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3年八大产品领域亮点预测(论文文献综述)
毕九川[1](2021)在《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1世纪以来,中国经历了非典、埃博拉和新冠肺炎等多次国际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中国外交在应急处置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开始于非典疫期间期间经历了由“被动融入”到“探索性参与”的过程。中国基于国家安全和应对国际压力的考虑,开始尝试建立应急卫生外交机制并强调国际卫生合作。在多边层面,中国在世界卫生组织框架内强化技术领域的交流合作。与此同时,中国在东亚区域基于已有的地区多边框架和共识,建立应急卫生新机制,积极开展应急卫生合作。在双边层面,中国主要围绕争取国际理解支持和尽快恢复中外交往展开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后非典时期,中国卫生应急体系不断完善,双边和多边卫生外交不断发展。援助西非国家抗击埃博拉疫情是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的重要节点。此次疫情期间,中国不仅早于世界卫生组织数月开展对外应急卫生援助,还在世界卫生组织宣布疫情为“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后,迅速启动国内应急卫生机制,创新应急卫生外交运转机制,强化全球应急卫生合作。在多边层面,中国在联合国和世界卫生组织等框架下开展多边应急卫生行动。在双边层面,除了对疫情国家开展史无前例的应急卫生援助外,中国还与美欧等国加强卫生合作。中国此次应急卫生外交取得了积极效果,提升了中国在全球卫生治理领域的软实力。后埃博拉时期,中国卫生外交进入了高速发展期,不断扩大卫生外交范围,强化在全球、区域和次区域层面的卫生外交行动。新冠疫情是21世纪以来最大规模的国际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兼顾国内与全球卫生安全,初步成熟。中国根据疫情发展不断调整应急卫生外交机制,从“三级联动”到“中央统筹—归口管理”,更加细化和完善。外交行动表现出引领性参与全球应急卫生治理的特点。在多边层面,中国始终与世界卫生组织全面合作,维护其权威;在全球、区域和次区域全面开展多边磋商、交流与合作。在双边层面,中国强化与各国“云”交流;开展了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对外应急卫生援助和发展合作。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取得显着成绩。应急卫生外交是中国外交和全球卫生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呈现出立体化、规范化和公开化的发展趋势;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呈现出方向转变、区域扩大化、方式多样化和内容多元化的特点。各个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点、全球卫生治理体系因素、中国参与应急卫生外交的意愿和能力是影响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变化的动因。
成向东[2](2021)在《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研究“国际合作”问题就是研究人类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其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但国际合作现象与行为的普遍性与复杂性使理论研究成为一大难题。随着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发展,人类文明也进入多层次、多元化、多问题碰撞交融、竞争合作的阶段,单一或局部的、简单的方式已经无法解决世界所面临的动态性、开放性、复杂性以及系统性的发展问题。在多元全球化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人类的命运越来越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寻求合作将会更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如何走向和合共生、命运与共的道路既是扬弃旧的世界秩序,构建世界新秩序的过程,也是人类走向合作文明的重大实践课题。从全球的视野和胸怀去理解“合作”已经成为理论与实践的迫切需要,“合作”理应成为当今世界“大理论”视阈中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尽管现实主义者们看到的是世界之乱与大国冲突的种种现实,但人类终究是向前看的“智慧生灵”,需要以非凡的勇气、足够的“智慧”走出冲突的困境。冲突与合作是一个可以相互转化的统一体,只要有解决冲突的架构,就会有合作的基础。实践构成了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根本逻辑。如何以“大合作”的实践形式走向未来是当代世界面临的共同课题。问题驱动发展转型,危机生成发展共识。当人类社会面临共同的发展难题时,如何促进人类对全球发展问题进行理性思考和深刻反思,将决定着人类的未来走向。如果国际合作世界观、国家能力与国际制度三个变量系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在实践层面的增量改进与优化的共同作用下,实现国际秩序和谐化的可能性要素就会不断积累增加。“霸权稳定”的终结与新的“合作稳定”秩序的产生将不可避免,代替旧有观念的,将是新的“合作文明”的实践与真正“命运共同体”的实现。本研究旨在全面系统分析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础概念、立论基础、范式结构、实践逻辑、现实困境与深化路径。具体而言,就是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方法出发,以系统化理论框架解释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探求建立在“实践”基础之上的三个基本变量因素,即“世界观-能力-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际合作。中国与世界的良性互动关系是怎样影响国际体系的变动,促进世界走向和平发展的历史进程这一规律。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建构的最终目的是从复杂的国际合作现象中发现合作的“中国逻辑”与“中国特色”。论文除导论和结语之外,共分为六章。第一章是研究起点。集中阐释了国际合作的相关基本概念,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这一研究主题进行概念界定,并阐明“理论整体性”研究的意义。第二章是立论基础。主要从四个维度阐述了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渊源,构成了本文的立论基础。第三章是理论分析。尝试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即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能力-制度”系统结构,着力探讨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关系、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根本上揭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规律性。第四章是实践考察。论述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变;从“世界观-能力-制度”结构范式出发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进行案例分析;系统总结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经验;第五章是现实困境。从世界观、国家能力、国际制度三个层面对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分析;第六章是深化路径。有针对性地提出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路径。
张雷[3](2020)在《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一个人的挺立,依靠的是脊梁;一个民族的崛起,支撑的是精神。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不但需要遍地林立的物质大厦,更需要建造巍峨耸立的精神大厦。人是精神的载体,人物报道是传播和塑造社会主流价值观、引导主流舆论的利器,也是建造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重要载体。作为中国共产党中央机关报,作为中国人民的“第一大报”,70多年来,一代代人民日报的新闻工作者,秉承党中央机关报的历史使命,书写着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战斗、生活、建设、发展的当代史,描绘着新中国精神大厦的图谱,形成了独特的人物报道传统。2014年8月18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经由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个指导意见的通过,标志着“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被上升为国家战略,并有了系统的顶层设计。在党中央领导下,打响了一场以传统主流媒体为主体、夺取移动互联网时代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作为党中央机关报、主流媒体排头兵和主力军,人民日报抓住媒体融合的时代机遇,坚持“一手抓技术,一手抓内容”,在依托“中央厨房”构建全媒体传播格局的同时,不断提高优质内容生产能力,把人物报道这一传统优势和长处发挥到了极致,人物报道的栏目创新也进入了新的活跃期。根据本研究所做的全样本统计,2014年8月至2019年4月,人民日报共刊发人物报道9000多篇,月均150余篇,其中三分之二以上为栏目稿,涉及栏目387个,新开设栏目197个,人物报道由以往的“多栏目”格局演化为“多栏目集群”的新格局。以人物的精神为“特殊材料”,以栏目建设为主体,人民日报在其版面、网页、移动新媒体上构建起一种类似当今“摩天大楼”所普遍采用的“巨型框架+核心筒+加强桁架”结构,映射出“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生动镜像。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格局发生变化:首先是典型报道栏目多样化、立体化、系统化:重大典型报道以“时代楷模”宣传为核心,“时代先锋”、“先锋足印”、“最美基层干部”、“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四大栏目“鼎足之势”,各类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不断推陈出新。