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银对火炉县农村土地制度研究述评

李怀银对火炉县农村土地制度研究述评

一、李怀印获鹿县乡地制研究述评(论文文献综述)

赵继林[1](2020)在《华北农村青苗会的治理功能扩展研究 ——以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华北六村为例》文中指出青苗会是近代华北农村普遍存在的一种村落组织形式。本文运用20世纪40年代前半期满铁调查部惯行班在华北地区的调查资料,具体考察了其中记录的六个村庄的情况,通过上述文献材料来探讨青苗会的治理功能是如何从最初的看青组织逐渐进行功能扩张的以及这种功能扩张对于华北乡村社会治理产生的影响。本文首先分析了青苗会最初的起源及其结构功能,接着分析了青苗会在涉及到村庄信仰、维护公产、纠纷调解等方面如何发挥作用;然后进一步探讨了青苗会如何在国家政权建设的背景下,在协办公务、主持财政、办理教育等政务活动方面施加影响力。青苗会作为介于国家与华北乡村社会之间的中间组织,弥补了华北乡村的治理空缺,丰富了村庄的治理手段,是一种极具特色的村庄治理形式。通过本文的研究发现,青苗会功能在向村务扩张的阶段,恰恰是村庄自身的治理资源不足,亟需其他治理主体补位的时期。青苗会通过整合乡村资源,解决了华北乡村社会的治理资源不足的问题;而在青苗会介入政务的阶段,则更多的与国家的外部压力推动有重要关系,保甲制度的衰落、国家政权建设等都推动了青苗会功能的再次扩张。其次,通过对“第三领域”理论中的三要素分析发现:华北农村出现的青苗会突破了传统的“国家与社会”解释框架,单向度地考察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关系的方法值得商榷。青苗会在积极处理村务的同时,还要在政务方面与国家进行互动。青苗会组织既不单纯地属于国家、也不完全属于乡村社会,而是国家与乡村社会互动的结果。

温程[2](2019)在《多重视域下管窥“后科举时代”的近代乡村社会——近二十年来研究述评与取向省思》文中研究说明在近代"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清廷于1905年废除了实施千余年的科举制度,这一举措无疑令人瞩目。清廷原本希冀引鉴近代西方教育模式,以新式学堂取代科举制度,未能顾及背后制度化、社会结构关联,这对基层农村的影响尤为明显。这一制度的终结不单使得个人行为模式、思维观念发生巨大转向,更使得中国基层社会发生重大变化,国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重组与调试。本文拟借助清末停废科举一案,结合前人研究成果,思考学术视野拓宽与研究取向变化的可能性。复次,在进行研究视域转变的同时,对今后近代乡村社会的研究提出几点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将该研究精细化、多元化,依然值得更多学界同仁努力与探索。

游竹林[3](2019)在《民国时期福建平潭的海岛社会与县政治理》文中研究指明民国时期的县政改革与社会治理,是中国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中心内容,并集中体现在各地新县政的推行与实施进程中。但由于受到地方社会环境与传统权势结构的深刻制约,这一历史进程不仅充满了复杂性,也表现出了地方化的特点。本文即以民国时期福建平潭县的县政治理为研究对象,试图通过分析民初平潭“改厅设县”以及后来推行保甲和建立参议会等重要县政事务的实际运作,探讨和揭示现代国家政权建设在这一海岛地区展开的历史特点与社会机制。平潭地处福建东南沿海,由以海坛岛为主岛的众多大小岛屿所构成,在历史上特别是明清时代具有重要的海防地位。同时随着移民入迁和海岛开发,至晚清时期,逐渐形成大族聚居的社会结构,也很大程度上塑造了民国时期平潭现代国家政权建设的历史特征。清末由仕宦军官或是“以勤致富”形成的地方权势,积极参与重修书院、建设文庙等文化事业,在海事治理、城隍庙的重建等重大公共事务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并且直接体现在民国元年由地方精英倡议的“改厅设县”。20世纪30年代国民政府在平潭各乡间及边远岛屿普遍设立保甲组织,自上而下力图使国家权力下移到基层社会,以此贯彻国家意志,而传统海岛社会特别是边远岛屿广泛存在的民间力量,则深刻制约保甲的社会控制效果。县参议会是民国后期平潭地区的主要民意机关,各种政治派系斗争激烈,其势力的形成与发展往往具有宗族因素的推动。民国时期地方社会秩序的持续动荡、匪患矛盾的相对突出,直接影响国家权力下的县政治理,也促使民间社会的地方精英与乡族势力为谋求自卫进一步整合、发展,从而推动近代基层社会的权力重构与历史变迁。

