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韩国近期税收政策考察报告(论文文献综述)
周笑梅[1](2021)在《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智库是国家软实力的表征。自国家启动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以来,新型智库建设取得了显着成效,但智库的政策咨询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与现阶段国家的综合国力及国际地位仍明显不相称。制约智库发展的突出困境在于:在新型智库最重要的关系中,智库与政府双向维度同时存在深层体制改革的阻滞,且彼此复杂纠缠。一方面,这种制约呈现为相应的国家制度供给不足与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滞后,另一方面,新型智库在对自我重塑的能动把握上也存在观念滞后、行动迟滞、内部机制创新不足。内外部因素的复杂交错,致使新型智库依然受制于传统治理结构与组织结构,难以支持智库转型所需要的决策研究范式及运营模式的现代跃迁,因而也难以全面达成自身应有的职责担当,在整体上呈现深层结构性矛盾。如果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单纯指向智库内部机制,或单纯指向政府制度供给,都难以有效解释问题的深层归因和回应问题的复杂性。本文试图将对这一矛盾的分析,置于国家治理现代化总体背景中,对其进行整体性系统性研究,以期更全面深入地理解与认知新型智库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并从中探寻其发展的深层结构性影响因素,进而系统探索对其发展优化更具应用价值的实践对策。这是本文研究的基本问题。新型智库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的核心问题,即政府决策的科学性与决策效率,关系到由国家决策体制改革、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等因素共同构成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国当前在国内国际复杂局势中,同时面临重大机遇与挑战,而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对人类经济社会结构及运行模式深刻复杂的改变与形塑,则使这种机遇与挑战空前放大,进而使智库对国家及政府决策能力的重大影响进一步突显,作为决策体制改革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环节,新型智库的良性发展成为意义重大的现实与理论问题。在国家治理总体架构下,存在三个对新型智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基本维度:国家的制度供给、智库的内部治理、智库的外部关系。这三个维度既决定着智库的发展模式与发展空间,同时也都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与重要环节。本文主要依据国家治理、参与式治理、网络化治理、决策过程参与等理论,基于“国家制度供给-智库内部治理-智库外部关系”的研究框架,通过对国内外智库发展经验较为系统的考察,以31个省市自治区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分别在三个基本维度下展开深入系统研究,以剖析新型智库发展中的结构性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并对其未来发展提出优化路径及对策。在形成对新型智库发展状况及问题判断时,本文做了一定数量国内外实践案例的实证分析,特别是以31个省级地方社科院为核心研究案例详细开展了相关研究。结合学术文献研读及理论资源支撑,基于以上综合考察与研究,提出了相应的新型智库发展优化对策:第一,在政府维度,加大力度扭转突出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加强对新型智库发展的制度供给和赋权。新型智库发展制度供给体系应包括:决策过程参与保障制度、机构主体重塑保障制度、智库市场化运行保障制度、智库现代传播保障机制等内容。第二,在智库内部治理维度,探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在清晰战略目标定位前提下,对智库的研究机制、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等进行系统创新。第三,在智库外部关系维度,围绕新型智库发展所形成的重要外部关系,以激活主体能量与活力为前提,建构政府主导、智库发挥重要作用的网络化治理合作伙伴关系。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了一些整体性政策建议:优化国家对新型智库建设的总体布局,持续培育现代政治文明;在秉持稳步渐进改革原则的同时,加快提升新型智库发展相关立法层次,以强大的国家立法保障并规范新型智库发展;合理布局新型智库发展体系,以建立和形成有效保障各类智库均衡而充满活力发展的资源配置模式,维护不同类型智库共同构成的整体国家知识资源及决策智慧宝库;积极回应大数据时代要求,推动新型智库信息平台基础设施整体升级,制定并实施涵盖政府、智库、企业及社会的互联互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知识管理及数据库网络,为建立国家智慧决策模式做足准备,以提高国家治理效能,进一步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
陈飞[2](2019)在《我国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国家产业规划以及海洋发展战略推动下,沿海城市依托港口通过填海造地开展临海工业建设进而推动临海新区发展,临海工业承载着沿海地区产业发展与城市空间海向拓展的双重职能。推进沿海产业发展,实现临海地区可持续发展,是沿海城市建设的重要诉求。相比于沿岸地区其他工业类型而言,临海工业规划强调陆海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填海造陆提高用地临海性,空间向海洋单向扩展,属于新兴规划类型,相关理论研究还处于探索阶段。构建临海工业规划研究框架,明晰临海工业发展目标,动力机制和发展策略,是沿海地区发展的重要课题。