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论文文献综述)
陈振生[1](2021)在《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新一轮医疗体系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医疗资源极大丰富,医疗技术不断提高,为我国居民提供了较好的医疗服务。我国居民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等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率不断提高,有效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分级诊疗制度初步建立,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作为我国医疗服务的主要供应者,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公立医院公益性淡化、“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一直阻碍着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事关居民的健康和切身利益。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是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09年4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标志着新一轮医疗体系改革的开始,为我国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其中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是重要内容之一。本研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博弈论,主要探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如医疗服务如何定价、财政补助的标准如何制定、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起付线和自付比如何设置来平衡“保大病”和“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两个目标,当支付方式从后付制向预付制转换后,预付制支付标准如何确定等。具体如下:第一,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对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分析,明确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在此基础上,利用因果关系图分析补偿机制改革实施前后公立医院的应对。研究发现,在资源投入数量不变的前提下,公立医院的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之间存在资源竞争关系;如果财政补助减少,公立医院会减少社会职能产出、增加人均医疗服务量或增加人均药费进行应对;考虑社会效益后,政府应增加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第二,以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为例,估测预付制支付方式的支付标准。研究发现支付标准由三部分构成,分别是分担的保留效用、患病的平均治疗成本和弥补医院亏损的风险成本。分担医院的保留效用具有一定的人数门槛,需要达到一定人数后达到规模经济,才能产生风险分担的作用。为有效实施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提出了对患者、公立医院、医保机构的建议。第三,以消费者均衡为视角,基于共同代理模型,分析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财政补贴标准及相应的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制定。研究发现政府为了激励公立医院在社会职能上付出更多努力,对公立医院的经济职能进行了负向激励,即惩罚。这不仅导致患者获得医疗服务支付的成本超过了所获得的效用,导致“看病贵”,而且造成公立医院经济职能的供给减少,产生“看病难”。为了保证消费者均衡,医疗保险应对重症患者采用高起付线和低自付比,实现保大病;对轻症患者,应采用低起付线和高自付比,提高医疗服务可及性。第四,分析不同市场结构下,公立医院面对不同的竞争对手和竞争方式时的补偿标准。研究发现,当政府放松对医疗服务价格管制,由公立医院自主定价时,医疗保险的出现不仅会使医疗服务潜在的最高价格上升,而且会降低患者医疗服务的需求价格弹性。而需求价格弹性越大,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大;需求价格弹性越小,医疗服务供给量越小;在公立医院完全垄断市场供给条件下,公立医院存在改善医疗服务质量的可能。同时,医疗服务质量的改善并不必然导致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高,主要取决于改善质量的内容。如果改善质量对成本产生的净效应为负,则改善质量会降低医疗服务价格,而净效应为正,则会使医疗服务价格上升;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竞争可能不会提高质量、抑制价格上涨。在寡头市场——质量模型中,与公立寡头市场的均衡结果相比,混和寡头市场中公立医院与私立医院竞争使均衡结果出现四种可能情形,分别是:产量增加,质量投入增加,价格上涨;产量减少,质量投入减少,价格下降;产量增加、质量投入增加、价格下降;产量减少,质量投入减少,价格上涨。第五,利用DEA和Malmquist生产率指数对公立医院效率进行分析。通过对比发现,在公立医院效率评价中,忽略公立医院社会职能产出会导致对公立医院效率的低估。在对公立医院2011-2018年生产效率评价中,发现改革效果不显着,且生产效率总体来说有小幅下降。在影响公立医院效率的因素中,财政补助对公立医院的效率变化影响不显着;医疗保险支付方式的改革也未使公立医院效率得到改善;医疗服务价格对公立医院效率变化影响显着,但门诊服务价格和住院服务价格产生影响的方向相反。第六,为了消除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对公立医院效率的影响,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公立医院静态效率进行评价。消除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的影响后,公立医院整体效率有改善,表明由于环境因素和随机扰动的存在,导致对公立医院效率的低估。降低门诊服务价格、提高住院服务价格、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需求,既有利于公立医院生产率提高,也有利于静态效率改善;但参保比例、财政补助和竞争对公立医院的生产率没有显着影响,而对公立医院静态效率既存在正向影响,又存在负向影响,最终结果是正负影响抵消,没有对公立医院效率产生显着影响。本研究有三点创新:首先,以医疗服务供给方的参与约束为条件,对按人头付费的支付标准进行测算;其次,以消费者均衡为视角进行分析,提出医疗服务定价机制,并形成与财政补助、起付线、自付比等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再次,将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产出变量共同纳入效率评价模型,对公立医院进行更准确的效率评测。
李思特[2](2021)在《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维护社会公平是建设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手段,维护公平是社会保障制度内涵的价值取向。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较为重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十九届五中全会把“公平统一”作为建设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公平实现普惠性特征,是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完善的必然要求。本文通过挖掘社会公平理念的基本内涵,比较了不同公平观的特点与区别;通过梳理不同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相关论述与思想,比较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的公平理念;通过回顾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变发展,阐释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变化特点;通过总结成就与问题,把握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通过对于理念、目标与路径的解读,明确了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第一章绪论部分阐述了选题的背景与意义。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定位、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选择、社会保障的发展道路三个问题入手,论证了本文研究的必要性。以社会公平视角对社会保障问题进行解读,既明确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基本内涵,也定位了社会保障问题研究的基本视角。文章对现有研究成果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梳理、分类:纵向来看,关于社会保障公平问题的研究可分为理念探索阶段、共识形成阶段以及新时代以来的理念定型阶段;横向来看,相关的研究又可以划分为规范性研究、实证分析研究以及基于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构建视角进行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文章主要采用了跨学科综合分析法、唯物史观的研究方法以及规范研究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全文的理论支撑。首先,在概念界定的章节,明确了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基本概念,阐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内涵以及与其他概念的区别与联系。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理念,也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模式选择。依据公平观的不同,社会保障模式可分为完全自由主义模式、重视公平的自由主义以及马克思公平观下的社会保障模式。其次,阐明了文章的的理论基础:按照“最大幸福”原则,以边沁、密尔为代表的古典功利主义持有的公平观可以总结为经济公平。福利经济学接受了功利主义的基本观点,认为社会福利是个人福利的总和。旧福利经济学将公平视为效用的均等化,同时指出,由于边际效用递减的存在,国民财富必须均等分配才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新福利经济学采用了序数效用论,在公平的问题上存在着价值中立的倾向。罗尔斯的公平观有着对于功利主义的批判、以及对于福利经济学的超越。罗尔斯将公平作为社会的首要价值,并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不同于上述学者。从唯物史观的角度出发,马克思认为生产关系是衡量社会公平的唯一标准。马克思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制度进行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无法孕育出真正的社会公平。此外,以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为基础,马克思的社会保障思想可以概括为社会保险思想、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理论。第三章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理念的论述与思想。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特点的变化,来源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在社会公平问题认识上的变化。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通过确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使得社会公平从根本上得以实现。以公有制为经济基础,计划经济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进行了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确立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公平观。社会公平通过社会主义本质体现。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作为社会重要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路径。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衡量社会公平的关键标准。在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一定程度的合理差距。这一时期的社会保障公平理念,主要追求的是经济意义上的平等。而社会保障制度则被视为稳定社会的有效途径。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的理念,将公平问题提升到了新的理论高度;同时还将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建设,纳入到“四位一体”的总布局当中;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出现了“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表述。这都使得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得到了空前的重视。这一时期的公平观,开始由经济公平向社会公平转变,由形式意义上的公平向实质公平深化。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重视公平正义问题。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同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内容有机结合起来。以人民为中心明确了社会公平问题的基本向度。公平可持续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继续坚持的方向。习近平将社会保障制度中的公平问题进一步具象化为“底线公平”。“底线公平”的提法,突出了社会保障“社会生活安全网”的基本定位,也调和了经济公平与社会公平的内在矛盾。第四章对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进行了回顾总结。由理念到实践,从顶层设计到制度实施。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社会保障公平理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社会保障制度实践的变革。本章以社会保障的公平问题为主线,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发展划分为共3个时期:(1)计划经济时期。(2)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时期。(3)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公平性矫正的时期。在计划经济时期,随着社会主义政权的确立,中国从无到有建立了“国家—单位”的社会保障模式。虽然保障水平尚不发达,保障覆盖存在薄弱环节,但总体来看,由于实行均等化原则因而公平程度较好。改革开放初期,随着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逐步确立,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中国开始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探索之路。这一时期改革的阶段性与非同步特征,客观上影响了社会保障公平性的实现。在第三个时期,城乡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随着新农合、新农保、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先后确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得以补足。另一方面,城乡地区社会保障公平性不断完善的阶段。随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的确立以及城镇养老金双轨制的并轨,社会保障公平性进一步提升,由“全面覆盖”开始走向“全民覆盖”。此外,本章还以公平性为视角,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的历史演进特点:在建国初期,由于采取了国家保障模式,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绝对公平的特点;改革开放初期,由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制度被视作服务于经济发展的配套制度,在一定时期内弱化了其公平内涵。