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国际性的历史诠释——读《德国和美国大学发达史》(论文文献综述)
李晓悦[1](2021)在《近代城乡交互关系下天津服装风貌变迁研究及应用》文中提出
许雅思[2](2021)在《美国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比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通识教育倡导自由地探索广泛的学科领域,达到对不同知识的“通”与“识”,从而促进智力与能力,心灵与道德素质的全面提升。通识教育已成为指导本科教育改革的核心理念之一。美国现代通识教育,面向全体大众,培养现代社会具有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的公民。随着全球化趋势的加速发展,美国的通识教育与时俱进,增添了富含全球性、广阔视野和世界公民的前沿理念。我国的通识教育改革多借鉴于美国的成功经验,并已持续二十余年。改革成果颇丰,如增添自由选修课程与核心课程,增设通识教育管理机构等,然而,也存在诸多问题。例如,专业教育体制下通识教育的“水土不服”问题、对通识教育认识不清的问题、通识教育地位不高的问题以及缺乏通识教育的支持系统等问题都制约着我国通识教育的发展。本研究选取支撑美国通识教育发展的两个关键性高等教育组织机构,即美国研究型大学和文理学院为对象,利用组织文化理论构建了通识教育的分析维度,即通识教育理念与制度。同时,采用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案例研究方法,首先梳理了通识教育的历史演变,其次对两类组织机构的通识教育理念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分别选取了一所典型的案例学校来深入剖析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的特征。在比较二者通识教育异同的基础上,总结美国通识教育成功的经验为我国通识教育改革提出改进建议。研究结果发现,一方面,两类组织机构的通识教育理念都在跟随时代发展的脚步,融入了现代民主社会的潮流,并且加强与专业教育之间的优势互补从而实现全人教育的目标。同时,在通识教育的价值观、隐含假设与教育目的几方面存在差异。另一方面,二者通识教育制度的共性在于课程模式都尽可能地涵盖大多数的知识领域、淡化专业界限,增强跨学科学习以及设立学院组织管理通识教育。通识教育制度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课程讲授、授课方式以及学院的组织结构三方面。我国通识教育改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构建多元的通识教育体系、明确通识教育的培养目标、立足中国本土文化发展通识教育。
黄文武[3](2021)在《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文中研究表明这是一个持续变革的时代,任何组织及个人的发展都处在时代变革的潮流之中,大学的发展也不例外。在大变革时代需要对大学革新进行更深入的思考,对大学过去发展历程中的辉煌与没落、此时此刻面对的挑战与机遇以及未来发展的种种可能性统筹思考。基于对创新创业时代大学的转型发展、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进程中“为改革而改革”、“为政府政策背书而改革”以及“以排名为导向建设‘双一流’”等问题的反思,促使我们思考大学究竟应该在一种什么力量和精神的引领与推动下才能实现我们所期盼的高质量发展。论文选择以“企业家精神”作为研究大学革新的概念工具和理论视角,在文献梳理的基础上跳出经济学、管理学的视野,重新认识“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深刻内涵,彰显“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的解释力,进而探究“企业家精神”在推动大学革新中的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研究的最终落脚点则在于揭示企业家精神在实践层面对大学革新所起到的具体作用,强调为了创造大学的未来需要特别重视以企业家精神引领大学革新,唯有激发企业家精神的力量以推动大学革新才能塑造大学的未来。研究首先基于“大历史观”的视野从纵向的维度考察从中世纪大学到现代创新创业型大学的历史进程中大学发展所展现出的企业家精神。基于历史的分析其目的在于强调对于以革新求生存图发展的大学而言,企业家精神不是外在于大学这一组织的,而是其本身持续发展应该具备的核心特征和品质。从历史的角度呈现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革新的意义和作用后,研究依据现实情景论证了企业家精神对于我们时代的大学革新之所以重要的原因。立足时代变革的大环境,强调当下的大学革新所涉及的技术变革和制度创新需要企业家精神;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范式革命的重要性。在明确了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的重要性,并对大学革新的过程从企业家精神的视角加以阐述后,需要追问的是大学革新需要怎样的企业家精神。研究则主要运用案例分析方法,从国家的企业家精神、组织的企业家精神和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三个维度进行较为详细的阐释。在横向上从大学革新的丰富事例中选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来说明这三种企业家精神之于大学革新的意义,即为了更好地把握大学发展的未来,需要个人的、组织的、国家的企业家精神的共同作用。在理论层面充分阐述了“企业家精神”对于大学革新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后,研究的重点在于凸显企业家精神对大学革新在组织结构、制度、管理模式以及行动方式等实践层面的影响。企业家精神引领下的大学革新展现出一个更加开阔的视野,既超越组织发展历史/传统的范畴,又突破校园的围墙。企业家精神引领和推动大学革新实践就体现在激励学科知识生产和学术创业、加快学科-专业-产业链建设、促进大学创新创业治理以及推动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等几个方面。同时,研究还结合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双一流”建设实践,分析企业家精神在这个过程中如何发挥重要作用以更好地实现大学发展目标。当前,“双一流”建设在很大程度上由政府政策驱动,强调走向卓越的大学更应该重视企业家精神的引领,并从个人的企业家精神、组织的企业家精神和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三个维度阐明了“企业家精神”之于“双一流”建设的作用。
朱景坤[4](2021)在《大学德性的迷失与重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丁斯甘[5](2021)在《《通报》与20世纪上半期法国汉学》文中指出《通报》(T’oung Pao)创刊于1890年,是一份颇具影响力的专业汉学刊物,其中刊载了大量关于中国研究的论文与书评,具有很高的汉学研究价值。期刊如实反映出20世纪上半期法国专业汉学的发展历程,体现了沙畹、伯希和等法国着名汉学家的治学策略,是法国汉学史的缩影和真实写照。通过梳理期刊1890-1944年的论文、书评、纪事信息,对20世纪上半期法国汉学作整体认识的尝试。文章首先重建《通报》的总体办刊背景,包括期刊19世纪法国在华活动、19世纪法国专业汉学的建立、出版技术的更新、交通运输条件等多方面因素。文章逐一分析《通报》与其前身《远东杂志》的承接关系、《通报》的期刊定位栏目设置、期刊主编对《通报》办刊的影响、《通报》的发行情况、撰稿人群体等基本情况。从研究领域角度考察,以《通报》的《补充索引》中“主题索引”为依据,整理《通报》自1890-1944年的各类文章,证明《通报》对汉学各领域都有涉猎,每个领域的研究程度各不相同,专业汉学不断深入又相互隔绝的特点。从研究地区角度考察,以《通报》的《补充索引》中“地区索引”为依据,可以发现《通报》尤为关注西域地区和西藏地区的考察与研究,刊载的文章多以文献释读为主,通过文献进而深入其他研究领域,与法国汉学发展趋势一致。《通报》积极引入了西方历史语言学、语音学、考古学、碑铭学、社会学等学科的先进研究方法,充实汉学的研究领域,产生了一系列重要的学术成果。20世纪上半期的法国专业汉学正如《通报》所显示的一样,研究涉及汉学领域各个方面,研究方法有了全新发展,法国专业汉学进入鼎盛时期并对20世纪后期的国际汉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20世纪上半期法国专业汉学积极使用考古发现的新材料,将碑铭学、历史比较语言学等新的研究方法引入汉学领域,积极与中国学界交往,学术自觉性不断加强,充分体现出沙畹、伯希和鲜明的个人学术特色,重点梳理沙畹与伯希和的文章、书评为法国汉学研究理清学术思路、推动法国汉学研究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焦婕[6](2020)在《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代以来,古老的中国被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冲开了大门,中国社会被强力卷入到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漩涡之中,清政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统治危机。为了维护其统治、不得不适应列强的要求进行有限的体制改革,于是,近代化进程被开启,中国近代社会也迈入了转型时代。19世纪中叶以后,欧风美雨吹打着中国这块古老的大陆。随着西方近代文化、特别是西方近代法文化在中国的传播,先进中国人的视野得到了开拓,他们认识到中国最大的落后是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落后,因此把目光转向域外,开始向世界先进国家学习,希冀通过吸收、学习欧美相对先进的制度文化来改造中国传统制度,把封建国家改造成为近代国家,把传统臣民改造成为近代国民,打破对封建君主的人身依附关系,使之成为具有自觉的权利义务观念、具备政治主体意识的近代新国民,在此基础上建设近代国家。这一时期,塑造新国民、建设近代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昌盛富强,已成为先进中国人的共同夙愿。同一时期,作为资本主义新兴大国的美国,其地位通过发展,在世界上不容小觑。这些成就的取得与美国人所具有的自由、独立、讲求个人奋斗的美国精神有着密切联系。早在北美殖民地时期,殖民地人民便出于对权力的天然抗拒,主动建立起自治机构、制定法律,作为人民取得应有权利的保障;美利坚国家建国后,这些美国精神以联邦宪法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反作用于美国各方面的发展。在独特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之下,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表现得较为浓厚。美国国力的强盛、作为独立国家所表现出来的外交上的强势,以及美国民众所表现出来的文化自信,都给近代中国人留下了深刻印象,促使近代中国人特别关注于探讨美国独立的历程以及其独特的发展道路。近代国门洞开,更使一批先进的中国人有机会走出国门,踏上美国国土进行实地考察。其中,几位主要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最有代表性。