这四大栏目与“时代楷模”以及众多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结合在一起,就构筑起了一座精神大厦的“核心筒”。2013年之前,人民日报已经出现多个大型常设普通人故事栏目,并形成了“人生境界”、“劳动者之歌”、“身边的感动”、“暖流”等多个栏目“接力”的局面。2014年之后,人民日报以“普通人”为报道对象的栏目由过去的“接力”,发展到“栏目集群”,“新春走基层”、“点赞中国”、“故事·百姓影像”、“守望”、“行进中国·精彩故事”、“发现身边”等新栏目与“劳动者之歌”齐头并进,交相辉映,形成了一种类似超高层建筑上围绕在“核心筒”周围的“巨型框架”结构。在人民日报四大类栏目集群当中,还有一类数量较大的“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基本上都是为了适应阶段性主题宣传而设置。这些人物报道栏目均为战役性主题报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仅仅围绕特定主题,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讲故事,通过人的故事来鼓舞人心、凝聚人心、激励人心,形成了人民日报建设民族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人民日报上的人物报道,走过了70多年的光辉历程,书写了一代代中华儿女的生动故事,树立了一个个光辉的典型、榜样、楷模。在媒体融合的时代背景之下,借助最新的“中央厨房”全媒体运行平台,人民日报的人物报道也探索出一条“用全媒体手段讲述人物故事”的新路径,开创出一个个全新的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构筑起中华民族精神大厦最具创新色彩、时代特色的“塔尖”。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的实践,为构建当代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提供了宝贵的参照,也启发了更多的思考:任何一座高楼大厦,要想巍然耸立,矗立不倒,必须打好坚实深厚的基础。当代中华民族的精神大厦,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的内心深处,巍然耸立在党心民心的基础之上。党心和民心,是这座大厦的基础和生命力所在。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需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不忘初心锤炼党魂,使精神大厦的“核心筒”根深蒂固;二是扎根人民凝聚民心,使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牢不可破;三是守正创新做强媒体,使精神大厦的“建筑师”坚强有力。
姚科敏[4](2020)在《习近平科技观研究》文中认为研究习近平科技观,对于进一步丰富、完善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研究,为实现新时代科技融合发展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提供理论指导,实现建成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目标,正确处理中国科技发展的现实问题,为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法、分析综合法、系统研究法,在界定习近平科技观含义的基础上,探讨和论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主要内容,研究和阐述了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界定和探讨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是研究习近平科技观的一项奠基工作。习近平科技观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代科学技术的新理念新观点新战略,是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科技全球治理观等方面。从思想渊源看,习近平科技观既吸取了中国古代科技思想的精华,又吸收了西方古今科技思想中有益的成分,做到了中西结合、古今贯通,因而具有深厚的历史和思想渊源。从理论基础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为习近平科技观提供了科学而又坚实的理论基础。习近平科技观形成于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知识的持续积累大大推动了全球财富的增长、颠覆性科技的创新发展和应用改变了人类的社会生活范式、世界政治经济形势更加复杂严峻、科技的双刃剑作用愈加凸显的国际背景下,形成于中国科技事业迅速崛起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短板的国内背景下。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可分为四个时期:萌芽阶段(1969年—1982年)、初步形成阶段(1982年—1993年)、形成轮廓阶段(1993年—2012年)和丰富发展阶段(2012年至今)。习近平科技观具有创新性、人民性、时代性、前瞻性、开放性、保障性等基本特征。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包括:科技创新观、科技体制改革观、科技战略观、科技人才观、科技伦理观和科技全球治理观。其中,科技创新观是核心,科技体制改革观是动力,科技战略观是统领,科技人才观是关键,科技伦理观是保障,科技全球治理观是条件,上述六个方面相互贯通、相互促进,是一个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的逻辑整体。习近平科技观作为马克思主义科技思想中国化的最新理论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其理论价值在于:习近平科技观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其现实意义在于:习近平科技观是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刘刚[5](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提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徐浩[6](2019)在《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尤为世人所瞩目的是,中国在保持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还保持了政治和社会的持续稳定。中国奇迹成为中外学者持续关注的重大议题。论文从行政改革的一个环节——运行机制角度,以政府的行政执行为切入点,梳理1949—2019年行政执行的形态特征、转换机理与变化趋势,为在中国政治情境下探寻中国奇迹提供一个新的视角——弹性行政。弹性行政,指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非强制手段,单方或共同对既有政策法规、决策部署的变通执行,或对新政策法规的创制。与弹性行政相对应的是刚性行政,即为实现一定行政目标,行政主、客体以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命令性的执行手段,严格执行政策法规、决策部署。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并非截然二分,亦非有此无彼,在一定时期,基于不同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情境,二者的显示度有高有低。在毛泽东时期,适应全能式政府需求,行政执行以刚性为主。这一时期的刚性行政源自三个动力:政治忠诚的激励机制、政治动员的运行机制、行政主体的“向上负责制”。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效度正负相依。一方面,刚性行政保证了国家决策部署的有效执行,另一方面,刚性行政的确立更多地源于意识形态的引领、组织的强制力、领袖的超级权威,常常导致不可控的负外部性,或者说导致一种另类的弹性行政,如过度执行、虚假执行、目标置换和行政自主性丧失等。改革初期,面对文革带来的全面危机,推进改革,成为中国自救、脱贫的应然要求。改革从经济入手,经济改革又引发政治改革。行政改革是政治改革的突破口,政府通过简政放权给新路的探索者留下行政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出现躁动。从体制机制因素看,弹性行政的躁动源于“政出一孔”和执行主体多样化的矛盾、层级结构下的执行偏离、基于制度缺陷的刚性缺失、权力交换的潜在需求。此外,政府追求发展的内在动力因素,包括不同主体对利益的追求、对行政效能的追求以及“政绩优先”的推动等,也进一步催生了弹性行政。基于改革探索的弹性行政大致分为两类:中央政府授权试点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快速扩张。一方面,中央政府为推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放权让利”,但相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能力有所衰减;另一方面,市场快速发展,但机制并不健全,市场对政府的反制能力相对较弱,从而导致了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弹性行政的扩张。这一时期的弹性行政主要有纵向的央地博弈、地方合谋,横向的区域竞争、地方保护,以及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博弈和竞争类弹性行政激发了地方的发展动能,但也带来了分散主义、恶性竞争等问题。随着弹性行政的蔓延,其负面效应日益凸显,包括导致制度弱化、行政效能低下、经济异常波动、滋生行政腐败、降低政府公信力等。针对上述负面效应,十八大以来,中央多措并举,对弹性行政进行了矫正。治标方面,主要是加强政治巡视、铁腕反腐、强化政务督查、推动政策落实审计;治本方面,从从严治党和依法行政两个路径来强化刚性行政,以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的刚性挤压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弹性行政特别是各种过度弹性行政大幅收缩,刚性行政开始回归。这一时期刚性行政的刚性,主要源于制度约束。弹性行政这一貌似不合理的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构成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部分。弹性行政的形成和发展,除了深受中国政治情境——帝制时代的行政遗产、古老大国的衰败与振兴、共产党人谋民族复兴的强烈诉求的影响,其躁动、扩张、收缩,还直接受到当代政府治理环境的制约,包括意识形态的变化、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政府职能的转变、经济体制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和网络社会发展的影响。既有的行政实践表明,弹性行政是特定组织环境中基于目标导向的带有亚制度化特征的非正式行为。它在客观上推动了社会转型,取得了明显的行政绩效,但也引发了对国家整体权威的分割和交易,并带来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在当代中国政治情境中,弹性行政有其“临界点”,即坚守政治路线、维护中央权威、服务全局利益,以之为标准,中央政府随时可以纠正、叫停弹性行政。总体来看,弹性行政是在特定阶段的一种政治策略,一种过渡性行政行为方式,其发展方向是法治行政。强化法治行政,并不是简单地摒弃、杜绝弹性行政。一方面,要进一步压缩弹性行政的自由裁量空间,坚决减少不必要的弹性行政;另一方面,要避免机械追求行政执行的极端刚性,防止过于严苛的行政要求使懒政由个别现象变成普遍现象。因此,应允许保留适度的行政弹性,以保障政府灵活回应复杂社会、风险社会的需求,此外,还要通过容错纠错、激励担当等制度设计,鼓励政府官员大胆实施基于公共利益的改革探索、先行先试的弹性行政。