党的十七大以后,随着“建设更加公平更加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又被强化为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手段职责。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越发趋于成熟。社会保障制度自身就成为了社会公平的具象化体现。发展社会保障制度就是实现发展成果为人民共享,就是实现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总而言之,从理念、实践两方面进行把握,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有着如下特点:在理念层面,社会保障首先由计划经济时期的起点公平,让位于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公平,并在十八大前后再度向社会公平复归;在实践层面,由统一的国家保障,转变为带有城乡分立特点的自助与共济相结合,并在新时代以来随着制度实践的不断补足,向着提供均等社会保障服务的弥合化方向发展。第五章首先从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视角解读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中公平问题的内涵。其次,梳理了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公平问题建设取得的成果:在社会救助领域,通过脱贫攻坚专项计划,完善了以低保制度为代表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在社会保险领域,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的城乡分立问题;整合了城镇地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双轨制”现状。在社会福利领域,社会福利由狭义制度向广义制度拓展,由特殊性制度向普惠型制度扩充。最后,指明了新时代社会保障发展面临着的公平问题:其一,社会保障存在身份公平问题。新时代的社会保障制度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制度的准入资格是以职业、收入、户籍归属等要素差别化对待,还是一视同仁地以国民身份作为前提。其二,社会保障制度区域公平问题仍然严重。区域公平问题既包括各省份地区之间,社会保障发展的协调问题,也包括城乡社会保障实际待遇水平的均衡问题。其三,在老龄化加剧,人口出生率减少的背景下,防范社会保障制度可能出现的代际问题风险,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需要面对另一重大课题。本章还就身份公平问题、区域公平问题、代际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做出了分析。第六章提出了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方向,并从理念、总体目标、实现路径共三方面进行论述。首先,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共享发展理念是建设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的价值引领。其次,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民生七有”。即“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是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最后,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适度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是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以上基本内容从社会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保障对象、责任主体、保障水平、体系构建等五个方面,对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这其中,兜底线”通过完善底线性、普惠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底线公平;“织密网”侧重于调节非均等公平;“建机制”通过法制化与体系化共进并举,体现规则公平;“覆盖全面”、“城乡统筹”保障主体公平;“保障适度”、“可持续发展”助力代际公平的实现;“权责清晰”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协议公平。
汪璐[3](2021)在《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案例分析》文中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0年3月5日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对未来十年我国医疗改革重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具体包括:健全完善医疗体系、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完善医疗保险支付、加强基金监管、提升医疗服务等,将医疗保障发展过程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进行充分的改进,加大监管力度,加大对侵蚀医疗保险基金行为查处力度,保障群众利益。政府审计作为医疗保险基金外部监督的一项主要监督方式,发挥着重要作用。审计署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并总结了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力度需要不断地加强,为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打下了扎实的基础,同时使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本文基于已有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理论基础,通过案例分析法、文献研究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对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为案例进行了分析,希望可以为审计机关实施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提供一些参考意见。全文内容共分为六个部分,其中核心部分在第二至第五部分中。第二部分主要介绍了有关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相关理论,包括概念、目标、特点及其理论基础。进一步解释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含义和目标,分析其三个特点是注重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注重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注重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此外对委托代理理论、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后续分析提供理论支持。第三部分主要介绍了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案例。案例中重点分析了项目的审计情况,包括审计目标、程序、内容、结果以及目前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利用文献研究法、案例分析法、对比分析法等审计方法对SR市医疗保险基金在筹集、使用、管理方面是否达到合法合规性、效益性和真实性的审计目标进行审计,总结出该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有:审计依据不足、审计内容不够全面;审计信息化水平低、审计周期延长;审计力量有限、难以拓展审计深度;审计结果转化率低、缺乏后续审计监督等问题。第四部分分析了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问题产生的原因。其一缺乏完善的审计监督机制,面临着处罚难的困境,存在审计监督漏洞;其二是计算机审计运用不充分,表现在数据采集不全面充分,大数据分析技术落后;其三是缺少复合型审计人才,表现在审计专业人才占比低,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其四是审计整改机制不完善,表现在审计结果公告完整性、及时性不够,审计回访工作流于形式,审计问责主体职能未充分发挥。第五部分是基于以上的分析提出了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四个建议:一是建立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将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处理处罚法律依据进行健全,此外还要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监督机制;二是要优化计算机审计,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共享,运用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三是要加强复合型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队伍建设,还应重视审计人员教育培训;四是要健全审计整改机制,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创新发布途径,开展审计回访、有效促进审计整改,加强审计问责、提高审计震慑力。本文通过分析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现状,提出了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的几个建议,以期为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完善工作提供新的思路,同时使得审计理论得到进一步充实,为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实践提供理论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郑超[4](2021)在《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与经济绩效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一直以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卫生健康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我国将全面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社会医疗保障制度已成为减轻人民医疗负担和分散健康风险冲击的重要手段,更是一项改善人民福利水平的重大民生制度安排。我国老龄化严重,老年群体处于生命周期终端,易受疾病风险冲击,是最密集的医疗消费群体,老龄医疗负担加剧。特别是此次“COVID-19”重大疫情冲击暴露出医保制度还存在很多短板和不足,更是引发了社会对医保政策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的高度关注。同时,实现医保政策的科学评估是国家公共卫生现代化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优化医保政策效果的内在需要,这有利于提升医保政策改革的科学性和优化医保资源配置效率。我国老年人口基数大,大比例医疗资源都用于老年人,未来医疗支出规模的控制及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提升的重点将会集中于老年群体。因此,研究医保政策对老年人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我国三大医保制度在筹资标准、保障水平、缴费标准和报销政策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这就造成了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医疗服务利用不平衡、医保受益不均等的矛盾凸显。为此,2016年1月,国务院实施城乡医疗保险统筹政策。提高医保统筹层次是逐步解决医保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政策,有利于人民享有公平医疗机会。鉴于医保统筹政策推行时间较短,目前对该政策实施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评估文献较少。目前,虽然国内外文献已对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展开了较多探讨,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国内文献探讨了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其主要评估医疗保险的广延边际效应即从无医疗保险状态变为有保险的过程。然而,鲜有文献深入讨论医疗保险的集约边际效应即医疗保障水平变化的影响。既有部分文献已经检验了医疗保险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的作用机制,但仍有待完善。深入探讨医疗保险政策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作用机制,有助于完整呈现其中介作用渠道。城乡医保统筹政策作为推进城乡医保制度公平的重要措施,我国城乡医保统筹政策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如何?其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的影响机制是什么?城乡医保统筹政策是否有利于缩小居民健康不平等?这些重要问题的科学解答对于促进我国社会医保制度均等化建设和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在国内外经典文献和健康经济学理论基础上,运用多种计量经济学模型和流行的政策评估方法对我国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进行系统评估和研究,以期为我国新时代社会医保体系均等化建设提供有益借鉴和参考。本文内容共计7章组成。具体来看,第1章是绪论,主要交代了本文的研究主题、研究思路、概念界定、创新与不足之处等。第2章是文献综述和理论基础,主要对与医保政策健康绩效和经济绩效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并系统论述了健康经济学理论。第3章是我国医保政策发展情况,主要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发展脉络进行简要梳理和分析。第4章是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及其作用机制分析,主要基于Grossman健康需求理论,从医疗保险广延边际效应和集约边际效应两个视角,利用CLHLS和CHARLS数据研究了医保政策对老年人健康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按照不同收入水平、城乡、地区和年龄等多个维度识别了其健康绩效的异质性特征。第5章是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分析,主要是从医疗保险广延边际效应和集约边际效应两个视角,利用CLHLS和CHARLS数据研究了医保政策对老年人医疗服务利用、医疗负担等经济指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并识别了其异质性特征,为精准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提供依据。第6章是医保政策的增收减贫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分析,主要是从医疗保险广延边际效应和集约边际效应两个视角展开实证检验。第7章是结论与建议。通过上述研究,主要得到以下结论:第一,从社会医疗保险广延边际效应视角,研究发现社会医疗保险实现了显着的健康绩效,显着提升了老年人自评健康、心理健康、自理能力(IADL)和客观认知水平(MMSE)等。利用中介效应模型检验得出,社会医疗保险通过提高及时就医概率、降低大病支出概率和提高体检概率等渠道改善了健康状况。医保政策健康绩效在不同地区和年龄之间存在显着异质性特征。农村空巢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等使得农村老人就医障碍增大,因此需要特别注意医疗资源在城乡之间与地区之间存在不平衡的差异,加快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高对低收入高龄农村弱势老年群体的政策支持,以增进社会医保制度的健康绩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第二,从社会医疗保险集约边际效应视角,采用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具有显着的健康绩效,显着提升了居民的自评健康、心理健康和客观健康水平,同时显着降低了健康不平等,使得Kakwani健康相对剥夺指数显着下降了 5.32百分点。作用机制分析表明,自付医疗支出比例降低和居民健康风险意识提升是城乡医保统筹政策提高健康绩效的重要中介渠道。