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哲学——思想的博弈论(论文文献综述)
方钦[1](2021)在《博弈论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概论大卫·刘易斯及其惯例理论》文中认为大卫·刘易斯是20世纪后半期英美哲学界最为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成名作《惯例》对当代经济学界影响深远,是博弈论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可惜的是,目前国内学界,特别是经济学界,对于刘易斯的思想及其惯例理论并不是非常熟悉。笔者在这篇文章中,主要概述了刘易斯的学术影响,以及他的惯例理论的基本脉络框架,并根据刘易斯的惯例理论,反思当下经济学制度分析理论的发展。笔者认为,在目前的制度研究中,应当重视四个基础性问题:一是有关制度的"模糊性"问题;二是关于语言和制度互动机制的研究;三是有关"现实中为何无效率的制度能够得以长期持存"这一问题的探讨;四是有关如何进行制度评价的问题。本文的结论是:经济学制度分析,最终应当回归到个人行动的层面上来,这是经济学分析工具能够得以应用的领域,也是科斯当年所提倡的真实世界的经济分析之本意。
朱一姝[2](2021)在《高校教师学术不端产生的博弈机制及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随着诸多学术不端事件的曝光,防治学术不端,净化学术风气,已成为我国高校面临的重要问题。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诚信的违背,极大破坏了学术的严谨性,阻碍了学术的正常发展。预防和治理学术不端,对于维护学术尊严、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具有十分重大的作用。根据社会控制理论,研究不同控制手段与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之间的博弈机制,能够为学术不端治理提供有益的参考。首先,基于社会控制理论研究了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博弈机制。社会控制理论表明,人们的行为受到一定社会控制手段的约束和规范,按照控制约束程度的不同将社会控制手段划分为强控制手段和弱控制手段。本研究采用社会控制理论的理论模型,结合学术不端的现有研究,选择完善的法律和制度、认真的监管和惩处作为强控制手段的代表,选择持续的学术诚信教育、正确的学术价值观作为弱控制手段的代表,构建博弈模型分析博弈机制:完善的法律和制度,将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有负向作用;认真的监管与惩处,将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有负向作用;持续的学术诚信教育,将对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有负向作用;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将对高校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有负向作用。其次,在分析社会控制理论下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博弈机制的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假设,并采用实证研究方法,以在校高校教师为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运用SPSS22.0进行相关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对收集到的227份有效问卷进行分析。实证研究表明,完善的法律和制度、认真的监管和惩处、持续的学术诚信教育和正确的学术价值观与学术不端行为之间均呈负相关关系。在回归模型中,正确的学术价值观在模型中具有最显着的影响力,认真的监管与惩处负向影响学术不端行为。最后,提出治理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的对策与建议: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与制度规范;确保执行落实,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深化学术诚信教育,培养良好学术素养;秉持正确学术价值观,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郭美洪[3](2020)在《政策倾斜对贫困家庭教育投资选择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全面脱贫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提出了“教育扶贫”,希望能够依靠教育斩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赢得脱贫攻坚的最终胜利。这一期间政府为贫困家庭提供了多种政策倾斜,这必然影响到贫困家庭对教育投资的选择。如何能够清晰的认识在教育脱贫中,政策倾斜影响所产生的成绩和问题等现象的根源,并解决相应矛盾,需要我们深入剖析目前倾斜政策的影响机制。政策的引导和激励是在政策主体和政策对象之间、政策相关群体之间的策略性互动中发挥作用的。本文主题是政策倾斜对贫困家庭教育投资选择影响机制,在研究思路上按照现状描述,机制分析、哲学反思进行展开;在分析角度上从行动主体角度出发进行分析;在分析方式上,运用相关性分析描述现状、运用博弈论分析法从主体间的策略性互动入手分析政策影响的作用机理、从更深层次上对影响机制进行哲学反思。主要结论及观点:第一,政策倾斜和贫困家庭教育投资存在关联性,对贫困家庭的政策倾斜能带来资源倾斜,政策倾斜与贫困家庭对教育培训支出的比重提高相关,能够增强贫困家庭对教育投资的重视程度。说明政策倾斜可以对贫困家庭产生外部刺激,从而影响贫困家庭的教育投资选择。第二,运用博弈论分析方法,分析不同主体之间的策略性互动,发现:政府政策倾斜对贫困家庭的教育投资行为有正负两方面影响,可能激励其接受教育摆脱贫困,也可能导致贫困家庭滋生惰性;同一贫困地区的贫困家庭之间对政策影响的反映和行为选择存在一致性。第三,倾斜政策发挥正向作用需要具备几个条件:一是,政府团体在政策制定与资源投入中进行精准投入,对资源实行合理分配,发挥最大的效用。二是,贫困地区邻里效应正向发挥,良好的文化氛围对邻里中未参加教育培训的贫困家庭产生外部激励作用,让整个地区贫困家庭进行教育投资成为普遍现象。三是,通过教育激发贫困家庭个人脱贫和继续接受教育的主体性,贫困群体主动进行教育投资接受教育,人力资本不断提高,政策影响更加持久。第四,从深层次剖析机制影响,认为:一是,政策倾斜符合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公平正义观,政府对贫困家庭制定倾斜政策是实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要求。二是,倾斜政策其实调节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政策影响也只有在社会交往中实现。政策影响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影响,政策机影响作用过程也就是各个主体之间的交往过程。三是,倾斜政策发挥作用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价值认同,贫困群体要实现共同的脱贫目标,在面对优惠性公共政策和社会资源的补贴等外部激励中,会在社会交往中更多交流与合作产生价值认同,会更加重视教育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四是,价值观对行为发挥导向作用,能引导贫困个体进行并接受教育,教育又进一步指引贫困个体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并且再作用于行为,这样政策会产生更加深远持久的影响,达到最终教育脱贫的目标。