窦金启[7](2019)在《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文中提出在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指出中国要继续加强和改进中华文化走出去工作,创新内容形式和体制机制,拓展渠道平台,创新方法手段,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可以看出,从十六大期间开始提出的文化走出去思想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的战略指导方针。而作为文化产业重要组成部分的影视产业,其也必然要以此为其发展依据,从而形成影视“走出去”布局。影视“走出去”其实是在文化“走出去”整体战略下形成的影视产业对外传播的体系,也是新时代背景下,对影视国际传播与交流的一种具有中国时代理论特色的理论。其既涉及硬性的影视产业“走出去”,也包含软性的影视文化“走出去”,但所有这些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实现文化的对外传播,让世界更好的了解中国。以此,向国际社会展示良好而积极的国家形象。其实,在新世纪初,我国的影视行业就开始不断探索“走出去”的方式和方法。本文采用面相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顺序展开,以影视“走出去”为本体,通过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颁布以来到现阶段,我国的影视行业的“走出去”的理论形成,影视“走出去”构成内容的盘整与分析,影视个案及产品的调查与研究和影视“走出去”对我国国家形象体系构建的影响等几方面作为论述和研究的对象,梳理和盘整出我国影视“走出去”的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得出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而提出一些可行性的改进措施及方法。影视对外传播理论的不断创新是形成影视“走出去”的根本。本文的第一章,侧重探讨文化“走出去”战略与影视“走出去”之间的关系,以及其在中华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的优势特性。通过对十七大到十九大期间关于影视“走出去”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影视工作指导意见的梳理,可以得出,影视“走出去”是文化走出去的战略组成之一,是在其理论指导之下所形成的。并且在文化对外传播过程中发挥着其形象性、时效性和导向性的特征,进而对文化“走出去”产生积极的作用。本文第二、三章,以影视“走出去”的内容构成为研究对象,通过把影视“走出去”及对外影视体系中的主要构成内容—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这四种艺术形态,在新世纪“走出去”过程中所取得的成果进行盘整和梳理,进而得出:我国影视产业在“走出去”过程中虽然取得了成绩,但仍然需要进一步提升发型和推广的方式和方法。影视“走出去”的另一个作用就是要配合国家外交方针及政策。本文第四章,以我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方针为语境,分别从大国、周边、“一带一路”、以及中非“战略合作伙伴”这四个角度,对我国影视产业在这四种对外交往策略中的重点国家的“走出去”现状进行梳理,从而得出我国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所遇到的问题,同时,综合这些问题,笔者提出了关于提升我国影视产业整体“走出去”的可行性路径。无论是影视产业“走出去”,还是影视文化对外传播,其在实现经济目的的同时,最高级的目标是要实现我国国家形象的良好表达,树立积极的国家形象。所以,本文最后一部分就影视“走出去”对于国家形象构建体系的丰富和提升进行研究,并认为,影视“走出去”无论从内容还是方式上都已经成为塑造国家形象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所以,影视产业的对外发展在提升自身的品牌意识和影响力的同时,要自觉的肩负起对中华文化软实力体系建设和国家形象塑造的责任。
张金艳[8](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王胜坤[9](2019)在《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立法前评估不同于立法中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它与立法中评估、立法后评估一样对立法质量的改进发挥着重要的制度价值。学界对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的研究已经汗牛充栋,但立法前评估研究却相当薄弱。本研究以党的十九大会议为契机,探析党的十八大期间和十八大以前立法前评估制度实践运行概况。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不断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法治建设的重心已由“数量型”立法转变为“质量型”立法,立法质量问题已变为法治建设的核心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尚需完善,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国家。”但现实的立法情况则表明:为数众多的法规草案经过表决通过,实施后的效果并不理想,呈现出立法成本较大、实施成本过高或实施效果不理想的情形。而立法评估作为了解法规实施效果、提高立法质量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其制度价值越来越受到重视。最近几年,国内立法后评估理论研究相对成熟,产生了一系列优秀的研究成果。但与相对成熟的立法后评估制度相比,立法前评估制度理论研究还相当滞后。因此,立法前评估制度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研究试图从七个方面对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阐述:绪论部分主要介绍选题背景、研究价值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研究方法等。第一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基础。从立法前评估的概念界定、理论内涵、基本原则等内容进行探究。第二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核心要素。对立法前评估的主体、对象、内容等进行评析。第三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核心是对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进行科学设计。第四章探讨立法前评估的运作程序。具体论述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成要件、价值、启动、运行、回应等问题。第五章对域外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主要是对美国、英国、德国和欧盟的立法前评估制度进行考察,并对其进行评价,阐述其优点和缺点。第六章研究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以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贵州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广东为研究对象,并对立法前评估与基层治理的互动进行分析与探索。本研究落脚点在于尝试构建内容全面、体系完整的立法前评估制度,弥补立法前评估制度在理论研究领域的不足。在制度价值层面,可为《立法法》第三十九条评估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支撑,并为国家层面制定全国性的立法前评估法规体系,以及地方的立法前评估细则的出台提供系统的理论基础。
王绍青[10](2019)在《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文中指出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就受到了世界关注,进入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呈现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中国共产党从世界全局出发,审时度势,做出了我国发展仍处于战略机遇期的基本判断。在中国社会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从三位一体发展为五位一体,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十六大以来的建设成就使中国人民更加增强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海外则使用“中国模式”、“北京共识”等词汇描述中国的进步。研究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演变和实践过程,有利于更加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指导未来实践。从国际背景来看,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但是由于不公正不合理国际秩序的存在,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空前激烈;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给我国发展带来外部动力的同时,也使我国面临着更大挑战。中国只有通过自身的发展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从国内背景看,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社会发展呈现出新的阶段性特征,但是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阶段,也正处于21世纪头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我国社会也进入了社会矛盾的凸显期。