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层官员眼里的反腐败——对云南省121位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论文文献综述)
陈明[1](2020)在《S市基层干部腐败动因及防治策略研究》文中指出当前中国基层干部的腐败问题依然严峻。基层干部在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最终的贯彻者和实施者,是党中央在基层各项工作经济工作落实中的中坚力量。基层干部的腐败会动摇党的执政根基、破坏基层民主,造成国有集体资产流失、制约县域经济发展,毒化社会风气、威胁社会稳定。由此可见,探求腐败的动因和研究基层干部腐败防治策略对今天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文章以公共管理学和社会学的理论为基础,选取S市为调查地点,以S市基层干部腐败的典型个案为调查对象,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进行研究。得到S市基层干部腐败以经济案件为主,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呈群体化发展趋势等特点。深入分析S市基层干部腐败动因,研究结果表明,主观腐败动因是“官本位”思想、攀比心理和补偿心理,客观腐败动因是拜金的社会价值观、党政领导对反腐败工作不重视、腐败查处力度小和较低的刑罚标准。针对上述腐败动因,文章提出党委政府以及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主体和监管责任,从加强基层干部思想教育建设,加大查处腐败力度,加强制度监管和加强正向激励四个方面入手,遏制住基层干部腐败势头,切断基层干部腐败途径,提高基层干部工作条件和生活待遇,从而为S市党委政府达到基层干部不敢腐、不能腐,最终实现不想腐的防治目标提供理论支撑。
刘珈如[2](2018)在《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指出腐败行为一直都是公众关注的问题,尤其是政府公职人员的权力腐败行为,危害性极大。在政治上,公职人员腐败行为损害政府形象、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政府公信力,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危机;在经济上,公职人员腐败行为会对经济增长和投资产生负面影响。在中国这样的转型国家,腐败会带来大量的税收流失、行业垄断、公共支出增加和资本外逃。近年来,中央不断加大反腐力度,反腐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严惩了大批贪官污吏,但是腐败问题依然十分突出。与此同时,基层公职人员腐败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基层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涉案金额不断增大,腐败主体逐步向高层次发展,腐败行为向群体性方向发展。在基层政府中,公职人员发生腐败行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对于基层政府而言,一旦发生腐败行为,最直接受到损害的就是人民群众。由于基层地域小,腐败问题易群发,会存在相似之处,所以基层腐败行为发生的诱因也存在类似的影响因素,那么对基层公职人员腐败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选取基层县区为研究背景,以F市X区为研究样本,对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收集F市X区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系统、信访举报系统、党风政风监督系统近十年的腐败案件内容,对其中可能影响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的因素进行量化分析,运用回归分析法,通过SPSS统计软件建立回归模型,分析得出岗位性质、年龄和学历对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有着显着影响,从而得出对策启示,结合实际,提出通过加强对重点岗位的监管、完善年龄晋升制度、提高公职人员准入门槛、加强监管力度和监察体制改革发挥监督执纪作用这五个方面来预防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的对策建议,对从源头上预防,有效减少基层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些许裨益。
赵晶晶[3](2017)在《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研究 ——以X县为例》文中研究说明腐败是一个全球性话题,世界各国采取各种手段抑制腐败。我国在十八大以后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瞩目成效,这让全世界看到我国反腐的决心。不断深化反腐败工作,农村基层反腐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农村基层腐败有其自身特点,隐蔽、集体化且持续时间长等特征明显。社会发展有赖于农村经济繁荣,基层社会民主,农村基层腐败不仅阻碍社会经济发展,还将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影响社会稳定。本研究采用个案分析和资料分析方法,得出农村基层腐败主要表现形式有暗箱操作、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利益、公款吃喝,大肆敛财。本文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分析农村基层腐败产生的原因。主观原因有腐败主体的文化素质不高、工资收入偏低;客观原因是相关制度欠缺,制度执行力不够等等。为此必须找到对应的措施,通过加强廉政教育、完善权力约束机制,即完善各项制度、提高制度刚性和执行力、完善经济和文化基础性工作的举措改善基层民主生态环境,唤醒农村群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经济为基础、制度作框架和执行为保障,多方位共同努力,才能还农村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朱春奎,毛万磊[4](2017)在《官员治理研究进展与展望:基于CSSCI的文献计量与内容分析》文中研究说明政府官员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对其治理得当与否是影响国家治理现代化推进的关键因素。本文以CSSCI期刊为统计源,选取社会科学领域中篇名含有"官员"等关键词的433篇论文,进行文献计量分析,并归纳出官员治理研究的三大主题,分类进行内容分析。主要结论是在研究趋势上官员治理研究正逐渐成为热点议题,在学科上已有研究以经管类为主,在研究主题上关注的重点是官员晋升、官员行为与问责监督。未来研究应进一步拓展官员治理的研究范围,尤其是完善官员治理机制、考察官员行为及其影响。
