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文献综述)
沈丁心[1](2021)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文中研究指明2020年9月,安倍晋三内阁闪电辞职,菅义伟接任,日本政治从此开启了“后安倍时代”。安倍晋三两次执掌日本政坛,创下了日本战后政治家最长执政记录。安倍时代已去,但却为日本政坛留下了诸多政治遗产,其中,安倍有关经济外交的构想、政策行动与成效,对日本政治、外交以及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影响依然深远广泛。“后安倍时代”的日本外交将向何方,格外引人注目。因此,从了解菅义伟政府外交政策取向和展望未来日本外交发展趋势的意义上,回顾与总结安倍执政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经验与教训具有非常特别的意义。自安倍晋三第二次执政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渐趋展现为相对积极的态势。全球化的趋势,尤其是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在前所未有的程度上促动国际社会复合相互依存的逐步发展与不断完善;同时,逆全球化的趋势,亦在相当程度上与全球化共生同行,在相当复杂的国际战略互动中展现出突出的影响。在上述时代发展变化的背景之下,日本经济外交的内涵与外延正在逐步发生变化,其在日本对外交往和外交政策实行过程中的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有鉴于此,本文将研究目标锁定在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经济外交相关变量之间的耦合与交叉互动等问题上,通过这项研究以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在新时代的现状与变化,把握其特征与发展趋势,为我国对日外交乃至我国外交的发展与未来方向塑造等提供有益的借鉴。本文综合运用国际关系理论与研究方法,以日本官方数据和政府资料等为主要基础数据,考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变化,分析以安倍政府(第二次执政)时期为核心的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构想、实施内容、外延变化、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客观评价其实施效果。本文由绪论(研究目的、意义和研究现状分析)、正文(五章)和结论、以及参考文献等内容构成。本文的绪论部分,主要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内生变化与外在变迁等作为问题导向,通过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目的、研究意义和研究现状等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明确日本经济外交的研究前提,为其后展开的有关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构想、具体政策实践、政策实施的模式建构和发展趋势研究等提供必要的研究基础。本文第一章以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解读与释义为核心内容,通过对新自由制度主义、国际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外交研究的相应理论解读来建构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解读,不仅意在充实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国际关系理论认知,而且能为解读21世纪日本经济外交发展的指导理念提供更为明晰的线索与方法。如何有效评估日本经济外交的现状与未来趋势,需要充分发挥国际关系理论和经济外交研究理论的指引作用。本文第二章以时代演变中的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为主题,梳理与解读战后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演变历史与现状,厘清日本经济外交的基本内涵,特别是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与发展趋势的基本内涵。从纵向的视角分析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构想、布局的变化及其五大支柱(对外贸易、经济援助、对外投资、经济制裁、经济合作)的基本内涵与进展,以及与安倍国家战略与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通过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实施日本经济外交的具体战略构想与具体政策措施,特别是在国家战略的层面,日本在经济外交的各个领域具体实施经贸外交、投资外交与援助外交,乃至制裁外交,例如签署CPTTP、日欧EPA、日美贸易协定等等过程的分析,阐释经济外交与日本政治、经济与社会等的交互作用,展现日本经济外交在日本国家治理进程中的地位与作用。本文第三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日本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扩大为主题,通过对“大阪轨道”构想及其实施过程的全面分析和东日本大地震后危机外交公关的经济外交实施案例的实证分析,具体阐述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是如何适应国际环境变化而实现自身理念与政策实践升级的过程。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解读,是本文研究日本经济外交的重要方式之一。本章中对于“大阪轨道”的关注与研究,是针对日本外交整体实践中,基于主场外交与经济外交的关联性互动,阐释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实施的案例研究。同时,针对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专门性案例研究,以“谣传损害”背景下的经济外交作为分析案例,从另一个侧面充实了有关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论证过程。同时,本章对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比较研究给予了充分的关注,通过对比日本的政府开发援助(ODA)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阐释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过程。本文第四章以分析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动因、特点与评价为主题。对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研究,本文的关注不单局限于日本经济外交嬗变本身,更注重在国际环境变化的时代背景下日本经济外交嬗变产生的动机与深层原因等问题方面。基于国家治理与国家战略的双重视角,尝试重新认识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变化特点等问题。本文第五章以“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与展望为题,在综合分析日本经济外交嬗变及其影响的基础上,对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构想、面临的困境及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和展望。日本经济外交的未来展望,是分析、研究与评价日本外交未来发展趋势的重要变量之一。日本经济外交的发展趋势不仅取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从国家治理到外交实践的相关构想与政策实践,而且与日本面临的外在国际环境变化密切相关。依据上述分析考察,本文尝试在结论部分提出以下几个结论:第一,本文尝试建构新的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通过理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三个维度,对日本经济外交的理念、政策及其属性嬗变进行梳理和分析,全方位地考察日本外交战略与政策的实践与发展变化,转变现有日本外交研究的思维定势,实现日本外交研究的理论创新。本文关于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研究,是对于已有研究成果的继承、优化与拓展。第二,日本经济外交的内在构成与自身的逻辑演变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日本国内外的环境变化,特别是日本国家发展的客观需要而不断地完善内涵,适时地扩展外延的有机整体。应对中国国力增长和国际影响力的扩大,特别是“一带一路”建设带来的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的巨大变化,安倍政府重新认识和调整经济外交的价值与作用,是其现实主义国家治理理念的最明显体现。第三,本文在研究中特别关注了经济外交内涵变化与外延扩大的问题。诸如经济外交中的文化属性问题、公共外交与国际文化传播与经济外交政策的交叉融合问题等,为全面认识和把握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与独立的思考。本文认为,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既是战后日本经济外交在21世纪日本国家外交实践中的延续,也是安倍政府在和平主义外交与文化产业立国等治国理念指导下,主动顺应国际国内环境变化而适时调整经济外交内涵与外延的外交实践过程。第四,日本式的思维方式对日本经济外交特别是安倍经济外交提供了基本的理念基础和政策动力,同时也决定了日本经济外交的特性与发展困局。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既给日本振兴经济与国际合作,重振国家自信提供了助力,同时也无法避免受到社会文化心理以及国际认知等等的局限与约束,从而导致日本经济外交乃至日本外交无法摆脱既有的发展思路与框架,无法完全回应日本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后安倍时代”的日本经济外交能否摆脱困局,在日本经济与日本外交、日本国家转型与国际社会发展等等交汇过程中,继续发挥有效的链接与平衡作用,为日本的国力提升与国际影响力的扩大起到应有的作用还有待持续观察。
