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兼职编辑、通讯员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贺随波[1](2021)在《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在金华举行》文中研究表明2020年12月4—6日,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在浙江金华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浙江师范大学承办,来自《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的近70位编委、兼职编辑和通讯员参加了会议。浙江师范大学副校长钟依均出席开幕式并致欢迎辞。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社长周文辉作了2020年度杂志社工作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原副校长张淑林回顾了自己在研究生教育战线38年的工作经历以及与期刊的共同成长过程,同时对杂志社的未来发展提出了一些中肯的建议。
朱志峰[2](2018)在《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是中国近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确立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既继承了中国封建社会已有的法律文化和法学教育思想,也深受近现代世界范围内先进的法律制度与法学教育的影响,在内忧外患、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历史条件下积极求索,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实现了中国近现代法学院校的从无到有,实现了教学课程及方法从机械单一到灵活多样,法学教育从雏形框架到体系模式的奠基塑型,优秀法学人才从凤毛麟角到群英荟萃的升华与蜕变。从整体上审视和把握中国近现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架构,梳理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的历史脉络,分析其基本模式并总结其经验教训,对于丰富我国法学人才培养的相关理论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意义,本研究亦有助于丰富当代中国法学人才培养的实践。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个案研究等研究方法,对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进程进行系统梳理与比较分析,旨在做到对其全面考量与整体把握。论文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部分。这一部分主要围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结构展开,具体探讨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的选题背景、阐释研究目的、研究意义、梳理已有研究成果、介绍研究思路及方法、创新之处及不足等。第二部分,主要包括第一章与第二章。这一部分主要从纵向上分析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社会背景,系统梳理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础与历史脉络。民国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是在当时政治矛盾尖锐激烈、国内外战乱不断,经济水平低下,人民生活困难,中国固有文化教育传统与舶来文化的冲突碰撞交融的特殊条件下产生并发展起来的,先后经历南京临时政府时期、北京政府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曲折发展历程。可以说,民国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是在动荡中建构,在艰难中前行的,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第三部分,主要包括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这一部分主要从横向上对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理念及目的、培养体系及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及教学方法等进行整体梳理与分析总结,对民国时期具有代表性的法学院校进行个案分析。民国时期的法学教育,基本形成了“养成硕学闳才”与“培养专门法政人才”相结合的培养目标体系;确立了国立大学法学院系、私立法科专门学校、教会大学三位一体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以归国任教法科留学生、国外法学专家及教师为主体的专兼职相融合的师资队伍,形塑以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相呼应的多样性的课程教学架构,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法学人才。国立北京大学法学院、东吴大学法学院与朝阳大学是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典型代表,后两者素有“南东吴、北朝阳”之美称,其法学人才培养已形成各自鲜明特色,值得深入研究和参考借鉴。第四部分,主要包括第六章。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教训进行概括总结,本部分是在前期研究基础上总结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教训,为中国当代法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提供参考和借鉴。民国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既有其鲜明的进步性,取得了显着成绩,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譬如封建传统思想观念延习,移植照搬西方法学色彩浓厚等,却打造了中国近现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基础模式,为中国现当代法学人才培养的发展提供了经验和教训,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民国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为当代中国法学教育及人才培养提供的启示镜鉴主要表现在:即唯有坚持统一规划与重点发展相结合,规范办学与多样建设相结合,借鉴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自主培养与公派留学相结合,理论涵养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才能激发当代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活力与创新能力,重朔有中国特色的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模式,培养时代发展需要的杰出的法学人才,增强中国法学教育在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贡献。
周玉清[3](2017)在《2017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二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在赣州举行》文中研究指明本刊讯(记者周玉清)11月17日,由赣南师范大学承办的2017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二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顺利召开,来自58个单位的70余位《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编委、兼职编辑、通讯员和特邀代表出席了会议,就"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办刊质量"和"第七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展开讨论。北京理工大学原校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编匡镜明和赣南师范大学