马晴[5](2014)在《“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腐败行为研究》文中提出作为我国建立惠农强农富农政策体系的重要实践,以财政转移支付为核心的项目制成为了一种向农村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有效的、常见的方式。在项目制供给模式下,国家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项目,整个农村社会也因为这些投入而取得了较快的发展,项目进村作为对项目制从设计到最终输入到村庄整个运作过程的描述性定义也被逐渐认同和采用。项目进村通常采用专项支付或者项目资金的形式实现资金和资源自上而下地转移和流动,项目的承包权通常需要经过自上而下的招标和自下而上的竞争才能够获得,这种公共品的市场化手段无形之中串联起了从国家到农村与项目相关的政府组织与个人的牟利冲动,构成了一个相当长的利益链条,而村干部作为项目最终承担者村庄的人格化主体,又是整个利益链条的末端,这也为其自利化的腐败行为提供了新的、可能的空间。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的腐败空间是制度环境、个人动机综合作用的产物:项目进村在决策、供给、分配和监督上的特点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也构成了本身的制度局限,而当这些局限与村干部在身份、信息、权力上的角色优势相耦合时,便会为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的腐败行为带来机会。当已有腐败动机或者潜在腐败意愿的村干部意识到存在于项目进村过程中的信息、同盟、权力和自利空间时,他们便可能采取利益共谋、欺上瞒下、权威实施等不同的策略行为来推动这些国家项目的实施,而这种策略行为在实践中往往容易转化成腐败行为的一部分,为项目制的公益本质、村庄的发展能力、乡村的治理生态带来直接威胁和潜在隐患。找对症状,厘清病理,最终目的是对症下药:防治项目进村过程中的村干部腐败要从项目制运作特点,即腐败空间产生的制度源头出发,从畅通信息渠道、瓦解利益同盟、规范权力运用、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来进行规范和防治。
王耀忠[6](2013)在《非监禁刑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非监禁刑是指对犯罪行为轻,主观恶性浅、人身危险性小的犯罪行为人所适用的不予关押的刑罚种类。如管制刑。广义上的非监禁刑还应该包括体现行刑社会化理念的刑罚裁量制度与刑罚执行制度。如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制度。非监禁刑不仅是刑罚领域人类文明进步的标志,而且是刑罚轻缓化的必然归宿;它的诸多价值都是监禁刑所无法比拟的,它不仅能以人道主义的关怀增进人类社会的自由,而且能够以最小量的刑罚投入产生可观的社会效果;不仅可以充分实现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宽则宽的理念,而且可以促进社会的和谐与法治国的进程。国内的非监禁刑理论与实践虽然落后于欧美发达国家,但2003年两高、两部在六个发达省市开始社区矫正试点,标志着我国非监禁刑的理论和实践已经步入了快车道。但我国非监禁刑不论是理论还是实践都还不够成熟,都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困境。在刑罚观念的转变上,仍是传统观念有余,现代观念不足;在非监禁刑的立法上,存在着惩罚力度不足、种类不全、适用条件不够明确、个别化处遇体现不足等问题;在非监禁刑的司法上,存在着适用率低、适用歧视、标准不统一、当事人参与程序、同步监督与权力制衡缺失、司法腐败与不公、行政化色彩较重、不合理的司法行刑人员倒追查制度等问题:在非监禁刑的执行上,重表现轻心理、重形式轻实效、量刑与矫正衔接不良等问题。本文围绕非监禁刑基本理论和刑罚观念,非监禁刑的立法和司法问题,结合笔者的调研材料,采用理论紧密联系实践、借鉴国外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展开了分析和探讨。通过对犯罪原因的反思提出了层阶一体化责任观,在对其原因、依据、正当性论证的基础上设计了《犯罪内因量表》、《犯罪外因量表》、计算公式以及适用方法。因此,层阶一体化责任观既是一种重视犯罪外因的犯罪责任观,也是一种实践观,是一种方法论的突破。本文努力将层阶一体化责任观贯彻到非监禁刑的司法和执行中去,提出并设计了《假释罪犯重要因素人身危险性评估量表》等,将假释罪犯的再犯危险性预测因子分成宣判前预测因子和执行期间预测因子两大类,并赋予了执行期间预测因子独立的再犯危险性判断功能。简单地说,层阶一体化责任观,是指对大部分犯罪来说,国家、社会和行为人都应承当性质不同、责任量不同的责任,国家、社会对引发犯罪的外因向前延伸承担制定良好刑事政策、社会政策减少犯罪外在因素的责任,向后延伸承担科学矫正犯罪行为人、安置帮教的责任;而犯罪行为人主要对引发犯罪的内因承担法定的刑事责任。因此,国家、社会和犯罪行为人对每一起犯罪所应承担的责任便形成一个动态的责任层阶,当国家、社会和犯罪行为人根据各自的责任量共同承担责任时便是层阶一体化的责任。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提出在于倡导国家、社会正确对待犯罪行为人,正确看待犯罪现象的存在,提升国家、家庭和罪犯的社会责任感以及社会公众对非监禁刑矫正罪犯的认同感,实现国家、社会、犯罪行为人和被害人利益最大化,最终目标是要提高非监禁刑的适用率,减少犯罪,建立起一个和谐的大中国。“层阶一体化责任观”主要是从犯罪、刑罚、刑事责任的外围,即主要是从刑事政策和社会政策在预防犯罪、减少犯罪中的价值和意义上提出的,可以说是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与国家、社会从政策和制度上减少未然犯罪因素的责任以及科学矫正和合理安置已然犯罪行为人责任之间紧密衔接的一种责任观,是行为人刑事责任向前与向后延伸所形成的一种国家社会责任。