周红芳[2](2021)在《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论》文中研究表明封闭导致落后,开放带来发展。创新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第一动力,创新的开放性和国际科技合作已经成为各国创新战略的重要特征。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冲击,大国竞合博弈愈演愈烈,国际形势充满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逆全球化从经贸领域蔓延至科技领域。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从科研人才、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体制和产业政策等方面打压中国科技发展,微观层面的开放式创新越来越受到国家层面的开放式创新制约,全球科技在开放与保护的较量中艰难前行。但是从长远来看,全球化仍将是世界经济的发展大势。跨国公司的逐利行为和数字产业的技术革新都会推动全球化向前发展。科学从本质上讲是无国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球气候变化、能源安全等重大问题的解决需要全人类共同的智慧。随着全球化研发和生产的发展以及跨国学术研究网络的出现,科学的发展愈发是一个全球合作的过程。从我国国内创新情况看,开放水平不高已经严重制约了中国创新能力的提升。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彰显了高层次创新和高水平开放的深度融合,是新时代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动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抓手。但是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研究刚刚起步,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框架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以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作为研究对象,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指导思想,广泛吸收耗散结构理论、熊彼特创新理论、制度经济学和科学技术哲学等理论知识,遵循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做的纵贯式结构,对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进行研究,并对我国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提出对策建议。在全文中,坚持以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为方法论基础,在具体研究方法上,采用了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论文试图回答三个问题:①为什么要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②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是什么,有哪些创新活动?它的基本特征、体系目标、运行环境是怎样?作为最鲜明的特征,开放度该如何衡量?③如何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针对以上问题,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论文在梳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和开放式创新理论的基础上,首先从理论的角度、历史的角度和现实的角度分析了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次对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其构成要素、主要特点、建立原则、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等进行研究,初步建立了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分析框架。随后论文根据马克思对创新形式的划分,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互作用的原理,建立了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实践分析框架:生产力层面的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生产关系层面的制度创新。在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中,三大创新活动表现为:以高校、科研院所科学研究国际化为核心的科学创新、以企业研发国际化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以健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为核心的制度创新。在体系中,科学创新是基石,技术创新是关键,制度创新是保障,三者相互作用,共同构成辩证统一的整体。根据以上分析框架,论文进行了实证分析和比较研究,对中国建设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发展历程和创新活动进行定性分析,对创新开放度进行定量研究,分析了新冠疫情下逆全球化形势对中国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影响。最后根据美国、日本、德国和以色列等主要国家建设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经验和启示,提出对策建议。论文的研究发现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第一,创新是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开放是经济增长的外在环境。开放式创新成为研究热点,但是相对于企业层面的开放式创新,国家层面的开放式创新研究并不充分,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建设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既有理论上的重要性,也有历史和现实的必要性。第二,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是指在全球化背景下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建立起来的全面而开放的创新体系,这个体系由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科技和经济各部门、公共与私有机构之间相互作用,对内要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对外要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是一个复杂的体系。体系具有开放性、流动性、系统性和安全性等特征,有内向型开放和外向型开放两种模式。不同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对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运行产生重大影响。第三,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可以从科学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三个维度进行。科学创新的主体是高校和科研院所,高校、科研院所科学研究国际化主要通过人才培养国际化、科研活动国际化、科研成果国际化实现,国家应注重对巴斯德象限的科学研究,加大对国际大科学工程的建设。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主要通过跨国公司建立海外研发中心、跨国并购和建立国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实现研发国际化,根据马克思全球化理论,要注意区分研发国际化的双重影响,趋利避害。制度创新的主体是政府,政府的制度创新主要通过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实现。建设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要在全球实现创新资源的配置,还会受到国际规则的影响。中国应该增强国内外规则的协调性,主动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订,提升国际治理的能力。第四,从知识开放、技术开放、资本开放、人才开放和制度开放五个要素分析,中国的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开放水平十分有限,创新要素跨国流动水平不高,不利于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借鉴美国、日本等创新强国经验,与中国国情相结合,中国应从科学创新开放、技术创新开放、制度创新开放以及三大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升创新开放度,利用全球资源提升我国的创新能力。第五,从新中国时期的巴统协议,冷战时期的瓦森纳协定,到中美贸易战,再到疫情期间中美科技领域部分脱钩,美国打压中国科技发展从未停止。新形势下中国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应在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下,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化不同国别不同领域科技合作,探索更加柔性,更加灵活的合作模式,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修改,主动引领全球治理良性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高云峰[3](2020)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文中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自2015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以来,合作成果卓着。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众多、国情各异,政治、文化、经济、宗教差异明显。同时,中国企业技术要素输出带来的专利海外保护等问题使得“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伴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内在需求。随着合作逐渐深入到制度层面,一带一路沿线各国转型发展以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移出催生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一体化需求,然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差异化明显,各国规则合作意愿不强严重制约合作的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已成当务之急。由此,存在两个需要考量的问题:第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缺失和差异性可能导致的各国收益差异或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是否与当下以TRIPS协定为核心的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困境具有同质性;第二,一定程度的利益失衡能否成为阻却“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实施及规则建构的重要因素?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巨大差异并且缺乏美欧发达国家权力作用因素的背景下,中国如何建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以及如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本文依循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写作。首先,在提出问题阶段,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不足、差异较大可能引发一定程度利益失衡的现实。其次,本文在分析问题部分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话语权;第二,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基本矛盾研判;第三,在收益差异的客观情势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依据理性选择仍然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最后,本文在解决问题阶段探讨一带一路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建构,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进路及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本文除绪论外,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区域和双边条约的实证分析,进而梳理总结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复杂性、差异性及可能导致的利益失衡问题,这是本文逻辑展开的起点。