周玉清[4](2016)在《201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温州召开》文中指出本刊讯(记者周玉清)12月1011日,201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温州医科大学召开,共有来自50多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的近70名编委、兼职编辑和通讯员到会。本次会议的主题为:如何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办刊质量;如何进一步加强编委、兼职编辑和通讯员三支队伍的作用;如何促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执行副主编周文辉代表杂志社作了201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社
周玉清[5](2014)在《2014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湖南召开》文中指出本刊讯(记者周玉清)12月810日,2014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湖南省湘潭市召开,来自全国50多个单位的近80位代表参加了会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教育厅、湘潭大学的有关领导到会并讲话。本次会议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卢晓斌处长介绍了国务院学位办2014年开展工作的情况,重点介绍了全国研究生教育质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31次会议的主要内容,阐明了研究生
周玉清[6](2013)在《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常州召开》文中研究表明本刊讯11月2123日,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总第20次工作会议)在江苏常州召开。本次会议由常州大学承办,来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部分省市学位办的领导以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专、兼职编辑和通讯员近70人出席了会议。
张文栋[7](2011)在《政产学研联动 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文中研究表明认为政产学研联动是推进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的一种新举措。基于对政府部门在产学研合作方面认识的深入分析,论证了开展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的必然性,对创新中心工作实践和目前存在的若干问题加以阐述,为地方高校研究生教育和产学研合作活动的开展提供借鉴。
黄仁国[8](2010)在《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1949-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文中指出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是一段非常特殊的教育交流。从1949年到1978年这30年,中美之间没有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因而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双边官方教育交流,几乎所有的教育交流都是以民间名义进行,但是,几乎所有的教育交流又都具有明显的政治背景。这30年,前2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中断的时期,后1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恢复的时期。在后10年中,经济因素在教育交流中的作用异军突起,政治、经济与教育形成明显的三向互动。这30年,中美之间单纯的教育交流尽管不多,层次也不高,但教育交流问题始终是中美双边关系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与教育有关的交流也始终是中美民间往来中最主要的形式。在中美关系中,教育交流问题由边缘位置上升到特别重要的地位。1949年至1978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新生政权,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建设和探索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时期。这一时期,中美教育交流从国家主权、国家安全与现代化这两个政治与经济的角度深刻地揭示了中美建交前30年的双边关系,是深入了解中美建交前双边关系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切入点。因此,本文从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中研究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并由此打通近代与当代、建交前与建交后的中美教育交流,展现政治、经济与教育的复杂关系以及教育国际交流的特殊功能和作用。本文将教育交流定义为:政府部门、工商界、民间组织及其与教育活动相关的人员,通过人员往来、项目合作、合作办学、国际会议和教材图书建设等形式,进行教育科研成果、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方法等的交流,以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的活动。这一定义能够较好地分析1949年至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也适用于分析近代中美教育交流和中美建交后的教育交流。本文以《人民日报》、《参考消息》和美国的部分档案资料为主要资料来源。《人民日报》和《参考消息》大量报道中美之间的教育交流,说明了中美教育交流在中美关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也为厘清中美教育交流研究中的重要史实问题提供了依据。为了增强研究的科学性,本文坚持以弄清1949年至1978年中美教育交流的客观事实为最高准则,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此,文中列举了大量的史料,制作和使用了必要的图表,做了一些有典型意义的个案分析,以此再现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实际情况,以此分析教育交流在当时的功能和作用以及对后来中美关系、中国改革开放和中国教育交流大发展的影响。1949年至1978年这30年的中美教育交流,可以以1969年为界,分为两个大的阶段,前20年是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期,后10年则是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期。前20年又可以细分为4个时期,即短暂的观望(1949-1950)、中断(1950-1955)、中方示好美方封闭(1956-1960)、中方封闭美方示好(1961-1968)。后10年细分为3个时期,即恢复(1969-1972)、发展和摇摆(1973-1976)、突破(1977-1978)。前20年是中美对抗的时期,但对抗中有试探;由于双方试探的节奏不一致,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两国间完全中断了两国政府都视为合法的直接的教育交流,中国政府有计划地接收了美国在华的文教机构,美国政府则千方百计地阻挠中国留美学生和学者回国服务。这20年中美教育交流并没有完全中断,而是断断续续地进行了一些有限的教育交流,不过,这些交流多半是一方视为合法而另一方则视为非法,或者是以民间形式在第三国进行。后10年是中美关系逐渐改善的时期,是双边教育交流循序渐进的时期;总体上看,双边直接的教育交流从无到有,从少到多,逐渐加深,逐渐得到重视,逐渐起到重要作用;不过,在发展态势上,却表现为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非一帆风顺。论文由绪论和正文组成。绪论部分对教育国际交流与中美教育交流的概念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美国和中国对当代中美教育交流的学术研究情况,提出了文章的研究思路。正文部分共分五章,其中前四章按时间顺序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的发展历程进行分析,第五章则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进行综合研究。