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点浅见(论文文献综述)
李尚[1](2021)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文中指出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正处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由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外部环境上,逆全球化思潮下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进一步要求我国经济必须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推动国有企业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和应对发展环境变化等问题上发挥作用,是国有企业发展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不断发展壮大并逐渐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市场主体。随着改革的推进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国有经济比重也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些变化对国有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一系列的复杂情况,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途径。然而,为什么混合所有制改革会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式?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什么?随之而来的另一个问题就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效果如何?这是新时代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得不回答的问题。本文的研究也是围绕回答上述问题展开的。首先,本文通过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理论进行梳理,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内涵。混合所有制改革在社会主义框架内,促进了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融合,本质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进而实现共同富裕。基于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质的认识,本文进一步构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第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融合实现国有企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使国有企业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发展了社会主义生产力。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目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现实出发,促进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相互融合,使公有制和市场经济在宏观所有制结构层面有机结合,实现了“国民共进”。第三,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作用。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了发展公有制经济必然是在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共同发展为前提,在提高国有经济效率的同时也保障了分配公平,从而促进共同富裕。其次,本文梳理了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过程和理论逻辑。从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可以分为四个阶段:一是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形成的公私合营形式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二是计划与市场并存时期企业自发形成以及通过试点股份制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探索,三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的进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四是新时代背景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过程,本文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完善以及市场经济的要求三个理论线索,梳理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最后,本文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践效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效果的分析主要从三个角度出发:一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系。基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本文利用包含116770个观测值的工业企业面板数据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推动企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的作用。具体而言,主要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能利用率和创新的影响。结果表明,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提高企业产能利用率以及促进企业创新中都具有显着作用。从作用机制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有效的缓解政府干预,从而促进企业全要素生产率、产能利用率和创新水平的提高;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还可以降低企业代理成本,这一途径只会对提高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发挥作用,代理问题的改善并不能带来产能利用率和创新水平的提高。二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所有制结构作用的基础上,本文基于省级面板数据,从所有制结构的角度分析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同时基于行业层面的数据,分析“垂直结构”下上游所有制结构变化对下游企业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国有经济比重与经济增长之间具有显着的“倒U型”关系,上游国有经济比重与下游行业绩效之间也存在着“倒U型”关系。维持一定比例的国有经济比重,可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三是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收入分配的关系。基于所有制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理论分析,本文构建了包含所有制结构的收入分配模型,分析了影响收入分配的各种因素。结果表明,社会投资率的下降和储蓄率的上升有利于增加劳动收入份额;所有制结构对劳动收入份额的作用取决于国有部门、非国有部门和居民部门间储蓄率的大小。基于省份面板数据的实证结果表明,国有经济比重的增加可以提高劳动收入份额,从而验证了理论模型中的结论。基于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实践效果的实证结果,本文最后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出了相关建议。
汪波[2](2020)在《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国有企业目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国有企业的改良和优化对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日臻完善的今天,对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让这些大规模、高质量的国家资本转变运行形态是我们国家现阶段在经济上的主要任务之一。其中,作为国家工业经济发展命脉的装备制造业尤为迫切地需要转变经营模式以适应新时代市场经济。而黑龙江省作为我国基础深厚的老工业基地,拥有众多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正是适合实施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战略的前沿阵地。黑龙江省作为传统装备制造业大省,具备深厚的装备制造基础,但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导致省内各经济主体过于依赖国有经济,导致近些年省内经济发展速度十分缓慢。装备制造业一直以来是黑龙江省的支柱产业,因此本文首先通过对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前后关联效应的研究分析,对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性作出了评估。并对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关联效应进行了投入产分析,计算出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与其他各产业相互间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产业间的相互经济联系作用,并基于产业间的影响力系数和感应度系数对装备制造业与其他经济部门进行关联分析。结论得出黑龙江省内的装备制造业具备极高的前后关联效应,本应能够高效的拉动区域内经济发展,但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所残留下的影响,导致省内装备制造业一直以来没能够发挥出其应有作用。然后通过对黑龙江省内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制度本身的特征、弊端及其深层根源进行分析,论述了对其产权制度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最后,本文从混合寡头模型出发,通过对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目标函数分析,引出国有资本目标函数,并对其与民营资本间博弈进行了深入分析,最终得出在静态条件下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最优比例。