赵牟云[4](2019)在《清代畿辅地区的土地交易与地权秩序》文中提出土地作为传统农业社会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与物质财富,其使用与买卖等相关话题在乡村社会中持续扮演着重要角色。对清代畿辅地区土地问题进行考察,既有助于进一步深入揭示近世中国土地制度的深刻内涵,把握乡村问题研究的核心内容,同时也能为近代华北区域社会史研究奠定更为扎实的基础。本文通过全面运用私家契约、官方政典、诉讼调查资料以及方志、文集等史料,以清代畿辅地区的旗、民地交易为研究对象,对本区域近三百年的各类土地交易问题做系统性的考察,进而分析区域内宏观、微观地权秩序变迁。在此基础上结合制度史的视角,将本区域乡村社会经济变迁与国家行为、王朝制度紧密结合,进一步探讨民众日常生活与国家制度、法律之间的张力。古代社会以农立国,土地对于国家、乡民而言都至关重要。满清入关后不久,统治者即在畿辅地区广行圈地,并将其大规模分赐予最为倚重的力量——八旗劲旅。这一国家行为致使本区域旗地占比较大,旗地租佃广泛存在,在土地所有与使用方面呈现出与其他农耕区域较为明显的差异。并且,为维护八旗土地制度,清王朝在立法上采取严格限制旗地交易的政策,严禁旗民交产,以期永保旗人世业。针对民地交易,国家不断出台相关条例,试图明晰典、卖等相关土地交易的法律界限。在晚清政府财政拮据之时,又大幅增加土地契税,给民众生计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本区域的土地交易问题不仅仅是乡民社会生活自发的行为,而是时刻与国家制度发生互动,相互博弈,又互相调试,情况变动不定。随着时间的推移,旗人生计的恶化,以及乡民对于土地使用与所有权益的天然追求,多重因素促成了本区域旗地交易在使用权、债权以及所有权等各个领域展开,本文各章节即分别对上述领域的土地交易状况进行考察。第一章主要爬梳清代畿辅旗地永佃形态的发育历程,第二章对该地区旗、民地典交易特征进行论述,第四章则侧重于分析旗地买卖的历时性演变。此外,本文第三章同时对该地区民地买卖的若干特征进行了深入分析。由于地处王朝国家的政治核心地带,加之清代统治者建立的八旗土地制度与土地契税制度,民间旗、民地交易无时无刻不受到国家宏观地权秩序的制约。与此同时,民间行为也在销蚀、形塑着国家土地制度。在民地交易领域,乡民为避税起见,以典作卖、一地多契等行为层出不穷;在旗地交易过程中,虽然各类交易渠道多受到王朝国家或明或暗的抵制,其最终结果仍是本区域旗地永佃形态的逐步确立以及旗民之间典交易、买卖交易的合法化,从而在长时段内有力的推动了旗地民田化进程,这也是造就近代华北地权分散的一个重要因素。

吕红运[5](2019)在《近代河北三坡地区的国家与财政》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河北省三坡地区为例,从财政汲取的视角,讨论近代以来中国现代国家之演化。而国家对三坡财政之汲取,同三坡所属的政治空间有关。自明代以来,三坡为涿州之飞地,这种现象一直持续到中日战争爆发,中共建立平西抗日根据地而结束。伴随着现代国家的扩张,国家对三坡的财政汲取也在不断增加。不同政权对三坡采取了怎样的财政汲取手段,这些手段存在怎样的联系。通过河北三坡地区明清以降的三坡的行政归属的讨论,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分析在政权更迭、制度变迁与地域整合过程中,国家制度延续与变迁如何同区域社会互相整合的。三坡的行政空间的延续性直接影响了国家在当地的财政汲取手段,同时,这种行政空间的延续性也影响着当地社会的变迁。明代由于抵御蒙古的需要,三坡虽名义上归涿州管辖,由于明王朝在当地长期的轮戍、修边使其形成了一个由军队、匠户、乡民以及僧人所组成的边地社会。进入清朝以后,三坡当地逐渐去军事化。但因三坡一直保持其“飞地”的状态,从而形成了老人综理三坡的局面。进入民国以后,政府虽屡次动议清理“插花地”,但由于国家本身的“异质性”以及当地乡民抵制,三坡插花地的问题并未解决。伴随着国家的不断扩张,三坡当地也出现了一些变化。中共进入三坡以后,将其当作革命根据地,以支持其抗战需要。中共整合了三坡的政治空间,并通过统一累进税的方式,改造了原有的财政汲取通道。中国现代国家演化之路径中,田赋、摊款及中共在根据地所实行的统一累进税,有着一致的内在逻辑。

