) “教育遗产”概念的语义解释 |
(三) “教育遗产”概念的层次结构 |
三、教育遗产资源的概念 |
四、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概念 |
第三章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价值分析与评价 |
一、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价值分析 |
(一)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历史价值 |
(二)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的艺术与审美价值 |
(三)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的科学技术价值 |
(四)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的教育文化价值 |
(五)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的其他价值 |
二、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价值评价要素及指标设计 |
(一)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结构 |
(二)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价值评价体系的构建原则 |
(三)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价值评估体系的概念框架 |
(四)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价值评估指标体系 |
第四章 江苏省域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分布现状 |
一、江苏省百年大学空间分布情况 |
二、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现状的调查 |
(一) 南京大学——江苏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之魁 |
(二) 东南大学——可与南京大学相媲美的教育遗产资源宝地 |
(三) 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特色的教育遗产 |
(四) 南京林业大学——林业特色的教育遗产 |
(五) 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特色的教育遗产 |
(六) 南京工业大学——年轻的工科学校,教育遗产资源有限 |
(七) 南京工程学院——21世纪合并的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单薄 |
(八) 南京艺术学院——艺术特色,非物质教育遗产为主 |
(九) 河海大学——水利特色,非物质教育遗产资源居多 |
(十) 苏州大学——教会大学背景,教育遗产资源丰富,质量上乘 |
(十一) 南通大学——有地方特色的新百年大学,张謇是其教育遗产的名片 |
(十二) 中国矿业大学——矿业特色,教育遗产资源颇多 |
(十三) 江南大学——轻工特色,50年代之后的教育遗产丰富 |
(十四) 江苏大学——农机特色,教育遗产资源不多 |
(十五) 扬州大学——主打“张謇”品牌,教育遗产资源较少 |
三、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特点 |
(一) 总体上,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规模体量庞大,质量上佳,但各校水平不一 |
(二) 内部关系上,江苏省各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资源不是孤立存在的,相互之 |
四、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价值的评价 |
第五章 江苏省域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管理概况 |
一、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必要性 |
(一) 对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进行管理,有利于全面、系统地认识和把握教育遗产资源 |
(二) 对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进行管理,有利于教育遗产资源的保护、整合、开发和利用 |
(三) 对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进行管理,有利于弘扬百年大学文化 |
(四) 对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进行管理,有利于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共享 |
二、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现状 |
(一) 管理的基本情况 |
(二) 保护情况 |
(三) 开发情况 |
(四) 利用情况 |
三、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 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基础配备不全 |
(二) 教育遗产资源的保护停留在“保存”式保护的初级阶段 |
(三) 教育遗产资源的开发不足 |
(四) 教育遗产资源的利用形式单一 |
四、江苏省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 对教育遗产资源的认识不够 |
(二) 缺少对教育遗产资源深度开发的意识 |
(三) 教育遗产资源管理中行政思维占主导,经济思维匮乏 |
第六章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的指导思想 |
一、统一一个基本认识: 从遗产到资源再到文化空间 |
(一) “从遗产到资源”的启示 |
(二) “从资源到文化空间”的拓展 |
(三) 百年大学的教育遗产文化空间 |
二、遵循五大发展理念,探索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之道 |
(一) 创造性转化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使其创新性发展 |
(二) 协同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相关主体、平衡各方利益 |
(三) 绿色开发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构建低碳节能的文化空间 |
(四) 以开放包容的姿态,多元利用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 |
(五) 各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主体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共赢 |
第七章 百年大学教育遗产管理的行动边界 |
一、事业的超越与产业的适应 |
二、传统的扬弃与现代化转型 |
三、国际化视野与本土化情结 |
四、全球化趋势与地域性前提 |
五、一体化框架与特色化内容 |
第八章 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管理策略 |
一、管理架构上,多主体齐心发力 |
(一) 国家价值导向,统筹规划,体现领导力 |
(二) 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多方投入,增强聚合力 |
(三) 市场自发调节,产权分离,提升竞争力 |
(四) 百年大学自我重视,学理研究,展示生命力 |