基于以上内容,本文最后通过对成功混改的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案例分析,对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提出对策与建议,以期为相关政府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陈远树[3](2020)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文中提出职务犯罪主体作为刑法和监察法对公权力规制的重要概念,是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主体监察全覆盖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的认识论基础;其不仅是犯罪构成意义上的特殊犯罪主体,而且是不正当行使公权力或者影响公权力正当行使所构成犯罪的行为主体,涵盖了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所有行使公权力的行为主体。简言之,职务犯罪主体是以行使公权力为本质特征。据此,本文提出“统一权力范式”的跨学科研究方法和“制度—组织—目的”权力分析框架,探索科学、合理地划定职务犯罪主体的犯罪圈。在统一权力范式中,公权力是法律制度授予国家、国有公司/企业、社会组织等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按照“制度—组织”和“组织—目的”的双层区分标准,将公权力区分为国家权力、经济权力和社会权力等三大类型,即法律制度分别授予国家组织、营利性公共组织和非营利性公共组织的权力。在此基础上,本文逐一分析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历史沿革和立法模式,并按照实现监察全覆盖的法政策目标,从法律解释和立法完善的角度重构了三大类型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标准和法律界限。在国家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是基本相通的,运用实质解释方法即可使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与国家机关的国家工作人员互相对应。职务犯罪主体实质解释的依据即认定标准需要由“公务论”向“权力论”发展,即以是否具有行使法律授予的公权力资格为标准统一地界定刑法和监察法上的职务犯罪主体。权力论是适用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相关法律规定的统一理论,而组织身份、从事公务、从事管理、履行公职等法律规定的要素则是公权力在不同职务犯罪主体类型上的表现形式。在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集中在企业渎职犯罪和国有参股企业贪腐犯罪中。根据权力论,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是在国有公司、企业中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据此,刑法中的“国有公司、企业”限缩解释为国有全资的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中的人员”扩大解释为国家公司、企业向非国有公司、企业委派的工作人员,“从事公务”则实质解释为依法行使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监察法中的国有企业则扩大解释为国有全资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而管理人员则实质解释为代行国有资产监管权力的人员。在社会权力职务犯罪主体中,刑法和监察法的规制存在较大的混淆和矛盾,主要集中于基层自治组织和民办社会组织中。法律授予基层自治组织、公办和民办社会组织履行公共事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应认定为公权力。刑法和监察法应当抛弃以所有制属性认定社会组织权力公、私性质的狭隘标准,按照权力论将基层自治组织、民办社会组织中行使社会公权力的人员通过立法修正或司法解释的方式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予以规制。本文按照统一权力范式重构的职务犯罪主体理论,整合发展了刑法学、监察法学和法政策学对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公职人员等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的研究,提出了基于“权力论”的职务犯罪主体统一界定标准,将形形色色的法定职务犯罪主体类型按照被授予权力的性质分类界定和适用,实现了刑法和监察法在职务犯罪主体规制上的衔接,冀望为实现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标提供具体、可操作的理论指引。
魏庆文[4](2020)在《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下游产品部门的竞争水平已经大幅提升,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逐步确立。然而,上游要素部门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处于国有垄断状态,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受到诸多限制。这不仅阻碍了高效率非国有企业的市场进入,扩大了产业间收入差距,而且还阻碍了工业化进程,影响经济增长的质量和可持续性,并最终损害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与此同时,随着中国迈入“上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以及面临人口红利消失、资源环境约束趋紧和外部需求萎缩等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中国过去长期实行的依靠资源、廉价劳动力和大规模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已难以为继,推动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增长必须转向依靠以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为主要内容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而除了企业自身的技术进步以外,资源配置效率改善是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又一重要途径,甚至是更为重要的途径。这就引出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及其形成过程在中国资源配置效率演进中起到怎样的作用?进一步地,现阶段能否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打破上游国有企业垄断,进一步改善中国的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推动中国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增长?现有文献侧重考察国有企业垄断自身的效率损失,及其对整体经济的效率损失,却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国有企业垄断产业链上游的特征事实及其对下游企业和整体经济的影响,更鲜有文献基于中国特定的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研究其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影响。显然,这一问题的突破直接关系到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未来的经济发展,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研究课题。本文以“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为题,首先在理论上剖析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机理,区分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直接抑制效应”、“间接拖累效应”、“竞争退出效应”和“空间效应”,并构建产业组织模型从数理层面分析不同所有制企业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垄断竞争关系。其次,本文在已有关于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和中国资源配置效率测算模型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予以改进,并应用改进后的模型测算中国的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程度和中国的资源配置效率。最后,本文利用中国省际层面的面板数据实证考察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方向和作用程度,并基于空间杜宾模型考察空间因素对二者关系的影响。研究发现,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要素配置扭曲的影响呈倒“U”型,具体作用方向取决于正负两方面作用力的相对大小。平均来看,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程度与要素配置扭曲水平反向变动:当国有企业沿产业链向上游攀升时,由“竞争退出效应”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大于由“直接抑制效应”和“间接拖累效应”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恶化,要素配置扭曲程度有所下降;而当国有企业沿产业链进入下游产业时,由“直接抑制效应”和“间接拖累效应”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恶化,大于由“竞争退出效应”所导致的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善,要素配置扭曲程度趋于上升。并且相对而言,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劳动要素配置扭曲的改善程度大于对资本要素配置扭曲的改善程度。空间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不考虑地区之间的空间效应将会高估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资源配置效率的直接影响;加入地区之间的空间效应后,由于相邻地区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本地区资源配置效率也会产生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认为通过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打破上游国有企业行政垄断,能够进一步改善中国的资源配置效率,推动中国经济新一轮高质量增长。而打破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关键在于清除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行政保护。