城乡医保统筹政策的健康绩效存在异质性,对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年龄较高、受教育水平较低、农村居民的健康影响更加显着,这有利于促进新时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建议继续完善国民健康政策,增强公共卫生治理水平,提升城乡医保统筹层次,推进新时代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第三,从社会医疗保险广延边际效应视角,研究发现社会医疗保险政策具有显着的经济绩效,在有效释放老年人医疗服务利用需求和促进医疗支出的同时,显着降低了自付医疗支出和自付医疗支出比例;社会医疗保险政策显着降低了家庭医疗支出的财务负担,具有明显的减贫增收效应,有效解决了“因病致(返)贫”“看病难(贵)”问题,重点转移了大病医疗支出风险,有效发挥了其经济绩效。然而,社会医疗保险对低龄、城镇地区老年人经济绩效更大,存在明显的年龄异质性和城乡差异。下一步,需对更加弱势的农村高龄老人提供更多的倾斜支持。需更加注重医保政策的受益公平性,解决各地区、城乡之间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受益不公问题。需实施更加精准的医保政策,特别是要建立精准识别弱势群体动态机制,使得社会医保制度更加公平,逐步解决医保制度发展不平衡问题,以期医保政策发挥更大的经济绩效。第四,从社会医疗保险集约边际效应视角,利用Heckman选择模型研究发现,城乡医保统筹政策使得住院医疗支出显着增加大约24.26%(2637.85元);并且使得居民自付住院支出显着降低35.58%(2234.6元)。然而,该政策对门诊医疗支出影响并不显着。城乡医保统筹政策主要解决了大病风险冲击,该政策既有利于释放居民医疗服务需求,又缓解了居民自负医疗财务负担。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对住院医疗服务利用存在显着的收入、城乡异质性特征,更加有利于提升低收入农村居民的医疗支出和降低其医疗负担,显着促进了医保制度公平性,符合其政策实施的目标和初衷。城乡医保统筹政策通过提高医保报销率、就医概率和就医层次显着释放了居民住院医疗服务需求,这三个渠道是推动住院医疗服务利用率的关键机制。与此同时,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具有显着的减贫增收效应。城乡医保统筹对遭受大病健康冲击的居民具有显着的扶贫效果,能有效减少农村“因病致(返)贫”问题的发生,有助于精准扶贫。然而,城乡医保统筹对易受负向健康风险冲击、更加弱势的老年人群体的减贫增收效应并不显着,这与精准扶贫目标存在一定偏移,这些结论对后续优化扶贫政策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进一步检验发现,降低自付医疗支出比例和改善劳动供给水平是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减贫增收效应的重要中介渠道。建议加快推进新时代中国城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发展,提高统筹层次,精准解决健康风险冲击引起的深度贫困,使之成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伊金静[5](2021)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中老年人消费状况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医保制度对于促进居民消费具有一定的作用。在2016年1月,我国正式出台文件,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将二者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研究两险种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对我国中老年群体消费状况的影响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且能够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城乡医保制度提出建议。本文的研究主体就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内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险种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但是近几年尤其是2020年,消费对我国GDP增长的拉动作用却呈下降趋势,怎样扩大内需、促进消费,更好地发挥消费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成为我国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而作为我国人口重要组成部分的中老年群体,其消费潜力是巨大的,如何带动这部分人的消费,是需要关注和思考的。为探究城乡居民医保对我国中老年人消费状况的影响,本文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使用CHARLS 2013、2015和2018年三期面板数据,运用双重差分(DID)法和倾向得分匹配(PSM)法进行实证分析,并且按照性别和年龄分组进行异质性检验,最后得到以下几个结论: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减少原“新农合”参保人的医疗消费并增加其非医疗消费;第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减少原“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的消费;第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减少60岁以下参保人的医疗消费;第四,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够减少男性的医疗消费并增加女性的非医疗消费。即本文证明了我国城乡医保统筹所带来的医疗保障水平提升有助于降低广大居民的医疗负担,从而减少其医疗消费。但是,仅仅依靠医保制度还不足以拉动消费的持续增长,想要促进居民消费尤其是中老年群体消费,还必须依靠各方面的力量。最后,本文也针对我国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提出了政策建议:第一,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第二,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应向中老年群体倾斜;第三,完善并创新现有医保政策;第四,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和医保资金监管;第五,降低获得医疗服务的门槛。
郝淑玲[6](2021)在《抽样调查无响应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是影响调查信度和数据品质的重要因素之一。无论是入户访问或街头拦截等面访调查,还是基于互联网介质的在线调查,受访者面对调查问卷的无响应行为均受到多源复杂因素影响。抽样调查中,不仅要在设计阶段采用科学的抽样方案和技术以降低抽样误差,而且要在调查执行阶段充分关注受访者无响应带来的深远影响。受访者对调查问卷或者问题的无响应,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随机无响应,二是主观无响应。随机无响应可以通过抽样设计做出积极的改进和规避,而主观无响应可能来自受访者对调查主题的敏感程度、隐私保护意识或者对调查本身的价值判断。同时,样本群体的复杂度、样本单元的流动性、调查环境等外部要素也对无响应问题有较大影响。因此,仅仅采用问卷回收率、响应率等传统指标来评估抽样调查的质量和数据质量显然是不够的。来自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查具有典型性。流动人口是在中国固定户籍制度背景下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流动人口的抽样调查受到复杂的社会经济因素影响,无响应问题比较突出,导致调查数据不可避免地出现缺失,影响了数据质量。本文以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出现的项目无响应问题为切入点,深入分析了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对主观无响应的成因进行了剖析,阐述了由此造成的数据缺失的机理和数据插补方法,并以流动人口调查数据为研究对象,对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的代表性响应进行了测度,以达到评估调查质量的目的,同时就如何处理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项目无响应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二章是本文的逻辑起点,对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造成的数据缺失的机理进行了详细分析,为无响应问题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第三章是项目无响应的处理方法研究,为项目无响应问题的处理提供方法论支持。第四章阐述了我国流动人口抽样调查的方案设计,是研究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项目无响应问题的基础,从抽样设计的角度反思出现项目无响应的原因。第五章是流动人口调查中项目无响应插补的实证研究,从实证角度测度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的项目无响应问题,并基于单插值方法、多重插值方法和结构逻辑插值方法对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的缺失数据进行插值;第六章是对流动人口抽样调查中项目无响应问题研究的相关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本文在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及数据插补方法等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深入探究了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引致的数据缺失的机理。调查中受访者的无响应行为必然引起数据缺失,解决数据缺失问题首先是要识别引起受访者无响应的数据缺失机制。本文详细分析了完全随机缺失(missing-completely-at-random,MCAR)、随机缺失(missing-at-random,MAR)和非随机缺失(not-missing-at-random,NMAR)三种数据缺失机制,这是后文进行无响应问题研究的理论基础。无响应产生的后果是使总体特征估计量有偏,本文将无响应与抽样理论相结合探究了无响应对总体特征估计量的影响。第二,进一步完善了R统计量对抽样调查质量评估的理论基础和应用方法,设计了抽样调查质量评价的R算法,构建了抽样调查评估的一类新体系。关于抽样调查质量的探讨,现有文献主要集中在使用响应率对抽样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响应率越高,响应样本的代表性越强。但相关研究表明,响应率和响应样本的代表性之间没有必然关系,而R统计量可以测度响应样本的代表性,可以在更深入和细致的问题层面描述和估计调查质量。本文将R统计量视为响应率的重要补充指标,对测度响应代表性的R统计量和偏R统计量进行了扩展,构造出R统计量的标准误差和置信区间,最后基于2017年的中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完善了R统计量的落地与应用。本文同时编写了实现R统计量和偏R统计量的计算机程序。值得说明的是,表示响应代表性的R统计量和偏R统计量是对现有文献的统一整合,R统计量的标准误差和置信区间的计算是本文完成的对R统计量测度的重要补充。第三,对项目无响应的处理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插值方法是处理项目无响应的常用方法,首先详细分析了插值方法的理论机制,然后对现有的单插值、EM插值、多重插值和分数插值方法进行了系统比较,并探讨了现有插值方法的适用条件和优缺点,最后提出了结构逻辑插值方法。本文设计的结构逻辑插值方法是包含分类插值、关联插值和多重取优插值的一个综合插值方法;结构逻辑插值方法是问题导向的插值方法;结构逻辑插值方法是抽样学习的一个方法,通过机器学习中的算法学习到分类规则、关联规则、多重取优规则,或更具体地说,通过抽样学习的方法,学习到个体的群特征、统计特征和个体行为特征,并基于这些特征对缺失样本进行插值,本文根据这个理论构建了项目无响应插值的完整体系。第四,从实证角度对流动人口调查中的项目无响应问题进行了测度,从而评估无响应对流动人口抽样调查质量的影响,然后基于单插值方法、多重插值方法和结构逻辑插值方法对影响流动人口居留意愿中的缺失数据进行了插值,并从不同角度对各种插值方法的效果进行了评估。具体来说,除了使用传统的方差比较的方法及将插值后的数据与原始数据进行对比的方法比较各种插值方法的效果外,本文提出在结构逻辑插值分析中使用Kappa一致性分析用于比较各种插值方法的优劣。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直接导致不同程度的数据缺失,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抽样调查的质量。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完善R统计量的理论基础和算法设计,将R统计量作为响应率的补充指标来评估抽样调查中的无响应问题,从而评估抽样调查的质量,进一步改进了多重插值方法,最后提出新的结构逻辑插值方法对抽样调查中的项目无响应问题进行插值和评估。
唐冉[7](2020)在《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是指受种者因接种疫苗而遭受人身损害。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属于预防接种损害的下位概念,与其他接种不良反应事件的区别在于与接种行为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基于不同的语境,学界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和预防接种损害存在不同的认识。医学概念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事件对应法学概念中的预防接种损害,均属于广义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指人身损害严重且接种各方均无过错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预防接种政策的制定主要基于免疫功效角度的考量,预防接种行为的法律性质依据免疫政策的不同而具有公法和私法的不同性质。基于接种政策和接免疫功效两个维度对预防接种类型的区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正当性基础不同。公民自我决定权限制和国家连带责任理论仅能为因国家公权力计划或强制进行的接种所导致的不良反应损失提供救济正当性。公民自愿进行的接种所致的不良反应损失原则上应由受种者承担,但基于免疫功效视角下“受益者承担风险”和“受益者分担损失”的救济思路,具有群体免疫功效的自愿接种的受种者仍可由获得免疫福利的群体成员分担不良反应的损失,具有个体免疫功效的接种所导致的不良反应可由疫苗生产商进行适当补偿。因为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旨在实现对非人为风险所导致的受种者损失的分担,受种者的不良反应源于非人为风险,不能归因于任何接种方的过错,因此,难以适用赔偿责任进行救济。学界一般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视为公法和社会法领域研究的问题,但相关救济路径实际上可以是能够进行损失分担的行政补偿或民事补偿。因此,我国《疫苗管理法》第56条对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路径设置具有合理性。基于侧重视角、救济模式和资金来源角度的不同考量,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路径在理论上存在不同的法律法案,应基于免疫功效视角建立专门的救济制度,通过分型救济模式兼顾不同接种政策下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并为具有突出群体免疫功效的接种提供重点性的救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损失分担具有多种资金来源方案,不同方案可以组合适用。域外国家将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作为预防接种损害救济体系的重要内容,并设立无过错补偿制度为发生不良反应的受种者提供救济。基于疫苗生产工艺的特殊性以及接种规范标准和实质标准的分离,接种过错与疫苗缺陷通常存在不同的认定结果。此外,受科学不确定性的影响,接种过错或疫苗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定亦存在不同标准,由此产生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路径与侵权责任路径的适用存在区分障碍。本着有利于受种者补偿、实现损失的公平分担以及保障预防接种工作开展的原则,应对预防接种不良反救济与侵权救济路径进行协调。域外国家对预防接种损害救济制度的功能存在侵权责任的补充与侵权责任的替代两种不同定位,须谨慎选择替代功能的制度,避免盲目扩大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适用范围。同时,域外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适用存在优先适用和无优先适用两种顺序模式。比较法上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规则设计各异,总体看来均以有效分担受种者损失为目的,救济规则设计并无一定之规,只需符合救济制度的功能定位即可。域外国家通常设立明确、中立的机构受理补偿申请,并明确规定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申请和申诉程序。域外预防接种不良反应补偿制度对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认定采取宽松标准,最低标准可以是“不能排除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接种与受种者的不良反应之间的不同关联性程度直接影响受种者获得的补偿金数额。域外司法层面的路径协调主要集中在产品责任和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不同工艺的合格疫苗难以存在设计缺陷的可能,但有成立警示缺陷的空间。当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时,域外国家通常基于概率衡平的认定标准严格认定接种损害因果关系,但亦存在通过事实推定放宽接种损害因果关系的实践。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补偿制度可以为严重的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提供补偿,该制度采取了双轨制的救济模式: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属于行政补偿,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性质应为民事补偿。相较于域外国家多元化功能定位,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功能单一,旨在为接种内在风险导致的损失提供一次性补偿,而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定义中“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立法规定使得实践中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司法认定存在过分排除异常反应成立的现象。因此,应以预防接种因果关系作为认定异常反应的核心。基于非免疫规划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路径的民事补偿性,应充分发挥损失分担路径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制度的补充作用,对具有重大公共免疫价值的应急接种和具有群体免疫效果的替代性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的异常反应可优先适用保险等具有损失分担功能的路径进行救济。就路径协调而言,当存在科学不确定性时应对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的认定采取“不能排除”的标准,但不应过分降低接种过错或疫苗缺陷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认定标准,避免通过侵权路径救济预防接种不良反应。
