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歌科技股东会有效无效之辨(论文文献综述)
尚帅帅[1](2014)在《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司法介入研究 ——以司法介入审慎扩张为视角》文中指出作为公司治理理论中最基本的问题——保护股东利益,是推动司法改变不干预公司事务的立场,介入公司内部纠纷的动因,同时,也构成司法介入的正当性基础。司法对公司内部事务的介入,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经历了长期的公司治理的实践,才逐步确立了司法介入公司治理原则。随着公司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价值不断彰显,司法介入表现出审慎扩张的姿态。公司治理纠纷源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表现为公司参与各方利益失衡或者公司运行僵局。公司治理问题是基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分离的状态下股东利益保护的问题提出的。股东会契合了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分离的需要,即为股东实现股东权益,行使共益权搭建平台,又避免了股东对公司日常经营过度干预,使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都有了比较合理的预期。作为公司权力机关的股东会出现僵局,无法召开或是不能形成有效决议,必将影响到公司及股东利益。我国采用了法定主义立法模式,根据《公司法》第四十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和少数股东享有股东会召集权,并确定了各自行使权利的顺位,三者之间是层层递进关系。通过对我国股东会召集权制度的评述以及司法救济现状的分析,发现我国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司法救济缺陷在于没有非诉讼程序的司法的事前介入,以对公司运作进行积极的司法支持。所以,需要建立事前司法介入机制,赋予法院依申请对股东会召集、决议程序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权利,亦即司法召集股东会制度和司法暂缓股东会召集制度。具体而言有三点:一是借鉴《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召集期限,以及少数股东召集备案制,便于实践操作。二是赋予法院股东会召集权,即法院依申请司法召集股东会,作为股东会召集权体系的兜底条款。三是完善《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赋予法院事前介入权力,即应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以司法决定的形式及时中止股东会的召集。
李秋蕾[2](2012)在《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文中提出会计舞弊问题一直是证券市场和研究界关注的热点。最近十年我国被查处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案件陆续增加,引发投资者损失严重、干扰市场正常运行、影响资源有效配置、降低投资者信心等一系列恶性后果。各国都将防控会计舞弊作为重要的监管任务,但由于会计舞弊行为的特殊性和监管制度、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会计舞弊监管在中外都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当前对我国会计舞弊问题的研究,大量集中在设计识别会计舞弊行为的模型,或寻找舞弊公司指征,系统研究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很少。论文认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具有社会危害大、行为隐蔽、涉及面广和监管难度大等不同于一般违规行为的特点。要强化对会计舞弊的监管,有效抑制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应当从优化制度建设和执行的角度系统分析,建立一套完整的会计舞弊监管制度。论文采用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我国现有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特征的分析,提出了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整体框架和具体内容。首先从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现状入手,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分析我国会计舞弊发生的动因和行为特征。然后研究了现行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构建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设想。论文立足中国国情和市场特点,以制度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系统阐述了监管制度的三个主要组成部分: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前的预警监管制度、舞弊性会计信息披露后的识别监管制度和会计舞弊行为被确认后的处罚监管制度。对每一类监管制度,都针对具体的监管目标设计了明确的制度框架,从制度的基本要素、制度构成、运行方式、存在问题、解决对策等方面分别论述,提出了较为具体的制度建设思路和实施措施。论文的研究结论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根本动机是追求市场超额利益;现行制度的刚性监管弱化为会计舞弊提供了实施机会;公司治理缺陷为会计舞弊创造了实施条件;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致了会计舞弊行为的发生。1993-2010年期间被查处的会计舞弊案件反映出我国会计舞弊行为有舞弊金额高、舞弊行为持续时间长和社会损失大的特点。第二,对会计舞弊特征的实证分析显示,我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手段主要是虚增利润和虚增资产。舞弊公司的行业分布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地域分布与当地上市公司数量不成比例。舞弊公司的资产规模普遍偏小;营业收入、每股收益、营业利润率、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明显偏低。公司治理指标反映出一股独大现象突出、董事会规模偏大、独立董事和监事人数偏少的特征。第三,我国现行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的主要问题是:监管制度设计不合理、监管权配置不当、执行能力弱化、反映滞后、缺乏主动性、激励与约束机制不足等。论文构建的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包括预警、识别和处罚三个子制度。总制度和各子制度都包含制度框架和八项制度要素,各制度之间以及制度内部各组成部分间相互联系和作用,共同实现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行为的监管。第四,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是以预防会计舞弊行为的实现为目的。通过制度建设、内部监督、审计监督和政府监督来阻止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舞弊性会计信息。通过基础制度的完善减少制度对会计舞弊动机的诱导,要改革发行制度、完善退市制度、强化会计准则的执行机制。通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实现上市公司对会计舞弊的自我监管,包括股权制衡、规范董事会运作、内部监督体系建设和经理人治理等方面的完善。证监会和财政部建立应分类风险监控机制,实时监控上市公司行为。注册会计师要维护审计独立性和执业精神,在履行受托审计职责中实现对会计舞弊的监管。第五,会计舞弊识别监管制度,是以识别已披露的舞弊性财务报告为目的。借助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等手段,以政府监管、自律监管和社会监管的三方力量共同快速准确查证会计舞弊行为。证监会作为会计舞弊政府监管的主导力量,通过监管权的优化配置和监管方法改进,实现对会计舞弊的有效稽查。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政府部门也应积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并与证监会相互沟通配合。证券交易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通过自律监管规则的完善,切实行使对成员的监管义务。要加强投资者教育,合理引导媒体监督,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对会计舞弊行为的社会监管氛围。第七,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是以惩罚会计舞弊者、补偿受损者和警示社会为目的,以强制力保障整个监管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对会计舞弊的处罚分析反映出,当前行政处罚、自律处罚和刑事处罚都表现出处罚制度不清晰、处罚主体权力受限、处罚标准过低、处罚手段单调和处罚执行不严等问题。行政处罚应当完善法规,协调法规间冲突,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要改变罚款金额与会计舞弊金额或舞弊者收益间过分悬殊的状况。自律处罚应增加处罚方式,主动行使对成员的处罚权。改革民事诉讼制度,增加集团诉讼和诉讼支持制度,取消前置程序,鼓励会计舞弊受害人行使诉权。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建立惩罚性赔偿标准。通过罪目重归类和修改处罚标准,加对大会计舞弊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力度。
