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维权工作要有所突破(论文文献综述)
穆希琳[1](2021)在《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各级工会组织实施的正式制度中,工会互助制度属于工会保障职能中兼具职工集体福利和困难职工帮扶双重主题的制度形式。该制度的生成是结构互构与个体需求的复合体。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内制度的表现样态呈现区别化,本文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阶段的划分将厘清制度的发展脉络,对各阶段制度内容和运行实际效果的分析是归纳制度阶段特征的依据。而在工会互助制度变迁的逻辑体系中,原有的制度生成结构发生变化,作为工会组织“自我赋能”的中层力量崛起发挥着创新工会互助制度组织形态的作用。对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将原本呈现为割裂状态的工会互助制度典型阶段融汇为一脉相承的制度发展过程,并且将静态的制度呈现以动态演进的方式开展研究。通过构建“结构—需求—制度”的分析框架,将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和变迁的动力要素划分为“宏观制度—单位组织”的多重制度逻辑结构,又将个体需求的满足程度使用“认同—行动”双重维度进行类型划分。通过分析强化了“中层组织”在制度变迁中不可忽视的关键力量,中层组织呈现单位组织“退场”、上级工会组织“入场”。工会组织通过市场化机制的尝试达到“自我赋能”,这一外在突生的力量为工会互助制度变迁提供了全新的组织形态。本研究选择东北地区国有大型企业YZ厂作为田野调查点开展实证研究。YZ厂建厂历史悠久,工会互助制度发展历程完善,并且当下YZ厂仍保留单位内外多种互助制度并行,在参与上级工会职工互助保障的主流互助制度之外,在单位内部按年度职工仍开展向厂内互助基金会捐款。本研究采用社会学定性分析方法中的实地研究法和文献研究法。将该厂1955年建厂初期至1995年间在工会会员之间实行的以“互助储金会”为代表的经济互助制度,结合“生活服务小组”、“思想互助小组”等为代表的劳力互助制度和思想互助制度,统称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将1995年后参与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组织的以职工医疗互助为主要内容的“职工互助保障”称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低位时期,收入分配制度遵循平均主义基础上的按劳分配,职工收入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成为客观现实。社会管理领域国家以单位体制将个体纳入单位组织中便于管理及整合,单位组织也成为国家向个体提供福利待遇的中间组织。本论文所研究的国有企业在单位体制时期是典型的能够为单位成员提供近乎全覆盖福利、单位成员对单位组织依附黏性较强的单位组织。从自上而下的结构角度而言,国家经济社会的宏观制度要求单位组织承担国家意志的传达者、国家资源的提供者角色,纳入代表着“国家”的单位组织中的个体依靠单位解决自身的困境成为该历史阶段下理所当然的选择。这是国家制度对单位组织内部成员互助行为的社会建构。从自下而上的结构角度而言,在企业与国家“同构”之下的国有企业工会,听从党委领导并为行政部门分忧是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在国家总体资源供给量不足的局限下,动员群众力量展开互助互济活动成为工会的理性选择。把单位成员的问题在单位组织的场域内解决,这是单位组织“向上负责”的反馈表现。在国家宏观制度与中层单位组织的互构结构之外,大量职工存在临时性经济借贷需求这样微观个体的实际需求也是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要素。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发展过程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变迁是对原有互助制度中呈现正反馈递增的设置予以保留,在此基础上采取渐进式变迁的方式,符合职工对工会互助制度发展的预期惯性,也符合制度制定的主体工会组织的功能定位。由于工会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功能侧重有所区别,工会互助制度也随之呈现了从“解群众之困”到“筑风险补充保障”的功能偏重转向。在单位体制之下,工会是生产性行政单位的企业同盟者或建设伙伴。因此工会组织为单位行政减轻负担的同时还要为职工群体缓解压力,正确地认识和处理工人的生活福利工作,将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职工“揽”到工会职责份内,采取广泛依靠群众力量、解决群众自身问题的方式设立“互助储金会”,这是工会对稳定单位体制的有效的助益方式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职工互助保障的群体边界相较单位体制时期工会互助制度范围扩大。职工互助保障将一事一时的工会“送温暖活动”转变为覆盖全年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将工会单向“施惠”转变为职工双向多元互助参与。笔者通过对YZ厂工会互助制度的研究认为互助制度的当代价值不仅在于为职工提供风险补充保障,更在于“重塑”单位内部职工间相互关爱的凝聚力。“在内”有单位组织对“单位人”的关怀,“单位人”以尽心完成职业目标作为对单位组织的回馈;“在外”利用大数法则的职工互助保障,是低投入的非营利性的风险补充补充保障。笔者认为工会互助制度的发展进路应在维护职工保障权益的原则上拓展多层次多元化的互助保障体系,配合“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过程中的下岗职工、人数日渐增加的离退休职工、互联网平台灵活就业职工等群体设置有工会特色的互助保障制度,这也将是工会迎合职工民意需求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持续“赋能”的表现。
陶志勇[2](2021)在《百年来党的工运理论创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中国共产党一百年的光辉历程中,中国工会紧跟党的步伐,紧扣党在每个历史时期的中心任务,与时俱进地进行理论创新,有力地推动了实践的创新发展。文章按照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等四大历史分期,对不同时期党的主要工运理论思想进行了深入系统的梳理,全面客观地反映了一百年来党的工运理论创新的全貌。这对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工会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促进中国工会在党和国家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赵娜[3](2021)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工会是代表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现阶段会员总数已超3.0亿人,基层工会组织超280.9万个,成为中国最大的群团组织。2015年党中央召开群团工作会议以来,各级工会改革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党的十九大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使命和新要求,强调了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的职责定位。中国工会自诞生之日起就以维护广大职工利益作为自己的使命,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到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中,推动工会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当前正处于“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加速演进,在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这一重要的时间节点上,我们应深刻体悟“人民”二字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地位。深化工会改革,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增强改革实效,讲好中国工会故事。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之中,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因此建设服务型工会是这一本质属性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党中央对我国工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和战略定位。习近平在中国工会十五大上代表党中央的致辞中第一次提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工会的目标,由此打造服务型工会成为工会工作史上的重要课题;中国工会十六大进一步明确,要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努力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的发展目标;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会上做出了群团改革的重要战略部署;着眼新时代新任务,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中进一步指出,要坚持职工需求导向,健全服务职工体系,拓宽服务职工领域,让工会在职工需要时能看得见、找得到、信得过、靠得住。同时将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增写竭诚服务职工群众内容,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会职能的第四次调整,即保留了“维护”这项基本职能,传承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工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成果,增加了“服务”这项基本职能,切实提升了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化解了长期以来困扰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不足问题。这一战略性部署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职工和工会干部的关怀重视,为今后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成为指导新时代工运事业的重要文件。之后围绕服务型工会建设,提升改进工会建设工作,习近平发表多次重要讲话,强调工会要把竭诚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团组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服务型工会既是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工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工会组织是党号召团结群众的重要平台,新时期能否发挥好党与群众的纽带作用,直接关系到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作用的发挥以及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步伐。因此,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问题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有利于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上理解和变革群团工作。现有关于服务型工会建设议题研究存在内在逻辑解释的碎片化、核心要素探究的模糊化、对策建议的笼统性等问题,且理论研究远远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基于这一研究背景的考量,本文试图在梳理服务型工会发展逻辑的基础上明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核心要义,从而论证服务型工会建设是新时代彰显工会职能的必经之路,并探求服务职能如何在工会实践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本文以“服务型工会”为研究主题,聚焦于工会的“服务”职能,着眼于服务本身内涵与学理逻辑的梳理,从而将研究重点引向服务本身的深层机理。