他们虽然身份不尽相同、政治立场亦有别,对美国政法制度、国民权利义务观念和法律意识观察的角度不同,考察的侧重点也有差异,但他们在重视美国的强盛、关注美国的政法制度,对美国国民自觉的法律意识的认可,这些方面几乎是相同的。清末法律思想家在考察美国的过程中,其自身思想也发生了转变,这种转变不仅丰富了他们原先所具备的法律知识,也对于吸收域上的法律制度增添了理性色彩,即不论何种政法制度都有民族性和国别差异,选择其中最适合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容尤为重要。毫不讳言,美国国民形象以及其所具有的自觉的法律意识,仍然是清末法律思想家们作为塑造中国近代国民的理想式样。他们将这种考察经验用于塑造近代新国民的实践。应该说,近代中国可以称得上是法律思想家的人不仅局限于沈家本、梁启超、伍廷芳、孙中山,但在清末这一时间段真正踏上美国本土,或是对美国的法律文本较有研究者,以上述四人最为典型,具有代表性。沈家本以“会通中西”为宗旨,主持清末修律,促使中国法制走上近代化的道路;伍廷芳以其深厚的西方法律背景和多重身份,对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进行了较为深刻的考察;梁启超作为清末维新派,在建设近代国家、塑造新国民方面不遗余力,以报刊为阵地撰写文章,广泛提倡自由、平等、自治、权利与义务等近代法律意识,试图以“人”的改造使晚清中国走向富强之路;孙中山长期游历于海外,通过对西方民主政治的长期考察,提出以“民权”为基础的民主宪政思想,希冀建立起一个民主共和国。几位主要的清末法律思想家把对美国国民的考察成果融于实践之中,在促进近代中国人将个体的权利与义务意识、自由与平等意识、公德意识、国家思想等近代法律意识的初步认知转化为个人的自觉意识方面居功至伟。当然,每一个人在观察后的认识都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但毕竟他们的这些努力顺应了近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要求,在经历了中西方文化的理性整合后,民主共和、法律至上的观念开始深入人心,对中国近代民主化与法治化进程产生了深刻影响。本文以清末主要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为研究对象,在第一章绪论部分对相关问题的国内外研究成果作以简要概括,并对与论文内容有关的概念进行界定,阐述了本文的学术价值与创新之处;第二章阐述了美国作为新兴的资本主义大国,在清末国际关系中所扮演的独特作用,交代了美国因其独立的特殊过程、经济特点以及国力的强盛而受到清末法律思想家们重视的问题;第三章对西方国民理念的历史脉络、美国国民法律意识在各主要历史时期的演进及法律的固化进行了必要的线索交代;第四、五章是为本文的重要章节,第四章详述了清末法律思想家踏上美国的经历,描述了他们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过程;第五章从多位清末法律思想家的角度,结合大量第一手史料,分析了清末主要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考察的独特理路,梳理他们对于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观察及认识;第六章阐述了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美国国民育成模式的借鉴过程。他们考察美国国民的法律意识的动机或目的还在于了解美国国民对于自身法律观念的自觉意识,探讨其成长的“育成”环境,并为在近代中国塑造新国民提供借鉴和帮助。如何参酌外来法律文化实践于近代中国,这是本章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本文通过对百年前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研究,分析其对近代中国国民和政治、法律转型所产生的影响。其中固然有不适合中国之处,但可借鉴其精华,以期对近代中国政治制度建设和公民意识的培养、塑造提供一些启示。
张炳旭[7](2021)在《民国时期新闻人任白涛研究》文中指出任白涛幼名洪涛,曾用笔名冷公、一碧,河南南阳人士,辛亥时期开始投身新闻事业,随后致力于新闻学术研究,是我国第一部实用新闻学(《应用新闻学》)的着述者,也是中国近现代新闻学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论文以“新闻人”任白涛为中心,系统探讨了任白涛的新闻实践活动、新闻学术活动、新闻思想以及抗日新闻宣传等内容,力求客观、全面地将民国时期“新闻人”任白涛的人物形象呈现出来。同时,希冀这番探索能够对民国新闻史尤其是新闻人物史研究有所补益。论文按照总-分-总的逻辑顺序,内容主要涵盖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即论文第一章,主要探讨任白涛的人生历程与社会环境。本章结合特定时代背景,以时间为轴线对“新闻人”任白涛的人生历程进行了总体概括。呈现了任白涛在南阳、开封、上海、东京、重庆、恩施等地的人生经历,着重揭示了任白涛在特定历史时期下的人生追求、理想信念以及促使他选择不同道路的内在动因。认为是在时代环境、家世背景、教育经历和个人性格特质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任白涛才始终坚守着他的新闻人之路。第二部分包括论文第二、三、四、五章,是从横向上对新闻人任白涛展开的研究,分别对任白涛的新闻实践、新闻学术活动、新闻思想观念以及抗日新闻宣传四个方面作出考察。其中第二章系统梳理了任白涛的新闻实践历程。本章将任白涛的新闻实践活动划分为“在《民立报》时期”和“在《新湖北日报》时期”两个阶段。认为在辛亥革命前后,任白涛受到个人兴趣的驱使、民主自由社会风气的熏染及对军阀政府统治的不满,毅然投身新闻事业,期望通过“新闻”这一媒介来施展个人抱负并对社会进步有所助益。抗日战争期间,任白涛作为《新湖北日报》总编辑,在民族危亡时刻再次走上新闻职业工作,把担任《新湖北日报》总编辑作为践履其“新闻救国”理想的一种途径,这解释了他为何会以短暂的国民党体制内新闻人姿态出现在新闻界。第三章着重研究任白涛的新闻学术活动。本章从任白涛“在日本”和“在国内”两个层面对他的新闻学术活动进行展开,重点探究了赴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参加大日本新闻学会、创办中国新闻学社等重要活动,认为任白涛在力图构建一种体系化的新闻学,任白涛的新闻学术研究活动对中国早期新闻学科的建构与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意义。第四章主要研究任白涛的新闻思想。本章主要从新闻业务思想、新闻教育思想、新闻伦理思想、新闻舆论思想四个方面对任白涛新闻思想展开重点考察,认为任白涛的新闻思想体现出了如下特征:一、中外结合,以本土化为追求;二、吸纳为起点,以立足体系创建为目标;三、强调记者责任,以服务公众为宗旨。任白涛的新闻思想既受到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精神的熏染,又对西方新闻学理论和思想进行了借鉴和吸收,表现出比较明显的“中体西用”色彩。第五章是对任白涛抗日新闻宣传的研究。任白涛的抗日新闻宣传研究是作为“新闻人任白涛研究”的一个重要面向。本章首先考察了任白涛从事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历史背景。其次,对任白涛进行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内在动因作出探析,认为根本动因是为挽救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危险局面,直接动因是为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新闻侵略。再次,重点研究了任白涛关于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主要成果。在抗战期间,任白涛对日本帝国主义的对华新闻宣传政策及行为尤为关注,并进行了细致研究,在日本对华施加的新闻宣传政策、战时国际通讯社的机构及其作用、抗战期间的对日新闻宣传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观点与见解,并以此作为他在抗战期间从事新闻活动的基本准绳。第三部分即论文第六章,在前五章研究和阐述的基础上对任白涛在中国新闻史上的地位及其评价展开探讨,是对全文内容的总结和升华。任白涛一生钟情于新闻事业,既从事新闻学术研究,又投身于新闻实践活动。其中,从事新闻学术研究是任白涛人生当中的主要工作,在中国新闻学的一些领域做出过开创性的贡献,是民国时期追求新闻理想的典型新闻人之一。本章从政治与学术的视角出发对任白涛在中国新闻史上的历史贡献与地位作出阐述。与此同时,指出由于时代条件和个人因素的影响与限制,任白涛的新闻实践、新闻学术以及新闻思想等也暴露出一定程度上的局限性。以新闻人任白涛为镜,将历史经验与现实需要结合起来,可为当前中国新闻理论建设与新闻学科发展提供镜鉴。
陈宇[8](2020)在《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步伐的不断加快,留学生教育的发展如火如荼。作为各国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的重要标志,国际间的学生流动已然成为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表征之一,并且逐渐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和教育质量衡量标准。中国的高等教育在世界化的大潮中日新月异,其中来华留学生教育也随之诞生并逐步发展壮大。历经七十年的来华留学生教育,在中国社会经济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的强有力的推动下,逐步发展成为中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将成为中国敞开国门,发展成为世界教育强国的重要体现。论文从历史的视角,对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及其演进进行系统考察,并以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外交为研究背景,从各个时期的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内容入手,以来华留学生在不同时期的实际发展状况为依据,结合广泛的统计和调研,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历程及特点,并与一些发达国家的留学生教育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比较,以期达到以史鉴今、以外鉴内的目的。论文首先按照历史分期,概述了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伴随着来华留学生教育,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点到面,进而从强调扩大规模到注重提质增效的深刻转变过程中,所经历的初步创立、开放探索、调整规范和提升完善等各个阶段的演进历程,并突出对来华留学生教育在招生和管理两个重要方面的政策演进的研究。