为此,需要厘清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作用,重新定义政府角色,明确国有企业市场定位,并加快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相较于已有研究,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本文从中国特定的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出发,从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研究其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据笔者检索相关文献所知,这是现有研究中的首次。已有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研究多从企业间水平竞争结构出发,考察不同类型企业在产业内的水平竞争,着重关注各类要素配置扭曲或政策扭曲对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福利的影响。虽然少数文献注意到国有企业垄断产业链上游的现象,并研究了其对经济增长、国有企业超额利润等方面的影响,但缺乏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影响的直接研究。2.本文提出了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综合分析框架,从“直接抑制效应”、“间接拖累效应”、“竞争退出效应”和“空间效应”等层面全面考察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现有文献从国有企业本身相对较低的效率,以及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间接拖累等层面论述了国有企业对资源配置效率和整体经济增长的影响,但却缺乏动态和空间层面的考察。一方面,从长期的动态效果来看,国有企业上游化攀升意味着国有企业不断退出下游市场竞争,由此释放出大量的生产要素,放开了下游市场非国有企业的进入门槛,并且扫除了下游市场竞争机制有效发挥的障碍。从这一角度来看,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市场竞争结构及其形成过程在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演进中发挥了积极影响。另一方面,各地区之间的经济变量并非相互独立,现实中各地区之间存在着广泛的经济技术联系,各地区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并非仅仅对本地区资源配置效率产生影响,还会对其他地区,尤其是空间临近地区产生影响,而其他地区资源配置效率的改变又会反作用于本地区的资源配置效率。因此,为全面考察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有必要将动态因素和空间因素也纳入到分析框架中来。
瞿红[5](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基本经验》文中研究说明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是一项重点工程。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问题的研究,需要对加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内在逻辑理路进行深入分析,对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进行阶段性梳理,对国有企业党支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进行系统总结。本文在研究上述问题时,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个案研究法,以保障研究结论的全面性、合理性和科学性。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是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从理论逻辑看,它是对马克思主义党支部建设理论精髓的承继。从实践逻辑看,它是立足于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必然选择,是对国企职工身份自觉和思想自觉的革命性重塑。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始终坚持围绕企业改革在初步探索阶段、制度创新阶段、纵深推进阶段、深化完善阶段中各自不同的内容、特点和要求,灵活多样地开展党支部工作,使企业党支部建设随着企业改革的纵深推进而不断创新和完善。国有企业党支部在长期的实践探索中积累了很多有益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新时代下实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借鉴意义。一是必须坚持支部工作和企业生产融合共促,在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生产两大根本问题上端正思想认识,把准内在联系,不断探索支部工作和企业生产的有效融合机制;二是必须坚持党自身建设和团结服务群众“两手抓”,牢牢握住“人”这一关键要素,将管理服务党员和职工群众作为党支部工作的核心内容;三是必须坚持党支部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现代化相统一,在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方式现代化上下功夫,切实将支部工作做实、做细、做强。
陈洋洋[6](2020)在《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实践表明,在我国迅速崛起的过程中,民营经济无论是在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在解决就业压力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17年,我国民营经济所创造的GDP占全社会的60%以上,民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80%以上。然而,在民营企业创造巨大社会财富与实现社会经济稳定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其占用的社会信贷资源却表现出极端的不对称,“融资难、融资贵”一直是困扰着我国民营经济的发展,这种格局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且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民营经济的结构性调整与升级,尤其在宏观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下,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危及民营企业的生存。如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破除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实现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均衡发展,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优越性,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理论问题,更是当前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所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毫无疑问,要疏通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民营企业发展的瓶颈,首要的问题是要搞清导致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原因,而民营企业融资困境本身是相对国有企业而言的。也就是说,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赋予了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因此,问题的关键便归结为:为什么商业银行会赋予同类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其程度如何。本文试图采用数据驱动型的研究范式对这一问题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以期为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提供基础性的参考依据。本文在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关实际数据,借鉴KMV模型和PSM模型分别对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融资活动中所获得的信用状况进行了测度与比较,首先从实践证据的角度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其次依据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上的异质性特征,通过引入国有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存在的政府“父爱主义”因素,从理论与实践上论证了企业融资过程中国有企业信用增级源于政府隐性担保,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在政府隐性担保下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并且这种行为具有明显的行政层级异质性;再次根据我国省级政府隐性担保能力异质性的现实,从实践上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的区域异质性,并对政府隐性担保强度进行了区域比较分析;最后针对国有企业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所导致的信用增级的现实,进一步分析了这种现实背景所带来的经济后果以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选择。全文的分析得到如下基本结论:(1)在我国企业融资活动中,商业银行的确赋予了国有企业更高的信用等级,这是造成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2)商业银行赋予国有企业更高信用等级是其在政府“父爱主义”下由政府隐性担保决定的市场选择行为;(3)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不仅存在行政层级异质性,而且也存在明显的区域异质性;(4)国有企业信用增级一方面导致了社会资源配置的扭曲,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宏观经济运行效率,另一方面它使企业经营风险向政府转移,增大了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其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5)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途径在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力落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将国有企业由股权控制改造成资本参与,以此弱化政府“父爱主义”下的隐性担保。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采用数据驱动的研究范式从实践上证实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存在性,揭示了我国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直接原因;二是论证了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的根源在于政府“父爱主义”下的政府隐性担保,实践中赋予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只是商业银行的市场选择行为,而非对民营企业的歧视;三是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既存在行政层级的异质性,也存在行政区域的异质性。