第一章“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1949-1968)”。这是中美关系经过短暂的观望后便进入长期的激烈对抗时期。这章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中美教育交流概述、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中美敌对时期各自为恢复教育交流所做的准备以及这一时期的有限交流。本章从新中国成立前后的中美关系分析中美教育交流中断的背景,从中国政府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机构和争取留美学生回国工作来分析中美教育交流中断时的教育交流问题。本章认为,毛泽东向外国学习的思想以及中苏关系变化后中国教育部门的调整为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做了思想上和实践上的准备;美国《国防教育法》的颁布和美国中国学的发展以及随后的富布赖特听证会和与大陆中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关心亚洲学者委员会的成立为恢复美中教育交流做了准备。中美在对抗时期的有限交流主要有中美大使级会谈中的教育交流问题、青年代表团交流、艺术交流、学术交流和美国友人访华。第二章“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1969-1972)”。这是中美关系走向缓和的时期。这章主要分两部分展开,一是美国代表团或个人访华,二是中国代表团访美。中国政府通过邀请斯诺访华制定处理美国人来华问题的政策,通过邀请美国乒乓球队访华打开中美交往大门,通过邀请美国学者高尔斯顿和西格纳访华叩开中美学术交流的大门,通过邀请杨振宁访华带动美籍华人学者访华,通过邀请基辛格、尼克松和美国议员访华,打开直接的政治沟通渠道,并协商中美教育交流问题。这一时期,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进行了改组,还派了特别信使访华;关心亚洲问题学者委员会两次组团访华。这一时期的中国乒乓球队、医学代表团、科学家代表团和沈阳杂技团访问了美国。第三章“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和摇摆(1973-1976)”。这是中美关系取得一定发展后又出现摇摆的时期。这章主要分析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美国工商界以及美籍华人的交流活动,中国从事教育交流的主要机构及其活动,“四个现代化”与邓小平的教育交流思想。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在这一时期特别明显。这种互动主要是正面的,而1975年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的失败案例和西藏歌舞团事件则揭示了其负面影响。第四章“中美教育交流的新突破(1977-1978)”。这是中美关系取得积极进展的时期,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前奏。这章内容包括邓小平与科教战线的拨乱反正、邓小平与中美教育交流、美中往来的新突破、美方教育交流机构的活动、中国赴美访问情况、新的教育交流形式。中国科教战线、侨务工作和旅游工作的拨乱反正使中美教育交流取得了新的突破;这一时期,中美基本确定了教育交流的大框架;这一时期的教育交流,从形式到内容都有了新的变化,为中美建交后教育交流的大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第五章“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这是对前四章的总结与延伸。这章内容包括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发展的历史轨迹及其动力分析、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特点分析、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作用、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的启示。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历经曲折:前20年,政治上的力量起主要作用,经济上的作用力影响不大,教育事业本身的力量起着一定的作用;后10年,政治、经济和教育本身的力量形成明显的互动,共同影响着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具有主体多元化,层次由浅入深,形式逐渐多样化,双向交流不平衡、不对称、不对等的特点。中美建交前的教育交流促进了中美关系的发展,促进了中国的改革开放,促进了中美建交后教育交流的大发展。从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来看,保持政治、经济与教育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是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育交流的功能和作用的最重要的原则。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兼职编辑、通讯员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兼职编辑、通讯员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2)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外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
(二)我国关于民国时期法律教育和法学人才培养的研究 |
五、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论文的研究方法 |
六、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及发展历程 |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历史基点 |
(一)近代以来法学教育体系的萌芽 |
(二)近代以来,法学专业人才的储备情况 |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 |
(一)南京临时政府的法学人才培养 |
(二)北京政府时期的法学人才培养 |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学人才培养 |
第二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与目标 |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理念 |
(一)近现代中国法学教育理念的发展演进 |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源起 |
(三)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理念的构成 |
二、民国时期法学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 |
(一)国家法学人才的培养目标 |
(二)各类法科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 |
第三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及师资力量 |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的培养体系 |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的大学法学院系 |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的法政专门学校 |
(三)以国际交流为主的法科留学活动 |
(四)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体系的特点 |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师资力量 |
(一)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构成 |
(二)民国时期法学师资的管理 |
第四章 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与教学模式 |
一、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课程设置 |
(一)《壬子癸丑学制》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