在总结来华留学教育政策演进过程的基础上,一方面,从来华留学生教育的特殊性和现实发展角度出发,分析了国内和国际政治、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全球发展、文化交流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等因素及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所产生的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演进历程中的特征进行提炼,系统分析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制定和演进过程中的基本特点,即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招生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留学资费由援助向收费转变,招生模式由计划向开放转变;管理政策在演进过程中的突出特点,即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管理手段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为使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适应国际化实际发展要求论述得更加充分,论文基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优势、地缘、语言、文化、经济和教育水平等各项因素,选择并集中描述了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的概况及政策特点,在学习和借鉴的基础上,结合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和影响因素,以及演进特点的分析,总结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助力国家外交战略、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同时,提出了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在总体政策高度、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教育结构调整、教育质量保障、相关社会服务以及就业服务体系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从服务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优化教育质量、完善社会服务、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今后制定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一系列建议,包括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完善社会服务政策和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等。最后,论文就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研究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国际化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助力中国高等教育开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出了进一步开展研究的启示和对未来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期待。
王郅[9](2020)在《近代日本早期美术馆发展研究(1869-1926)》文中指出中、日两国早期美术馆发展因有非常明显的相似性,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本论文将以上述相关历史资料为基础,探讨日本美术馆诞生之前的众多准美术馆及其形态、价值与社会地位的转变,从而总结出改变美术馆的三次定义。通过不同的思考,提出“何为美术馆”的命题。并结合当下中国实际情况,思考当代语境下美术馆发展之路与其相关资源转化问题。日本美术馆的早期发展,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领域。一方面是因为中国美术馆雏形与早期美术馆的建设与发展或多或少都受到日本的影响,如南洋劝业博览会参考了日本内国劝业博览会,又如天津市立美术馆成立之初,其馆长严智开曾前往日本考察等。然而这些也仅仅是此研究的一个侧面。虽然近代以来中国就已经开始建设博物馆与美术馆,但是其中因为各种原因,致使我国美术馆建设始终落后于国际水平。通过研究早期日本美术馆对早期中国美术馆建设的影响,包括其对文化创意、社会服务等功能的探索,以求未来或能以中国主导世界文化体系下,给当代美术馆的艺术生态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思考与借鉴。本文研究方法主要以田野调查法与文献研究法为主,以日本美术馆的前期形态为主要对象。笔者以1869年至1926年为界限(明治2年至昭和元年),阐述了在量变的前提下各种大型展览会是如何进化为美术馆的。开始沿着时间上的顺序,对日本大正时期美术馆新潮运动的探索进行梳理,进而完成对现代美术馆转变定位的三次定义。即:博览会的临时手工艺、奇玩与绘画等艺术品的展览馆;独立展示手工艺、奇玩与绘画等艺术品的综合展示场所;只用来展示当代意义“美术品”的永久展览馆。其本质是美术馆根据社会与时代发展需求而不断产生迭代更新的结果。在这三次定义背后,体现的是美术馆这一概念随着时代的需求和变化而不断产生变迁的道路,是通过展览、艺术家与社会活动三种模式共同作用下体现出来的结果。笔者通过这三次定义升级,总结出未来美术馆发展方向的三条经验,1.通过展览,寻找最适合当下环境中,艺术家与观众对展览语言的认知与诉求。2.通过艺术家对作品与展览场所更高的追求与理念,发展出顺应时代的新对应方式。3.在艺术表现手段与表现空间不断扩展的时代,通过与社会、政府,乃至商业活动的结合,摸索出美术馆的新规律。近代日本早期美术馆的每一次进化都是对文化竞争力发展的跃进。美术馆作为艺术资源转化的一个平台,在未来会充满更多的机遇。以上三条经验,一定会为今后的作为艺术资源转化平台的美术馆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参考。同时,我国需要利用东方语境下美术馆定义的再次更新,结合美术展览、艺术家影响力与社会活动,乃至商业、多媒体发展的方向。在未来让美术馆成为强而有力的传播平台与媒介,对当下艺术资源进行重新整合与转化。
汤君[10](2020)在《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新中国刑法随着新中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发展。1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79年刑法典),结束了新中国长达30年没有刑法典的历史。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1997年刑法典)。受到历史条件和立法技术的限制,刑法典的稳定性和完备性是相对的,随着社会的改革和发展,必然面对必要的修改补充,而刑法典的修改方式也在不断变化发展。1979年刑法典的修改补充主要采用了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1997年刑法典在采用了唯一一次单行刑法的修改方式后,改为以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并先后出台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使得刑法修正案成为此后修改刑法的唯一方式。本文以1997年刑法典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为研究对象,通过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论证刑法修改应当坚持的模式,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的特点,分析刑法修正案的发展趋势,提出刑法修正案应当秉承的理念以及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的重构。本文第一章对我国刑法修正案进行了总的概述。在法律修改概念的基础上,对刑法修改的内涵进行界定,考察了域外和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综合比较各类刑法修改方式,认为我国刑法修改应当坚持刑法修正案模式,并介绍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首先,界定法律修改的内涵,考察域内外刑法修改的历史。在综合各家观点的基础上,认为刑法修改是立法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现行刑法通过增加、删除、替换等方式进行完善,以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立法活动。法律修改的类型包括法律修订、法律修正和法律修正案。法律修订是立法机关全面修改法律的一种方式,我国1997年刑法典就是在1979年刑法典基础上做出的全面修订。法律修正是指立法机关对法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是局部或者个别的修改。法律修正案也是法律修正的一种,我国出台的十部刑法修正案便属于此类型。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基本都是通过单行刑法、附属刑法,修改刑法部分条款和全面修订刑法典等方式对刑法进行修改完善。我国立法机关也先后通过制定24部单行刑法,在107个非刑事法律中设置附属刑法规范,对1979年刑法典做了一系列的补充和修改。11997年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除了通过1部单行刑法外,主要以刑法修正案的方式陆续对1997年刑法典做了局部性的修改补充。其次,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刑法修改模式是指立法者修改、完善刑法典的方式。单行刑法具有灵活简便、针对性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存在随意性大,功利性明显的弊端,从而导致单行刑法与刑法典之间存在适用协调性问题,会实际损伤刑法典的稳定。附属刑法具有协调性较强,专业性突出等优点,但也会导致刑法典同其他法律衔接不畅,缺乏体系性,缺乏监督制约等问题。笔者认为,采用刑法修正案模式修改刑法有其一定的优越性:一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维护法治统一,二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实现刑法任务,三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公民认知和司法适用,四是采用刑法修正案修改刑法有利于限制立法者权力。再次,总结和分析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笔者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情况,对修改的条文数、增设(废除)罪名数,犯罪构成的变化情况进行详尽的量化比较分析,逐个总结历次刑法修正案得失,展示了十个刑法修正案个体和整体的特征和趋势。笔者认为,刑法修正案总体呈现出三方面的特点:(1)总则与分则、广泛与集中相结合。为了保证刑法典整体的价值统一和逻辑统一,形成修改的普适性,减少修改频次,扩大适用范围,刑法修正案从只对刑法分则进行修改扩大到总则和分则相结合修改。另外,刑法修正案出于社会发展和犯罪形态变化等不同需求,对刑法分则十个类罪名皆有不同程度的修改,有重点、有主次,体现出了广泛而集中的特点。