在具体章节的安排上,文章首先从工会职能与服务型工会等相关概念切入,通过辨析与演绎总结得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内涵与特征,厘定本文的问题域。服务型工会职能的发挥是内在价值的外部表现,也是实践中改革建设可供遵循的机理线索,构成了透视服务内涵与工会服务相关问题的重要基石。因此对相关概念的辨析能够加深对服务型工会相关理论的清晰认知,为后续研究奠定基础。其次通过历史与比较分析确定能够为本文提供指导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即通过提炼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工会思想,加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的工会思想和论述,共同构成了本文研究的理论来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之相关的科学论断是工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发挥服务职能的理论基石,也是本文研究的基本依据。在上述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本文细致梳理了近代以来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以时间为序列整合归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的发展脉络和内在逻辑,阐释工会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从而在中国工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审视服务型工会作为重要职能的时代背景与战略价值,更成为深刻理解“服务”这一职能的必然趋势。中国工会围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丰富形式、优化手段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的探索,呈现出纷繁复杂、丰富广泛的实践图景。基于此,本文论述了中国工会服务的三重蕴涵,不同的属性决定不同的工会服务客体,不同的服务客体要求工会提供不同的服务内容,即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党政中心、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工会要服务基层、工会的社团性质决定工会要服务职工。最后,本文在反思服务型工会建设现状与新时代工会建设的内在规律与根本任务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相关思考,以期丰富相关理论体系与实践思路,诸如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发挥服务职能、更好地为会员提供服务、建立服务机制、探索服务方法等问题。服务是维权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服务型工会建设是工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适应社会发展结构与职工队伍调整的应然举措。总体来看,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已取得丰硕成果,例如,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等。与此同时,服务型工会建设在实践中也面临一些困境与瓶颈,唯有深入识别并有效化解,才能进一步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步伐,加快形成构建服务型工会的相关制度,为助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工会力量与智慧。
肖维[4](2020)在《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当前,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带来劳动关系的复杂性和不稳定性,使得劳资矛盾冲突甚至劳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面对当前劳动关系形势,作为职工权益代言人,工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发挥好维权这一基本职能比以往更为重要。端州区作为肇庆市中心城区,近年在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进程中,经历着传统产业“关、闭、停”、新兴产业落户等发展,劳资纠纷更是频繁,制约着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端州工会维权压力不容忽视。本文选取了端州本地K鞋厂讨薪事件为案例,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反映工会在维权谈判与劳动管制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一是自身作为“双重代理人”的责任冲突;二是维权效能低下;三是动员能力与整合能力低下;四是与国家的传输结构缺失;五是国家语境下带来的组织支持、资源获取、领袖选举的困难。借助法团主义的分析框架,文章从工会“维权”与“维稳”的责任冲突、自身能力建设、组织体系、工会-国家传输结构、“国家本位”环境等方面探究了端州区工会遇到的问题并分析未能有效发挥维权作用的原因。为进一步提出有效发挥工会维权作用的改进思路,本文介绍了国内工会履行劳动维权职能的先进做法,义乌市“社会化维权”、深圳市源头治理经验,为端州区工会维权的改进提供参考。针对端州区工会劳动维权面临的具体困境,从五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一是工会与各方关系的改进逻辑;二是工会引入社会化维权策略;三是工会组织体系建设;四是工会维权传输、“借力”制度的构建与法律支撑的完善;五是重构工会与政府双向流动的对话路径。
侯羚[5](2020)在《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伴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的用工方式、就业形势、利益分配等各方面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劳动关系作为生产关系的一部分,彰显出了新的时代特征,并凸显出了新的矛盾和问题。在劳动者和企业这对劳动关系中,企业具有资本优势而占据强势地位,劳动者虽人多但并不势众,薪资克扣、报酬悬殊、无故辞退、福利缺失等问题时有存在,损害了职工的劳动经济权益,导致了劳动经济侵权案件的频发。工会作为我国唯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合法性组织,在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权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近年来,济南市各级工会组织聚焦我市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所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职工的现实需求,不断加大职工维权力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暴露出了维权体制机制的不健全、维权手段的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工会自身的局限性、外部环境的制约等缺陷。为此,笔者对济南市工会如何加强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思考,期望为我市工会维权工作实践提供一些有益参考。本文共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的背景意义、相关文献综述以及研究的思路。第二部分介绍了有关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第三部分通过数据和案例分析的方法,介绍了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工作实践及现状。第四部分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式,分析济南市工会在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方面的具体问题,分析了其有关原因。第五部分针对工会目前面临的问题,从明确工会维权的职能定位、探索工会维权的有效手段、加强工会维权的机制建设、强化工会维权的外部环境、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几个方面提出了加强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对策建议。
李楠[6](2020)在《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互联网技术的不断更新催生了新型业态,使共享经济在短期内得到迅猛发展,促发了新的就业形态,也对传统劳动关系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实践中,网约工的各项权益频频受到侵害,如何在不断激化的社会矛盾中解决网约工保护遇到的现实困境,是劳动法学界亟待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一方面,我国对网约工权益保护的研究较为薄弱,迫切需要理论上的指导。另一方面,该研究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国家发展规划的要求,能够进一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有效化解劳资双方之间的矛盾冲突,有助于解决法律支持不足和网约工权益受损等问题。研究的目的在于通过规范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以期在解析现状和构建制度的同时,促进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的互持共生,促进就业规模与就业质效的和谐共振,促进用工形式灵活化与法律制度适应性的协同共进,促进保障网约工权益与维护新业态发展的双向共赢。共享经济的发展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致使用工主体向多元化发展、用工形式向灵活化发展、用工关系向多变化发展。同时,共享经济的发展又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产生了深远影响,使网约工的多项权益无法得到充分保护。共享经济的产生改变了传统的用工形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产生了巨大冲击,其促使用工契约虚拟化、组织形式平台化、用工形式自由化、用工关系多元化。以工业化大生产为背景制定出来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已经无法适应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下的共享经济用工新形式的需要。一方面,网约工的身份判定标准难以确认。新经济业态下网约用工关系呈现出新的特点,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对网约工的身份判定造成了内在的制约,对网约工身份的判定在司法上亦没有可遵照的统一标准。另一方面,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难以判定。网约用工关系本身形式多样、复杂多变,“雇佣”“合作”等边际概念的界限模糊难辨,网约工自身主观维权意识缺失。网约用工关系经常游走于不同概念之间,对其性质的判定时常存在争议。在研究网约用工关系的性质时,对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务关系等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并将核心问题锁定在“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这一范围内。通过引入“非标准劳动关系”这一概念在网约工身份的研究上寻求新路径。借鉴英国劳动法上的worker概念来探寻“第三类劳动者”的保护路径,充分利用和借鉴已有概念体系和法律制度的现有成果,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定位。面对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传统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已无法适应与匹配网约工与网约平台之间的关系特点,对网约工的权益究竟是选择民法保护还是选择劳动法保护成为学界争论的焦点。民法自由平等的保护理念难以平衡网约平台与网约工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劳动法对劳动者采取“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保护方式,对劳动者配置相同的权利义务,对用人单位分配同等的社会责任,这样“一刀切”式的保护模式亦无法适应共享经济发展的需要。