“层阶一体化责任”不同于刑法上的团体责任,团体责任是一种刑事责任主体的横向扩张,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而层阶一体化责任是不同领域、不同性质责任之间的一种合理衔接和互动。“层阶一体化责任”中的“责任”具有两层不同的含义,就犯罪行为人而言,是一种法定的、必然的责任,具有特定承担主体;就国家和社会而言,是一种制度、政策意义上的责任,是一种建议国家和社会科学认识、合理对待并去积极承担的责任,并不具有强制性和必然性。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前言,介绍了本文研究的意义、研究背景和方法。第二部分非监禁刑的观念问题,在比较国外刑罚观与反思我国传统刑罚观的基础上倡导人本主义刑罚观,并提出了层阶一体化责任观,对层阶一体化责任观提出的原因、正当性依据以及司法行刑实践应用的量化进行了论述和设计。第三部分非监禁刑的立法问题,在分析我国非监禁刑立法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基础上,提出了对管制刑、财产刑、资格刑、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完善建议并进行了详细的法条设计。第四部分非监禁刑的司法问题。在对非监禁刑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概述的基础上,主要针对管制、罚金、缓刑和假释四大主要非监禁刑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数据化实证论述,提出了司法对策。由于调研和实证材料的有限性以及涉及国家机密等问题,本文的论述肯定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敬请专家批评指正。
胡鞍钢,过勇[7](2012)在《地方干部如何看待腐败问题——云南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文中研究说明腐败已经成为中国最大的社会污染。当前,我国正处于新中国成立以来腐败最为猖獗的时期。它不仅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而且还构成对中国共产党及其政府合法性的严重挑战,引起党和国家领导人与全国人民的极大关注和忧虑。近年来,中央加大了防治腐败的力度,对腐败蔓延的势头进行了有效的遏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了解地方干部对我国腐败现状和反腐败工作的评价,我们对云南省的部分地方干部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将问卷结果与我们研究得出的结论进行了比较,初步得出了一些结论。本次问卷共设计了16个问题,主要目的是了解:地方干部如何看待中国的
张勇[8](2012)在《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因素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腐败问题在当前已经成为各个国家所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成功的应对腐败现象早已成为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当中的一个重大课题。而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义难题,首先就要求我们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腐败现象做一个全方位分析与了解。制度研究作为一种新兴的研究方法,以其独特的优势在研究腐败现象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所以,将制度的研究方法引入到对腐败现象的研究中来,可以更好地对社会转型时期的腐败现象展开研究,并提出对策。首先,对一些名词做了相关解释和界定。例如一些相关的概念:转型、社会转型、中国的社会转型时期以及腐败和制度等。在了解了这些概念以后就可以更好地分析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腐败现象。接着具体分析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现象的表现形式、危害以及特点。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腐败现象也出现一些以往所不有的一些新的特点,而这些特点也是我们在进行研究时所不可无视的一个重要方面。腐败现象的危害是全方位的,它对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会产生极其不利的影响。而腐败现象在新时期所出现的新的特点也是我们在反腐败研究中所要关注的,每一个新的特点的出现都会对我们对腐败现象研究提出新的要求。最后是对中国社会转型时期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分析。在这个部分中,从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分别分析了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并且指出,正式制度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非正式制度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隐形因素,制度执行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促进因素。最后分析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具体制度措施。文章指出制度与体制创新是根治腐败现象的新思路,并在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与制度执行三个方面分别指出了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具体措施。健全与完善正式制度是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重塑与引导非正式制度是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保障;规范与监督制度执行是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关键。