二、管理内容上,多层面齐抓共管 |
(一) 自觉保护,保障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
(二) 联动开发,激发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活力 |
(三) 创新利用,提高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效用 |
三、管理类别上,物质教育遗产和非物质教育遗产各有侧重 |
第九章 结论与讨论 |
一、主要结论 |
三、创新之处 |
四、不足之处 |
五、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 |
附录 |
致谢 |
(6)近代广东台山侨乡城镇地理初探(1840-1949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研究时段及区域 |
三、研究现状与发展趋势 |
四、研究方法及资料来源 |
第一章 近代广东台山城镇发展的历史地理背景 |
第一节 自然地理环境 |
第二节 人文地理环境 |
第二章 侨乡的形成与侨乡网络的发展 |
第一节 台山侨乡的形成与发展 |
第二节 台山侨乡网络的发展 |
第三章 广东台山侨乡城镇的发展与城镇体系的演变 |
第一节 近代以前城镇及城镇体系的初步发展 |
第二节 近代台山侨乡城镇体系的演变 |
第四章 台山县城城镇形态的演变 |
第一节 台山县城外部形态的演变 |
第二节 台山县城内部空间结构的演变 |
第五章 近代城镇体系与城镇形态演变的总体特征 |
第一节 近代台山侨乡城镇体系演变的特征 |
第二节 近代台山侨乡城镇形态演变的特征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7)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订立的缘起 |
第一节 西方近代物流业的兴起 |
(一)西方近代物流业的产生与形成 |
(二)辅助外贸扩张的西方近代物流业 |
第二节 列强侵华的物流需求 |
(一)对华贸易扩张的需求 |
(二)外商物流运输违规的行为 |
(三)英国武力订约的诉求 |
第三节 清政府的对策 |
(一)清政府的对外贸易政策 |
(二)中国社会物流现状 |
(三)传统的御夷之策 |
第二章 近代中外物流类约章的内容 |
第一节 货物税率类约章 |
第二节 码头货栈类约章 |
第三节 物流交通设施类约章 |
(一)公路类约章 |
(二)航运类约章 |
(三)铁路类约章 |
(四)航空类约章 |
第四节 电信通讯类准条约 |
第三章 不平等条约特权与外商在华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协定关税特权扩大货物流量 |
(一)协定关税前后的货物流量 |
(二)进出口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三)协定内地关税制度与货物流量 |
第二节 沿海及内河航权与外商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沿海航运物流业 |
(二)内河航运物流业 |
第三节 通商口岸设栈与外商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外商货栈入侵沿海口岸 |
(二)外商货栈业在内河口岸的扩张 |
第四节 租界筑路权与外商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租界道路规划 |
(二)租界公路物流的形成 |
第五节 铁路筑路权与外商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筑路权益的实现 |
(二)铁路物流业的入侵 |
(三)外商铁路物流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经营电线特权与外商电信业的形成 |
(一)列强电报系统的建立 |
(二)租界电话网络的建立 |
第四章 不平等条约体系下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的雏形 |
第一节 中国传统物流业的衰败 |
第二节 近代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外商航运物流的认识 |
(二)官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三)商办航运物流业的兴起 |
第三节 近代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初步规模 |
(一)自主设栈意识的萌发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 |
第四节 近代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铁路权益的认识 |
(二)早期筑路的尝试 |
(三)铁路物流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节 近代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初步格局 |
(一)对租界公路物流的认识 |
(二)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兴起 |
(三)公路物流业初步规模的形成 |
第六节 近代民族电信业的初步规模 |
(一)对电信权益的认识 |
(二)近代民族电报业的初步规模 |
(三)近代民族电话业的初步规模 |
第五章 收回主权运动与中国近代民族物流业体系的形成 |
第一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铁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厘促进民族铁路物流的发展 |
(二)强烈的铁路主权意识 |
(三)民族铁路联运体系的形成 |
第二节 关税自主的实现与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形成 |
(一)裁撤厘金促进民族公路物流业的发展 |
(二)民族公路联运物流网络的形成 |
(三)民族公路物流运输的经营情况 |
第三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航运物流业的形成 |
(一)收回航权须发展民族航运业 |
(二)航运政策与机构的统一 |
(三)民族水陆联运体系的形成 |
(四)民族航运物流网络的扩大 |
第四节 航权自主的筹划与民族码头货栈业的形成 |
(一)实现航权自主的前提 |
(二)招商局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三)华商码头货栈业体系的形成 |
第五节 收回电信权的筹划与民族电讯通信体系的形成 |
(一)收回电信权须发展民族电信业 |
(二)民族电报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三)民族电话业体系对物流业的影响 |
第六章 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格局 |
第一节 占主导地位的外国在华物流业 |
(一)外商在华物流业规模 |
(二)外商物流业的优势地位 |
第二节 具有双重性质的民族物流业 |
(一)民族物流业的近代化转型 |
(二)近代民族物流业的规模 |
(三)近代与封建性质的杂糅 |
(四)依靠国外技术发展 |
第三节 中国近代物流业对经济的推动作用 |
(一)促进商业的发展 |
(二)促进工业的发展 |
(三)促进商业信息的传播 |
第七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of Doctor’s Thesis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一、选题研究价值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相关社会背景的研究 |
二、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研究 |
三、葡人东来及与中国贸易关系的研究 |