可见,无论是民法保护还是劳动法保护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探析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保护模式时,应当正视网约工与网约平台间的劳动关系因素和内在实质特征,根据目前网约用工关系的实际情况合理地适用民法和劳动法共同调整的保护模式,待时机成熟之时,再由劳动法承担起全部保护义务。但是劳动法若想在共享经济的背景下调整网约用工关系,保护网约工的各项权益,就必须从原有单一的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进行转变。在充分利用原有理论框架的基础上,借助与网约用工关系有关的各类用工关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针对新型就业的关系特点构建符合网约用工关系特点的法律保护模式。对网约工的权益保护可以通过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强化规制劳动规章制度等保护路径得以实现。社会保险权益是网约工的一项重要权益,然而实践中网约工的该项权益却频频受损,其权益保护面临重重困境。从整体来看,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现行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的用工关系,在网约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保护方面缺乏可操作性。因此,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亟待重新建构和完善,研究的重点在于分析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权益保护的制度设计思路和权益实现路径。既要考虑到网约用工的灵活性,又要考虑到共享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到网约平台的保险义务承受力,并要借鉴已有制度的设计经验来构建适用于网约工的社会保险制度。借用集体劳动法体系的思路和规则来思考和解决网约工的权益保护问题不失为一个可行而有效的方法。从个别劳动法与集体劳动法的概念及功能对比中可以看出,将网约用工关系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进行保护具有合理性。从保护路径来看,既要对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加以界定,保证网约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又要保障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同时确保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如果要将网约工权益纳入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内进行保护,就要对集体劳动争议的治理进行体系化的建构。转变其治理方向和治理模式,搭建起立体化的结构模型,完善争议治理机制,构建多维的争议治理关系,让网约工的权益能够在集体劳动法体系框架下得到保护。劳动规章制度是调整劳动用工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分配劳动关系双方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是约束劳动关系双方主体的重要凭借,亦是仲裁机构和司法机关对劳动争议进行仲裁和裁判的依据。共享经济下劳动规章制度在性质、表征、载体、施行、参与权等多方面都发生了异化,法律应当通过强化对劳动规章制度的规制,防止其恣意扩张或任意化,从而保护网约工各项权益的实现。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设置是直接影响网约平台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但是我国劳动法对惩戒权却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面对共享经济下网约用工关系的复杂化,法律应当加强对惩戒权的规制,以防止网约平台惩戒权的滥用。同时,更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对网约平台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进行监管。进一步明确监管依据、扩大监管主体、丰富监管内容、适应监管需求,通过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制定、合法性、条款性质的全面监管,使劳动规章制度能够适应共享经济下“多元化”“创新型”“灵活性”的新型用工关系。
朱婉芬[7](2020)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新兴领域迅速发展,相应的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大量增加,其相应的劳动关系、权益保障等问题日益凸显。然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大多缺乏相应的劳动权益,也缺乏相应的维权渠道。在此情况下,国家层面和社会层面的政策就提上议事日程。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要不断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政策,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推进八大群体加入工会的工作方案;上海市总工会推出灵活就业群体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计划等,为促进新就业形态从业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实现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国家和社会两个层面的政策中,属于社会层面的工会政策与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更为直接。这是因为,在我国,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也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通过加入工会,依靠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因此,工会权利保障是解决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问题的一个有效切入点。本文以上海市物流快递员为例,展开对该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研究理论包括劳权理论、劳动市场分割理论及工会理论;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社会调查法及个案研究法;依据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结合专家访谈法,构建调查指标体系,并据此设计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主要采用滚雪球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实地调研,然后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尝试采用实证分析方法分析调查数据,结合调研访谈的结果,分析该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建议。通过调研分析发现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存在问题,具体包括:一是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的认知度低;二是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度低;三是快递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不高。进一步对问题的产生进行分析得出,影响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一是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局限性;二是特殊的行业性质,快递末端不规范;三是快递员的个体特征及职业特点影响工会权利保障实现;四是工会维权与服务的基本职责尚未充分发挥。最后文章提出对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的工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一是提出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工会权利保障应遵循的三个原则,即平等性原则、特殊性原则、实效性原则;二是提出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工会权利保障的三个具体建议,即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加大宣传力度以提高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意识、完善快递工会建设以推进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实现;三是基于上述具体建议,从快递员加入工会具有潜在的较大需求、具备良好的实验基地、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牛方舟[8](2019)在《群团改革背景下工会组织群众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工会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工会是职工群众自愿结合而形成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职工群众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在组织、团结、服务职工群众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和非公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和职工队伍发生了巨大的调整和变化,劳动关系越来越趋向于市场化、法制化、多元化,工会组织因此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当前新的形势对工会提出了新标准和新要求,但是工会仍然沿用原有的思想观念、管理体制和方式方法,这就导致了基层基础薄弱、组织覆盖面不足、代表性广泛性不够、维权服务力度不强等问题越来越凸显,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等脱离群众的现象广泛存在于各级工会组织之中。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通过自上而下改革。2015年7月,中共中央首次召开群团工作会议,在会上作出了群团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就此拉开了群团组织全面改革的序幕。作为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群团组织,工会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巩固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在全国范围内深入推进工会改革。在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之中,群众性是工会组织的本质属性,是工会改革和一切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着力点。如果脱离了职工群众,工会就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价值和意义,一旦偏离了群众性,工会就容易走向行政化、官僚化。鉴于此,作为一名工会工作者,本人认为研究工会组织群众性对破解“四化”问题、提高工会改革成效和推动工会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此,本文把工会组织群众性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理论研究和实践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分别从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角度探究了现阶段济南市工会实践群众性的现状,分析了其偏离群众性的具体问题和产生原因,最后提出了增进工会组织群众性的对策措施。本文主体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包括课题研究的背景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和研究思路方法。第二部分介绍了工会组织的基本概念和课题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济南市工会的基本情况及其落实群众性的举措,并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从职工群众的角度进一步探究了工会组织落实群众性现状。第四部分结合笔者工作经历和调查访谈情况,梳理出了工会组织偏离群众忤的主要问题,并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第五部从扩大工会群众覆盖面、改进工会组织架构、完善联系服务群众机制、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和加大维权工作力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增强工会组织群众性的举措和建议。