王旭东[6](2019)在《明清《获鹿县志》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首次将明清两代编修的《获鹿县志》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研究,探讨其编修概况、编纂思想、内容特点、价值与不足。首先,概述了获鹿县明清时期四部志书的编修概况,包括版本以及基本内容,以期对四部志书有一个初步的认识。其次,对四部志书的编修思想和内容特点进行了探析,主要从方志性质、方志作用、编纂原则三个方面对四部志书编纂者的方志纂修思想进行分析梳理,而关于《获鹿县志》的编纂特点,则通过阅读志书总结出鹿志有意参仿、关注现实、述而有论的特点。再次,通过对四本志书的整体研究,以及与其他史料的对比,分析其价值与不足。本文认为,四部志书的价值除方志独特的史料价值外,还对当前鹿泉区发展旅游业、广泛开展的乡镇、村志编修事业有着巨大的参考价值;而对于其编纂的不足,本文认为主要体现在志书编纂者自我禁抑倾向较重及志书创新不足两方面。明清《获鹿县志》的结构完整,体裁丰富,文风质朴,体现出较为成熟的方志编修思想。尽管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足,四部志书仍是了解明清时期获鹿县政治、经济、社会风貌等情况的重要史料。

张晗[7](2018)在《清代社会控制下的政治参与 ——以巴县保甲法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保甲法是我国古代基层社会的社会控制制度,也是建构“家国”体系的制度所在,因而也是社会治理的主要制度。这种制度固然在一定时期内,起过一定的积极的作用,不过在皇权中央集权专制统治之下,保甲制度的僵化也为人们所诟病。当我们面对已经死亡的制度,实际上更为重要的是借鉴其经验并挖掘其内在的逻辑思维。通过巴县保甲法的实践经验,我们可以在一个长时间的样本内,来分析其政治参与的模式所在,以为中国古代整体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一个有益的样本。笔者不同于以往“国家——社会”的二元范式研究,而是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分为实际和原则两个层面,以期破除实践与理论的隔裂状态。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依据社会史的分析,对巴县的地貌、社会治理问题、社会经济状态以及传统官僚制度进行介绍,以期阐明清代国家、社会与个人三者的实际状态所在。第二部分从原则上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出发,来阐明“准正式治理”中“协商”的狭小空间。主要包括:“一君万民”总体思路并不会根据具体社会经济状况而发生变迁;保甲制度是皇权对民众实施“规训”的一种手段,其限制几近于无,其目的又在于加强社会控制;保甲制度实践上是正式社会治理借助“准正式社会治理”的名目,实施的全面控制策略。第三部分是从实践层面出发,来阐明保甲长和乡绅阶层在政治参与中的“失位”。主要包括:“平面社会”下保甲职能的设置是全面铺开而来的,但具体时期又有所侧重;巴县保甲长在实际执行职能中是有效果的,不过这种效果仅仅是最低限度的,是消极的,并没有达到制度设计者的“理想目的”;社会分化的过程,又进一步加剧了乡绅对乡村社会公共事务领导权的攫取,不过基于私利竞争的目的,这同样无法促使其为了“公利”而服务。第四部分是根据巴县各政治主体自身利益所形成的“权力网络”,来总结在保甲法中巴县政治参与的模式。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结合巴县地区本身独有的特点,巴县必然形成自己独特的“权力网络”。主要包括:巴县衙门受财政和人力制约,只能利用准正式治理的手段来加强正式治理的间接控制能力;但意识形态合法性的主导地位,又掩盖了国家为民众提供公共服务能力的不足,乡绅阶层又在这样一个体系中,利用自身意识形态的优势,进一步攫取了乡村事务的领导权;但巴县地区所特有的“农民无产率过半”和“小地主数量多”的社会经济条件以及现实社会治理的需求所在,使得作为政治参与主角的“社会”又有其自身要求,这激发了自主政治参与的活力,不过离我们过去所设想的“乡村自治”仍有不小的差距。总体而言,清代国家社会治理的模型是一种间接的全面社会控制,但在面对不同地区之间的复杂状况,所呈现的具体控制力大小是不同的。不过这种形式的绝对控制并不能掩盖民众解决现实社会生活中的需求,因而即使在如此狭小的政治参与空间中,民众对于政治参与有其自主要求所在。这种自主在基本的限度内(比如“安全”)可以与国家权力及其合法性加强的目标相协调,但进一步地发展,必然会使得“私利”与“公共利益”相互竞争,从而促使“宗法一体化”结构的解体,使得反体制意识占据高地。

