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小企业促进法》完成框架(论文文献综述)
滕磊[1](2021)在《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特别是在社会产品生产、国家税收创造、就业岗位供给、市场活力赋能等方面贡献巨大。但长期以来中小企业始终面临较为严重的融资约束现象,集中表现为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这一问题的长期存在,既有中小企业经营历史短、抵押资产少、信用资本不足等自身素质的原因,也有金融市场发育不足、金融结构不够合理、融资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外部环境的原因,另外,传统金融活动本身的运行逻辑,即其“嫌贫爱富”的风险-收益匹配机制也是造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重要成因。从上述种种原因和特定的时代经济背景出发,国内外众多学者均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从优序融资理论、企业成长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普惠金融理论等角度为之提供解决之道,但总体而言,中小企业相对恶劣的融资环境并没有得到彻底改善,甚至在特定时期还出现较为强烈的反弹。例如,2018年之后我国中小企业就再次面临了较为严重的融资问题,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底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专门强调“要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同时逐步降低融资成本”。继续寻求中小企业融资便利的现实路径已经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迫在眉睫的问题。而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持续发展及其在金融领域的应用,各类数字金融服务模式不断创新,数字金融正凭借对于数据金融信息价值的挖掘和利用,持续展现其在实现金融普惠服务中的价值,这为原本缺乏信用数据信息而被传统金融体系所排斥的中小企业提供了解决融资问题的新思路。那么,数字金融实现金融普惠的金融经济学逻辑是什么?是否能够真正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悖论?如果能够有效缓解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其具体途径又是什么?另外,自“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全社会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创业大潮,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活力来源,众多处于企业发展种子期和萌芽期的创业企业同样是中小企业的一部分,也面临着创业融资约束,那么数字普惠金融是否同样对其具有融资约束缓解效应?这种效应又受到何种因素影响?最后,基于数字技术的持续发展和应用,能否将包括传统和新型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金融监管机构等纳入数字金融创新系统,从而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较好的解决路径?以上均是本文尝试回答的问题。首先,本文对中小企业和数字金融发展基础理论问题进行了讨论和回顾,并结合中国现实,深入讨论了中小企业融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现有的解决之道,并对解决这一问题的国际经验进行了比较。同时,分析了数字普惠金融在中国的概念缘起、基本内涵和核心价值,并对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环境、创新动力和创新的核心价值进行了分析,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创新存在着强劲的需求和供给动力,其创新发展的运行机制则充分发挥了数字金融以金融普惠服务为核心的创新价值,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可行选择。其次,运用理论分析演绎的方法,对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理论机制进行了深入讨论。一是从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环境、参与者的禀赋特征等出发,建立了数字普惠金融的金融经济学分析框架,为理解其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机制打下了理论基础。二是在分析传统信贷市场中小企业融资悖论的基础上,通过将数字普惠金融因素引入模型,分析数字金融如何通过发挥其普惠价值破解中小企业融资中的“普”、“惠”、“险”不可能三角悖论,通过分析认为数字普惠金融能够通过提升中小企业的信用抵押资本破解中小企业的融资悖论,从而提升其进行各类项目投资的成功概率。第三,在对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经验事实描述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研究假说,检验了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和促进中小企业创业融资的实际效果。研究使用北京大学数字金融发展指数建立了基于现金-现金流融资约束指标的实证模型,固定效应和差分GMM模型的回归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对中小企业融资约束具有缓解效应,且相对国有中小企业,民营中小企业的缓解效应更为明显。数字普惠金融主要通过使用深度和覆盖广度两条路径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在具体的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服务方式中,投资和信贷服务的缓解效应最为明显。另外,基于创业资金是制约创业活动的核心约束条件,本文建立创业活跃程度与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研究框架,固定效应和系统GMM分析的结果表明,数字普惠金融对促进创业活动具有较为显着的促进作用,其中使用深度对创业活动的促进作用最大,其次是覆盖广度,最后是数字化程度;在地区异质性检验中发现,数字普惠金融对我国中部地区创业活动的促进效果最好,其次是西部地区,对东部地区也有一定的促进效果,而城镇化水平越低、社会资本越弱,数字普惠金融对于创业活动的促进作用越明显。最后,在检验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融资约束实际效果的基础上,本文对全文进行总结,提出了构建面向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数字普惠金融生态链,并将其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公共基础设施;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效率;构建监管沙盒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有效市场的配置资源效应和有为政府的监管作用,促进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等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认为,数字技术对传统金融服务进行的技术性改造,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金融运行的方式,而其核心价值就在于提供金融普惠服务,这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实证研究也证实了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在解决这一问题中的实际价值。关注如何更好地促进数字技术与金融服务创新结合,如何更好地利用数字普惠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服务,将是未来研究的重点方向。
刘志强[2](2021)在《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在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对中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然而当前中小企业的发展面临却诸多困难和挑战,难以完全发挥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其中一个重要障碍就是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中小企业未来发展的瓶颈。因此系统研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办法,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价值。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不仅是中国自已的问题,也是全世界中小企业问题面临的一个普遍且常见的问题。从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来看,既有世界性难题的通病,又带有机制鲜明的中国特色,既有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因素,又有宏观经济生态环境的复杂性。本文着眼于中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研究,在明确中国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对于中国宏观经济增长具体作用的基础上,系统总结和分析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途径、面临问题的具体表现与现行手段,在完成这些研究工作的基础上,进而从“动产融资”的角度探寻了一个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方式。基于此,本文主要从五个方面展开研究:第一,总体分析目前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以及同经济增长的关系,指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必要性。第二,从宏观层面上探究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定性和定量分析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和融资体系,辨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成因。第三,从微观企业层面看,中小企业是否面临严重的融资约束?伴随着金融市场化改革和金融体制机制的完善,融资约束程度是否在改善?第四,“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该举措到底能对缓解融资约束和宏观经济产生怎样的长期和短期影响?第五,深刻理解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重要性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点:第一,明确提出并且论证了“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重要措施的意义。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一个主要因素是自身缺乏有效抵押物,适当放宽中小企业的抵押物范围来缓解借贷约束具有好的发展前景,特别是随着公共征信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信息技术的发展,中小企业充分挖掘自身有效资产作为抵押物融资已成为现实。但“动产融资”作为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的一项重要举措,至今却还没有严格的宏观经济理论的分析和评估。本文提供了一个新的理论框架,在一个含有借贷约束的新古典增长模型中引入动产资产,讨论当借贷约束中的抵押资产的规模和种类放松后宏观总体变量的长期和短期变化。研究分析了动产融资缓解融资约束在宏观经济上具有重要作用。第二,在实证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经济绩效对经济增长的效应时,在数据和指标上有所扩充。系统性地整理1997-2015的全国和分省的中小企业发展指标,使用静态面板估计模型、动态面板模型和面板均值组(xtmg和xtcce)估计等多种计量经济学工具来研究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经济绩效对经济增长的效应。为了从更微观层面研究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搜集整理了两组微观企业数据,并使用多类测算融资约束的指标来研究和分析了中国中小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与融资约束的关系。具体而言,两个数据集为:第一组数据为2005—2007年中国15066家高科技中小企业数据,共计45198个样本观测值;第二组数据为777家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数据,共计2813个样本观测值。采用SA指数、ASCL指数、WW指数三种方法测度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第三,本文在分析中小企业融资约束成因方面有一定进展。