首先,本部分对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自由贸易协定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进行了分析梳理、归纳总结。其次,在前述归纳总结基础上,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一带一路沿线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的背后是利益失衡的实质;并指出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态势已经不能满足各国转型发展和平衡发展需求,以及“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也可能存在的收益差异,即利益失衡的问题。第二部分是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为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建构和实施提供理论指引。首先,本部分从话语权理论出发,揭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话语权由美欧发达国家和地区主导且服务于其利益的实质,进而提出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话语权建构的问题。其次,本部分运用辩证分析及动态利益平衡理论对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进行了分析,指出现有基本矛盾是创新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各国转型发展需求,保护和培养创新能力以及维系创新与传播的相对动态平衡始终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重要功能。最后,本部分运用国家理性选择理论分析指出即使存在收益差异的客观现实,各国也能基于获得绝对收益而积极参与合作;同时,亦强调不应混淆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文化的客观差异与当今国际知识产权制度不公平不合理造成的人为差异之间的本质区别,从而提出基于客观差异性现实不应追求绝对的发展平衡。第三部分探讨了如何建构“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首先,本部分在反思现有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足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差异性和规则合作缺失的基础上,立足法律内部视角,指出规则建构应当确立可持续发展原则和相对动态利益平衡的正当性基准。其次,就法律规则构建的外部动态视角,应当遵循的路径为,不断挖掘和完善符合沿线国家共同的规则,对于超TRIPS条款可以先设置为任择性规则或概括性规则,再逐渐向强制性规则和具体规则过渡。最后,本部分提出未来我国有可能会遵循高低两个标准的文本路径拓展知识产权协定,但无论哪个版本都应在坚持原有的稳定条款基础上突出核心利益条款和中国知识产权条款文本的建设重点,包括稳定范式、核心条款遴选、最惠国待遇及国民待遇条款的设置、贸易协定中的知识产权条款与投资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协调以及商号、商誉和原产地名称若干术语的界定和澄清问题。最后一个部分探讨了在规则建构基础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首先,本部分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坐标系的方法将知识产权保护逻辑的各个要素予以呈现,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阐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在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面临的挑战与问题。其次,阐释了中国政府层面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实施路径,并基于一带一路沿线的复杂性和差异性提出柔性合作模式。最后,阐述中国企业在实施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中海外知识产权利益的保护问题。
教育部[4](2020)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教材[202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中小学课程体系,我部组织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进行了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及思想政治、语文、
张元梁[5](2020)在《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文中认为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体育科学技术是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是一个既相互牵制,又协同共生的复合大系统。其中,体育科技在促进系统稳固可持续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主导作用。我国在建设竞技体育强国的改革发展进程中,我们需要继续借助和依靠体育科技,不断提升对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两者相互关系与融合发展规律的理性认识,并充分利用体育科学研究与开发,力求达到两者之间的有序与和谐,才能最终实现我国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良性融合可持续发展。因此,要想提升我国体育科技创新能力,更好发挥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需要我们对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进行系统探索研究。本研究旨在依据系统科学理论和社会网络分析等理论与方法,对我国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进行系统理论分析。在此基础上,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对我国体育科技发展中的体育科学研究特征和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进行分析,同时在对我国体育科技进步进行追踪观测的基础上,探索体育科技对竞技体育的影响,最后对我国体育科技攻关与服务特征进行分析,从而更好地为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经研究分析,得出以下主要结论:(1)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作用、协同进化的动态演化系统,其动力机制主要包括竞技体育发展需求的拉动力、体育科技自身创新的推动力以及包括相关政策规范在内的外部环境支持力,两者即是在此三方面力量的相互作用和共同推动下不断演化发展。(2)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并在国际上踏入高产高影响力国家行列,同时产生了一批诸如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等国际高影响力的体育科研机构,凭借高产和高质的论文成果跻身世界顶尖级研究机构行列,中国体育科学研究步入了新时代。然而,我国的影响力并未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与全球领先国家和机构相比,尚有较大差距。我国在体育科学研究国际合作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在国际合作论文产出的绝对值上中国与美国仍存在较大差距,运动创伤学、运动生理学、运动康复学及运动心理学等是我国国际合作频率最高的领域,国际合作网络呈现出明显的核心-边缘结构特征,在合作网络规模上,美国核心圈和外围圈明显大于中国。(3)我国在体育自主创新技术研发领域取得了显着进步,体育专利申请数量逐年攀升,并在数量上占据世界领先地位,然而在专利申请量激增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是专利质量参差不齐,多数技术还停留在低技术含量的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的边缘技术。完善的专利制度、良好的专利保护意识、广阔的国际市场范围、稳固高效的研发团队以及高科技核心专利技术,成为国外领先国家与核心企业重要的专利技术研发战略。(4)上世纪90年代,我国体育科技进步相对发展比较缓慢,无论是科技人员、科技经费的投入等均处于较低水平,体育科技进步贡献率较低,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在体育科技人力和经费等方面投入的不断增长,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创新扩散水平不断提升,从而使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的贡献率大幅增长。其中,体育科技经费投入、体育科技创新活动及体育科技创新扩散三个指标对竞技体育产出呈现显着影响。(5)完善的制度保障是实现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的重要前提。多年来,我国所实施的竞技体育科研攻关科技服务制度,逐步形成了运动队、体育院校和科研所、政府体育部门三维一体互动模式,为竞技体育科学化训练与发展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在科研攻关课题方面,逐步形成了以体育类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核心,以非体育专业类院校和地方科研院所为支撑的合作攻关联网络模式,为我国优势项目和潜优势项目提供了良好的科技保障。提出以下建议:(1)进一步提升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化发展水平。(2)进一步加强国际体育科学合作研究。(3)加强有利于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的创新机制建设。(4)进一步增强体育科技成果在竞技体育领域内的成果转化与应用。
蔺陆洲[6](2020)在《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文中认为太空竞争与空间合作的关系变化和政策调整是航天外交的基本问题。本文围绕竞争与合作的主轴,建构了一种航天外交的理论框架并以商业航天为基点分析了航天外交的现实转型。在回顾航天外交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明确了研究的核心问题、主要方法和创新点,进而界定了航天外交概念的内涵、外延和特征。通过梳理自1957年以来航天外交的发展历史和当前航天外交的发展趋势,结合国际政治经济学理论在相互依存、霸权稳定、世界体系、国家主义和依附理论的发展路径与分析范式,总结了航天外交在战略、资金和科技各方面的理论要素。基于这三个航天外交的理论要素,将航天产业的计划经济属性、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和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确立为航天外交理论的范式,以航天相对实力的变化和航天外交政策的调整为主要逻辑,建立航天外交的理论模型,在太空竞赛和空间合作方面形成理论推论。综合运用相关性分析的定量研究方法和比较分析的定性研究方法,对理论和推论进行检验。通过理论限制性条件分析,将商业航天识别为改变航天外交理论外部环境和条件的颠覆性变量,并对航天外交理论的发展进行预测。随后,以文章建构的航天外交理论框架,针对世界航天外交总体态势、主要航天国家和国际航天组织的结构与政策,利用案例研究和博弈论进行分析,解释当前航天外交关系的状态和变化趋势。特别是基于中国的航天外交实践的总结,在大国博弈、多边主导和应用推广方面进行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并提出政策建议。最终回顾和总结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并对未来的航天外交进行展望。