任吉东[8](2015)在《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比较研究——以获鹿县、宝坻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相同的年代、相近的地域、统一的国家权力和官僚体制下,清代顺天府宝坻县与直隶省获鹿县两地的乡村社会治理形式浑然有别。这既反映在两地乡村组织结构的差别与乡村职役人员的构成任职上,也表现在两地乡村社会不同的治理模式与理念上,宝坻县所反映出来的是乡保制下的官绅博弈,而获鹿县所呈现出来的是乡地制下的庶民政治,体现出两地不同的国家与地方社会的关系以及近代乡村社会治理的多元性与复杂性。

任吉东[9](2015)在《近代华北乡村市场中的包税制——以直隶省获鹿县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买卖双方的中介机构,牙行在乡村市场自古有之,而到了近代,政府为满足自身攫取资源的需要,采用了包税制度,这种制度与乡村市场传统的抽用体系产生矛盾,使得维持村庄组织运行与乡地制度的基本保障与必要成本从根基上造成破坏,引发了乡村社会的多重危机。

刘琼[10](2014)在《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传统的接续与现代性的生发》文中指出作为农业大国的中国的现代化,离不开乡村社会的现代化。但百多年来中国追求现代化的一个副产品却是乡村社会的不断衰败,这就使得中国的现代化事业因为始终得不到来自乡村的正面支持而跌宕曲折,进展缓慢。显然,中国乡村社会的现代化已成为我国社会转型中的一个瓶颈。本文以当代世界现代化理论的新发展、新视野为基础,通过对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这一个案的研究,深入探讨了中国传统乡村社会与现代性接续的可能与路径问题,以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拓展我们当下乡村社会治理与建设的思路。本文的主要观点是:成功人类文明都有着自己的个性化形式,但在这些个性化差异的表象下,又体现出诸多成功文明的共性内涵,现代性的生发是以这些共性内涵的保存而不是毁坏作为前提的。现代化理论前沿的最新发展与世界现代化进程的历史经验已不再支持将传统与现代两相对立的观点。因此,一个文明追随时代变化所必须作出的调整需要考虑到人类文明作为复杂大系统所具有的“类有机性”,要避免以“推倒重来”的方式对文明赖以存身根基的伤害。英租威海卫乡村社会治理作为一个从传统中生出现代性的个案,虽然不具普遍性,但它提供给我们一种方法论上的启示:只有在传统文明延续与逐步“扩展”的基础上,延续了百多年的社会转型困局才有真正突破的可能。本文在结构布局上除了绪论外,还包括有五章内容。第一章主要涉及对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模式的认定问题。目的是澄清思想界在这一问题上的诸多误解,彰显传统中国有着较为成功的乡村社会自治。在这章中,我们首先对传统中国乡村治理模式上的两种观点,即行政强控制说与“自治缺位说”,作出分析与批判。指出行政强控制说尽管能找到一些具体的史料支撑,但总体而言是在“东方专制主义”范式和受近现代以来一再强化的反传统思潮影响而形成的一种较为片面因而也不成立的观点;而自治缺位说以西方的社会自治形式为评判标准,进而否认中国传统乡村社会存在自治的做法,不仅有着浓厚的“西方中心论”色彩,而且也完全无视乡村社会自治本就具有的丰富的“地方特色”。在对这两种观点进行质疑的基础上,我们坚持,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在常态下是自治的,而至尊的一统王权、至圣的儒学道统、小政府、轻徭薄赋的治道原则与乡村的社会文化网络是乡村自治得以运作的宏观社会治理结构背景。因此,中国传统乡村社会自治模式并不是在国家无力控制的前提下形成的,相反是国家、民间社会力量与儒学治理原则三者经长期互动博弈而产生的、带有“共生互利”特点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它经受住历史长时段考验而被优选出来是不奇怪的。可以说,在这一治理模式身上体现有一切成功人类文明所具备的共性。本章最后以19世纪清王朝的华北乡村治理为例,从具象层面对传统国家政权的控制机制、国家政权与乡村社会的互动以及乡村社会的自治这三个方面的互动运作作了个案性介绍。本文第二章是对清末民国时期的现代化急行军运动及其导致的传统乡村自治模式破坏的考察,旨在指出以富国强兵、全方位制度革命为特征的现代化努力对传统的乡村自治造成的戕害。本章首先考察了现代化急行军运动兴起的主客观原因,指出这一运动的形成有着诸多客观诸要素的支持,因而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可以理解的。但现代化急行军中诸多重大决策的背后,又有着我们对现代化的理解、对世界和对现代化与传统间关系的认识这些主观性因素在起作用。