郭承恩[3](2011)在《论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文中提出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是保证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的前提,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又在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见召集制度对于公司运作的意义之重大。新《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作了很大的完善。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放宽了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条件限制。其次,细化了股东大会的召集权和主持权。最后,修改并明确规定了股东大会召集的通知期限等。可以说,新《公司法》中有关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完善,为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但我们必须正视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对股东大会召集制度规定的不足,以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公司制度奠定基础。本文作者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制度为主题,探讨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完善。本文除去绪论,共分为四章以及结论等五部分:绪论部分简要介绍了股东大会召集制度在我国立法中的历史演进,为本文的探讨提供历史背景及立法背景。第一章,有关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基础理论知识,主要从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概念、意义等作了介绍,同时,对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概述,为以下分析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缺陷奠定基础。第二章,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立法的域外镜鉴,该部分中,作者对我国的股东大会召集制度与域外立法进行细致比较,以发掘可供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立法借鉴之处,使我国的公司制度更好地与国际立法接轨。第三章,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缺陷探究,作者在前文比较借鉴的基础上,从立法总体及具体细致表现两方而探讨了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缺陷,讨论了存在缺陷的原因,为下文讨论完善措施提供现实基础。第四章,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完善,本章中,作者在前面三部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整体及具体细节方面对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以真正实现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价值。结论,完善股东大会召集制度,必须正视股东大会召集制度存在的缺陷,从我国立法及实践的现实需要出发,借鉴域外先进经验,寻求正确的完善道路,达到保护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规范公司制度,促进公司制度趋向成熟的目的。
刘点点[4](2011)在《跨媒介时代的文化产业 ——市场关系中的中国当代影视》文中研究表明在中国这样一个拥有庞大人口和经济高速发展的国家,在商品经济即传统的实业产业链达到了价值的饱和,形成了长尾现象的时候,文化产业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的新型形态,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经济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文化产业的实质是通过对文化产品的开发、创造和传播,来产生经济效益。媒介作为文化产品传播的平台,是文化产业实现价值的必要工具。如果要用两个词形容近十年来中国的传媒发展,那就是“一日千里”和“刮目相看”。各种新媒介、新技术层出不穷,中国的全媒体时代已经到来。跨媒介的竞争也日渐激烈,目前电子媒介无疑赢得了最大的市场占有率。所以影视作品借助这一优势成为最大众化的文化形态而受到普遍关注,同时也被卷入了市场经济发展的浪潮中。本文旨在通过对市场关系中的中国当代影视的研究,来分析跨媒介时代的文化产业的发展现状及前景。内容包括中国影视企业如何通过进入资本市场吸纳新资源,促进行业发展;影视行业如何通过对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良好利用探索未来的发展方向;分析当代中国影视作品中出现的题材匮乏、媒体间的恶意竞争、重“利”轻“质”等现象;利用影视作品的“软实力”塑造国家、城市形象,更大范围的传播中华民族文化;通过时下出现的影视作品与网络游戏结合的崭新形式,探讨影视市场发展的更多可能性;论述经典艺术,如文学、戏剧、舞蹈,和好莱坞及亚洲其他地区的外来影视文化给中国影视带来的影响。选取当代中国影视发展中的标志性事件,通过现象描述,数据佐证,背景介绍和分析等方法,来阐述观点。中国要成为一个强国,不仅要在经济、科技和军事等“硬实力”方面具有全球影响力,同时还要具有一流的“软实力”,一流的文化原创力,一流的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大众传媒和一流大众文化等。当今中国大部分生活领域中的终极目的是追求利润,文化市场也是如此。对受众口味的迎合成为文化产业利润的基础,也是大众文化成为主流的原因。文化产业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运用文化产品吸纳资金促进经济的发展,再利用雄厚的资金力量以产业化的形式来提升、发展文化。但国家文化影响力的提升,不仅取决于文化产品内容的独特魅力,更要有先进的传播手段和传播能力。当下,全球的媒体行业正在进行着革命性的变化,面对全媒体时代,广播、电影、电视、出版、报纸、杂志、网络等行业都在脱胎换骨的变化中谋取生存空间。单一的信息渠道已不能满足受众的需要。信息爆炸、资讯泛滥,跨媒介联手现象已屡见不鲜,只有找好定位才能准确的达到目标。本文对市场关系中的当代影视进行了全方位的研究与剖析。在跨媒介时代的文化产业发展中不能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一味的迎合受众,满足现状。应该在接受并发扬市场经济所带来的正面效应的同时,对负面效应进行理性的审视与批评。突破瓶颈,推陈出新,找到正确的发展方向和途径。
史晓明[5](2010)在《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文中提出1998年,基金开泰和基金开元正式发行上市标志着机构投资者正式登上了我国资本市场的舞台。伴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我国机构投资者的种类、数量和规模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断上升,目前他们已经取代散户,成为了A股市场的主要参与者。我国资本市场建立的初衷是为国有企业解困和改革服务,导致我国资本市场带有明显的转型经济的烙印,虽然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已经初步完善,可是与成熟的西方资本市场相比,许多方面仍有待健全。在这么一个大背景下,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对公司产生怎样的影响,他们的存在能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业绩?我国现有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QFII、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多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由于资金来源、管理方式、风险偏好大不相同,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能力和动力存在显着差异。现有研究特别是国内研究大多将机构投资者视为一个整体,忽视了机构投资者内部存在的差异,这有可能影响研究结论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由于政府在我国的政治经济生活中处于强势地位,而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政府在上市公司中处于相对甚至绝对控股地位,政府会将其承担的多重发展目标内化到其控制的企业中去。国有控股会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在国有控股公司中,控股股东的政府级别又会对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产生怎样的影响?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需要良好的宏观治理环境,我国各地区市场化进程、政府干预程度、法治水平等存在显着差异,宏观治理环境又会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产生怎样的影响?