徐玮琦[7](2020)在《论我国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文中研究说明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前沿的新型产权,学界对其法律属性及其概念的研究尚不充分,加之其除了普通知识产权所具有的共性特征外,还具备权利主体的国际性、权利客体的复杂性、法律适用的涉外性与国际化以及合作平台的国家战略性等特殊性,使其很难在既有知识产权立法体系中找到合适的保护定位。正因如此,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更加希求国内与国际两个层面的特别保护。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关乎国家利益敏感性,需要国内和国际层面形成双重保护合力,并将完善和调整现有立法体系作为当下保护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重点。国际立法层面,将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类型化,在既有国际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内增加“空间专利”类别;在联合国外空委下新设专利小组委员会,专职负责各项空间专利事务,强化国际知识产权立法与外空立法的衔接。此外,我国应顺应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的国际合作行为正日益受到软法管制的趋势,通过国际合作让各国普遍遵循国际惯例规则,进而为国际专门立法的出台奠定基础。国内立法层面,扩大国内立法的客体范围,增加国际执法条款,实现同国际立法的衔接,进而增强国内传统知识产权立法的兼容性,提升国内立法在域外适用的实效性和影响力。另外,我国应根据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待《卫星导航条例》出台后再予以增补。在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层面,应建立自上而上的知识产权协调管理机制,确定卫星导航委员会的职能属性,明确技术秘密转让管理的法律规范,保障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在世界范围内的安全共享。在北斗应用产业化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中,应搭建涉外产权纠纷预防机制,秉持“合同在先”原则,主导签订国际合作多边协议,周密约定其上知识产权保护条款。另外,可通过增加法律义务性规定,保障证据及时固定,降低我国在涉外北斗应用产业化合作产权纠纷中的诉讼利益流失。
游启明[8](2020)在《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文中提出鉴于美国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以及中美关系的全局性影响,理性把握并因应美国的对华政策或战略,应成为中国在由富到强进程中重点关注的事项之一。特朗普上台后,美国政府改变了对华战略认知,抛弃了冷战后的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提出了对华战略竞争新政策宣示,并从单边、双边以及多边层面着手,在政治、经济和安全多个领域,推进了该政策。面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新现实,本文从理论层面将战略竞争进行定位后,依据政策或战略研究的逻辑,探讨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目标、资源依托、实施表现、特点、效能、发展趋势以及中国因应等问题。战略竞争是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类型之一。虽然主流国际关系研究范式提出了不同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理想战略,但整体上缺乏一个系统的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学框架,并探讨每种战略类型的实质。在借鉴既有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承认或蔑视、对崛起国实力增长与运用的容纳或限制这两个标准,本文将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分为对冲、竞争、顺应与鸵鸟四种类型。采取对冲战略时,霸权国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以此想软化后者的崛起意图,但它也会对崛起国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取限制措施;实施顺应战略时,霸权国既会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会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采用鸵鸟战略时,霸权国不愿承认崛起国的地位追求,也不想限制后者的实力增长与运用。当霸权国对崛起国进行战略竞争时,不仅意味着它会打压崛起国在由富到强过程中所产生的地位追求热情,维护自身在国际秩序中的主导地位,还预示着霸权国会采用各种手段,努力限制崛起国运用实力的方式与范围,甚至会采取措施打乱崛起国的发展进程,从源头上打消崛起国对自身的潜在挑战。既有研究强调战略竞争的互动层面,本文则突出战略竞争的工具层面,把战略竞争视作霸权国主动进行的战略布局,认为它的本质是蔑视崛起国的地位追求热情,限制崛起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对霸权地位与认同的维护、对崛起国意图与实力的恐惧、对国内政治发展的回应等因素,会综合作用于霸权国竞争战略的出台。战略遏制是战略竞争在冷战时期的表现形式,应避免将此种特定历史时空下的战略类型作为判断战略竞争的标准,从而忽视战略竞争的实质。除了需要合理把握战略竞争与战略遏制的一般性与特殊性外,还应该注意霸权国可能会从领域、层次等方面,表现出不同的竞争战略子类型或呈现出各异的战略竞争强度,而这些都需要在实践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历史与现实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促使了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出台。长期经营与护持霸权的战略实践,使美国拥有了较强的霸权护持意识,这很容易使其从零和视角看待中国的崛起;特朗普政府对接触或对冲中国政策的失望,对国内“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以及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也激励其对华进行战略竞争;中美相对实力差距缩小给美国带来的恐惧,中国奋发有为外交给美国带来的焦虑,以及中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给美国带来的恐慌,也刺激特朗普政府想通过战略竞争政策来缓解中国崛起所带来的战略压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质,是既蔑视中国不断增长的国际地位,也限制和延缓中国实力的运用与持续增长,以维持自身的霸权地位。在政治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抵消中国的地区影响力、维护自身在印太地区的优势地位、强化对地区盟友的管理、转移国内政治矛盾并为自己捞取政治利益。在经济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规锁中国发展势头、制衡“一带一路”倡议以及保持美国经济优势等。在安全领域,特朗普政府想通过对华战略竞争政策,挤压中国安全空间、强化对华军事威慑、维护自身战略声誉并转移同盟成本。尽管美国正出现相对衰落,但美国依然保有较强的软硬实力,这为其提供了多样的对华战略竞争备选手段。为打压中国的地位追求,限制中国实力的增长与运用,特朗普政府从多层面、宽领域实施了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单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主动挑起了贸易摩擦,在科技、贸易、金融以及人文交流等方面施压中国,想以此压制中国对美国的经济追赶势头,尽管两国签署了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但依然不能忽视美国经济施压的可能;特朗普政府还介入了中国香港、西藏、新疆以及台湾事务,挑战“一个中国”原则,以此想分散中国的战略精力,甚至扰乱中国的发展进程;特朗普政府也提升了国防投入,提出了新的防务理念,加大了对网络、太空以及核领域的布局,以此想发起对华军事“抵消战略”,保持对华军事优势。双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但借助“朝核问题”,加大了对中国周边的布局,增加了中国的地缘风险;而且还在设法离间中俄关系,以此想塑造于美有利的“战略三角”关系;并且也强化了同日本、韩国等东亚盟友的关系,以此想借助同盟的实力制衡中国。多边层面,特朗普政府不仅推出了“印太”战略,想借助美日印澳四方对话机制,平衡中国的地区影响力,制衡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还试图通过拉拢东盟,强化同越南、菲律宾等盟友和伙伴关系,制衡中国的地区发展;也在积极借助美日欧三边协调、“毒丸条款”等机制或方式,在全球层面挤压中国发展。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表现出了竞争目标的压制性、竞争领域的全面性、竞争手段的激进性以及竞争主体的国家性等特征。到目前为止,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虽给中国的政治、经济以及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战略压力,但其并未有效实现所设定的政策目标,甚至还给自身带来了消极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存在不少困境。譬如:国内政治极化的加剧,制约了美国的政策执行;地区盟友和伙伴不愿在中美之间明确选边站,使美国无法获得足够的地区支持;中国和平发展的实践,使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缺乏“合法性”等。依据文章所提框架,展望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本文认为,短期内特朗普政府强化对华战略竞争的风险在加大,经过一段时期后美国可能会对中国进行以“竞合”为主的战略对冲,而美国顺应中国崛起的可能性则比较小。中国需要理性因应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第一,中国需要形成一套应对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思维框架,为实施具体的应对方略提供战略指导。对此,首先中国需要继续坚持和平发展。通过发展做好自身的事情,为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打下牢固的基础;通过和平发展提升中国崛起的“绩效合法性”,为更多国家带去发展机遇,软化美国对中国发展的恐慌,降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合法性”。其次,中国也需要保持战略自信。既不悲观也不盲目自信地处理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而是从自身正当利益出发,在尊重美方合理利益的基础上,积极型塑中美关系发展。譬如,中国可以为中美互动提供一套以“合作共赢”为核心原则的“中国倡议”,并从经济、政治以及安全等方面具体优化中美互动。最后,中国还需要坚持战略底线,敢于同特朗普政府挑衅中国核心利益的行为进行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通过斗争使美方形成一个理性客观的对华预期。第二,在上述战略思维主导下,中国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具体应对特朗普政府的对华战略竞争政策。例如,中国需要继续深化改革开放进程,为应对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政策打下实力基础;中国可以稳步发展同俄罗斯、欧盟、日本以及印度等国的伙伴关系,缓解特朗普政府的战略竞争压力,并借助伙伴关系软化美国对中国的认知;中国还需要从“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出发,主动实施战略示善、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等,营造一个友善的周边环境,防止特朗普政府借助周边事态施压中国。