在欧洲太陆启蒙运动理性主义解读的影响下,我们把传统看成是现代化的绝对对立面,由此尽可能摆脱乃至全面摧毁自身的传统就成了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正是在这样的解读视角下,我们废科举、办新学,师法西方开展“地方自治运动”,但却带来了意料之外的对传统乡村自治的破坏。废科举、办新学导致了乡村社会文化上的沙漠化、城乡二元对立格局的发轫、乡土精英的持续大规模外流和乡村“现场治理者”的匮乏,由此使得乡村的地位日益边缘化;地方自治运动破坏了传统乡村社会基层的官、绅、民权力结构,使得绅权日益正式化、体制化,乡绅丧失了传统的在国家与乡村社会之间的缓冲功能与中介作用,却没有代之以新的乡村社会力量来发挥这种作用,从而为国家权力的日益下沉并对乡村社会实行强控制打开了巨大的缺口,而伴随着包括地方自治运动在内的“新政繁兴”和自治机构的日益增多及其“官方化”,不仅增加了民众的税收负担,而且挤压蚕食了乡村社会的自治空间。第三章主要是对英租时期威海卫乡村治理模式的内涵、特点与效果的梳理和分析,以呈现出英国人是如何在接续中国传统乡村治理资源的基础上成功实现对威海卫乡村的治理的。从1898到1930年,在英国人殖民威海卫的32年间,威英政府以接手并利用威海卫乡村社会既有的治理资源为基础,在中英治理文化的碰撞中不断调适、改革,确立起了有限政府下发挥乡土精英主导作用的自治模式,其内涵包括:在村董制的基础上创建总董制,理顺了乡村社会的权力架构,规范了权力的运作;在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方面,以儒家伦理的教化和既有的村规民约的约束为基础,辅之以英国人设立的地方法庭,并通过公告告示或法律法规对一些易引发争端的村规民约进行了明晰化和规范化;在治安维持领域,主要是利用传统的秩序维持手段并动员民间力量自组织和自卫,同时辅以政府新设置的英式警察的作用;在卫生防疫领域,运用诸多宣传和鼓励手段,以加强乡村民众的公共卫生意识,加强对私人行医的规范管理,并对防疫工作重点预防、重点治理。除此之外,在经济发展和其他领域,政府基本采取了“无为而治”的方针,不强行改变小农经济的现状,不推行西式的教育模式,不干涉既有的私塾教育及其内容,尊重威海卫乡土社会的民风习俗,呵护民众的信念信仰与意义世界,反对西方传教士强行让民众皈依上帝的传教行为,也反对发生在威海卫境内的中国人毁庙兴学的反传统运动。在这样的治理理路和措施下,威英政府的统治大体上获得了乡村民众的接受和认可,实现了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推动了民间社会的横向发展与“社会资本”的积累,促进了威海卫乡土社会现代性的成长。第四章是对威海卫乡村治理模式建构中积极互动的诸要素的分析,旨在表明英租威海卫成功治理是诸多主客观要素聚合、互动的结果,其中,传统乡村社会所具有的本土文化资源是基础,治理者的思路、经验与敬业精神也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具体说来,这一建构是以接续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中的成功做法为特征,包括注重对民众信念信仰世界的培育和以此为基础的教化,尊重乡村社会中长期演变而来的礼俗和习惯法,发挥以乡土精英在乡村小共同体的建设和乡村社会文化网络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而英国人对传统与经验的重视、相对成熟的治理理念及其殖民地治理方略也不可或缺。而两任行政长官,骆克哈特和庄士敦,在这一治理中所体现出来的治理艺术与敬业精神更值得一提,他们都是遍读经史子集、深谙中国传统文化甚至一定程度上已被中国文化同化的学者型官员,并在对中国传统文化叹服的基础上,将中国传统文化这一本土性资源作了最大限度的运用与“扩展”,从而成功达成了威海卫乡村社会在低成本高效率自治基础上向现代化的迈进。第五章是从理论上对英租威海卫乡村社会治理这一个案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作出的认证与阐发。其要旨在于表明,将英租威海卫作为从传统中生发出现代性的个案来分析,既有其可能性、现实性,也有着前沿性的理论及世界现代化历史经验的支撑。并在此基础上总结出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体现的思路、艺术与着力点所在。在本章中,首先对将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个案作为我们今天的对话文本的可能性作出说明。接着介绍了国际学术界对于英国现代化生成问题研究上的颠覆性突破,阐明现代性的生发在英国是在传统中逐渐“扩展”出来的,而不是像人们原来认为的,是在与传统告别与决裂的基础上产生的。而背弃传统世界的结果一定会制造出文明社会的全面倒退,丧失任何生发出现代性的可能。最后对英租威海卫乡村社会治理经验作了理论的归纳与总结,指出了它对于我们今天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