为了回答上述问题,本文回顾了产权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以及成本收益分析理论,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理论依据,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外机制,揭示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可能产生的影响,回顾了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现状,通过“天歌科技”改组等三个案例介绍了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在此基础上,本文选择933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选择2004-2008年作为时间窗口,实证分析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得出如下结论:1、作为一个整体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是有效的。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仅与当期的公司治理水平、企业业绩显着正相关,且与滞后一期的公司治理水平、企业业绩也是显着正相关;机构投资者的存在能够有效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机构投资者不会参与企业具体的生产经营决策,他们通过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进而提升企业业绩,公司治理水平是机构投资者与企业业绩之间的中介变量。2、不同种类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存在显着差异。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根据机构投资者与目标企业之间是否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其他利益关系、能够抵制目标企业的压力将机构投资者分为两类,压力非敏感型和压力敏感型;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相对于压力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压力非敏感型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较好,他们能够更有效地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业绩。3、控股股东性质对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具有显着影响。根据样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性质,将样本分为国有控股与非国有控股两组,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国有控股抑制了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在非国有控股公司中,机构投资者能够更好地参与公司治理;进一步分析国有控股的政府级别对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效应的影响,将国有控股公司分为中央政府控股与地方政府控股两组,发现同地方政府相比,中央政府更要注意维护自身的形象,对企业的干预更少,在中央政府控股企业中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较好。4、宏观治理环境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能够产生显着影响。利用樊纲、王小鲁等主编的《中国市场化指数——各省区市场化相对进程2006年度报告》提供的数据,分析宏观治理环境对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的影响,发现上市公司所在地区市场化程度越高,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越好,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能够获得良好的制度保障,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较低,市场化对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具有显着的正向促进作用。为了优化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应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机构投资者健康发展;理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减少政府特别是地方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消除国有控股的不利影响;促进各地区经济发展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发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治水平,转变政府角色,提高市场化的整体水平,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易玄[6](2010)在《不完备审计契约的缔结与履行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独立审计因何而产生?对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现代独立审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也是研究审计制度安排失效现象的关键。传统的审计动因理论大多从审计功能层面来解释独立审计的产生,一定程度上为研究审计制度安排及其效率提供了理论依据。但由于其关注的是审计制度安排的局部,而非整个关系网络,因此也就无法对审计中的关键性问题做出明确解释。本质上看,独立审计是企业系列契约的组成部分,是为监督企业契约签订和执行而产生的。因此,从契约视角研究独立审计的产生、审计关系以及审计质量将是审计理论范式的变革。基于此,本文以契约理论的最新发展-不完备契约理论为基础,研究了审计契约的缔结、履约机制,分析了审计契约效率的影响机理,提出了不完备审计契约治理的主要策略。研究意义在于,为独立审计的产生以及审计失败的形成提供一个系统解释,以弥补现行独立审计理论体系的不足;为提高审计契约效率,完善审计契约治理提供理论支持。现实中企业契约总是存在漏洞和缺口,必然借助于一系列约束机制对缔约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与监督。本文首先将不完备契约网络中的审计功能重新定位为:对企业契约缔约各方的产权及其变动信息进行界定,确定缔约各方对剩余权益的分享是否公平。同时对审计契约及其在契约网络中的作用机理进行了阐述,指出审计契约是各缔约主体在意愿自治以及地位平等基础的一种“合意”。这种意愿自治源自于缔约各方对经济利益最大化以及审计服务效果的预期。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契约语言描述的有限性、效率验证的模糊性,审计契约也是不完备的。这种不完备性将对审计契约的缔结与履约过程产生深远的影响。其次,文章从审计契约缔结动机以及缔结权配置两个层面研究了审计契约的缔约机制。由于契约不完备性将诱发缔约主体机会主义行为以及对组织租金的争夺,不同契约冲突导致不同的审计契约缔结动机。研究发现,不同股权结构情况下,审计契约缔结表现为一种状态依存:随着股权集中度的提高,掏空效应导致股东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缔约的动机降低;但当股权高度集中时,股东选择高质量审计师缔约的动机增强。债务契约的契约冲突表现为债权人与股东的冲突,契约冲突越严重,债权人就越有高质量审计契约的缔结动机。由于审计契约缔结本身是企业价值反映的信号之一,文章进一步从信号机制视角研究了审计契约的缔约动机。动态地看,审计契约的缔结过程是审计契约缔约权争夺与博弈的过程。文章论述了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的基本原理,对现有单一享有缔结权的配置模式和共享缔结权配置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同时以我国上市公司为样本检验了审计契约缔结的一般机制。再次,文章研究了不完备审计契约的履行机制。重点对法律以及声誉机制在不完备审计契约中的强制作用和自我实施机理进行了研究。指出,不完备审计契约的履行是法律强制与自我实施机制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审计契约不完备程度低的情况下,法律强制实施与惩罚威慑起决定作用;反之则更多的依赖审计契约的自我实施机制。最后,文章研究了不完备审计契约效率损失产生的原因以及治理策略。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的异化是审计师独立性损失,以及审计契约效率低下的主要根源,文章对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异化的产生进行了论述,指出审计契约的“不完备”以及缔约者机会主义动机是缔约权配置异化的根源。作为公共契约的审计准则总存在一定的弹性“域”空间,审计契约缔结者据此可能做出符合自身利益的质量供需决策,从而影响到审计契约的运行效率。此外,由于不完备审计契约履行过程存在履约障碍,也将造成审计契约运行效率的损失。对审计契约效率损失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优化审计契约缔结模式是应对缔结权配置异化的主要举措;针对审计准则弹性“域”以及履约障碍产生的效率损失,文章提出了分类治理和改进履约效率的具体举措。
郑太福,陈香[7](2008)在《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中股东救济法律问题》文中研究表明股东对违法召集的临时股东会议加以救济的重要途径,是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但其须先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此外,股东通过请求法院撤销临时股东会决议这一事后救济,不享有表决权的股东也享有撤销权。股东还可以通过申请法院先予执行以及发出暂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的事前救济方式。不过,先予执行这一救济方式的法定条件并不能适用于中止临时股东会的召开,适用先予执行所需时间也不能满足中止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紧迫性,因此,需要加以修改。"通知"这种救济方式,无论是内容还是效力都需要完善。
