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一个“治理社会”的来临?(论文文献综述)
漆飞[1](2021)在《审美共同体问题研究 ——以当代批判理论为中心的考察》文中提出论文以当代批判理论的共同体思想为研究对象,在当代美学的问题域中聚焦审美共同体的问题研究,在内容上呈现为生命政治与共同体的美学之维、审美共同体的共识与差异、主体化与去主体化、边界与去边界等具体问题,以及审美共同体的理论批判五个章节。审美共同体研究以生命政治作为总体性的研究进路。福柯的生命政治思想经由微观政治与感性生命场域的重返生成了对政治和美学的不同理解路径。当代批判理论家不同程度地改写、颠覆和超越福柯对于生命权力的后现代式考察,以生命经验的感性之维重构当代生命政治与感觉共同体之间的理论关联。朗西埃转换了福柯的生命政治论题,以对政治与治安的讨论激活对感性共同体分配机制、去身份化和异质感知构成等问题的阐发,经由感性领域的重构生成了不同于福柯的感性政治进路。阿甘本、奈格里、哈特、埃斯波西托等人则基于对生命感知潜能的总体性观照,重新思考感觉共同体与审美感知、主体经验之间的张力,建构了不同生命政治进路下的审美共同体批判思想。共识与差异是审美共同体的本体性问题。当代批判理论接续和吸收早期批判理论和后批判理论对于宏大叙事、总体性和同一性逻辑的解构,但其并不全然地消解差异,而是在尊重差异和异质性的基础上建立一种感觉和情感共通的审美共同体范式。通过颠覆和超越存在论对于共在的反思,当代批判理论家将总体性问题视为一种新的本体论,以独一性、任意独一性、独一复多来重新规定审美共同体内部无法被化约的差异性,阿甘本以任意独一性来指认无法被表征的非本质差异性,埃斯波西托以疫责的空无属性来回应它与普遍性的关系,奈格里和哈特则将差异视为具有生成共同性的重要机制,赋予其生产性的潜能。感知、经验、语言和情感多维度地参与审美共同体的主体表达,基于差异的多元共同体形构出诸多不同类型的去主体化范式。对生命的伦理-美学诉求贯穿在当代批判理论关于审美共同体主体性问题的思考始终,通过秉承福柯晚年对于自我生存的去主体化思考,当代批判理论家以“去同一化”和“去身份化”来重新界定共同体内部感性生命存在的具体内涵。朗西埃以无分之分作为感觉共同体的解放主体,奈格里与哈特基于情感、认知和审美等感性系统来具有生产潜能的主体范式,以容纳差异的诸众来形塑审美共同体的发生,阿甘本则将纯粹潜能作为生命感知的触发机制,以语言和艺术的可交流性作为去主体化的具象呈现方式。“去身份化”是审美共同体的具有解放潜能的主体感性表达,其既没有返回到启蒙现代性时期被高扬的主体性,也未完全地落入后批判理论对于主体的全面批判和解构。基于审美共同体对于差异性和去主体化的内部构成,其外部存在形态呈现为从有边界的、实体的、稳定的向去边界的、非实体的、流动的等方面的转变。认同的危机与归属的困境是审美共同体存在形态问题的核心所指,埃斯波西托以免疫机制的否定性特征预设了一种非实体化感觉共同体的出现,作为边界机制的免疫范式彰显出对感性生命的纳入与排除逻辑,阿甘本以难民的现实问题激活了对生命政治边界的思考。媒介、信息和技术共同地参与着审美共同体的建构,传统基于血缘、宗族和地缘等自然关系纽带的共同体范型被松动,基于流动性的情感、感觉和意义的虚拟化审美共同体正在生成之中。审美共同体以情感和感性系统为内核建立起新的认同价值体系并延伸出诸多不同的表达范式,其自身也蕴藏着向审美乌托邦、异托邦、世界主义等诸多形态转变与对话的可能性。当代批判理论家经由共同体审美和感性维度的阐发,营构出一种基于容纳差异、去主体化的、无边界的、非实体的、流动生成的审美共同体范式,这一范式不仅构成了对于后现代以降总体性危机的重新反思和回应,同时也有力地推动了对当代美学与政治关系的思考。在回应后现代之后的总体性问题时,当代批判理论彰显出极强的现实介入品性和批判色彩,然而这一介入性常常体现为理论与思辨层面的介入性。在面向现实语境中的具体问题时,审美共同体思想呈现出其限度,一方面是在理论介入现实时存在转换的矛盾性和难以现实化,另一方面是理论自身的不可转换性。
王喜媛[2](2020)在《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类社会发展史表明,每一次依人类智慧和文明的进步而发生的科学技术革命,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人的存在方式变化与人类社会发展。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推动人类社会进入了一个被称为“工业4.0”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时期,我们正处于这一历史阶段。“现实”就是人与人类的当下的存在,就是我们的本质在当下的显现。从科学技术革命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的视角来看,我们当下的存在——“现实”就是我们已经步入了在信息化革命的条件下,由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技术革命的融合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变革和发展的智能化时代。以智能化技术为主要标志的“智慧社会”,是以信息社会为基础对信息社会的继承与发展。“智慧社会”给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带来很多质的变化。人的存在方式、生活方式、思想观念、行为方式都会发生巨大的变化,同时也改变着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新技术的飞速发展将引发生产力水平的极大提高,生产效率的提高也将推进人类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极大变化,同时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问题和挑战,促使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必须发生相应的变革以适应新技术的要求,即社会治理模式的转型。具体体现为人们认知方式、思想观念、价值选择、决策方式、执行路径和方法等治理要素都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和转型。为此,本文选择“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作为研究主题,力图通过研究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可能面临的问题、挑战和解决问题找到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规律,确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路径。论文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基本观点是:梳理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新一代通信网络信息技术等技术的理论基础和应用发展,预测智慧社会的发展远景,针对新技术革命的发展所导致的传统社会向智慧社会转型所特有的社会矛盾和问题,分析当前社会的鲜明特征,基于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当前所处的时代和社会的主要矛盾作出的全新判断:“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探究我国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与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的影响和关系,阐述由社会形态变革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和转型的必然性,对智慧社会视域下社会治理模式的内容和实例进行具体分析,并对技术进步带来的社会生活的各种变化以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从管理哲学的角度论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论文的基本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首先,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渗透日益显着,众多新技术融合突破,在解决当前人类发展遇到的困境的同时,正在带来人类社会运行智慧化、生产关系虚拟化的深刻变革。本部分主要通过深入分析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出现及其演进过程,提出伴随着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智慧社会治理变革的内驱力也随着社会形态的变化、面临的新问题和各种矛盾的加剧而快速变化,面对如此重要的历史变革,构建灵活、高效、全新的社会治理模式来适应新技术革命的发展具有特别重大意义。其次,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政府和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更加突出,智慧社会需要创新治理手段。在新技术革命推动下,我国社会风险的出现使得社会转型加速,社会分化加剧,社会异质性增强,社会流动性增加,并提高了社会控制难度。本部分主要阐述社会形态、社会结构、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社会成员的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发生深刻的变化;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论证触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和理念变革已经具备,阐明我国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的发展变革历程。最后,随着智慧时代的到来,通过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所面临的客观情况和现实困境的系统分析,提出必须通过“智慧化”实现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研究思路。本部分主要讨论如何从新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中挖掘潜在的价值,使社会治理和谐地融入智慧化的新时代,稳步迈进智慧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第一,从全局和宏观的角度探讨我国的社会治理智慧化可能遇到的困难和挑战;第二,提出实现社会治理体系、社会治理机制、社会治理结构、社会治理能力和社会治理文化的转型;第三,分析智慧治理模式转型的实例,对技术进步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人的价值进行反思;第四,从管理哲学视角探究新技术革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影响,为新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提供现实依据和客观基础。论文立足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及观念变革进行了全面深入探讨,拓展和深化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和社会治理理论。对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目的、方式、原则、发展趋势等进行较为深入系统的探讨,对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有价值的分析框架。从经济发展现状、社会组织对社会治理的贡献以及新技术革命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等方面,阐述走向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现实基础及其相应理念的变革。在深入分析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深度融合、技术全面升级换代、经济社会跨越式演进等基础上,通过对智慧社会引发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综合因素分析,对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趋势进行创新研究。从智慧社会面临的新问题和矛盾出发,探讨智慧社会语境下的社会关系调整和社会治理的创新,从管理哲学视角拓展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理论和治理模式研究。论文存在的不足主要在于对国外研究成果的借鉴需要进一步丰富,同时从管理哲学视域的深化研究需要进一步加强。