李凯雅(Caitria Reid)[7](2020)在《中国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竞争中立比较研究》文中提出随着中国经济朝着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发展,创造支持私营部门的商业环境变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中国将优化商业环境作为政策重点,并进行了针对性的改革,以改善私营部门的商业环境。尽管这些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中国政府继续强调需要改进。在这些讨论中,提出了“竞争中立”原则。通过对国际竞争中立系统的比较分析,本文试图将竞争中立作为优化中国商业环境的工具。竞争中立是一种旨在鼓励改善商业环境的法律和政策工具。从1990年代开始在澳大利亚引入竞争中立性,自此以后,它在其他许多经济体甚至国际范围内的应用都得到了发展。竞争中立承认政府企业通常由于拥有所有权而通常比私营企业享有直接和间接的利益。通过一系列措施,它力图消除这些优势,为所有企业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由于该概念已被多个发达国家采用,因此竞争中立也已开始具有国际性,尤其是将其纳入TPP谈判中。对中国经济的分析表明,在某些领域,政府业务比私营部门具有明显的优势,扭曲了市场,降低了政府资源配置的效率。竞争中立是减少这些不平衡并优化业务环境的可行工具。澳大利亚,欧盟和美国的竞争中立制度为中国发展具有自己特色的竞争中立体系提供了参考。在形成适合其自身情况的竞争性中立框架后,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了一个独特的机会来对其进行测试和评估。在推动将竞争中立发展为国际规范的背景下,中国还可以利用这一框架在国际上促进自身利益,推动一个适应发展中国家的竞争中立。
王沥沁[8](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到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主要矛盾的转化要求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家承担深化改革、推进创新发展的责任,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指出:要为勇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党员干部撑腰,对党员干部所犯错误进行区分,并提出了“三个区分开来”的指导原则。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创新创业,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将企业家精神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联,足见党中央对企业家精神的重视。本文第一部分通过对现有研究国有企业改革与创新创业相关文献的研究总结出三个结论:一、正向的物质激励可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但是缺乏容错机制的保障,可能无法达到针对国有企业家激励效果最优化。二、严格的问责机制起到了防止国企领导干部乱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但是国有企业经营和创新决策存在客观的失败风险,过于严格的问责追责导致企业家不敢承担失败风险从而阻碍了改革的推进和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三、容错机制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因此在现有文献的归纳总结基础之上,引出本文的研究主题: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研究。本文第二部分首先对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与创新激励机制回顾引出容错机制建设重要性的相关论述。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和创新发展面临的现实问题从深化国企改革、推进国企创新发展两个层面强调容错机制建设的必要性。然后本文对各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容错机制建设经验进行总结,对地方政府和集团公司容错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进行汇总,并对容错机制建设的效果进行评判。本部分最后对容错机制建设经验做了总结,本文根据容错机制文件发布主体的差异,分别总结了地方政府容错机制的建设经验和国有集团公司容错机制的建设经验,以对不同主体容错的效果做出差异化评价和分析。本文第三部分通过对当前各地改革创新容错机制政策文件的梳理和政策效果的总结,针对当前各地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对性不强、操作难度大、机构设置不完善、缺乏顶层设计的不足,提出了提高容错机制的针对性、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机构设计、加强政策引领的针对性优化建议,并且对当前容错建设实践中的基本经验进行了总结。随后,本文选取深圳市和国家电网集团公司作为地方政府与集团公司容错机制建设的两个案例,通过两个典型案例的详细分析,对全文容错机制建设的方法进行具体描述。从政策依据、组织结构、运作方式和处理结果等四个方面对深圳市和国家电网集团的容错机制建设做出对比分析,并且总结出三个基本经验:容错机制的建立应当符合企业和当地政府的基本情况、科学统筹容错机制建设、建立容错权利清单。本文第四部分通过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容错机制建设的经验总结和案例分析,归纳总结出了容错机制建设的方法。从容错机制的设立前提、建设原则与可容之错的认定标准、配套措施等方面对容错机制设立做了原则性规定。认为容错机制设立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引导社会舆论、完善政府管理和法律法规建设、完善国企治理机制作为容错机制的建设前提;以“三个区分开来”作为容错机制认定的原则,并以企业自身特点制定容错判断标准;需要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与正向激励机制作为容错机制的配套措施。
陈阳[9](2020)在《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研究》文中提出自由贸易协定的目的是消除政府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贸易自由化。但反竞争行为的存在,阻碍了其功效的有效发挥。而竞争政策能够更大程度的发挥自贸协定的功效,使得贸易自由化的成果不被反竞争行为所侵蚀,因此,竞争政策被越来越多的自由贸易协定纳入其中。得益于经济全球化的浪潮,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内容不断丰富和拓展。我国自加入WTO以来,也开始广泛参与签订自由贸易协定,但仍有进一步与国际规则融合的空间。整体上来看,我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对竞争政策的规定条款少,涵盖面较窄,这对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的发展以及贸易自由化无疑会形成桎梏。目前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国有企业、反竞争行为以及争端解决的规制方面。针对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我们可以将视野延伸至USMCA模式、欧盟模式以及CPTPP模式竞争政策中的法律规定。在国有企业的规定上,USMCA与CPTPP模式规定太过严苛,而欧盟模式通过设置例外条款的做法显然更符合我国国情。至于反竞争行为,USMCA与CPTPP模式侧重程序性规定,而欧盟模式侧重实体性规定,实体性规定更加明确,在具体的竞争合作中能够达到更好的效果。而在争端解决方面,三者均将磋商作为解决争议的最重要方式之一,同时USMCA与CPTPP还将竞争政策中部分争议纳入到一般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之中。我国正在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现新一轮对外开放,加快对自由贸易协定相关规则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基于目前存在的问题,我国可以在借鉴国际上其他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模式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符合我国自身目标和特色的竞争政策。首先,在国有企业的规定上,通过设置例外条款和过渡性条款为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提供时间保障。其次,采用实体性规定规制反竞争行为,加强国内法规配套适用,同时还应加强各方交流合作,促进竞争政策的互鉴与协调。最后,在坚持采用磋商方式的基础上,引入非对抗性机制促进竞争政策争端的解决。
陈雨婷[10](2020)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困境与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十三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当下,国有企业积极推动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举措,其主要目标在于完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健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机制,推进国有资本布局战略性调整。通过改革激发国有资本的活力,提升国有企业效率和影响力,带动民营资本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但是,在改革过程中,面临着法治及监管制度的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不合理的产权制度与法人结构是其根源,在此之下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政府放权意愿不高、民营资本进驻压力大等问题,对此,急需建立健全法律保障机制,形成合理的产权制度和法人结构,为国企混改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依据、健全的监管体系,保障国企混改的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成效。具体来讲本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以及混合所有制等涉及到的专有名词明晰定义,对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进行梳理,并由此总结出进行混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此次混改的范围和界限进行厘清。第二部分主要论述的是当下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通过对混改成败案例的分析对比,从混改较成功的企业身上寻找可以推广应用的具有共性的成功经验,特别是对部分混改未获成功国企所遭受的制约因素进行分析,总结梳理陷入混改困境的原因,主要包括:产权制度不合理、法律制度不完善、法人结构不健全、国有资产流失、政企身份混同、股权与治理机制不匹配等方面。第三部分对化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困境进行路径研究。本部分将研究对策分为四个小部分,主要从法治完善的角度出发,明确改革范围、设计产权制度以及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相关法律制度和监管体系,以及法治人才培养、引进,最后对成功混改模型的建立进行对策分析。