王松[8](2020)在《贸易开放与中国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观念、评价到行动 ——基于2003-2015年CGSS数据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马克思主义理论认为:“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自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到一个新阶段,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论断在全球范围内尤其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以一种不太受欢迎的方式展现出来——民粹主义。民粹主义的深层次原因是经济全球化的红利分配严重不均,西方国家中下层民众的实际收入水平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增长幅度非常有限,而资本所有者尤其是大资本家攫取了经济全球化的绝大部分收益。民粹主义引发各种非制度性政治活动(如街头政治)和制度性政治黑天鹅事件(例如英国脱欧、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在西方国家轮番上演,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西方国家原有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幸运的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动了中国近现代史上最鲜活和最成功的开放进程,在这一进程中,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提升,中国同时还保持了良好的政治稳定和稳步推进的政治制度完善。然而,不可忽视的是,随着中国各领域开放的不断推进,由开放导致收入差距、社会公平问题开始显现,在党的十六大报告(2002年)、十七大报告(2007年)、十八大报告(2012年)、十九大报告(2017年)中,“公平、正义、公正、平等”字眼合计分别出现6次、31次、56次、28次。而根据政治参与理论的已有研究成果,收入差距、社会公平问题会影响人们的政治参与行为。同时,在民主集中制下,中国老百姓最普遍的政治参与行为是参与基层选举投票(包括城镇社区居委会选举投票和农村村委会选举投票)。因此,弄清贸易开放之于中国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构建了一个贸易开放影响中国居民基层政治参与行为的“经济效应-观念-评价-行动”基础理论体系。该理论体系坚持唯物主义的观点,从贸易的实际经济效应出发逐渐传导至居民的基层选举投票行为。首先,贸易开放会产生实实在在的经济效应(既包含好的方面也包含不好的方面);接着,这些经济效应会影响人们的观念——人们对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诉求观和人们的税收纵向公平观;然后,新的观念和现实情形(现实情形很多又是被贸易塑造)结合在一起会影响人们的评价——人们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人们的总体主观感受(包括总体社会公平感和总体生活幸福感);最后,对政府的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会影响人们的行动——人们是否更积极参与基层选举投票。本文还利用2003-2015年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数据)和省份层面的贸易数据,对上述理论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总体而言,进口弱化了人们对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诉求和人们的纵向税收公平观,提升了人们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最终促进了人们参与基层选举投票;出口强化了人们对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诉求和人们的纵向税收公平观,降低了人们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最终抑制了人们参与基层选举投票。并且,进出口对本文所关注的人们的观念、评价和行动的影响展现出明显的城乡差异:进出口之于人们对政府公共管理责任的诉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城镇居民群体中,进出口对税收纵向公平观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村居民群体中;进出口对政府满意度的影响在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中均显着,进出口对总体主观感受(总体社会公平感和总体生活幸福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村居民群体中;进出口对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行为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农村居民群体中。机制检验还发现,贸易开放通过影响贫富差距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税收纵向公平观,贸易开放通过影响综合政府满意度、总体社会信任感、总体生活幸福感影响了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具体而言,贸易开放对人们的“观念”影响如下:(1)进口弱化了城镇居民在保障工作机会、提供医疗保险和保障养老方面对于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诉求,进口也弱化了城镇居民的税收纵向公平观;(2)出口强化了城镇居民在保障工作机会、提供医疗保险和保障养老方面对于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诉求,但对城镇居民的税收纵向公平观无显着影响;(3)进口和出口分别弱化和强化了农村居民的税收纵向公平观(分别通过缩小和加剧贫富差距来实现),但没有显着影响农村居民在保障工作机会、提供医疗保险和保障养老方面对于政府的公共管理责任诉求。贸易开放对人们的“评价”影响如下:(4)进口提升了人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对于政府在公平执法、秉公办事、维护社会公平、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保障老年人生活方面的满意度,出口降低了人们(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对于政府在公平执法、秉公办事、维护社会公平、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和保障老年人生活方面的满意度;(5)进口和出口分别提升和降低了农村居民的总体社会公平感和总体生活幸福感,但对城镇居民的总体社会公平感和总体生活幸福感无显着影响。贸易开放对人们的“行动”影响如下:(6)进口和出口分别促进和抑制了农村居民参与村委会选举投票(分别通过提升和降低农村居民的综合政府满意度、总体社会信任感、总体生活幸福感来实现);(7)进出口对城镇居民参与居委会选举投票行为无明显影响。本文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学术贡献和实践意义也较为明显。第一,本文具有一定的开创性。就目前而言,鲜有国际贸易学-政治学交叉领域的研究,本文所关注的进出口和政治参与分别都是国际贸易学和政治学领域的核心议题,因此仅就选题而言,本文的创新是较为明显的。本文构建了贸易开放影响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行为的“(经济)效应-观念-评价-行动”基础理论(研究框架),它厘清了贸易开放这一宏观经济行为如何传导影响个体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这一微观社会学行为的逻辑脉络,该逻辑脉络以贸易的经济效应和影响政治参与的因素这两大领域非常成熟的研究成果为基石,故具备较强的说服力。本文还利用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数据和省份层面的贸易数据实证证实了上述理论。因此,创新且重要的选题和良好的研究质量使得本文具有一定的开创性。第二,从更大的范围来讲,本文为经济学-社会学交叉领域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研究框架。鉴于宏观经济行为和微观社会学行为间的巨大“物理”距离,理清本文的影响机制本身已属非常不易。但更难能可贵的是,就更大的范围而言,本文构建的“(经济)效应-观念-评价-行动”研究框架适用于研究很多其他经济学议题如何影响个体社会学行为的主题,可以说,本文为诸如此类问题的研究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可借鉴的研究框架,该框架具有适用性强、机理清晰和坚持唯物主义的特征。第三,本文的研究成果在实践上也具有重要的政策含义。中国一直在大力推进各领域的开放,以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文的研究成果表明,国家在推进深度贸易开放的同时,也要注意贸易开放带来的贫富差距、社会公平等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将增强人们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政府满意度,这对于人们积极参与基层政治选举、形成高质量基层政治治理和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史博学[9](2020)在《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文中认为合同解释离不开方法的运用,《合同法》第125条是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中唯一集中规定合同解释方法的条文,直接规定了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五种解释方法,适用于各类民事合同。但是这些解释方法在不同具体类型或领域的民事合同(如保险合同)中应当如何运用,立法中并无明确规定。商业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功能是在发生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违约行为等不可预见的风险事故时,对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损失和企业生产经营损失进行补偿,提升社会整体风险抵御能力。由于商业保险合同的专业性、多样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合同解释方法的运用,往往需要整体考虑保险原理与专业术语、合同材料的举证与辨别、行业交易习惯和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等多个因素,与其他领域的民事合同存在较大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商业保险合同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主要基于已方利益诉求来解释合同条款,法官在具体运用五种合同解释方法裁判案件时,并没有可以直接引用的关于解释方法如何具体运用的法律依据,只能依靠对合同解释理论的掌握和类似案例的发现来裁判,容易产生案件争执不休、判决难令人信服和类案不同判等种种问题。在理论研究中,对五种解释方法的运用研究较多,但是对五种解释方法在具体合同领域(尤其是商业保险合同领域)如何运用,研究的较少。基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和理论研究的匮乏,亟需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进行系统梳理,研究五种解释方法的具体运用规律和主要解释功能,探究多种方法的综合运用方式,找寻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路径。针对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文义解释方法主要基于商业保险原理和术语的专业性,解决社会大众的通常理解与专业理解的冲突问题,运用的重点在于对文义理解标准的确定,如是依据字面意思还是依据保险术语标准。体系解释方法主要基于合同载体的多样性,解决不同合同载体、不同合同条款以及不同法律政策之间的冲突问题,运用的重点在于对体系范围的确定。目的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产品的公益性,用于解决不同合同目的之间相冲突的问题,运用重点在于对合同目的的探究。习惯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原理与交易习惯,用于解决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与保护弱势方利益相冲突的问题,运用重点在于保险原理的论证说理与习惯的发现。诚信解释方法主要基于保险交易中常见的信息不对称情形,用于解决合同双方在专业经验等方面的巨大差异问题,保证合同解释结果的公平公正,运用重点在于相关解释规则适用条件的具体辨别,如怎样认定保险人对免责条款的各种说明行为是否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明确说明”标准等问题。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往往并不是简单运用一种解释方法就可以完成的,需要对多种解释方法进行综合运用。在综合运用过程中,五种解释方法并没有普遍适用并完全固定的位阶或运用顺序,但是对于不同类别的合同条款,存在一些大概的适用顺序和排除适用规律,可以加以提炼运用。目前,立法上未对商业保险合同的条款进行明确分类,学理上的分类也无法满足合同解释的需求,在合同解释语境下,应当从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果的选择角度,将条款重新分类,分为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三种。在重新分类的基础上,再探寻不同类型条款所固有的解释方法综合运用规律。在综合运用解释方法之后,如果仍得出难以取舍的复数解释结果,需要针对不同的条款类型,运用不同理论或模式进行选择,如格式条款应当采不利解释结果,议定条款需要进行利益衡量理论。在整个商业保险合同解释过程中,需要法官和各方当事人的参与,也需要对各方进行约束。解释方法的运用需要遵守诉讼程序,依法合理分配举证责任,法官对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论的采纳,需要进行充分的说理论证。导论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进路、研究方法、文献综述等内容,理论研究中,对单一或多种解释方法在民事合同中的运用研究较多,对于在具体领域或类型合同中的运用,尤其是在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中进行系统梳理与综合运用的研究较少。第一章旨在研究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相关的基本理论与立法规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来源于合同解释方法,本章首先介绍合同解释方法的相关基本理论,研究合同解释的必要性、内涵、价值等,在此基础上探讨合同解释的方法与原则、规则之间的关系。其次,研究了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与合同解释具有承继关系,但在主体与客体方面,与其他民事合同具有很大的差异。