王张华[3](2020)在《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人类社会的漫长历史来看,影响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众多因素当中,科学技术总会占有一席之地,历史上历次的重大技术变革都或多或少会对各国国家治理的理念、价值、制度、方式等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当下,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驱动的“第四次工业革命”正在发生,对国家治理的变革性作用逐渐开始受到全球性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作为全球人工智能发展和应用的大国,我国陆续对人工智能的发展和应用进行了战略性规划和顶层设计,突出了人工智能对提升国家治理优良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充分说明,加速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同国家治理的融合已经成为我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在第四次工业革命的历程中,中国政府对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技术的采用和适应性改革已经走在世界前列,为我国公共管理的理论总结和话语体系建构提供了较为完整的“社会试验场”。面对百年来未有之历史机遇,摆在中国公共管理者面前的是必须从现实的真实世界出发,进行理论提炼和话语创新,充分汲取中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营养,推动人工智能时代政府形态的构建,并探索出与之相适的新型政府治理模式。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本文将视角聚焦至政府治理中的人工智能应用问题,试图对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理论和实践议题展开分析,以求为加速人工智能同政府治理的融合进程提供助益,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转型。全文遵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总体思路,指出探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迎合了时代变迁的整体境域,也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所必然面临的焦点议题;进一步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论证命题的合理性,阐明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模式的变革意义内嵌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之中,具有内在的规律性意义和革命性潜质,从技术自身的生产力本质和赋能“政府—社会”关系的价值维度论证命题的可行性,人工智能将会对政府治理的理念、工具、机制、方式和结构带来颠覆性的影响;最后,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进一步从认识更新、技术治理、制度跟进和机制创新四个维度探讨了政府如何实现善用人工智能的行动策略。通过上述研究,研究概括了三个关键性的结论:一是人工智能将成为政府新一轮历史变革的关键力量。互联网、大数据、机器学习、精准算法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互联网的整体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数据出现井喷式爆发,使人工智能逐渐获得了与人类相匹敌的“智识”,在诸多方面展现出了超越和替代人类行为的能力,引发了政府治理新一轮的历史性变革。可以预见的是,不久的将来人工智能会更加深入广泛地嵌入政府治理的各个环节和领域,不仅会引发政府治理技术层面的变革,同时还会给传统政府治理的技术体系、价值目标、伦理结构乃至思维理念带来重要影响。对于人工智能技术的这种影响,相关部门必须积极研判和主动应对,以一种客观理性的态度审慎对之,正视其给政府治理所带来的影响。二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内在的技术逻辑。从技术的种属来看,人工智能被视为是信息技术的最新发展阶段,虽然被贴上传统信息技术的标签,但是其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冲击和影响仍然遵循着自身独特的技术逻辑,在探究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时必须兼顾人工智能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和治理结构影响两个层面。从技术的内在发展逻辑层面看,决定人工智能独特属性的是三大核心要素:数据、计算资源和算法,可概括为数据和算法两种驱动逻辑;从技术治理的结构影响层面看,人工智能所带来的结构化影响是区别于互联网、大数据所解决的信息“连接”和“数据”问题,汲取了互联网和大数据的精髓,三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彼此交互、高度融合的整体生态,解决的是信息社会网络相互连接端对大数据内容主体的智能化处理问题。三是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逻辑进路。为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向善”与“为恶”的双重属性,全文所引入和进一步阐释的“善智”概念,为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提供了参考,为发挥人工智能之于政府治理的重要作用提供了理论上可能进路。从“善智”和“善治”的关系出发,阐发了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何以遵循着以“善智”实现“善治”的内在逻辑,并在此基础上探究以“善智”实现“善治”的有效路径。当然,由于人工智能的发展及其嵌入政府治理的过程仍然处于一种“进行时”状态,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尚未出现,几乎可以断定的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成熟,其对政府治理的影响势必会更为深刻和广泛,其方式也会更加多样和复杂。围绕研究的核心议题,全文主要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从人工智能技术“替代人”的社会属性以及由数据、算法和算力驱动的技术属性出发,将其从传统信息技术的种属中抽离出来,视其为一种全新的技术形态(智能技术)加以考量,并以此为切入探讨人工智能对政府治理可能的颠覆性影响;与大多数研究将其置于传统信息技术框架下展开所不同的是这样做有利于聚焦人工智能独特的技术属性(由数据、算力和算法共同驱动),由此揭示出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遵循着数据驱动、算法支配和智能融合的技术逻辑。第二,针对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双重面相所带来的争论,引入“善智”的概念,并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对其进行了重新解读,试图以此超越人工智能技术乐观与悲观的对立之争,为人工智能的开发和应用描绘一种最佳状态,并以“善智”与“善治”的关系为切入点,尝试在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之间找到联结点,为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与谋求良政善治之间寻求一种平衡。
王胜男[4](2020)在《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文中提出“全球治理”一词在近现代国际政治语境中未曾见到。最早发明这一概念的是20世纪90年代初期,距今也不到30年。目前有关“全球治理”的内涵解释是多方面多角度的,但是共同的解释都聚焦于“全球化”与“全球困境”两个语境。换言之,“全球治理”是伴随新时期的“全球化”到来,引发了以往未曾见到或者是未曾严重威胁到人类的“全球困境”产生而产生的。很显然,“全球治理”属于国际政治现象,涉及“体系、行为体、价值与目标”,应当说,国际政治的基本要素应有尽有,那么,与传统的国际政治相比,是不是能够完全独立于传统的国际政治理论,构成新的国际政治理论诠释?回顾国际关系领域的几大流派可以发现:国家间关系取决于国际体系、国家行为体与人性之间的互动,权力与利益成为国际政治的追逐目标,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成为密不可分话语叙述。从发展历史来看,现实主义相对历史悠久,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自由主义理论在研究国家之间的预防战争与追求和平方面,延伸并扩大了有关国际体系与其他行为体的“角色”作用,个人、公民团体、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等“行为体角色”纳入讨论范围。自冷战结束以来,建构主义的出现,扩大了国际关系本体论研究视角,对权力、身份、观念与秩序进行了更广度的讨论,进一步将身份角色、观念角色等国际社会领域的概念纳入到国际关系中来,其中“安全共同体”的理念打破了传统国际关系话语权的垄断,但国家行为体作为传统国际政治的主导角色,国家安全作为“高级政治(high politics)”的叙事基本没有颠覆性的变化。进入21世纪,随着新全球化的到来,“全球主义”路径日渐浮现出来,但这一新视角并不意味着国家主导角色的丧失,其方法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政治的图景,在新全球化背景下,全球治理理论从全球视角出发,作为研究国家关系新的理论现象与内容,既继承了上述传统理论的精髓,又提供了一种重新理解国家关系的方法与视觉,拓宽了传统的国际关系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同时,由于前所未有的“全球困境”的出现,以往被视为“低级政治”的非传统领域的东西变成了被优先考虑的“高级政治”的内容,如此次突发公共安全卫生事件,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导致全球各国紧密联动,全球治理、国际合作、国家和非国家行为体的重要性也不断提升。简而言之,现有的全球化的全面深化,打破了国家封闭的“海洋孤岛”,全球体系形成了彼此联系,相互依赖的网络,这种相互依赖性全球性结构导致合作越成功共同收益就越多,反之,对抗越激烈损失就越大。任何国家只关注自己国家内部事务,而回避与其他国家相互关联与互动,完全不参与现有的国际事务纷争之中,试图维持本身的“角色孤立”已经不尽可能。近30年来,面对全球治理困境严峻现实,大国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的关键角色,引起学人的关注,并常常被放在全球治理的国际政治中心的位置。中美两国分别作为全球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不同时期表现出不同的角色认知、角色期望、角色需求,面对新一轮全球化的出现,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表现出不同的“角色定位”。从全球治理动态发展来看,国家的“角色定位”具有多维度。每个参与者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都会确定不同角色。而全球性大国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定位”的作用尤其突出。大国“角色定位”一旦形成,对全球治理的实践、体系结构的稳定影响巨大。可以说,中美两个大国在全球治理方面,如果减少“角色冲突”,全球治理体系就存在了一个持久性的基础,体现出来的一种稳定模式。反之,如果“角色冲突”加剧,全球治理体系也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在彼此联系、依赖与博弈关系的全球治理的系统中,经过反复多次的“角色冲突”,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合作性竞争”逐渐向“对抗性竞争”偏移。“对抗性竞争”危害在于将会全面延伸到其他领域,因此,中美之间如何相互认知适应、追求共同利益、规避对抗竞争、追求相对收益与共同收益就成为“合作优势”的基本动机。当然,相互依赖性结构没有根本改变竞争领导权的现实主义本质属性,但合作共赢的目标极大修正了对抗性竞争“零和博弈”的走向,因此,构建中美之间良性的“竞合关系”,就成为全球治理的当务之急。本论文研究,主要涉及了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认知、角色预期、角色定位、角色冲突、受众效应、角色嬗变与新时代“角色再构建”等多方面内容,按照国家主义、国际主义与全球主义三个路径方向,融汇现实主义、自由主义与建构主义三大理论,借用全球治理宏观理论,将角色中层理论与竞合关系的微观理论有机结合,集中在全球治理、区域治理与大国双边角色互动三个层面,同时,在全球经济治理、全球发展治理、全球环境治理、全球安全治理、全球公域治理和全球区域治理等六个主要领域展开多维度的研究。在新全球化时代到来的今天,国际政治不仅步入“百年未曾有的大变局”时代,人类也面临迄今未曾见到的全球治理困境。因此,如何构建中美两国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合作性角色”,如何推动中美两国的良性的“竞合关系”,对两国关系健康发展,对国际社会的稳定,对全球治理困境的解决、全球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全球治理体系的完善都具有重要意义。