二、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点浅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点浅见(论文提纲范文)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混合所有制的概念 |
1.2.2 相关概念分析 |
1.3 文献述评 |
1.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原因研究 |
1.3.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效果研究 |
1.3.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研究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与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理论及其分析框架 |
2.1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2.1.1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2.1.2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的相关理论 |
2.2.1 产权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
2.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分析 |
2.3.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证分析框架 |
第3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与理论逻辑 |
3.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演进 |
3.1.1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49-1956) |
3.1.2 计划与市场并存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78-1992) |
3.1.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1993-2012) |
3.1.4 新时代背景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2013 年至今) |
3.2 混合所有制改革演进的理论逻辑 |
3.2.1 基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调整生产关系 |
3.2.2 基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探索公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 |
3.2.3 基于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关系的研究 |
4.1 混合所有制改革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践路径分析 |
4.2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4.2.1 问题的提出 |
4.2.2 理论分析与假设 |
4.2.3 方法、模型与数据处理 |
4.2.4 实证结果 |
4.2.5 本节小结 |
4.3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产能利用率影响的实证分析 |
4.3.1 问题的提出 |
4.3.2 变量与数据说明 |
4.3.3 实证结果 |
4.3.4 本节小结 |
4.4 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创新影响的实证分析 |
4.4.1 问题的提出 |
4.4.2 方法、模型与数据处理 |
4.4.3 实证结果 |
4.4.4 本节小结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 |
5.1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所有制结构的关系 |
5.1.1 不同阶段下混合所有制改革对所有制结构的影响 |
5.1.2 所有制结构的变化趋势分析 |
5.2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地区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 |
5.2.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5.2.2 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
5.2.3 实证结果 |
5.2.4 本节小结 |
5.3 上游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下游行业绩效关系的实证分析 |
5.3.1 理论分析与假设 |
5.3.2 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
5.3.3 实证结果 |
5.3.4 本节小结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收入分配关系的研究 |
6.1 所有制与收入分配的关系 |
6.2 所有制与收入分配的理论模型 |
6.2.1 收入分配模型的构建 |
6.2.2 收入分配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劳动收入份额关系的实证分析 |
6.3.1 劳动收入份额的变化趋势分析 |
6.3.2 计量模型与数据说明 |
6.3.3 实证结果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研究成果 |
致谢 |
(2)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装备制造业范围界定 |
2.1.2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概念 |
2.1.3 产业关联分析概述 |
2.1.4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概念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现代产权理论 |
2.2.2 混合寡头理论 |
2.2.3 股权制衡理论 |
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
3.1 产业关联效应的主要分析工具 |
3.1.1 投入产出表 |
3.1.2 静态投入产出模型 |
3.2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与其他经济部门直接经济联系测度 |
3.2.1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对其他经济部门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 |
3.2.2 黑龙江省其他经济部门对装备制造业的直接消耗系数分析 |
3.3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关联效应分析 |
3.3.1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影响力系数分析 |
3.3.2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感应度系数分析 |
3.3.3 黑龙江省装备制造业产业交叉关联效应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现状分析 |
4.1 黑龙江省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分析 |
4.2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问题 |
4.2.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权责分离现象 |
4.2.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
4.2.3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体系不完善 |
4.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产权改革问题成因分析 |
4.3.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文化体制僵化 |
4.3.2 人员选拔与激励机制缺失 |
4.4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整体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股权优化分析 |
5.1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寡头模型 |
5.1.1 经典混合寡头模型 |
5.1.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和民营装备制造企业的目标函数 |
5.2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最优比例 |
5.2.1 国有资本与私人资本的目标函数 |
5.2.2 混合股权的静态分析 |
5.2.3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股权最优混合比例的确定 |
5.3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分析 |
5.3.1 案例分析 |
5.3.2 借鉴和评价 |
5.4 本章小结 |
6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与建议 |
6.1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选择 |
6.1.1 股权制衡与董事会治理 |
6.1.2 民营化改革 |
6.1.3 员工持股 |
6.2 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建议 |
6.2.1 加强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规范性监管 |
6.2.2 明晰公共资本和非公资本的产权与责任 |