再次,对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进行了比较研究,研究了大陆法系国家的探求当事人真意、体系解释、习惯解释和诚信解释,以及英美法系国家的意图解释、平义解释、语境解释等解释方法,这些解释方法的运用对我国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研究有诸多借鉴之处。最后,对我国理论研究与立法规定中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进行了研究,合同解释方法集中规定在《合同法》第125条中,同样也适用于商业保险合同,并且在这一合同领域具有特殊的运用方式。第二章至第六章分别研究了商业保险合同的五种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主要研究了五种解释方法的基本理论、价值基础、适用条件、运用中的问题与完善措施等。文义解释具有优先性,往往是需要最先使用的解释方法,在专业术语解释等方面与社会大众的通常理解还有一些偏差,需要规范文义解释方法的运用。体系解释的参照材料具有多样性,从合同的其他条款到投保单、暂保单等其他合同材料,从传真邮件等证据材料到行业规范等规定,都需要全面考虑,这些也都可以作为运用体系解释方法的参照材料。目的解释方法着重考察各方当事人的目的,还要考虑合同外第三者(如交通事故中的伤者)、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监管部门的政策法规目的等,从利益衡量的角度,获得公平公正的解释结果。有利解释规则是商业保险合同中享有盛名的解释规则,是出于《保险法》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目的,属于目的解释方法范畴,在实践中也被广泛应用。对通常理解的科学把握、与文义解释的衔接、对保险消费者合法利益的把握是规范运用有利解释规则的重要内容。习惯解释方法重在发现与遵循约定俗成且形成交易习惯的做法,在意思自治的市场交易中,习惯能淘汰其他做法最终获得普遍认可,说明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社会基础,符合当下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习惯解释方法重点在于考察保险行业的交易习惯,也要考虑与保险合同相关的其他行业习惯,如国际物流责任保险要考虑国际贸易行业的习惯;同时,还要考虑长期签订同类保险合同的个体当事人在历史交易中形成的特定交易习惯。诚信解释方法,是商业保险合同中特别重要的解释方法,主要是基于理论界公认的保险领域的最大诚信原则,其三种解释规则在《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不适用于商业保险以外的其他民事合同。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体现了对保险消费者的倾斜性保护,是对商业保险合同信息不对称局面的理性回应;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是对保险消费者的约束,主要为了避免道德风险,体现了对商业保险市场秩序和公序良俗的维护。第七章旨在研究五种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论的确定。商业保险合同的五种解释方法,在具体个案的运用中,并没有固定的顺序或者适用位阶,需要根据实际案情进行综合运用。但是对于不同类别的合同条款,也存在一些综合运用的规律,这就需要对原有的合同条款分类进行优化,将保险合同条款分为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再分类研究不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方式。如格式条款需要运用不利解释进行选择,议定条款则需要运用利益衡量理论进行选择。对于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与解释结果的选择,还需要规范的诉讼程序与确定解释结论的充分论证说理,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解释方法运用体系。
金辉[10](2020)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宏观税负的高低直接关乎国计民生,影响强国富民和稳定发展,是政府、学者和公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中国宏观税负高企,严重地制约了经济的增长和转型升级,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宏观税负畸高的主要原因:“分税制”以来,税权分配向中央集中并趋于规范,但事权划分改革止步不前,存在政府事权范围过大、政府间事权重叠严重、事权与支出责任不相适、事权划分缺乏合理性和科学性等问题,导致事权与支出责任不断下沉,造成了严重的财政纵向失衡,使得地方财政产生巨大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伸出攫取之手,通过土地财政、乱收费等方式增加收入,极大地推高了宏观税负。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将宏观税负约束至合理区间,并科学合理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是破解中国财政困局、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是切实降低宏观税负、促进国家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有四个部分。首先,国际比较。在国家结构、经济水平差异的视角下,比较了美、英、俄、蒙四国的政府间事权划分模式,并将4国拓展到81个国家,归纳不同类型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共性和特性,提炼出若干经验启示;其次,历史、现状与比较。梳理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和现实困境,讨论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及其国际比较,为事权划分改革指明方向;再次,理论与实证研究。一是在理论分析中,界定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利用Barro模型分析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机制;二是在实证研究中,利用熵值法构建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检验财政支出分权、财政支出结构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并使用Lind-Mehlum方法估算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最优值,采用工具变量法解决变量内生性问题,为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提供参考依据;最后,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在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域下,结合国际经验、现实情况以及理论和实证研究的成果,从四本预算分别展开,厘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将部分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制定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可能的创新之处:1、借鉴国际经验并基于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视角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1)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以及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进行研究。已有文献中关于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研究,往往就划分而谈划分,这会产生两个问题。一是支出责任定量划分难以深入。只能停留在事权定性划分的层面,无法深入到支出责任定量划分的层面,使得事权划分和支出责任划分处于割裂状态。二是无法切实有效地解决宏观税负畸高的问题。这是因为事权与支出责任的上划或下调,都无法改变总财政支出,进而无法降低宏观税负。因此,本文将全口径宏观税负、财政支出、事权与支出责任纳入统一框架,先参考前人测度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宏观税负合理区间,再划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部分政府事权让渡给市场,进而划分各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事权与支出责任,最终降低财政支出和宏观税负至合理区间。(2)较大拓展了国际比较的视野。其一,已有文献中的国际比较研究,往往利用国际数据库的二手数据或者样本国家的政策文件,进行定性分析或者政策解读。本文则从美、英、俄、蒙四国的财政部、统计局等网站,收集详细的财政支出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其二,已有文献注重案例研究,缺乏分类比较。本文依国家结构、经济水平的差异,将目标国家分为四类,在案例研究的基础上,将样本数量扩大至81国并进行分类比较。2、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的关系财政分权的已有文献,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忽略了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本文结合理论与实证,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中可能的创新之处。本文利用Barro模型,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代际效用总和最大化,并纳入央、地两级财政支出,研究财政支出分权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结果显示,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θl*=γ/(β+γ)。财政支出分权水平过高不利于发挥公共产品供给的规模效益,过低则不利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信息优势,都将造成效率的损失,不利于可持续发展。实证研究中可能的创新之处。基于理论分析,本文首先构建了包含经济、资源环境、社会三个维度的可持续发展指数,采用跨国数据进行实证检验,得出了财政支出分权与可持续发展呈倒“U”型关系的结论;其次,通过Lind-Mehlum方法进一步检验倒“U”型关系,并据此估算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最优地方财政支出比例;最后,发现中国地方财政支出比例过高,远高于其最优值,不利于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本文在重新划分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时,注重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重,如在普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3、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新冠肺炎疫情暴露了公共卫生体系的缺陷和事权划分的积弊,本文试图以此为背景开展相关研究。首先,界定事权范围。梳理已有文献、财政账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公共卫生事权的范围,明确相应支出内容。其次,现状分析。通过分析公共卫生领域的行政体系结构、详细数据,以及事权改革文件,探讨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改革。再次,开展理论分析,并找出改革方向。归纳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路径,并基于此找出完善公共卫生体系的核心要素和事权划分的重要方向。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结合疫情防控和事权划分的国际经验与教训,从责任分配、行政体系、法制建设等方面,提出完善中央与地方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政策建议。
二、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论文提纲范文)
(1)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点 |
第2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相关理论和国内外研究现状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公立医院 |
2.1.2 公益性 |
2.1.3 补偿机制 |
2.1.4 看病“贵” |
2.2 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3 市场失灵 |
2.2.4 委托代理理论 |
2.2.5 博弈论 |
2.3 国内补偿机制研究现状 |
2.3.1 政府财政补助 |
2.3.2 医疗服务价格 |
2.3.3 医保支付方式 |
2.4 国外补偿机制研究现状 |
第3章 国内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与启示 |
3.1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历程 |
3.2 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实践 |
3.2.1 江苏宿迁医改 |
3.2.2 陕西神木医改 |
3.2.3 福建三明医改 |
3.3 典型国家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与启示 |
3.3.1 公费医疗保障模式——英国 |
3.3.2 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德国 |
3.3.3 自费医疗保险模式——美国 |
3.3.4 强制性医疗储蓄模式——新加坡 |
3.3.5 对我国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利益相关者与改革 |
4.1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利益相关者 |
4.1.1 政府与公立医院 |
4.1.2 社会公众与公立医院 |
4.1.3 患者与公立医院 |
4.1.4 医保机构与公立医院 |
4.1.5 医药企业与公立医院 |
4.2 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 |
4.3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的因果关系 |
4.3.1 取消“药品加成”前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3.2 财政补助收入减少后公立医院的对策 |
4.3.3 取消“药品加成”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3.4 考虑社会效益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
4.4 补偿机制改革建议 |
4.4.1 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助 |
4.4.2 加强政府对公立医院的监管 |
4.4.3 合理测算医疗成本,确定服务价格 |
4.4.4 系统思考,形成合力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公立医院补偿标准估测与模型 |
5.1 按人头付费支付标准估测 |
5.1.1 按人头付费方式支付标准研究现状 |
5.1.2 按人头付费支付标准估测 |
5.1.3 实施按人头付费方式的要求 |
5.2 共同代理与公立医院补偿标准 |
5.2.1 公立医院补偿标准现状 |
5.2.2 共同代理基本假设与模型 |
5.2.3 委托人非合作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
5.2.4 委托人合作下的委托代理模型 |
5.2.5 研究结果与建议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市场结构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的关系 |
6.1 市场结构与补偿标准 |
6.2 市场结构与竞争方式的选择 |
6.2.1 市场结构的选择 |
6.2.2 竞争方式的选择 |
6.3 垄断市场与补偿标准 |
6.3.1 垄断市场——市场份额模型 |
6.3.2 垄断市场——质量模型 |
6.4 寡头市场与补偿标准 |
6.4.1 寡头市场——市场份额模型 |
6.4.2 寡头市场——质量模型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改革对效率的影响 |
7.1 我国公立医院补偿现状 |
7.2 补偿机制改革对公立医院生产效率的影响 |
7.2.1 相关文献回顾 |
7.2.2 研究方法、指标选取与数据来源 |
7.2.3 Malmquist生产率指数估测 |
7.2.4 生产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7.2.5 结果及分析 |
7.3 基于三阶段DEA方法的公立医院静态效率评价 |
7.3.1 三阶段DEA方法 |
7.3.2 投入、产出指标及影响因素的选择 |
7.3.3 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
7.3.4 结果及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与建议 |