吴子颜[4](2020)在《索尔斯坦·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索尔斯坦·邦德·凡勃伦(Thorstein Bunde Veblen,1857-1927)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着名的制度主义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有闲阶级论》一书奠定了他制度主义经济学创始人的地位。凡勃伦还是一位高等教育思想家,他的高等教育思想结合了制度主义经济学的相关思想和内容而具有独特性且内涵丰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本文以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为研究对象,对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进行了剖析和研究。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的形成与他的个人经历和所处的社会环境具有密切的关系。从卡尔顿学院毕业的凡勃伦先后在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耶鲁大学、康奈尔大学求学,并在芝加哥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大学任教,这段学习和工作经历对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尤其是凡勃伦在芝加哥大学任教的14年。内战后到20世纪初,美国工农业的快速发展、垄断资本的诞生、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诞生的土壤。凡勃伦关于本能和习惯的认识构成其高等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主要内涵有四个部分,他分别探讨了大学的使命、高等教育管理、教师和学生、职业教育。凡勃伦认为大学的使命在于探索高深学问、进行科学与学术研究、开展研究生教育。在大学管理方面,凡勃伦对世俗化董事会进行批判,对新型大学校长表示不满以及对商业化管理体系表示担忧。在教师和学生方面,凡勃伦强调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科研,教师的聘任和晋升应该以科研能力为基准,学生的职责则是自主学习,大学应给予学生更多自由,师生之间应该保持师徒关系。在职业教育方面,凡勃伦认为职业教育不是大学的一部分,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路径是彻底与大学分离、自成体系,并对专业学院进行了批判。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内涵丰富,他强调了大学科研的重要性、强调了大学管理应该遵循大学的理念并敲响了商业化腐蚀大学的警钟,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着理论基础不够充分、对大学类型认识不够全面的不足之处。除此之外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还对我国的高等教育产生了一些启示。
黄丽红[5](2019)在《软商法研究》文中指出软法是位育现代治理多元化需求的有效路径之一。随着制度的转型以及现代法治进程的深入,传统意义上“硬法独掌天下”的时代早已一去不返。软法藉由其灵活性、多样性等特性,不但可以有效地缓和改革与法治间的种种张力,而且彰显其精准平衡的路径优势。此一现象不只发生在公域之中,私域方面更是如此。研究表明,中世纪商人法是软法的谱系来源之一,这意味着商法之中的软法现象很早就已存在,只不过人们对此一直习而不察。这是本文的研究主题。软商法由软法延伸而来,因此,对软法的界定就尤为重要。本文先从软法的内涵、外延以及性质着手,得出软法亦法的结论,亦趋同步解决软商法的正当性问题。紧接着从软商法的内涵、外延出发,分析软商法的特征与法理基础,通过软商法与道德、习惯及政策之间的比较,是以形成软商法的初步认识。良好的市场秩序本身就内含规则之义,软商法因与市场秩序之间的契合而使其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内部规则。从内在属性上说,这种规则表现出了强大的韧性、分散性和内在的连续性等特性。从软商法在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来看,软商法具有规范、评价、激励及凝聚的功能。从历史上看,软商法经历了形成、成熟、式微以及复归四个阶段。商业、商人以及商事规则的先后出现再到分工的出现促使商业不断向前发展表征着软商法的基本形成。在中世纪,海外贸易的兴盛、商人阶层的出现以及商业的实践使得商法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形成以商人交易习惯为行为规范,这是一种完整意义上的软商法。然而,随着商法在近代的国家化与民族化,软商法的生存空间遭到严重挤压,但是,两大法系的商法在这一过程中却有不同的表现。现代商法在某种程度上昭示软商法的复归,民族国家是政治组织的基础,但在经济领域其不再被视为最高表现形式而存在,现代商法的国际性使得软商法大有可为。软商法有着完善的实施保障机制。文章从法经济学、法社会学以及自然法学三个角度剖析了软商法何以实施的原因。软商法的实施有着严格的条件,表现在需要被普遍认同、信息流通的方式和速度、群体规模以及成员间相对均衡的实力或地位四个方面。从软商法的运行来看,其主要通过内外两个方面来保障这种规则的顺畅运行。从外部关系来说,软商法通过自律性组织来实现商人自我治理。这种治理因市场和政府治理的双双失灵并且其具有明显的优势与实效而获得正当性。同时,商人共同体内的互惠行为实现了商主体间的合作,文章以博弈论为分析框架,深入分析了商人基于竞争前提下的合作以及身处竞争世界中的商人为何合作、如何合作等问题,这为软商法的运行提供更为深刻的支持。尽管没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但是软商法同样具有处罚权,这种权利不但有着具体的权利来源,并且有着具体的处罚措施。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市场交易的扩大,软商法无法满足现实商业的需求。因此,其需要也势必同硬商法相关联。从商事立法的方面来说,以立法为中心导向是我国商事法律建构的主要特点,虽然这在我国有着特殊的历史原因,但是这种立法理念却造成一系列严重的后果,这也是软商法能与硬商法形成互动的基础,这也说明我国的商事立法必须吸收法律多元的理念。商事立法对商事实践的考量使得软商法具备向硬商法转化的基础。文中对软商法转化的原因、转化的形式和基础、转化的条件以及转化的后果做了细致的分析。立法对软商法的考量也势必对司法实践产生影响。因此,在商事裁判上也须对软商法能否作为商事裁判依据加以分析。文中从法源的内涵出发,论证了商事法源的构成要件,以及软商法与商事法源的适切来证成软商法可以成为商事法源的一种。基于此,软商法如何适用就成为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此外,软商法因在内容上对硬商法具有强化、补充的功能,司法实践也对其进行了肯定,并且二者之间呈现相互合作的趋势。
任恒[6](2019)在《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共事物的治理难题,自古以来既已困扰着人类社会。传统集体行动理论预言,除非借助政府管制或产权私有的解决方案,否则理性个体将由于无法改变相应的制度安排,致使集体合作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之中。有鉴于上述政策方案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失灵问题,美国当代政治经济学家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基于扎实的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主要以规模较小的公共池塘资源为研究对象,专注于考察不同制度安排将如何增进或阻碍个体之间的合作机制,并从中发现人类社群解决集体行动困境的可能性。不仅如此,奥斯特罗姆还针对制度安排影响公共池塘资源治理绩效的内在机制予以细致阐述,将影响个体选择的内外部变量纳入综合分析范畴,继而扬弃了政府管制与产权私有的传统解决方案,并另辟蹊径地提出资源占用者自主治理的“第三条道路”,构建出一套自主治理的制度分析框架,为解决公共物品供给问题及超越集体行动困境开辟出全新路径。基于此,本文尝试将奥斯特罗姆有关资源占用者们可借助自主组织开展自主治理活动的理论主张,凝练为自主组织的自主治理思想。概言之,本文以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思想为研究对象,围绕学界有关公共事物治理、集体行动问题与社会制度分析的系列成果,对所涉人物观点进行综合梳理与对比研究。具体而言,本文主要依据奥斯特罗姆逾五十载的学术生涯中有关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的探索历程,对她关于人类社群能够借助自主组织进行自主治理的丰富思想予以细致研究,旨在完整地呈现奥氏学术思想中的核心内容、结构要素及其发展历程。与此同时,本文遵循生成背景、应用场域、构建逻辑、分析特色与价值审视的研究进路,尝试对这一思想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的剖析工作,力图把握奥氏该项研究的衍生脉络、逻辑结构与理论贡献等关键内容,以积累个体之间展开自主合作与治理机制的相关理论知识,为公共资源的治理实践提供了独特的理论借鉴。