二、李怀印获鹿县乡地制研究述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李怀印获鹿县乡地制研究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1)华北农村青苗会的治理功能扩展研究 ——以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华北六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一、研究缘起、问题意识与研究意义
        (一) 研究缘起
        (二) 问题意识
        (三) 研究意义
    二、研究综述
        (一) 关于青苗会的相关研究
        (二) 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研究现状
        (三) 研究述评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一) 研究思路
        (二) 研究方法
    四、关于《中国农村惯行调查》
        (一) 对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资料的简介与评价
        (二) 调查的村庄
第二章 青苗会的缘起及其结构功能
    一、青苗会的缘起
        (一) 神灵信仰: 应对灾害,保护生产
        (二) 看青: 个体自发到集体责任转移
    二、青苗会的组织结构
        (一) 会首: 土地众多,任期无限
        (二) 账房先生: 管理账目,运转财务
        (三) “看青的”: 地少多闲,正直老实
    三、青苗会的最初功能
        (一) 写青: 签约文书,精算费用
        (二) 看青: 看守庄稼,防止偷窃
        (三) 惩戒: 惩罚小偷,索要罚金
    四、小结
第三章 青苗会治理功能初步扩展: 参与村务
    一、村庄信仰,青苗会高度介入
        (一) 修建村庙,动员村民
        (二) 村庄祭祀,会首办理
        (三) 主持庙会,求雨除蝗
    二、办理村务,经营公产
        (一) 防卫村庄,保护财产
        (二) 铺建道路,修缮桥梁
        (三) 管理村庙,经营庙田
    三、处理纠纷,调解争议
        (一) 家庭关系: 维护和谐
        (二) 邻里关系: 睦邻友好
        (三) 村际关系: 防止冲突
    四、小结
第四章 青苗会治理功能的进一步扩展: 参与政务
    一、支应官差,协办公务
        (一) 土地登记,核定亩数
        (二) 办理警团,维持治安
        (三) 应酬官兵,请客接待
    二、承担财税,分派钱款
        (一) 催征钱粮,摊派征收
        (二) 征收青钱,支出村费
        (三) 维护公益,造福地方
    三、村庄教育,青会主持
        (一) 校长之职,会首兼任
        (二) 校款设备,青会筹备
        (三) 校舍庙址,高度融合
    四、小结
第五章 结论
    一、青苗会功能扩张的内在逻辑
        (一) 村庄内部治理需求的衍化
        (二) 国家政权建设的外部推动
    二、“第三领域”理论及“国家与社会”关系
        (一) 青苗会与“第三领域”理论
        (二) “第三领域”理论在华北农村研究中的适用性
参考文献
致谢

(2)多重视域下管窥“后科举时代”的近代乡村社会——近二十年来研究述评与取向省思(论文提纲范文)

一、引言:研究起源的回顾
二、溢出:视域转换下的旧问题
    (一)事件·结构·历史
    (二)个人·社会·国家
    (三)现代性·革命性·开放性
三、回归:有限张力与史学界限