李晶[5](2020)在《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推动了人类社会从工业社会向数字化信息社会的演进,信息社会的到来不仅极大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改变了人们的生产方式,而且深刻改变了人们的思想观念和社会生活方式,影响着人与人之间乃至政府与公众之间的关系。然而,信息技术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它为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它又诱发了一系列新问题、新情况,传统的政府管理理念、治理结构和政策行为都受到了巨大冲击,使政府的各项工作面临新的环境。面对如此情境,政府网络公关得以应运而生并不断发展。所谓政府网络公关,是政府为了更好地实现其管理和服务职能,将网络沟通传播方式引入政府公共关系活动,利用互联网信息平台收集和传播信息,与公众进行双向互动交流,以争取公众的信任、支持与合作,从而实现政府公共关系目标,塑造与维护政府良好形象的公关理念与行为。政府网络公关不仅涉及网络信息技术,而且涉及了一种以网络媒介为手段的崭新政府治理模式,其实质为政府与公众之间借助网络媒介进行双向互动与沟通,建立一种互利互信的理想公共关系状态。我国的政府网络公关始于1999年启动的政府上网工程。2000年后开始“三网一库”工程建设,即大力推进政府办公业务网、业务资源网、政府公众信息网和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和完善,促进了政府机关信息资源的共享,实现了网络化、协同化办公,提高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政府网络公关得以快速发展。自2011年起,各级政府机关和部门又纷纷开设政务微博,将其作为获取社情民意、公开政务信息、推行网络问政、塑造政府形象的重要平台。近几年,以政务APP为代表的移动客户端快速成长起来,与政务微博一起成为政府网络公关中不可或缺的信息沟通媒介,其巨大的媒介优势和信息沟通效果,使政府网络公关展现出新的形态、新的活力。我国政府网络公关如今正朝着一个以公众为中心、政府网络公关媒介融合发展的良好局面迈进。但是,政府网络公关面对的是广泛而复杂的社会公众,所涉及的事务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技术又改变了信息的传播方式,网络谣言、舆论压力、信息安全等问题对政府网络公关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此,如何借助新兴网络媒介的优势,利用有效的公关手段,制定和实施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府网络公关策略,使其职能能够得到充分发挥,成为现阶段政府必须着重思考的问题。以职能为主线分析我国政府网络公关所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能够全面、清晰地了解当前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实际状况,帮助我们探寻完善政府网络公关的有效策略。政府网络公关具有政府形象塑造、公共危机治理、公共政策传播和信息服务等四项基本职能。政府网络公关的首要职能是政府形象塑造,其能够借助多元化网络公关媒介的优势,帮助政府树立沟通型、互动型、创新型等良好的政府形象。不过,面对复杂的网络环境,需要不断提升政府自身能力与素质,强化对公众的正确引导,加强对网络媒介的管理和应用,从而使政府网络公关的政府形象塑造功能得到更好地发挥。其次,公共危机治理是当代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是政府网络公关的重要职能。政府网络公关在帮助政府获取准确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修复政府形象、提升政府危机治理能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政府网络公关意识和专门网络公关部门的欠缺,政府与公众间出现信息沟通不畅,影响了公共危机的有效治理。通过强化政府的网络危机意识、培养公众的责任意识、完善政府网络公关系统,能够有效提升政府的公共危机治理效能。再次,政府网络公关重新定义了公共政策的传播模式,畅通了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政策信息沟通渠道,有利于政策传播优化和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然而,公共政策传播的封闭性、公共政策传播反馈渠道受阻,以及公共政策传播的舆论场分离,严重阻碍了公共政策传播效果的实现。为此,应借助政府网络公关的有效方式和手段,创新公共政策传播的理念、内容和方式,实现公共政策传播的优化。最后,政府网络公关对完善政府信息服务有显着的正向效应,让政府信息服务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让政府信息服务的效能大幅提升。但是,目前仍然存在政府在线信息服务能力不足、公众对信息服务参与度不高、政府信息服务不平衡以及政府与公众沟通不深入等问题。为此,应当充分发挥政府网络公关主体的作用,通过整合政府信息资源、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公众的参与能力、升级政府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政府信息服务制度和创新政府信息服务模式,来让尽可能多的公众享受到优质的政府信息服务。中国已经迈进了新时代,明确了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目标,我国的政府网络公关也必须与时俱进,实现从传统模式向现代模式的转变。“双向-主动-引导”是未来的发现方向,其既强调了政府网络公关在主客体间信息沟通的互动性,又能明确公关态度上的主动性,还体现了公关手段上的引导性,是未来政府网络公关模式的理想状态。
陆俊杰[6](2020)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法治现代化征程中,地方法治深嵌在时代发展大潮和国家法治建设的双重关系中,需要在实践中着力解决“何以可能?何以进行?何以实现?”等关键性问题。全球化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意味着处于开放型格局中的地方必然要以国际化视野认真对待经济社会和治理中的各类法律问题。数字时代的信息与数据的变革,催生了地方数字政府,优化了社会规范与工具,促进了社会发育和公众参与。面对这些机遇和挑战,地方法治受到了动力主体与要素不平衡和内在权力关系配置失衡的制约。破解社会基础薄弱和政府主导的悖论关键在于培育社会力量,建设“有效地方法治”。当下,地方法治主要有三种类型即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均存在着社会缺位等问题。多元主体力促政府与社会合作,这是地方法治现代化的重要路向。现实中,市场化利益聚合、服务型政府改革和社会力量嵌入性成长促使地方法治逐步向政社合作转型。地方性事务的平等治权、宪法与法律的涉地合作规定、地方社会的信赖机制等为合作型地方法治提供了正当性、合法性和实效性基础。合作型地方法治意指具有相对独立地位的社会权力和政府权力以信任为基础,充分运用已有资源和社会资本,通过平等合作和交织互动,发挥多元社会主体结合而成共同体的能动作用,有效实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法治目标的地方法治模式类型,需要具备合作主体、合作条件、合作方式、合作平台等构成要件,具有强社会性、多主体性、平等性、集体行动等鲜明特征。社会权力作为合作型法治的重要力量一直存在于地方法治的实践场域中。政府与社会结构网络中,社会权力活跃于政府服务、公共治理和基层自治等领域,并且在公权力的主导下作为参与性力量参与地方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权力关系结构中,社会权力在社会阶层复杂化、资源配置社会化和网络观念多元化的催生下逐步发育壮大,从而与政府权力之间基于主体、制度和结果等相互信任而迈向合作。这种合作展现了平等性地位、公共性指向和多向度开放的合作特点。法理语境中,社会权力是除国家组织和社会个体之外的社会组织和社会群体凭借其掌握的社会资源对政府、社会和公众产生影响、支配和控制作用的力量和能力,是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组成。其生成和实施需具备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主体力量、社会资本等各种资源条件以及对于其他主体和权力权利产生影响等条件。“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作为地方法治权力关系的重要维度,社会权力的主体是多元化的。社会权力的法治力量主要来自于社会领域的多元主体,需具备组织化、群体化、社会化和公共资源等条件。地方性社会组织是社会权力最重要的主体,其囊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在迈向高质量治理进程中不仅具有组织独立性和行动自主性,还具备了民间性和公共性等特点。稳定的社会群体则是基于社会利益价值需要为实现共同目标结合的社会共同体,包括较多现实结合的实体性社会群体和虚拟化网络社会群体,自组织性、利益共通性和成员认同性是其重要特点。而自治性社区组织是法定的常见社会力量,广泛地存在于城乡治理中并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权力主体不仅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组织形态,更是地方法治的重要推动力量。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中能够发挥什么作用是其重要的法理向度。整体而言,社会权力自组织运行不仅能够增强其在权力体系中的法治地位,还能有效发挥其外化的法治功能。首先,社会权力通过多元化方式有效防止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与滥用,途径是社会权力促使地方政府通过职能转变自限权力、扩张社会权力领域限缩政府权力实施空间、通过静态分享和动态转化方式分解政府权力。其次,增强社会资本促进社会与政府间合作,则是社会权力法治功能的重要一面。在具体实践中,社会权力通过架构陌生人互惠关系网络、培育平等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构筑体制回应的社会秩序等方式丰盈社会资本的内容,增强社会权力内在动能。再次,社会权力通过“民间法”等社会规范的成熟完善,不断生成自身治理权威,架构多元权力的耦合机制,从而促成社会秩序的逐步建立。通过限制政府权力、培育社会资本、生成社会秩序,社会权力致成了其法治功能。社会权力在合作型地方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其有效的运行机制实现。社会权力运行主要依赖于地方开放复合的民主实践空间、经济和信息等多元资本以及多样繁荣的理性文化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地方法治建立公私伙伴关系集聚信任,强化平等对话与公共协商,通过立法、行政、司法的有序参与和城乡的社区自治等方式实现深度法治合作。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是其介入地方法治进程最核心的运行机理。社会权力通过自主决策和能动机制,建立了多元权力平等合作的网络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多元权力主体基于项目化绩效目标,生成动态的项目合作共同体。在较为完善的社会信任制度体系以及政社权力合作运行规范机制下,多元主体基于互惠原则展开法治合作的集体行动。社会权力的作用机制,实际上是其和政府权力通过社会组织和政府部门等多元主体,依靠强大的社会资本和互惠的信息共享机制,基于信任形成项目化的虚拟合作共同体,对权力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及反馈,动态回应治理中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需要,实现地方法治目标。当然,合作型地方法治也要高度警惕社会权力的政治动机和权力溃散现象,确保权力的运行和功能以法治目标为导向。
郑实[7](2019)在《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 ——以风险社会理论为视角》文中研究指明既有的国际法价值体系在为人类社会有序发展提供价值指引的同时,也蕴含着诸多危机。而随着全球化程度的加深,许多对人类生存造成严重威胁的全球性风险都迫使既有的国际法价值体系做出相应的调整。因此,从国际法与国际社会的交互关系出发,重塑一种合理的国际法价值体系,不仅有助于化解其内部潜在的危机,也能更有效地应对全球性风险所带来的挑战。全球化时代背景下,既有国际法价值体系在国际法实践中潜藏着深刻的危机。在具体内容上,该危机一方面表现为整体架构上的结构失衡:正义与秩序的价值紧张,以及自由、平等与安全之间的价值冲突。而另一方面,该危机则表现为具体目标上的要素缺失:秩序价值存在着时代内涵的缺失,平等价值存在着形式化的价值局限,人权价值存在着人权保障功能的扭曲。透过危机的表象深入其里可知,导致国际法价值体系危机的原因有二:一则归因于自由主义价值观内部所存在的困境以及美国所主导的自由霸权秩序的衰落,二则归因于国际社会现代性转向与国际法滞后性因素的共同作用。国际法的价值是国际法价值体系的理论根基,它是指国际法对于实现价值主体的主体性所具有的意义。它的基本内涵由主体性要素、自然法本性以及主权与人权二元价值结构所构成。它的主要外延包括正义与秩序、自由、平等与安全以及人权。它还具有主体客观性、多元性和历时性的根本特征。国际法价值体系的基本构造表现为:正义价值可以通过整合自由与平等价值来构筑关于正义的原则体系,秩序价值的本质在于安全价值的制度性外化,人权价值的达成则在民主制度与法治实践中具体化为对于自由、平等与安全价值的实现,而正义与秩序价值最后将统一于和谐价值之中。由此,各项价值按照这种逻辑关系构成了静态意义上的国际法价值体系。国际法价值体系的历史演变则表现为:通过国际法各项价值目标之间主次序位的变更和替换,来完成国际法价值体系的自我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发展和更新的国际法社会基础。风险社会理论是检视国际法价值体系的新视角,它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风险社会中的风险是在自然与传统终结之后的现代性风险,它是人类理性支配下制度化组织化的人为决策产物。从风险与法律之间的内在关联看来,国际法是通过宏观的法律理念和法律原则来对风险进行管控的。