徐玉兰[7](2019)在《“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任何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增长以及文明的进展都建立在人与人之间合作的基础上,都是由人们的“合作剩余”所构成。但是,以“经济人”假说为理论逻辑起点的西方主流经济学,仅对“竞争”所带来的效率表示极大的关心,忽视了对合作该有的重视和研究。不仅如此,以自利、理性和“私恶即公利”为基本命题的“经济人”,无力解释以“囚徒困境”、亲社会行为和社会偏好理论为代表的合作问题,暴露了其理论假说的局限性和贫困性所在。合作是人类的基本行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不应该忽视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研究。然而,科学的理论假说是理论研究的基础和前提,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要想实现对合作行为的合理解释,则需要在对西方经济学旧“经济人”假说的贫困性进行修正的同时,构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人性假说。本文试图以“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为视角,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进行研究和分析。首先,在构建新人性假说的层面,以移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理论假设——“利己和利他经济人”来实现对旧“经济人”的修正和超越。其修正性在于从整体上修正了旧“经济人”动机的唯自利论、目的效率与完全理性的理性观以及“私恶即公利”的完美市场论;超越性则在于“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的三个基本命题以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基础而符合现代马克思主义理论。其次,在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内涵下,总结和概括了基于利己性和利他性两类人性基础的合作,并论证了“利己和利他经济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人性假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再次,在马克思主义改造世界的实践观指导下,以“利己和利他经济人”为理论假说,对合作形成的对立面“囚徒困境”进行了理论上的破解,并具体分析了其对市场经济制度的影响,主要包括共同所有权、公平的惩罚机制以及更高效率的隐性激励方式,从制度角度获得关于合作发生和维持合作的启示。最后,结合新经济人假说在制度安排方面对合作形成和维持合作的影响,从社会主义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阐述了对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合作的启示和建议。启示和建议在于:(1)在基本经济制度方面,要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的主导地位,完善马克思主义现代产权制度以及坚持社会主义分配制度,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提供了基本制度支撑和保障;(2)在具体经济制度方面,要建立健全良好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以及公平而又有约束力的惩罚机制;(3)在企业内部制度安排方面,要以基于“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的新企业激励理论来完善现代企业内部制度安排,在多渠道和多途径上激发代理人的最优努力水平,提高企业内部的合作水平;(4)在社会政策完善方面,要充分激发和重视人的利他性社会偏好,以公平、信任的经济伦理观,以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文化引导市场经济合作。
刘盛[8](2019)在《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型构了次贷危机以来金融创新的主要发展进路,而金融监管长期呈现出的“放松监管——加强监管——放松监管——加强监管”之循环状态,以及由此而来的金融创新“深化——抑制——深化——抑制”的流变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忽略——重视——忽略——重视”的反复,则再次为人们所清醒认知并亟待打破。此时,建构一种能够协调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之间长期以来的复杂关系,促成三者安全、效率、公平不同价值追求动态平衡的监管制度,成为国际社会的探索方向。而基于试验性思维构建的金融监管沙盒制度便充满了平衡的艺术,其不仅能够缓和法律滞后性与创新超前性的矛盾、协调创新主体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同时也促成了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在理念和制度上的升华,很好地契合了国际社会的前述诉求,进而在世界范围内受到热捧。本文旨在以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基础性问题为出发点,通过对样本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构成要素和潜在问题进行充分解析,结合本土资源,提出构建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框架的合理建议。全文分为绪论、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分为五章,主要从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基本理论与发展概况、准入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运作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退出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本土化思考五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主要是对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基本理论与发展概况进行阐释。在明晰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和金融消费者三个基本逻辑起点以及“沙盒”源流的基础上,指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就是通过一个内嵌于真实市场的“安全空间”的制度设置,来对尚未符合完全监管条件的金融创新进行先期测试,有着试验性、特定性、参与性和平衡性的特征。法哲学领域的社会学法学和经济分析法学,以及经济学领域的博弈论均为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在平衡金融公平、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以及协调监管部门、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三方关系方面的作用,促成了其在世界范围内的兴起,并出现了“官方型沙盒”、“代理型沙盒”、“行业型沙盒”、“业态型沙盒”、“国内型沙盒”、“国际型沙盒”等不同视角下的多种类型。但却也潜藏着与试验性相伴相生的准确性问题,以及各主体在沙盒领域新型关系的适应性挑战。当前,在我国大陆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已经于地方层面呈“点状开花”之态势。对样本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具体架构进行详尽分析,无疑有助于该制度在我国国家层面的早日形成。第二章主要通过对样本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程序性要件和实体性要件的分析,来探寻它们在这两个方面的共性要素。在程序方面,“排除偏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二项正当程序的核心要素成为样本国家(地区)的共识;实体方面,则以在防控风险、保障消费者权益和防止以规则规避为目的的参与等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成金融创新进入沙盒开展测试作为共同的准入基准。同时,从政府失灵的角度出发,对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对创新主体和金融消费者的不公平现象进行剖析,并提出促成信息的公开、设置消费者的前置性选择程序和对沙盒主管部门严格的程序控制三条可行路径予以缓释。第三章主要是对样本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具体豁免方式、事中信息交流机制以及中期变更机制三个构成要素进行对比分析。合法合规的基本准则奠定了监管沙盒的整体设置与豁免方式,在不与现有法律框架冲突的前提和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开展的基调;对既定计划的良善实施和突发情况的处置,促成了定期报告和频繁信息沟通的要求;而测试结果的准确与有效,则提出了对沙盒运作过程中时间、客户、豁免条件和受测产品或服务内容的重大变更之中期变更需求。