8.1.1 研究结论 |
8.1.2 政策建议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三阶段DEA中第二阶段松弛变量值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与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现状与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社会公平视阈下社会保障问题的理论资源与基础 |
2.1 概念辨析与关系界定 |
2.1.1 社会公平的概念界定 |
2.1.2 社会保障的概念界定 |
2.1.3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基本理念 |
2.1.4 公平观影响社会保障的模式选择 |
2.2 西方学者的理论资源 |
2.2.1 功利主义的公平观 |
2.2.2 福利经济学的公平观 |
2.2.3 “福利国家自由主义”的公平观 |
2.3.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公平思想 |
2.3.1 社会公平取决于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
2.3.2 以公平为主线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进行批判 |
2.3.3 对社会主义公平观的探索与构想 |
2.4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2.4.1 基于再生产理论的社会保险思想 |
2.4.2 基于劳动力相对过剩的社会救助与福利思想 |
2.4.3 基于平均利润率理论的保险基金理论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关于社会公平与社会保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 毛泽东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1.1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公平的权利基础 |
3.1.2 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前提 |
3.1.3 社会保障制度是体现社会公平的制度设计 |
3.2 邓小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2.1 生产力发展是社会公平的物质保证 |
3.2.2 按劳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阶段性体现 |
3.2.3 社会保障制度体现了共同富裕的使命追求 |
3.3 江泽民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3.1 确保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实现的要求 |
3.3.2 社会保障制度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基本措施 |
3.3.3 社会保障制度是实现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 |
3.4 胡锦涛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4.1 拓展了社会公平的维度 |
3.4.2 深化了社会公平的认识 |
3.4.3 强化了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公平取向 |
3.5 习近平的相关论述与思想 |
3.5.1 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向度 |
3.5.2 共享发展是社会公平的实现形式 |
3.5.3 公平与可持续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原则 |
3.5.4 底线公平是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基本要求 |
第4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进 |
4.1 以公平为主线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
4.1.1 计划经济时期社会保障理念与制度实践 |
4.1.2 改革开放初期社会保障制度的市场化探索 |
4.1.3 以社会公平理念为先导的社会保障公平性矫正 |
4.2 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特征的发展趋势 |
4.2.1 理念:由起点公平到经济公平,并向社会公平复归 |
4.2.2 制度:由单位保障到城乡分立,并向城乡一体迈进 |
第5章 社会公平视角下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现状 |
5.1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维度 |
5.1.1 权利公平之维 |
5.1.2 机会公平之维 |
5.1.3 规则公平之维 |
5.2 新时代以来社会保障制度发展取得的成就 |
5.2.1 社会救助 |
5.2.2 社会保险 |
5.2.3 社会福利 |
5.3 新时代社会保障制度发展面临的公平问题 |
5.3.1 身份公平问题 |
5.3.2 区域公平问题 |
5.3.3 代际公平问题 |
5.4 新时代社会保障公平问题产生的原因 |
5.4.1 立法进程严重滞后引发身份公平问题 |
5.4.2 制度统筹层次不高引发区域公平问题 |
5.4.3 转制成本责任归属不清引发代际公平问题 |
第6章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 |
6.1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理念之基 |
6.1.1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原则立场 |
6.1.2 以人民为中心是实现社会保障公平的根本宗旨 |
6.1.3 共享发展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引领 |
6.2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目标 |
6.2.1 幼有所育 |
6.2.2 学有所教 |
6.2.3 劳有所得 |
6.2.4 病有所医 |
6.2.5 老有所养 |
6.2.6 住有所居 |
6.2.7 弱有所扶 |
6.3 构建新时代更加公平社会保障体系的实现路径 |
6.3.1 “兜底线”完善底线公平 |
6.3.2 “织密网”调节非均等公平 |
6.3.3 “建机制”强化规则公平 |
6.3.4 “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实现主体公平 |
6.3.5 “保障适度”、“可持续”凸显代际公平 |
6.3.6 “权责清晰”、“多层次”确保协议公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概念的研究 |
1.2.2 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法的研究 |
1.2.3 关于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整改的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基本框架 |
2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理论概述 |
2.1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含义和目标 |
2.1.1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含义 |
2.1.2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目标 |
2.2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特征 |
2.2.1 注重财务收支审计与效益审计相结合 |
2.2.2 注重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 |
2.2.3 注重传统审计与计算机审计相结合 |
2.3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方法 |
2.3.1 检查法 |
2.3.2 外部调查法 |
2.3.3 分析法 |
2.4 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基础理论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公共受托经济责任理论 |
2.4.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案例介绍 |
3.1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基本情况简介 |
3.1.1 SR市医疗保险政策措施情况 |
3.1.2 SR市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
3.2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主要程序 |
3.2.1 审计计划阶段 |
3.2.2 审计实施阶段 |
3.2.3 审计报告阶段 |
3.2.4 审计整改阶段 |
3.3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内容 |
3.3.1 医疗保险基金筹集情况 |
3.3.2 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
3.3.3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情况 |
3.4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结果 |
3.4.1 审计中发现的事实 |
3.4.2 审计评价意见 |
3.5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
3.5.1 审计依据不足,审计内容不够全面 |
3.5.2 审计信息化水平低,审计周期延长 |
3.5.3 审计力量有限,难以拓展审计深度 |
3.5.4 审计结果转化率低,缺乏后续审计监督 |
4 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审计监督机制不完善 |
4.1.1 存在处罚难的困境 |
4.1.2 存在审计监督漏洞 |
4.2 计算机审计运用不充分 |
4.2.1 数据采集不全面充分 |
4.2.2 大数据分析技术落后 |
4.3 缺少复合型审计人才 |
4.3.1 审计专业人才占比低 |
4.3.2 审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力度不够 |
4.4 审计整改机制不完善 |
4.4.1 审计结果公告完整性和及时性不够 |
4.4.2 审计回访工作流于形式 |
4.4.3 审计问责主体未充分发挥职能 |
5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的建议 |
5.1 建立完善审计监督机制 |
5.1.1 健全医疗保险基金审计处理处罚法律依据 |
5.1.2 完善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监督机制 |
5.2 优化计算机审计技术 |
5.2.1 统一数据标准,实现数据共享 |
5.2.2 运用先进的大数据分析技术 |
5.3 加强复合型医疗保险基金审计队伍建设 |
5.3.1 招聘优秀的审计人才 |
5.3.2 重视审计人员教育培训 |
5.4 健全审计整改机制 |
5.4.1 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创新发布途径 |
5.4.2 开展审计回访,有效促进审计整改 |
5.4.3 加强审计问责,提高审计震慑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与经济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概念界定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本文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医疗保险与健康之间的因果关系 |
2.1.2 医疗保险与医疗服务利用、医疗负担之间的因果关系 |
2.1.3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的减贫增收效应 |
2.1.4 文献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Grossman健康与医疗服务需求理论 |
2.2.2 医疗服务利用行为模型 |
第3章 我国医保政策发展情况与回顾 |
3.1 改革开放以来医保制度发展进程 |
3.2 我国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构成及现状分析 |
3.2.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
3.2.2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3.2.3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3.3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 |
第4章 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及其作用机制分析 |
4.1 社会医疗保险的健康绩效分析 |
4.1.1 计量模型选取和设定 |
4.1.2 数据来源和变量定义 |
4.1.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4.1.4 社会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健康绩效的总体评估 |
4.1.5 社会医疗保险健康绩效的异质性分析 |
4.1.6 稳健性检验 |
4.1.7 社会医疗保险健康绩效的作用机制检验 |
4.1.8 小结 |
4.2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的健康绩效分析 |
4.2.1 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策略 |
4.2.2 数据来源与变量定义 |
4.2.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4.2.4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对老年人健康绩效的总体评估 |
4.2.5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健康绩效的异质性分析 |
4.2.6 稳健性检验 |
4.2.7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健康绩效的作用机制分析 |
4.2.8 小结 |
第5章 医保政策对医疗服务利用的影响及机制分析 |
5.1 社会医疗保险对老年人医疗支出及医疗负担的影响 |
5.1.1 计量模型设定和识别策略 |
5.1.2 数据来源和变量定义 |
5.1.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1.4 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支出及医疗负担的影响 |
5.1.5 社会医疗保险对医疗支出及医疗负担的异质性影响 |
5.1.6 小结 |
5.2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对医疗支出与医疗负担的影响 |
5.2.1 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策略 |
5.2.2 数据来源和变量定义 |
5.2.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5.2.4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对医疗支出的影响结果 |
5.2.5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对医疗支出的异质性影响 |
5.2.6 稳健性检验 |
5.2.7 作用机制检验 |
5.2.8 小结 |
第6章 医保政策的增收减贫效应及其作用机制分析 |
6.1 社会医疗保险的增收减贫效应 |
6.1.1 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策略 |
6.1.2 数据来源和变量定义 |
6.1.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1.4 社会医疗保险增收减贫效应的总体评估 |
6.1.5 社会医疗保险增收减贫效应的异质性特征 |
6.1.6 作用机制探讨 |
6.1.7 小结 |
6.2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的增收减贫效应 |
6.2.1 模型设定与实证分析策略 |
6.2.2 数据来源和变量定义 |
6.2.3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2.4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增收减贫效应的总体评估 |
6.2.5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增收减贫效应的异质性特征 |
6.2.6 稳健性检验 |
6.2.7 城乡医保统筹政策增收减贫效应的作用机制探讨和检验 |
6.2.8 小结 |
第7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1.1 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及其作用机制 |
7.1.2 医保政策的经济绩效及其作用机制 |