(2)积极性与稳定性相结合。一方面,在社会急剧转型时期,刑事立法积极开展对新型犯罪的刑法规制,积极呼应社会关切,积极贯彻刑事政策,体现出了刑法修正案积极性的一面。另一方面,立法机关也非常重视刑法典的稳定性。将刑法修正案作为唯一的刑法修改模式,尽量坚守谦抑性原则,理性对待实践部门、理论学者和民众提出的修改刑法草案或建议。总体而言,刑法修正案对刑法典的修改还是以稳定性为主。(3)国际化与本土化相结合。一方面逐步减少死刑罪名,加大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体现刑法的人道主义精神和对弱势群体保护的国际刑法理念;加强恐怖活动犯罪和贪污贿赂犯罪立法的国际化,实现与国际条约相关条文的对接。另一方面,结合我国国情和立法、司法实践,在社区矫正和终身监禁制度的立法上,设置了与其他国家并不相同的本土化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本土化特征。第二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犯罪圈扩张化趋势。我国十个刑法修正案基本上显示了犯罪圈扩张的主要导向,并主要从三种路径实现。(1)增设新罪,将原先不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前五个刑法修正案是增设新罪的平稳期,增设新罪的条款相对较少。从《刑法修正案(六)》开始至今,增设罪名的高峰期到来,虽然《刑法修正案(十)》只增设1项罪名,但能否迎来增设罪名的拐点,有待后续的观察。(2)扩大犯罪主体。一是由特殊犯罪主体扩大到一般犯罪主体,二是扩大特殊主体范围,三是在自然人犯罪的基础上,增加单位作为犯罪主体,四是将单位犯罪扩张至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3)降低入罪门槛。刑法修正案分别通过扩张行为方式,扩张犯罪对象范围,降低构成要件标准的方式降低了部分罪名的入罪门槛。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在犯罪圈扩张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1)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域外传统大陆法系国家近年来对涉及到恐怖主义犯罪、金融犯罪、网络犯罪等刑法条款都进行了修改补充,适当扩大了犯罪圈。传统刑法的“后置化”保护已不能满足需要,刑事立法越来越注重保护“前置化”。受到风险刑法理论的影响,法益保护的范围越来越大,导致犯罪圈呈现了扩张化。(2)刑法结构转型的需要。1997刑法典因罪名体系不严密,罪状设计粗疏,立法技术局限,导致很多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行为长期被排除在犯罪之外,不能有效地及时惩治犯罪、保护法益。同时刑罚严苛导致刑罚重刑主义,忽视人权保障。只有适当扩张犯罪圈,严密刑事法网,将一定的轻微犯罪纳入刑法规制,在刑罚轻缓化的前提下,整体上形成“严而不厉”的刑法结构才能有效实现刑法目的。(3)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废止后,一些危害社会的行为被犯罪化,刑法将部分“应受劳教处罚行为”纳入规制范围,犯罪圈的逐步扩张是弥补法律制裁漏洞的需要。针对刑法修正案中犯罪圈不断扩张的趋势,应当从三个方面进行改善:(1)理性回应民意。刑法修正案应当尊重和回应民意,但需理性对待非理性的民意。刑法修正需要尊重刑事立法规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对民意的回应应有限度,不能盲目满足民意表达,违背刑法谦抑原则,最终损害刑法的权威性和稳定性。(2)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刑法不应对非道德的行为过度介入,对道德刑法化应在一定的原则下有所限制,一是要限于普适的道德,二是要限于必要的道德,三是要坚持谦抑性原则,四是要限于以不法行为为基础,以侵害法益为结果。(3)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刑法修正案中预防性立法应当作为例外情况,应针对“危险行为”而非“风险行为”进行规制,应限于有“重大”危险的特定犯罪领域。第三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出民生化的趋势。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是立法实践强化对民生刑法保护的结果,是实践推动了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其产生和发展有其必然性,应当肯定强化对民生的刑法保护,深化对民生刑法观的理论研究。我国通过五个刑法修正案,分别从矜老恤幼、保护劳动权益、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加大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进一步保护个人信息等五个方面完善了刑法典对民生权益的保障。首次涉及到刑法典总则的修改,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出于矜老恤幼的考虑,强化民生保护,完善了对老年人犯罪的从宽处理。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1)矜老恤幼。《刑法修正案(八)》顺应了“矜老”刑法发展理念,一是增加了对年满75周岁的老年人从宽处理的规定。二是有条件地排除死刑适用。三是缓刑的宣告条件从宽。对未成年人的从宽处理方面,主要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修改。一是排除累犯。二是缓刑的宣告条件放宽。三是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2)保护劳动权益。在劳动刑法发展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历次刑法修正案也日益突出劳动权益的保护,先后三个修正案对刑法典有关条文进行了修改。《刑法修正案(四)》增设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修正案(六)》对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作出修改。《刑法修正案(八)》对强迫劳动罪作出修改,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三个刑法修正案充分发挥刑法“保障法”的作用,进一步保障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劳动关系。(3)保护食品安全权益。充分发挥刑法保护食品安全权益最后一道屏障作用,进一步预防和惩治食品安全犯罪,成为近年来刑法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刑法修正案(八)》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修改,增设了食品监管渎职罪。(4)将危险驾驶行为纳入刑法规制。《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危险驾驶罪,进一步惩治危险驾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行为。(5)保护个人信息。《刑法修正案(七)》注重加强对侵犯公民信息个人行为的刑法规制,增设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修正案(九)》再次修改完善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犯罪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修改了该罪的犯罪构成,提高了本罪的法定刑。第四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是法律修改国际化在刑法领域的展开,是中国化与国际化的结合,是我国出于共同打击国际犯罪或保障人权的需要,根据缔结的国际公约或者国际刑法发展理念,对国内刑法予以修改、完善的过程。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基础主要在于:一是国际社会存在共同的法律文化。各个国家的刑法体现出蕴含在刑法中得以为各国所接受和承认的法律文化,从而使得各国刑法在某些领域互相接近而彼此融合,形成一种互相借鉴、彼此联结的国际性刑法发展趋势。二是面临共同的犯罪问题。即出现了新的跨国犯罪形态,且呈现日趋严重的趋势,各类犯罪行为也展现出国际化的特点。三是具有共同的价值取向,人权保障作为人类共同利益的重要体现,被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本文认为,刑法修正案国际化应当坚持三项原则:一是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在国际法律秩序中,每个国家都是独立的主体,应在充分尊重各国主权的基础上平等交往。需要各国在平等善意、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充分的沟通与协作,并通过各国主权力量承认国际法在国内的适用,以实现各国在国际法上的同等限制与保护。二是坚持条约必须信守原则。要求对于合法缔结的国际条约,缔约国在有效期内必须依法善意履行条约义务。从诚信、公正的角度,不仅限于遵守条约文字,更重要的是从立约精神的角度履行义务,不能以任何行为破坏条约宗旨,应全面履行条约。三是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人权保护的最直接和最根本的责任主体是主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应成为国内刑法修正案国际化过程中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我国在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立法路径上,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未成年人保护的国际化。国际公约主要聚焦在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定,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以及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限制。《刑法修正案(八)》分别从对未成年人累犯制度、缓刑制度和前科封存制度三个角度的修正落实了国际公约中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原则和要求。(2)生命权保护的国际化。国际条约主要聚焦在死刑的废除和限制使用。我国立法机关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对死刑制度进行改革,《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延续改革的基本方向,顺应了国际社会对于取消和限制死刑的人权保护理念。(3)打击恐怖主义犯罪的国际化。根据国际公约的相关要求和精神,我国立法机关通过《刑法修正案(三)》和《刑法修正案(九)》全面修改与补充了1997年刑法典中有关恐怖活动犯罪的条文。契合我国加入的国际条约要求和精神,将有关罪名的预备行为实行化,增设罪名,将以往作为共犯处理的犯罪行为单独作为正犯处理。犯罪圈进一步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或修改犯罪构成,将“结果犯”或“情节犯”的立法模式改为“行为犯”。