翁洪波[8](2008)在《中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过去三十年中,全球主要资本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同时随着原有对机构投资者持股限制的法律、法规的变迁,机构投资者已经取代了个人投资者成为资本市场主要的投资主体,并且彻底的改变了公司的股权结构。随着机构投资者持股规模的扩大、持股比例的提高,其在公司中地位与作用不断上升,深入分析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和公司财务政策的作用与影响,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迫切关注的重要课题。在我国机构投资者发展历程中,我们不难发现我国机构投资者的高速发展得益于政府监管部门对于发展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态度。针对中国证券市场上,大股东频频掏空上市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管理层对机构投资者寄予厚望。2006年证监会公布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十一条规定:“机构投资者应在公司董事选任、经营者激励与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发挥作用。”近年来我国的机构投资者是否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和上市公司财务决策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积极影响?如果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那些方面?若是没有发挥积极作用,是受到那些因素的制约?本文在系统地分析发达国家机构股东积极主义的兴起与演变,并对其经济根源进行了剖析的基础上,结合在我国特殊的制度背景和环境下上市公司大股东基于自身利益考虑而采取的股利、再融资政策,考察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是否发挥。同时以中国上市公司特有的股权分置这一难得纯净事件检验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考察。全文共分为九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导论,主要对论文进行简要介绍,具体包括研究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研究的框架与主要内容以及研究的改进与创新。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首先对股东积极主义的内涵做了解释,阐释了美国股东积极主义的形成与发展,随后对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相关领域的文献作较为全面的梳理,最后对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有效性研究作系统的回顾、整理与归纳。第三章对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机理做了相关分析,首先介绍了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为的方式和方法,接着概括了影响股东积极主义的相关因素,最后构建了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的理论模型。第四章为中国证券市场的相关制度背景分析。首先介绍了中国证券市场上市公司治理所存在的问题,然后对国内各类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历程、目前现状介绍,最后结合具体的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行为进行深入的案例分析。第五章实证分析了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行为与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之间的关系。针对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制度背景下,现金股利政策的两种理论观点——“自由现金流假说”和“利益输送假说”以及在我国资本市场上呈现的“异常分红“现象,实证检验了我国机构投资者是否能够发挥积极的监督治理作用。第六章实证分析了机构投资者在分类表决制度下,上市公司再融资表决事件是否发挥积极作用;以2001—2004年进行增发、配股再融资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检验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再融资宣告日的市场反应和再融资实施后的长期绩效,考察机构投资者在公司再融资事件上是否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否对公司再融资实施后进行监督治理。第七章以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为背景,从股改公司对价支付水平、股改方案修改后前后对价支付差异和流通股股东在股改过程的财富增值三个角度研究了机构投资者在股改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第八章从经营绩效和市场表现两个角度考察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在研究过程中考虑了机构投资者持股与公司绩效之间可能的内生性。第九章是对论文研究成果的总结,包括研究结论与启示、研究的局限性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本文得到如下研究结果:第一、针对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制度背景下,现金股利的发放的“自由现金流假说”和“利益输送”假说,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产生影响,但是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发生“异常分红”的可能性越小。第二、在分类表决制度下,机构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与再融资否决结果显着正相关,同时机构投资者持股公司再融资的短期市场表现较好,在实施股权再融资后机构投资者一直长期持有的公司长期经营业绩和市场表现较好。第三、从股改公司对价支付水平、股改方案修改后前后对价支付差异和流通股股东在股改过程的财富增值三个角度研究发现:机构投资者在股改过程中并没有通过其自身具备的谈判优势而发挥积极作用,反而从另一角度证实了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战略合作假说。第四、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发现,机构投资者在选择投资于盈利能力强的公司的同时也对上市公司的业绩产生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郭越[9](2006)在《股东大会召集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股份有限公司制度的发展以及股份制改革实践的不断深入,学界和实务界也越来越关注股东权益的保护问题。然而,对作为股东权之一的股东大会召集权,学界至今仍没有从理论上对其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股东大会召集权问题在我国面临法律缺失的尴尬境地。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虽然较好地平衡了多种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利和利益,反映了目前经济发展条件下对法律调整的各种客观要求,进一步体现了保护投资者权利、促进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基本思想和理念,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大会召集权制度进行了完善。但新《公司法》对股东大会召集权的规定中,在保护了中小股东利益的同时,也可能因缺乏相应的配套条款而在实践中引致争议。因此,如何平衡股东之间在股东大会召集上的权利和利益,顺利地召集股东大会,从而形成公司意思决定,则成为股东大会召集权研究的关键。基于此,本文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召集权为研究对象,对股东大会召集权的概念、性质﹑股东大会召集权的构成﹑股东大会召集权的行使以及股东大会召集权的完善进行了探讨和分析,旨在推动股东大会召集权理论的深化,并为股东大会召集权在我国所面临的理论匮乏、立法缺失、司法不力等问题的解决略尽绵薄之力。本文分四章对股东大会召集权进行研究。第一部分是关于股东大会召集权的一般理论。首先,基于公司法理论和股东权的原理,明确了股东大会召集权这一概念是指符合条件的权利主体认为有召开股东大会的必要时,按照法律规定提请董事会召集会议以及在董事会不同意该提议时,依法召集股东大会的权利。同时对其权利性质(民事权利性和社员权性)进行了深入剖析,旨在从对基本理念的分析入手,构筑理论平台。其次,从法理学和民法学的视角分析了股东大会召集权,指出其作为一种私权利应以民法的权利本位和社会本位为理论基石,加强股东特别是少数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我国公司制度的完善。第三,从公司组织制度的角度,简