研究首先通过35个国际案例研究总结临海工业典型特征与发展路径,并选择与我国产业开发相近日本、韩国、新加坡,总结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研究从演进历史与产业类型两个维度展开,在时空维度上,通过总结3个国家临海工业发展演进历程,清晰我国临海工业发展的历史坐标定位;在产业类型维度上,对比重化工业、加工产业、综合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总结案例国家在工业组团、工业城市、区域协同、综合型城市功能区4种开发模式,并从工业用地与新城开发两个层面分别总结发展影响机制。针对我国类别丰富的临海工业实践,研究总结沿海产业与港口发展的时空与地域特征,构建“港口-产业-新城”发展模型提出临海工业分类方法,将我国临海工业划分为港口扩张型、新港综合型、重化工型、加工产业聚集型、海洋资源开发型5种。在122个案例分析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数据分析、模式演绎、文献综述等方法,总结各类临海工业布局模式、总结发展问题,分析影响机制并分层次分类别提出发展策略。通过国内外案例对比研究,指出重化工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具有就业密度低、职工带眷系数低特征,使用常规规模预测方法会导致配套生活用地规模过大问题;同时填海造陆使工业用地具有弹性开发特征应针对用地扩张特性选择适宜的规划方法;论文提出通过合理产城定位、优化规模预测方法、转化弹性开发等策略促进临海地区集约开发。研究以产业发展、城乡规划、海洋规划等多领域视角构建理论框架,提出完善陆海统筹规划与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体系等提升策略。此外研究针对五种类型的临海产业特征,分别从港口功能演进、沿海产业多元化、海洋生态修复等角度提出专项规划策略。论文定义临海工业概念,分析国内外总计157个案例,将临海工业从临港工业研究中剥离出来并建立了研究案例库;从产业组织与海港发展视角,分析临海工业影响关联,构建港口-产业-新城研究框架;在港产城交叉框架下提出临海工业分类方法,突破了经济地理学者单一产业分类法,建立城乡规划研究基础。论文面向沿海地区城市建设问题,以大量调研与案例分析为基础,通过理论建构、模式总结、发展影响机制分析、策略体系推导等研究,期望挖掘临海用地开发动力与机制,提出具有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性的策略,为城市建设层面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以及区域长远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张金艳[3](2019)在《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文中认为作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生要素,技术创新不仅是现代生产力的重要表现,更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引发产业革命的重要内核,在新技术革命时期,尤其如此。虽然技术创新的主要参与和推动力量是企业等市场主体,但创新的持续推进离不开必要的国家干预。历次工业革命无不彰显国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干预色彩,国与国之间的竞争实则以科技创新为内核的核心竞争力之争。2018年备受关注的中美经贸摩擦不仅仅是单纯的国际经贸摩擦,更是两国之间创新能力的博弈;不仅是技术之战,更是法律之战。迈克尔·波特的国家竞争优势理论亦表明,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阶段,企业技术创新和政府作用都是构建一国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制度创新决定技术创新,技术创新引领经济发展离不开相应的制度创新与有力保障。创新必需的良好法治、竞争、文化等营商环境的营造不仅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重要目的,更是其干预的重要表现。经济法作为促进和保障经济健康、协调发展之法,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调节使命决定了其内含的国家干预本质。在众多法律制度领域,经济法在有效链接政府与市场、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中的重要规范与保障作用无可取代。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既是尊重市场经济规律的谦抑性干预,又是以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适度干预。经济法既能对技术创新行必要的促进、激励与保障作用,又能以其特有的规制功能引领技术创新朝向合理化方向发展,通过激励与规制双重维度的作用发挥,彰显其在创新驱动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本质。本文立足于全球新一轮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时代背景和我国创新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技术创新的生产力本质和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经济职能,在经济法视域下考察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意图在经济法国家干预理念与制度保障下,正确界定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最优体制保障、最佳界限厘定等,在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充分彰显经济法在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制度作为。这既是对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必然因应,亦是经济法自身制度创新的应有之义。本文共有五章,沿着基础理论——提出问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研究与论证逻辑进行展开。具体如下:第一章为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该章试图建构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与视域勾连。第一节首先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基本内涵展开,界定了本文研究范畴下的主要概念。