6.2.3 国有装备制造企业适度放权,鼓励私人资本进入 |
6.3 本章小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目的 |
二、研究现状和不足 |
三、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关于国家权力的理论 |
(二)关于经济权力的理论 |
(三)关于社会权力的理论 |
四、研究设想和方法 |
五、研究内容和价值 |
第一章 职务犯罪主体的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职务犯罪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概念界定 |
一、职务犯罪的界定 |
二、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 |
第二节 职务犯罪主体立法模式的法政策分析 |
一、职务犯罪主体刑事立法模式 |
二、职务犯罪主体监察立法模式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质与统一权力范式 |
一、基于权力逻辑的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二、职务犯罪主体统一权力范式论的规范属性 |
第四节 统一权力范式与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 |
一、统一权力范式的分析框架 |
二、统一权力范式的公权力类型化 |
三、公权力类型与职务犯罪主体的分类规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国家权力与我国古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先秦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秦朝至唐朝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宋元明清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四、我国古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梳理 |
第二节 我国近代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北洋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国民政府时期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我国近代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之考察 |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一、1979年刑法颁布前的职务犯罪主体 |
二、1979年刑法及有关单行刑法中的职务犯罪主体 |
三、1997年刑法颁布后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四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对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历程 |
二、我国现行监察制度与监察对象评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家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国家权力的规范分析 |
一、国家权力作为合法暴力 |
二、国家权力作为公共权力 |
三、国家权力作为公法权力 |
第二节 国家权力与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 |
一、刑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界定标准 |
二、监察法对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类型化 |
三、国家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相关概念辨析 |
第三节 职务犯罪主体司法认定标准的理论争议与超越 |
一、“身份论”的批判分析 |
二、“公务论”的批判分析 |
三、由“公务论”迈向“权力论”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经济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经济组织权力的一般分析 |
一、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形式 |
二、经济组织中权力的实质 |
三、经济权力的属性与所有制 |
四、经济权力的本质与特征 |
第二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一、渎职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二、贪腐型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刑法规制 |
三、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刑法规制的不足和完善思路 |
第三节 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监察法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权力论”与经济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统一公法体系 |
二、形式要件:“国有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 |
三、实质要件:“管理人员”作为“代行国有资本监管权的人员”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社会权力视角下的职务犯罪主体 |
第一节 基层自治权与职务犯罪主体的认定 |
一、基层自治的历史演化与法律建构 |
二、基层自治组织权力的性质与范围 |
三、基层自治组织的职务犯罪主体认定 |
四、统一权力范式视野下基层自治组织职务犯罪主体规制的反思 |
第二节 社会组织权力的法律定性 |
一、公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二、民办社会组织的权力属性 |
三、作为监察客体的社会公权力 |
第三节 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法律规制及其衔接完善 |
一、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的实证法分析与批判 |
二、社会公权力职务犯罪主体法律规制的衔接完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4)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主要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相关研究 |
2.1.1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概念和成因 |
2.1.2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经济影响研究 |
2.1.3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性质:自然垄断还是行政垄断 |
2.1.4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的必要性探讨 |
2.2 国有企业效率的相关研究 |
2.2.1 国有企业微观效率的相关研究 |
2.2.2 国有企业宏观效率的相关研究 |
2.3 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关研究 |
2.3.1 资源配置效率的衡量标准 |
2.3.2 国外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关研究 |
2.3.3 国内关于资源配置效率的相关研究 |
2.4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与资源配置效率关系的相关研究 |
2.5 研究评述 |
第3章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理论分析 |
3.1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作用机理 |
3.1.1 直接抑制效应 |
3.1.2 间接拖累效应 |
3.1.3 竞争退出效应 |
3.1.4 空间效应 |
3.2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数理模型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程度的测算 |
4.1 产业上游度的测算 |
4.1.1 产业上游度的测算方法 |
4.1.2 产业上游度的测算结果 |
4.2 国有资本产业分布的变化情况 |
4.2.1 国有资本总量的变化情况 |
4.2.2 各产业国有资本占全部国有资本比重的变化情况 |
4.2.3 工业部门各子产业中的国有资本比重的变化情况 |
4.3 国有企业上游度及其上游垄断势力的变化情况 |
4.3.1 国有企业上游度的变化情况 |
4.3.2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势力的变化情况 |
4.3.3 国有企业上游化攀升与其上游垄断势力增强的关系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资源配置效率水平的测算 |
5.1 地区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的测算 |
5.1.1 地区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的测算框架 |
5.1.2 数据说明 |
5.1.3 地区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 |
5.1.4 分地区要素投入扭曲程度 |
5.2 产业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的测算 |
5.2.1 产业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的测算框架 |
5.2.2 数据说明 |
5.2.3 产业间要素配置扭曲程度 |
5.2.4 分产业要素投入扭曲程度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设定、变量说明与数据来源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说明 |
6.1.3 数据来源 |
6.2 基准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
6.3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影响资源配置效率的空间效应 |
7.1 构建空间权重矩阵 |
7.2 空间自相关检验 |
7.3 空间模型设定 |
7.4 空间模型实证结果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相关政策建议 |
8.3 研究不足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基本经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加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内在逻辑 |