同时,也对因创新主体在其创新产品或服务上一直占据的信息优势,而极易导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以及影响监管沙盒透明度的问题,进行了具体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第四章主要是对样本国家(地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阶段的构成要素进行了对比分析。在本文的语境中,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阶段的构成要素涵盖了退出模式、沙盒主体退出后的行为以及立法后评估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其中,退出模式包括按照既定测试计划的正常退出,以及基于沙盒主管部门保留的随时关闭沙盒测试权力而实施的非正常退出;沙盒主体退出后的行为则主要表现为,沙盒主管部门从测试结果中吸取经验对相关规则进行更贴合实际地修改,以及受测主体根据其当前资质,按照既定的推广计划在沙盒外投放受测产品或服务的行为。样本国家(地区)均对前述内容进行了或多或少的规定,却无一例外地未对能够衡量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立法质量和实施效果的立法后评估机制作出规定,本章便基于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特性,为其构建了一般性评估框架。第五章主要是在分析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能够促成我国金融监管模式的优化、推动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和方式变革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我国正践行的新监管思路、体制的兼容性以及规则的合法性也为之提供了良善生长的土壤。进而从理念、原则、目的、权力主体等基础性制度安排,以及准入、运作和结束阶段的实施性规则架构等方面提出一般性建议,以期为我国中央、地方和被授权主体的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文本构建提供参考。
刘辰[9](2018)在《基于情绪态度的博弈逻辑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是关于非传统博弈论及相应的博弈逻辑的探索性研究。非传统博弈论指的是不完全遵循EU效用理论的博弈论。传统博弈论假定博弈参与者时刻都寻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虽然也内嵌了博弈参与者的偏好,但其内嵌偏好的依据是EU理论。这种分析方式为现实博弈的抽象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使博弈论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博弈论的应用和相应的博弈逻辑建构中,传统博弈论的局限性也逐步得以凸显:这种抽象方式忽略了参与者的“情绪态度”问题。博弈参与者都是有限理性参与者,并不完全遵守EU理论。参与者置身于博弈中,会因各种原因而产生“情绪态度”,而“情绪态度”的变化会引起博弈参与者的偏好转变。以传统博弈论为背景建立的博弈逻辑,也携带了传统博弈论的局限性。因而,博弈论与博弈逻辑的进一步发展,亟待克服这种根本性缺陷。本文在梳理问题的来龙去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针对传统博弈论的这种问题与局限做了以下工作:(1)本文根据心理学界普遍认可的态度定义,确定了博弈参与者所具备的态度因素满足三个维度:情绪、行为意向与认知,并借此明确了何为“基于情绪态度的博弈”,进而对博弈参与者在博弈中产生的三维态度进行分析。在指出传统博弈论与非传统博弈论的划分后,说明传统博弈论研究的重点局限在态度的第二、三维度。这是因为传统博弈论对参与者内嵌的偏好要求是基于EU理论的。偏好表示参与者对某些情况的倾向,这种倾向在博弈中与信息的认知方面也密切相关,这些都将传统博弈论的研究导向了博弈参与者的态度的后两个维度。本文表明博弈参与者的态度研究不应该忽略第一维度的作用,应该在动态博弈模型中引入“情绪态度”要素。(2)本文总结了传统博弈论的分析疑难,首先评述了非传统博弈论对博弈参与者情绪态度的首次尝试——基于前景理论的RDEU理论。通过此理论说明情绪态度对现实博弈现象分析的重要性。基于这层关系,笔者提出引起博弈参与者情绪态度的主要原因是“触发行动”的作用。在相似博弈情境中所出现的这一类行动可以被归在一个集合之中,该集合被称为“特殊行动集合”。特殊行动集合的产生与博弈参与者的经验无法分离,归纳博弈论所推崇的“经验”对参与者态度的研究也至关重要。在博弈进行中,博弈参与者情绪态度的产生会引起偏好的临时转变。某些情绪态度极大增加了参与者偏离某些偏好的概率。因此,行动、情绪态度与偏好之间构成了一种有机联系。笔者将这种有机联系用于具体博弈分析的方式称为“情绪态度偏好(Emotional Attitude Preference)”分析机制,简称为EAP分析机制。(3)本文解读了“派瑞克式”的传统博弈逻辑的性质以及局限性,在充分肯定其简便性的同时,指明了只单纯考虑两人零和博弈的逻辑实为不妥之举。之后讨论考虑参与者偏好与认知的偏好逻辑系统,指出偏好逻辑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现阶段部分人工智能学家对这项工作的推进,阐明了单人多偏好系统的问题并对该系统的各项性质以及偏好冲突进行了解释。这些解读以及对前人系统的推进,都建立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与特殊的可能世界语义学——邻域语义学的基础之上。(4)本文分析解读了逻辑系统中“更新”的概念,说明了该概念对博弈参与者偏好转变的技术处理之重要性。说明更新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开宣告、公开建议以及可能世界重新排列三种方式。基于更新的思想描述了一类单一情绪态度(SEA/Simple Emotional Attitude)下的博弈逻辑,说明此博弈逻辑的优势以及其“内嵌式”规定的情绪态度所带来的局限性。基于这些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一个关于行动、情绪态度与偏好变化的最小博弈逻辑系统——EAP逻辑系统。此系统依据可能世界语义学以及EAP分析机制而建立,说明博弈参与者的情绪态度会因为行动产生变化,进而引起偏好的改变。逻辑系统的建立说明这种改变所导向的博弈结果并不一定满足传统理论的要求,进而也说明此系统相对于内嵌式系统更加丰富。(5)本文运用EAP分析机制与EAP逻辑对一些应用科学中博弈参与者的情绪问题进行了分析。其中有对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讨论,通过病毒传播模型的EAP分析以及对新型反病毒技术——“网络诱骗/陷阱技术”的EAP解读,从而说明EAP的实际应用价值。运用EAP分析对“阿莱悖论”进行了重新阐释,并与RDEU理论进行了比对。最后,运用心理学中斯金纳学派的“强化理论”对EAP分析机制进行了辩护,使得论点从心理学出发,连接多种学科再回归心理学,形成了一个递归性的过程。通过以上研究工作,可以得到三个基本结论:(1)传统博弈论中的效用理论存在很多问题。态度概念的确定以及博弈参与者情绪态度要素的引入对传统博弈论的缺陷有着弥补的作用。(2)EAP分析机制不能与传统博弈论以及传统博弈逻辑脱节,传统理论的众多的研究成果对EAP的推进都有重要意义。如,传统博弈论中的“经验”概念以及偏好逻辑中提出的“更新”概念。(3)EAP分析机制不局限在博弈论、博弈逻辑方面,其功效性可以延伸到应用科学的众多领域,因此这一方面研究的应用会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谭研[10](2018)在《实践理性、道德共识与政治稳定性:霍布斯自然法思想再诠释》文中提出依据霍布斯的诠释,自然法观念蕴含着评价法律制度的道德观念,因而是规范政治设计与法律安排的正义原则。然而,在自然法的观念史中,霍布斯自然法观念被普遍视为缺乏规范效力,它不能获得所有公民的一致认可,还可能引发包括极权主义压迫在内的政治稳定性危机。正是从观念史的刻板定位出发,新托马斯主义者、保守主义者、甚至新自由主义者们结合自身的理论需要,依据霍布斯自然法观念中的某种构成要素进行单向度阐发,从而将霍布斯诠释为实证主义法学的先驱者、极权主义理论的开创者、现代性危机的始作俑者等,这些诠释均有悖于霍布斯追求政治稳定性的理论初衷。正是出于对多元价值观念分歧引发政治稳定性危机的戒惧,霍布斯致力于探求如何建构稳定的政治秩序。然而,如果约束公民行为的法律制度不能获得所有人的一致认同,而只是依赖外在惩罚来逼迫所有公民屈从于这种安排,那么这种政治秩序就是不稳定的。所以,政治稳定性的首要问题是法律制度的正当性问题,也就是规范制度设计的正义原则能否获得所有主体一致认可的问题。由此看来,霍布斯政治稳定性谋划面临两个层面的任务:第一,论证自然法条款是可以被所有持不同价值信念公民一致认可的正义原则,由此证成自然法的规范性;第二,依据自然法观念进行法律制度设计,从而建构起稳定的政治秩序。在这当中,自然法规范性的论证是政治稳定性谋划的基础与核心。首先,作为规范法律制度的正义原则,自然法不应当被视为实证主义路径论证的“理性利己准则”,这种论证排斥遵守自然法的道德理由,它从自我保存原则出发运用工具理性所论证的理性利己准则,是缺乏内在约束力的,甚至可能引发包括极权主义压迫在内的政治稳定性危机。其次,自然法也不应当被视为神本主义路径论证的“神圣道德命令”,这种论证将上帝信仰视为道德理由规范效力的来源,它不能获得异教徒与无神论者的普遍认可。