另一方面,风险社会具有现实与建构的两种维度,它在内容上主要是指贝克与吉登斯所代表的制度主义风险社会理论。从法学视野看来,法学界对于风险社会的理解是把风险社会当作了一种工业社会的社会转型理论,该理论对法律价值和制度都具有重塑作用。基于此,风险社会也将对国际法的价值体系产生变革性的影响。全球风险社会与国际法社会基础变迁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一方面,经济全球化与风险全球化之间的紧密联系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全球风险社会的形成。另一方面,国际法的社会基础是由国家间交往作用形成的国际关系和整个国际社会存在共同构成的。因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认为,国际法社会基础变迁的新趋势应当是朝向全球风险社会的阶段迈进。全球风险社会治理与国际法价值体系之间具有密切的关联。全球治理本质上是一种综合了治理要素与权力要素的权威运作过程。它旨在解决全球性问题,而全球性问题实际上渗透着全球性风险。全球治理正逐步转变为全球风险社会治理。与此同时,有效的全球风险社会治理以达成全球风险社会治理的价值共识为前提。而国际法价值体系则为全球风险社会治理的价值观提供了基本框架,构成了全球风险社会治理的价值之维。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面临着一定的理论困难,即自由、平等与安全之间的价值博弈形成了一种国际法价值体系的“三元悖论”:国际法最多只能同时满足其中任意两项价值,而放弃另外一项价值。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所主张的自由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在实现自由价值的同时损害了平等与安全的价值。发展中国家所主张的平等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在实现平等价值的同时对自由构成了限制并引发了价值失灵。风险社会视角下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则是以应对全球性风险为目标,朝向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进行转变的过程。而在以安全作为主导价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过程中,风险分配的逻辑取代了财富分配的逻辑。因此,秩序价值的内涵由安全保障演变为了风险预防,平等价值的内涵由形式平等演变为了实质平等,而人权价值也由霸权政治的滥用演变为了协商民主之下带有程序性限制的人权保障。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在其实践路径上有主体条件、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三个层面的内容。其一,就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主体条件而言,遵循行为规范原则的大国是其核心主体,通过遵循行为规范原则的大国政治的运作才能有效遏制霸权政治价值观的输出。其二,就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主观条件而言,应当重塑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过渡的国际社会公共性,并且在国家间交往模式的观念上也应当从主体性向主体间性转变,以避免主体性原则的绝对化。其三,就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客观条件而言,既有的国际法实践只有在立法、执法和司法层面始终保持能动与克制的平衡,才能使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得以可行。新时代背景下,中国为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提供了方案,它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中国的和平崛起将使中国基于身份自觉而逐步完成世界权力的转移,而和谐价值观必将为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奠定中国底蕴。其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仅确立了国际法价值观的中国立场,同时也有助于构建和谐共生的国际关系。其三,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推动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从实质上体现出了国际法价值的主体间性,其新安全观也使得构建以安全为主导的国际法价值体系成为可能。其四,“一带一路”倡议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初步实践,不仅促成了经济融合,也增进了政治互信,在该倡议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国际合作也必将创制新的国际法规范,进一步夯实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现实基础。
苟欢[8](2020)在《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纵观我们的生活空间,是一个不断被各种社区所嵌入的场域,就像地球被“国家化”、国家被“城市化”一样,城市也逐渐被“社区化”了,我们几乎无时无刻不与社区这个包裹着我们身、心、灵的壳打交道。当人类进入20世纪80年代,社区作为治理开展的新兴力量和基础单位,承担了越来越多(甚至是超越其能力)的公共性,以至于出现了街道开始具备执法权的奇特景观。西方国家对社区及其治理功能的重视早于中国,这与其特殊的经济社会发展背景和“自洽”的理论阐释逻辑息息相关。从实践背景而言,西方较早进入工业社会发展阶段,较早受到工业文明的洗礼,也较早感知到工业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种“负产品”(各类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危机事件易发多发。)正是这些“负产品”不断冲击着社会治理的各道防线,使得西方社会治理变革的诉求更为迫切,变革动力更为深刻,变革决心更为坚定,一场“依靠社区发展社会”的社区复兴运动便由此开始。那么,引导西方社区治理实践的理论是什么呢?总结而言,就是“公共选择+民主理论”的变革理路。以奥尔森、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论证了集体行动的诸多实践困境,如搭便车、公共池塘、负外部性行为等等问题;以罗伯特·达尔、卡普兰、帕特南为代表的民主理论探析更告诉我们:“民主太遥远了,不如打个折去搞多头政体”、“理性选民是个神话,总统总是选择不良政策”、民主制度的绩效在地区间存在极大差异会导致“独自打保龄球”的社会原子化。将这两条主线合流,便构成了西方社区治理实践与研究的基本假设与理路:共同体内人数太多,民主制度不易玩转,必须缩小共同体规模,即将国家治理转换为城市治理、把城市治理分割为社区治理,在“小场域”的社区民主实践中去实现“大场域”的社会发展。然而,立足于历史发展与转型的时空格局来看待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当今社会及其治理,社会治理及其行动场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要素与特征不断凸显,社区的民主追求与治理行动亦呈现出非线性的发展趋势,社区再也无法从社会大系统中被分割看待。进言之,治理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不是部分简单相加之和,社会的治理绝对不能被机械地加总为对“多个社区的治理”,因为多个社区之间的互动极可能放大一些问题,亦可能次生出一些之前没有的新问题。所以,在走向全球化、后工业化的转型期,在一个城市胜利的时代,在社区生活模式不可逆转的时代,我们需要在对社区及其治理面貌的重新省察基础之上对社区治理的未来发展做出前瞻性的行动构建,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够使得以社区治理为核心构成的城市治理、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具有坚实的存在之基。如果说当下社区及其治理的建构目标与行动路径是由整个社会的历史转型情景与发展诉求所决定的,那么新型社区及其治理行动的建构过程必然充满着各种困境。因为社会的发展与转型并非是一个均衡的发展过程,相反,其间不断充斥着由各种主、客观因素作用而成的社会发展失调问题,即主要表现为作为主观条件的行动知识建构滞后于作为客观条件的时代发展情景,继而致使具有主观性和稳固性特征的传统社会意识,在新生社会情景中依然继续发挥着对新生社会事物及其运行过程的观念塑造与行动支配作用,这显然具有导向意识混乱与行动失灵的双重发展困境。全球化和后工业进程中呈现出的新型社区及其行动建设便处于这样的风险之中。虽然转型时期的社区及其治理语境已然不同于工业社会时期的样貌特征,但是工业社会时期的意识形态却依然继续侵染着新兴社区及其治理行动场域。这将不仅削弱作为新型社会治理力量之一的社区在转型社会治理中的主体性地位,亦将极大干扰以新型社区自治与合作为基本实践路径而实现社区实质民主价值的行动方向,更将最终阻碍以社区合作治理促进整个社会合作治理的发展进程。当然,我们并非就此而全盘否定传统社区及其发展的历史作用,在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发展情境中开展社区及其治理模式的构建,必须始于对工业社会时期的社区观念与行动的反思性考察与合理性解构,继而才能创造性地重构出具有“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特征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模式。针对这些研究背景、特征省察、研究目的与基本假设,我们将关于转型时期的社区治理考察与研究凝练为一个核心问题:在全球化和后工业化的社会转型时期,如何促使社区及其治理模式改革朝向具有实质民主意涵的发展方向。围绕这个核心问题而拓展出的实践模式思考,便构成了本文的研究对象——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据此,我们又将核心研究问题具化为一组具有内在逻辑关联的问题链:为什么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是走向全球化和后工业化时期的社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建构趋势与目标?为什么行动主义是社区合作治理研究的应然理论范式?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行动主义特征与规范基础为何?如何在行动主义的知识规范下具体建构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实践?根据这些问题索引,我们首先对转型时期社区合作治理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基本论证,明确了现代社区作为新市民社会的基本构成区别于传统社区所具有的自主行动特质,以及作为转型时期社会治理的新型自治力量,对社会合作治理终极建构目标所具有的实践价值。其次,通过对工业社会时期所形塑的制度主义社区治理方案的反思性考察,发现其在后工业化情景中具有导向社区治理走向失灵和形式民主等诸多实践悖论的风险,故转而透过行动主义的理论棱镜去折射出转型期的社区治理模式所应关注的建构维度和内容。并在此基础之上重新梳理了社区民主与社区治理之间的关系。具体而言,社区民主作为社区治理追求的价值目标,应该在公共性的社区扩散实践发展背景之下,在作为新生社会治理力量的社区自治组织与以政府为核心的公权力部门之间建构平等的合作关系模式,从而实现契合社区自主行动诉求和提升社会治理效率的双重目标。如此,朝向合作的新型社区自治模式也便具有时刻关照各类社区治理行动者权益的实质民主发展蕴含。这一“结构-解构-重构”的诠释过程,也便构成了社区合作治理理论构想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最后,为了更为具体地诠释转型社会时代中社区合作治理建构的行动主义知识与规范,我们着重选取了两组相对应的诠释要素——“自主性-场域”和“他在性-角色”——以更为具体地贯通行动主义视角下社区合作治理模式构建的理路与实践。在关于“自主性-场域”的理论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明确了自主性作为社区场域的构成性特征,是规范现代社区治理场域的一个基本建构性变量。据此,我们树立起对社区参与治理模式的实践警觉、排除了社区自治与他治的实践纠结、打破了社区治理理念中感性与理性的对立性思维,并最终确立起合作理性在社区合作治理模式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过程中的价值指引功能;在“他在性-主体”的实践探析过程中,我们首先树立起对“他在性”作为一种区别于“主体性”和“主体间性”的“去主体中心化”的理念,它之于社区民主价值的实现所具有的主体建构意义。以此为基础,我们更加具体地明确了服务型政府模式与引导型政府职能模式建构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核心引导作用、明确了社区场域中的新社会组织及其组织形态之于社区合作治理建设的重要支持作用、并确立起社区治理行动者角色及其能力塑造的基本向度。以上这些问题和内容的相继呈现,共同诠释了什么是行动主义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以及如何建构更加符合全球化和后工业化转型情景的社区合作治理模式。这一切在理论建构的意义上,为朝向具有实质民主蕴含的社区及其行动模式的建设做出了大胆的探索。