第一章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变革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东南地区商业发展及海上贸易通道 |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商业城镇与商人集团的兴起 |
三、东南沿海的主要贸易通道 |
第二节 葡人东来对东南海上贸易的影响 |
一、葡人东来的动力 |
二、葡人印度洋海上贸易控制权的实现 |
三、葡人与中国的贸易冲突与合作 |
四、葡人东来的影响 |
第三节 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一、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
二、明朝中后期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繁盛 |
一、私人海上贸易兴起的原因 |
二、私人海上贸易的盛况 |
三、私人海上贸易的影响 |
第五节 二百年海禁政策的反思 |
一、隆庆之前的二百年海禁 |
二、海禁与嘉靖大倭患 |
三、“禁海”与“开海”之争 |
第二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的渊源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刑事法源 |
一、《大明律》 |
二、《问刑条例》 |
三、榜例 |
第二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行政法源 |
一、《大明会典》 |
二、则例 |
第三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民事法源 |
一、民法 |
二、习惯法 |
第四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冲突的合理解释 |
一、隆庆开禁与律例的冲突 |
二、法律冲突原因分析 |
三、海上贸易法冲突的解释 |
第三章 隆庆时期的海禁法律制度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禁法律制度 |
一、隆庆之前海禁法的制定 |
二、海禁法律制度的特征 |
第二节 海禁法的评价 |
一、海禁法律制度的历史分析 |
二、海禁法存在合理性 |
三、海禁法缺乏变通 |
第四章 从朝贡贸易法到商舶贸易法 |
第一节 隆庆时期的朝贡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朝贡贸易的管理机构 |
二、朝贡贸易管理制度 |
三、朝贡贸易制度的实施和评价 |
第二节 “广中事例”的商舶贸易法 |
一、“广中事例”的形成 |
二、“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内容 |
三、“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实施 |
第三节 “月港体制”的商舶贸易法 |
一、“月港体制”的形成 |
二、“月港体制”贸易法内容 |
三、“月港体制”贸易法的实施 |
第五章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习惯法 |
第一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贸易模式 |
一、将私人贸易设法嵌入朝贡贸易 |
二、利用“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实施贸易 |
三、组织海上走私贸易 |
四、中国海商集团兴起后的私人海上贸易 |
第二节 私人海上贸易主体 |
一、私人海商主体 |
二、私人海商组织形式 |
三、中介服务主体 |
第三节 海上私人贸易合同 |
一、合同的订立 |
二、合同的履行风险 |
三、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 |
一、南海贸易圈的海上贸易解决惯例 |
二、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途径 |
三、海禁背景下的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困局 |
第五节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新趋势及影响 |
一、隆庆开禁后的贸易新趋势 |
二、隆庆开禁后的法律影响 |
第六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的法律制度特点 |
第一节 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特征 |
一、隆庆时期贸易实践的变革 |
二、法律思想变革 |
三、法律制度变革 |
第二节 多元利益集团互动推动立法 |
一、国际力量的积极影响 |
二、海商集团的积极争取 |
三、势要巨室的“穿针引线” |
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
第三节 隆庆海商贸易法律制度的局限 |
一、立法思想:祖制基础上的有限变革 |
二、开禁的范围和程度局限 |
三、存在缺陷的发展 |
第七章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一、对明朝后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二、对郑氏集团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三、对清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二节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政治与经济的平衡 |
二、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的政府与商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
三、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国家与商人的利益平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9)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综述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缘由 |
第一节 西方近代化趋势对清朝外贸法制的冲击 |
一、西方近代化趋势对清朝贸易的冲击 |
二、西方近代化趋势促使清朝海上贸易政策改变 |
三、清朝开海贸易后面临的法律困境 |
第二节 清朝外贸法制的溯源 |
一、清代以前的外贸法制 |
二、清初的海上对外贸易法制 |
第三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建立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建立的历史经验借鉴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的体系构成 |
三、广州十三行法制的法律渊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粤海关制度 |
第一节 沟通中央与地方的粤海关 |
一、粤海关设立的缘由 |
二、粤海关对中央承担的职责 |
三、粤海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的关税征收 |
一、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税的原则 |
二、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收的税种 |
三、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税的程序 |
第三节 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的外贸规制 |