(3)民国时期福建平潭的海岛社会与县政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前言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与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分析框架与基本资料
第二章 清末平潭的海岛环境与社会秩序
    第一节 平潭的海岛环境与社会生态
    第二节 清末平潭的地方权势与社会秩序
第三章 民初改厅设县与县政建设
    第一节 改厅设县与地方士绅
    第二节 县政建设与地方宗族
第四章 民国保甲制度的推行及其困境
    第一节 保甲重建与权势转移
    第二节 兵役的实施与困境
    第三节 保甲推行的相关问题分析
第五章 民国后期平潭参议会与地方政治
    第一节 临时参议会的成立与权力构成
    第二节 临时参议会的职能与运作
    第三节 地方政治与派系势力
第六章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清代畿辅地区的土地交易与地权秩序(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研究缘起与意义
    二 相关学术史回顾
    三 时空范围界定与基本结构说明
    四 基本资料介绍
第一章 畿辅旗地永佃形态的发育历程
    一 清初圈地与畿辅旗地的形成
    二 清前中期畿辅旗地永佃的衍生
    三 乾、嘉时期官方对旗地永佃权的逐步认可
    四 道、咸以降旗地田面权的最终确立
    小结
第二章 畿辅地区的土地典交易
    一 清代对典交易的法律规定
    二 畿辅民地典交易的特色
    三 畿辅旗地典交易的特点
    小结
第三章 契约所见畿辅地区的民地买卖
    一 土地买卖的一般程序及中保人
    二 有弹性的亲邻先买权
    三 民地兼并势头较弱
    四 清末渐多的一地多契现象
    小结
第四章 契约所见畿辅地区的旗地买卖
    一 畿辅旗地买卖的历时性演变
    二 契约所见旗地地价的变化特征
    小结
结语
主要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5)近代河北三坡地区的国家与财政(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绪论
    缘起
    三坡的多重“空间”
    国家财政与乡村治理
    材料与框架
第一章 明清时期三坡的行政归属与国家治理
    1.御敌之边关
    2.官府之飞地
    3.小结
第二章 从“桃花源”到插花地:涿县三坡的政区与财政(1912-1935)
    1.未整理的插花地
    2.土地、摊款与鸦片
    3.官荒与山林
    4.小结
第三章 “不要政府”:多重政治空间下的三坡(1936-1940)
    1.战时三坡地方武装的兴起
    2.平西根据地之建立
    3.小结
第四章 革命中心:三坡与中共军事财政体制(1941-1948)
    1.比例税与累进税并行:1941 年前的平西财政
    2.一人之富力:统一累进税之推行
    3.小结
第五章 山后老区:涞水三坡的政治与经济(1949-1956)
    1.山里山外
    2.老区的“资本主义分化”
    3.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6)明清《获鹿县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章 明清《获鹿县志》编修概况
    一、明清《获鹿县志》版本
        (一)嘉靖丙辰志
        (二)乾隆丙辰志
        (三)乾隆辛丑志
        (四)光绪辛巳志
    二、明清《获鹿县志》的基本内容
        (一)自然地理
        (二)政治军事
        (三)经济
        (四)文化教育
        (五)其他
第二章 明清《获鹿县志》的编纂思想及编纂特点
    一、编纂思想
        (一)方志性质
        (二)方志作用
        (三)编纂原则
    二、编纂特点
        (一)门目多变,内容有意参仿
        (二)关注现实,注重民生
        (三)述而有论
第三章 明清《获鹿县志》的价值与不足
    一、明清《获鹿县志》价值
        (一)方志特殊的史料价值
        (二)旅游开发的参考价值
        (三)对新修志书的参考价值
    二、明清《获鹿县志》的不足
        (一)“自我禁抑”倾向明显
        (二)重因袭参仿而创新不足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7)清代社会控制下的政治参与 ——以巴县保甲法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清代巴县基层社会的多重面相
    (一) 巴县地貌及社会治理问题
    (二) 无产率与小农经济
    (三) 财政制约视角下的官僚制度
二、准正式治理下“协商”的狭小空间
    (一) 政治认知中意识形态的稳定
    (二) 社会治理中“规训”式的思路
    (三) 实质审理中社会控制的强化
三、政治参与中“社会”的失位
    (一) 社会控制下权力的全面下沉
    (二) 政治行为中职能的消极履行
    (三) 社会分化中参与的“内卷化”
四、“权力网络”下巴县政治参与的模式
    (一) 间接控制的方式
    (二) 意识形态的掩盖
    (三) 自主的政治参与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8)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比较研究——以获鹿县、宝坻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一、宝坻县与获鹿县乡村社会组织结构
    1. 宝坻县:三级乡村社会区划
    2. 获鹿县:二级乡村社会区划
二、宝坻县和获鹿县的乡村治理模式
    1. 乡保制下的官绅博弈
        (1) 乡保保举与士绅阶层
        (2) 乡保任充与官方话语
    2. 乡地制下的庶民政治
        (1) 乡地轮充与村规民约
        (2) 乡地轮充与官绅失语
三、结语