石立春[9](2019)在《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强化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专门研究,既是关注现实社会状况、汲取历史经验教训的客观要求,又是立足当前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深思重大理论问题的题中之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工作的系统开展,从学术意义上来说,有助于提升人们对网络民粹主义认知的系统性与全面性,进一步丰富发展民粹主义基础理论研究,乃至于社会思潮的理论研究;从实践层面上来说,有助于网络民粹主义疏导工作实效性的提升,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为全球治理能力提升提供经验借鉴。当前,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呈现出激流勇进的演绎态势,这与国内外大环境密切相关:民众政治参与觉醒中责任问题备受关注、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以及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等。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爆发,以酿发舆情危机为主要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将1994—2009年视为以贴吧、博客等为主要载体的舆情爆发阶段,将2009—2012年视为以微博为主要载体的民众狂欢阶段,将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以来视为新时代公民政治心态民粹化阶段;可以划分为贫富对抗(如“杭州飙车案”,2009)、官民对立(如“我爸是李刚案”,2010)、反智主义(如“复旦大学黄山门”,2010)、底层叙事(如“夏俊峰案”,2011)、裹挟爱国主义(如“反日保钓游行”,2012)以及环境保护(如“什邡钼铜事件”,2012)六种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不同阶段的网络民粹事件呈现出不同的演绎态势,不同类型的网络民粹事件具有着不同的演绎特征。从诱发要素上来说,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诸多领域复杂矛盾的持续浇灌,是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发的前提与基础;部分民众在社会进步中迷失信仰、在物质丰裕中失去幸福、在追求理性中集聚戾气、在感恩时代中滋生怨恨,成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演绎的重要因素。从时代表征上来说,在诱发因素维度,坚守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重点关注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深度演绎的首要特征;在叙事方式维度,强调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实现道德情感主义式的群体认同与大众狂欢,是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不断演绎的重要表现;在社会影响维度,衍生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诱发阶层鸿沟与社会撕裂,成为民粹主义在当代中国持续演绎的又一特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在关注弱势群体、强化网络监督以及提升公民政治素养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正面价值。但是,相对于其正面价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激流勇进所带来的重大社会危害,更应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底层、哄客、对抗叙事为演绎手法,将矛头直指官员、富人、警察以及专家学者,与民主法治精神背道而驰,必然构成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工作的严重干扰,消解社会精英权威,诱发政府公信力失范危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掌握社会资源精英群体的仇视,形塑出对官员、富人、警察、专家等群体的“仇+”心理,对普通人生活的浪漫化描述以及普罗大众崇拜,与民族主义相合流的极端演绎态势,势必进一步助长社会上的暴戾之气,极易诱使民众在形塑极化心理中走向零和博弈,背离社会理性平和的发展方向;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二元对立话语方式的推崇,将进一步深化社会阶层间的信任危机,激化民众间的阶层对立情绪,势必进一步拉大社会阶层间的隔阂,诱发社会分裂;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均贫富”观念的推崇,误导民众将共同富裕与平均富裕、同步富裕,共享发展与平均发展、齐步发展相等同,主张通过对内“清算原罪”、对外“清理外资”来实现共享发展,实则是对实现共享发展方式的错误选择,鼓动非理性、非法治式的共享发展,破坏社会秩序、损害法律权威,必将动摇当代中国共享发展之基、危及共享发展之路。鉴于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是民粹主义全球性泛滥与区域本土化进程在当代中国的具体表现,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尚需借鉴参考国外应对民粹主义的经验教训。在苏俄,列宁采取“以激进对激进”,实现社会民主党的社会革命党化,保持一种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迅速获取广大民众的支持,最终在十月革命中掌握了政权。但是,苏俄应对民粹主义的教训又是惨痛的,社会民主党依靠比社会革命党更激进的革命策略,赢得革命胜利,但胜利之后,未能及时清算激进革命策略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而继续推行更加激进的方针、策略,导致苏俄在“激进→更激进”的道路上积重难返,最终深受斯大林模式消极因素所害而沉疴难愈,这实质上是前苏式马克思主义对民粹主义斗争的失败。在拉美地区,以庇隆主义为代表的民粹派领袖,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采取迎合底层民众、短期效益良好的民粹式政治经济策略,往往能迅速赢得广大城市劳工的支持,但是,这种“寅吃卯粮”、“涸泽而渔”的政治经济政策,使得国家逐渐陷入政治、经济恶性循环之中,深陷“中等收入陷阱”而难以自拔。在中东欧地区,匈牙利等国家在社会剧烈变迁进程中,承继本国政治文化传统,契合经济社会实际状况,形成了劣质但能抵御危机的民主体制,成功规避了类似于拉美民粹型威权独裁统治的生成,这也可视为应对民粹主义的成功经验,虽然东欧剧变的历史教训并不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其应对民粹危机的方式,仍值得我们多加参照。基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步入新时代的历史定位,疏导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人民主体思想,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防御性与竞争力、权威性与吸引力,立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持续提升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引导民众形塑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价值认同,从而在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利益诉求中彰显社会公正。当前,人们需要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发展阶段,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正视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的必然性与存续的长期性,基于世界民粹史纵向审视、基于全球视野横向对比,认识到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强化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科学研究,实现对网络舆情中民粹元素的精准识别、对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演绎态势的跟踪分析,从而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疏导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需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公民教育,培育负责而又积极的新时代公民,强化公民社会心态引导工作,助推公民理性参与政治意识与能力的提升,实现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聚焦社会问题,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着力解决易于诱发网络民粹事件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重点清理易于引发公权力质疑的相关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充实人民获得感、保障人民幸福感、增强人民安全感,进一步压缩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空间;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对共享发展理念的干扰,从而在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正中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进新时代网络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提升治理实效性,消解网络空间的暴戾之气、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为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营设良好环境。
吴越菲[10](2019)在《迈向流动性治理:新地域空间的理论重构及其行动策略》文中认为流动社会的来临不仅在根本上冲击着传统的地域假定和治理模式,更是将"地域性"和"流动性"之间的关系问题推向了全球治理变革的前沿地带。20世纪80年代以来,流动性与地域性在地域空间理论的变革中相互关联,并在地域实践中交织出了全新的治理模式-流动性治理。地域空间理论重新赋予了地域以全面的流动属性,并促动了地域治理的实践变革。流动性治理并非是对"地域"这一治理空间单元的根本性解构,而是形成了一套全新的地域治理范式。
二、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一个“治理社会”的来临?(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一个“治理社会”的来临?(论文提纲范文)
(1)审美共同体问题研究 ——以当代批判理论为中心的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生命政治与共同体的审美之维 |
第一节 生命政治的批判理论进路 |
一、微观政治与生命政治 |
二、生命权力与生命政治 |
三、治理术与生命政治 |
第二节 生命政治与感性共同体 |
一、感觉共同体的分配机制 |
二、感觉共同体的去身份化 |
三、感觉共同体的异质感知构成 |
第三节 作为否定性范式的感觉共同体 |
一、感性生命的原初典范 |
二、例外状态与共同体的界槛 |
三、朝向死亡政治的生命感知形式 |
第四节 作为肯定性范式的感觉共同体 |
一、以情感为核心的生命政治生产 |
二、超越生命政治的免疫式共同体 |
三、感知潜能与人类共在的张力 |
第二章 共识与差异:审美共同体的本体性问题 |
第一节 总体性问题的批判理论进路 |
一、非同一的星丛共同体 |
二、超越总体的绝对差异 |
第二节 歧感共同体与差异性感知的重组 |
一、重返感性经验的社会场域 |
二、可感性分配与审美感知的重构 |
三、制造差异的美学异托邦 |
第三节 容纳差异的多元共同体 |
一、超越存在的非同一共同体 |
二、无法被化约的差异性 |
三、共同性与差异的生成潜能 |
第三章 主体化与去主体化:审美共同体的主体性问题 |
第一节 主体性问题的批判理论进路 |
一、从先验主体到实践的主体 |
二、被建构的非中心化主体 |
三、人民作为去身份化的主体表达 |
第二节 生成性的诸众与艺术的生产 |
一、诸众与主体性的生产 |
二、非物质生产的感性装置 |
三、爱的政治与情感劳动 |
第三节 生命主体的感知潜能与语言经验 |
一、空无属性的赤裸生命 |
二、生命经验的纯粹表达 |
三、多元叠合时间中的潜能主体 |
第四章 边界与去边界:审美共同体的存在形态 |
第一节 从实体的/边界的向非实体的/去边界的转换 |
一、从共同体到共通体:感觉的共通 |
二、免疫范式的边界机制 |
三、难民与生命政治边界 |
第二节 从稳定的到流动的共同体 |