从霍布斯基于多元价值观念分歧求共识的谋划来看,自然法应当被视为所有持不同价值信念的合理主体,在公平程序状态中充分运用其道德反思能力,就和平等人类共同善达成的道德共识,它是具备内在约束力、普遍可接受性与实践可行性的正义原则,它还可以融入新科学、基督教与古典德性论等完备性学说之中,从而获得持此种价值信念的公民的进一步认可。在此基础上,政体选择与法律安排需要符合自然法观念的道德要求并切合现实条件,这种法律制度设计才会具备正当性与实践性。正是在正义制度的保障下,自然法观念规定的公共德性会获得普遍地践行,而公共德性的普遍践行也会有力地支撑正义制度,这种正义制度与公共德性的统一也就意味着政治稳定性的真正实现。就此来看,对霍布斯自然法思想进行再诠释的意义如下:第一,依据运用政治建构主义方法,论文重新阐发了霍布斯自然法观念中独立于特定完备性学说的道德基础,这种道德基础不是来源于自保欲望,也不是来源于上帝信仰,而是来源于共同的社会生活,它蕴含着所有公民认可的平等尊重理念。正是在实践理性的统摄下,霍布斯的人性观念与自然状态概念获得了重新理解:作为建构主体,自然人不是纯粹的利己主义者,也不是狂热的宗派分子,而是具备道德反思能力的主体,他们既能努力地追求自身利益,也能顾及到其他人的感受与利益;作为建构程序,自然状态不是单纯技术性的工具,而是为了证成自然法规范性而设置的公平程序,自然状态中弥散的暴亡恐惧起着无知之幕式的信息屏蔽作用,这种普遍的暴亡恐惧排除了所有自然人之间的自然天赋与社会地位的差别,从而确保了建构程序的公平性;作为建构结果,自然法条款是所有合理主体在公民程序状态中一致认可的正义原则。论文由此更加深入地揭示了霍布斯政治稳定性谋划的依据与路径,还原一个更为全面、深沉与真实的霍布斯形象。第二,对霍布斯自然法思想进行再诠释,还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因为当代社会依然面临着如何在价值多元论的前提下维系稳定政治秩序的挑战,欧洲社会的穆斯林问题正是这种挑战的表现。对此,保守主义者们的回答是重返古典,新托马斯主义者的答案则是重回上帝,然而,这种将正义原则奠基于完备性价值学说的做法,难以获得所有公民的一致认同。很显然,霍布斯所提出的这种在多元价值分歧中寻求共识的政治稳定性谋划,对于解决当今的社会融合问题,这也是富有启示意义的。
二、哲学——思想的博弈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哲学——思想的博弈论(论文提纲范文)
(2)高校教师学术不端产生的博弈机制及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分类的研究 |
1.2.2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3 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的研究 |
1.2.4 关于社会控制理论研究领域的综述 |
1.2.5 关于博弈论研究领域的综述 |
1.2.6 现有研究的总结与评析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及概念界定 |
2.1 理论基础 |
2.1.1 社会控制理论 |
2.1.2 博弈论 |
2.2 概念界定 |
2.2.1 学术不端行为 |
2.2.2 高校教师 |
3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及其治理现状分析 |
3.1 国内外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现状 |
3.1.1 国外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现状 |
3.1.2 国内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现状 |
3.2 国内外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现状 |
3.2.1 国外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现状 |
3.2.2 国内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治理现状 |
3.3 本章小结 |
4 基于社会控制理论的高校教师学术不端博弈机制分析 |
4.1 博弈模型的适用性分析 |
4.2 强控制手段下学术不端的博弈机制模型 |
4.2.1 法律和制度下的博弈 |
4.2.2 监管和惩处下的博弈 |
4.3 弱控制手段下学术不端产生机制博弈模型 |
4.3.1 学术诚信教育下的博弈 |
4.3.2 学术价值观下的博弈 |
5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博弈机制实证研究 |
5.1 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 |
5.2 问卷设计和数据处理 |
5.2.1 问卷设计 |
5.2.2 数据处理 |
6 高校教师学术不端治理的对策与建议 |
6.1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与制度规范 |
6.2 确保政策落实,加大监管和惩处力度 |
6.3 加强学术诚信教育,营造良好学术环境 |
6.4 秉持正确学术价值观,培养深厚学术素养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社会强控制、弱控制与高校教师学术不端行为调查问卷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政策倾斜对贫困家庭教育投资选择影响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文献研究述评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2.政策倾斜与贫困家庭教育投资现状 |
2.1 政策倾斜理论依据及现状 |
2.1.1 政策倾斜理论依据 |
2.1.2 对贫困家庭教育优惠政策 |
2.1.3 社会资源倾斜现状 |
2.2 贫困家庭教育投资相关概念及现状 |
2.2.1 教育投资相关概念界定 |
2.2.2 贫困家庭教育投资增加 |
2.2.3 贫困家庭教育存在不足 |
2.3 基于CFPS的相关性分析 |
2.3.1 研究假设 |
2.3.2 数据介绍与变量选取 |
2.3.3 模型构建与数据处理 |
2.3.4 实证结果分析 |
3.倾斜政策作用机理的博弈论分析 |
3.1 博弈论选取依据及分析优势 |
3.1.1 博弈论选取依据 |
3.1.2 博弈论分析的优势 |
3.2 基于博弈论的作用机理分析 |
3.2.1 博弈模型选择与建构 |
3.2.2 政府团体与贫困家庭之间的博弈 |
3.2.3 贫困家庭与贫困家庭之间的博弈 |
3.3 倾斜政策发挥正向作用的条件 |
3.3.1 政策与资源的精准投入 |
3.3.2 贫困地区邻里效应正向发挥 |
3.3.3 教育激发贫困家庭教育投资主体性 |
4.对影响机制的进一步思考 |
4.1 对政策倾斜原因的思考 |
4.1.1 历史唯物主义的公平正义观 |
4.1.2 倾斜政策符合社会主义公平正义 |
4.2 基于社会关系的思考 |
4.2.1 倾斜政策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
4.2.2 政策影响在社会交往中实现 |
4.3 政策影响与价值认同 |
4.3.1 认同的哲学意涵 |
4.3.2 认同的核心是价值认同 |
4.3.3 价值观对行为发挥导向作用 |
4.4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索尔斯坦·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1.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具有独特性和丰富性 |
2.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对我国大学发展具有理论借鉴意义 |
(二)核心概念界定 |
1.高等教育 |
2.高等教育思想 |
(三)文献综述 |
1.关于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的研究 |
2.关于凡勃伦论大学的使命的研究 |
3.关于凡勃伦论大学管理的研究 |
4.关于凡勃伦论教师与学生的研究 |
5.关于凡勃伦论职业教育的研究 |
6.关于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价值的研究 |
7.对已有研究的评价 |
(四)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1.文献研究法 |
2.历史研究法 |
(六)研究意义 |
1.理论意义 |
2.实践意义 |
一、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产生的背景 |
(一)凡勃伦的生平 |
1.凡勃伦的生活经历 |
2.凡勃伦的四种角色 |
(二)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产生的社会背景 |
1.工农业的快速发展 |
2.垄断资本的诞生 |
3.科学技术的进步 |
4.高等教育的发展 |
(三)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的哲学基础 |
1.本能的内发驱动 |
2.习惯的外部影响 |
二、凡勃伦论大学的使命 |