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很多,本文通过对大量文献和相关政策的整理和分析,系统总结了中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成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规模不经济、制度不完善、模式不成熟。成因分析中重点突出了融资模式问题。金融实践中,融资模式是能否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键,不同的融资模式都有一定风险,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和适用周期,当适用条件和环境变化后,原来有效的融资模式不但不能缓解融资约束,还会使中小企业陷入更加严重的融资困境。本文的研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构成:第一是研究了中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和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作用。从宏观层面说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以及对于中国经济增长的重要作用,同时印证研究和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对中国的重要意义。首先,从历史变革的角度,系统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对于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变化以及本文使用的中小企业界定标准。其次,由于数据限制,尽可能整理了 20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到2015年间的中小企业的多项发展指标,分地区和省份对20年间中小企业的发展进行了横向和纵向对比,分析了地区间中小企业发展的差异。最后使用面板估计模型,利用本章节的上述分析对中国中小企业对宏观经济增长的作用进行了实证研究,证明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作用。在明确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状况及对经济增长作用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探讨中国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而相对系统地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了定性分析。首先分析了当前中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融资模式和融资环境,论述了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表现形式,进而研究了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是否能够与中小企业的发展相匹配,最后论述了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启示。第二部分是是从定量和实证的角度研究了融资约束下企业的现金流敏感度,以进一步说明融资约束问题。从第4章的论述中可以发现,虽然外部存在较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和措施,但由于中小企业出现融资约束的成因众多,这些措施是否促使中小企业从外部进行融资,缓解自身面临的融资约束,依然需要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进行实证检验和分析。本章以现金流敏感度为研究切入点,使用尽可能多的可得数据,首先选用的是国泰安中天使投资研究数据库和新三板上市中小企业数据,虽然不是全部中小企业,但是能够进入天使投资研究数据库和新三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属于发展较好且已能够获得较多外部融资的中小企业,如果这些企业也存在显着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那么其它外部融资较为有限的中小企业在该方面将面临更为显着的问题。其次采用SA指数、ASCL指数、WW指数三种方式测度了企业融资约束程度,最后通过研究中小企业的投资—现金流敏感性、现金—现金流敏感性,发现在融资约束以及现有情况下,融资约束造成了投资—现金流敏感性和现金—现金流敏感性,中小企业更倾向于寻求内部融资,且持有更多现金资产,这也说明需要从中小企业自身出发,结合国内现有融资特点,寻求新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方式。第三部分是提供了一类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外部融资方式——动产融资。受制于中小企业固有的特点以及自身内部融资额度和规模的有限性,既有的外部融资体系和环境无法全面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那么就需要根据原有不足,探寻新的有效融资方式。根据我们的分析,“动产融资”将是补充和扩展现有融资方式的有效方式。本章构造了多个DSGE模型综合说明了“动产融资”对企业发发展和经济增长的作用,为“动产融资”的推动与实施提供理论依据,进而分析了“动产融资”实施的政策建议。虽然本文对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进行了相对系统的研究,但是依然可能存在两点有待继续深入研究的部分。第一是实证数据上存在一定不足。囿于数据可获得性,关于中国中小企业发展指标的测算尽管有改善,但是依然不尽如人意,且仅涵盖了 2016年以前的相关数据,因此实证估计出来的结果所对应的政策含义有一定局限性。第二,理论模型建立了一个研究不同资产充当抵押物的异质性资本的DSGE模型,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估计融资约束对中国宏观经济造成的损失和引入动产后宏观效率的改善程度。但是该模型未包含更多的DSGE文献中常采用的实际与名义摩擦(real and nominal frictions),这将在后续研究中予以扩展,以此来更精确地定量研究中国异质性资本和借贷约束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杜宏宇[3](2021)在《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就业岗位的提供上,小微企业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也是帮助创业者实现梦想的主舞台,是助力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兴力量。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后续动力,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帮扶力度,不仅可以推进双创的蓬勃发展,还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然而长期以来小微企业一直深受融资难问题的困扰,阻碍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而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本文将通过分析小微企业融资现状,找出导致其融资不公平的现象及制度原因,并将其他发达国家在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方面的优秀经验与我国实际情况进行结合,构建或完善保障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公平的法律制度,进一步对市场环境进行法律规范,加快小微企业科学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在国民经济体系中激活小微企业的积极作用和战略价值。本文在公平视阈下对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进行研究时,首先会采用价值分析法,将公平价值确立为终极价值目标,在探索和研究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的过程中紧扣融资公平主题,将公平价值贯穿研究内容的始终。其次会采用文献研究法来对小微企业融资的理论现状以及现实融资情况进行了解,并从中发现小微企业融资现行的法律制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之处。最后还会用到比较分析法,本文将融资公平作为最终要实现的价值目标,而公平本身就是相对的,所以本文主要是通过对比小微企业与中大型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融资不公平的表现,在公平视阈下对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进行完善或构建。本文将分为三个部分对公平视阈下的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主要对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且对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的法学理论基础进行阐述。目前我国对小微企业并没有一个官方定义,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相关内容,在划分企业属于微型、小型还是中型时,参照的标准主要是以国务院相关部门牵头,围绕企业营业收入在内的多项指标,考虑到行业的实际情况完成制定。以公平视阈的角度来看,所谓小微企业融资主要指的是小微企业能够在融资过程中享受同等的机会和条件,以便完成金融资源的获取,如果要和规模更大的企业进行对比,显然小微企业在融资需求的满足上也需要做到一视同仁。第二部分主要对我国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进行分析,并且对小微企业在实际中遇到的融资不公平表现进行阐述,然后进一步对造成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制度原因进行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学习国外发达国家对小微企业融资进行法律保障的成功经验,与我国实际情况结合,来对我国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相关的法律保障制度进行构建或完善,以期为小微企业能够公平地获得金融资源提供法律保障。
赵艳荣[4](2021)在《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及其治理研究 ——以G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财政支出发挥着实现社会公平,展现政府权威的重要作用。在当前财政支出体系中,财政专项资金占据独特地位,尤其在平衡区域经济、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民生福祉等方面意义重大。然而,在当前财政运行结构下,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出现了诸多问题:专项资金目标的实现程度与预期差距大、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的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绩效或理想绩效,即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存在“绩效偏差”。基于此,本文从整个财政支出过程出发,深入挖掘影响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的具体因素以及内在关联,以期能为地方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矫正以及支出整体效率的提升提供理论依据。本文通过对G省2个市及其所辖8个县(区)的实地调研,对利益群体采取问卷以及深度访谈方式收集资料,利用程序化扎根理论的编码技术在Nvivo11软件上实现资料的分类与编码处理。通过对文本资料的深度分析,探究我国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及其内在关联,并给出具体的治理策略。研究结果表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产生的因素主要涉及以下五个维度:外部环境、预算编制、资金管理、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其中,外部环境维度是绩效偏差生成的催化条件,包含了自然区位、经济发展、政治环境、社会文化四个因素,经济发展是该维度的关键影响因素。预算编制维度是产生绩效偏差的前提条件,若处理不当易产生认知偏差;包含了行政体制、认知偏好以及绩效沟通三个影响因素,认知偏好是该维度关键影响因素。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维度是资金绩效偏差生成的核心阶段,处理不当会导致执行偏差;在此阶段包含动态管理、支出合规、部门协作、项目管理、宣传机制以及干部队伍建设六个影响因素,动态管理、项目管理以及干部队伍建设是这两个维度的关键影响因素。绩效评估维度是绩效偏差生成的重要阶段,若处理不好将产生评估偏差;包含了评估意识、评估主体以及评估指标三个影响因素。此外,认知偏差、执行偏差以及评估偏差三者间互相作用,叠加生成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在此基础上,本研究探索性的提出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矫正策略,即加快发展,多渠道筹资;强化政策认知,平衡利益偏好;建立资金动态管理机制;构建全方位、多角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构建科学的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本文对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研究,探索性地建构了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归因模型,丰富了已有研究。但条件所限,仅以G省2市8县区为研究样本,难免偏颇,因此,对影响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各因素及其内在互动效应与隐性逻辑仍需进一步深度研究。