一、认同的危机与归属的困境 |
二、流动-生成中的情感纽带 |
第三节 审美共同体的形态转换与价值功能 |
一、审美乌托邦、敌托邦、异托邦 |
二、虚拟的感知远托邦 |
三、包容与对话的美学世界主义 |
第五章 审美共同体理论的限度 |
第一节 难以现实化的形式共通 |
一、作为规范性的生命-形式 |
二、感知潜能的非现实性 |
三、介于反乌托邦与虚无主义之间 |
第二节 主体性生产的转换困境 |
一、浪漫主义式的构成性力量 |
二、爱的政治是否可行? |
三、理想主义者的革命式乌托邦 |
第三节 想象式的边界机制 |
一、边界转换的有限性 |
二、归属的结构性难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人名索引 |
附录二 概念索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2)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智慧社会的问题意识与研究视野 |
1.1 选题的理由 |
1.2 问题的意识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4 研究思路、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新技术革命下智慧社会的变革 |
2.1 新技术革命的进展 |
2.2 新技术引发的新问题 |
2.3 社会形态的变革 |
2.4 智慧社会的发展 |
第三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变革 |
3.1 传统社会的社会管理 |
3.2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现实基础 |
3.3 触发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理念变革 |
3.4 社会治理模式变革的必然性 |
第四章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 |
4.1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意义 |
4.2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内容 |
4.3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具体实践 |
4.4 智慧社会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的当代启示 |
第五章 结论:总结与展望 |
5.1 研究总结 |
5.2 智慧社会及其社会治理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1 时代境遇之必然:人工智能时代的大幕初启 |
1.1.2 治理转型之诉求:面向智能时代的政府治理变革趋向 |
1.1.3 研究问题之提出:如何善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 |
1.1.4 研究意义之阐发:描绘人工智能时代政府治理的智治图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2.1 国外研究回顾 |
1.2.2 国内研究回顾 |
1.2.3 研究现状评析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内容与创新之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可能的创新点 |
1.5 本章小结 |
第2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知识基础 |
2.1 核心概念 |
2.1.1 认识人工智能:一项正在“挑战人”的新兴技术 |
2.1.2 政府治理模式:理念、结构和方式 |
2.2 典型范式 |
2.2.1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具体释义 |
2.2.2 数字治理、数据治理、智能治理和智慧治理的关系辨析 |
2.3 理论源流 |
2.3.1 汲取新公共管理理论思想养分 |
2.3.2 审视技术治理理论的合理面向 |
2.3.3 数字治理理论催生的智慧政府 |
2.3.4 现代系统管理理论的理论启示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人工智能与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理路 |
3.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逻辑 |
3.1.1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内在关联 |
3.1.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客观基础 |
3.2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技术逻辑 |
3.2.1 以“数据”促“善治”的数据驱动逻辑 |
3.2.2 以“算法”谋“善治”的算法主导逻辑 |
3.2.3 从“链接”到“互嵌”的智能融合逻辑 |
3.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价值逻辑 |
3.3.1 公平与公正——应确保公平公正对待所有人 |
3.3.2 安全与隐私——应确保安全可靠、尊重隐私 |
3.3.3 开放与包容——应实现开放参与、人人赋能 |
3.3.4 透明与责任——应实现易于理解、透明负责 |
3.4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目标逻辑 |
3.4.1 由传统扩张型政府走向收缩型政府 |
3.4.2 由传统封闭型政府走向开放型政府 |
3.4.3 由传统粗放型政府走向精细化政府 |
3.4.4 由传统电子化政府走向智能化政府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运作机理 |
4.1 技术与结构的互动: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结构 |
4.1.1 技术的原始吸纳:治理绩效需求催生人工智能技术引入 |
4.1.2 技术与组织互构:人工智能技术驱动政府组织形态变革 |
4.1.3 政府的自我重塑:政府组织形态变革引致治理模式转型 |
4.2 渗透·传导·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微观机制 |
4.2.1 渗透:人工智能引致政府治理理念转变 |
4.2.2 传导:人工智能带来政府治理结构调整 |
4.2.3 扩散: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方式创新 |
4.3 理念·结构·方式: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具体维度 |
4.3.1 思维理念的更新:智慧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核心理念 |
4.3.2 治理结构的重塑:多元协同成为政府治理的关系结构 |
4.3.3 治理方式的转换:智能治理成为政府治理的行动特征 |
4.4 以“善智”促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现进路 |
4.4.1 “善智”引入之必要:人工智能“向善”与“为恶”的双重面相 |
4.4.2 “善智”之多维解读:基于“价值—技术—应用”复合分析框架 |
4.4.3 以“善智”实现善治: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逻辑关联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实践审视 |
5.1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客观挑战 |
5.1.1 人工智能场景下公共行政的责任困境 |
5.1.2 人工智能挑战公共管理者的传统角色 |
5.1.3 人工智能对传统公共行政文化的挑战 |
5.2 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过程的技术风险 |
5.2.1 安全失序 |
5.2.2 公平丧失 |
5.2.3 隐私泄露 |
5.3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典型案例 |
5.3.1 智能化治理的中国场景:浙江、广东和上海实践 |
5.3.2 智能化治理的世界经验:美国、“英国—欧盟”和韩国 |
5.3.3 国内外智能化治理实践的实践反思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人工智能驱动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的行动策略 |
6.1 认识更新:提升对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理性认知 |
6.1.1 意识层面:重视人工智能对人类政府运行的影响 |
6.1.2 知识层面:加强对人工智能相关理论的宣传讲解 |
6.1.3 行为层面:打造善用人工智能技术的组织内文化 |
6.2 技术治理:构建确保人工智能向善的完备治理体系 |
6.2.1 技术治理行动者的协同:优化人工智能治理的主体生态 |
6.2.2 技术治理内容的全覆盖:聚焦人工智能治理的要素层次 |
6.2.3 技术适用情景的精准化:开发面向政府场景的人工智能 |
6.3 制度跟进:健全政府治理运用人工智能的制度规则 |
6.3.1 完善面向智能行政场景的制度法规 |
6.3.2 建立起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互通规则 |
6.3.3 建构智能场景下技术责任应对体系 |
6.4 机制创新:完善人工智能嵌入政府治理的实践机制 |
6.4.1 建立起人工智能的专业机构和领导体系 |
6.4.2 建立起专业的人才管理制度和培养机制 |
6.4.3 建立完善的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评估机制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语和展望 |
7.1 研究结语 |
7.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工作情况 |
(4)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分类与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四、论文创新与论文不足 |
第1章 全球治理体系与全球治理理论 |
1.1 全球治理体系的历史演变 |
1.1.1 全球化发展与新全球化的出现 |
1.1.2 全球治理体系的三个历史阶段 |
1.1.3 全球治理体系演变的基本原因 |
1.2 全球治理的基本内容 |
1.2.1 全球治理的概念界定 |
1.2.2 全球治理的构成要素 |
1.2.3 全球治理的实践范畴 |
1.3 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 |
1.3.1 全球治理理论的现实价值 |
1.3.2 全球治理理论的主要范式 |
1.3.3 全球治理角色理论的框架 |
第2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定位” |
2.1 中美在全球治理体系中的“角色认知” |
2.1.1 中国的“角色认知” |
2.1.2 美国的“角色认知” |
2.2 中美两国彼此之间的“角色预期” |
2.2.1 美国对中国崛起的“角色预期” |
2.2.2 中国对美国霸权的“角色预期” |
2.3 冷战后中美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2.3.1 中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2.3.2 美国全球治理的“角色定位” |
第3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中的“角色冲突” |
3.1 中美在全球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3.1.1 “多元合作”与“单极霸权”的治理冲突 |
3.1.2 “北京共识”与“华盛顿共识”模式之争 |
3.2 中美在区域治理实践层面的“角色冲突” |
3.2.1 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虹吸效应 |
3.2.2 美国“印太战略”的对华遏制围堵 |
3.3 中美在大国关系互动层面的“角色冲突” |
3.3.1 中美贸易战的冲突持续升高 |
3.3.2 中美科技战的零和性博弈凸显 |
3.3.3 中美核心利益的碰撞全面升级 |
3.4 中美两国“角色冲突”的受众效应 |
3.4.1 “角色冲突”带来不同的“受众效应” |
3.4.2 “角色冲突”引发的中美“角色困境” |
第4章 中美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1 中国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1.1 “中国发展”推动了国际格局的演变 |
4.1.2 “中国方案”影响着国际规范的导向 |
4.1.3 “中国角色”促进了国际制度的发展 |
4.2 特朗普政府在全球治理结构中的“角色嬗变” |
4.2.1 全球治理“举旗者”蜕变为“搅局者” |
4.2.2 霸权体系“保护者”蜕变为“讹诈者” |
4.2.3 自由秩序“灯塔国”蜕变为“破坏者” |
4.3 中美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4.3.1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4.3.2 美国参与全球治理的角色转换 |