(一)探索高深学问 |
1.大学探索高深学问受本能驱使 |
2.大学探索高深学问是历史发展的要求 |
(二)进行科学与学术研究 |
1.大学主要进行纯科学研究 |
2.教学要服务于科学与学术研究 |
3.物质设备服务于科学与学术研究 |
(三)开展研究生教育 |
三、凡勃伦论大学管理 |
(一)对世俗化董事会的批判 |
1.董事会成员构成商人化 |
2.董事会对学术研究的干扰 |
3.大学应废除董事会 |
(二)对新型大学校长的不满 |
1.大学校长的遴选重视商业特质 |
2.“强人”校长的专横管理 |
(三)对商业化管理体系的担忧 |
四、凡勃伦论教师与学生 |
(一)教师职责与教师管理 |
1.教师的主要职责是科研 |
2.教师的聘任和晋升应该以科研能力为基准 |
(二)学生培养与学生管理 |
1.学生的职责是自主学习 |
2.大学应给予学生更多自由 |
(三)师生关系应是师徒关系 |
五、凡勃伦论职业教育 |
(一)职业教育与大学的关系 |
(二)职业教育的未来发展路径 |
1.职业教育应该彻底与大学分离 |
2.职业教育应该自成体系 |
(三)对专业学院的批判 |
1.对商学院的批判 |
2.对法学院的批判 |
六、结语 |
(一)对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的评价 |
(二)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致谢 |
(5)软商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框架结构 |
五、研究创新点及难点 |
六、研究范围 |
第一章 软商法基础理论 |
第一节 软法的界定 |
一、软法的概念界定 |
二、软法的特征 |
三、软法亦法 |
第二节 软商法概述 |
一、软商法的界定 |
二、软商法的特征 |
三、软商法的法理基础 |
四、软商法与其他法的区别 |
第三节 软商法与市场经济秩序之间的契合 |
一、软商法与市场经济秩序之间的关系 |
二、软商法的内在属性 |
第四节 软商法的基本功能 |
一、规范功能 |
二、评价功能 |
三、激励功能 |
四、凝聚功能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软商法历史考察 |
第一节 软商法的形成 |
一、软商法的萌芽 |
二、软商法的发展 |
第二节 软商法的成熟:以商人交易习惯为行为规范的中世纪商法 |
一、商法发展的历史原因 |
二、中世纪商人法的特征 |
三、中世纪商人法的宝贵财富 |
第三节 软商法的式微:民族化、国家化的近代商法 |
一、大陆法系近代商法之分析 |
二、英美法系近代商法之分析 |
第四节 软商法的复归:现代商法 |
一、法律渊源 |
二、制定主体 |
三、实现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软商法实施保障机制 |
第一节 软商法何以实施? |
一、法经济学的角度 |
二、法社会学的角度 |
三、自然法学的角度 |
第二节 软商法的实施条件 |
一、需要被普遍认同 |
二、信息流通的方式和速度 |
三、不宜过大的群体规模 |
四、要求成员间的实力或者地位相对均衡 |
第三节 软商法的实施机制 |
一、软商法通过自律性组织实现商人自我治理 |
二、软商法通过群体互惠实现商主体间的合作 |
第四节 软商法的保障机制 |
一、软商法处罚权的权源 |
二、软商法的处罚措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视角下软商法与硬商法的互动 |
第一节 立法视角下软商法与硬商法的互动基础 |
一、“立法中心主义”的滥觞 |
二、“立法中心主义”的批判 |
三、法律多元主义 |
第二节 软商法的“硬化” |
一、转化原因 |
二、转化形式和基础 |
三、转化条件 |
四、转化的后果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司法视野下软商法与硬商法的互动 |
第一节 软商法作为商事法源的证成 |
一、法源 |
二、商事法源的构成要件 |
三、软商法与商事法源要件的适切 |
四、软商法的适用 |
第二节 软商法与硬商法司法互动的体现 |
一、软商法对硬商法的强化 |
二、软商法对硬商法的补充 |
三、软商法与硬商法的合作 |
本章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中文详细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价值 |
二、文献梳理与研究综述 |
(一)国外相关研究的考察 |
(二)国内相关研究的考察 |
(三)简要评析 |
三、论文架构与研究方法 |
(一)论文架构 |
(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贡献与研究不足 |
(一)可能的贡献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生成背景 |
一、时代命题:奥斯特罗姆所处的社会环境 |
(一)倡导自发秩序:新古典自由主义的复兴 |
(二)回归公共治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重塑 |
(三)理性官僚制的正当性反思 |
二、理论积淀: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传统 |
(一)来自政治学视角的分析 |
(二)来自经济学视角的分析 |
(三)来自社会心理学视角的分析 |
(四)小结 |
三、学术延承:自主治理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公共选择理论 |
(二)新制度经济学 |
(三)合作博弈理论 |
(四)多中心治理理论 |
第二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应用场域 |
一、运作对象:小规模的公共池塘资源 |
(一)物品类型与公共池塘资源 |
(二)资源系统、资源单位及其占用者 |
二、预设前提:行为假设与制度多样性 |
(一)制度分析的行为假设:完全理性与有限理性的结合 |
(二)作为博弈规则的制度:一项基于新制度主义的理解 |
三、场域困境:集体行动中的机会主义 |
(一)资源治理的三大模型 |
(二)激励结构的四重缺陷 |
(三)制度供给的二阶困境 |
第三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构建逻辑 |
一、从质疑到开创:思想生成的演进路径 |
(一)质疑:非此即彼的政策方案 |
(二)开创:另辟蹊径的治理路径 |
二、从个体到系统:自主治理的分析脉络 |
(一)影响个人策略选择的综合变量 |
(二)集体行动情境自主治理的难题 |
(三)公共资源长期存续的设计原则 |
(四)集体行动制度层次的嵌套分析 |
三、从IAD到 SES:自主治理的研究框架 |
(一)制度分析与发展(IAD)框架 |
(二)诊断社会—生态系统(SES)框架 |
(三)IAD与 SES框架的关联互动 |
四、从信任到互惠:自主治理的核心要素 |
(一)社会资本的内涵及关键特征 |
(二)奥斯特罗姆的借鉴及其超越 |
第四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分析特色 |
一、问题聚焦:以问题为中心的跨学科研究 |
(一)多学科交叉的综合分析方法 |
(二)发展与实证经验一致的理论 |
二、研究进路:制度分析与经验研究相结合 |
(一)理性选择的制度分析途径 |
(二)田野调查与实验研究并重 |
三、分析视角:基于个人主义的方法论 |
(一)有关个体行为的决策分析 |
(二)有限重复博弈理论的运用 |
第五章 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的价值审视 |
一、奥斯特罗姆思想的学术史定位 |
(一)公共治理谱系中的自主治理思想 |
(二)自主治理:复合民主的微观基础 |
二、自主治理思想的理论价值 |
(一)传统集体行动理论的变革 |
(二)当代制度分析视野的拓展 |
(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完善 |
(四)多中心治理理论的奠基石 |
三、自主治理思想的局限审视 |
(一)适用性层面的局限 |
(二)实操性层面的局限 |
结语 重视奥斯特罗姆的学术遗产 |
一、摈弃万能药:诊断现实世界的复杂性 |
二、警惕理论模型的隐喻化用法 |
三、治理话语中积极公民的塑造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的生平及学术研究历程 |
附录二 美国布鲁明顿学派的思想精义:多中心治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7)“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及述评 |
1.3.1 关于“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的相关研究 |
1.3.2 关于合作的相关研究 |
1.3.3 文献述评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 |
2.1 传统经济学“经济人”假说在解释合作行为方面遭受挑战 |
2.1.1 以“囚徒困境”为代表的合作难题 |
2.1.2 基于亲社会行为与社会偏好的合作 |
2.2 传统经济学“经济人”假说命题的贫困性 |
2.2.1 自利——人类行为的根本动机 |
2.2.2 理性——“目的效率”和“自利最大化” |
2.2.3 “私恶即公利”下的理想和完美市场论 |