于丽娜[10](2006)在《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股东大会决议是指在公司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照多数决原则形成的公司的意思表示,是股东大会作为最高意思机关实现其机能的方式。决议对公司的全体具有约束力。决议是一种特别的法律行为,有别于民法理论中单方、双方法律行为的一般原则,因而决议瑕疵的构成、法律后果都不能一概适用民法中对单方、双方法律行为存在瑕疵时的一般规定。决议的程序和内容违反法律或章程的规定都构成决议瑕疵的原因并对其效力评价产生影响。在此基础上探讨了决议存在瑕疵时的救济途径,并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提出了完善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的建议。全文共分三部分,包括前言、正文和结论。前言概要介绍了股东大会决议对公司及其股东的意义和本文构思的基本思路。正文由四章组成。第一章论述了股东大会决议的意义、性质。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意思决定机关,是股东行使表决权、监督权和知情权等股东权的重要平台。股东大会决议是由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按其持有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并按照多数决原则形成的公司意思表示,属于法律行为的范畴。决议的成立、生效以及瑕疵都与单方、双方法律行为存在较大的差异。决议的形成有其特殊的程序要求,合法公正的程序对决议的形成必不可少。第二章论述了决议瑕疵的构成以及决议瑕疵导致的效力后果。决议与一般法律行为一样,必须满足一定的形式,决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若决议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善良风俗,或是决议形成过程违反程序即构成决议的瑕疵。在论述了决议瑕疵可能导致的效力后果后,分别就决议程序瑕疵和内容瑕疵进行了具体探讨。第三章论述了决议瑕疵的救济途径。瑕疵决议既可以通过非司法的途径予以补正,也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救济,即提起决议效力否定之诉。在瑕疵决议的非司法救济途径中主要研析了决议瑕疵的补正范围、补正方式及其合理性,并特别
二、天歌科技股东会有效无效之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天歌科技股东会有效无效之辨(论文提纲范文)
(1)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司法介入研究 ——以司法介入审慎扩张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司法对公司治理的基本立场 |
一、公司治理的价值取向 |
(一) 公司治理概述 |
(二) 公司治理的价值选择 |
二、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
(一) 国家强制与公司自治的关系 |
(二) 公司自治的功能限制 |
(三) 司法机制对公司自治的调节 |
(四) 对司法介入公司治理的客观评价 |
三、司法秉承的审慎立场 |
(一) 司法对公司自治的尊重 |
(二) 司法的有限介入 |
第二章 司法介入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正当性 |
一、股东会召集权与股东利益保护 |
(一) 股东会与董事会的博弈 |
(二) 股东会召集权对股东利益的保障 |
二、股东会召集权纠纷与公司僵局 |
(一)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导致股东会僵局 |
(二) 公司僵局的审慎认定 |
三、司法介入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正当性 |
(一) 终极性属性的契合 |
(二) 必要性特征的满足 |
(三) 司法介入的动因 |
第三章 我国股东会召集权制度的法律评判 |
一、股东会召集权制度概述 |
二、我国现行股东会召集权制度的法律分析 |
(一) 董事会召集权制度的法律分析 |
(二) 监事会召集权制度的法律分析 |
(三) 少数股东召集权制度的法律分析 |
第四章 我国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司法实践 |
一、我国股东会召集权纠纷成因及表现 |
(一) 股东会召集权冲突的成因 |
(二) 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表现 |
二、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司法实践 |
(一) 股东会决议撤销或无效之诉 |
(二) 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
(三) 申请法院发暂缓召开的通知 |
第五章 构建我国事前司法介入股东会召集权纠纷机制 |
一、司法介入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路径选择 |
二、司法介入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程序考量 |
(一) 司法介入召集权纠纷的程序特征 |
(二) 事前司法介入机制存在的价值 |
三、司法召集股东会制度构建 |
(一) 域外法的考察 |
(二) 我国法院召集股东会制度构建 |
四、司法暂缓股东会召集制度构建 |
(一)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不足 |
(二) 法院暂缓股东会召集制度构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框架 |
1.2.2 研究方法 |
1.2.3 研究内容 |
1.2.4 创新之处 |
第2章 会计舞弊监管研究文献综述 |
2.1 会计舞弊的动因 |
2.1.1 会计舞弊的动机 |
2.1.2 会计舞弊的经济学原因 |
2.2 会计舞弊的手段和影响因素 |
2.2.1 会计舞弊的手段 |
2.2.2 会计舞弊的直接影响因素 |
2.2.3 会计舞弊的间接影响因素 |
2.3 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3.1 国外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3.2 国内会计舞弊的市场反映 |
2.4 会计舞弊的预警与识别特征 |
2.4.1 公司治理特征 |
2.4.2 财务指标特征 |
2.4.3 红旗标识 |
2.4.4 外部审汁特征 |
2.5 会计舞弊识别方法 |
2.5.1 L/W模型法 |
2.5.2 回归模型法 |
2.5.3 人工神经网络技术 |
2.5.4 其他识别方法 |
2.6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 |
2.6.1 鼓励自我监管 |
2.6.2 强化政府监管 |
2.6.3 促进社会监管 |
2.6.4 倡导综合监管 |
2.7 文献研究评述 |
2.7.1 国外文献评述 |
2.7.2 国内文献评述 |
第3章 会计舞弊监管的相关理论分析 |
3.1 基本概念界定 |
3.1.1 会计舞弊的涵义 |
3.1.2 会计舞弊与相关概念辨析 |
3.1.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界定 |
3.2 会计舞弊的动因理论 |
3.2.1 冰山理论 |
3.2.2 三角形理论 |
3.2.3 “GONE”理论 |
3.2.4 风险因素理论 |
3.3 会计舞弊的基础经济学理论 |
3.3.1 产权理论 |
3.3.2 契约理论 |
3.3.3 有限理性 |
3.4 会计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 |
3.4.1 有效市场理论 |
3.4.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3.5 会计舞弊监管的理论依据 |
3.5.1 市场失灵理论 |
3.5.2 代理理论 |
第4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动因和特征分析 |
4.1 会计舞弊的动因分析 |
4.1.1 根本需要—获取市场超额利益 |
4.1.2 外部机会—制度不严监管弱化 |
4.1.3 内部条件—制约不足压力增大 |
4.2 会计舞弊的特征分析 |
4.2.1 手段和表现形式特征 |
4.2.2 规模和时间持续性特征 |
4.2.3 地域和行业分布特征 |
4.2.4 会计舞弊公司的治理特征 |
4.2.5 会计舞弊公司的财务指标特征 |
4.3 会计舞弊的社会影响分析 |
4.3.1 舞弊时间长,监管难度大 |
4.3.2 舞弊金额大,社会损失重 |
4.3.3 干扰市场运行机制 |
第5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框架构建 |
5.1 现行监管制度的问题和改革方向 |
5.1.1 监管制度的重要作用 |
5.1.2 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5.1.3 监管制度完善的必要 |
5.2 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和模式选择 |
5.2.1 证券监管制度的目标设计 |
5.2.2 证券监管制度的模式选择 |
5.3 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的总体框架 |
5.3.1 总框架结构 |
5.3.2 基础性要素 |
5.3.3 主体性要素 |
5.3.4 保障性要素 |
第6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预警监管制度—防范于未然 |
6.1 会计舞弊预警监管制度概述 |
6.1.1 预警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6.1.2 预警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6.2 发行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建设 |
6.2.1 改革股票发行制度 |
6.2.2 完善公司退市制度 |
6.2.3 推进会计准则执行 |
6.3 基于自我约束的公司内部预警监管 |
6.3.1 股东会治理:所有者角度的监管 |
6.3.2 董事会治理:执行者角度的监管 |
6.3.3 监事会治理:监督者角度的监管 |
6.3.4 经理人治理:管理者角度的监督 |
6.4 基于实时风险监控的政府预警监管 |
6.4.1 政府实时会计舞弊风险监控机制 |
6.4.2 舞弊公司财务风险特征指数模型 |