(二)民国学制改革中关于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规定 |
(三)南京国民政府对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统一规定 |
二、民国时期法学专业的教学模式 |
(一)以大陆法系为主导的理论(法典)教学模式 |
(二)以英美法系为主导的案例(判例)教学模式 |
(三)实践训练:以模拟法庭为主的实践教学模式 |
第五章 民国时期有代表性的法学院校的个案研究 |
一、北京大学法学院 |
(一)历史沿革 |
(二)培养目标 |
(三)课程设置 |
(四)教师队伍 |
(五)人才成长 |
二、东吴大学法学院 |
(一)历史沿革 |
(二)培养目标 |
(三)课程设置 |
(四)教师队伍 |
(五)人才成长 |
三、朝阳大学 |
(一)历史沿革 |
(二)培养目标 |
(三)课程设置 |
(四)教师队伍 |
(五)人才成长 |
第六章 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与评价启示 |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基本特征 |
(一)派生性强,原创性差 |
(二)环境复杂,发展艰难 |
(三)体量较小,贡献率较大 |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客观评价 |
(一)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进步性 |
(二)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局限性 |
三、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的经验启示 |
(一)统一规划与重点发展相结合,强化法学教育与高等教育协调性 |
(二)规范办学与多样建设相结合,确立现代化立体式法学院校体系 |
(三)借鉴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塑造中国特色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
(四)自主培养与公派留学相结合,形成结构合理素质过硬师资力量 |
(五)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培育博学专长的复合型法学人才 |
(六)“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提升我国法学教育模式国际影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7)政产学研联动 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一、政府参与建设校企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的必要性 |
1. 有利于产学研合作赢得理解、获取支持 |
2. 有利于提升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
3. 有利于实现校企双方资源的优化配置 |
4. 有利于产学研合作考核工作的开展, 进而形成长效机制 |
5. 有利于增强企业参与研究生教育的使命感和主动性 |
二、政产学研联动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 |
1. 实施背景 |
2. 指导思想 |
3. 工作思路 |
4. 建设目标 |
5. 总体规划 |
三、阶段性成果 |
1. 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了急需的智力支撑 |
2. 为研究生培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
3. 研究生实践能力突出, 创新中心经历成为就业的“金字招牌” |
4.“引凤来巢”, 吸引了一大批企业主动参与创新中心的建设 |
5. 辐射带动了整个学校的科研和研究生教育工作 |
四、政产学研联动中的若干问题和对策 |
1. 政府部门对创新中心的考核 |
2. 知识产权问题 |
3. 研究生培养的阶段性与企业技术攻关的持续性之间的关系 |
4. 进入创新中心的研究生的学位授予标准 |
5. 对创新中心管理模式、运行机制的研究 |
(8)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1949-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绪论 第一章 |
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1949-1968) 第一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中美教育交流 第二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美教育交流的中断 第三节 |
中美对抗时期各自为恢复教育交流所做的准备 第四节 |
中美在对抗时期的有限教育交流 第二章 |
中美教育交流的恢复(1969-1972) 第一节 |
美国代表团或个人访华 第二节 |
中国代表团访美 第三章 |
中美教育交流的发展和摇摆(1973-1976) 第一节 |
美中关系全国委员会的交流活动 第二节 |
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学术交流委员会的交流活动 第三节 |
美国工商界的交流活动 第四节 |
美籍华人的交流活动 第五节 |
中国从事交流的主要机构及其活动 第六节 |
"四个现代化"与邓小平的教育交流思想 第四章 |
中美教育交流的新突破(1977-1978) 第一节 |
邓小平与科教战线的拨乱反正 第二节 |
邓小平与中美教育交流 第三节 |
美中往来的新突破 第四节 |
美方教育交流机构的活动 第五节 |
中国赴美访问情况 第六节 |
新的教育交流形式 第五章 |
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第一节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动力 第二节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特点 第三节 |
中美建交前教育交流的作用 第四节 |
中美教育交流历史与现实的启示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
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兼职编辑、通讯员工作研讨会在广州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2020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五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在金华举行[J]. 贺随波.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21(01)
- [2]民国时期法学人才培养研究[D]. 朱志峰. 东北师范大学, 2018(11)
- [3]2017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暨第二届研究生教育研究高端论坛在赣州举行[J]. 周玉清.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7(12)
- [4]2015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温州召开[J]. 周玉清.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6(01)
- [5]2014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湖南召开[J]. 周玉清.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4(12)
- [6]2013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杂志工作研讨会在常州召开[J]. 周玉清.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3(12)
- [7]政产学研联动 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J]. 张文栋.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1(01)
- [8]政治、经济与教育的三向互动 ——1949-1978年的中美教育交流[D]. 黄仁国. 湖南师范大学, 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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