杨天娇[5](2021)在《韩国文化产业促进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说明促进型立法是与管理型立法相对应的一种立法类型。由于促进型立法所呈现出来的多是对社会事务的促进与引导,因此被称为促进法。促进型立法在设范模式上不像管理型立法那样突出强调权利义务与责任的对应,而是以指导性规范及鼓励性规范等为主。并且,促进型立法不像管理型立法那样突出政府的管理职能,而是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因此针对政府需要引导和扶持的产业或者行业,促进型立法比管理型立法更具有优势。而文化产业当下正面临着发展上的客观需要以及产业立法不完善的困境,若选择促进型立法将会填补文化产业立法上的空白,并且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动力不足的问题,能够为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促进文化产业均衡发展。韩国作为文化强国之一,其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就各个国家有目共睹,探究其文化产业高速发展背后的原因不难发现,文化产业促进立法体系的逐渐完善是至关重要的。韩国在金融危机后选择以文化产业作为改变国内经济颓势的突破口,并且为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部产业振兴法,这一做法背后目的即是希望以文化产业的发展改变国内产业结构不均衡的现状。产业振兴法由于在设范模式及功能定位上与促进型立法相似,因此被认为是具有韩国特色的促进型立法。从韩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历程来看,促进型立法的出台的确很好的促进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并使韩国成功跻身文化强国行列。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学习韩国文化产业促进型立法的立法经验不失为完善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有效手段。根据韩国文化产业立法体系的构造来看,我国首先要尽快出台一部具有促进性质的基本法;其次要提高法律位阶,学习韩国针对文化产业重点领域出台单行法的办法,出台针对我国文化产业重点行业的单行法,而不是一味的出台行政法规等;最后,从微观角度来看,在促进型法律的内容上,要从多角度出发对文化产业进行资基金、税收、人才等全方位的支援。除此之外,在促进型立法的落实上,也要多多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争取将对文化产业的支援落实到实处。
刘伟岩[6](2020)在《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2008年经济危机后,为摆脱经济下行的轨道,美国、日本、德国先后提出了“重振制造业”(2009年)、日本版“第四次工业革命”(2010年)、“工业4.0”(2012年)等战略计划,而我国也于2015年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行动纲领。这些战略规划的陆续出台拉开了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Io T)、人工智能(AI)等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帷幕。而作为第二经济大国,我国应如何借助于这一难得机遇来推动国内产业升级则成为亟待思考的问题。回顾日本走过的“路”可知,其也曾作为“第二经济大国”面临过相似的难题,且从中日经济发展历程比较和所面临的“三期叠加”状态来看,我国现阶段也更为接近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而日本却在当时的情况下借助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成功地推动了国内产业的改造升级。基于此,本文以日本为研究对象并将研究阶段锁定在其取得成功的战后至20世纪80年代这一时期,进而研究其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我国接下来要走的“路”提供极具价值的指引和借鉴。在对熊彼特创新理论以及新熊彼特学派提出的技术经济范式理论、产业技术范式理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部门创新体系理论等进行阐述的基础上,本文借助于此从创新体系的视角构建了“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分析框架,即:从整体产业体系来看,其属于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过程,该过程是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且两者间的匹配性决定着产业升级的绩效;而深入到具体产业来看,其又是通过催生新兴产业和改造传统产业来实现的,对于此分析的最佳维度则是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同样地,两者间的匹配性也决定着各产业升级的成效。回顾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可知,其呈现出三个阶段:20世纪50~60年代的“重化型”化,70~80年代的“轻薄短小”化,以及90年代后的“信息”化。其中,“轻薄短小”化阶段是日本发展最为成功的时期,也是本文的研究范畴所在。分析其发生的背景可知:虽然效仿欧美国家构建的重化型产业结构支撑了日本经济“独秀一枝”的高速发展,但在日本成为第二经济大国后,这一产业结构所固有的局限性和问题日渐凸显,倒逼着日本垄断资本进行产业调整;而与此同时,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恰为其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但是这种机遇对于后进国来说在一定意义上又是“机会均等”的,该国能否抓住的关键在于其国内的技术经济发展水平,而日本战后近20年的高速增长恰为其奠定了雄厚的经济基础,且“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技术发展战略又在较短的时间内为其积累了殷实的技术基础。在这一背景下,借助于上文所构建的理论分析框架,后文从创新体系的视角解释了战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是如何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以及日本为何更为成功的。就整体产业体系而言,科技革命的发生必然会引致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进而推动产业升级,且这一过程是在由政府、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创新主体联盟等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中实现的。战后科技革命的发源地仍是美国,日本的参与借助的是范式转换过程中创造的“第二个机会窗口”,换言之,日本的成功得益于对源于美国的新技术的应用和开发研究,其技术经济范式呈现出“应用开发型”特点。而分析日本各创新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创新行为可以发现,无论是政府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等支持创新的行为,还是企业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遵循“现场优先主义”原则、实施“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以及培训在职人员等创新行为,或是大学和科研机构针对产业技术进行研究、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以及培养理工科高科技人才等行为,亦或是“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型的创新主体联盟联合攻关尖端技术、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等行为都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微电子技术发展潜力的。而这种“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间的相匹配正是日本能够更为成功地借力于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根因所在。进一步地从具体产业来看,科技革命引致的技术经济范式转换表现为新兴技术转化为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和改造传统产业技术范式的过程,这也是科技革命“双重性质”的体现。而对这一层面的分析则要用到能够体现“产业间差异性”的部门创新体系。在选取半导体产业和计算机产业作为新兴产业的代表,以及选取工业机器产业(以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为主)和汽车产业作为微电子技术改造传统机械产业的典型后,本文的研究发现:由于这些产业在技术体制、所处的产业链位置、所在的技术生命周期阶段等方面的不同,其产业技术范式是相异的,而日本之所以能够在这些产业上均实现自主创新并取得巨大成功就在于日本各创新主体针对不同的产业技术范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分别形成了与之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而进一步比较各部门创新体系可知,日本政府和企业等创新主体针对“催新”和“改旧”分别形成了一套惯行的做法,但在这两类产业升级间又存在显着的差异,即:日本政府在“催新”中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中均表现出了贯穿始终的强干预性,尤其是在计算机产业上;而在“改旧”中则干预相对较少,主要是引导已具备集成创新能力的“逐利性”企业去发挥主体作用。作为一种“制度建设”,创新体系具有“临界性”特点且其优劣的评析标准是其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日本能够成功地借力于以微电子技术为核心的科技革命推动国内产业升级的经验就在于其不仅构建了与当时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而且注重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加速推进了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并推动了新旧产业的协调发展。但是,这种致力于“应用开发”的“追赶型”创新体系也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如:基础研究能力不足,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以及政府主导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等,这也是日本创新和成功不可持续以致于在20世纪90年代后重新与美国拉开差距的原因所在。现阶段,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蓬勃兴起在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追赶先进国家的“机会窗口”的同时,也为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追跑”“齐跑”“领跑”并行发展的机遇,并为传统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会。由于相较于20世纪70年代的日本,我国现阶段所面临的情况更为复杂,因此,必须构建极其重视基础研究且具有灵活性的国家创新生态体系,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以及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等。