第一节 加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理论逻辑 |
一、党支部建设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建设理论的重要内容 |
二、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是对马克思主义党支部建设理论精髓的承继 |
第二节 加强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逻辑 |
一、国企职工的身份自觉和思想自觉不足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效能 |
二、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是培育国企职工身份自觉与思想自觉的有效手段 |
第二章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改革初步探索阶段的党支部建设实践(1978年-1992年) |
一、促进企业生产任务和业务工作的完成 |
二、健全并落实党的组织生活 |
三、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本领教育 |
四、探索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方式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改革制度创新阶段的党支部建设实践(1992年-2002年) |
一、筹谋企业转型发展的方向和路径 |
二、立足企业新布局调整支部设置 |
三、优化支委班子和党员的选拔培育机制 |
四、依靠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
五、在建设企业文化中培育企业精神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改革纵深推进阶段的党支部建设实践(2002年-2012年) |
一、以制度方式规范党的组织生活 |
二、打造一支先进模范党员队伍 |
三、与群团组织合作创办特色活动 |
四、对企业职工进行关怀帮扶 |
五、借助现代方法和工具开展支部工作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改革深化完善阶段的党支部建设实践(2012年至今) |
一、规范支部设置与人员、阵地、制度等要素配备 |
二、推进支部工作的正常化、日常化与科学化 |
三、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 |
四、建立党群联系帮扶长效机制 |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基本经验 |
第一节 坚持支部工作和企业生产融合共促 |
一、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 |
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 |
三、坚持党建与生产相融合 |
第二节 坚持党自身建设和团结服务群众“两手抓” |
一、以提高党员身份意识促模范带头作用的发挥 |
二、创新离退休党员的管理服务形式 |
三、探索建立综合性困难职工的帮扶机制 |
第三节 坚持党支部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现代化相统一 |
一、打造专业化的党务工作团队 |
二、构建全面科学高效的制度体系 |
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支部工作实效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设计和主要内容 |
1.3.1 总体研究设计框架 |
1.3.2 研究主要内容 |
1.4 重要概念的界定 |
1.4.1 企业信用增级 |
1.4.2 政府隐性担保 |
1.5 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企业信用风险的测度技术 |
2.1.1 违约与违约概率概念的界定 |
2.1.2 违约概率的测度技术研究与比较 |
2.2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 |
2.2.1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动机 |
2.2.2 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经营途径 |
2.3 简要述评 |
第3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的统计描述及其特点 |
3.1 企业信用评价理论与模型 |
3.1.1 信用风险测度KMV模型 |
3.1.2 PSM模型匹配分析 |
3.2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的检验 |
3.2.1 研究假设 |
3.2.2 研究样本处理 |
3.2.3 相同所有制企业信用评价一致性分析 |
3.3 不同所有制企业间信用差异性检验 |
3.3.1 研究假设 |
3.3.2 国企与民企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3.3 不同行政层级违约概率差异的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 |
4.1 政府“父爱主义”与国有企业的信用增级 |
4.2 基于政府隐性担保对国企影响的扩展KMV模型 |
4.2.1 “父爱主义”对国有企业担保价值影响的理论分析 |
4.2.2 基于“父爱主义”的KMV模型扩展 |
4.2.3 数值模拟担保价值变化对国企信用影响 |
4.3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测定 |
4.4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程度实证分析 |
4.4.1 模型及变量选择 |
4.4.2 样本数据 |
4.4.3 实证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区域比较 |
5.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及影响因素 |
5.1.1 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模型 |
5.1.2 我国不同层级国有企业政府隐性担保强度估计 |
5.1.3 政府隐性担保影响因素模型 |
5.2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异质性与企业信用不平等程度 |
5.3 省级政府隐性担保强度的区域比较 |
5.3.1 关键变量说明 |
5.3.2 模型设计 |
5.3.3 样本数据 |
5.4 省级信用不平等的区域比较 |
5.4.1 模型选择 |
5.4.2 回归分析 |
5.4.3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1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资源配置效率分析 |
6.1.1 资源配置效率测度方法文献回顾 |
6.1.2 资源配置效率的测度方法 |
6.1.3 实证分析 |
6.2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的风险分析 |
6.2.1 国有企业信用增级引发的过度投资 |
6.2.2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产能过剩 |
6.2.3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的不良贷款 |
6.3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政府信用风险 |
6.3.1 过度信用增级引发的地方偿还道德风险 |
6.3.2 信用增级与地方政府财政危机 |
6.3.3 信用增级引发区域性财政风险 |
6.4 企业信用评价不平等与系统性金融风险 |
6.4.1 国企信用增级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途径 |
6.4.2 主要理论模型 |
6.4.3 信用增级与系统性风险实证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企业信用不平等改革的路径选择 |
7.1 股权结构与信用增级程度关系 |
7.1.1 股权改革背景 |
7.1.2 国有股权与国有企业信用间关系 |
7.1.3 研究设计 |
7.1.4 实证结果分析 |
7.2 优化股权结构明晰政企责任边界 |
7.2.1 优化一般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升非国有性质控股比例 |
7.2.2 对特定功能类企业保持股权不变同时降低投票率 |
7.3 完善国有资产制度设计、改革激励机制 |
7.3.1 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
7.3.2 建立国企市场化选聘与激励机制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7)中国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竞争中立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课题的来源 |
1.1.2 课题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
1.2.1 国内外文献综述的简析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法律界定 |
2.1 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概念 |
2.1.1 优化营商环境的概念 |
2.1.2 竞争中立的概念 |
2.2 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原理和功能 |
2.2.1 优化营商环境的原理和功能 |
2.2.2 竞争中立的原理和功能 |
2.3 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法律关系 |
2.3.1 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关系 |
2.3.2 竞争中立的法律关系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现状 |
3.0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背景 |
3.1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的法律现状 |
3.1.1 优化营商相关法律依据 |
3.1.2 竞争中立相关法律依据 |
3.2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实践探索 |
3.2.1 优化营商实践探索 |
3.2.2 竞争中立实践探索 |
3.3 中国优化营商环境和竞争中立存在的问题 |
3.3.1 缺乏竞争中立或相应的法律制度 |
3.3.2 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际上其他竞争中立框架 |
4.1 澳大利亚竞争中立的法律制度 |
4.1.1 澳大利亚竞争中立法律制度的发展 |
4.1.2 澳大利亚实施竞争中立 |
4.1.3 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框架 |
4.1.4 执行竞争中立的方法 |
4.2 欧盟竞争中立的法律制度 |
4.2.1 欧盟竞争中立法律制度的发展 |
4.2.2 欧盟的竞争中立框架 |
4.2.3 执行竞争中立的方法 |
4.3 美国竞争中立的法律制度 |
4.3.1 美国竞争中立的发展 |