(4)反腐败犯罪的国际化。我国通过增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修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犯罪构成和法定刑等,总体上实现了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相关条款的对接,履行了反腐败的国际义务,但也存在一定的错位。第五章提出我国刑法修正案呈现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刑事制裁措施与刑罚并非一个概念,刑事制裁措施是使犯罪行为人得到刑事制裁的具体措施,包含刑罚措施与非刑罚措施两种类型。不仅包括我国刑法典中规定的主刑和附加刑,还包括社区矫正制度、从业禁止等预防性措施以及终身监禁制度等措施。通过对法国、德国、日本和意大利多元化的刑事制裁措施的对比研究,本文认为,域外刑事制裁措施总体有三个特点:一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层次化。域外基本上采取了犯罪分层制裁设计,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从纵向上来对全部犯罪进行轻重分层,并针对轻罪和重罪采取不同制裁手段或方式。二是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传统的4个大陆法系国家对于刑事制裁制定体现了多元化的特点,同时对于每一类制裁措施的规定又较为细化,考虑到了不同的犯罪形态,力求做到罪刑适当。三是刑事制裁措施的轻缓化。各国广泛适用罚金刑,注重行为矫正,充分利用保安处分措施,显示了制裁的轻缓化。我国逐渐重视对刑事制裁措施的改革,并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完善了刑事制裁措施的相关立法,体现出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趋势。一是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二是创设终身监禁制度,三是增设社区矫正制度。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1)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一是刑罚轻缓化的需要,我国刑法典中的刑事制裁措施基本以重刑为主,种类偏少,也未规定保安处分等措施,使得我国刑罚轻缓化的选择余地较小。二是发挥刑罚预防目的的需要。立法机关不仅关注行为的危害性,还关注了对人身危险性的有效治理,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为发挥刑法功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2)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一是需要应对严密法网带来的挑战。二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需要,针对犯罪轻重的不同,需要采取轻重不同的制裁措施。(3)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该宽的宽,该严的严,克服从宽处理刑事制裁措施单一化的弊端。第六章讨论了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科学化完善。在刑法修改实践中,学界尚未形成统一的刑法立法观,对刑法修改实践缺乏有力的引导。在如何界定刑事犯罪的边界,如何实现刑法的自由保障机能和秩序维护机能的平衡,以及犯罪圈大小的划定等方面存在较大的争议。甚至,在刑法修改过程中,因受到不同刑法立法观的影响,导致不同时期的刑事立法呈现出不同的立法趋势。总体而言,一方秉持保守型、审慎型刑法立法观。坚持刑法谦抑原则,坚决反对刑法的过度犯罪化,反对犯罪圈的扩张。但该类立法观忽略了刑法自身发展完善的需求,忽视了社会发展的宏观背景,也忽略了国内外对于犯罪认识的巨大差异。另一方秉持积极型、预防型的刑法立法观。以社会转型、风险社会和刑法国际化为由,主张采取积极型、预防型刑法立法观。但该类立法观模糊了立法总结与立法指导的界限,将立法短暂的趋势当成指导立法的理念并不可取。与传统刑法理念背道而驰,违背了刑法谦抑性,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背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错误认为刑法的积极介入为社会的刚性需求,而给不给其法律调整方式以机会。最终,不符合我国的依法治国现实国情与保障人权的时代精神。本文认为应当坚持理性刑法观,并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一是贯彻刑法谦抑主义,纠正刑法万能主义,纠正刑法过分工具化,纠正重刑主义。刑事立法要考虑刑法介入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刑罚宽缓化。二是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刑罚报应与预防目的的统一,有利于协调有限的刑罚资源,有利于实现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平衡。根据我国现今的国情和刑法发展的方向,有必要长期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刑法化,探索犯罪分层,以犯罪类型为标准适用宽严对象,持续推进刑罚的宽缓化和刑事制裁措施的多元化。三是贯彻人权保障理念。推进人权保障的刑法立法化,进一步限制和废除死刑,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宽缓制度,进一步完善非监禁刑。针对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问题,本文提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存在较大的争议,主要围绕我国刑法修正案制定主体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为唯一主体的“一元主体”,还是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其常务委员会为主体的“二元主体”?及在刑法修正案立法主体“二元主体”下,两个主体的位次和权限如何界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挥了刑事立法的主体作用,大有架空全国人大基本法律立法权之势,并在刑法修改主体、修改限度和修改程度上存在失范的问题。一是修正案制定主体主次失序。作为刑法制定者的全国人大20年间11次刑法修改中,无一例外地被规避参与刑法的修改,全国人大的制定权意味着被虚置。二是修正案修改限度的失控。历次刑法修正案修改罪名达97个之多,所占比例高达23.15%,修改罪名的比例呈明显上升趋势,且速度较快。三是修正案修改程度的失当。从《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涉及到了对刑法总则的修改,再加上因历次刑法修正案从量变带来的质变,导致刑法修改出现了程度上的失范情况,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受到了挑战。域外刑法修改的经验表明,刑法修改有且只能有唯一的立法机关,即最高立法机关行使刑法修改权利,并力行严格的立法程序。在此经验启示下,有必要将刑法修正案制定权回归全国人大。本文认为应重构刑法修正案的制定权,“二元主体”下的限权路径更为符合我国法律和现实国情的需要。限制全国人大常委会附条件的刑法修改权,即限制修改刑法总则,限制增设新罪。最终,确立全国人大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一般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刑法修正案为例外情况的位次,对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刑法修正案,只能限于在非常紧迫情况下对刑法分则的必要修改。
二、大学国际性的历史诠释——读《德国和美国大学发达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大学国际性的历史诠释——读《德国和美国大学发达史》(论文提纲范文)
(2)美国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通识教育 |
(二)博雅教育 |
(三)美国研究型大学 |
(四)美国文理学院 |
四、文献综述 |
(一)有关通识教育历史演变的研究 |
(二)有关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研究 |
(三)有关通识教育组织与文化支持的研究 |
(四)研究文献的评述 |
五、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理论基础 |
第二章 通识教育的缘起与演变 |
一、通识教育的根源 |
二、通识教育的发展 |
第三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的通识教育 |
一、研究型大学的通识教育理念 |
(一)通识教育的现代转化 |
(二)哈佛大学的通识教育理念 |
二、研究型大学的通识教育制度 |
(一)研究型大学的课程与组织制度 |
(二)哈佛大学的课程制度 |
(三)哈佛大学的组织制度 |
第四章 美国文理学院的通识教育 |
一、文理学院的通识教育理念 |
(一)传统博雅教育的衍生 |
(二)威廉姆斯学院的通识教育理念 |
二、文理学院的通识教育制度 |
(一)文理学院的课程与组织制度 |
(二)威廉姆斯学院的课程制度 |
(三)威廉姆斯学院的组织制度 |
第五章 美国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的比较分析 |
一、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的共性 |
(一)理念上的共性 |
(二)制度上的共性 |
二、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的差异 |
(一)理念上的差异 |
(二)制度上的差异 |
第六章 结论与讨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1. 关于创新创业时代大学转型发展的审视 |
2. 对高等教育整体改革的再思考 |
3. 对“双一流”建设的反思 |
(二) 研究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实践意义 |
二、 研究现状 |
(一)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的研究 |
1.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研究的整体性概述 |
2. 关于企业家及企业家精神内涵和类型研究的述评 |
(二) 关于大学革新的相关研究 |
三、 基本概念 |
(一) 企业家与企业家精神 |
(二) 大学革新 |
四、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一) 研究目标 |
(二) 研究内容 |
(三)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五、 研究方法 |
(一) 方法论基础 |
(二)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大学历史上的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中世纪大学的兴起与企业家精神 |