马文珂[7](2020)在《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研究》文中提出中小企业是吸纳就业、改善民生、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是促进经济持续增长和实现我国向创新型国家转型的主要助推力,在国民经济的运行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大企业相比,中小企业规模小、人才少、技术和管理水平落后,市场占有份额低,再加之我国市场化进程不断深入以及不断受到贸易冲突的影响,面对国内外的各种问题,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阻力。这不仅提高了企业的财务成本,遏制了企业投资和创新的积极性,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盈利能力,而且还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弱势地位。如今扶持中小企业已经成为国际惯例,中国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与措施,这些政策直接作用于中小企业发展周期中的各个阶段,对中小企业能否扩大生产、迈出国门具有直接影响。截至2019年末,在我国中小企业各类扶持政策不断完善的大背景下,河南省作为一个中原大省以及人口大省,已经充分认识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重要性,河南省各地方政府也随之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走向助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前沿阵地。并且,这些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制定、实施,包括针对中小企业的财税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服务政策等相关政策的内容和手段都具有一定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但具体效果如何、是否真正达到了目标要求、能否满足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都仍需要认真衡量。因此,采用科学的方法让中小企业对各类扶持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并进一步总结其中的经验教训,提出完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建议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为了研究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并了解企业的实际需求,本文首先搜集了相关学者的文献以及现今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具体内容和统计数据,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阐述,并在企业调研和专家咨询的基础上总结出一套具有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其次根据该指标体系制定问卷,面向河南省中小企业发放问卷收集数据;最后根据调查问卷数据,使用主成分分析法对各局部指标进行信息提取,计算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的评价函数,最终得到六大类政策效果的评价得分和排名,并对评价结果和产生该结果的原因进行一定的分析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立足国外经验,以美国、日本、英国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特点和经验为借鉴,得出一系列政策启示,最后提出完善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建议,以期达到提升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满足中小企业实际政策需求的最终目标。
鄂义强[8](2020)在《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实施扩招政策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由培育“精英”逐渐走向大众化,大学毕业生人数从扩招后第一届(2003年)的212万人次上升到2019年的834万人次,在就业市场化的今天,大学生就业难成为社会的热点问题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随着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凸显,中国政府对大学生就业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已将大学生就业问题上升到一个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加以重视,同时国家层面不断出台系列的就业政策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在此背景下,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显得十分迫切和必要。本文选择了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进行研究,也就是把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这两个带有根本性的问题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将大学生就业置于整体政府责任的建构逻辑中去考察,从而有助于厘清政府在大学生就业中要承担的有关责任,在此基础上展开问题研究,就可以明晰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构建的重点。厘清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是开展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对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之间关系的省思,依据责任政府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市场失灵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依据现实中政府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的政府基本职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阐释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责任的必要性,厘定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为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一般而言,研究社会现象和相关问题,都不能割裂历史的纵向联系,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不同就业制度时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府责任履行状况进行考察,也就是于历史演进中去考察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的履行,阐释大学生就业中政府履行责任的合理性及存在的问题,凸显20世纪末大学生自主择业时期政府责任履行上存在的问题,确保当代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研究的历史承续性,为进行深层次的问题研究打下基础。呈现当代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在此基础上开展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的问题研究。为提高研究的可信度与客观性,以网络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进行实证研究。编制《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调查对象涵盖全国52所高校、20 197名大学毕业生,通过社会学统计软件SPSS对问卷数据进行分析,主要采用频率分析法和交叉分析法,分别得出频率分析结果和交叉分析结果。同时对部分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政府官员进行个案访谈。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政府服务责任、政府监督责任三个向度的问题研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就业政策对大学生个人需求关注不够,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亟待提升。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高校以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主体意识不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促进大学生就业作用不明显。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上的问题为:回应大学生就业状况的高等教育质量有效监督不足,大学生平等就业法治环境建设滞后,大学生就业政策监督机制不健全。深入研究英国、美国、日本、瑞典等发达国家,俄罗斯等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从中得到有益启示。在此基础上,立足中国国情,提出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重要性与特殊性,以及中国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构建必须坚持的中国道路。最后在现实的逻辑上回应理论逻辑中所厘定的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探索立足中国国情的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的建构性策略:在政府调控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在政府服务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在政府监督责任上的策略建议为,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从而在现实的逻辑上,形成中国大学生就业中的政府责任促进机制,力求逐步破解中国的大学生就业问题。
刘育芳[9](2020)在《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文中认为经济新常态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简称“双创”)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和经济发展新引擎,作为“双创”重要载体的中小企业理应得到更多重视与扶持。政府采购作为一种需求拉动式宏观调控工具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但我国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高、具体优惠措施不细化、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等因素严重阻碍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发挥。因此,在“双创”背景下,研究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如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主要运用了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阐述了“双创”背景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支撑,分析了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完善路径。除引言和结论外,本文分为以下四部分:第一部分,在厘清“双创”、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状况与方向,并从经济法理论和原则、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用机制等方面阐明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逻辑。第二部分,分析了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障碍,并对我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供给现状进行分析,提出我国政府采购相关立法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缺乏重视和理解;二是中小企业准入条件限制和认定方式不适当;三是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不够细化和完善;四是未体现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五是促进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六是GPA谈判中中小企业例外问题需妥善处理。第三部分,主要对美国、欧盟、日本、韩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进行分析,并从中提取出对我国的有益经验。第四部分,结合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域外有益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之路径。一是重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二是消除不合理准入障碍,明确中小企业认证方式和界定标准;三是对预留采购份额等优惠措施进行细化和完善;四是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五是加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配套公共服务;六是利用GPA规则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发展。