李乾坤[9](2019)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是将妇女群众的具体利益与党和国家的整体利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领域持续推进妇女解放和发展的重要实践,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七十年的历史进程中,妇联以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为指导,在党政部门支持下,积极协同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阶段的社会治理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深化妇联组织改革、推动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关键阶段,系统梳理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全面总结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经验,既是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深化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因此,对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研究,力争突破现有研究以现阶段的区域性实践和个案为主的局限,以史实为依据,运用相关理论,宏观与微观、历史与现实相结合,从党和国家战略需求的变化、妇联组织的沿革、妇女发展需求的变迁、社会力量的消长等多个层面展开。全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先从探析妇联组织特性和社会治理理念着手,界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内涵,划定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范围和研究边界,然后梳理归纳与妇联参与社会治理最为密切相关的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社会性别理论、治理理论的理论沿革和核心观点,阐释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理论依据。第二部分研究新中国成立初期妇联围绕新政权巩固、国民经济恢复发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社会治理中心任务,统合妇女群众与其他社会力量,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及对妇女进行社会改造的社会治理实践。第三、四部分研究在政治经济形势跌宕起伏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在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历程中,妇联在组织建设、提升妇女的文化水平和思想觉悟、发动妇女参与各项社会建设、推动家务劳动社会化、为妇女提供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重要探索与过失。第五部分研究在改革开放大潮中,妇联遵循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相统一的国家治理总体战略,按照“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治理原则,在建立纵横交错的妇联组织网络,建立健全各项组织制度和协调机制,打造“巾帼建功”、“双学双比”、“文明家庭创建”等多个专题活动品牌,建立确保活动持续开展的长效机制等方面的丰富实践。第六部分研究新时代妇联在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新布局中,在全面深化妇联组织改革的基础上,利用经济社会发展催生的各种新资源、新技术,尤其是巾帼志愿者资源和互联网技术,联合社会力量在妇女源头维权和实事化维权、引领妇女群众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动员妇女参与社会文明新风培育等方面的新探索。第七部分总结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中,在推动妇联组织创新发展,处理与党政部门、其他社会团体、妇女群众等各方社会力量关系,汇聚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联系、团结、服务、教育妇女群众等方面的历史逻辑和基本经验。总之,妇联作为占我国人口半数的妇女可信赖和依靠的重要群团组织,是沟通党和妇女群众、联合其他社会力量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七十年间,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主流是既推进了妇联组织的创新发展,满足了各个阶段妇女群众解放发展的需求,又为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巾帼力量,基本上形成了多赢的良性循环;支流是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实践一度脱离中国社会发展的实际,也存在“四化”一类的历史遗留问题或体制机制问题。因此,在亟需凝心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攻坚阶段,为了充分激发妇联和妇女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活力,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的群团改革和社会治理新格局的建构作出了重要部署和指示。历史经验表明,新时代妇联若要更好地承担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还需遵循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妇联组织主动性相统一,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活动相统一,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等历史逻辑。
张瑶[10](2019)在《社会工作介入大型民营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策略研究 ——基于对广东B企业的深度访谈》文中提出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民营企业已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最为活跃的经济增长点,对国家的税收、高新技术、城镇就业等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我国对于企业组建工会有着强制性的法律要求,企业工会是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与权益保障服务的提供者。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民营企业职工对权益保障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已成为民营企业工会的迫切任务,但当前民营企业工会工作方法上的不足及工会组织建设的不完善,使民营企业工会的权益保障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因此,民营企业工会急需一套完整的价值理念与工作方法为其提供指导与借鉴。本文以民营企业广东B企业为例,对工会干部、工会会员、职工代表三类进行深入访谈,总结出目前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工作内容及成效、企业职工在权益保障服务方面的需求和工会在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社会工作作为一门专业性的学科,具有一套系统的价值理念与工作方法,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深入了解职工的需求,试图将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与价值理念运用到B企业工会工作中去,提出社会工作介入该民营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策略。为此,通过探索社会工作介入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可行性、介入原则及介入方式,在职工需求与工会服务不足的共同基础上,从制度体系构建、专业方法指导、宣传教育、资源链接等几方面提出具体的介入内容,在目前中国企业社会工作发展缓慢的背景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希望通过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优势,来促进该民营企业工会工作的良性运转,进而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工会维权工作要有所突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工会维权工作要有所突破(论文提纲范文)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问题提出 |
1.2 核心概念界定 |
1.2.1 工会 |
1.2.2 工会会员与单位成员 |
1.2.3 互助互济 |
1.2.4 工会互助制度 |
1.3 理论基础与解释框架 |
1.3.1 理论基础:制度生成与变迁理论 |
1.3.2 解释框架:“结构—需求—制度”分析框架 |
1.3.3 论文篇章结构 |
1.4 研究对象情况介绍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意义 |
1.6.1 理论意义 |
1.6.2 现实意义 |
第2章 相关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国内文献回顾 |
2.1.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1.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1.3 互助价值传统与互助实践研究 |
2.1.4 工会互助保障研究 |
2.2 国外文献回顾 |
2.2.1 工会角色与组织运行研究 |
2.2.2 工会功能与改革研究 |
2.2.3 互助思想与互助组织研究 |
2.3 既有学术贡献与局限 |
2.3.1 学术贡献 |
2.3.2 研究局限 |
第3章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背景分析 |
3.1 制度下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催生互助“刚性需求” |
3.1.1 计划经济时期经济水平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局限 |
3.1.2 单位制初期国有企业“纵横交错”管理体系下的工会组织 |
3.1.3 单位制初期的工会保障职能 |
3.2 组织反馈:单位成员团结模式的有机形塑 |
3.2.1 发挥工会“政治动员”组织者的作用 |
3.2.2 互助行为优化单位成员社会互动结构 |
3.2.3 集体主义思想成为单位体制时期价值取向 |
3.3 个体需求:满足计划经济时期单位成员基本生活保障需求 |
3.3.1 脱离剥削性质的旧时民间借贷组织的需求 |
3.3.2 大量单位成员存在应急借款的需求 |
3.3.3 缓解单位成员家属“后顾之忧”的需求 |
第4章 计划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初样态” |
4.1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运行和功能 |
4.1.1 建国初期工人阶级互助实践 |