一、 中世纪大学的制度构建 |
二、 中世纪大学中的教师与学生 |
三、 作为社会性组织的中世纪大学 |
第二节 现代大学的创立与企业家精神 |
一、 现代大学的早期发展 |
二、 洪堡与柏林大学的创建 |
三、 后洪堡时代现代大学的持续变革 |
第三节 研究型大学的崛起与企业家精神 |
一、 科研的兴盛与研究型大学典型模式的确立 |
二、 美国研究型大学中的本科教育改革 |
三、 走向服务社会的研究型大学 |
第四节 创业型大学的繁荣与企业家精神 |
一、 创业型大学中的商业性企业家精神 |
二、 制度性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型大学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大学革新为什么需要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技术变革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教育和技术的赛跑 |
二、 教育技术革新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三、 外部技术环境变革与大学的企业家精神 |
第二节 制度创新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大学制度构建中的企业家精神 |
二、 大学多重制度逻辑整合中的企业家精神 |
第三节 大学范式革命需要企业家精神 |
一、 范式与大学范式革命 |
二、 创新创业:大学转型发展的新范式 |
三、 以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范式革命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大学革新需要何种企业家精神 |
第一节 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哈珀的企业家精神与芝加哥大学的创建 |
二、 艾略特的企业家精神与哈佛大学的转型 |
三、 蔡元培的企业家精神与北京大学的再造 |
四、 特曼的企业家精神与斯坦福大学的崛起 |
第二节 组织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麻省理工学院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型大学的兴起 |
二、 香港科技大学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新型研究型大学的崛起 |
三、 新加坡国立大学的组织企业家精神与“全球性知识企业”的塑造 |
第三节 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与大学革新 |
一、 美国的国家企业家精神与世界一流大学的积聚 |
二、 以色列的国家企业家精神与创业国度中的大学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企业家精神如何促进大学革新 |
第一节 以企业家精神激励学科知识生产和学术创业 |
一、 企业家精神与学科建设中“学术创业”的兴起 |
二、 学科建设中知识生产与学术创业的统筹 |
三、 企业家精神引领下的学科知识生产与学术创业整合 |
第二节 以企业家精神加快学科-专业-产业链建设 |
一、 企业家精神助推学科-专业-产业链创建 |
二、 企业家精神与学科-专业-产业链的协同治理 |
三、 大学学科-专业-产业链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以企业家精神促进大学创新创业治理 |
一、 大学治理:从正当到绩效 |
二、 创新创业能力建设:大学有效治理的关键 |
三、 为创新创业而治理: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治理模式变革 |
第四节 以企业家精神推动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 |
一、 大学创新创业社区的内涵及其演进 |
二、 大学创新创业社区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模式 |
三、 以企业家精神协同推进大学创新创业社区建设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企业家精神引领“双一流”建设 |
第一节 国家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提升政府政策运行效能:政策工具的动态整合 |
二、 掌舵而不是划桨:包容性治理理念下的“府-学”关系重塑 |
三、 建设创新创业型国家:创建以大学为中心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 |
四、 重塑高等教育系统:以新发展格局引领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
五、 塑造企业家式政府角色:从官僚主义行为转向企业家行为 |
第二节 组织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
二、 以商业性企业家精神塑造新型“产-学”关系,增强大学资源创生能力 |
三、 社会性企业家精神助推社会创业实践,突出大学社会责任感意识 |
四、 企业家精神引领大学自我建构与革新,实现组织创新创业范式转型 |
第三节 个人的企业家精神与“双一流”建设 |
一、 以企业家思维代替排名思维,促进大学从优秀走向卓越 |
二、 整合组织领导中的多重企业家角色,扩展大学社会关系网络 |
三、 创建组织特色发展模式,形成大学独特竞争优势 |
四、 科学制定组织战略规划,形塑大学未来发展愿景 |
本章小结 |
结束语 |
一、 论文完成的主要工作 |
二、 创新之处、研究反思与展望 |
(一) 创新之处 |
(二) 研究反思与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致谢 |
(5)《通报》与20世纪上半期法国汉学(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及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 |
第一章 《通报》创立的时代背景 |
第一节 19 世纪中后期法国在中国的文化格局 |
一、19 世纪中后期法国在中国的活动 |
二、19 世纪后期的实践性汉学家 |
第二节 19 世纪法国本土的汉学格局与《通报》的创立 |
一、19 世纪法国专业汉学机构和汉语教学 |
二、《通报》的创立条件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通报》概况 |
第一节 《通报》的前身——《远东杂志》 |
一、考狄的《远东杂志》概况 |
二、《远东杂志》的文章梳理 |
三、《远东杂志》与《通报》 |
第二节 《通报》概况 |
一、《通报》的关注范围 |
二、《通报》的栏目设置 |
三、《通报》的历任主编 |
四、《通报》的发行情况 |
第三节 《通报》的作者群体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通报》的内容(上)——《补充索引》中的主题研究 |
第一节 《通报》目录索引中的研究主题分布 |
一、《通报》目录索引 |
二、《通报》的主题内容与研究领域分布 |
三、《通报》汉学主题分类 |
第二节 《通报》的文献学研究 |
一、语言比较研究 |
二、碑铭及各种考古材料的使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通报》的内容(下)——《补充索引》的地区研究 |
第一节 《通报》西域地区研究 |
一、西域地区文章分类 |
二、《通报》西域史地探险纪事 |
第二节 《通报》的“Tibet”研究 |
一、“Tibet”文章分类 |
二、《通报》西藏探险纪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通报》的发展与20 世纪上半期的法国汉学 |
第一节 《通报》汉学地位的确立 |
一、《通报》的撰稿人特征 |
二、《通报》的汉学定位 |
三、开放的汉学交流平台 |
四、《通报》的影响力 |
第二节 20 世纪上半期法国专业汉学的发展 |
一、专业汉学范围的专精 |
二、研究领域的拓展和深入 |
三、不断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持续加强的学术自觉 |
四、法国学界与中国学界的交往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学术史综述 |
1.2.1 梁启超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2 伍廷芳及沈家本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3 对孙中山法律思想的研究综述 |
1.2.4 对近代国民建设思想的研究综述 |
1.3 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论文主要内容涉及到的概念 |
1.3.2 采用多学科交叉研究方法 |
1.4 研究价值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新大陆美国引起清末朝野重视 |
2.1 美国跻身于打开中国大门的世界列强之列 |
2.1.1 美国积极推动清政府走向世界 |
2.1.2 美国在华推行“门户开放”政策 |
2.2 美国扮演独特的大国作用 |
2.2.1 美国出面调停日俄战争 |
2.2.2 美国率先“退还”部分庚子赔款 |
2.2.3 清政府企图借助美国制衡日俄 |
2.3 美国政法制度被国人认识的不同路径 |
2.3.1 早期启蒙思想家对美国的认识 |
2.3.2 清廷派团赴美政治考察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形成及保障 |
3.1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起源及特点 |
3.1.1 美国发轫于北美的十三州殖民地 |
3.1.2 美国国民的宗教信仰与传统源自英国 |
3.1.3 美国国民部分法律意识源自地方自治 |
3.2 美利坚民族国民理念的源流 |
3.2.1 西方公民理念的沿革 |
3.2.2 美国启蒙思想家的国民观念 |
3.3 美国法制对国民法律意识以有效支撑 |
3.3.1 殖民地时期立法即规定国民权利 |
3.3.2 系列宪法修正案保障国民权利 |
第4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的考察 |
4.1 以政府官员身份对美国的考察 |
4.1.1 伍廷芳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4.1.2 沈家本对欧美的文本考察 |
4.2 清末法律思想家以民间人士身份对美国的考察 |
4.2.1 梁启超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4.2.2 孙中山对美国的实地考察 |
第5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与认识 |
5.1 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的演进与清末法律思想家的认识 |
5.1.1 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的演进 |
5.1.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权利与义务意识之初识 |