孙培军[9](2011)在《以政党为中心: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研究》文中认为在中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转型期,由于社会结构性、经济体制性、国家制度性、文化价值性等多方面原因,在中国现实中,诸多社会不和谐的事件和现象由此发生和发展,必须探求社会长治久安之道。为此,本文在借鉴国外底层政治研究和抗争政治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社会抗争事实,综合国内诸多关乎社会和谐的概念谱系,将其概括为“社会抗争”这一表述,并将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国内学界对当前中国社会抗争研究概括为性质研究、动因研究和治理研究:依次而论,性质研究包括社会抗争的概念谱系和结构功能;动因研究包括社会抗争的生发原因和动力机制;治理研究包含社会抗争的治理理念、主体和机制。进一步而言,社会抗争的性质和动因其归宿在于社会抗争的治理,因此,本文关注的问题便是中国社会抗争治理,并以抗争政治和政党政治为理论基础,将其放到社会抗争治理结构与权力结构(国家、政党和社会)的关系中探讨,包含如下子问题:为什么社会抗争治理结构是社会抗争治理的关键和为什么社会抗争治理结构是由权力结构决定的?为什么当前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是国家主导和社会参与的结构?为什么政党是或要成为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的中心?这三个子问题在逻辑关联上是依次递进的,其中第三个子问题是本文分析的核心问题,即政党与社会抗争治理及其结构的关系。本文先从一般(主要是西方)理论出发,分析了抗争政治下社会抗争的性质和动因如何影响社会抗争治理,指出了社会抗争治理与社会抗争治理结构、权力结构的关系,这是本文的立论基础或研究假设,即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决定社会抗争治理的效果(如社会抗争的频度、强度和效度等),同时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受社会的权力结构影响或决定。接着,将研究引入到中国情境下,将上述假设和立论应用到中国社会抗争及其治理上。在中国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下,中国社会抗争一方面是由于利益主体性和社会结构性的原因,并对利益主体和社会具有正反功能,社会抗争治理成为一种社会行为;另一方面,社会抗争也是源于国家(政府)制度性的原因,对国家(政府)具有正反功能,社会抗争治理又是一种国家行为。更为关键的是,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关系处于一种国家主导的社会多元主义结构和现实中,这种特性决定了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是国家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结构,并体现为对社会抗争的法治化治理和制度化治理。本文的重点是从结构和功能视角研究政党与社会抗争及其治理的内在关联。文章运用党建和政治学交叉研究视角,强调中国的权力结构必须从国家和社会两维扩展为政党、国家和社会三维,这一权力结构是由政党权力组织网络为支撑的,对政党和中国政治具有深刻的内涵。从现代政治(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一般逻辑和中国的政治逻辑来看,社会抗争治理都是政党行为。鉴于中国权力结构是以政党为中心,基于前文权力结构决定治理结构的假设,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必须以政党为中心,这是对中国权力结构的静态分析而得出的。另外,在对中国权力结构的动态分析后,权力结构变迁后的政党逐渐从国家中走出来,嵌入到社会中去,更加具备了成为社会抗争治理结构中心的结构条件,这可以从党政不分的反面和政党嵌入社会的常态治理来考察社会抗争治理能够以及有必要以政党为中心的动态结构条件。同时,从功能的视角来看,中国存在社会抗争治理的政党“缺失”,在理论和实践上政党对社会抗争治理这一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然而,政党的功能,特别是整合社会与国家之间、社会与社会之间的冲突和摩擦的功能,即一定意义上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是政党治理社会抗争的必然要求,是政党整合力的必然内容。因此,政党必须实现从行动者的“缺失”到行动者的“归来”,通过价值转变、组织运转和制度整合实现对社会抗争的治理,发挥政党的整合力,从而具备治理中心的能力。总之,结合社会抗争及其治理的事实,通过上述理论建构和实践验证,可以得出的结论是中国社会抗争治理必须以政党为中心,这是在中国的政党、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下,在分析社会抗争的性质、动因和治理的基础上,由政党的结构和功能决定的。这种以政党为中心治理社会抗争的政治逻辑具有其独特的内涵和意义,强调在国家和社会治理社会抗争的基础上,发挥政党的治理中心作用,实现对社会抗争的“善治”。而且,这种对社会抗争的非常态治理和社会常态治理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这是以政党为中心的政党、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在社会治理结构的必然反映,有利于实现党的领导执政、国家的繁荣发展、社会的长治久安、民众的幸福安康这样良好的局面。