迪丽阿热·安外尔[9](2020)在《全球化时代下科技观研究》文中指出当今世界处于巨大变革之中,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世界格局多极化的加速演变,使大国之间的关系充满了不确定性,也使得科学技术的国际合作关系既有合作,又有竞争,既有开放的特征,又存在保守的倾向。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技术社会观表明,科学技术科学对社会具有重要推动作用,但同时,社会也对科学技术起到重要的塑造、影响、支撑或制约的作用。在全球化时代,政治因素对科学技术及其国际合作的影响更加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近些年来,国际合作中的科技保护主义、科学话语权争夺日趋明显,亟待我们从理论上分析和研判当前科技合作和科技发展面临的挑战,并提出对中国科技发展有益的方法论启示。上世纪二十年代形成的实证主义科技观,将科学看作是纯粹面向自然的一种活动,具有绝对中立性、价值无涉性,在科学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上,则表现为与政治无涉的科学例外论。随着科学技术与社会一体化程度加深,六七十年代则形成了以科学知识社会学为代表的社会建构论的科技观,认为科学技术受到各种社会政治利益所驱动,在科学与政治的关系上,则表现为科学技术的社会建构论。上世纪九十年代,学者们通过反思传统实证主义科技观和社会建构论的科技观,摆脱自然与社会的二分框架,科学哲学发生了的实践转向,形成了基于实践的科技观,即将科学技术看作是由自然与社会共同作用的实践活动,既反对自然决定论,也反对社会决定论,在科学与政治的关系上,则强调各种异质性要素的相互实践和彼此生成的特征。全球化时代,传统的实证主义科技观在大国博弈的现实中遇到了重大挑战。在科技合作领域中,中美贸易战当中的301调查、科技合作中频频出现的“威胁论”、华为事件中的科技霸权主义等现实案例表明,一些西方国家通过技术封锁,实行科技保护主义,传统科技观所预设的科技共享主义难以得到贯彻;在技术标准领域中,通讯技术中的5G技术争夺、导航系统中的北斗和谷歌的角逐、一带一路中的铁路轨距难以统一等现实也表明,传统科技观所预设的科学技术标准的一致性原则和普遍主义也受到很大挑战,表现为科学话语权的争夺;在气候科学、空间科学、环境科学等涉及到全球的科学领域中,也存在着气候科学的政治化、太空空间站的战略抢夺,南北极科研的竞争等现实都表明传统科技观所预设的科技国际主义受到挑战,大国博弈成为影响全球性科学的重要因素。这些现象也是社会建构论的科技观在科技政治化现象中的现实反映。科技政治化实质上是科学技术在全球化时代的异化,科技成为一些资本主义国家谋取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工具,造成了科技成为利益建构物,消解了科学理性,阻碍了国际科技合作。基于实践的科技观超越了自然与社会的二元框架,既反对传统的单一的自然解释框架,也反对陷入社会决定论的解释框架,认为科学技术是自然、仪器、理论、社会、政治、经济等各种异质性要素在相互作用的辩证过程中形成与发展的,这为我们应对全球化的科学政治化现象、更新科学观提供了新的思路。一是客观实在是科学技术的基础性维度,必须以科学事实为依据,不断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加强自主创新;二是政治因素等也是影响科学技术的重要因素之一,应充分认识到国际科技合作中政治因素的重要作用,自觉把握科学技术中的政治因素,通过科技外交等途径,提升科学话语权,防范一些西方国家将科学政治化的倾向;三是尽管存在各种挑战,但科学技术的普遍主义、共享主义、国际主义仍然应该是我们追求的永恒价值,我们应努力推动国际科技合作,为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凝聚科技共识。
罗胜男[10](2020)在《新时代中国科技外交战略与实践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全球化与科技全球化飞速发展的形势下,各国家主体之间的合作联系更加紧密,国际间的竞争也逐渐变成以经济实力和科技实力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的竞争。科技对于国家的发展日益重要,科技外交便应运发展起来。科技外交是科技创新战略的对外延伸,也是外交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科技外交已经逐步成为对内推动科技创新、对外促进合作的重要力量。新时代以来,党和国家对科技创新和建设新型国家关系高度重视,科技外交加快了我国从大国思维向强国思维转变的步伐,准确把握发展大势,在对外进行科技合作和交往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新时代的科技外交战略和实践进行探索和研究,有利于认清我国科技外交发展的优势和劣势,以及对调整国家未来发展方向大有裨益。通过阐释科技外交的相关概念和考察中国科技外交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我国科技外交的主要方向从政治导向、经济导向到科技导向到创新导向的转变。在新时代以来的科技外交中,我国始终坚守原则与底线,高度重视科技外交的发展,在科技外交实践中树立起了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致力于在科技发展领域贡献中国智慧,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提供中国方案。通过对新时代科技外交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以现存的问题为出发点提出合理建议。2018年1月9日,科技部部长万钢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宣布:科技外交成为国家总体外交战略的重要组成,这标志着我国科技外交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中国应该从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外交,做好科技外交与总体外交的配合,从“韬光养晦”到“奋发有为”,共同为建设好新时代新型国际关系而努力。
二、法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法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目的及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范式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研究的理论延展 |
第二章 第二届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核心内涵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时代嬗变 |
第二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设想与实践 |
第三节 安倍政府经济外交的五大支柱与“三大经贸合作协定” |
第三章 日本经济外交的外延扩大 |
第一节 “大阪轨道”:日本经济外交的话语构建 |
第二节 政府开发援助计划(ODA):日本经济外交的变异 |
第三节 应对“谣传损害”的危机公关:日本经济外交的新范式 |
第四章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动因、特点与局限性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国内外动因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特点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局限性 |
第五章 “后安倍时代”日本经济外交的趋势与展望 |
第一节 日本经济外交嬗变的影响 |
第二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演变趋势与困境 |
第三节 日本经济外交的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论(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我国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价 |
1.3 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分析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方法论基础——唯物史观 |
1.4.2 具体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2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思想渊源和理论基础 |
2.1 思想渊源 |
2.1.1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思想 |
2.1.2 西方经济学中的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思想 |
2.1.3 简要评述 |
2.2 理论基础 |
2.2.1 国家创新体系理论 |
2.2.2 开放式创新理论 |
3 构建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客观依据 |
3.1 理论依据 |
3.2 历史依据 |
3.3 现实依据 |
4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分析 |
4.1 基本概念 |
4.1.1 国家创新体系 |
4.1.2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 |
4.1.3 相关概念辨析 |
4.2 构成要素 |
4.2.1 行为主体因素 |
4.2.2 投入和产出因素 |
4.2.3 环境因素 |
4.3 主要特点 |
4.3.1 开放性 |
4.3.2 系统性 |
4.3.3 流动性 |
4.3.4 安全性 |
4.4 建立原则 |
4.4.1 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 |
4.4.2 坚持两种创新资源和两个市场相结合原则 |
4.4.3 坚持体现本国国情与符合国际规范相结合原则 |
4.4.4 坚持开放合作与为我所用相结合原则 |
4.5 目标体系 |
4.5.1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
4.5.2 促进本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
4.5.3 提升本国在全球创新网络竞争力 |
4.6 创新活动 |
4.6.1 科学创新 |
4.6.2 技术创新 |
4.6.3 制度创新 |
4.6.4 三大创新活动之间的关系 |
4.7 体系运行 |
4.7.1 运行模式 |
4.7.2 运行机制 |
4.7.3 运行环境 |
4.7.4 演化路径 |
4.8 开放水平的测度 |
4.8.1 创新开放度的影响因子 |
4.8.2 创新开放度衡量指标体系 |
5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维度一: 科学创新 |
