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法宇刑诉法衔接调研报告

监察法宇刑诉法衔接调研报告

问:监察法与刑诉法的衔接
  1. 答:法律分析:国家监行含察制度改革后,我国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权转隶至监察委员会.为确保职务犯罪调查工作在法治框架内开展,监察委员会与刑事诉讼法需要进行有效的衔接。
    法律依据:档衡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五条 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拦消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第二十条 在调查过程中,对涉嫌职务违法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要求其就涉嫌违法行为作出陈述,必要时向被调查人出具书面通知。对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监察机关可以进行讯问,要求其如实供述涉嫌犯罪的情况。
    第四十八条 监察机关在调查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被调查人逃匿或者死亡,有必要继续调查的,经省级以上监察机关批准,应当继续调查并作出结论。被调查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的,由监察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问: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意见
  1. 答:法律分析:“两法衔接”这一机制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二是蠢冲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公安机关在侦查中、监察机关在行政监察中、***法制机构在行政执法监督中,对于发现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三是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立案监督;四是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对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者手和带嫌歼行政执法监督,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问:监检衔接存在的问题
  1. 答:法律分析:在司法实践中,《监察法》与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由于正式实施不久,法律文本的内在含义还有不明之处,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针对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尚未建立具有闷返特色的职务犯罪公诉办案机制,本文主要立足于检察机关的立场,以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以及检察机关的法定地位为依托,结合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与司法理念,挖掘当下司法实践中“检监衔接”在审查起诉环节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之策。
    法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五条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节能责任制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埋唯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全面负责。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特蚂液饥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监察法宇刑诉法衔接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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