4.1.2 工会互助制度的运行过程 |
4.1.3 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功能 |
4.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内容和特点 |
4.2.1 “互助储金会”——经济互助制度 |
4.2.2 “生活服务小组”——劳力互助制度 |
4.2.3 “思想互助小组”——思想互助制度 |
4.2.4 由“输血”到“造血”的互助基金会 |
4.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初样态”的行动回应 |
4.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4.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4.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4.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5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工会互助制度的“新样态” |
5.1 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特点和功能 |
5.1.1 从路径依赖视角解析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 |
5.1.2 职工互助保障区别于商业保险的独特价值 |
5.1.3 互助制度助力工会打造全方位保障“品牌” |
5.2 YZ厂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表现形式 |
5.2.1 YZ厂参与职工互助保障的必要性 |
5.2.2 双轨互助制度并行的YZ厂特色 |
5.2.3 对制度目标和成效的认同激发参与动力 |
5.3 单位成员对工会互助制度“新样态”的行动回应 |
5.3.1 单位成员“支持型”行动 |
5.3.2 单位成员“妥协型”行动 |
5.3.3 单位成员“观望型”行动 |
5.3.4 单位成员“排斥型”行动 |
第6章 工会互助制度的变迁逻辑分析 |
6.1 宏观制度对中层赋能和个体需求的决定作用 |
6.1.1 国家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作用 |
6.1.2 单位由行政性整合转向利益性整合 |
6.1.3 “国家—单位保障”进阶“国家—社会保障” |
6.2 中层赋能的“强化”促生互助组织新形态 |
6.2.1 向上贯彻:上级工会“在场”重塑互助边界 |
6.2.2 向下回应:发挥工会组织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 |
6.2.3 自我赋能:工会组织市场化“跨界” |
6.3 微观个体为宏观结构和中层赋能提供经验建构 |
6.3.1 “搭便车”的群体惰性助推互助行为制度化 |
6.3.2 “由借到挣”的行为逻辑嵌入互助基金会的运营理念 |
6.3.3 “风险自担”的制度常态激发工会互助保障的转型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1.1 工会互助制度生成的复合因素 |
7.1.2 工会互助制度变迁不可忽视的“中层力量” |
7.1.3 工会互助制度的现实意义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提纲 |
附录2:受访者基本信息表(以访谈时间先后排序) |
附录3:《互助储金会组织通则》 |
附录4:《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章程》 |
附录5: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C市办事处开展的职工互助保障类型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学术成果 |
致谢 |
(2)百年来党的工运理论创新(论文提纲范文)
一、1921-1949: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的工运理论创新 |
(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阶级的关系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人运动的关系理论 |
(三)中国工人要联合在中国共产党的旗帜之下的理论 |
(四)工会的职能作用理论 |
(五)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理论 |
(六)党关于工会工作方针的理论 |
二、1949-1978: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的工运理论创新 |
(一)工会的性质、地位、作用等基础理论问题的思考与争论 |
(二)国营工厂内部矛盾和工会工作基本任务的理论 |
(三)工会组织原则的理论 |
(四)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工资理论 |
三、1978-2012: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工运理论创新 |
(一)开辟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新道路的理论思想 |
(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工作新路子的理论探索 |
(三)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理论体系 |
四、2012年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工运理论创新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缘起及意义 |
1.1.1 选题缘起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述评 |
1.2.2 国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本文创新点 |
1.4.2 研究不足之处 |
第2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理论基础及理论创新 |
2.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概念界定 |
2.1.1 工会 |
2.1.2 工会服务 |
2.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 |
2.1.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 |
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2 列宁、斯大林的工会建设思想 |
2.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者的工会建设思想 |
2.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的创新发展 |
2.3.1 党的理论创新为工会理论创新提供根本遵循 |
2.3.2 中国工运时代主题创新发展 |
2.3.3 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推进 |
2.3.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深化拓展 |
第3章 中国工会的发展历程及其职能的演变 |
3.1 新中国成立前的中国工会及其重要职能 |
3.1.1 中国工会诞生背景 |
3.1.2 中华全国总工会的诞生 |
3.1.3 新中国成立前中国工会的特点及其主要职能 |
3.2 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2.1 工人阶级成为领导阶级 |
3.2.2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特点 |
3.2.3 计划经济条件下中国工会的职能 |
3.3 新时期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3.1 挑战与机遇并存的中国工会 |
3.3.2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特点 |
3.3.3 新时期中国工会的职能 |
3.4 新时代的中国工会及其主要职能 |
3.4.1 党的历史上第一次群团工作会议 |
3.4.2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特点 |
3.4.3 新时代中国工会的职能 |
第4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三重蕴涵 |
4.1 服务中心——工会的政治属性决定 |
4.1.1 思想政治引领:夯实党的执政之基 |
4.1.2 文化价值引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1.3 先进典型引领:弘扬劳模精神培养大国工匠 |
4.1.4 职工利益引领: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 |
4.1.5 健全机制引领:推进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
4.2 服务基层——工会的社会属性决定 |
4.2.1 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 |
4.2.2 促进企业和谐,注重载体建设 |
4.2.3 促进企业和职工共成长,培育先进企业文化 |
4.3 服务职工——工会的职能属性决定 |
4.3.1 精准服务 |
4.3.2 普惠服务 |
4.3.3 专业化服务 |
4.3.4 特色服务 |
4.3.5 维权服务 |
第5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现状 |
5.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
5.1.1 工会组织网络体系不断健全、服务阵地规范化 |
5.1.2 工会服务项目体系不断完善、服务内容项目化 |
5.1.3 工会智慧平台体系不断成熟、服务流程信息化 |
5.1.4 工会服务队伍体系不断壮大、服务能力综合化 |
5.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5.2.1 服务覆盖范围与职工用工形式多样化的矛盾 |
5.2.2 服务项目配置与职工群众需求个性化的矛盾 |
5.2.3 服务载体更新与信息化发展的矛盾 |
5.2.4 服务机制建设与人员队伍素质的矛盾 |
5.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现存问题的原因探析 |
5.3.1 观念层面因素:群众意识的淡化 |
5.3.2 体制层面因素:行政化运行的困境 |
5.3.3 机制层面因素:制度供给的不足 |
5.3.4 人员层面因素:结构不合理的局限 |
第6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的主要对策与思考 |
6.1 牢记职责使命,着力凝聚服务职工的思想共识 |
6.1.1 坚持人民至上理念 |
6.1.2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 |
6.1.3 坚持以效果为导向 |
6.2 着眼扩面覆盖,推进完善服务职工的组织体系 |
6.2.1 巩固企事业单位已有的工会服务阵地建设 |
6.2.2 扩大工会组织对新产业、新业态、新人群的覆盖面 |
6.3 强化科技引领,打造创新服务职工的载体平台 |
6.3.1 推进工会会员信息平台建设 |
6.3.2 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建设 |
6.3.3 推进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App移动客户端建设 |
6.4 聚焦共享理念,积极构建服务职工的普惠模式 |
6.4.1 找好服务角度,实现服务领域全方位 |
6.4.2 拓宽服务广度,实现服务内容广覆盖 |
6.4.3 强化服务深度,实现服务方式多样性 |
6.4.4 加大服务力度,实现服务受众多元化 |
6.5 展现改革成果,建立高效服务职工的队伍 |
6.5.1 人员结构的专业性、合理性 |
6.5.2 人员培训的常态化、经常化 |
6.5.3 绩效考核的规范性、激励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1.关于工会作用的研究 |
2.关于劳动维权的研究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与重点 |
一、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政策依据 |
(一)核心概念 |
1.工会 |
2.劳动维权 |
(二)理论基础 |
1.法团主义的基本概述 |
2.法团主义的基本特征 |
(三)政策依据 |
1.职工劳动维权现状 |
2.工会应有职能及履行职能情况 |
3.工会履行劳动维权职能的政策依据 |
二、案例描述:端州区K鞋厂讨薪事件 |
(一)事件出场:多方主体各执一词 |
1.工人:想方设法都要追讨到工资! |
2.人社局: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 |