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具有丰富的理论渊源。第一,介绍了总体布局的基本概念,并阐述了理论形成的一般条件。第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第三,这一思想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四,这一思想来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第五,这一思想还受到西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直接影响。在这部分还描述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本文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首先,以中共十六大到十八大的中央文件精神和胡锦涛重要的讲话为依据,研究了胡锦涛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内容。其次,阐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指出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中,经济建设是根本、政治建设是保证、文化建设是灵魂、社会建设是条件、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最后总结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具有的系统性、辩证性、人民性、实践性的基本特征。本文还探讨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时期,经济建设成就举世瞩目,同时对创新国家建设、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产业结构调整、区域政策、经济体制变革等方面进行了扼要论述。政治建设主要从民主政治建设、依法治国、行政体制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论述。文化建设中,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加强了思想道德建设,提出了“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文化单位分类体制改革成就显着,文化产业发展迅速并被确立为国家支柱产业。社会建设中,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是重点内容。这一时期的民生建设成就突出,是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较多的时期。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我国在实践中逐步摸索,建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新格局。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我国制定了全国主体功能区,提倡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生态保护和环保治污工作不断发展,并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生态文明机构和制度建设,环境立法和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本文最后论述了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这一理论顺应了人民的期待,是中国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胡锦涛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是在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央领导集体执政期间,总体布局建设内容更加明确,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基础上的理论总结。在这一过程中,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构建和谐社会是总体布局实践中获得历史启示。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在经济建设中适应经济新常态,实现经济健康发展,从战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显着提升中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文化自信,进一步改善民生,使人民共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努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回应人民对美好环境的期待将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的重点努力方向。
二、2003年八大产品领域亮点预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3年八大产品领域亮点预测(论文提纲范文)
(1)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点和不足 |
四、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五、案例选择说明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卫生外交的演进与全球卫生外交 |
一、卫生外交的演进 |
二、全球卫生外交 |
第二节 应急卫生外交 |
一、应急管理与应急外交 |
二、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事件与应急卫生外交 |
第三节 中国卫生外交历程和中国应急卫生外交 |
一、中国卫生外交历程简要回顾 |
二、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相关概念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起步:应对非典疫情 |
第一节 中国应对非典疫情概况 |
一、最初预警和初步反应期 |
二、全面卫生应急期 |
第二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全国防治非典肺炎指挥部之下的外交联动机制 |
二、全国防治非典肺炎指挥部之下的外事组 |
第三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 |
一、全球多边层面:与WHO合作 |
二、区域多边层面:东亚东南亚区域合作 |
三、双边应急卫生外交 |
第四节 非典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及影响 |
一、非典疫情时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 |
二、对后非典疫情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影响(2004-2013)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发展:应对埃博拉疫情 |
第一节 埃博拉疫情及国际社会应对概况 |
一、埃博拉疫情概况 |
二、国际社会应对概况 |
第二节 埃博拉疫情时期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国务院联防联控的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二、对外应急援助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援非抗埃”的应急卫生外交行动 |
一、中国“援非抗埃”的多边应急卫生合作 |
二、中国“援非抗埃”的双边应急卫生合作 |
第四节 中国“援非抗埃”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及影响 |
一、中国“援非抗埃”应急卫生外交的效果 |
二、对后埃博拉疫情期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影响(2014-2019)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逐步成熟:应对新冠疫情 |
第一节 新冠疫情及应对概况 |
一、中国国内卫生应急期 |
二、中国国内防控常态化与全球卫生应急期 |
第二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 |
一、国家元首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层面 |
二、国务院层面 |
三、外交部层面 |
第三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全球与区域多边合作 |
一、全球性国际组织:与WHO全面合作 |
二、全球大国协调:G20 框架内合作 |
三、在东亚东南亚区域的多边应急卫生合作 |
四、全球多边与区域多边应急卫生合作的有机融合 |
第四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双边援助与发展合作 |
一、医疗技术双边援助和防疫能力合作 |
二、应急医疗物资双边援助 |
三、关于疫苗的双边援助与合作 |
第五节 新冠疫情期间的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评价 |
一、有效促进疫情防控 |
二、有力维护海外公民权益 |
三、应急能力赢得国际广泛赞誉 |
四、建设性参与全球应急卫生合作 |
五、推动完善全球治理体系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的发展变化 |
第一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发展 |
一、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立体化 |
二、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规范化和公开化 |
三、应急卫生外交机制的专业化 |
第二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行动的变化 |
一、应急卫生外交行动的方向转变和地域范围的扩大化 |
二、应急卫生外交的方式多样化和内容多元化 |
第三节 21 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发展变化的动因分析 |
一、国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自的特点 |
二、全球卫生治理力量的影响 |
三、中国开展应急卫生外交的意愿 |
四、中国开展应急卫生外交的能力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外交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