连文聪[10](2020)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提出目前,中小企业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作用突出,但时常遇到融资困难的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政府政策的帮助下应运而生,补充中小企业的信用度,提高其成功贷款的几率,为中小企业的扩大发展保驾护航。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各行各业,尤其是起步晚,发展程度相对较低的行业,在法律层面需要逐步完善立法,补充配套制度,信用担保行业即是如此。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作为国家信用担保行业中的核心参与主体,其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完善意味着信用担保行业的完善和发展,出于这一目标,本文探讨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由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有保证性质的合同,其以自身的信用度作为担保,来保证中小企业顺利的获得贷款来用于自身的发展。担保机构作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起到不可或缺的支撑作用,其作为民事主体对外承担责任,在经营的过程中,与商业银行、受保中小企业有诸多的法律关系及法律问题。我国《担保法》并未对担保机构的担保行为进行单独的规定,《担保法》中对于反担保、保证,以及其他担保法律关系均由调整,担保机构在展业的过程中,按照《担保法》、《合同法》的相关相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履行担保义务,行使追偿权利。但是,从立法的角度看,我国对担保机构以及信用担保值得的相关立法及配套法律制度确立工作,进展还是相对迟缓,这也导致很多信用担保机构都出于亏损的状态。为了能够使信用担保机构良性及可持续性的发展,就必须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研究。无论是从相关规定的法律层级上,还是从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上都存在着缺陷。只要我们国家还重视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就必须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更加的重视,这些都要求着政府要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方面的法律规范方面重新调整,制定出专门的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立法,并配以行之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本文主要从围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这一核心内容展开论述。首先,笔者先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概述进行研究,该部分笔者介绍了担保机构的法律概念,通过对担保机构的性质进行研究,总结出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特征,主要集中在担保机构为独立的法人,属于服务类民商事主体,虽然属于金融机构的类别,但又区别于银行等金融机构。信用担保机构在对外进行担保展业时,信用担保行为又属于《担保法》中的保证行为。笔者还对信用担保机构对外涉及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其主要集中于担保法律关系、合同法律关系、委托法律关系、反担保法律关系,以及再担保法律关系等。然后,笔者研究现行立法对担保机构调整的现状与不足。笔者分别以《公司法》、《担保法》、《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法律作为切入点,分析出我过现行立法模式的不足。除此之外,笔者还研究其他法律政策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调整现状及不足,通过发现先行法律对担保机构调整的不足,有针对性的对信用担保机构实践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最后,笔者针对先行法律的不足,提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问题完善的建议。笔者主要是从立法和法律政策两方面给出相应的建议,在立法上我国应当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诸多问题加以调整,如保机构的设立及组织形式的规定、业务范围、资金来源等内容,并且笔者提出完善相关法律配套制度完善的建议,使信用担保机构能够更稳步的发展。
二、《中小企业促进法》完成框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小企业促进法》完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1)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3.1 研究的创新点 |
1.3.2 研究不足 |
2 文献综述 |
2.1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研究 |
2.1.1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的来源 |
2.1.2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研究 |
2.1.3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解决途径 |
2.2 数字普惠金融有关问题的研究 |
2.2.1 数字普惠金融的起源与理论基础研究 |
2.2.2 数字普惠金融的功能研究 |
2.2.3 数字普惠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 |
2.3 文献评述 |
2.3.1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文献评述 |
2.3.2 数字普惠金融的文献评述 |
3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3.1 核心概念 |
3.1.1 中小企业 |
3.1.2 融资约束 |
3.1.3 数字普惠金融 |
3.2 中小企业融资的基础理论 |
3.2.1 金融发展与金融结构理论 |
3.2.2 信息不对称与交易成本理论 |
3.2.3 企业成长周期与融资需求规律 |
3.3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理论 |
3.3.1 数字经济理论 |
3.3.2 金融排斥与普惠金融理论 |
4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
4.1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状况的国际比较 |
4.1.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与主要融资指标的比较 |
4.1.2 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国际比较 |
4.2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 |
4.2.1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类别 |
4.2.2 主要融资渠道的建设情况 |
4.3 我国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境况 |
4.3.1 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与其经济贡献度不匹配 |
4.3.2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
4.3.3 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脆弱 |
4.4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取得的积极成效 |
4.4.1 中小企业融资政策和组织体系逐渐健全 |
4.4.2 金融服务覆盖面持续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逐渐多元 |
4.4.3 数字技术应用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
4.4.4 融资成本有所下降,风险相对可控 |
5 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环境、创新动力与核心价值 |
5.1 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环境 |
5.1.1 数字普惠金融的参与主体 |
5.1.2 数字普惠金融的技术基础与政策环境 |
5.2 数字普惠金融的创新动力与运行机制 |
5.2.1 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供给动力 |
5.2.2 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需求动力 |
5.2.3 数字普惠金融创新的运行机制 |
5.3 数字普惠金融的框架原则与核心价值 |
5.3.1 数字普惠金融的框架原则 |
5.3.2 数字普惠金融的核心价值 |
6 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理论分析 |
6.1 数字普惠金融的金融经济学解释 |
6.1.1 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环境 |
6.1.2 数字普惠金融参与者的经济特征 |
6.1.3 数字普惠金融市场及其均衡 |
6.2 数字普惠金融对中小企业传统融资悖论的破解 |
6.2.1 传统信贷市场上中小企业的融资悖论 |
6.2.2 数字普惠金融对融资悖论的破解 |
7 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实证分析一:基于现金流视角 |
7.1 研究假说 |
7.2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经验事实 |
7.2.1 数字普惠金融的指标体系 |
7.2.2 中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 |
7.3 模型构建与数据来源 |
7.3.1 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
7.3.2 数据来源和统计性描述 |
7.4 实证结果分析 |
7.4.1 基准回归分析 |
7.4.2 异质性分析 |
7.4.3 稳健性检验 |
7.5 数字普惠金融缓解融资约束的维度分析 |
8 数字普惠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实证分析二:基于创业融资视角 |
8.1 研究假说 |
8.2 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8.2.1 模型构建 |
8.2.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8.3 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融资的整体效果分析 |
8.3.1 数字普惠金融对创业融资的基准回归分析 |
8.3.2 不同维度的回归结果分析 |
8.4 数字普惠金融缓解创业融资的影响因素 |
8.4.1 地区异质性分析 |
8.4.2 影响因素检验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课题项目与论文成果 |
致谢 |
(2)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 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特色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
2.2 影响中小企业融资的外部与内部因素 |
2.3 度量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方法与进展 |
2.4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思路和途径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 |
3.1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与指标选取 |
3.2 中国中小企业发展状况 |
3.3 中小企业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简析 |
3.4 实证模型和结果分析 |
3.5 稳健性估计:动态面板模型和面板的均值组估计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
4.1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 |
4.2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 |
4.3 中国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 |
4.4 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表现形式 |
4.5 中小企业融资现状是否与中小企业发展匹配? |