2.3 “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对传统“经济人”假说的修正和超越 |
2.3.1 “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对传统“经济人”的修正 |
2.3.2 超越“经济人”:“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的马克思主义依据 |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下的“利己与利他” |
3.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内涵 |
3.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下的人性特征 |
3.2.1 以利己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 |
3.2.2 以利他性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 |
3.3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与“利己与利他”的关系分析 |
3.3.1 “利己与利他经济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下科学的人性假说.. |
3.3.2 “利己与利他经济人”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可行性 |
4.新经济人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形成分析 |
4.1 由动机到合作:构建道德与效率并存的市场经济制度 |
4.1.1 以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的原因分析 |
4.1.2 “道德”与“效率”并存的可行性分析 |
4.2 “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对非合作博弈“囚徒困境”的破解 |
4.2.1 合作博弈的对立面:“囚徒困境” |
4.2.2 “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对“囚徒困境”的破解 |
4.3 “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对市场经济制度的影响 |
4.3.1 共同所有权支持以互惠为基础的合作行为 |
4.3.2 公平动机影响惩罚制度功能的发挥 |
4.3.3 基于强互惠的隐性激励制度效率高于显性激励 |
5.结论与启示 |
5.1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以制度支持合作 |
5.1.1 毫不动摇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保障经济合作 |
5.1.2 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具体经济制度,优化经济合作 |
5.2 以“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完善现代企业内部制度安排 |
5.3 以经济伦理观念和核心价值观引导市场经济合作 |
主要参考文献 |
读研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8)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论证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基本理论与发展概况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概念、特征以及相关制度辨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概念界定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特征识别 |
三、金融监管沙盒制度与相关制度辨析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理论基础探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法哲学基础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经济学基础--基于博弈论视角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功能定位与局限性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功能定位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局限性分析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发展概况与存在的问题 |
一、境外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发展概况 |
三、境内外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发展现状评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程序性要件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程序性要件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程序性要件的实例分析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实体性要件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实体性要件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实体性要件的实例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实质公平问题及其改进机制 |
一、金融公平的源起与金融市场准入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存在的背离公平现象及其缘由 |
三、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实质公平的改进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事中信息交流机制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事中信息交流机制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事中信息交流机制的实例分析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豁免方式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豁免方式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豁免方式的实例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中期变更机制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中期变更机制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中期变更机制的实例分析 |
第四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透明度问题及其优化路径 |
一、金融市场中的信息不对称与透明度要求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中违背透明度要求的现象分析 |
三、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透明度的优化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阶段的构成要素与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退出模式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退出模式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模式的实例分析 |
第二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退出后行为及其实例分析 |
一、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退出后行为 |
二、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后行为的实例分析 |
第三节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立法后评估机制的缺失及其构建 |