第5章 新时代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 |
5.1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重要基础 |
5.1.1 中美构建良性的“竞合角色”重要性 |
5.1.2 中美构建良性“竞合角色”的新机遇 |
5.2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合作性角色”的实践积累 |
5.2.1 全球经济治理合作 |
5.2.2 全球安全治理合作 |
5.2.3 全球公域治理合作 |
5.3 中美在全球治理中“角色再构建”的路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致谢 |
(5)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政府网络公关的理论阐释 |
第一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内涵解析 |
一、政府网络公关的涵义 |
二、政府网络公关的基本要素 |
三、政府网络公关的特征 |
四、政府网络公关的比较性优势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主要形式 |
一、政府门户网站的综合公关 |
二、电子邮件的针对性公关 |
三、政府网络论坛的引导公关 |
四、“两微一端”的“微时代”实时公关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的主要职能 |
一、政府形象塑造 |
二、公共危机治理 |
三、公共政策传播 |
四、政府信息服务 |
第四节 政府网络公关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政府再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 |
三、分众传播理论 |
四、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二章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兴起与发展 |
第一节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兴起的背景 |
一、信息社会的来临 |
二、信息社会的基本特征 |
第二节 信息社会我国政府网络公关面临的机遇 |
一、政府网络公关基础夯实 |
二、政府网络公关动力增强 |
三、政府网络公关能力提升 |
四、发达国家提供了经验借鉴 |
第三节 信息社会我国政府网络公关面对的挑战 |
一、信息传播方式变革,致使政府网络公关的难度加大 |
二、信息传播速度提升,致使政府网络公关的反应时间减少 |
三、传受角色模糊,致使政府网络公关针对性不足 |
四、把关人角色弱化,致使政府网络公关信息传播失真 |
第四节 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发展历程 |
一、政府网络公关之萌芽:政府门户网站的建立 |
二、政府网络公关之成长:“三网一库”工程”的建设 |
三、政府网络公关之强化:“政务微博”的实时互动 |
四、政府网络公关之新形态:新兴媒介的开发应用 |
第三章 政府形象塑造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信息社会对政府形象塑造的影响 |
一、政府形象与政府形象塑造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政府形象塑造的紧迫性 |
三、信息社会政府形象塑造的新导向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塑造政府形象的实效 |
一、政府网络公关在政府形象塑造中的积极作用 |
二、政府网络公关在政府形象塑造中的困境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塑造政府形象的策略 |
一、提升政府自身素质与能力,夯实政府形象塑造的基础 |
二、增进与公众的信息沟通,营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塑造环境 |
三、加强对网络媒介的管理与应用,完善政府形象塑造机制 |
第四章 公共危机治理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信息社会公共危机治理的新趋势 |
一、要求政府第一时间争夺话语权 |
二、要求信息沟通公开透明 |
三、要求多元主体协同参与 |
四、要求重视日常危机预警和处置预案的建设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对于公共危机治理的突出作用 |
一、沟通信息与引导舆论,塑造应对公共危机的良好环境 |
二、动员社会力量,实现公共危机的多元共治 |
三、修复与优化政府形象,提高公共危机治理效能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应用于我国公共危机治理的困境 |
一、政府网络公关的意识狭隘、能力欠缺 |
二、缺少专门的政府网络公关部门和统一的制度规划 |
三、政府网络公关的信息沟通不畅 |
四、公众对政府的信任不足制约政府网络公关 |
第四节 公共危机治理中政府网络公关的完善 |
一、提升政府的网络公关能力 |
二、培养合格的“网络公民” |
三、优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
第五章 公共政策传播优化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我国公共政策传播的现状 |
一、公共政策与公共政策传播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公共政策传播的新态势 |
三、当前我国公共政策传播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促进公共政策传播优化的机理 |
一、两者的建构理论相同 |
二、两者在信息传播方面的性能相同 |
三、两者的价值取向高度一致 |
第三节 政府网络公关促进公共政策传播优化的策略 |
一、以“共治共享”理念为引领,创新政策传播思维 |
二、以人性化为原则,创新政策传播内容 |
三、以多元化为方向,创新政策传播方式 |
四、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创新政策传播媒介与手段 |
第六章 政府信息服务与政府网络公关 |
第一节 我国政府信息服务的现状 |
一、政府信息与政府信息服务的内涵 |
二、信息社会政府信息服务的发展趋势 |
三、目前我国政府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 |
四、我国政府信息服务问题的成因 |
第二节 政府网络公关对完善政府信息服务的正向效应 |
一、实现政府信息服务的价值目标 |
二、创新政府信息服务的实现方式 |
三、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的整体效能 |
第三节 基于政府网络公关考量的政府信息服务完善对策 |
一、发挥政府网络公关主体的作用 |
二、完善政府信息服务制度 |
三、创新政府信息服务模式 |
四、提高公众参与政府信息服务的能力 |
结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发展趋势 |
一、变单向为双向:强化政府与公众的网络互动 |
二、变被动为主动:提升政府网络公关的主动性 |
三、变牵制为引导:强化对网络舆论的正面引导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6)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复杂背景下地方法治变革的动因 |
第一节 时代变革叠加驱动地方法治转型 |
一、全球化时代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 |
二、数字时代信息扁平化的喜与忧 |
第二节 内在结构失衡期待地方法治转型 |
一、法治变迁动力机制的结构失衡 |
二、权力纵横配置的内在关系失衡 |
第二章 治理现代化语境地方法治的合作型转向 |
第一节 基于“控制—依附”结构的地方法治类型 |
一、国家试错分析模式的试验型地方法治 |
二、政府竞争分析模式的竞争型地方法治 |
三、压力发包分析模式的承包型地方法治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有效法治的可能范式 |
一、逐步趋向合作的地方法治 |
二、合作型地方法治的法理证立 |
三、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内在特征 |
第三章 社会权力的法治合作及其法理意蕴 |
第一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在场 |
一、政社关系结构网络的社会权力实践连接 |
二、社会权力对法治合作机制的内生要素扩展 |
第二节 合作型地方法治语境社会权力的法理属性 |
一、域外关于社会权力的经典论述 |
二、国内学界关于社会权力的解读 |
三、合作意蕴的社会权力法理界定 |
第四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主体力量 |
第一节 地方性社会组织 |
一、法律语境的社会组织 |
二、社会组织高质量转向 |
三、迈向治理的组织类型 |
四、变塑社会的特征优势 |
第二节 稳定性社会群体 |
一、社会群体的学理维度 |
二、虚实结合的多元社群 |
三、主体特征的社会面向 |
第三节 自治性社区组织 |
一、基于法定的主体地位 |
二、社区自治的力量条件 |
三、自治效应的典型实践 |
第五章 社会权力之于合作型地方法治的功能 |
第一节 控约地方政府权力 |
一、制约政府权力的传统机制及其式微 |
二、社会权力阻却地方政府权力的扩张 |
三、社会权力对政府权力的分解与转化 |
第二节 丰盈民间社会资本 |
一、社会资本与合作型地方法治 |
二、地方法治中社会资本的孱弱 |
三、社会权力重塑法治社会资本 |
第三节 生成地方社会秩序 |
一、社会权力生成地方法治的“民间法”资源 |
二、基于社会权力合作治理的社会秩序生成 |
第六章 合作型地方法治社会权力的运行机理 |
第一节 开放多元的运行条件与场域 |
一、开放复合的民主社会实践空间 |
二、市场经济与信息技术等现代化资本 |
三、多样繁荣的地方社会理性文化 |
第二节 深度合作的有序运行方式 |
一、对话与协商:公私伙伴关系的建立 |
二、有序参与:政社权力的深层互动 |
三、自主治理:社会权力的自主实现 |
第三节 制度化网络的集体合作行动机制 |
一、自组织决策的项目绩效合作机制 |
二、制度化政社权力的集体行动机理 |
余论:对社会权力的法治制约 |
一、对社会权力保持政治警惕 |
二、防止社会权力的溃散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7)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 ——以风险社会理论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危机 |
第一节 全球化时代国际法价值体系危机的具体表现 |
一、国际法价值体系的结构失衡 |
二、国际法价值体系的要素缺失 |
第二节 国际法价值体系危机的根本原因 |
一、自由主义的困境与自由霸权秩序的衰落 |
二、国际社会的现代性转向与国际法的滞后性 |
第二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理论根基与逻辑结构 |
第一节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理论根基 |
一、国际法价值的基本内涵 |
二、国际法价值的主要外延 |
三、国际法价值的根本特征 |
第二节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逻辑结构 |
一、国际法价值体系的基本构造 |
二、国际法价值体系的历史演变 |
第三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新视角:风险社会理论 |
第一节 风险与风险社会 |
一、风险的概念辨析 |
二、风险社会的理论内涵 |
第二节 全球风险社会与变动中的国际法社会基础 |
一、风险的全球化与全球风险社会的形塑 |
二、变动中的国际法社会基础:面向全球风险的国际社会 |
第四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逻辑重塑:全球风险社会的价值回应 |
第一节 全球风险社会治理与国际法的价值体系 |
一、全球治理与全球风险社会治理 |
二、国际法的价值体系:全球风险社会治理的理念之维 |
第二节 国际法价值体系的“三元悖论”:自由、平等与安全的价值博弈 |
一、自由主导下国际法的价值失衡:以两种自由概念为框架 |
二、平等主导下国际法的价值矫正:以国家主权原则为中心 |
三、国际法价值体系的“三元悖论”及其化解:安全价值主导下的均衡与变革 |
第三节 全球风险社会中国际法价值体系的新发展:秩序、平等与人权的价值重构 |
一、从安全保障到风险预防:秩序价值的内涵演变 |
二、从形式平等到实质平等:平等价值的实质转向 |
三、从霸权政治到协商民主:人权价值的程序限制 |
第五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实践路径:全球风险的共同应对 |
第一节 霸权政治价值观输出的遏制:价值重塑的主体条件 |
一、国家主权的权力属性与霸权政治价值观输出的运作逻辑 |
二、大国政治的行为规范原则与霸权政治价值观输出的遏制 |
第二节 国家间交往理性观念的形塑:价值重塑的主观条件 |
一、国际社会公共性的重新塑造:从实践理性到交往理性 |
二、国家间交往模式的观念重构: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
第三节 国际法实践中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衡平:价值重塑的客观条件 |