一、粤海关对外贸开展的管控 |
二、粤海关对行商的管理 |
三、粤海关对外来人员与船舶的管制 |
第四节 粤海关的税收考核与法律责任 |
一、粤海关的税收考核 |
二、粤海关的法律责任 |
第五节 粤海关制度的特点 |
一、粤海关制度是市舶司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
二、粤海关制度经历了不断变革的过程 |
三、粤海关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发挥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行商制度 |
第一节 行商制度的建立与变革 |
一、行商制度的建立 |
二、行商制度的运行 |
三、行商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行商的权利 |
一、行商外贸垄断权的内容 |
二、行商外贸垄断权的维护 |
三、行商外贸垄断权的限制 |
第三节 行商的义务 |
一、行商代为征收关税的义务 |
二、行商管理对外贸易的义务 |
三、行商管理外国商人的义务 |
四、行商沟通中外的义务 |
第四节 行商的法律责任 |
一、行商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 |
二、行商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五节 行商制度的特点 |
一、行商制度是对官设牙行的继承与发展 |
二、行商的权利受拘束而担责不断强化 |
三、行商制度经历了不断变革的过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外商制度 |
第一节 外商制度的建立与变革 |
一、外商制度建立的原因 |
二、外商制度的变化 |
第二节 外商依附于行商的权利 |
一、外商在贸易中的权利 |
二、外商留居广州的权利 |
三、外商的其他权利 |
第三节 外商的独立义务 |
一、外商在贸易开展中的义务 |
二、外商留居广州时的义务 |
三、外商遵守的商品管制禁令 |
第四节 外商的法律责任 |
一、外商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 |
二、外商法律责任形式的特点 |
三、外商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序规定 |
第五节 外商制度的特点 |
一、以行商为媒介的管理模式 |
二、权利依附与义务独立并存 |
三、对外商的管制趋于严格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评鉴 |
第一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特点 |
一、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并使之有序运行的体系性 |
二、随着近代化趋势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变革性 |
三、体现近代性与本质封建性的法律性质两面性 |
第二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作用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推动了清朝近代贸易的开展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阻碍了清朝近代贸易的发展 |
第三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影响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封建法制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了一定准备 |
三、广州十三行法制具有一定的历史镜鉴意义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10)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缘由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恰克图贸易 |
1.3.2 广州贸易 |
1.3.3 恰克图、广州外贸的比较及税制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1.6 文章结构与安排 |
第二章 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的变迁 |
2.1 恰克图贸易概述 |
2.2 广州贸易概述 |
第三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信用机制的比较 |
3.1 恰克图贸易的信用机制 |
3.2 广州贸易的信用机制 |
3.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四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管理方式的比较 |
4.1 管理机构的比较 |
4.1.1 恰克图贸易的管理机构 |
4.1.2 广州贸易的管理机构 |
4.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4.2 管理政策的比较 |
4.2.1 恰克图贸易的管理政策 |
4.2.2 广州贸易的管理政策 |
4.2.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五章 恰克图和广州商人盛衰变迁及原因的比较 |
5.1 两地商人发展及原因的比较 |
5.1.1 恰克图商人发展及原因 |
5.1.2 广州商人发展及原因 |
5.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5.2 两地商人衰落及原因的比较 |
5.2.1 衰落的原因 |
5.2.2 衰落的理论分析 |
第六章 恰克图和广州商品结构与税收收入的比较 |
6.1 两地商品结构的比较 |
6.1.1 恰克图贸易的商品结构 |
6.1.2 广州贸易的商品结构 |
6.1.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6.2 两地税收收入的比较 |
6.2.1 恰克图贸易的税收收入 |
6.2.2 广州贸易的税收收入 |
6.2.3 比较分析:相同与差异 |
第七章 恰克图和广州贸易意义的比较 |
7.1 相同之处 |
7.2 差异之处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四、澳门外来投资获利丰厚(论文参考文献)
- [1]晚清时期英语在中国的传播研究[D]. 周小渟. 东北师范大学, 2021(09)
- [2]民国时期四邑侨乡土匪问题研究[D]. 林嘉宁. 广西师范大学, 2021(11)
- [3]基于社会心理的江南近代建筑谱系研究 ——以苏州地区为例[D]. 龚滢. 江南大学, 2020(04)
- [4]金融开放与中国本土存款性金融机构的发展[D]. 王毅. 吉林大学, 2020(01)
- [5]中国百年大学教育遗产资源的管理 ——基于江苏省的考察[D]. 瞿锦秀. 苏州大学, 2020(06)
- [6]近代广东台山侨乡城镇地理初探(1840-1949年)[D]. 刘睿珺. 暨南大学, 2020(08)
- [7]中外约章与中国近代物流业的嬗变(1840-1937)[D]. 熊辛格.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8]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王炳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9]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D]. 朱腾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10]清代恰克图和广州对外贸易比较研究[D]. 贾瑞. 山西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