4.6 中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启示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融资约束下中国中小企业的现金流敏感度分析 |
5.1 研究假说 |
5.2 研究设计 |
5.3 实证结果及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引入动产融资的政策评估分析 |
6.1 政策背景 |
6.2 基本模型 |
6.3 模型稳态、参数校准与估计 |
6.4 模型动态与政策分析 |
6.5 拓展分析: 不含借贷约束的RBC模型和改进的借贷约束模型 |
6.6 政策启示 |
6.7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局限 |
7.1 研究总结 |
7.2 研究局限与后续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5 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2章 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概述 |
2.1 公平视阈下的小微企业融资 |
2.2 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法学理论基础 |
第3章 小微企业融资不公平表现及原因 |
3.1 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
3.1.1 小微企业的融资特点与融资方式 |
3.1.2 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情况 |
3.1.3 小微企业在普惠金融计划中获得融资的情况 |
3.2 小微企业融资机会不公平 |
3.2.1 小微企业融资机会不公平的表现 |
3.2.2 小微企业融资机会不公平的制度原因 |
3.3 小微企业融资条件不公平 |
3.3.1 小微企业融资条件不公平的表现 |
3.3.2 小微企业融资条件不公平的制度原因 |
3.4 小微企业融资结果不公平 |
3.4.1 小微企业融资结果不公平的表现 |
3.4.2 小微企业融资结果不公平的制度原因 |
第4章 国外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
4.1 美国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
4.1.1 美国出台的一系列促使小企业发展的法律 |
4.1.2 建立先进的小企业管理及服务机构 |
4.1.3 为小企业的各类融资提供支持 |
4.2 欧盟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
4.2.1 德国 |
4.2.2 法国 |
4.3 日本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分析 |
4.3.1 日本出台的一系列较为完善的法律 |
4.3.2 建立完善的中小企业的服务机构体系 |
4.3.3 建立信用担保体系 |
4.3.4 全面建立了金融公库系统 |
4.4 国外经验对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公平法律保障的启示 |
4.4.1 美国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4.2 欧盟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4.4.3 日本小微企业融资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5章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制度 |
5.1 小微企业融资机会公平法律保障制度 |
5.1.1 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法律体系 |
5.1.2 构建小微企业金融机构法律制度 |
5.2 构建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法律保障制度 |
5.2.1 小微企业融资条件公平权利化 |
5.2.2 保障融资条件公平的约束性法律规制 |
5.2.3 保障融资条件公平的法律激励规制 |
5.2.4 健全小微企业融资权利法律救济机制 |
5.3 构建小微企业融资结果公平法律保障制度 |
5.3.1 政府适时保障融资结果公平的主导性定位 |
5.3.2 完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法律体系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4)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及其治理研究 ——以G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述评 |
1.2.1 财政支出绩效 |
1.2.2 绩效偏差 |
1.2.3 财政专项资金问题与优化 |
1.3 研究问题、内容及结构 |
1.3.1 研究问题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结构安排 |
第二章 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财政专项资金 |
2.1.2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偏差 |
2.2 理论基础 |
2.2.1 基于公共价值的政府绩效治理理论(PV-GPG) |
2.2.2 公共财政过程理论 |
第三章 研究设计 |
3.1 研究总体思路 |
3.2 研究方法选择 |
3.3 资料数据收集 |
3.3.1 选择研究对象 |
3.3.2 研究数据来源 |
第四章 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分析 |
4.1 资料分析过程 |
4.1.1 数据编码 |
4.1.2 编码过程分析 |
4.1.3 编码一致性和饱和度检验 |
4.2 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外部环境维度 |
4.2.2 预算编制维度 |
4.2.3 资金管理维度 |
4.2.4 组织实施维度 |
4.2.5 绩效评估维度 |
第五章 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矫正 |
5.1 加快西部经济发展,多渠道筹措资金 |
5.2 强化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认知,平衡利益偏好 |
5.3 树立即时管理的思想,建立资金动态监管机制 |
5.4 构建全方位、多角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 |
5.5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
5.6 构建科学合理的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估体系 |
第六章 结语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创新与不足 |
6.2.1 本研究的创新之处 |
6.2.2 本研究的不足之处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位论文创新性科研成果 |
致谢 |
(5)韩国文化产业促进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文化产业促进立法的必要性探讨 |
(一)促进型立法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
1.促进型立法的产生 |
2.促进型立法的功能定位 |
(二)促进型立法是健全文化法律制度的客观需要 |
1.促进型立法与管理型立法 |
2.促进型立法与管理型立法间的抉择 |
(三)促进型立法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客观需要 |
1.促进型立法与政府的职能 |
2.促进型立法与依法行政 |
二、韩国文化产业立法的历程和影响 |
(一)韩国文化产业立法的背景 |
1.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步入正轨 |
2.产业结构优化势在必行 |
3.政治氛围急需改变 |
(二)韩国文化产业的立法历程 |
1.准备时期 |
2.制定和发展时期 |
3.推进和完善时期 |
(三)韩国文化产业立法的影响 |
1.文化产业的整体 |
2.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产业 |
三、韩国文化产业的立法经验 |
(一)韩国文化产业立法体系的构成及经验总结 |
1.文化产业领域的基本法 |
2.文化产业领域的特别法 |
3.经验总结 |
(二)韩国文化产业立法中的促进手段及经验总结 |
1.基金保障 |
2.税收优惠 |
3.专门人才的培养 |
4.国际化发展 |
5.经验总结 |
四、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现状及发展方向 |
(一)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现状及问题 |
1.立法现状 |
2.立法问题 |
3.促进型立法受质疑 |
(二)我国文化产业立法的发展方向 |
1.出台促进型的文化产业基本法 |
2.完善《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其他重点领域的单行法 |
3.完善促进型立法中的促进手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答辩决议书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中的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一般分析 |
2.1 科技革命的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
2.1.1 科技革命的概念 |
2.1.2 战后科技革命研究范围的界定 |
2.2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及研究范围界定 |
2.2.1 科技革命推动下产业升级的内涵 |
2.2.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研究范围界定 |
2.3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理论基础 |
2.3.1 熊彼特创新理论 |
2.3.2 技术经济范式理论 |
2.3.3 产业技术范式理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基于创新体系视角的分析框架 |
3.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机理 |
3.1.1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经济本质:技术经济范式转换 |
3.1.2 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的传导机制:“催新”与“改旧” |
3.2 创新体系相关理论 |
3.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3.2.2 部门创新体系理论 |
3.3 以创新体系为切入点的分析视角 |
3.3.1 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3.2 部门创新体系与产业技术范式匹配性分析视角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与背景 |
4.1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历程 |
4.1.1 战前科技革命成果推动下日本产业的“重化型”化(20世纪50-60年代) |
4.1.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轻薄短小”化(20世纪70-80年代) |
4.1.3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下日本产业的“信息”化(20世纪90年代后) |
4.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背景 |
4.2.1 重化型产业结构的局限性日渐凸显 |
4.2.2 世界性科技革命的爆发为日本提供了机遇 |
4.2.3 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奠定了经济基础 |
4.2.4 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战略奠定了技术基础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基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 |
5.1 技术经济范式转换的载体:日本国家创新体系 |
5.2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5.2.1 传递最新科技情报并辅助企业引进技术 |
5.2.2 适时调整科技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发展方向 |
5.2.3 制定激励企业研发的经济政策和专利保护制度 |
5.2.4 采取措施加速新技术产业化的进程 |
5.2.5 改革教育体制并强化人才引进制度 |
5.3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5.3.1 注重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5.3.2 遵循技术创新的“现场优先主义”原则 |
5.3.3 实行考虑市场因素的“商品研制、推销一贯制” |
5.3.4 将资金集中投向开发研究和创新链的中下游环节 |
5.3.5 重视对在职人员的科技教育和技术培训 |