7.2 政策建议 |
7.3 下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中老年人消费状况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消费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2 社会保险对消费影响的研究 |
1.2.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方法、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点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概况和成效 |
2.1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发展历程 |
2.1.1 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概况 |
2.1.2 城乡居民医保的发展历程 |
2.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发展现状 |
2.2.1 覆盖范围 |
2.2.2 筹资政策与待遇水平 |
2.2.3 医保目录与机构管理 |
2.2.4 基金管理 |
2.2.5 主管与经办单位 |
2.3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成效 |
2.3.1 清退大量重复参保人员 |
2.3.2 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
2.3.3 提高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 |
2.3.4 促进医保基金收支和参保人数稳定增长 |
2.3.5 推动医保异地就医结算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居民消费状况及城乡医保影响中老年人消费的理论分析 |
3.1 中老年人消费的影响因素 |
3.2 城乡居民医保影响中老年人消费行为的作用机制分析 |
3.2.1 理论基础 |
3.2.2 作用机制 |
3.3 我国居民消费现状及变化趋势 |
3.3.1 我国居民消费现状 |
3.3.2 我国居民消费趋势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中老年人消费状况影响的实证分析 |
4.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1.1 数据来源 |
4.1.2 数据处理 |
4.2 变量选取、计量方法与模型设定 |
4.2.1 变量选取 |
4.2.2 计量方法与模型设定 |
4.3 倾向得分匹配和双重差分基本回归分析 |
4.3.1 倾向得分匹配(PSM)结果 |
4.3.2 双重差分(DID)模型回归结果 |
4.4 异质性分析 |
4.4.1 年龄分组实证检验 |
4.4.2 性别分组实证检验 |
4.5 安慰剂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2.1 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 |
5.2.2 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应向中老年群体倾斜 |
5.2.3 完善并创新现有医保政策 |
5.2.4 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和医保资金监管 |
5.2.5 降低获得医疗服务的门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抽样调查无响应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抽样调查无响应问题的产生 |
1.1.2 影响调查无响应的主要因素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调查准备和实施阶段的无响应问题综述 |
1.2.2 调查数据整理阶段校正由于无响应而导致的偏差 |
1.2.3 国内学者调查无响应问题研究进展 |
1.2.4 解决无响应问题的推广应用价值 |
1.2.5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和目标 |
1.3.2 研究内容和章节安排 |
1.3.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1.4.1 完善R统计量的算法设计与应用,提出了抽样调查质量评估的新方法 |
1.4.2 对多种插值方法的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根据不同变量类型分类插值的基本思想 |
1.4.3 引进决策树思想,提出结构逻辑的插值方法对项目无响应进行插值 |
第2章 无响应的机理研究 |
2.1 无响应概念的界定 |
2.1.1 无响应内涵 |
2.1.2 无响应产生的原因 |
2.2 与无响应相关的基本概念 |
2.2.1 误差的分类 |
2.2.2 无响应和欠覆盖 |
2.2.3 响应率 |
2.3 缺失数据机制 |
2.4 不同的响应类型 |
2.4.1 固定响应模型 |
2.4.2 随机响应模型 |
2.5 无响应的影响 |
2.5.1 无响应的一般影响 |
2.5.2 无响应对置信区间的影响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R统计量相关理论及其研究 |
3.1 R统计量的产生 |
3.2 代表性响应的概念 |
3.2.1 代表性的含义 |
3.2.2 响应者子样本的代表性定义 |
3.3 R统计量 |
3.3.1 总体的R统计量 |
3.3.2 样本的R统计量 |
3.4 R统计量的特征 |
3.4.1 R统计量的一般特征 |
3.4.2 R统计量的可解释性 |
3.4.3 R统计量的可标准化性质 |
3.5 R统计量的标准误和置信区间 |
3.6 代表性响应的偏R统计量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项目无响应处理方法研究 |
4.1 项目无响应的逻辑成因分析 |
4.2 插值方法的数理基础 |
4.2.1 插值方法的产生 |
4.2.2 插值方法的理论机理 |
4.3 常用插值方法比较 |
4.3.1 单插值方法 |
4.3.2 EM插值 |
4.3.3 多重插值 |
4.3.4 分数插值 |
4.3.5 对常用插值方法的解读和评论 |
4.4 结构逻辑插值方法 |
4.4.1 结构逻辑插值方法的内涵 |
4.4.2 结构逻辑插值方法的性质 |
4.4.3 结构逻辑插值图 |
4.4.4 结构逻辑插值方法的评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无响应问题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目的 |
5.1.1 居留意愿 |
5.1.2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理论分析 |
5.1.3 研究目标 |
5.2 R统计量的计算 |
5.2.1 宏观辅助变量的选取 |
5.2.2 并行变量数据 |
5.2.3 V统计量测度 |
5.2.4 R统计量的测度 |
5.3 插值变量选择及缺失数据说明 |
5.3.1 变量选择及说明 |
5.3.2 缺失数据说明 |
5.4 项目无响应插补前的估计值及其方差估计值 |
5.4.1 项目无响应插补前的估计值 |
5.4.2 项目无响应插补前方差估计值 |
5.5 基于单插值方法的项目无响应插补研究 |
5.5.1 项目无响应插补后的估计值及其方差研究 |
5.5.2 项目无响应插补后的实证结果分析 |
5.6 基于多重插值方法的项目无响应插补研究 |
5.7 基于结构逻辑插值方法的项目无响应插补研究 |
5.8 实证结果的总体分析 |
第6章 结论和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建议 |
6.2.1 使用R统计量测度无响应问题,可以提高问卷调查的质量 |
6.2.2 结构逻辑插值方法对缺失数据进行插值的可靠性更高 |
6.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7)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基础概念 |
第一节 预防接种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一、疫苗及预防接种的含义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内涵界定 |
第二节 不同预防接种类型的法律性质 |
一、比较法上的预防接种类型 |
二、我国法律规定的预防接种类型 |
三、类型化视角下预防接种的法律性质 |
第二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正当性基础 |
一、法律政策影响下的自由与公平 |
二、科学技术影响下的风险平衡 |
第二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性质探析 |
一、适用赔偿责任的救济空间检视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性质 |
三、我国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性质——基于《疫苗管理法》第56条的规范分析 |
第三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法律方案 |
一、救济路径的设计思路 |
二、类型化的救济模式 |
三、损失分担的资金来源 |
第三章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制度分析 |
第一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路径协调 |
一、救济路径协调的现实需求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路径的立法协调 |
第二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规则展开 |
一、损失补偿的实质性规则 |
二、损失补偿的程序性规则 |
第三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积极要件认定 |
一、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认定的标准 |
二、预防接种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认定的原则 |
第四节 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消极要件认定 |
一、无过错责任中的疫苗缺陷认定 |
二、医疗过错责任中接种过错认定 |
三、接种损害因果关系的认定 |
第四章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的完善 |
第一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现状与不足 |
一、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范围局限 |
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定位模糊 |
三、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程序性规则缺位 |
四、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未体现风险分担 |
第二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制度优化 |
一、“无过错补偿”的体系定位与归位 |
二、完善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异常反应补偿的程序性规定 |
三、特殊情形中异常反应补偿的方式调整 |
四、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因果关系认定规则的完善 |
第三节 我国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的路径协调 |
一、适当发挥侵权责任的救济作用 |
二、充分适用补充性损失分担路径救济受种者 |
三、明确社会保障的救济的地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贸易开放与中国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观念、评价到行动 ——基于2003-2015年CGSS数据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结构安排 |
1.3 创新点 |
2.文献综述 |
2.1 总体思路 |
2.2 贸易的经济效应 |
2.2.1 贸易对收入不平等的影响 |
2.2.2 贸易对中国收入差距的影响 |
2.2.3 贸易与政府规模 |
2.2.4 贸易的其他经济影响 |
2.3 贸易的制度效应 |
2.3.1 贸易对国内制度的影响 |
2.3.2 贸易对民主的影响 |
2.4 政治参与研究综述 |
2.4.1 政治参与的含义 |
2.4.2 基于政治参与影响因素的研究 |
2.4.3 基于不同群体政治参与的研究 |
2.4.4 关于中国基层选举的研究 |
2.5 全球化与政治参与 |
2.5.1 全球化与民粹主义 |
2.5.2 全球化与政治参与 |
2.5.3 贸易与政治参与 |
3.理论基础构建:观念、评价到行动 |
3.1 总体思路 |
3.2 贸易开放如何影响人们的观念 |
3.2.1 本文关注的观念 |
3.2.2 进口如何影响人们的观念 |
3.2.3 出口如何影响人们的观念 |
3.3 贸易开放如何影响人们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 |
3.3.1 本文关注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 |
3.3.2 进口如何影响人们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 |
3.3.3 出口如何影响人们的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 |
3.4 贸易开放如何影响人们参与基层选举投票 |
4.数据和特征事实 |
4.1 CGSS数据 |
4.1.1 CGSS数据简介 |
4.1.2 CGSS中与本文相关的问题 |
4.1.3 CGSS原始数据处理 |
4.2 其他数据 |
4.3 与本文相关的特征事实 |
4.3.1 有关贸易开放度和进出口的特征事实 |
4.3.2 有关人们观念的特征事实 |
4.3.3 有关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的特征事实 |
4.3.4 有关参与基层选举投票的特征事实 |
5.贸易开放对观念的影响 |
5.1 观念指标和数据处理 |
5.2 计量模型 |
5.3 实证结果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稳健性检验 |
5.3.3 内生性问题:相互遗漏变量 |
5.3.4 异质性分析:城乡差异 |
5.4 机制检验 |
5.4.1 机制检验——贸易开放对农村居民税收纵向公平观的影响 |
5.4.2 机制检验——贸易开放对城镇居民税收纵向公平观的影响 |
6.贸易开放对政府满意度和总体主观感受的影响 |
6.1 评价指标和数据处理 |
6.2 计量模型 |
6.3 实证结果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稳健性检验 |
6.3.3 内生性问题:相互遗漏变量 |
6.3.4 异质性分析:城乡差异 |
7.贸易开放对参与基层选举投票的影响 |
7.1 参与基层选举投票指标和数据处理 |
7.2 实证设计 |
7.3 实证结果 |
7.3.1 基准回归结果 |
7.3.2 稳健性检验 |
7.3.3 内生性问题:相互遗漏变量 |
7.3.4 异质性分析:城乡差异 |
7.4 机制检验 |
8.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和政策含义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CGSS数据部分指标年份分布 |
附录 B 定序变量和定序回归简介 |
附录 C 简单中介效应模型简介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9)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论文简称说明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问题意识与研究进路 |
三、文献综述 |
四、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概述 |
第一节 合同解释方法的基本理论 |
一、合同解释的必要性 |
二、合同解释的内涵 |
三、合同解释的价值 |
四、合同解释方法与解释原则、解释规则的关系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
一、商业保险合同解释与合同解释的内在关联 |
二、商业保险合同主体的特殊性 |
三、商业保险合同客体的特殊性 |
第三节 不同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一、大陆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二、英美法系国家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 |
三、借鉴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商业保险合同的解释方法 |
一、合同解释方法的案例引出 |
二、理论中的合同解释方法 |
三、法定模式下的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体系——从《合同法》第125条展开 |
第二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方法—基于条款专业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文义解释 |
一、条款专业性视角下文义解释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
二、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标准 |