6.5 基于受托责任的外部审计预警监管 |
6.5.1 审计失败与审计质量 |
6.5.2 独立性与利益冲突 |
第7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昭然于析辨 |
7.1 会计舞弊的识别监管制度概述 |
7.1.1 识别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7.1.2 识别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7.2 识别手段:舞弊信号的实证研究 |
7.2.1 会计舞弊识别特征研究 |
7.2.2 会计舞弊识别模型研究 |
7.3 证监会主导的政府识别监管制度 |
7.3.1 会计舞弊政府监管权配置 |
7.3.2 证监会监管权与监管方式 |
7.3.3 其他政府部门的监管方式 |
7.4 自律及其他组织的识别监管制度 |
7.4.1 证券交易所的监管 |
7.4.2 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 |
7.4.3 其他中介和自律组织的监管 |
7.5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识别监管制度 |
7.5.1 投资者监管与投资者教育 |
7.5.2 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管权 |
第8章 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警世于惩戒 |
8.1 会计舞弊的处罚监管制度概述 |
8.1.1 处罚监管制度的框架和要素 |
8.1.2 处罚监管制度的理论依据 |
8.2 会计舞弊处罚制度的实证研究 |
8.2.1 会计舞弊处罚情况分析 |
8.2.2 会计舞弊处罚的市场反映研究 |
8.3 会计舞弊的行政和自律处罚制度 |
8.3.1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问题 |
8.3.2 行政处罚的改进 |
8.3.3 自律处罚的问题和改进 |
8.4 会计舞弊的民事和刑事处罚制度 |
8.4.1 会计舞弊的民事责任承担 |
8.4.2 会计舞弊的民事诉讼和赔偿制度 |
8.4.3 会计舞弊的刑事责任承担 |
第9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研究的局限性和展望 |
9.2.1 研究局限性 |
9.2.2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论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缺陷及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绪论 |
一、立法缺失阶段 |
二、立法探索、完善阶段 |
第一章 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概述 |
第一节 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概念及意义 |
一、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概念 |
二、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意义 |
第二节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概述 |
一、股东大会召集事由 |
二、股东大会召集权人 |
三、股东大会的召集时间 |
四、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 |
第二章 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立法的域外镜鉴 |
第一节 股东大会召集条件的中外比较与借鉴 |
一、我国股东大会召集条件的立法现状 |
二、域外股东大会召集条件的立法情状及评价 |
第二节 股东大会召集权人的比较与借鉴 |
一、国内股东大会召集权人的立法现状 |
二、域外股东大会召集权人的立法情状及评价 |
第三节 股东大会召集通知的比较与借鉴 |
一、我国股东大会召集通知的立法现状 |
二、域外股东大会召集通知的立法情状及评价 |
第三章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缺陷探究 |
第一节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一般缺陷 |
一、立法内容欠明晰,法律适用困难 |
二、立法体系不完善,立法层次待提高 |
三、缺乏必要的司法救济途径 |
第二节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具体缺陷 |
一、召集权人 |
二、召集时间 |
三、召集过程中的通知 |
四、缺乏召集冲突的处理措施 |
第四章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完善 |
第一节 完善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总体思路 |
一、立法完善 |
二、执法完善 |
第二节 完善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核心 |
一、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条件立法 |
二、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立法 |
三、完善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立法 |
四、完善司法救济立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4)跨媒介时代的文化产业 ——市场关系中的中国当代影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资本市场对中国影视发展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
一、资本市场对影视产业的影响 |
(一) 上市是解决影视产业融资的重要途径 |
(二) 资本视角下的中国影视产业发展变革 |
(三) 中国影视企业上市的条件日趋成熟 |
二、资本市场中的中国影视行业典型企业分析 |
(一) 橙天娱乐在香港借壳上市 |
(二) 华谊兄弟登陆国内创业板 |
(三) 保利博纳直击纽约 |
三、资本市场对中国影视发展的效应分析 |
(一) 上市对影视产业的积极影响 |
(二) 影视公司上市的不利因素分析 |
第二章 互联网与中国影视产业发展研究 |
一、互联网发展现状分析 |
(一) 互联网发展历史 |
(二) 中国互联网发展现状 |
(三) 中国互联网的主要应用形式 |
二、互联网与影视业的关系 |
(一) 互联网对影视业的影响 |
(二) 网络文化与影视之间的关系 |
(三) 互联网丰富了影视的传播方式 |
三、互联网对中国影视发展的影响 |
(一) 互联网的主要应用形式与中国影视发展的结合 |
(二) 互联网为中国影视业提供了新的商业模式 |
(三) 互联网对中国影视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
第三章 中国电视产业发展中的电视剧题材分析 |
一、中国国产电视剧的起步 |
二、电视台之间的"较量" |
三、都市情感剧引发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 |
(一) 《蜗居》剧情简介 |
(二) 中国电视剧热播题材 |
(三) 《蜗居》收视率统计 |
(四) 解析《蜗居》蹿红原因 |
(五) 《蜗居》所引发的社会问题 |
(六) 广电总局封杀热播中的《蜗居》 |
四、中国青春偶像剧题材源于外国"剩饭" |
五、四大名着翻拍现象 |
(一) 四大名着翻拍之《红楼梦》 |
(二) 四大名着翻拍之《三国演义》 |
(三) 四大名着翻拍之《西游记》 |
(四) 四大名着翻拍之《水浒传》 |
(五) 解剖翻拍四大名着原因 |
(六) 翻拍四大名着所引发的问题 |
六、中国电视剧市场"翻拍热"分析 |
第四章 影视剧对城市形象、发展的影响与作用分析 |
一、中国城市发展 |
二、影视剧与城市的历史追溯 |
三、影视产业与现代城市的关系 |
四、通过电影《唐山大地震》分析影视作品对推动城市影响力的作用 |
五、原生态艺术带动城市形象,将民族文化引入世界舞台 |
第五章 影视娱乐与网络游戏的"联姻" |
一、中国的互联网市场 |
二、网络游戏与影视剧的"联姻" |
三、手机游戏与影视结合的案例分析 |
第六章 经典艺术与中国影视的发展 |
一、芭蕾舞与中国影视的发展 |
(一) 芭蕾舞由来 |
(二) 芭蕾舞在中国的发展历史 |
(三) 芭蕾舞剧与中国影视的关系 |
二、戏剧与中国影视的发展 |
(一) 中国戏剧与影视的关系 |
(二) 经典戏剧与电影 |
三、经典艺术与影视发展结合的意义 |
(一) 改编经典的现实意义 |
(二) 中国影视多从经典艺术中汲取养分 |
(三) 经典传承的意义 |
第七章 国外影视文化与中国影视的发展 |
一、文化的概念和中国文化的发展 |
(一) 文化的表现形式 |
(二) 中国受大众文化的影响 |
(三) 学习借鉴国外文化的意义 |
二、好莱坞影视文化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一) 好莱坞文化发展历程 |
(二) 好莱坞模式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三、日韩影视文化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一) 日本电影流派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二) 日本动漫影视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三) 韩国影视文化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四、宝莱坞影视文化对中国影视的影响 |
五、外来影视文化对中国影视发展的启示 |
(一) 我国电视产业应对外来影视文化冲击的误区 |
(二) 好莱坞影视文化的启发 |
(三) 韩国影视文化的启发 |
(四) 宝莱坞影视文化的启发 |
(五) 正确看待全球化 |
(六) 积极弘扬民族影视文化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附件4: |
附件5: |
附件6: |
附件7: |
附件8: |
附件9: |
附件10: |
(5)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的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 |