王艳华[10](2009)在《腐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文中提出腐败作为非法非正常收入或灰色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一直以来被人们认为是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Li,Xu和Zou(2000)曾将腐败与收入差距之间的模型关系归结为倒U关系,即随着腐败程度的增加,居民收入差距先是增加后降低。但是,本文在加入更加贴近现实的一个约束条件后(社会初期基尼系数不为0),所改进的理论模型和从腐败行为发生过程出发构建的分析框架却同时表明,腐败和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呈正相关关系,并且,引用国外其他学者的分析结果一定程度上证明了二者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另一方面,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既有的关于中国腐败和收入差距关系研究的计量障碍,得出既有研究所使用的数据通常很可能得出二者不相关或负相关关系;并利用31个省2001-2005年的统计数据,构建线性和二次项两种实证模型,运用随机效应或固定效应模型进行了验证。最后,文章总结了本文的两个主要结论,并进一步提出了遏制腐败及缩小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性思路。
二、基层官员眼里的反腐败——对云南省121位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基层官员眼里的反腐败——对云南省121位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1)S市基层干部腐败动因及防治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论文的研究背景 |
1.1.1 中国基层干部腐败情况 |
1.1.2 S市基层干部腐败情况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目标 |
第2章 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基层干部 |
2.1.2 腐败 |
2.1.3 腐败防治 |
2.2 腐败的相关理论 |
2.2.1 权力寻租理论 |
2.2.2 委托代理理论 |
2.2.3 成本收益理论 |
2.2.4 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S市基层干部腐败动因分析 |
3.1 S市腐败案件整体情况调查研究 |
3.1.1 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检讨书的研究 |
3.1.2 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个案访谈情况 |
3.2 S市基层干部腐败典型案件 |
3.2.1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
3.2.2 套取资金 |
3.2.3 截留资金 |
3.2.4 插手工程 |
3.2.5 违规报账 |
3.2.6 违规收受财物 |
3.2.7 违规索要财物 |
3.3 S市基层干部腐败的特征 |
3.3.1 S市基层干部腐败主体“一把手”居多 |
3.3.2 S市基层干部腐败涉案主体职级低、涉案金额小 |
3.3.3 基层干部腐败范围广、持续时间长 |
3.3.4 基层干部腐败涉案人员群体化 |
3.4 S市基层干部腐败的动因分析 |
3.4.1 主观方面 |
3.4.2 客观方面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国内外基层干部腐败防治经验借鉴 |
4.1 国内基层干部腐败防治的经验 |
4.1.1 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政教育 |
4.1.2 增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能力 |
4.1.3 创新腐败防治手段 |
4.2 国外对腐败行为防治的经验 |
4.2.1 反腐败法条严格 |
4.2.2 对腐败惩罚力度强 |
4.2.3 反腐败监督机制相对健全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S市基层干部腐败防治策略研究 |
5.1 加强思想教育建设 |
5.1.1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
5.1.2 培育正确价值观 |
5.1.3 做好家风建设 |
5.2 加大查处腐败力度 |
5.2.1 提高基层纪委监委查处腐败力度 |
5.2.2 加大刑罚力度,提高腐败成本 |
5.2.3 加大宣传力度,震慑基层干部 |
5.3 加强制度监管 |
5.3.1 用好内部监督 |
5.3.2 加强外部监督 |
5.3.3 创新监督机制 |
5.4 加强正向激励机制 |
5.4.1 保障基层干部合理的工资 |
5.4.2 强化考核奖惩激励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附录 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之处 |
2.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公职人员 |
2.1.2 腐败 |
2.1.3 腐败行为的内涵与表现 |
2.2 理论基础 |
2.2.1 计划行为理论 |
2.2.2 寻租理论 |
2.2.3 前景理论 |
3.F市X区个体腐败行为现状分析 |
3.1 数据来源及分析方法 |
3.1.1 数据来源 |
3.1.2 数据分析方法 |
3.2 F市X区个体腐败行为现状 |
3.2.1 F市X区概况 |
3.2.2 F市X区腐败总体情况 |
3.2.3 F市X区腐败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4.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影响因素回归分析 |
4.1 模型应用 |
4.2 模型检验 |
4.3 模型结论 |
5.预防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的对策 |
5.1 针对重点岗位的创新监督技术 |
5.1.1 加强重点岗位的监管 |
5.1.2 创新技术监督 |
5.2 规范年龄晋升制度提高工资待遇 |
5.2.1 规范公职人员管理晋升制度 |
5.2.2 提高公职人员工资待遇 |
5.3 提高公职人员学历准入门槛加强廉政教育 |
5.3.1 提高公职人员学历准入门槛 |
5.3.2 开展廉政教育提升个人素质 |
5.4 加大监管水平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
5.4.1 加强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 |