5.4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5.4.1 从事与产业技术密切相关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
5.4.2 重视通识教育和“强固山脚”教育 |
5.4.3 培养了大量的理工类高科技人才 |
5.5 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5.5.1 产学官联合攻关尖端技术 |
5.5.2 建立能够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中介机构 |
5.5.3 联合培养和引进优秀人才 |
5.6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技术经济范式的匹配性评析 |
5.6.1 日本国家创新体系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6.2 “追赶型”国家创新体系与“应用开发型”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 |
5.7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战后科技革命催生日本主要新兴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6.1 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与日本部门创新体系 |
6.2 微电子技术催生下日本半导体产业的兴起和发展 |
6.2.1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2.2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2.3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科研机构的创新行为 |
6.2.4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2.5 微电子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3 计算机技术催生下日本计算机产业的兴起与发展 |
6.3.1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6.3.2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6.3.3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6.3.4 计算机技术产业化中的需求因素 |
6.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的匹配性评析 |
6.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半导体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2 部门创新体系与计算机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4.3 部门创新体系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形成相匹配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战后科技革命改造日本主要传统产业:基于部门创新体系的分析 |
7.1 科技革命改造传统产业的本质: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 |
7.2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工业机器自动化的发展 |
7.2.1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2.2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2.3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2.4 工业机器自动化中的需求因素 |
7.3 微电子技术改造下日本汽车电子化的发展 |
7.3.1 汽车电子化中政府支持创新的行为 |
7.3.2 汽车电子化中企业的创新行为 |
7.3.3 汽车电子化中的创新主体联盟 |
7.3.4 汽车电子化中的需求因素 |
7.4 日本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的匹配性评析 |
7.4.1 部门创新体系与工业机器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2 部门创新体系与汽车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4.3 部门创新体系与传统产业技术范式变革相匹配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与教训 |
8.1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经验 |
8.1.1 构建了与微电子技术经济范式相匹配的国家创新体系 |
8.1.2 重视创新体系的层级性和差异性建设 |
8.1.3 加速推进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的形成 |
8.1.4 借力科技革命的“双重性质”推动新旧产业协调发展 |
8.2 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的教训 |
8.2.1 创新体系的基础研究能力不足 |
8.2.2 创新体系不利于颠覆性技术创新的产生 |
8.2.3 政府主导下的大型研发项目模式存在定向失误的弊端 |
8.3 本章小结 |
第9章 创新体系视角下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对我国的启示 |
9.1 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我国产业升级带来的机遇 |
9.1.1 为我国产业升级提供“机会窗口” |
9.1.2 为我国新兴产业“追跑”“齐跑”与“领跑”的并行发展提供机遇 |
9.1.3 为我国传统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创造了机会 |
9.2 构建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推动产业升级相匹配的创新体系 |
9.2.1 构建国家创新生态体系 |
9.2.2 重视部门创新体系的“产业间差异性” |
9.2.3 形成与新兴产业技术范式相匹配的部门创新体系 |
9.2.4 建设能够促进传统产业技术范式演化升级的部门创新体系 |
9.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现实意义 |
(二)理论意义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重点调研和问卷调研相结合的方法 |
(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
四、论文技术路线图 |
五、本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的必要性研究 |
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方法的研究 |
(一)整体政策效果的评价方法 |
(二)单一政策效果的评价方法 |
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的研究 |
(一)财税政策效果 |
(二)金融政策效果 |
(三)公共服务政策效果 |
(四)市场开拓政策效果 |
(五)人才政策效果 |
(六)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效果 |
四、综述述评 |
第三章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的相关理论依据 |
一、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理论 |
二、公共政策评估理论 |
三、企业能力理论 |
第四章 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现状分析 |
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内容 |
(一)财税政策 |
(二)金融政策 |
(三)公共服务政策 |
(四)市场开拓政策 |
(五)人才政策 |
(六)科技创新支持政策 |
二、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的数据分析 |
(一)河南省中小企业数量数据分析 |
(二)河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数据分析 |
(三)河南省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数据分析 |
(四)河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数据分析 |
(五)河南省中小企业进出口额数据分析 |
(六)数据分析总结 |
第五章 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 |
一、评价方法的选择 |
(一)总体评价方法的选择 |
(二)评价主体的选择 |
(三)统计分析方法的选择 |
二、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
(二)指标体系的筛选依据 |
(三)评价指标体系的最终确立 |
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 |
(一)数据来源 |
(二)描述性统计及有效性分析 |
(三)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的数据分析 |
(四)政策效果评价结果的分析总结 |
第六章 国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经验与借鉴 |
一、国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经验 |
(一)美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经验 |
(二)日本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经验 |
(三)英国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经验 |
二、政策借鉴 |
(一)构建完善的扶持机构,落实机构行动 |
(二)立法引导,鼓励创新 |
(三)为中小企业提供完善的辅导服务 |
(四)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化应用程度 |
第七章 完善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对策建议 |
一、完善政府直接扶持政策 |
(一)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政策体系 |
(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政策体系 |
二、完善提升中小企业生存环境的扶持政策 |
(一)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政策体系 |
(二)完善中小企业市场开拓政策体系 |
三、完善提升中小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扶持政策 |
(一)完善中小企业人才政策体系 |
(二)完善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政策体系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调查问卷 |
致谢 |
(8)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
(二)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五、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研究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六、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关系的理论概述 |
一、大学生就业与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一)大学生就业的概念界定 |
(二)政府责任的概念界定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理论基础 |
(一)责任政府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民本观 |
(三)市场失灵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实依据 |
(一)维护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权是政府的基本职责 |
(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职责的内在要求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厘定 |
(一)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调控责任 |
(二)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服务责任 |
(三)政府须对大学生就业履行监督责任 |
第二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践历程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时期:政府包办、计划配置 |