5.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由与平等法律意识的考察 |
5.2.1 美国国民自由、平等意识的表现 |
5.2.2 对美国国民自由与平等法律意识的考察 |
5.2.3 美国国民所享权利的不充分及问题 |
5.3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守法、诚信意识的考察 |
5.3.1 美国国民法律意识中的守法与诚信 |
5.3.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守法意识与行为的观察 |
5.3.3 对美国国民守时守信意识的观察 |
5.4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考察 |
5.4.1 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形成 |
5.4.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自治与独立法律意识的观察 |
5.4.3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国民缺乏自治能力的感叹 |
5.5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爱国意识的考察 |
5.5.1 美国重视国民的爱国教育 |
5.5.2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爱国意识的考察 |
5.5.3 爱国是国民公德意识的重要表象 |
第6章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育成模式的借鉴 |
6.1 美国国民育成模式对清末法律思想家的启迪 |
6.1.1 以美国国民精神为新国民之理想 |
6.1.2 学校教育对中国近代国民养成的作用 |
6.1.3 清末法律思想家通过译书办报宣传培养国民意识 |
6.2 清政府在法律上对国民权利的有限确认 |
6.2.1 《钦定宪法大纲》中“臣民”的基本权利 |
6.2.2 《大清新刑律》对国民人身权利之保护 |
6.2.3 《大清民律草案》中对国民权利的规定 |
6.3 民主思想日益深入人心 |
6.3.1 清末法律思想家对于民主思想的认识 |
6.3.2 国民对民主制度之向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7)民国时期新闻人任白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研究的理由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现有研究述评 |
(一)文献综述 |
(二)文献评析 |
三、研究的主要内容、方法、创新点及困难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四)研究的困难 |
第一章 任白涛的人生历程与社会环境 |
第一节 家世与早年求学生涯 |
一、家庭与家学 |
二、从私塾到学堂 |
三、上海问医兼求学 |
第二节 涉足报界到东渡日本 |
一、初入新闻界 |
二、东渡日本留学 |
三、与周恩来成为莫逆之交 |
四、参与留日学生运动 |
第三节 在杭州与上海间辗转 |
一、置身版权纠纷 |
二、投身左翼文化运动 |
第四节 因抗战而逐流的年代 |
一、赴重庆寻找党组织 |
二、从事战时宣传工作 |
三、抗战后的清贫生活 |
第二章 任白涛的新闻实践研究 |
第一节 在《民立报》时期的新闻实践 |
一、辛亥革命时期的上海新闻界 |
二、任白涛《民立报》记者经历考证 |
三、《民立报》上的“河南通信” |
四、任白涛新闻通信的主要内容 |
第二节 在《新湖北日报》时期的新闻实践 |
一、《新湖北日报》的创刊背景及过程 |
二、《新湖北日报》的编务人员与栏目设置 |
三、任白涛主编期间的《新湖北日报》言论分析 |
四、毅然离开《新湖北日报》 |
第三节 任白涛新闻实践的主要特征 |
一、以兴趣支持事业 |
二、将新闻用作武器 |
三、为言论自由大声疾呼 |
四、为民族解放坚守阵地 |
第三章 任白涛的新闻学研究 |
第一节 任白涛从事新闻学研究的背景 |
一、五四运动前后的中国社会政治文化环境 |
二、20 世纪20 年代前后中国新闻学研究的快速发展 |
第二节 任白涛在日本的新闻学研究 |
一、参加“大日本新闻学会” |
二、着述《应用新闻学》 |
三、《应用新闻学》的出版经历 |
第三节 任白涛在国内的新闻学研究 |
一、创办中国新闻学社 |
二、《综合新闻学》的诞生 |
三、与学术界同仁的交往 |
四、进行体系化的新闻学研究与构建 |
第四节 任白涛新闻学研究的主要特征 |
一、以改善我国新闻事业为目标 |
二、以指导实践为主要目的 |
三、以构建体系化新闻学为追求 |
四、以引领学术为意识 |
第四章 任白涛的新闻思想研究 |
第一节 任白涛新闻思想的主要渊源 |
一、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熏染 |
二、西方新闻学理论的影响 |
三、自我新闻实践活动的提炼 |
第二节 任白涛新闻思想的主要内容 |
一、任白涛的新闻业务思想 |
二、任白涛的新闻教育思想 |
三、任白涛的新闻伦理思想 |
四、任白涛的新闻舆论思想 |
第三节 任白涛新闻思想的主要特征 |
一、中外结合,以本土化为追求 |
二、吸纳为起点,以立足体系创建为目标 |
三、强调记者责任,以服务公众为宗旨 |
第五章 任白涛的抗日新闻宣传研究 |
第一节 任白涛从事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历史背景 |
一、日本帝国主义者发动全面侵华战争 |
二、中国新闻界的抗日新闻宣传热潮 |
三、任白涛对日本新闻界的早期关注与研究 |
第二节 任白涛从事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主要动因 |
一、为挽救中华民族亡国灭种的危险局面 |
二、为抵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新闻侵略 |
第三节 任白涛对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主要成果 |
一、关于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前宣传政策的认识 |
二、关于日本对华新闻宣传工具侵略本质的揭示 |
三、关于中国反对日本新闻侵略的主要原则 |
四、关于中国对日新闻宣传的具体措施 |
第四节 任白涛抗日新闻宣传研究的主要特征 |
一、强烈的民族主义情感 |
二、注重新闻的宣传功用 |
三、适应时代环境的需要 |
四、将学术研究融入抗战实践 |
第六章 任白涛在中国新闻史上的地位及评价 |
第一节 新闻人任白涛的历史定位 |
一、对国家、社会和人民始终怀揣强烈责任感的新闻人 |
二、对中国早期新闻学建构有开创性贡献的新闻学者 |
三、对抗日宣传做出一定贡献的新闻斗士 |
第二节 新闻人任白涛的历史局限性 |
一、过分地看重新闻事业的力量和作用 |
二、未能充分地将自己的新闻主张贯彻于实践 |
第三节 新闻人任白涛的现实启示 |
一、新闻人应当具有为国为民的社会责任意识 |
二、新闻学术研究应与当下时代需要相结合 |
三、应当理性看待西方新闻学理论和思想 |
结语 |
附录:新闻人任白涛生平大事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8)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国际学生流动日益频繁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迅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仍存在诸多问题 |
二、研究问题 |
三、文献综述 |
(一)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发展的历史分期研究 |
(二)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结构的研究 |
(四)关于来华留学生教育影响因素的研究 |
(五)关于留学生教育的比较研究 |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留学和留学生 |
(二)来华留学生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 |
(四)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 |
五、研究的价值 |
(一)理论价值 |
(二)实践意义 |
六、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历史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七、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
一、初创阶段(1950-1977年) |
(一)初启交换留学生计划 |
(二)初探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政策体系 |
(三)初建来华留学生教学和实习管理政策 |
(四)初次召开全国外国留学生工作会议 |
(五)中断和积极恢复 |
二、开放探索阶段(1978-1992年) |
(一)两次来华留学生工作会议,实现继往开来 |
(二)加强经费管理,增加教育投入 |
(三)扩大来华留学生的招生规模,提高生源层次 |
(四)注重语言培训,实现汉语言推广 |
(五)打造综合管理,开启自费留学 |
三、调整规范阶段(1993-2009年)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走上依法办学道路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步入信息化建设 |
(三)不断加强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 |
四、提升完善阶段(2010—2019年) |
(一)打造“留学中国”品牌 |
(二)响应“一带一路”倡议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招生方式政策的演进 |
(一)以协定方式接受来华留学生政策 |
(二)开放自主招收来华留学生政策 |
(三)来华留学生教育资费政策转变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高度集中的招生管理政策 |
(二)招生管理政策向宏观管理过渡 |
三、来华留学生招生类别政策的演进 |
(一)来华留学生类别的明确 |
(二)来华留学生类别的细化 |
(三)招生专业政策的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教学管理政策启动出台 |
(二)教学管理政策的规范完善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初步建立 |
(二)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调整补充 |
(三)思想教育管理政策的科学前瞻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演进 |
(一)日常管理政策的初步探索 |
(二)日常管理政策的稳步调整 |
(三)日常管理政策的顺势规范 |
(四)日常管理政策的应势完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影响因素分析 |
一、政治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与实施 |
(二)国际政治因素影响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方向 |