(2)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意义 |
二、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研究难点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辨析与研究议题界定 |
第一节 基础概念及关系辨析 |
一、“合作”与“国际合作” |
二、国际合作与竞争、斗争 |
三、国际合作与冲突、战争 |
四、国际合作与和平发展 |
第二节 研究议题界定 |
一、理论与实践的“中国特色”之辩 |
二、国际关系理论中的“国际合作”之题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整体性”之维 |
第二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立论基础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国际合作思想的指导 |
一、国际合作的根本动力:生产力的发展 |
二、国际合作的本质属性:国家的阶级性 |
三、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民族独立自主平等 |
四、国际合作的价值旨归:人类的解放 |
第二节 中国传统“和合”文化精髓的滋养 |
一、人的范畴:人性善与道义传统 |
二、国家范畴:“和合主义” |
三、世界范畴:“天下主义” |
第三节 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经验教训 |
一、苏俄社会主义国家国际合作的积极探索 |
二、大国沙文主义的危害 |
三、大国争霸的历史镜鉴 |
第四节 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的批判 |
一、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立场”批判 |
二、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观点”批判 |
三、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基本方法”批判 |
第三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分析:一种系统框架分析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分析的系统框架 |
一、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结构范式 |
二、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机理 |
三、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基本运行规律 |
一、世界观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二、国家能力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三、国际制度与国际合作的互动规律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理论属性 |
一、人民性 |
二、实践性 |
三、发展性 |
四、包容性 |
五、正义性 |
第四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的实践考察 |
第一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思想的历史演进 |
一、起点与基础:实现“站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二、开创与拓展:实现“富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三、传承与创新:实现“强起来“的国际合作思想 |
第二节 三种类型国际合作的实践创新——基于“世界观-能力-制度”的案例分析 |
一、“维护支持型”国际合作:中国参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实践 |
二、“参与塑造型”国际合作:上海合作组织 |
三、“倡导引领型”国际合作:“一带一路”合作倡议 |
第三节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实践经验 |
一、党的领导:国际合作的根本保证 |
二、独立自主: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 |
三、求同存异:国际合作的基本方针 |
四、互利共赢:国际合作的基本精神 |
五、和平发展:国际合作的核心目标 |
第五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现实困境 |
第一节 国际合作的“世界观”认同困境 |
一、西方价值观的弊端与分化 |
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同挑战 |
三、中国和平发展的“信任”困境 |
第二节 国际合作能力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 |
二、大国博弈与国际秩序的不确定性 |
三、国际合作的责任能力的不对称性 |
第三节 全球合作体制“低效失灵” |
一、联合国权威体系受到挑战 |
二、全球合作治理的制度供给滞后 |
三、国际合作机制运行功能紊乱 |
第六章 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的深化路径 |
第一节 增强国际合作“世界观”的认同 |
一、“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认同” |
二、“和平发展”的“诚意决心” |
三、“和合共生”的“文化自觉” |
第二节 提升实现和平发展的竞合“能力” |
一、国际合作中的动力与原则底线 |
二、国际合作中的竞争与斗争本领 |
三、国际合作中的能力与责任共担 |
第三节 推进全球合作体系的“制度”创新 |
一、国际合作的“核心”体制 |
二、国际合作的“制度”供给 |
三、国际合作的“关系”网络 |
结论:人类合作文明的理论前景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3)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选题背景与文献综述 |
1.1 媒体融合是一场巩固主流舆论阵地的攻坚战 |
1.1.1 媒体融合的背景:主流媒体面临空前挑战 |
1.1.2 媒体融合的手段:打造新型主流媒体 |
1.1.3 媒体融合的目的:传播和塑造主流价值观 |
1.2 人民日报具有独特而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
1.2.1 独特地位:党中央机关报的使命与担当 |
1.2.2 重要作用:从主流媒体到新型主流媒体 |
1.2.3 具体实践:用主流新闻塑造传播主流价值观 |
1.3 人物报道对传播塑造主流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 |
1.3.1 人物报道溯源:东方纪传体史书与西方人物传记 |
1.3.2 中国特色人物报道: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体现 |
1.3.3 西方特色人物报道:现代传播学的借鉴 |
1.4 栏目创新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工程 |
1.4.1 栏目:也是一种系统化的框架结构 |
1.4.2 人民日报的栏目创新:正处在新的活跃期 |
1.4.3 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尚待深耕的“沃土” |
1.5 本研究目的、意义、方法和结构 |
1.5.1 本研究选题的目的 |
1.5.2 本研究选题的意义 |
1.5.3 本研究的基本方法 |
1.5.4 本研究的逻辑结构 |
第二章 媒体融合阶段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多维分析 |
2.1 文本分析:对9462篇人物报道的量化分析 |
2.1.1 人物报道日均发稿量在5篇以上 |
2.1.2 人物报道发稿的主阵地在要闻版 |
2.1.3 人物报道的主旋律是核心价值观 |
2.1.4 人物报道是人民日报的核心优势 |
2.2 栏目分析: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空前活跃 |
2.2.1 栏目众多:涉及人物报道的栏目多达387个 |
2.2.2 创新活跃:新开设人物报道栏目多达197个 |
2.2.3 结构有序:人物报道栏目呈现四大集群现象 |
2.3 模式分析:媒体融合催生人物报道新模式 |
2.3.1 “扫一扫”背后:媒体融合带来新闻模式之变 |
2.3.2 人物报道新体验:“扫描二维码体验更丰富” |
2.3.3 人物报道新映像:“看人民映像品百味人生” |
2.3.4 人物报道新呈现:“扫一扫与人物面对面” |
2.4 理论分析:社会文化空间的重构与精神交往升级 |
2.4.1 文化空间重构呼唤精神交往升级 |
2.4.2 人类精神交往具有“多层次性”特征 |
2.4.3 高层次精神交往追求人与人的默契、心与心的和谐 |
2.4.4 高层次精神交往的价值在于构建心灵相通的意义世界 |
2.4.5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的精神交往意义 |
第三章 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历程:久久为功的铸魂工程 |
3.1 纸媒体阶段:树立重大典型,报道新人新事 |
3.1.1 典型人物报道的三次高潮(1949—1989) |
3.1.2 典型人物报道的栏目化趋势(1990-1996) |
3.1.3 “新人新事”类栏目的演化(1951—1996) |
3.2 报网互动阶段:弘扬时代先锋,讲述百姓故事(1997—2013) |
3.2.1 报网互动开启典型报道“新模式” |
3.2.2 “时代先锋”栏目成为典型报道“顶梁柱” |
3.2.3 普通人物报道栏目成为“新常态” |
3.3 媒体融合阶段:讴歌时代楷模,构建精神大厦(2014——2019) |
3.3.1 典型报道栏目集群:矗立起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3.3.2 普通人报道栏目集群:编织起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3.3.3 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构造出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3.3.4 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突出为精神大厦的“塔尖” |
第四章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4.1 时代楷模报道:铸就“核心筒”的“中心柱” |
4.1.1 “时代楷模”的来龙去脉 |
4.1.2 “时代楷模”的“全媒体交响” |
4.1.3 人民日报上的“时代楷模” |
4.2 四大典型报道栏目:“核心筒”的“四大支柱” |
4.2.1 “时代先锋”栏目:先锋模范的典型事迹 |
4.2.2 “先锋足印”:践行核心价值观 |
4.2.3 “最美基层干部”:扎根基层的颂歌 |