一、立法后评估机制的演进及其整体结构分析 |
二、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立法后评估机制的必要性阐释 |
三、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立法后评估机制的具体架构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本土化思考 |
第一节 我国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
一、我国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二、我国构建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第二节 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基础性制度设计 |
一、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基本理念的塑造 |
二、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根本目的的明确 |
三、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具体原则的设定 |
四、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权力主体的安排 |
第三节 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的实施性规则架构 |
一、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准入阶段的规则构建 |
二、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运作阶段的规则构建 |
三、我国金融监管沙盒制度退出阶段的规则构建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9)基于情绪态度的博弈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 选题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概况 |
(一) 国外研究概况 |
(二) 国内研究概况 |
(三) 博弈逻辑研究的层面划分 |
第三节 本文的致思路径、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 |
(一) 致思路径 |
(二) 主要内容 |
(三)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传统博弈论疑难与EAP分析机制的引入 |
第一节 传统博弈论的分析疑难与“情绪态度”的刻画 |
(一) 传统博弈论对现实博弈的分析与疑难 |
(二) RDEU理论及其基本模型 |
第二节 博弈中的“情绪态度”与归纳博弈中“经验”的关联 |
(一) “乒乓球序贯博弈”的再解读 |
(二) 引入“情绪态度”的博弈理论 |
(三) 归纳博弈论与RDEU理论、EAP分析机制的关联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传统博弈逻辑的局限与EAP分析机制的联系 |
第一节 传统博弈逻辑的作用与局限性 |
(一) 传统博弈逻辑系统的解读 |
(二) 传统博弈逻辑的作用与局限 |
第二节 偏好逻辑的作用与局限 |
(一) 冯·赖特偏好逻辑系统 |
(二) 博弈逻辑中参与者态度第二、三维度的推进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基于EAP分析机制的逻辑系统 |
第一节 模型的更新、升级与博弈描述 |
(一) 认知偏好逻辑与模型的升级、更新 |
(二) 关系变化、产品更新以及完美参与者的更新 |
第二节 基于“内嵌型”情绪态度的博弈逻辑系统——SEA系统 |
(一) “乐观者”博弈逻辑的语法与语义 |
(二) “乐观者”博弈的公理系统 |
第三节 基于情绪态度的博弈逻辑系统——EAP系统的构建 |
(一) 博弈中带有情绪态度的信息加权模型EAP-O |
(二) 行动、情绪态度与偏好的关系以及EAP系统的确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EAP分析机制的应用、解题功能及其辩护 |
第一节 EAP分析机制与计算机网络安全的关联 |
(一) EAP与计算机病毒感染博弈模型的联系 |
(二) EAP与“网络诱骗”技术的联系 |
第二节 阿莱悖论的解读与EAP分析机制的关联 |
(一) 阿莱实验与阿莱悖论 |
(二) 前景理论及EAP对阿莱悖论的解释 |
(三) EAP与“类”阿莱悖论下的具体实例 |
第三节 EAP分析机制的心理学辩护与展望 |
(一) EAP中行动的心理学解释 |
(二) “强化理论”对“触发行动”的细化解释 |
本章小结 |
总结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实践理性、道德共识与政治稳定性:霍布斯自然法思想再诠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自然法观念是霍布斯政治稳定性谋划的核心 |
(一) 问题的缘起 |
(二) 自然法观念的关键意义 |
(三) 霍布斯的政治稳定性谋划 |
二、如何证成自然法的规范性 |
(一) 论证自然法规范性的逻辑与要求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霍布斯自然法思想再诠释的意义 |
(一) 辨明霍布斯政治稳定性谋划的依据与路径 |
(二) 为解决当今社会融合问题的提供借鉴 |
第一章 自然法规范性的论证路径及其层次 |
一、论证路径的多样化 |
(一) 霍布斯自然法观念的多元复合型结构 |
(二) 论证路径多样化的可能 |
二、论证路径的层次之分 |
(一) 表层路径与深层路径的区分 |
(二) 强调单一要素的表层路径 |
(三) 契合内在意蕴的深层路径 |
小结 |
第二章 实证主义论证路径及其教训 |
一、道德理由被悬置的原因 |
(一)为何悬置道德理由 |
(二) “理性利己准则说”的论证 |
二、“理性利己准则说”缺乏内在约束力 |
(一) 实证主义论证路径面临的挑战 |
(二) 自然法的良心约束力 |
(三) 内在约束力匮乏引发的问题 |
三、“理性利己准则说”引发政治稳定性危机 |
(一) 依赖主权者制裁的补救策略 |
(二) 从实证主义自然法到极权主义政治秩序 |
小结 |
第三章 神本主义论证路径及其启示 |
一、道德理由被诉诸上帝信仰 |
(一) 如何解决内在约束力匮乏的问题 |
(二) “神圣道德命令说”的论证 |
二、“神圣道德命令说”难以获得普遍接受 |
(一) 圣经启示的可知性问题 |
(二) “神圣道德命令说”难以获得非基督徒的普遍接受 |
三、协调道德理由与审慎理由的启示 |
(一) 道德理由奠基于神学可能导致的困境 |
(二) 规范性的证成是否要基于完备性学说 |
小结 |
第四章 政治建构主义论证路径的谋划 |
一、论证基础从形而上学转向实践理性 |
(一) 道德反思能力是实践理性的核心要素 |
(二) 实践理性统摄良心因素与人类共同善 |
二、政治建构主义路径证成自然法的规范性 |
(一) 政治建构主义方法的适用性 |
(二) “道德共识说”的论证 |
(三) 道德理由与审慎理由的协调一致 |
三、“道德共识说”的辩护 |
(一) 自然法观念融入各种完备性学说的前提 |
(二) “科学体系论”剖析 |
(三) “神学策略说”辨正 |
小结 |
第五章 从自然法观念到正义制度 |
一、政治稳定性的获取 |
(一) 自然法观念的批判性 |
(二) 自然法观念规范法律制度的设计 |
二、自然法观念与民主法治社会的融通 |
(一) 从最优政体到合法政体 |
(二) 民约法的正当性来源于自然法 |
三、正义制度与公共德性的统一 |
(一) 在正义制度的保障下公共德性获得普遍践行 |
(二) 公共德性的普遍践行支持正义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哲学——思想的博弈论(论文参考文献)
- [1]博弈论制度分析的哲学基础——概论大卫·刘易斯及其惯例理论[J]. 方钦. 经济思想史学刊, 2021(04)
- [2]高校教师学术不端产生的博弈机制及实证研究[D]. 朱一姝. 大连理工大学, 2021(02)
- [3]政策倾斜对贫困家庭教育投资选择影响机制研究[D]. 郭美洪.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4]索尔斯坦·凡勃伦高等教育思想研究[D]. 吴子颜. 浙江师范大学, 2020(02)
- [5]软商法研究[D]. 黄丽红. 吉林大学, 2019(02)
- [6]埃莉诺·奥斯特罗姆自主治理思想研究[D]. 任恒. 吉林大学, 2019(02)
- [7]“利己和利他经济人”假说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合作研究[D]. 徐玉兰. 华中农业大学, 2019(02)
- [8]金融监管沙盒制度研究[D]. 刘盛. 厦门大学, 2019(08)
- [9]基于情绪态度的博弈逻辑研究[D]. 刘辰. 南京大学, 2018(12)
- [10]实践理性、道德共识与政治稳定性:霍布斯自然法思想再诠释[D]. 谭研. 武汉大学, 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