5.1 创新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 |
5.1.1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基础研究经费的投入主体 |
5.1.2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科学研究人员的聚集地 |
5.1.3 高校和科研院所是科学研究成果的重要产出地 |
5.2 创新形式:科学研究国际化 |
5.2.1 人才培养国际化 |
5.2.2 科研活动国际化 |
5.2.3 科研成果国际化 |
5.3 基于巴斯德象限的科学研究国际化 |
5.3.1 国际大科学研究 |
5.3.2 “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 |
6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维度二: 技术创新 |
6.1 创新主体:企业 |
6.1.1 企业是研发投入的主体 |
6.1.2 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 |
6.1.3 企业是技术发明的主体 |
6.2 创新形式:研发国际化 |
6.2.1 建立海外研发中心 |
6.2.2 实施跨国并购 |
6.2.3 建立国际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
6.3 研发国际化对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双重影响 |
6.3.1 有利影响 |
6.3.2 不利影响 |
7 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维度三: 制度创新 |
7.1 创新主体:政府 |
7.1.1 政府是国家科技计划的制定者 |
7.1.2 政府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主导者 |
7.1.3 政府是相关政策法规的实施者 |
7.2 创新形式:健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
7.2.1 推动国家科技计划对外开放 |
7.2.2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
7.2.3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体系 |
7.3 国际规则对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影响 |
7.3.1 影响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主要国际规则 |
7.3.2 相关国际规则变化趋势 |
7.3.3 对中国建设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的启示 |
8 中国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 |
8.1 发展历程 |
8.1.1 探索阶段(1949年—1977年) |
8.1.2 起步阶段(1978年—1991年) |
8.1.3 快速发展阶段(1992年—2011年) |
8.1.4.深度融合阶段(2012年至今) |
8.2 创新活动 |
8.2.1 以高校科研院所科学研究国际化为核心的科学创新 |
8.2.2 以企业研发国际化为核心的技术创新 |
8.2.3 以政府健全科技创新制度体系为核心的制度创新 |
8.3 开放水平测度 |
8.3.1 国际比较 |
8.3.2 总体评价 |
8.4 逆全球化与中国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 |
8.4.1 逆全球化下的挑战 |
8.4.2 开放合作是大势 |
8.4.3 中国优势 |
8.4.4 应对策略 |
9 国际经验和重要启示 |
9.1 国际经验 |
9.1.1 美国经验 |
9.1.2 日本经验 |
9.1.3 德国经验 |
9.1.4 以色列经验 |
9.2 重要启示 |
9.2.1 正确认识全球化和逆全球化的关系 |
9.2.2 正确认识自主创新和封闭式创新的关系 |
9.2.3 正确认识“走出去”和“引进来”的关系 |
9.2.4 正确认识局部开放和全面开放的关系 |
9.2.5 正确认识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关系 |
9.2.6 正确认识制造业开放和服务业开放的关系 |
9.2.7 正确认识向发达国家开放和向发展中国家开放的关系 |
9.2.8 正确认识完善国内创新环境与进—步扩大创新开放的关系 |
10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10.1 主要结论 |
10.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3)“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基本框架 |
第一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现实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证分析 |
(一)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考量 |
(二)中国双边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现实 |
二、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不足之表征 |
(一)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阙如 |
(二)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软性特征 |
(三)一带一路沿线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差异性 |
(四)一带一路沿线个别国家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的不稳定性 |
三、一带一路沿线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不足背后利益失衡实质 |
(一)知识产权保护合作阙如与各国发展需求之间失衡 |
(二)知识产权保护差异性与平衡发展之间失调 |
第二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利益失衡的理论分析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建构 |
(一)话语的权力本质 |
(二)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实践 |
(三)国际知识产权制度话语权解析 |
(四)“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话语权的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基本矛盾研判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辩证分析 |
(二)基于相对公平正义与动态利益平衡理论之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国家理性选择考量 |
(一)基于混合博弈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二)基于集体行动理论之国家行为分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合作收益差异性辨析 |
第三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的内部视角 |
(一)现有知识产权保护合作规则的反思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考量要素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外部视角 |
(一)“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路径 |
(二)“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规则建构重点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之中国规则体系化建设 |
(一)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综述 |
(二)中国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文本评析 |
(三)“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中国文本建设的重点 |
第四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实施路径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逻辑及其展开 |
(一)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基本逻辑 |
(二)全球知识产权价值链视角下的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合作 |
二、中国政府“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的实施路径 |
(一)规则建设层面实施路径 |
(二)合作谈判层面实施路径 |
(三)合作方式层面实施路径 |
三、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 |
(一)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利益保护方式 |
(二)中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不足 |
(三)中国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建议与对策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5)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体育科技创新的相关研究 |
1.3.2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相互关系的研究 |
1.3.3 国外相关研究 |
1.3.4 小结 |
1.4 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对象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基本思路 |
1.5.1 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1.5.2 研究内容 |
1.5.3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5.4 研究可能的创新点 |
1.5.5 研究的技术路线图 |
2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的理论思考 |
2.1 相关概念辨析 |
2.1.1 科技、体育科技与体育科技进步 |
2.1.2 竞技体育 |
2.2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协同进化机制 |
2.2.1 体育技术在竞技体育实践中的应用 |
2.2.2 竞技体育竞赛规则对体育技术发展的调节机制 |
2.2.3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的协同进化机制 |
2.3 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 |
2.3.1 竞技体育实践发展需求的拉动力 |
2.3.2 体育科技创新的推动力 |
2.3.3 外部环境的支持力 |
2.4 小结 |
3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体育科学研究特征 |
3.1 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影响力特征分析 |