4.2.4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永恒的英烈精神 |
4.3 中小型典型报道栏目群:“核心筒”的有机结构 |
4.3.1 多姿多彩的“典型风采” |
4.3.2 别出心裁的“典型呈现” |
4.3.3 各式各样的“典型故事” |
4.4 人民日报典型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为国家立心,为时代铸魂 |
4.4.1 典型人物:体现“榜样的力量” |
4.4.2 典型人物报道:体现党报的担当 |
4.4.3 栏目创新:为典型人物报道开辟新空间 |
第五章 人民日报普通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5.1 大型栏目:“巨型框架”的“巨型柱” |
5.1.1 “走转改”系列:歌颂基层一线的普通劳动者 |
5.1.2 “微故事”系列:微小故事里的伟大进程 |
5.1.3 “影像”系列:镜头里的百姓故事 |
5.1.4 “青春派”:青春飞扬的新一代 |
5.2 中小型栏目群:“巨型框架”的“二级柱” |
5.2.1 “发现”系列:挖掘生活深处的精神之美 |
5.2.2 “生活”系列:老百姓的美好新生活 |
5.2.3 “法治”系列:见证法治进程 |
5.2.4 “青春”系列:新生代的故事 |
5.3 人民日报普通人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以人民为中心”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实践 |
5.3.1 用“新人新事”反映“新时代新风尚” |
5.3.2 讲述普通人身边的感人故事 |
5.3.3 构筑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第六章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加强桁架” |
6.1 新时代主题人物报道栏目群:四大“腰桁架” |
6.1.1 中国梦系列栏目:用“中国梦”凝聚人心 |
6.1.2 新时代系列栏目:演奏新时代交响 |
6.1.3 脱贫攻坚系列栏目:脱贫攻坚的故事 |
6.1.4 中国故事系列栏目:讲好新时代中国故事 |
6.2 纪念性栏目群:四大“伸臂桁架” |
6.2.1 抗战主题系列人物栏目:传承抗战精神 |
6.2.2 长征主题系列栏目:重温长征精神 |
6.2.3 改革开放系列栏目:坚定改革开放的脚步 |
6.2.4 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栏目:掀起爱国主义的高潮 |
6.3 人民日报主题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理论分析:智媒时代尤需“以情动人” |
6.3.1 重大主题报道的“技术含量”不断提高 |
6.3.2 不断提高重大主题报道的“人气指数” |
6.3.3 “以情动人”是重大主题报道的最高境界 |
第七章 人民日报全媒体人物报道栏目集群:精神大厦的“塔尖” |
7.1 在媒体融合大潮中开创人物报道新栏目 |
7.1.1 “点赞中国”:第一个大型全媒体互动人物报道栏目 |
7.1.2 “工匠绝活”栏目:用绝活表现“绝活” |
7.1.3 “暖闻热评”栏目:用评论传播“人物” |
7.1.4 “中国有我”栏目:用故事为奋斗者喝彩 |
7.2 在“中央厨房”支撑下讲述全国两会“融故事” |
7.2.1 “融·两会”栏目:中央厨房的新呈现新体验 |
7.2.2 “融两会”栏目: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讲述 |
7.2.3 “我当融记者”栏目:人民日报记者的“融故事” |
7.3 在媒体融合时代讲好“总书记”的“微故事” |
7.3.1 “我和总书记面对面”栏目:“大主题”的“全媒体呈现” |
7.3.2 “总书记的深情牵挂”栏目:脱贫攻坚最前沿的故事 |
7.3.3 总书记的“微镜头”:“大人物”的“微视角” |
第八章 结论与启示:筑牢当代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基础 |
8.1 铸党魂:强化精神大厦的“核心筒” |
8.1.1 活力的源泉:党的主题教育活动接力 |
8.1.2 永远的初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8.1.3 榜样的力量:用英烈先锋教育全党 |
8.2 聚民心:优化精神大厦的“巨型框架” |
8.2.1 人民是历史的主体,民心是最大的政治 |
8.2.2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聚民心” |
8.2.3 生动具体地表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8.3 砺铁军:锤炼精神大厦的“铸魂人” |
8.3.1 新闻工作者也是“铸魂人” |
8.3.2 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武装新闻工作者 |
8.3.3 担当起“建设中华民族精神大厦”的历史重任 |
8.3.4 书写好当代中国人民的奋斗史、生活史、心灵史 |
参考文献 |
致谢:一个新闻记者的心路 |
个人简介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习近平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及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2.2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1.3.1 研究思路和框架结构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与理论基础 |
2.1 习近平科技观的概念界定 |
2.1.1 科技的含义 |
2.1.2 科技观的含义 |
2.1.3 习近平科技观的含义 |
2.2 习近平科技观的思想渊源 |
2.2.1 中国古代科技思想 |
2.2.2 西方古今科技思想 |
2.3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基础 |
2.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科技思想 |
2.3.2 中国共产党的科技思想 |
第3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与基本特征 |
3.1 习近平科技观的形成历程 |
3.1.1 萌芽阶段(1969 年-1982 年) |
3.1.2 初步形成阶段(1982 年-1993 年) |
3.1.3 形成轮廓阶段(1993 年-2012 年) |
3.1.4 丰富发展阶段(2012 年至今) |
3.2 习近平科技观的基本特征 |
3.2.1 创新性 |
3.2.2 人民性 |
3.2.3 时代性 |
3.2.4 前瞻性 |
3.2.5 开放性 |
3.2.6 保障性 |
第4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主要内容 |
4.1 科技创新观 |
4.1.1 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
4.1.2 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 |
4.1.3 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发展 |
4.2 科技体制改革观 |
4.2.1 推进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
4.2.2 深化基础科学研究体制改革 |
4.2.3 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
4.2.4 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
4.3 科技战略观 |
4.3.1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 |
4.3.2 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
4.3.3 优先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
4.4 科技人才观 |
4.4.1 激发各类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
4.4.2 完善有效的引才用才机制 |
4.4.3 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人才队伍 |
4.5 科技伦理观 |
4.5.1 使科技成果更充分地惠及人民群众 |
4.5.2 以绿色科技促进科技创新与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合 |
4.5.3 为深度参与全球科技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
4.6 科技全球治理观 |
4.6.1 发展科学技术必须具有全球视野 |
4.6.2 提高我国在全球科技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
4.6.3 发挥科技创新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作用 |
第5章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
5.1 习近平科技观的理论价值 |
5.1.1 开辟了马克思主义科技观的新境界 |
5.1.2 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理论的新飞跃 |
5.1.3 书写了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的新篇章 |
5.1.4 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新视角 |
5.2 习近平科技观的现实意义 |
5.2.1 引领新时代中国科技创新发展的根本指导方针 |
5.2.2 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行动指南 |
5.2.3 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遵循 |
5.2.4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巨大动力 |
5.2.5 为世界科技发展贡献了中国智慧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一、举世瞩目的中国奇迹 |
二、探寻中国奇迹的一个视角:弹性行政 |
三、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的刚性与弹性 |
第二节 核心概念与文献综述 |
一、核心概念 |
二、文献综述 |
三、可能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及框架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论文框架 |
第二章 毛泽东时期刚性行政的锻造(1949—1977) |
第一节 集权体制下的全能式政府运行模式 |
一、全能式政府之生成 |
二、全能式政府的运行模式 |
第二节 刚性行政:全能式政府的应然需求 |