(10)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传统的接续与现代性的生发(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二 研究现状述评
        (一) 传统中国的乡村治理
        (二) 近现代以来传统中国乡村治理的巨变
        (三) 当下中国的乡村治理
        (四) 英租时期的威海卫乡村治理
        (五) 关于现代化认知与发展模式的研究
    三 研究方法论、方法与文章结构
第一章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模式再认识
    第一节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定位——自治及其合理性再认识
        一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上的三种观点
        二 对“行政强控制”说与折中观的质疑
        三 传统中国乡村自治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认知
    第二节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模式的社会治理结构背景
        一 社会治理结构背景的形成与稳固
        二 社会治理结构背景的破坏及其修复机制
    第三节 传统中国乡村自治的运作:以19世纪清王朝的华北乡村治理为例
        一 国家政权对华北乡村的控制机制
        二 国家政权与乡村精英互动下的华北乡村治理——以乡保制为例
        三 华北乡村社会的自组织与自治——以青苗会为例
第二章 现代化急行军及其对传统中国乡村自治的破坏
    第一节 现代化急行军的客观背景及其背后的现代化释义
        一 现代化急行军的客观背景
        二 现代化急行军背后的现代化释义及其时代信念
    第二节 废科举、办新学与乡村社会文化网络的衰微
    第三节 地方自治运动对传统乡村自治模式的冲击
        一 地方自治运动的推行背景及其历史沿革
        二 地方自治运动对传统乡村自治模式的冲击
    第四节 赋税的剧增与乡村社会的贫困化
第三章 传统乡村自治的留存与变革——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模式回望
    第一节 英国人对威海卫的占领与治理
        一 英国人对威海卫的殖民占领
        二 威英政府三十二年治威概貌
    第二节 威英政府乡村治理模式的内涵
        一 乡村社会权力架构的理顺及权力运作的规范化
        二 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与解决制度
        三 乡村社会的治安维持机制
        四 乡村社会的卫生防疫措施
        五 乡村社会的经济发展及其他领域的“无为而治”
    第三节 威英政府乡村治理模式的特点探析
        一 循其旧制:传统乡村社会文化网络的保留与维系
        二 文化碰撞中的调适与对接
        三 有限政府下乡土精英主导作用的发挥
    第四节 威英政府乡村治理模式的效果
        一 威海卫乡村民众的接受与认可
        二 威海卫乡村稳定社会秩序的达成
        三 威海卫乡村民众生活质量的提升
        四 威海卫乡土社会现代性的成长
第四章 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模式建构中积极互动的诸要素
    第一节 传统中国乡村治理中的成功做法
    第二节 英国本土的社会治理理念及其殖民地治理方略
    第三节 富有文化底蕴的务实主义者——骆克哈特的保守与建设之道
    第四节 儒家文化的“卫道者”——庄士敦的文化保守主义理念
第五章 现代性生成理论的范式革命与对话“英租威海卫”
    第一节 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个案作为“对话文本”的现实可能
    第二节 英国现代性生成的传统解释框架
    第三节 英国现代性发生新阐释: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长入”
    第四节 背弃传统世界,我们凭什么去生发现代性
    第五节 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从传统中生发出现代性的东方个案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论文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四、李怀印获鹿县乡地制研究述评(论文参考文献)

  • [1]华北农村青苗会的治理功能扩展研究 ——以满铁华北农村惯行调查华北六村为例[D]. 赵继林.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2)
  • [2]多重视域下管窥“后科举时代”的近代乡村社会——近二十年来研究述评与取向省思[J]. 温程. 农业考古, 2019(04)
  • [3]民国时期福建平潭的海岛社会与县政治理[D]. 游竹林. 厦门大学, 2019(08)
  • [4]清代畿辅地区的土地交易与地权秩序[D]. 赵牟云. 陕西师范大学, 2019(06)
  • [5]近代河北三坡地区的国家与财政[D]. 吕红运. 华东师范大学, 2019(09)
  • [6]明清《获鹿县志》研究[D]. 王旭东. 武汉大学, 2019(06)
  • [7]清代社会控制下的政治参与 ——以巴县保甲法为例[D]. 张晗.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7)
  • [8]近代华北乡村社会治理比较研究——以获鹿县、宝坻县为例[J]. 任吉东.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5(03)
  • [9]近代华北乡村市场中的包税制——以直隶省获鹿县为例[J]. 任吉东. 安徽史学, 2015(03)
  • [10]英租威海卫乡村治理:传统的接续与现代性的生发[D]. 刘琼. 山东大学, 2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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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怀银对火炉县农村土地制度研究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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