3.工会:无执法权,“维权”困难重重 |
4.资方:生意亏本,工资能拖就拖 |
(二)矛盾升级:补偿金方案引工人不满 |
(三)事件尾声:政府对事件高度警惕 |
三、案例分析:K鞋厂讨薪事件中工会维权的困境探析 |
(一)责任:“维权”与“维稳”的冲突 |
1.政府工会行动目标的差异 |
2.工会“双重角色”的矛盾 |
3.工会的代表性危机 |
(二)队伍:维权能力的不足 |
1.专业人才缺乏 |
2.工作方式简单 |
(三)组织:内部结构的失衡 |
1.组织动员力弱化 |
2.组织内关系松散 |
3.组织建设基础薄弱 |
(四)机制:常态化参与的受阻 |
1.意见传达机制缺乏 |
2.“借力”机制缺乏 |
3.向上传输体制缺乏 |
4.法律支撑机制缺失 |
(五)环境:“国家本位”的影响 |
1.组织支持程度低 |
2.领袖选举“行政化” |
3.资源获取受限制 |
四、国内先进地区工会劳动维权的经验和启示 |
(一)义乌模式:社会化维权 |
1.组建合法性的维权载体 |
2.构建维权网络体系 |
3.特点与启示 |
(二)深圳经验:源头治理劳资纠纷 |
1.建立社区工联会 |
2.改变“头重脚轻”工作模式 |
3.提供精准化服务 |
4.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和常态化预警机制 |
5.特点与启示 |
五、端州区工会发挥劳动维权作用的对策建议 |
(一)工会责任冲突的改进逻辑 |
1.理顺工会与各方的关系 |
2.枢纽型社会组织的转型 |
(二)工会维权策略的优化 |
1.加快工会干部人才培育建设 |
2.加强工会维权能力建设 |
(三)工会组织的体系建设 |
1.普遍实行工会主席直选 |
2.重构科层管理模式 |
3.加强建会组织基础 |
(四)工会维权制度框架的构建 |
1.基层工会意见传输机制 |
2.县级工会“借力”运作机制 |
3.维权法律法规强化机制 |
(五)工会与政府的双向流动路径 |
1.重构政府工会对话机制 |
2.完善工会领导班子结构 |
3.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手段 |
结论与未来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
2.1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理论基础 |
2.1.1 改革开放新时期工会维权理论 |
2.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工会维权理论 |
2.1.3 新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理论 |
2.1.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理论 |
2.2 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法律依据 |
2.2.1 工会法 |
2.2.2 劳动法和企业法 |
2.2.3 其他法律有关规定 |
第三章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实践 |
3.1 推动工资集体协商 |
3.2 加大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力度 |
3.3 加强职工劳动经济争议矛盾预防化解工作 |
3.4 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 |
3.5 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 |
3.6 开展促进就业创业活动 |
第四章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面临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卷调查与访谈情况分析 |
4.1.1 访谈情况与分析 |
4.1.2 问卷调查数据与分析 |
4.1.3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访谈与问卷调查总体分析 |
4.2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面临的问题 |
4.2.1 工会推动劳动合同签订效果不佳 |
4.2.2 工资集体协商重指标轻实效 |
4.2.3 工会难以应对与日俱增的劳动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 |
4.2.4 对新型就业群体的权益维护不到位 |
4.2.5 劳动关系三方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能力不足 |
4.2.6 农民工群体仍是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的薄弱环节 |
4.3 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工会组织的独立性缺乏 |
4.3.2 工会维权的法律支撑不足 |
4.3.3 工会维权的手段缺乏 |
4.3.4 基层工会组织覆盖面不足 |
4.3.5 企业及职工在维权观念上存在明显误区 |
4.3.6 政府部门的支持与推动力不足 |
4.3.7 工会干部队伍素质难以适应形势需要 |
第五章 济南市工会加强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维护的对策 |
5.1 明确工会维权的职能定位 |
5.1.1 增强工会组织的独立性 |
5.1.2 增强工会维权的法律支撑 |
5.2 探索工会维权的有效手段 |
5.2.1 推动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 |
5.2.2 加大工会法律援助力度 |
5.2.3 大力开展职工劳动生产安全活动 |
5.2.4 创新农民工入会和维权方式 |
5.3 加强工会维权的机制建设 |
5.3.1 坚持完善源头参与机制 |
5.3.2 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 |
5.4 强化工会维权的外部环境 |
5.4.1 赢得政府的认可支持 |
5.4.2 提升职工的维权意愿 |
5.5 增强工会组织的吸引力 |
5.5.1 切实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 |
5.5.2 打造“互联网+工会”维权模式 |
5.5.3 提升工会干部的素质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内容与文献综述 |
(一)研究内容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目的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网约用工关系的法律属性分析 |
第一节 共享经济概述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和特点 |
(一)共享经济的概念 |
(二)共享经济的特点 |
二、共享经济的发展现状 |
(一)共享经济的发展进程 |
(二)共享经济对传统商业模式的突破 |
三、共享经济对用工关系的影响和冲击 |
(一)共享经济对劳动力市场外部运行环境的影响 |
(二)共享经济对劳动力主体内部权益的影响 |
(三)共享经济对传统劳动关系的冲击 |
(四)共享经济对劳资关系协调机制的冲击 |
第二节 网约用工关系相关概念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学说辨析 |
(二)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关联性与差异性辨析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辨析 |
(一)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地位不同 |
(二)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 |
(三)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主体关系稳定性不同 |
(四)劳务关系与雇佣关系的调整理念不同 |
三、“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范围辨析 |
(一)“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的焦点地位 |
(二)“除劳动关系以外的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内在联系 |
第三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困境 |
一、网约工身份判定标准的困境 |
(一)传统劳动关系认定标准的制约 |
(二)司法实践统一标准的缺失 |
二、网约用工关系非典型性的困境 |
(一)用工形式灵活化的困境 |
(二)非典型劳动关系难以被立法确认 |
(三)网约工自身维权意识缺失的困境 |
第四节 网约用工关系法律属性定性的思维路径 |
一、突破固有思维重新审视关系定位 |
(一)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利益平衡考量 |
(二)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法律关系类型考量 |
(三)网约平台与网约工的非典型从属性考量 |
二、突破既有模式重新构建调整方式 |
(一)用工灵活化对既有模式的冲击 |
(二)既有“二元框架”模式的局限性 |
(三)以弹性化调整突破既有模式壁垒 |
三、突破传统框架重新界定主体性质 |
(一)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经验参考 |
(二)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思维路径 |
(三)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现实困境 |
(四)设定“第三类劳动者”的制度构建 |
第二章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探析 |
第一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用工形式合法性确认的困境 |
(一)行政机关认定经营行为违法 |
(二)合法性判定面临多重矛盾 |
二、网约用工关系法律调整模式的困境 |
(一)固有调整模式的运行方式缺乏适应性 |
(二)网约工权利义务的配置方式缺乏合理性 |
(三)网约平台社会责任的分配方式缺乏可行性 |
第二节 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选择 |
一、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基础条件 |
(一)网约用工形式的合法性确认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的焦点定位 |
二、网约工权益法律保护模式选择的局限性 |
(一)民法保护的局限性 |
(二)劳动法保护的局限性 |
(三)民法与劳动法共同保护的局限性 |
第三节 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模式探析 |
一、网约工权益劳动法保护的必要性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合理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包容性 |
(二)分类调整模式具有可选择性 |
三、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必要性 |
(一)分类调整模式可以扩大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
(二)分类调整模式可以避免劳动关系泛化 |
(三)分类调整模式可以增强劳动保护的针对性 |
四、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可行性 |
(一)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符合现实需要 |
(二)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具备理论基础 |
五、由单一调整模式向分类调整模式转变的内容分析 |
(一)立法理念的转变 |
(二)立法技术的更新 |
(三)规范适用的调整 |
(四)保护路径的架构 |
第三章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现实困境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参保质量不高 |
二、多元的用工关系与现行社会保险制度不相适应 |
三、适用现行社会保险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
第二节 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思维路径 |
一、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
二、劳动法与社会保险法的概念对接 |
三、网约工社会保险制度建构的因素权衡 |
四、网约工社会保险权益保护的多方协作机制 |