3.1.1 数据来源与检索 |
3.1.2 中国体育科学发文量与总被引国际影响力的演变特征 |
3.1.3 中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战略地位演变特征 |
3.1.4 中国体育科学研究机构国际影响力特征 |
3.1.5 中国体育科学高影响力研究成果的期刊分布特征 |
3.1.6 中国在不同体育科学研究方向的国际影响力特征 |
3.2 我国体育科学研究的国际合作特征分析—中美两国特征比较 |
3.2.1 数据的来源及处理 |
3.2.2 中美国际体育科学合作论文的整体概况 |
3.2.3 中美国际体育科学合作的特征解析 |
3.2.4 社会合作网络结构的对比分析 |
3.2.5 主要合作国家领域分布的对比分析 |
3.3 小结 |
4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专利技术研发特征 |
4.1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时空分布特征 |
4.1.1 数据来源与检索 |
4.1.2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的时间分布特征 |
4.1.3 我国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空间分布特征 |
4.2 基于专利质量的中外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比较-以运动鞋相关专利为例 |
4.2.1 数据检索和处理方法 |
4.2.2 指标选取 |
4.2.3 整体发展对比分析 |
4.2.4 专利质量对比分析 |
4.3 基于专利战略的中外体育专利技术研发特征比较-以运动鞋相关专利为例 |
4.3.1 数据来源及相关术语说明 |
4.3.2 国家专利战略分析 |
4.3.3 核心企业专利战略分析 |
4.3.4 国外专利战略特征分析 |
4.4 小结 |
5 我囯体育科技与竞技体育融合发展 |
5.1 我国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运行机制 |
5.1.1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范围界定 |
5.1.2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内容 |
5.1.3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管理模式 |
5.1.4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的保障机制 |
5.2 我国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与科技服务课题研究特征分析 |
5.2.1 数据检索及研究方法 |
5.2.2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课题研究的机构合作网络分析 |
5.2.3 竞技体育科研攻关课题研究的内容分析 |
5.3 小结 |
6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 |
6.1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的跟踪观测 |
6.1.1 体育科技创新投入的跟踪观测 |
6.1.2 体育科技创新活动的跟踪观测 |
6.1.3 体育科技扩散活动的跟踪观测 |
6.1.4 体育科技进步总指数与体育产出指数跟踪观测 |
6.2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贡献与影响分析 |
6.2.1 数据指标的选择与来源 |
6.2.2 体育科技进步对竞技体育发展的贡献率分析 |
6.2.3 我国体育科技进步与竞技体育发展的相关性分析 |
6.3 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主要学习经历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经历 |
致谢 |
(6)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的由来与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军事安全 |
二、法律政策 |
三、经济产业 |
四、科学技术 |
五、文化认知 |
六、研究概况 |
第三节 研究概述 |
一、主要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四节 论证框架与章节结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 |
第一节 航天的基础概念 |
一、作为技术概念的航天 |
二、航天科技 |
三、航天系统和系统工程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概念和定义 |
一、历史沿革 |
二、定义范畴 |
三、构成要素 |
四、本质特性 |
第三节 航天与国际关系理论 |
一、航天与地缘政治理论 |
二、航天与国际政治理论 |
三、航天与外交理论 |
第三章 历史与现实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历史阶段 |
一、第一个时段:1957 年-1975年 |
二、第二个阶段:1975 年-1985年 |
三、第三个阶段:1985 年-2000年 |
四、第四个阶段:2000 年-至今 |
第二节 太空竞赛与现实主义 |
一、冷战早期50年代的航天外交 |
二、冷战早期60年代的航天外交 |
三、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三节 空间合作与相互依赖 |
一、冷战中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二、自由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四节 冲突对抗与霸权稳定 |
一、冷战后期的航天外交情况 |
二、新现实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五节 世界航天体系与依附 |
一、发展中国家的航天计划 |
二、世界体系中的航天外交 |
第六节 商业航天与国家主义 |
一、全球化与商业航天 |
二、国家主义的航天外交 |
第七节 航天外交的核心要素 |
一、科技是核心基础 |
二、战略是根本动力 |
三、资金是重要条件 |
第四章 理论框架 |
第一节 理论范式 |
一、航天经济的计划属性 |
二、国家为核心的行为体 |
三、大国竞争的本质特征 |
第二节 理论模型 |
一、关键要素 |
二、理论内核 |
三、主要逻辑 |
第三节 理论推论 |
一、太空竞赛 |
二、空间合作 |
第四节 理论验证 |
一、定量检验 |
二、定性检测 |
第五节 理论颠覆 |
一、理论界限 |
二、商业航天 |
三、理论发展 |
第五章 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总体态势分析 |
一、综合分析 |
二、分项分析 |
第二节 主要国家分析 |
一、美国的航天外交 |
二、俄罗斯的航天外交 |
三、欧洲的航天外交 |
四、日本的航天外交 |
五、印度的航天外交 |
第三节 国际组织分析 |
一、国际组织类型分析 |
二、多边平台博弈策略 |
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 |
第六章 中国的航天外交 |
第一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实践 |
一、中国航天外交的基础 |
二、中国航天外交的历史 |
第二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设计 |
一、大国博弈 |
二、多边主导 |
三、应用推广 |
第三节 中国航天外交的政策建议 |
一、坚持高举高打的战略定位 |
二、改革管理体制和创新模式 |
第七章 结论 |
第一节 航天外交的本质与启示 |
一、航天外交的本质 |
二、航天外交的启示 |
第二节 航天外交的未来 |
一、持续的竞争 |
二、潜在的合作 |
第三节 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的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论我国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关于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
1.2.2 国外关于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的研究 |
1.3 研究方法 |
1.4 文章主要内容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及其特征 |
2.1 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法律内涵 |
2.2 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
2.2.1 地面知识产权与空间知识产权 |
2.2.2 先知识产权和后知识产权 |
2.2.3 单方所有和多方共有知识产权 |
2.2.4 专利、商标和作品 |
2.3 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的特殊性 |
2.3.1 权利主体的国际性 |
2.3.2 权利客体的复杂性 |
2.3.3 法律适用的涉外性与国际化 |
2.3.4 合作平台的国家战略性 |
第3章 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挑战 |
3.1 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现存立法不完善 |
3.1.1 国际条约的客体范围受制于知识产权地域性特征 |
3.1.2 国内传统知识产权立法缺乏兼容性 |
3.2 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机制不健全 |
3.2.1 缺失北斗国际合作产权协调管理机制 |
3.2.2 缺失对北斗国际合作技术秘密转让管理的法律规范 |
3.3 缺失北斗应用产业化国际合作产权纠纷的预防机制 |
3.3.1 涉外北斗合作产权纠纷中证据固定不及时 |
3.3.2 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条款的约定缺乏规范性 |
第4章 完善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 |
4.1 推动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立法完善 |
4.1.1 加强国际知识产权立法与外空立法的衔接 |
4.1.2 以软法推动卫星导航领域国际专门立法 |
4.1.3 完善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国内立法 |
4.2 健全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
4.2.1 构建北斗国际合作知识产权管理协调机制 |
4.2.2 加强北斗国际合作技术秘密转让管理 |
4.3 构建北斗应用产业化国际合作产权纠纷预防机制 |
4.3.1 确立“合同在先”的北斗国际合作原则 |
4.3.2 增设知识产权保全证据公证的法律义务性规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相关专业术语首字母缩写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文献分类 |
(二)文献综述 |
(三)对既有研究的反思 |
三、核心概念界定 |
(一)战略 |
(二)战略竞争 |
四、研究方法与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 |
一、主流范式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 |
(一)霸权转移范式下的遏制战略 |
(二)自由主义范式下的对冲战略 |
(三)建构主义范式下的情境战略 |
二、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的类型再划分标准 |
(一)霸权国对崛起国地位追求的反应:承认或蔑视 |
(二)霸权国对崛起国实力增长的态度:容纳或限制 |
三、霸权国应对崛起国战略类型的再划分结果 |
(一)对冲战略 |