本文的技术创新是以企业为主体、涵盖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以及产业化运营全链条的完整经济行为,国家对其干预建立在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防范技术风险等基础之上。文中的国家干预并非广泛意义的国家干预,而是以政府等经济管理主体为主的政府干预行为,与政府干预具有概念统一性。这里的概念解读与限定意在与经济法视域下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基本研究语境与范畴保持一致。接着梳理了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回顾比较了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理论中相应国家干预元素的变迁,试图解构论文中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由来及演进。第二节重点梳理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不同理论分支,为论文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奠定直接理论基础。本节对相关理论的梳理与介绍主要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不同维度进行分类,首先从激励、引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和市场创造理论。根据传统的国家干预理论,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必要性主要源于该领域市场失灵的存在。技术创新因其明显的知识外溢性、高风险性等特征使其具有不同于一般市场失灵的特点与表现,决定了不同的国家干预需求。在对技术创新领域传统市场失灵理论梳理与阐述的基础上,论文接着对近年来西方非主流经济学关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市场创造理论”进行了介评与分析,意在拓宽本文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理论支撑。市场创造理论对于技术创新领域的国家干预解读超出了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的诱因与范畴,将国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应超强规划与干预解读为弥补或修复市场失灵之外的市场创造的内容。这也是近年来在非主流经济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全新观点,其在技术创新领域“企业家型国家”的角色定位的确反映了现代国家在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中的重要作用。无论该理论是否超越了传统意义上国家干预的市场失灵理论,其对印证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不可或缺都有所裨益。其次从防范技术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干预视角,重点介绍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风险社会理论和负责任创新理论,意在从规制与约束技术创新负面效应的角度,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另一维度寻找理论支撑。现代社会充满了风险,其中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迅速发展带来的风险更加难以预估。技术创新作为一把双刃剑,其在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典型正外部性的同时,亦会因技术成果的滥用带来诸如环境污染、经济秩序失范、危及经济安全等负外部性,甚至会挑战道德、伦理与法律等。国家必须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对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进行预防与消弭,敦促技术创新主体进行负责任创新。而无论是风险社会理论还是负责任创新理论,其实都暗含了必要的国家干预需求。而其中不当的国家干预与规制本身又可能成为新的风险源泉,因此必须将这种国家干预纳入法制的框架,以避免其干预在消弭市场失灵的同时,产生新的干预失败问题。这种需求就与经济法本身的国家干预本质具有天然的契合性,因此,论文最后介绍了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为本文经济法语境下研究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问题建立自然的理论衔接。经济法作为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之法,本身就具有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进行双重矫治与匡正的内在功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作为国家干预经济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自然与经济法的国家干预理论具有天然契合性。论文分别从国内外经济法概念与代表性经济法国家干预理论的视角诠释该理论的主要内容。以上相关理论建立了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完整理论架构,也奠定了全文研究与论证的维度与基调。第三节针对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重点着墨,亦是本文论证的重要铺垫,主要在于解决从经济法视域下审视与论证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必要性。技术创新会影响制度创新,推动其不断发展完善;而制度创新又进一步保障与规范技术创新。论文主要基于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协调互动关系,为接下来论证技术创新与经济法之间的因应奠定基础。技术创新尤其是新技术革命直接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同时经济法的基本特征、功能及回应性品格也决定其回应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的必然性。