5.4.2 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 |
5.5 监察体制的逐步完善监督执纪发挥更大作用 |
5.5.1 监察委的成立 |
5.5.2 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作用 |
6.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研究 ——以X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创新 |
1.5 研究方法和思路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思路 |
1.6 相关概念及理论 |
1.6.1 农村基层 |
1.6.2 基层腐败 |
第2章 X县农村基层腐败情况 |
2.1 X县基本情况 |
2.2 X县反腐工作基本情况 |
2.2.1 X县反腐工作机构建设情况 |
2.2.2 X县反腐工作具体措施及成效 |
2.3 X县2013年——2015 年案件情况分析 |
2.4 X县违纪案件中典型案件分析 |
2.4.1 套取民生资金 |
2.4.2 违规插手工程项目 |
2.4.3 违反“农村三资”规定 |
2.4.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 |
第3章 农村基层腐败的分类、表现、特征及危害 |
3.1 农村基层腐败的分类 |
3.2 农村基层腐败的表现 |
3.2.1 拉帮结派,暗箱操作 |
3.2.2 贪污受贿,以权谋私 |
3.2.3 违反国家政策,侵犯群众利益 |
3.2.4 公款吃喝,大肆敛财 |
3.3 农村基层腐败的特征 |
3.3.1 农村基层腐败经济领域案件为主导 |
3.3.2 农村基层腐败涉案主体职级低、涉案金额小 |
3.3.3 农村基层腐败范围广、持续时间长 |
3.3.4 农村基层腐败涉案人员集体化 |
3.4 农村基层腐败的危害 |
3.4.1 政治方面 |
3.4.2 经济方面 |
3.4.3 社会方面 |
第4章 农村基层腐败产生的原因 |
4.1 主观原因 |
4.1.1 从腐败主体看 |
4.1.2 从村民来看 |
4.2 客观原因 |
4.2.1 制度方面 |
4.2.2 监督管理方面 |
4.2.3 社会文化方面 |
第5章 农村基层腐败的防范和治理 |
5.1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 |
5.1.1 正确认识农村基层廉政教育的地位 |
5.1.2 丰富农村廉政教育内容 |
5.1.3 实现农村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化 |
5.2 完善权力约束机制 |
5.2.1 完善村级财务制度 |
5.2.2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待遇制度 |
5.2.3 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考核激励机制 |
5.2.4 落实基层民主制度 |
5.3 提高制度刚性和执行力 |
5.3.1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 |
5.3.2 落实两个责任 |
5.3.3 加大对腐败的查处力度 |
5.4 加强经济和文化的基础性工作 |
5.4.1 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
5.4.2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
5.4.3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
5.4.4 加强黑势力和宗族恶势力的整治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进一步工作的方向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官员治理研究进展与展望:基于CSSCI的文献计量与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官员治理研究的文献计量分析 |
(一)样本文献选取 |
(二)时间分布 |
(三)高产作者与研究机构 |
(四)主要期刊 |
(五)研究主题 |
二、基于分类主题的研究内容分析 |
(一)官员晋升 |
1. 晋升锦标赛及其争鸣 |
2. 晋升与经济发展 |
3. 晋升与地方财政 |
(二)官员行为 |
1. 行为选择 |
2. 官员腐败 |
3. 反腐策略 |
4. 官民互动 |
(三)问责监督 |
1. 问责与复出 |
2. 财产申报制度 |
三、结论与展望 |
(一)基本结论 |
(二)未来研究展望 |
(5)“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腐败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源起及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3 可能的创新点及研究思路 |
2 “项目进村”的运作特点 |
2.1 “项目进村”的意涵 |
2.2 “项目进村”的基本特征 |
3 “项目进村”过程中产生的村干部腐败空间 |
3.1 同盟空间:“乡村利益共同体”的构成者 |
3.2 信息空间:村内民情和上级政策的掌握者 |
3.3 权力空间:公共品供给的实施者 |
3.4 自利空间:监督“盲区”的利用者 |
4 “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的腐败策略行为及后果 |
4.1 利益共谋:地区差异被拉大 |
4.2 欺上瞒下:项目初衷被异化 |
4.3 权威实施:村民需求被扭曲 |
4.4 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延展性后果 |
5 防治“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腐败行为的对策 |
5.1 畅通信息渠道 |
5.2 瓦解利益同盟 |
5.3 划定权力边界 |
5.4 完善监督机制 |
结束语 |
注释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主要论文 |
(6)非监禁刑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背景与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非监禁刑的观念问题 |