第三节 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类型的确认 |
二、权衡参保范围对网约工养老保险权益的影响 |
三、平衡网约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负担 |
第四节 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类型的设定 |
二、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原则的设定 |
三、网约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主体的设定 |
第五节 网约工失业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失业保险参保范围 |
二、确定网约工失业保险的缴费方式 |
三、明确网约工失业保险的待遇给付条件 |
第六节 网约工工伤保险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
一、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必要性 |
(一)网约工游离于工伤保险保护范围之外 |
(二)网约工的工作伤害缺乏有效救济途径 |
二、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合理性 |
三、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障碍 |
四、网约工纳入工伤保险保护范围的制度设计 |
(一)网约工工伤保险的缴费主体设计 |
(二)网约工工伤保险费的运行模式设计 |
(三)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工伤认定程序设计 |
(四)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劳动能力鉴定条件设计 |
(五)网约工工伤保险中待遇支付程序设计 |
第四章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的保护路径 |
第一节 集体劳动法保护网约工权益的合理性 |
一、个别劳动法调整对象受限 |
二、集体劳动法有利于促进双方协商 |
三、集体劳动法的调整范围更具包容性 |
四、集体劳动法有助于平衡双方利益 |
第二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建构 |
一、以集体劳动权益的范围界定为制度基础 |
二、以集体谈判权的充分实现为问题核心 |
(一)促进劳资双方协商博弈 |
(二)优化劳资双方资源配置 |
(三)维护劳资双方利益平衡 |
三、以工会作用的充分发挥为重要途径 |
(一)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发展方向 |
(二)共享经济下工会的作用表征 |
(三)共享经济下工会的结构定位 |
(四)共享经济下工会的功能体现 |
四、以行业规则的自我完善为内生动力 |
第三节 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的体系化建构 |
一、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方向的转变 |
(一)由事后处理转变为事前预防 |
(二)由问题导向转变为系统构建 |
(三)由无序化转变为规范化 |
二、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式的改变 |
(一)适应动态化的机制要求 |
(二)符合互补性的制度需求 |
(三)形成整体性策略架构 |
三、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模型的立体化构建 |
(一)横向的类型化分类 |
(二)纵向的阶段性剖析 |
(三)整体的网格化衍进 |
四、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机制的完善 |
(一)信息收集与分析机制的构建 |
(二)劳资双方沟通机制的畅通 |
(三)集体谈判机制的完善 |
(四)工会机制的引入 |
(五)第三方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五、网约工集体劳动争议治理联动关系的构建 |
(一)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与其他主体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二)政府各职能部门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三)第三方社会力量之间的联动关系构建 |
第五章 劳动规章制度规制强化的权益保护路径 |
第一节 网约用工劳动规章制度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性质的异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表征的异化 |
三、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边缘化” |
(二)劳动规章制度载体的“模糊化” |
四、劳动规章制度施行的异化 |
(一)劳动规章制度的形成缺少双方“合意” |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运行缺少“明确”指引 |
五、劳动规章制度参与权的异化 |
第二节 劳动规章制度的适应性调整 |
一、针对固有规范作用的适应性调整 |
二、针对新型用工关系的适应性调整 |
三、针对现有法治环境的适应性调整 |
第三节 劳动规章制度惩戒权的规制 |
一、规制惩戒权的行使依据 |
二、规制惩戒权的行使方式 |
三、规制惩戒权的救济途径 |
第四节 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的监管路径 |
一、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依据的明确化 |
二、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主体的多元化 |
三、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内容的全面化 |
(一)对劳动规章的制定进行监管 |
(二)对劳动规章的合法性进行监管 |
(三)对劳动规章的条款性质进行监管 |
四、劳动监察对劳动规章监管需求的适应化 |
(一)适应共享经济的“多元化”监管需求 |
(二)适应共享经济的“创新型”监管需求 |
(三)适应共享经济的“灵活性”监管需求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一)国内文献综述 |
(二)国外文献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的评析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新就业形态 |
(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
(三)物流快递员 |
(四)劳动者的工会权利 |
四、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劳权理论 |
(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 |
(三)工会理论 |
五、研究内容、方法及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研究思路 |
六、本文的创新之处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二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群体现状及其工会权利保障政策 |
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群体现状 |
(一)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总体情况 |
(二)新就业形态下我国以及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的情况 |
二、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政策 |
(一)相关法律规定 |
(二)相关政策文件 |
三、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调查方案设计与实施 |
一、调查指标的构建 |
(一)指标生成的依据 |
(二)调查指标体系的初步构建 |
(三)调查指标体系的确定 |
二、调查工具的设计 |
(一)问卷设计 |
(二)访谈提纲设计 |
三、抽样方法的设计 |
四、调查方案的实施 |
(一)调查问卷的实施情况 |
(二)访谈提纲的实施情况 |
五、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调查分析 |
一、样本基本信息汇总分析 |
二、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一)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单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二)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双变量描述统计分析 |
三、样本工会权利保障的实证分析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选取 |
(三)样本劳权认知与保障情况描述 |
(四)回归结果分析 |
四、样本调查的基本结论 |
(一)样本群体基本情况的调查结论 |
(二)样本群体工会权利保障情况的调查结论 |
五、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一、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存在的问题 |
(一)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的认知度低 |
(二)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度低 |
(三)快递员参与工会的积极性不高 |
二、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问题的成因 |
(一)现有法律和政策的局限性 |
(二)特殊的行业性质,快递末端不规范 |
(三)快递员的个体特征及职业特点影响工会权利保障实现 |
(四)工会维权与服务的基本职责尚未充分发挥 |
三、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 |
(一)平等性原则 |
(二)特殊性原则 |
(三)实效性原则 |
二、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的建议 |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政策 |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快递员对工会权利保障意识 |
(三)完善快递工会建设,推进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的实现 |
三、完善上海市物流快递员工会权利保障具体建议的可行性分析 |
(一)快递员加入工会具有潜在的较大需求 |
(二)具备良好的实验基地 |
(三)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 |
四、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获科研成果 |
致谢 |
(8)群团改革背景下工会组织群众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工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I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阐述 |
2.1.1 工会的组织体系 |
2.1.2 工会的职责职能 |
2.1.3 工会的群众性 |
2.1.4 工会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的关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主义工会理论 |
2.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理论 |
2.2.3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 |
第三章 济南市工会组织群众性现状分析 |
3.1 济南市工会实践群众性的举措及成效 |
3.1.1 加强工会组织建设 |
3.1.2 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 |
3.1.3 打造普惠服务体系 |
3.1.4 开展职工群众维权行动 |
3.2 济南市职工群众访谈与问卷调查情况分析 |
3.2.1 访谈提纲设计与访谈对象选择 |
3.2.2 访谈总结与结果分析 |
3.2.3 调查问卷设计及发放 |