1.3 主要框架 |
1.4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可能的创新 |
1.5.2 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研究现状 |
2.1.1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动机研究 |
2.1.2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研究 |
2.1.3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效果研究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2.1 介绍国外机构投资者的状况 |
2.2.2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必要性 |
2.2.3 我国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
2.3 现有研究评述 |
2.4 本章小结 |
3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机制分析 |
3.1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理论分析 |
3.1.1 产权理论 |
3.1.2 委托代理理论 |
3.1.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1.4 成本收益分析理论 |
3.2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具体机制 |
3.2.1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内部治理机制 |
3.2.2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外部治理机制 |
3.3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影响 |
3.3.1 形成制衡的股权结构 |
3.3.2 缓解"内部人控制"问题 |
3.3.3 提高企业运营效率与业绩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现状 |
4.1 我国机构投资者整体的发展状况 |
4.2 我国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
4.3 我国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实践 |
4.3.1 天歌科技改组事件 |
4.3.2 三爱富股改事件 |
4.3.3 唐钢股份债转股事件 |
4.4 本章小结 |
5 机构投资者、公司治理水平与企业业绩 |
5.1 研究假设 |
5.2 公司治理水平的衡量 |
5.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5.2.2 公司治理评价体系的设计 |
5.2.3 样本选择和数据来源 |
5.2.4 公司治理指数的计算与分析 |
5.3 机构投资者对公司治理水平的影响 |
5.3.1 研究设计 |
5.3.2 分组讨论 |
5.3.3 回归分析 |
5.4 机构投资者对企业业绩的影响 |
5.4.1 研究设计 |
5.4.2 分组讨论 |
5.4.3 回归分析 |
5.5 机构投资者影响企业业绩的传导机制 |
5.5.1 研究设计 |
5.5.2 实证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6 机构投资者类别及其公司治理效应 |
6.1 研究假设 |
6.1.1 文献综述 |
6.1.2 机构投资者分类 |
6.1.3 假设的提出 |
6.2 研究设计 |
6.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6.2.2 变量定义 |
6.2.3 模型设计 |
6.3 实证分析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相关性检验 |
6.3.3 回归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治理环境与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
7.1 控股股东与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
7.1.1 研究假设 |
7.1.2 研究设计 |
7.1.3 实证分析 |
7.2 宏观治理环境与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
7.2.1 研究假设 |
7.2.2 研究设计 |
7.2.3 实证分析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1.1 机构投资者整体能够有效参与公司治理 |
8.1.2 不同类别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存在差异 |
8.1.3 国有控股抑制了机构投资者作用的发挥 |
8.1.4 市场化程度越高,机构投资者作用越大 |
8.2 政策建议 |
8.2.1 促进机构投资者发展,规范机构投资者运作 |
8.2.2 理顺政企关系,减少国有控股的负面影响 |
8.2.3 提高市场化整体水平,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6)不完备审计契约的缔结与履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社会背景 |
1.1.2 理论研究的必要性:传统动因理论的局限性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文献回顾 |
1.3 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审计的契约本质:基于完备契约与不完备契约的理论比较 |
2.1 企业的契约本质与企业契约理论 |
2.1.1 企业的契约性质 |
2.1.2 企业契约理论的发展脉络 |
2.2 完备契约理论视角的审计观 |
2.2.1 完备契约理论视角中的审计功能:代理理论审计观 |
2.2.2 代理理论审计观的批判 |
2.3 基于不完备契约理论的审计观:一个动态视角 |
2.3.1 不完备契约理论视角的审计功能 |
2.3.2 基于完备契约与不完备契约理论审计观的比较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审计契约及其不完备性 |
3.1 审计契约的概念诠释 |
3.1.1 审计契约缔约方及其缔约目的 |
3.1.2 审计契约的缔约原则 |
3.1.3 审计契约的缔约核心 |
3.2 审计契约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的运行分析 |
3.2.1 企业契约耦合体及其运行机理 |
3.2.2 审计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的功能 |
3.2.3 审计契约在企业契约耦合体中的运行 |
3.3 审计契约的属性 |
3.3.1 审计契约是一组正式契约与非正式的契约 |
3.3.2 审计契约是显性契约和隐性契约的联结 |
3.3.3 审计契约的不完备 |
3.4 审计契约不完备产生的根源 |
3.4.1 不确定性与审计契约不完备 |
3.4.2 契约绩效的不可验证性与审计契约不完备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不完备审计契约的缔结机制研究 |
4.1 剩余争夺、所有权与审计契约缔结动机 |
4.1.1 契约冲突与所有权权配置 |
4.1.2 剩余争夺中的会计契约功能 |
4.2 基于企业契约冲突的审计契约缔结动机分析 |
4.2.1 管理者与股东契约冲突下的审计契约缔结动机分析 |
4.2.2 中小股东与大股东契约冲突下的审计契约缔结动机分析 |
4.2.3 基于债务契约冲突的审计契约缔结机理分析 |
4.3 基于信号机制的企业审计契约缔结动机分析 |
4.3.1 企业价值传递的信号机制 |
4.3.2 信号机制下企业审计契约主体的缔结动机分析 |
4.4 审计契约缔结权的配置 |
4.4.1 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原则 |
4.4.2 审计契约单一配置观及其应用模式 |
4.4.3 利益相关者共同享有缔约权配置模式 |
4.4.4 国内外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的历史演变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审计契约缔结机制的实证 |
5.1 契约冲突、缔约权配置与审计契约缔结的实证 |
5.1.1 研究目的 |
5.1.3 研究思路、研究假设与模型设计 |
5.1.4 样本获取与基本分析 |
5.1.5 回归分析 |
5.2 基于信号机制的审计契约缔结机制实证 |
5.2.1 研究目的与相关文献回顾 |
5.2.2 研究假设 |
5.2.3 研究设计 |
5.2.4 样本选取与研究方法 |
5.2.5 实证结果与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不完备审计契约的履约机制研究 |
6.1 审计契约的强制履约机制 |
6.1.1 法在契约中作用的演进 |
6.1.2 契约不完备与法律强制性履约 |
6.1.3 审计契约的强制性履约机制 |
6.2 审计契约自我实施机制 |
6.2.1 个人履约资本与自我实施机制 |
6.2.2 基于声誉的自我实施机制 |
6.3 审计契约的履约机理分析 |
6.3.1 审计契约的履约机制:自我实施与法律强制 |
6.3.2 审计声誉与法律强制的共同作用机理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不完备审计契约效率损失与治理研究 |
7.1 审计契约效率与契约失效 |
7.1.1 审计契约效率、失效及其表现 |
7.1.2 审计契约失效的根源 |
7.2 审计契约缔约权配置异化对审计师独立性的影响 |
7.2.1 审计契约不完备与缔约权配置异化 |
7.2.2 股东缔结权配置异化与审计师独立性损失 |
7.2.3 现行独立董事参与的审计委员会解决异化问题的有效性 |
7.2.4 利益相关者共享审计契约缔结权模式的局限性 |
7.3 准则弹性对审计契约效率的影响 |
7.3.1 准则弹性的科学内涵 |
7.3.2 审计准则弹性对审计契约缔结者质量供需决策的影响 |