2.1 传统刑罚观的反思 |
2.1.1 中外刑罚观念解读与比较 |
2.1.2 传统刑罚观产生的原因与弊端 |
2.1.3 人本主义科学刑罚观之提倡 |
2.2 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提出 |
2.2.1 犯罪原因引发的思考 |
2.2.2 国家社会责任观的觉醒 |
2.2.3 层阶一体化责任观的展开 |
3. 非监禁刑的立法问题 |
3.1 非监禁刑立法中存在的问题 |
3.1.1 非监禁刑的惩罚力度不够 |
3.1.2 个别化处遇思想体现不足 |
3.1.3 非监禁刑的种类不足 |
3.1.4 非监禁刑适用条件不够明确 |
3.2 非监禁刑的立法完善 |
3.2.1 管制刑的立法完善 |
3.2.2 财产刑的立法完善 |
3.2.3 资格刑的立法完善 |
3.2.4 缓刑制度的立法完善 |
3.2.5 假释制度的立法完善 |
3.2.6 暂予监外执行制度的立法完善 |
3.2.7 非监禁刑种类、制度的立法完善 |
4. 非监禁刑的司法问题 |
4.1 非监禁刑司法中存在的问题概述 |
4.1.1 罚金刑的滥用与功能的扭曲 |
4.1.2 不合理的倒追究制度 |
4.1.3 公、检、法之间的制衡问题 |
4.1.4 被害人、社会舆论对非监禁刑适用的影响问题 |
4.1.5 非监禁刑适用中存在的其他问题 |
4.2 管制刑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2.1 管制刑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
4.2.2 管制刑的司法对策 |
4.3 罚金刑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3.1 罚金刑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
4.3.2 罚金刑的司法对策 |
4.4 缓刑制度司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4.1 缓刑制度司法中存在的问题 |
4.4.2 缓刑制度的司法对策 |
4.5 假释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4.5.1 假释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4.5.2 假释制度的司法对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8)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因素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 本文核心概念 |
(一) 社会转型时期 |
1. 转型及社会转型的概念 |
2. 本文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界定 |
(二) 腐败的概念解释 |
(三) 制度因素分析方法 |
1. 制度的概念解释 |
2. 新制度主义分析方法 |
3. 腐败的制度分析 |
二、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危害及特点 |
(一)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主要表现 |
(二)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危害 |
1.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对政治的危害 |
2.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对经济的危害 |
3.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对思想文化的危害 |
(三)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的特点 |
1.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呈现的特点 |
2.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的总体趋势 |
三、 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因素分析 |
(一) 正式制度缺失和不完善是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因素 |
1. 权力体制的设置过分单一,缺乏有效的制约 |
2. 干部人事管理体制的弊端造成了用人腐败 |
3. 监督体制乏力,缺乏有效的监督 |
(二) 非正式制度的负面影响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隐形因素 |
1. 社会转型期经济快速发展加速了各种价值观念的相互碰撞 |
2. 社会转型期伦理道德失范加剧了腐败现象的产生形成 |
3. 中国特有的历史传统:“家国同构”、“差序格局”和人情关系网络,为腐败行为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
4. 精神的迷茫:信仰危机的出现使人们选择了腐败 |
(三) 制度执行的乏力是腐败现象产生的促进因素 |
四、 中国社会转型期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具体制度性措施 |
(一) 制度与体制的创新:树立根治腐败问题的新思路 |
(二) 以具体制度性措施:预防腐败现象产生 |
1. 健全与完善正式制度是预防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本 |
2. 重塑与引导非正式制度是预防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保障 |
3. 规范与监督制度执行是预防腐败现象产生的关键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以政党为中心: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与意义 |
一、问题缘起和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的界定 |
一、社会抗争 |
二、社会抗争治理 |
三、社会抗争治理结构 |