一、国际法实践中的价值实现:以国际司法为中心 |
二、国际司法中能动主义的价值功能错位 |
三、国际司法中能动主义与克制主义的调和 |
第六章 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方案 |
第一节 中国的和平崛起与国际法价值体系的中国底蕴 |
一、中国的和平崛起与世界权力的转移 |
二、和谐价值观:国际法价值体系的中国底蕴 |
第二节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中国国际法价值观的基本定位 |
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价值的中国立场 |
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相互性:国际法价值的中国解读 |
第三节 人类命运共同体: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理念 |
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国际法价值诠释 |
二、“新安全观”与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一带一路”倡议: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中国实践 |
一、“一带一路”倡议的基本理念:从经济融合到政治互信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的国际合作:国际法价值体系重塑的实践基础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8)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主题陈述 |
一、选题背景与主题确立 |
二、研究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综述 |
一、社区治理与合作的国外研究 |
二、社区及其合作治理的中国研究 |
三、文献评述 |
第三节 研究指向、基本假设 |
一、研究指向 |
二、基本假设 |
第四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社会转型 |
二、社区 |
三、社区合作治理 |
第五节 理论基础与运用 |
一、社会转型论与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理论 |
二、后结构主义理论与后现代主义理论 |
三、制度主义理论与行动主义理论 |
四、其他理论 |
第六节 研究方法 |
一、作为宏观范式的方法论——建构主义 |
二、作为中观策略的研究方法或方式——历史反思阐释法和“想象”法 |
三、作为微观方法的具体技术和技巧——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 |
第七节 研究框架与篇章结构 |
一、研究框架和技术路线 |
二、篇章结构与内容设计 |
第二章 作为时代课题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转型中的社区及其治理 |
一、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特征 |
二、社会构成中的基层社区 |
三、社会治理中的社区治理 |
第二节 社区重建中的行动空间 |
一、流动性和异质化的社区构成 |
二、陌生化和匿名性的社区特征 |
三、开放性和网络化的社区发展 |
第三节 走向合作的社区及其治理趋势 |
一、社区中的竞争文化与实践后果 |
二、社区合作治理的意愿与理念 |
三、领域融合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三章 行动视角中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社会治理转型中的行动主义主张 |
一、行动主义的理论建构 |
二、行动主义的社会治理构想 |
三、合作治理研究的行动主义范式 |
第二节 作为行动主体的新型社区 |
一、社会自治再兴模式中的新型社区自治 |
二、共同体进化中的社区样态 |
三、社区的建构性特征 |
第三节 通过行动建构社区合作 |
一、制度主义的社区合作方案 |
二、对合作的行动主义理解 |
三、社区治理的行动主义阐释 |
第四章 走向社区合作治理的思想历程 |
第一节 社区治理的价值追求及其困境 |
一、基于民主追求的公民治理 |
二、对社会契约论的颠覆以及民主的没落 |
三、公民治理的民主救赎与失败 |
第二节 从民主向合作转型的社区治理逻辑 |
一、作为社会治理模式的民主实践 |
二、公共性扩散条件下的社区合作 |
三、超越民主模式的社区合作治理理路 |
第三节 社区治理体系及其结构的知识转型 |
一、在社区治理的系统中廓清结构概念 |
二、社区治理结构分析的视角转换 |
三、社区合作治理体系的知识重塑向度 |
第五章 社区合作治理的行动场域 |
第一节 自主性生成的社区行动场域 |
一、社区行动场域的建构基础 |
二、自主性争夺的社区治理场域冲突 |
三、重塑社区行动自主性的思维机制 |
第二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形式理性省察 |
一、工业社会语境中的社区行政模式 |
二、社区治理中的居民参与 |
三、社区“自治”模式在社会转型中的挑战 |
第三节 社区行动场域中的合作理性建构 |
一、社区治理实践的去感性化是否可能 |
二、社区治理实践中的经验是否可靠 |
三、社区治理中的合作理性建构路径 |
第六章 基于“他在性”的社区合作治理 |
第一节 政府权能重塑与社区公共服务 |
一、公共性扩散中的政府与社区关系重构 |
二、社区合作的政府服务向度 |
三、社区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职能 |
第二节 新社会组织兴起中的社区合作 |
一、新社会组织的行动逻辑与社区治理转型 |
二、走出社区自治与他治的二元困境 |
三、社区合作治理的组织形态 |
第三节 社区合作治理中的行动者及其观念 |
一、社会变迁中的社区行动者角色 |
二、社区行动者的独立性 |
三、社区治理行动者的能力塑造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与意义 |
1.1.1 选题的缘起 |
1.1.2 选题的意义 |
1.2 选题的研究脉络与文献综述 |
1.2.1 研究脉络 |
1.2.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预期创新 |
1.4.1 研究方法 |
1.4.2 预期创新 |
第2章 民粹主义的理论解读 |
2.1 民粹主义的概念测量与类型学划分 |
2.1.1 民粹主义的概念与测量指标 |
2.1.2 民粹主义的类型学划分 |
2.2 民粹主义的滋生土壤 |
2.2.1 发达国家社会治理的危机 |
2.2.2 后发国家(地区)转型发展的产物 |
2.3 民粹主义的理论渊源 |
2.3.1 中国民粹主义的历史迹象 |
2.3.2 西方政治思想的理论浇灌 |
2.4 马克思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回答 |
2.4.1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俄国社会发展道路特殊性的考察 |
2.4.2 恩格斯与特卡乔夫的论战 |
2.4.3 普列汉诺夫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4 列宁对自由派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5 毛泽东对民粹主义的批判 |
2.4.6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东方社会发展中民粹主义难题的解答 |
第3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生成背景与演绎样态 |
3.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生成背景 |
3.1.1 政治参与觉醒中民众责任备受关注 |
3.1.2 社会转型期利益表达频现底层抗争 |
3.1.3 网络时代政治传播滋生社会焦虑 |
3.1.4 全球政治右倾发展加剧民主危机 |
3.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演绎历程 |
3.2.1 基于演绎载体变迁的阶段划分 |
3.2.2 网络民粹事件典型案例评析 |
第4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诱发要素与时代表征 |
4.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诱发要素 |
4.1.1 社会矛盾的深度浇灌 |
4.1.2 社会焦虑的持续诱发 |
4.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时代表征 |
4.2.1 利益争夺为核心的问题导向 |
4.2.2 舆论审判为代表的抗争叙事 |
4.2.3 情绪发泄相伴随的网络暴力 |
第5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影响 |
5.1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正面价值 |
5.1.1 关注弱势群体 |
5.1.2 强化网络监督 |
5.1.3 提升公民政治素养 |
5.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社会危害 |
5.2.1 冲击主流意识形态话语权,解构社会精英权威 |
5.2.2 助长暴戾之气,背离社会理性平和发展方向 |
5.2.3 加剧阶层对立,诱发社会分裂 |
5.2.4 混淆视听,干扰共享发展大局 |
第6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可鉴经验与疏导原则 |
6.1 国外疏导与消解民粹主义思潮的经验教训 |
6.1.1 苏俄:以革命姿态走在民粹主义前列 |
6.1.2 拉美:以民粹主义对抗民粹主义 |
6.1.3 中东欧:能抵御危机的低质民主体制 |
6.2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原则 |
6.2.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
6.2.2 坚持历史性与时代性相统一 |
6.2.3 坚持理论研判与技术甄别相结合 |
第7章 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的疏导策略 |
7.1 推进公民教育,提升民众政治参与能力 |
7.1.1 塑造负责而又积极的公民 |
7.1.2 公民理性平和心态的形塑 |
7.1.3 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
7.2 聚焦社会问题,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2.1 坚持以民生政治为基本导向的发展战略 |
7.2.2 着力解决以公平为基本价值取向的社会中下层问题 |
7.2.3 畅通新时代民众利益表达渠道 |
7.3 坚持共享发展,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
7.3.1 明晰共享发展的科学内涵,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理念的误导 |
7.3.2 健全共享发展的实现机制,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发展方式的干扰 |
7.3.3 夯实共享发展的秩序之基,抵制网络民粹主义思潮非理性倾向的侵蚀 |
7.4 强化网络社会协同治理,形塑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
7.4.1 推进网络治理的法治化 |
7.4.2 实现网络治理的规范化 |
7.4.3 提升网络治理的实效性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四、全球化与全球治理:一个“治理社会”的来临?(论文参考文献)
- [1]审美共同体问题研究 ——以当代批判理论为中心的考察[D]. 漆飞. 兰州大学, 2021(09)
- [2]智慧社会变革中的社会治理模式转型研究[D]. 王喜媛.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20(02)
- [3]基于人工智能的政府治理模式变革研究[D]. 王张华. 湘潭大学, 2020(10)
- [4]中美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研究[D]. 王胜男. 吉林大学, 2020(08)
- [5]信息社会场域中我国政府网络公关的职能研究[D]. 李晶.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7)
- [6]合作型地方法治的社会权力研究[D]. 陆俊杰.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2)
- [7]国际法价值体系的重塑 ——以风险社会理论为视角[D]. 郑实.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8]社会转型期的社区合作治理研究 ——行动主义的视角[D]. 苟欢.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20(04)
- [9]当代中国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研究[D]. 石立春. 西南交通大学, 2019(04)
- [10]迈向流动性治理:新地域空间的理论重构及其行动策略[J]. 吴越菲. 学术月刊,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