7.4 审计契约的履约障碍 |
7.4.1 审计契约强制履约的障碍 |
7.4.2 不完备审计契约自我实施机制可能失灵 |
7.5 审计契约缔结模式的优化 |
7.5.1 审计契约缔结权配置的状态依存 |
7.5.2 审计契约缔结模式的优化思路 |
7.6 审计准则弹性"域"的治理 |
7.6.1 审计准则弹性"域"的事前分类治理 |
7.6.2 审计准则弹性"域"的事后治理 |
7.6.3 准则弹性"域"内审计契约履约失效治理的案例 |
7.7 审计契约履约效率的提高 |
7.7.1 审计契约强制履约机制的改进 |
7.7.2 审计声誉机制的建设 |
7.8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创新与未来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本文的创新之处 |
8.3 本文的局限与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7)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中股东救济法律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股东须按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的法定顺序行使救济权 |
1.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是临时股东会议的召集权主体 |
2.股东在行使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前须先行使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 |
二、不享有表决权的股东能否适用撤销临时股东会决议的救济方式 |
1.享有表决权与不享有表决权的股东 |
2.不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应享有撤销权 |
三、股东享有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的适用及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
1.对撤销权除斥期间的适用规定例外条款 |
2.临时股东会决议被撤销后善意第三人的保护 |
四、股东能否适用先予执行、申请法院发出暂缓召开的通知的救济方式 |
1.关于先予执行的条件 |
2.适用先予执行所需时间与中止临时股东会议召开的紧迫性 |
3.股东对违法的临时股东会议能否申请法院发出暂缓召开的“通知” |
(8)中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的框架与主要内容 |
第三节 论文的改进与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股东积极主义的内涵及演变过程 |
第二节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主要领域 |
第三节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有效性 |
第三章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机理 |
第一节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方式 |
第二节 影响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因素 |
第三节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的理论模型 |
第四章 中国证券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相关制度背景分析 |
第一节 中国公司治理现状及所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中国机构投资者发展的历程及现状 |
第三节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的案例分析 |
第五章 机构投资者股东积极行为和上市公司股利政策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为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决策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实证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机构投资者积极行为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及研究假设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机构投资者持股与上市公司绩效研究 |
第一节 研究设计 |
第二节 实证结果及分析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结论、启示及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一节主要研究结论 |
第二节 相关启示与政策性建议 |
第三节 研究局限性与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股东大会召集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一、问题提出 |
二、基本逻辑思路 |
三、研究目的、方法和意义 |
第一章 股东大会召集权的一般理论 |
一、股东大会召集权的内涵解构 |
二、股东大会召集权的理论基础 |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的制度诱因 |
四、股东大会召集权的存在价值 |
第二章 股东大会召集权的构成 |
一、股东大会召集权的内容解析 |
二、股东大会召集权的适用范围 |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行使的持股要件构成 |
第三章 股东大会召集权的行使 |
一、股东大会召集权行使的方式 |
二、股东大会召集权行使的归属 |
三、股东大会召集权行使的障碍及司法救济 |
第四章 我国股东大会召集权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
一、追本溯源:我国公司立法上的缺失 |
二、治标顾本:我国公司立法上的完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 谢 |
(10)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前言 |
第一章 股东大会决议概论 |
第一节 股东大会决议的意义 |
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的性质 |
第二章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及效力 |
第一节 瑕疵决议的效力后果 |
一、瑕疵决议的效力类型 |
二、决议无效原因和可撤销原因的区别 |
三、决议不成立原因与无效、可撤销原因的区别 |
第二节 股东大会决议程序瑕疵研究 |
一、会议召集权人瑕疵 |
二、会议召集通知瑕疵 |
三、决议方法瑕疵 |
第三节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瑕疵研究 |
一、违反法令的决议瑕疵 |
二、违反章程的决议瑕疵 |
三、滥用多数决的决议瑕疵 |
四、决议违反我国行政规章的特殊问题 |
第三章 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救济 |
第一节 概述 |
第二节 决议瑕疵的非司法救济途径 |
一、可撤销决议的补正 |
二、无效决议的补正 |
第三节 决议瑕疵的司法救济制度 |
一、决议撤销之诉 |
二、决议无效和不成立之诉 |
三、否定瑕疵决议效力之诉判决的法律后果 |
第四章 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一节 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的规范现状 |
第二节 对完善我国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救济制度的建议 |
一、对立法完善的建议 |
二、对我国司法介入原则的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四、天歌科技股东会有效无效之辨(论文参考文献)
- [1]股东会召集权纠纷的司法介入研究 ——以司法介入审慎扩张为视角[D]. 尚帅帅.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14(01)
- [2]中国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监管制度研究 ——基于会计舞弊预警、识别和处罚制度[D]. 李秋蕾. 天津财经大学, 2012(06)
- [3]论我国股东大会召集制度的缺陷及完善[D]. 郭承恩.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7)
- [4]跨媒介时代的文化产业 ——市场关系中的中国当代影视[D]. 刘点点. 北京大学, 2011(10)
- [5]机构投资者的公司治理效应 ——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分析[D]. 史晓明. 南京农业大学, 2010(05)
- [6]不完备审计契约的缔结与履行机制研究[D]. 易玄. 中南大学, 2010(01)
- [7]临时股东会议召集权纠纷中股东救济法律问题[J]. 郑太福,陈香.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2)
- [8]中国上市公司机构投资者的股东积极主义行为研究[D]. 翁洪波. 厦门大学, 2008(08)
- [9]股东大会召集权研究[D]. 郭越. 西南财经大学, 2006(11)
- [10]股东大会决议瑕疵法律问题研究[D]. 于丽娜. 中国政法大学, 2006(10)
标签:机构投资者论文; 公司治理理论论文;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论文; 会计舞弊论文; 有效市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