(一)“统包统分”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二、“供需见面”就业制度时期:计划配置为主、调节为辅 |
(一)“供需见面”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三、“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时期:市场配置与政府调控相结合 |
(一)“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就业制度下政府责任履行概况 |
(二)历史合理性与问题分析 |
第三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现状与问题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总体现状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现状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现状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现状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实证研究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设计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调查概况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频率分析结果 |
(四)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交叉分析结果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一)政府调控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二)政府服务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三)政府监督责任履行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
第四章 国外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发达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与启示 |
(一)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 |
(二)经济转型国家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状况的启示 |
第五章 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的策略建议 |
一、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调控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树立以人为本的就业政策理念 |
(二)提升就业政策的规划性与协同性 |
二、大学生就业中政府服务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强化高校就业服务促进大学生就业的主体意识 |
(二)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大学生就业服务供给能力 |
三、大学生就业中政府监督责任履行策略建议 |
(一)以政府监督优化高校人才培养机制 |
(二)以法律制度保障大学生平等就业 |
(三)以主体问责制提升就业政策执行实效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毕业年级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履行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人才要求访谈提纲 |
附录 C 大学生就业政府责任履行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情况 |
(9)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动态 |
1.国内研究动态 |
2.国外研究动态 |
3.文献评述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双创”背景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研究对象相关概念阐析 |
1.“双创”提出的背景与内涵 |
2.政府采购的概念及特征 |
3.我国中小企业范围界定 |
(二)“双创”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影响与要求 |
1.“双创”激发了市场主体创业活力 |
2.“双创”提升了中小企业创新水平 |
3.“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方向 |
(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理论逻辑 |
1.经济法理论与原则的要求 |
2.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体现 |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机制 |
二、我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现状评析 |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供给现状 |
(二)政府采购相关立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1.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缺乏重视和理解 |
2.中小企业准入条件限制和认定方式不适当 |
3.支持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不够细化和完善 |
4.未体现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功能 |
5.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措施不完善 |
6.我国GPA谈判中中小企业例外问题需妥善处理 |
三、域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与启示 |
(一)美国政府采购促进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设立专门机构帮助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
2.明确政府采购领域小企业划分和认证标准 |
3.制定多种扶持小企业创业创新的具体措施 |
(二)欧盟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积极完善相关立法 |
2.细化具体优惠措施 |
3.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 |
(三)日本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降低中小企业准入门槛 |
2.多种优惠方式灵活运用 |
3.提供多种采购信息获取途径 |
4.利用GPA扶持本国中小企业 |
(四)韩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经验 |
1.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 |
2.实行优秀产品采购制度 |
3.推行电子化政府采购 |
(五)域外法制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四、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回应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制路径 |
(一)重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
1.重塑政府采购立法理念 |
2.提高相关立法位阶,确定立法原则 |
(二)完善中小企业准入条件和认定方式 |
1.消除不合理的准入条件 |
2.完善中小企业认证方式 |
3.增加定性因素界定范围 |
(三)细化和完善针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措施 |
1.细化预留份额规定 |
2.实行强制分包制度 |
3.增强评审优惠力度 |
4.完善联合投标方式 |
5.增加划分标段方式 |
(四)发挥促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作用 |
1.立法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 |
2.采用创新导向型政府采购方式 |
(五)强化支持中小企业的配套公共服务 |
1.设立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服务机构 |
2.健全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制度 |
3.强化政府采购相关款项支付保障 |
(六)利用GPA规则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发表文章目录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概述 |
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概念 |
2.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特征 |
2.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独立的法人 |
2.2.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服务机构 |
2.2.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属于特殊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
2.2.4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属于保证行为 |
2.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涉及的法律关系 |
2.3.1 担保法律关系 |
2.3.2 合同法律关系 |
2.3.3 委托法律关系 |
2.3.4 反担保法律关系 |
2.3.5 再担保法律关系 |
第3章 现行立法对担保机构调整现状与不足 |
3.1 现行立法模式存在的问题 |
3.2 其他配套法律政策对信用担保机构的调整现状与不足 |
第4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法律制度完善建议 |
4.1 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立法 |
4.1.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立法模式 |
4.1.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立法的原则 |
4.1.3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立法的主要内容 |
4.2 完善其他配套相关法律政策 |
4.2.1 建立风险共担机制 |
4.2.2 完善信用担保机构内控机制 |
4.2.3 完善信用法律体系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四、《中小企业促进法》完成框架(论文参考文献)
- [1]数字普惠金融视角下中小企业融资约束问题研究[D]. 滕磊. 四川大学, 2021(02)
- [2]中小企业融资约束与动产融资研究[D]. 刘志强. 山东大学, 2021(11)
- [3]公平视阈下小微企业融资法律保障研究[D]. 杜宏宇.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4]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偏差的影响因素及其治理研究 ——以G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例[D]. 赵艳荣. 兰州大学, 2021(12)
- [5]韩国文化产业促进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D]. 杨天娇. 天津师范大学, 2021(11)
- [6]战后科技革命推动日本产业升级研究 ——基于创新体系的视角[D]. 刘伟岩. 吉林大学, 2020(03)
- [7]河南省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效果评价研究[D]. 马文珂. 河南大学, 2020(02)
- [8]中国大学生就业中政府责任研究[D]. 鄂义强.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9]双创背景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法制回应[D]. 刘育芳. 山西大学, 2020(01)
- [10]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法律问题研究[D]. 连文聪. 长春工业大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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