经济法不仅要在技术创新过程中不断回应与调适、完善自身,更应以其必要的创新与发展,保障技术创新在安全、有效的制度环境中运行。论文主要从经济法的经济性和现代性特征、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以及经济法之风险防范与规制法功能等三个方面论证经济法与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之间的必然回应关系。以上对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之间关系的论证再次夯实本文研究的范畴与语境。第二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该部分是论文研究的实证逻辑起点,目的在于通过对我国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现状的分析,探寻其中存在的问题及瓶颈。第一节主要论述了我国技术创新体制发展的不同时期、取得的主要成就及存在的问题。经过多年科技体制改革与发展,我国技术创新取得了较为突出的成就,正在逐步跨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但是仍然具有较大的提升空间。机制体制尚需完善、自主核心技术依然缺乏、距离创新型国家标准还有差距等,这些均制约国家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同时也对相应国家干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第二节重点论述了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第一个维度展开。本节首先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促进技术创新几乎是所有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首要目的,也是国家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基本体现,主要在于通过克服技术创新过程各环节存在的市场失灵问题,更好激励和促进技术创新与发展。在技术创新的基础研究、共性技术研发、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扩散以及市场进入等不同阶段,存在的市场失灵及相应国家干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国家介入的程度与手段也应有所区别。经济法作为规范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理应通过其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规范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过程中发挥其重要保障作用。论文接着阐述了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主要梳理了我国不同时期的科技创新政策与产业政策。此处的国家干预政策主要表现为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等顶层制度设计,也属于广义上的经济法律规范范畴。在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主要举措方面,论文分别从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的营商环境优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优化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激励,主导或引导产学研协同创新等实践层面展开,意在说明及国家在技术创新领域的积极作为。最后重点论述了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具体经济法律制度的现状。首先梳理了激励技术创新及成果转化的专门法律制度安排与相关经济立法。在专门法律制度安排领域,本文主要列举了与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相关的具体法律,重点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新修订部分的“市场导向”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在相关经济法律制度部分,本文重点围绕激励技术创新的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安排和维护技术创新市场竞争秩序的法律制度安排两个维度进行列举与介绍。前者主要体现为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领域的相关法律规范,后者则主要是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市场规制法律规范,主要在于呈现经济法在促进技术创新领域的制度保障现状和基本样貌。第三节重点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技术风险防范维度呈现我国经济法在防范技术风险领域的立法及制度现状。首先是对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论文从技术风险的定义出发,介绍了技术风险的不同成因、危害与不同分类。本文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指技术应用过程中结合经济、政治等社会因素产生的外部风险或负外部性,并非指技术研发过程中因其不确定性产生的内部风险,该风险类型是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过程中着力规避的对象。接着再次重申经济法对其进行规制的正当性。第二部分重点介绍了目前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政策及立法体现。由于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政策在所有技术创新政策中占据绝对优势地位,技术风险防范的政策内容异常薄弱,因此本部分与相关经济立法一并阐述与呈现。第三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亦是本文的问题提出部分。该部分共分为三节,每一节呈现一个较为突出的困境或问题,为下文的针对性对策解决提供论证的对应框架。