二、经济因素的影响 |
(一)国内经济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前提 |
(二)经济全球化发展为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提供依据 |
三、文化和教育因素的影响 |
(一)文化交流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重要内容 |
(二)高等教育发展水平是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制定的基础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的特点阐释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中的基本特点 |
(一)政策数量逐渐增加,内容逐渐清晰明确 |
(二)政策作用逐渐明显,国家重视程度加强 |
(三)政策覆盖逐渐全面,国际化程度显着 |
二、来华留学生招生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招生依据——遵循中国外交政策的转变 |
(二)留学资费——“从援助到收费”的转变 |
(三)招生模式——“由计划到开放”的转变 |
三、来华留学生管理政策演进中的突出特点 |
(一)管理方式——由多方联合向归口管理转变 |
(二)管理驱动——由政府主导向高校自主管理转变 |
(三)管理手段——管理队伍建设协同法制化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发达国家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借鉴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美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美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英国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英国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三、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概况 |
(二)澳大利亚留学生教育政策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四、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 |
(一)日本留学生教育的概况 |
(二)日本留学生教育政策的特点 |
(三)相关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评析 |
一、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取得的显着成就 |
(一)助力国家外交战略 |
(二)服务国家经济全球化发展 |
(三)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建设 |
(四)传播和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二、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存在的问题 |
(一)政策总体高度有待提升 |
(二)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有待完善 |
(三)教育结构政策有待调整 |
(四)质量保障政策有待统一 |
(五)社会服务政策有待补充 |
(六)就业政策体系有待建立 |
三、对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的建议 |
(一)严格服务于国家战略 |
(二)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 |
(三)改善教育结构调整政策 |
(四)优化教育质量保障政策 |
(五)完善社会服务政策 |
(六)健全就业服务政策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9)近代日本早期美术馆发展研究(1869-1926)(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题缘起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三、相关内容概念界定 |
四、前期相关研究综述 |
五、研究方法 |
六、本论文的问题点、创新点 |
第一章 日本美术馆的诞生前夜 |
第一节 日本人渴求的“美术馆” |
第二节 类似美术馆活动 |
第三节 从“开龛”到“美术馆” |
第二章 博览会对“美术馆”的界说 |
第一节 来自西欧的文化冲击 |
第二节 临时的“美术馆” |
第三节 劝业会美术馆的示范效应 |
第三章 文化精英对“美术馆”的修正 |
第一节 高桥由一的美术馆蓝图 |
第二节 螺旋展画阁对展览认知的创新 |
第三节 展览运动对美术馆意识的传播 |
第四章 社会运动对“美术馆”的再构筑 |
第一节 永驻的“美术馆” |
第二节 独立派对展品的限定 |
第三节 政府主导的美术馆新态 |
第五章 日本早期美术馆经验对中国近代美术馆的影响 |
第一节 劝业会模式的在地重现 |
第二节 作为“新美术”事业的日本考察 |
第三节 市立美术馆的首次建立 |
第六章 日本美术馆早期发展的启示与思考 |
第一节 从美术馆定义升级到文化竞争力 |
第二节 文化空间拓展下的美术馆新定义 |
第三节 文化竞争力与艺术资源转化 |
结论 |
附录 |
一、参考文献 |
二、文献选录 |
三、早期日本美术馆相关年表(1869~1926)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作的项目 |
致谢 |
(10)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刑法修正案概述 |
第一节 刑法修改的历史 |
一、法律修改的界定 |
二、域外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三、我国刑法修改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我国刑法修改模式的选择 |
一、单行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二、附属刑法修改模式之利弊 |
三、刑法修正案模式的确立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基本情况 |
一、刑法修正案的内容与成效 |
二、刑法修正案的特点 |
第二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犯罪圈扩张化体现 |
第一节 犯罪圈扩张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新罪 |
二、扩大犯罪主体 |
三、降低入罪门槛 |
第二节 犯罪圈扩张的必要性 |
一、加强社会治理和社会控制的客观需要 |
二、刑法结构由“厉而不严”转型为“严而不厉”的需要 |
三、废止劳动教养后调整法律制裁体系的需要 |
第三节 理性限定犯罪圈的扩张 |
一、理性回应民意 |
二、避免过度道德刑法化 |
三、限制过多预防性立法 |
第三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民生化体现 |
第一节 民生刑法的提出 |
一、民生刑法之历史渊源 |
二、民生刑法的概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中的民生保护 |
一、矜老恤幼 |
二、保护劳动权益 |
三、保护食品安全权益 |
四、对危险驾驶行为的惩处 |
五、保护个人信息 |
第四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体现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缘起 |
一、法律国际化 |
二、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内涵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国际化的原则 |
一、主权平等与国际合作原则 |
二、条约必须信守原则 |
三、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
第三节 刑法修正案的国际化路径 |
一、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化 |
二、生命权保护国际化 |
三、打击恐怖主义犯罪国际化 |
四、反腐败犯罪国际化 |
第五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中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体现 |
第一节 刑事制裁措施立法的域外范式 |
一、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考察 |
二、域外刑事制裁措施的特点 |
第二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立法路径 |
一、增设预防性刑事制裁措施 |
二、创设终身监禁制度 |
三、增设社区矫正制度 |
第三节 刑事制裁措施多元化的现实意义 |
一、现代刑罚理念发展的需要 |
二、应对犯罪发展的需要 |
三、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需要 |
第六章 我国刑法修正案完善的科学化 |
第一节 刑法修正案的理念问题 |
一、积极型、预防型刑法观之批判 |
二、保守型、审慎型刑法观之反思 |
三、确立理性刑法观 |
第二节 刑法修正案制定权的完善 |
一、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争 |
二、刑法修正案之失范 |
三、刑法修正案制定权之重构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大学国际性的历史诠释——读《德国和美国大学发达史》(论文参考文献)
- [1]近代城乡交互关系下天津服装风貌变迁研究及应用[D]. 李晓悦. 江南大学, 2021
- [2]美国研究型大学与文理学院通识教育比较研究[D]. 许雅思.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0)
- [3]企业家精神视野中的大学革新[D]. 黄文武.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4]大学德性的迷失与重建研究[D]. 朱景坤.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5]《通报》与20世纪上半期法国汉学[D]. 丁斯甘. 兰州大学, 2021(09)
- [6]清末法律思想家对美国国民法律意识的考察研究[D]. 焦婕. 辽宁大学, 2020(07)
- [7]民国时期新闻人任白涛研究[D]. 张炳旭. 南京师范大学, 2021
- [8]新中国来华留学生教育政策演进研究[D]. 陈宇.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9]近代日本早期美术馆发展研究(1869-1926)[D]. 王郅. 上海大学, 2020(03)
- [10]我国刑法修正案研究[D]. 汤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