三、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文义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存在争议 |
二、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条件不明确 |
三、专业术语的含义与社会通常理解存在出入 |
四、法官运用文义解释方法不够灵活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文义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肯定文义解释方法的优先性 |
二、厘定文义解释方法的适用标准 |
三、规范专业性术语的文义解释 |
四、增强法官运用文义解释方法的主观能动性 |
五、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三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体系解释方法——基于合同多样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体系解释方法 |
一、合同多样性视角下体系解释中的“体系”范围 |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功能 |
三、体系解释方法的具体适用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体系解释方法的运用争议 |
一、体系解释方法的主要规则存在争议 |
二、体系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不明确 |
三、法官的法律解释受到诸多限制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体系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明确体系解释方法的主要内容 |
二、明确体系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 |
三、明确赋予并规范法官的解释权限 |
四、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四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目的解释方法——基于产品公益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目的解释方法 |
一、目的解释方法的案件操作分析 |
二、产品公益性视角下商业保险合同之目的 |
三、目的解释方法的功能与理论演变 |
四、有利解释规则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运用难题 |
一、“目的”的客观性难以保证 |
二、目的解释方法的滥用 |
三、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步骤不明确 |
四、有利解释规则的主要运用问题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目的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商业保险合同目的的确定 |
二、明确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原则与适用标准 |
三、厘清目的解释方法的适用方式 |
四、有利解释规则的规范运用 |
第五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习惯解释方法——基于合理期待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习惯解释方法 |
一、习惯解释方法的案例操作分析 |
二、合理期待视角下的商业保险合同“习惯” |
三、习惯解释方法的运用前提 |
四、运用习惯解释方法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习惯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立法对习惯的轻视 |
二、习惯的界定标准不明确 |
三、不同习惯之间的适用顺序模糊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习惯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在立法上和司法上加强对习惯的重视 |
二、规范习惯的认定与分类 |
三、规范习惯解释方法的适用 |
第六章 商业保险合同的诚信解释方法——基于信息不对称性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的诚信解释方法 |
一、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最大诚信原则与诚信解释方法 |
二、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 |
三、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 |
四、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 |
第二节 商业保险合同诚信解释方法的运用问题 |
一、如实告知规则存在的问题 |
二、明确说明规则存在的问题 |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存在的争议问题 |
第三节 商业保险合同诚信解释方法的规范运用 |
一、投保人如实告知规则的规范运用 |
二、保险人明确说明规则的价值衡量 |
三、弃权与禁止反言规则的规范运用 |
四、相关案例的解释操作 |
第七章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与解释结果的衡量 |
第一节 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
一、解释方法综合运用的引出 |
二、解释语境下条款的重新分类——格式条款、议定条款和示范条款 |
三、不同类别合同条款解释方法的综合运用 |
第二节 示范条款与格式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 |
一、示范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 |
二、格式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不利解释 |
第三节 议定条款复数解释结果的选择——利益衡量 |
一、利益衡量的一般理论 |
二、利益衡量在议定条款解释结果选择中的运用 |
第四节 解释方法运用的诉讼程序与解释结论的论证说理 |
一、解释方法运用的诉讼程序 |
二、解释结论的论证说理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2.1 论文的研究目标 |
1.2.2 论文的研究内容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难点和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1 难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回顾 |
2.1 可持续发展视角下的全口径宏观税负 |
2.1.1 全口径宏观税负的概念界定与测度 |
2.1.2 宏观税负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与实证检验 |
2.1.3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的研究 |
2.2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 |
2.2.1 经济增长视角下财政分权理论的发展历程 |
2.2.2 财政分权理论的新发展与现实困境——部分财政分权 |
2.2.3 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的实证研究 |
2.3 财政分权、政府间竞争与政府支出结构 |
2.3.1 财政分权体制下的要素流动与政府间竞争 |
2.3.2 政府间竞争与财政支出结构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 |
2.3.3 政府间竞争与政府规模 |
2.4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2.4.1 政府间事权划分的理论基础和原则 |
2.4.2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国际案例 |
2.4.3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中国案例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央和地方政府间事权划分的国际比较 |
3.1 联邦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1.1 联邦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美国为例 |
3.1.2 联邦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俄罗斯为例 |
3.2 单一制国家央、地间事权划分的案例分析 |
3.2.1 单一制发达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英国为例 |
3.2.2 单一制发展中国家的划分模式——以蒙古为例 |
3.3 各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1 美、俄、英、蒙四国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比较分析 |
3.3.2 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比较的拓展——基于81个国家的数据 |
3.4 启示与借鉴 |
3.4.1 划清政府、市场边界的启示与借鉴 |
3.4.2 优化中央、地方财政支出比例的启示与借鉴 |
3.4.3 划分中央、地方的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启示与借鉴 |
3.4.4 健全央、地两级财政法制体系的启示与借鉴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历史变迁、现状和比较 |
4.1 新中国成立以来央、地间财政关系的变迁 |
4.1.1 计划经济体制下集权与分权的动荡变化时期(1950-1980年) |
4.1.2 改革开放背景下财政分权体系探索和建设时期(1980-2013 年) |
4.1.3 财政体制现代化改革时期(2014年至今) |
4.2 分税制改革后央、地间财政关系的总体现状——财政困境和思考 |
4.2.1 财政现状之央、地间财政失衡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2 财政现状之转移支付体系不完善与地方财政缺口的困境及其思考 |
4.2.3 财政现状之土地财政和地方债务困境及其思考 |
4.2.4 财政现状之宏观税负畸高的困境及其思考 |
4.3 各领域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现状与比较 |
4.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
4.3.5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现状、比较的总结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研究 |
5.1 可持续发展与央、地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1.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界定 |
5.1.2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Barro模型的理论分析 |
5.1.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的理论分析 |
5.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与测度 |
5.2.1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构建 |
5.2.2 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数的指标权重计算——基于改进后的熵值法 |
5.2.3 世界81个国家可持续发展指数的测度及排序 |
5.2.4 可持续发展指数与人类发展指数的排序比较 |
5.3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分权——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3.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3.2 基准回归结果 |
5.3.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3.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分权与人类发展指数 |
5.3.5 进一步讨论——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三维讨论 |
5.3.6 基于Lind-Mehlum方法的最优央、地财政支出比例估计 |
5.4 可持续发展与财政支出结构——基于跨国数据的实证研究 |
5.4.1 模型构建、变量描述与数据来源 |
5.4.2 基准回归结果 |
5.4.3 工具变量回归结果——内生性检验 |
5.4.4 稳健性检验——财政支出结构与人类发展指数 |
5.4.5 实证研究的结论与启示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原则和思路 |
6.1.1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理论基础 |
6.1.2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原则 |
6.1.3 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思路 |
6.2 借鉴国际经验的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重构方案 |
6.2.1 一般公共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的划分方案 |
6.2.5 新冠肺炎疫情背景下央、地间公共卫生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研究 |
6.3 重构之后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1 一般公共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事权配置及其支出规模测算 |
6.3.2 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央、地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中的央、地间财政支出划分及其规模测算 |
6.3.5 重构之后的央、地两级财政支出总规模测算及重构方案的优势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1.1 国际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2 历史、现状和比较的研究结论 |
7.1.3 理论与实证研究的结论 |
7.2 对策建议 |
7.2.1 政策启示 |
7.2.2 具体的对策建议和方案 |
第八章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8.1 本文的不足之处 |
8.2 今后的努力方向 |
参考文献 |
附件:Lind-Mehlum方法的Stata编程代码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 作者简历 |
2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 参与的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医疗保险的含义及条件(论文参考文献)
- [1]基于新医改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研究[D]. 陈振生. 南昌大学, 2021(02)
- [2]社会公平视角下的中国社会保障问题研究[D]. 李思特. 吉林大学, 2021(01)
- [3]SR市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案例分析[D]. 汪璐.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4]医保政策的健康绩效与经济绩效研究[D]. 郑超. 山东大学, 2021(11)
- [5]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对中老年人消费状况的影响研究[D]. 伊金静. 山东财经大学, 2021(12)
- [6]抽样调查无响应问题研究[D]. 郝淑玲.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7]预防接种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研究[D]. 唐冉. 吉林大学, 2020(03)
- [8]贸易开放与中国居民参与基层选举投票:观念、评价到行动 ——基于2003-2015年CGSS数据的研究[D]. 王松.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9]商业保险合同解释方法研究[D]. 史博学. 山东大学, 2020(09)
- [10]可持续发展约束宏观税负视域下央、地间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 ——基于国际比较的研究[D]. 金辉. 浙江工业大学, 20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