第一节从目前科技创新体制角度论述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困境。重点围绕现行体制下的主体同构与政策协调问题展开。体制是否顺畅直接关乎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效果,现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众多之累、协调沟通之困及政策弥合之惑均是制约干预效果与成本的重要因素,也是文章着力研究、探讨与试图解决的重要问题,意在通过干预体制优化下主体的同构、政策的弥合等为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扫清主体不统一与干预效果掣肘之困。科技与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不仅是创新驱动发展之基本要义,更是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进行勾连的重要背景。在科技经济深度融合过程中,科技、经济等不同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甚至是深度融合必要且迫切。现有体制下,与技术创新相关的国家干预主体涵盖了科技、经济等众多管理部门,看似国家对技术创新支持与鼓励的全面覆盖,但也会呈现出干预主体繁多、机构烦冗的困扰。在国家一贯主张并力促科技与经济发展深度融合背景下,当前科技与经济管理平行体制下的干预主体沟通、协调之困无疑会阻碍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步伐,这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重要原因。文章从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提出及必要性入手,分析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主体之间的协调与政策联动之困。第二节重点探讨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厘定之困。国家干预界限或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和经济法学研究中历久弥新的话题,由于二者之间的界限始终难以准确界定,因此在技术创新领域依然具有探讨与研究的必要。在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方面,依然因干预越位、缺位并存对干预适度的把握造成困扰。在防范技术风险的相关干预领域,也存在监管与创新之间的平衡难题。技术创新过程中的国家干预越位或缺位其实就是干预失灵的问题,对其进行充分预警有利于尽可能减少干预失败造成的损失或成本,尤其在促进技术创新的举国体制下,过度的产业政策激励未必产生应有的效果。本节最后一部分以光伏和新能源领域的产业政策实施为例,探讨了目前对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不足之困,为下文进一步思考相应的经济法矫治对策进行铺垫。第三节为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本节是在第二章经济法制度现状基础上,进一步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探讨经济法律制度的不足之处。目前虽然有关于促进和规制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但是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防范技术风险、新兴产业规制等领域亟需补缺。第四章为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本文重点选择美国和日本两个典型创新型国家作为蓝本,通过对两国不同科技经济发展和国家干预传统下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及其立法的介绍评价,为我国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体制保障、界限厘定及经济法律制度完善提供启示与借鉴。论文前两节分别围绕美国和日本的技术创新及国家干预进行介评,分别梳理了两国科技创新与经济发展不同时期的国家干预及立法。美国虽然历来具有市场自由主义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具有天然的排斥和反感,但是美国崛起与创新之路却始终伴随国家干预的影子,其在新技术革命时期的“企业家型国家”角色更为彰显,不同时期的科技政策与立法一直是其国家干预的体现和保障。美国自工业革命以来就是在政府与市场协同共进下依靠技术创新的力量逐步实现其经济的迅速崛起。日本虽然也属于资本主义创新型国家,并且和美国一样经历了早期经济复苏与发展过程中市场换技术的阶段,但是日本的引进、消化、吸收到自主创新之路却与较强的国家干预紧密相随,其一路发展过来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国家干预传统与我国比较相似。日本这种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和广泛存在的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与经济改革与发展更加具有启示与借鉴意义。第三节重点总结美国、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对我国的启示。首先,无论是倾向于市场自由的美国还是重产业政策的日本,在以技术创新为内核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均离不开不同程度的国家干预,而科学完善的科技创新体制是其创新成功的重要保证。其次,美国和日本在创新型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国家干预是以充分尊重市场为前提的适度干预,国家干预与市场自由相得益彰、游刃有余,所有相关干预手段和措施均是基于市场失灵修复或必要领域的市场塑造和引领。美国和日本均重视对政府干预失败的预警,为尽量减少政府失灵,美国一直秉承市场优先、经济自由的悠久传统,对国家干预保持一定的忌惮和谨慎;日本为汲取创新领域相关产业政策的失败,也在不断调整干预力度与模式。再次,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两国实现技术腾飞与经济跨越的重要保障。