一、革命建政体制形塑的“命令一服从”体制 |
二、刚性行政的内生动因 |
三、刚性行政对政府执行力的提升 |
第三节 刚性行政的困境 |
一、过度执行 |
二、虚假执行 |
三、目标置换 |
四、行政自主性缺失 |
第三章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躁动(1978—1991) |
第一节 改革破冰与渐进路径的选择 |
一、现实倒逼改革 |
二、经济改革牵动政治改革 |
三、渐进主义改革路径的择定 |
第二节 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和弹性行政的躁动 |
一、改革冲动呼吁更大的行政自由裁量空间 |
二、简政放权与行政自由裁量空间的扩大 |
三、弹性行政躁动的体制因素 |
四、弹性行政躁动的主体诉求 |
第三节 基于改革的弹性行政的主要类型 |
一、中央政府授权试点 |
二、地方政府自行探索 |
第四节 改革初期弹性行政的两面性 |
一、弹性行政助推改革进程 |
二、缺少反制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三、四项基本原则、稳定压倒一切对弹性行政的约束 |
第四章 市场化推进时期弹性行政的扩张(1992—2011) |
第一节 政府职能转变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一、市场经济的“姓氏”之辩和改革再出发 |
二、市场化改革与弹性行政的内在关联 |
三、深化行政改革与弹性行政的扩张 |
第二节 央地博弈和区域竞争 |
一、政府的层级结构与职责同构 |
二、纵向利益抵牾与央地博弈 |
三、层级博弈的衍生品:地方合谋 |
四、区域竞争与地方保护 |
第三节 权力失范下的过度弹性行政 |
一、政府官员的自利性膨胀与角色错乱 |
二、低成本高收益的违规行为助推过度弹性行政 |
三、晋升的“零和博弈”与政府官员行为扭曲 |
第四节 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对弹性行政的有限抑制 |
一、服务型政府建设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二、依法行政的推进对弹性行政的抑制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对弹性行政的矫正(2012—2019) |
第一节 弹性行政负外部性的凸显 |
一、接近临界点的弹性行政 |
二、矫正弹性行政:态势和挑战 |
第二节 全面从严治党对弹性行政的遏制 |
一、完善党内制度建设 |
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
三、强化政治巡视 |
四、“零容忍”的铁腕反腐 |
第三节 依法(规)行政对弹性行政的管控 |
一、强化依法(规)行政 |
二、治理型政府的应然诉求 |
第四节 政务督查、政策落实审计对弹性行政的挤压 |
一、政务督查的强化:力破“中梗阻” |
二、审计监督的拓展:重大政策落实审计 |
第六章 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限度之辨析 |
第一节 中国政治情境中行政执行之审视 |
一、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历史维度 |
二、弹性行政与刚性行政的时代背景 |
第二节 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及其“临界点” |
一、弹性行政的亚制度化特征 |
二、弹性行政“临界点”的把控 |
第三节 弹性行政的宽度与刚性行政的强度之辨析 |
一、行政执行与法治行政 |
二、法治视角下弹性行政的宽度 |
三、法治视角下刚性行政的强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依据 |
二、相关概念的厘清和界定 |
三、研究综述 |
四、研究原则及方法 |
五、研究意义及创新 |
第一章 影视“走出去”的文化理论支撑 |
第一节 文化“走出去”语境下的影视对外传播 |
一、文化“走出去”战略的形成 |
二、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指导意义 |
三、文化“走出去”的方式 |
四、影视对外传播结合文化“走出去”战略的时代理论成果 |
第二节 影视“走出去”的特征及其影响 |
一、影视“走出去”的媒介特性 |
二、中国影视“走出去”的影响力分析 |
三、制约影视“走出去”影响力的因素 |
第三节 影视“走出去”在时代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
一、影视艺术具有天生的文化责任 |
二、影视媒介影响文化认同 |
三、影视产品转变价值取向 |
第二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上) |
第一节 映像东方--国产电影“走出去”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利好的电影“走出去”政策 |
二、国产电影海外推广与传播内容 |
三、国产电影“走出去”的影响力及问题分析 |
第二节 剧领天下--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现状与问题分析 |
一、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环境 |
二、国产电视剧海外推广与发行内容 |
三、国产电视剧“走出去”的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影视“走出去”内容形态及问题分析(下) |
第一节 纪录中国--纪录片“走出去”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国产纪录片及其“走出去”环境 |
二、国产纪录片“走出去”的路径及内容 |
三、国产纪录片“走出去”所面临的问题 |
第二节 多彩世界--国产动画片“走出去”及问题分析 |
一、国产动画“走出去”的环境及利好政策 |
二、国产动画片的海外销售与发行 |
三、国产动画片的国际合作分析 |
第四章 影视“走出去”在外交语境中的个案分析与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影视在欧美大国“走出去”影响力的提升 |
一、美国 |
二、法国 |
三、俄罗斯 |
第二节 中国影视在周边国家“走出去”影响力的扩大 |
一、越南 |
二、蒙古 |
三、印度 |
第三节 深耕“一带一路”的中国影视“走出去” |
一、匈牙利 |
二、泰国 |
三、埃及 |
第四节 中国影视在非洲主流国家“走出去”得到巩固和发展 |
一、中国影视业在非洲发展概况 |
二、中国影视作品在非洲传播的优势 |
三、中国影视在非洲传播的问题分析 |
第五节 中国影视“走出去”提升国际竞争力的策略 |
一、多途径调控生产要素,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 |
二、主抓影视节目内容,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
三、多元化传播渠道,建设基础化数字平台 |
四、完善对外影视人才培养建构 |
五、建立良性的监督反馈机制 |
第五章 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研究 |
第一节 文化形象与影视媒介 |
一、文化形象与国家形象塑造 |
二、西方映像中的中国形象 |
三、影视“走出去”的国家形象生成 |
第二节 影视媒介塑造国家形象的规律 |
一、对外宣传让位于国际传播 |
二、不断拓展对外传播平台 |
三、持续推进国际交流合作 |
四、影视创作要保持文化自觉 |
第三节 影视创作表达国家形象的问题与不足 |
一、文本创作方面,缺乏思想力量 |
二、作品表达方面,缺乏视觉感染力 |
三、推广发行方面,缺乏民族基础层面的统筹 |
四、学术研究方面,缺乏正确的指引和批评 |
五、文化消费方面,缺乏民族意识引导的力量 |
第四节 影视“走出去”塑造国家形象的方式与原则 |
一、影视媒介对于国家形象传播的优势 |
二、影视作品塑造国家形象的手段 |
三、其他的影视文化形式与国家形象塑造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广播影视”走出去工程”的实施细则(试行) |
附录B 《中国电视剧(网络剧)出口联盟倡议书》 |
附录C 《关于加快纪录片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
附录D 上海国际电视节“白玉兰奖”获奖作品目录 |
附录E 四川国际电视节“金熊猫”奖获奖名单一览 |
附录F 中国(广州)国际纪录片节“金红棉”奖评优单元优胜作品 |
附表G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监制的对外影视节目一览 |
附录H 三大欧洲国际电影节上获奖的中国电影 |
在学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8)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立法前评估制度概述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一般理论 |
一、立法前评估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三、立法前评估的价值 |
四、立法前评估的原则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相关概念辨析 |
一、立法前评估与立法中评估 |
二、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后评估 |
三、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论证 |
四、立法前评估与立法听证 |
五、立法前评估与立法调研 |
六、立法前评估与执法检查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基础与限度 |
一、立法前评估的科学基础 |
二、立法前评估的理性基础 |
三、立法前评估的哲学基础 |
四、立法前评估的合理限度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立法前评估的要素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的主体 |
一、立法前评估主体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主体类型 |
三、立法前评估主体的特性 |
四、立法前评估主体的实践 |
五、复合型评估主体的构建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对象 |
一、立法前评估的对象概况 |
二、立法前评估的一般对象 |
三、立法前评估的特殊对象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内容 |
一、合宪性---法规草案基本遵循 |
二、民主性---法规草案过程评价 |
三、科学性---法规草案技术评价 |
四、操作性---法规草案实施预测 |
第四节 立法前评估的方法 |
一、评估方法的内涵 |
二、评估方法的构成 |
三、评估方法的类型 |
四、评估方法的选择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立法前评估的基本标准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基本标准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的分类 |