4.3.2 美国的竞争中立框架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中国竞争中立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对外:制定中国特色的竞争中立 |
5.1.1 从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模式 |
5.1.2 从欧盟的竞争中立模式 |
5.1.3 从美国的竞争中立模式 |
5.1.4 从其他的竞争中立模式 |
5.2 对内:通过自贸试验区试行 |
5.3 国际:在国际上对竞争中立发挥积极作用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1.3.1 理论基础 |
1.3.2 文献综述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2章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重要性 |
2.1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回顾 |
2.2 国有企业创新激励机制回顾 |
2.3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
2.3.1 容错机制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制度保障 |
2.3.2 容错机制是国有企业创新发展的制度保障 |
第3章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实践探索与经验总结 |
3.1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相关政策文件 |
3.1.1 地方政府容错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 |
3.1.2 国有企业容错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 |
3.2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政策效果 |
3.2.1 地方政府容错机制建设的政策效果 |
3.2.2 国有企业容错机制建设的政策效果 |
3.3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实践中的不足与优化建议 |
3.3.1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实践中的不足 |
3.3.2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优化建议 |
3.4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基本经验总结 |
3.4.1 地方政府容错机制的建设经验 |
3.4.2 集团公司容错机制的建设经验 |
第4章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案例分析 |
4.1 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案例分析 |
4.2 国家电网集团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案例分析 |
4.3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的借鉴意义 |
第5章 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的建设方法 |
5.1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的设立前提 |
5.1.1 做好顶层设计 |
5.1.2 引导社会氛围 |
5.1.3 完善政府管理和法律法规 |
5.1.4 完善国企治理结构 |
5.2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的建设原则 |
5.3 可容之错的认定标准 |
5.4 改革创新容错机制的配套措施 |
5.4.1 建立健全澄清保护机制 |
5.4.2 建立健全正向激励机制 |
第6章 结论及未来展望 |
6.1 基本结论 |
6.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发展与内容 |
第一节 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发展 |
一、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发展阶段 |
二、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发展特点 |
第二节 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内容 |
一、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宗旨 |
二、竞争政策的程序性规定 |
三、竞争政策的实体性规定 |
第二章 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现状及问题 |
第一节 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现状 |
一、我国自由贸易协定纳入竞争政策的类型 |
二、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内容 |
第二节 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问题 |
一、缺乏对国有企业的规制 |
二、反竞争行为规制范围窄 |
三、争端解决机制简单且单一 |
第三章 域外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的评析 |
第一节 域外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对国有企业的规制 |
一、USMCA模式竞争政策对国有企业的规制 |
二、欧盟模式竞争政策对国有企业的规制 |
三、CPTPP模式竞争政策对国有企业的规制 |
第二节 域外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对反竞争行为的规制 |
一、USMCA模式竞争政策对反竞争行为的规制 |
二、欧盟模式竞争政策对反竞争行为的规制 |
三、CPTPP模式竞争政策对反竞争行为的规制 |
第三节 域外自由贸易协定竞争政策对争端解决的规制 |
一、USMCA模式竞争政策对争端解决的规制 |
二、欧盟模式竞争政策对争端解决的规制 |
三、CPTPP模式竞争政策对争端解决的规制 |
第四章 完善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基本思路 |
一、推动竞争政策在WTO下的协调统一 |
二、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竞争政策规则 |
第二节 完善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的具体建议 |
一、灵活设置国有企业规则 |
二、拓展反竞争行为规制范围 |
三、强化争端解决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困境与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其必要性 |
(一) 国有企业的定位及其相关概念 |
1. 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 |
2. 混合所有制经济 |
3. 股权结构与产权制度 |
(二)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 |
1. 国企改革的重要历史阶段 |
2. 改革历程反映出的国有企业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三) 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性 |
1. 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
2. 优化企业管理者队伍 |
3. 促进国有企业市场化 |
4. 带动民营企业发展 |
5. 实现国有企业治理现代化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困境 |
(一) 国企混改案例分析 |
1. 国企混改现阶段较完善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山东交运为例 |
2. 国企混改过程中政府干预与地方国企依赖——以黑龙江省为例 |
3. 国企混改过程中的私有化问题——以云南白药的混改为例 |
(二)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的困境 |
1. 产权制度设计不合理,政企分离难度大 |
2. 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大 |
三、化解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困境的对策与路径研究 |
(一) 明确国企混改适用的法律范围和界限 |
(二) 国企混改法治体系中的产权制度设计 |
1. 三层产权制度 |
2. 渐进改革:国家股东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 |
(三) 国企混改法治体系中的法人治理结构设计 |
1. 国家股东相对控股 |
2. 公司股份四线并进 |
3. 国企混改后企业控制权的行使 |
4. 国企混改后对国有资产的监督机制 |
(四) 混合所有制改革相关法律的制度和完善 |
1. 增设与混改相关的法律条文 |
2. 明确法人主体地位,确保政府放权,减弱地方国企依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对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点浅见(论文参考文献)
- [1]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效果研究[D]. 李尚. 吉林大学, 2021(01)
- [2]黑龙江省国有装备制造企业混合所有制股权优化研究[D]. 汪波. 哈尔滨商业大学, 2020(10)
- [3]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职务犯罪主体研究[D]. 陈远树.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4]国有企业上游垄断对中国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研究[D]. 魏庆文. 山东大学, 2020(11)
- [5]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的实践探索与基本经验[D]. 瞿红.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6]企业信用不平等与政府隐性担保强度测度研究[D]. 陈洋洋.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6)
- [7]中国优化营商环境进程中竞争中立比较研究[D]. 李凯雅(Caitria Reid).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8]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建设研究[D]. 王沥沁. 吉林大学, 2020(08)
- [9]我国自由贸易协定中竞争政策研究[D]. 陈阳. 湖南师范大学, 2020(01)
- [10]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困境与路径研究[D]. 陈雨婷. 山东政法学院, 2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