3.2.4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第四章 工会组织偏离群众性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工会组织偏离群众性的主要问题 |
4.1.1 工会群众覆盖面不足 |
4.1.2 基层工会组织力量薄弱 |
4.1.3 工会普通职工群众代表比例偏低 |
4.1.4 工会维权服务力度有待提高 |
4.1.5 工会服务载体平台建设滞后 |
4.2 工会组织偏离群众性的原因分析 |
4.2.1 角色冲突与定位模糊 |
4.2.2 组织结构落后与资源配置失衡 |
4.2.3 工作方式滞后与群众意识淡薄 |
第五章 增强工会组织群众性的对策措施 |
5.1 改进组织结构,提高工会组织广泛性代表性 |
5.1.1 明确工会职能定位 |
5.1.2 改进工会领导班子人员构成 |
5.1.3 提高职工群众代表比例 |
5.1.4 充实基层工会工作力量 |
5.2 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扩大职工群众覆盖面 |
5.2.1 推进私营企业和新兴领域工会组织建设 |
5.2.2 建立健全产业工会组织体系 |
5.2.3 推动群团阵地共同体建设 |
5.3 健全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密切与职工群众联系 |
5.3.1 健全联系基层、服务职工长效机制 |
5.3.2 探索“互联网+工会”工作新机制 |
5.3.3 完善工会工作任务形成和评价体系 |
5.4 聚焦职工群众需求,推进职工群众服务体系建设 |
5.4.1 深化精准帮扶救助工作 |
5.4.2 推进职工普惠服务工作 |
5.5 加大维权工作力度,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
5.5.1 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
5.5.2 推进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
5.5.3 加大职工群众法律维权力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依据 |
二、研究现状和目标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五、研究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概念与相关理论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一)妇联组织 |
(二)社会治理 |
(三)妇联参与社会治理 |
二、相关理论 |
(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
(二)社会性别理论 |
(三)社会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良好开端(1949-1956) |
一、妇联的全面组建与女界的初步统合 |
(一)妇联组织体系的初创 |
(二)妇联的组织统合 |
二、妇联参与创建社会新秩序的行动 |
(一)发动妇女构建群防群治的社会治安格局 |
(二)参与创建男女平等的新生产秩序 |
(三)参与确立新型的婚姻家庭关系 |
三、妇联参与改造妇女的初步实践 |
(一)劳动光荣理念下对妓女身份的重塑 |
(二)抗美援朝运动中对妇女爱国观的培育 |
(三)识字学习运动中对妇女的文化政治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曲折探索(1956-1966) |
一、妇联组织的曲折发展 |
(一)妇联组织名称的统一 |
(二)妇联组织制度的改进 |
(三)妇联团体会员的收缩与发展 |
(四)妇联基层组织的整顿波折 |
二、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实践探索 |
(一)动员妇女参加社会劳动 |
(二)大规模开展妇女扫盲运动 |
(三)培育妇女群众集体观 |
三、妇联初步纠正“左倾冒进”错误的举措 |
(一)加强对妇女的劳动保护 |
(二)参与整顿托幼组织 |
(三)参与整治婚姻乱象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中断与初步恢复(1966-1976) |
一、妇联组织的全面解体与初步恢复 |
(一)妇联组织的逐步解体 |
(二)妇联组织的初步恢复 |
二、妇联对社会治理的有限参与 |
(一)参与推进男女同工同酬 |
(二)发动妇女参与“农业学大寨” |
(三)协助托幼组织的恢复整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发展(1977-2012) |
一、改革开放新时期妇联组织的迅速发展 |
(一)妇联组织制度体系的建立与发展 |
(二)妇联团体会员的迅速扩展 |
(三)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持续推进 |
二、新时期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格局 |
(一)多层次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
(二)全方位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
(三)多方面推进对妇女的综合教育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深化转型(2012-2018) |
一、新时代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新机遇 |
(一)习近平的社会治理新理念新布局 |
(二)群团改革背景下妇联组织发展的新需求 |
(三)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与中国妇情新样态 |
二、新时代妇联组织的深化改革 |
(一)妇联组织各项制度的全面整建 |
(二)妇联组织体系的系统化改革 |
三、新时代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新实践 |
(一)引领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
(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作为 |
(三)动员妇女参与培树社会文明新风尚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基本经验 |
一、坚持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主体性相统一 |
二、坚持理论自信与兼容并蓄地推进理论创新相统一 |
三、坚持以妇女群众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
四、坚持做好经常性工作与开展专题性活动相统一 |
五、不断提升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社会协作水平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10)社会工作介入大型民营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策略研究 ——基于对广东B企业的深度访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1.民营企业职工对于权益保障服务的呼声日益高涨 |
2.党和国家要求民营企业工会积极做好职工权益保障服务 |
3.民营企业工会权益保障服务能力不足 |
(二)研究意义 |
1.有助于民营企业工会提升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水平 |
2.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1.社会工作 |
2.大型民营企业 |
3.职工合法权益 |
4.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 |
(四)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内研究现状 |
2.境外研究现状 |
3.研究述评 |
(五)理论基础 |
1.增能理论 |
2.马斯洛需求理论 |
(六)研究方法 |
1.个案研究法 |
2.文献分析法 |
二、广东B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主要内容及职工的需求 |
(一)广东B企业及企业工会的概况 |
1.广东B企业概况 |
2.广东B企业工会概况 |
(二)广东B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主要内容与成效 |
1.文体活动的开展提升了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
2.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了工作效率 |
3.完善的福利体系增强了职工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
4.公益事业活动的开展提高了职工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
5.职工代表大会保障了职工的民主权利 |
(三)广东B企业职工对于工会权益保障服务的需求 |
1.职工的精神压力大,急需有效的缓解方式 |
2.职工的安全生产环境有待改善 |
3.职工对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的需求度高 |
4.急需解决医疗服务与子女教育问题 |
5.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有待加强 |
本章小结 |
三、广东B企业工会权益保障服务的不足及原因 |
(一)服务的不足 |
1.工会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
2.法律援助服务滞后,后劲不足 |
3.忽视职工的心理健康问题 |
4.企业职工职业生涯规划的指导亟需加强 |
5.企业职工对工会的认知程度低 |
(二)原因分析 |
1.专职岗位编制有限导致工会存在大量兼职工作人员 |
2.没有及时做好内、外部资源的链接和借力工作 |
3.工作方法的欠缺无法提供专业、全面的服务 |
4.职业生涯规划辅导基础薄弱且重视程度低 |
5.工会缺少宣传渠道 |
本章小结 |
四、社会工作介入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策略 |
(一)介入基础:必要性和可行性 |
1.必要性 |
2.可行性 |
(二)介入原则 |
1.坚持以共赢为目标 |
2.始终将工会工作人员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
3.坚持社会工作专业操守 |
(三)介入方式:工会购买 |
1.项目购买 |
2.岗位购买 |
(四)介入内容 |
1.加强工会知识的宣传与教育,提升员工对工会的认同感 |
2.帮助工会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为工会组织建设奠定制度基础 |
3.协助工会开展丰富的小组活动,强化职工素质提升服务 |
4.链接内外法务资源,增强工会的法律援助能力 |
5.整合社区教育、医疗资源,协助工会做好职工生活服务 |
五、结论 |
(一)研究总结 |
(二)研究不足 |
(三)研究的未来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工会维权工作要有所突破(论文参考文献)
- [1]国企工会互助制度的生成与变迁研究 ——基于YZ厂的实证分析[D]. 穆希琳. 吉林大学, 2021(01)
- [2]百年来党的工运理论创新[J]. 陶志勇. 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 2021(03)
-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服务型工会建设研究[D]. 赵娜. 吉林大学, 2021(02)
- [4]端州区工会在劳动维权中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以K鞋厂讨薪事件为例[D]. 肖维.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1)
- [5]济南市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问题研究[D]. 侯羚. 山东大学, 2020(10)
- [6]共享经济下网约工权益保护问题研究[D]. 李楠. 吉林大学, 2020(08)
- [7]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工会权利保障研究 ——以上海市物流怏递员为例[D]. 朱婉芬.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8]群团改革背景下工会组织群众性问题研究 ——以济南市工会为例[D]. 牛方舟. 山东大学, 2019(03)
- [9]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历史进程及经验研究[D]. 李乾坤.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9)
- [10]社会工作介入大型民营企业工会职工权益保障服务的策略研究 ——基于对广东B企业的深度访谈[D]. 张瑶.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