(二)竞争战略 |
(三)鸵鸟战略 |
(四)顺应战略 |
四、历史时空下霸权国应对崛起国的战略 |
(一)一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870-1914) |
(二)二战前的英国对德战略(1933-1939) |
(三)冷战后的美国对华战略(1993-2016)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背景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基因 |
(一)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文化 |
(二)美国霸权护持的战略实践 |
二、“美国优先”下的对华战略校准 |
(一)对“接触中国”的战略失望 |
(二)对“对华政策大辩论”的战略回应 |
(三)对“极限施压”中国的战略自信 |
三、中国崛起引发美国战略焦虑 |
(一)中美实力对比变化引发美国恐慌 |
(二)中国的国际影响力激发美国担忧 |
(三)中国奋发有为外交催发美国猜疑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目标与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目标分析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争竞争政策的政治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经济目标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安全目标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力依托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硬实力依托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软实力依托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实施 |
一、单边层面:多领域施压中国 |
(一)经济施压:挑起贸易摩擦 |
(二)政治施压:挑战“一个中国”政策 |
(三)安全施压:强化威慑 |
二、双边层面:多点布局压制中国 |
(一)借“朝核问题”,增大地缘风险 |
(二)探索“离间中俄”,破坏周边稳定 |
(三)强化东亚双边同盟,增加地缘压力 |
三、多边层面:携手多方打压中国 |
(一)推进“印太”战略,挤压中国地缘空间 |
(二)拉拢东盟国家,平衡中国地区影响 |
(三)推动多方协调,压制中国经济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与趋势 |
一、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特点 |
(一)竞争目标的压制性 |
(二)竞争领域的多样性 |
(三)竞争手段的激进性 |
(四)竞争主体的国家性 |
二、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效果评估 |
(一)政治目标的效果评估 |
(二)经济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安全目标的效果评估 |
三、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的发展趋势 |
(一)全面强化战略竞争的风险加大 |
(二)存在“竞和”型对冲的可能 |
(三)迈向战略顺应的不确定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对策 |
一、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战略思维 |
(一)坚持和平发展,应对美国霸权施压新格局 |
(二)保持战略自信,型塑中美互动 |
(三)坚守战略底线,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 |
二、中国因应特朗普政府战略竞争政策的具体方略 |
(一)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应对能力 |
(二)稳步发展伙伴关系 |
(三)营造友善的周边环境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9)全球化时代下科技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目的 |
1.2 选题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内研究 |
1.3.2 国外方面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创新点 |
1.6 必要的说明 |
第2章 全球化时代科技观的历史演进 |
2.1 传统科技哲学的实证主义科技观 |
2.1.1 普遍主义:超越国家 |
2.1.2 纯客观性:价值中立 |
2.1.3 科学例外论:与政治无涉 |
2.2 社会建构论的科技观 |
2.2.1 科学技术的社会建构 |
2.2.2 利益导向的科学研究 |
2.2.3 作为政治方案的科学 |
2.3 基于实践的科技观 |
2.3.1 对传统科技观的反思 |
2.3.2 科学技术哲学的实践转向 |
2.3.3 科学技术的异质性与生成性 |
第3章 当代大国博弈中传统科技观面临的挑战 |
3.1 技术封锁:科技保护主义 |
3.1.1 贸易战中的“301调查” |
3.1.2 科学合作中的“威胁论” |
3.1.3 华为事件中的科技霸权主义 |
3.2 国际技术标准:科学话语权之争 |
3.2.1 通讯技术:5G标准的争夺 |
3.2.2 导航系统:谷歌与北斗的角逐 |
3.2.3 一带一路:铁路轨距标准之争 |
3.3 全球性科学:大国的战略博弈 |
3.3.1 气候科学中的政治博弈 |
3.3.2 空间技术的战略抢夺 |
3.3.3 南北极科研的大国博弈 |
第4章 当代科学政治化的反思及对中国的启示 |
4.1 对全球化时代科技政治化的反思 |
4.1.1 科技异化:发达国家的政治工具 |
4.1.2 利益建构:消解科学理性 |
4.1.3 政治博弈:阻碍科技合作 |
4.2 全球化时代科技观的更新 |
4.2.1 超越自然-社会二元论 |
4.2.2 科学的异质性、实践性与生成性 |
4.2.3 走向实践的科学观 |
4.3 实践的科技观对中国的方法论启示 |
4.3.1 以客观实在为基础:加强科技创新 |
4.3.2 自觉把握政治维度:提升科学话语权 |
4.3.3 坚持正确价值取向:推动国际科技合作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个人简历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10)新时代中国科技外交战略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科技外交的相关概念 |
一、传统外交与科技外交的概念 |
二、科技与总体外交的关系 |
三、科技外交与国际科技合作的区别 |
四、科技外交的形式 |
第二章 新时代中国科技外交的历史回顾 |
一、政治导向为主的新中国科技外交发展 |
(一)新中国科技外交发展过程 |
(二)新中国科技外交的政治导向特点 |
二、经济导向为主的新时期科技外交发展 |
(一)新时期科技外交发展过程 |
(二)新时期科技外交的经济导向特点 |
三、科技导向为主的新世纪科技外交发展 |
(一)新世纪科技外交发展过程 |
(二)新世纪科技外交的科技导向特点 |
第三章 新时代中国科技外交战略及其实践 |
一、新时代科技外交的指导原则 |
(一)坚持以习近平外交思想为指导 |
(二)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
(三)坚持维护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 |
(四)坚持促进人类科学事业的进步 |
二、新时代科技外交的重要地位 |
(一)新时代科技外交是总体外交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新时代科技外交是构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内在要求 |
(三)新时代科技外交是维护国家利益的有力手段 |
(四)新时代科技外交是促进科技创新的前进动力 |
三、新时代科技外交的实践发展及基本特征 |
(一)战略性:以科技创新为主要外交导向 |
(二)全球性:积极参与多边国际科技合作 |
(三)多元性:方式更加多元,合作更务实 |
(四)普遍性:非官方组织发挥的作用增大 |
四、新时代科技外交的实践价值 |
(一)配合其他外交,完善总体外交,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二)提高科技实力,促进经济合作,推动“一带一路”倡议 |
(三)取得社会效益,提升中国形象,鼓励科技成果全球共享 |
第四章 新时代科技外交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
一、中国科技外交发展的有利因素 |
(一)经济全球化、科技全球化程度持续加深 |
(二)全球性问题增长快,需全人类携手应对 |
(三)中国综合国力增强,科技水平显着提高 |
二、中国科技外交发展的不利因素 |
(一)科技外交的管理体制仍有待健全 |
(二)中国科技外交的地位仍不够突出 |
(三)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缺少话语权 |
(四)科技外交中青年、高端人才不足 |
第五章 新时代科技外交的路径选择 |
一、把握好发展的战略机遇期,重视科技外交的长期发展 |
(一)把握好新时代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
(二)全面发挥政府在科技外交中的引导作用 |
(三)提高对科技外交长期发展的重视程度 |
二、完善合作机制与交流平台,拓展科技合作领域与范围 |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科技外交保障机制 |
(二)完善对科技外交成果的管理和应用 |
(三)扩大科技外交面向的领域和范围 |
三、提高科技自主创新性能力,培养科技与外交综合人才 |
(一)培养青年科技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
(二)完善科技外交高端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
(三)营造优良成长环境,积极引进外国人才 |
四、扩宽科技外交的发展渠道,推动科技“第二轨道”外交 |
(一)重视国际组织在开展科技外交中的作用 |
(二)积极推动非政府组织参与科技外交活动 |
(三)借助各类资源,发展“第二轨道”外交 |
五、发挥媒体的科技外宣作用,掌握国际科技外交话语权 |
(一)增强政府主动做好科技外宣的工作意识 |
(二)寻找扩宽对外进行科技宣传渠道和方法 |
(三)利用好海外社交媒体平台与“洋面孔”传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法国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论文参考文献)
- [1]日本经济外交的嬗变及其趋势研究 ——以第二届安倍政府时期为核心[D]. 沈丁心. 外交学院, 2021(10)
- [2]开放式国家创新体系论[D]. 周红芳. 四川大学, 2021
- [3]“一带一路”倡议下知识产权保护区域合作研究[D]. 高云峰. 吉林大学, 2020(03)
- [4]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通知[J]. 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 2020(06)
- [5]我国体育科技进步及其对竞技体育的促进效应研究[D]. 张元梁.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6]从太空竞赛到空间合作航天外交的理论建构与现实转型[D]. 蔺陆洲. 外交学院, 2020(08)
- [7]论我国北斗导航系统国际合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D]. 徐玮琦. 湘潭大学, 2020(02)
- [8]特朗普政府对华战略竞争政策研究[D]. 游启明. 吉林大学, 2020(06)
- [9]全球化时代下科技观研究[D]. 迪丽阿热·安外尔. 新疆大学, 2020(07)
- [10]新时代中国科技外交战略与实践研究[D]. 罗胜男. 兰州大学,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