第三节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二、分析框架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方法 |
二、论文结构 第一章 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一节 国内研究述评 |
一、国家和社会治理社会抗争研究 |
二、中国共产党治理社会抗争研究 |
第二节 国外研究述评 |
一、社会抗争动因研究 |
二、国家和社会治理社会抗争研究 |
三、中国共产党治理社会抗争研究 第二章 权力结构与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基于抗争政治中抗争性质和动因的分析 |
第一节 社会抗争的性质:结构和功能 |
一、抗争的结构: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之间 |
二、国内和全球场域中抗争的功能:正和负 |
第二节 社会抗争的动因:全球和国内 |
一、社会抗争的全球动因 |
二、社会抗争的国内动因 |
第三节 社会抗争治理的关键:权力结构下的社会抗争治理结构 |
一、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社会抗争治理的关键 |
二、权力结构: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的关键 |
小结 第三章 国家主导和社会参与: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下的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 |
第一节 社会抗争治理:国家行为 |
一、社会抗争发生的制度性原因 |
二、社会抗争对国家的正负功能 |
第二节 社会抗争治理:社会行为 |
一、社会抗争发生的主体性原因和结构性原因 |
二、社会抗争对利益主体和社会的正负功能 |
第三节 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国家主导和社会参与 |
一、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与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理论阐释 |
二、国家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现实经验 |
三、法治化治理和制度化治理:社会抗争治理的路径 |
小结 第四章 以政党为中心:政党、国家和社会权力结构下的社会抗争治理结构 |
第一节 中国权力结构:政党、国家和社会关系 |
一、中国权力结构:权力组织网络中的政党、国家和社会 |
二、中国权力结构的深意 |
第二节 结构中的行动者:权力结构和社会抗争治理结构双重中心的政党 |
一、社会抗争治理:政党行为 |
二、政党:从权力中心到治理中心 |
第三节 权力结构变迁中的政党: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的中心 |
一、权力结构变迁 |
二、政党调适:"走出"国家和"嵌入"社会 |
三、调适后的政党与社会抗争治理 |
小结 第五章 社会抗争治理中的政党:从"缺失"到"归来"的行动者 |
第一节 行动者的"缺失":社会抗争治理的政党"缺失" |
一、社会抗争治理理论的政党"缺失" |
二、社会抗争治理实践的政党"缺失" |
第二节 行动者的"归来":整合社会的政党 |
一、政党整合力:政党的社会整合功能 |
二、政党整合社会的路径:价值转变、组织运转和制度整合 |
小结 结语 |
一、作为中心的政党:权力结构和社会抗争治理结构中的行动者 |
二、以政党为中心治理社会抗争:内涵和意义辨析 |
三、本文的可能创新之处和研究不足之处 参考文献 后记 |
(10)腐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框架 |
1.3 文章创新点 |
2. 腐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的文献综述 |
2.1 对腐败涵义的理解 |
2.2 城镇居民收入差距的衡量 |
2.3 腐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影响关系研究 |
3. 腐败与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理论模型的改进 |
3.1 理论分析模型的改进 |
3.2 腐败影响收入差距的途径分析 |
3.3 正相关关系的现实性 |
4. 腐败与我国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的计量障碍 |
4.1 计量障碍理论分析 |
4.2 实证检验 |
5. 结论和政策建议 |
5.1 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6. 参考文献 |
7. 附录 |
四、基层官员眼里的反腐败——对云南省121位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论文参考文献)
- [1]S市基层干部腐败动因及防治策略研究[D]. 陈明. 河北科技大学, 2020(01)
- [2]F市X区公职人员个体腐败行为影响因素研究[D]. 刘珈如.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18(06)
- [3]农村基层腐败问题的研究 ——以X县为例[D]. 赵晶晶. 南昌大学, 2017(02)
- [4]官员治理研究进展与展望:基于CSSCI的文献计量与内容分析[J]. 朱春奎,毛万磊. 地方治理研究, 2017(01)
- [5]“项目进村”过程中村干部腐败行为研究[D]. 马晴. 华中科技大学, 2014(12)
- [6]非监禁刑问题研究[D]. 王耀忠. 武汉大学, 2013(12)
- [7]地方干部如何看待腐败问题——云南地县级干部的问卷调查[A]. 胡鞍钢,过勇. 国情报告(第四卷 2001年(上)), 2012
- [8]中国社会转型期腐败现象产生的制度因素分析[D]. 张勇. 曲阜师范大学, 2012(10)
- [9]以政党为中心:中国社会抗争治理结构研究[D]. 孙培军. 复旦大学, 2011(05)
- [10]腐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关系研究[D]. 王艳华. 浙江大学,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