三、立法前评估标准的作用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标准的构建 |
一、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法的内涵 |
二、立法前评估标准体系的建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指标体系 |
一、立法前评估指标的设立因素 |
二、立法前评估指标的分类 |
三、评估指标的应用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立法前评估的程序 |
第一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概述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概念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价值 |
三、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要件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程序的构建 |
一、立法前评估程序的启动 |
二、立法前评估程序的运行 |
三、立法前评估结果的回应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立法前评估的域外考察 |
第一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概况 |
一、美国立法前评估 |
二、英国立法前评估 |
三、德国立法前评估 |
四、日本立法前评估 |
五、欧盟立法前评估 |
第二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特点 |
一、评估体系完整 |
二、评估主体权威 |
三、评估依据明确 |
四、评估方法科学 |
五、评估对象精准 |
六、公众参与广泛 |
第三节 国外立法前评估制度评价 |
一、国外立法前评估的优点 |
二、国外立法前评估的缺点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应用 |
第一节 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实践概况 |
一、我国立法前评估的发展概况 |
二、我国《监察法》制定中的评估实践 |
三、我国《监察法》修改中的评估反思 |
第二节 立法前评估的贵州实践 |
一、贵州立法前评估的现状分析 |
二、贵州立法前评估的问题成因 |
三、完善贵州立法前评估制度的对策 |
四、贵州立法前评估的制度完善 |
第三节 立法前评估的广东模式 |
一、评估立法目的性与合法性 |
二、评估立法适用范围 |
三、评估立法技术 |
四、评估法律责任设定 |
第四节 乡村治理中的立法前评估制度 |
一、评估村规民约的作用与价值 |
二、评估村规民约与基层政权的互动 |
三、村规民约的科学设计---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一 |
四、村规民约的制定原则---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二 |
五、村规民约的瑕疵分析---立法前评估的运用之三 |
六、村规民约的预期目标---立法前评估的理论功效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附件 |
(10)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创新点摘要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其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述评 |
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主要创新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内容 |
(三)主要创新 |
四、研究方法 |
(一)历史研究法 |
(二)比较研究的方法 |
(三)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
第一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形成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背景 |
(一)国际背景 |
(二)国内背景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理论渊源 |
(一)总体布局的基本内涵及其基本理论来源构成 |
(二)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四)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和谐和生态文明思想 |
(五)可持续发展理念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发展过程 |
(一)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 |
(二)从四位一体到五位一体 |
(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思想形成的历史必然性 |
第二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容与特征 |
一、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内容 |
(一)建设富强国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
(二)建设民主国家,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体制改革 |
(三)建设文明国家,繁荣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四)建设和谐国家,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 |
(五)建设美丽国家,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
二、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内在逻辑 |
(一)经济建设是根本 |
(二)政治建设是保证 |
(三)文化建设是灵魂 |
(四)社会建设是条件 |
(五)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 |
三、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基本特征 |
(一)系统性 |
(二)辩证性 |
(三)人民性 |
(四)实践性 |
第三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实践成就 |
一、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
(一)宏观经济运行良好 |
(二)创新型国家建设出现标志性成果 |
(三)推进经济结构调整 |
(四)深化经济体制变革 |
二、民主法治建设迈出新步伐 |
(一)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
(二)法治国家建设成绩显着 |
(三)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 |
(四)开创了中央最高权力交接的新境界 |
三、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
(一)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实施 |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四)文化体制改革成就显着 |
四、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
(一)民生建设普惠性增强 |
(二)社会管理机制的创新 |
五、生态文明建设开拓新局面 |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
(二)促进能源和资源节约 |
(三)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与环保治污工作 |
(四)完善生态文明机制建设 |
第四章 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的历史贡献及其启示 |
一、理论贡献 |
(一)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思维思想 |
(二)丰富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三)深化了党对三大规律的认识 |
二、现实意义 |
(一)顺应了人民的期待 |
(二)指明了中国发展的路径 |
(三)奠定了新时代总体布局发展的基础 |
三、历史启示 |
(一)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
(二)必须坚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
(三)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
(四)必须显着增强中国文化软实力 |
(五)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地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2003年八大产品领域亮点预测(论文参考文献)
- [1]21世纪中国应急卫生外交研究 ——以应对非典、埃博拉、新冠疫情的外交机制和外交行动为例[D]. 毕九川. 外交学院, 2021(10)
- [2]中国特色国际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D]. 成向东. 兰州大学, 2021(09)
- [3]媒体融合背景下人民日报人物报道栏目创新研究[D]. 张雷. 河北大学, 2020(02)
- [4]习近平科技观研究[D]. 姚科敏.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5]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6]中国政治情境中的弹性行政研究(1949-2019)[D]. 徐浩. 南京大学, 2019(07)
- [7]镜像中国 ——新时期中国影视“走出去”盘整与研究[D]. 窦金启.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6)
- [8]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立法前评估制度研究[D]. 王胜坤.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10]胡锦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思想研究[D]. 王绍青.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