两国不仅高度重视促进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还注重对技术创新与发展过程中相应经济风险防范的立法规制,以保障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尽量降低野蛮技术创新带来的经济、道德、伦理风险与秩序失范。这些均对我国相应国家干预提供了有益启示与借鉴。第五章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本章为论文的对策篇,亦是论文着力追求的创新之处,论文针对前文提及的问题,在进行域外借鉴的基础上逐一进行完善。第一节为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前文提及的第一个突出问题相对应。论文认为,解决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体制之困的关键是应积极探索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科技与经济管理部门,使其具备从技术研发到投入市场、转化为产业的全链条技术创新管理与干预能力,避免因现行科技、经济管理体制相对分立下出现的干预低效问题。论文首先提出了科技与经济管理体制的大部制改革探索,介绍了大部制改革的含义及我国历次改革的概况,指出了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现实需求和地方科技与经济管理大部制改革的探索等改革的内在动力和改革的基础,同时分析了改革面临的困境,进而提出了深度推进的具体措施等。由于大部制改革的推进并非一蹴而就,在现行体制下关键是解决好现有干预主体以及相关干预政策之间的协调与联动问题,论文针对以上问题亦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在现行体制下,尽量加强相关干预主体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通过建立相应的沟通协调机制,降低干预的沟通成本问题;加强政策实施之间的协调与配合,减少政策实施中的掣肘与低效问题。第二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分别从应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等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部分内容为对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的客观审视。文章主要从坚守市场失灵弥补之边界,正视引领、塑造市场的超强干预之边界和探索技术风险防范之边界三方面展开。首先,技术创新是以企业等市场主体为主的自发行为,动力主要源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实现的需要,放松管制、减少干预是技术创新所需的最佳外部环境。产业革命与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最终归宿,只有尊重市场规律的谦抑干预、适度干预,才能真正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其次,国家在基础研究和重大技术、关键技术创新领域的超强引领与干预必不可少,意在发挥其“企业家型国家”角色,这也和我国建构型、过渡型的市场经济体制相契合。再次,在抑制、消弭、防范技术创新风险和保障经济安全领域,国家亦负有重要的干预责任,文章强调了对技术风险防范领域国家干预的强化与重视,不仅与前文的风险社会及负责任创新理论因应,又与文章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经济法律制度设计进行呼应。第二部分为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首先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基本互动规则,接着阐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的适度原则,该部分主要结合经济法国家适度干预原则进行论证。适度干预或需要干预其实是对国家干预界限的一种笼统却又相对灵活的表达,适度其实就是为了避免干预的越位或缺位问题。政府失灵的存在更需要国家在干预经济运行中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以需要国家干预作为介入经济运行的边界标准。引领、主导型超强干预抑或以尊重市场为前提的谦抑、必要干预均以正确发挥技术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为己任。本部分对适度干预的必要性、判定原则、判定标准及适度把握等进行了阐述。国家干预的界限与限度掌握不好,极易产生国家干预失败。第三部分重点论述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败的预警及矫治。首先论述了国家干预失败的含义、原因及表现。在对一般意义上国家干预失灵进行界定与论述的基础上结合技术创新领域对其表现进行阐述。国家干预失灵或政府失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不可回避但却难以有效解决与矫治的问题,技术创新领域亦是如此。本节最后一部分提出了相应的矫治方案。首先论述了公共选择学派关于政府失灵的一般矫治手段。但是无论是改革宪政、财政立宪还是引入公共部门的竞争与激励机制均非经济法视域下能够解决的问题。文章接着从立法、执法、司法及社会监督等方面简要论述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失败的综合矫治对策。经济法视域下的矫治与匡正主要借助于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将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行为纳入经济法律制度框架本身即是一种矫治,也是经济法对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双重矫治功能的重要体现。因此,文中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失灵的经济法矫治其实就是通过相应的经济法律制度设计将其干预行为纳入法制的框架,也为文章最后一节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埋下伏笔。第三节为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呼应论文提出的最后一个问题,主要解决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制度完善问题。本节共有三部分内容,首先结合目前技术创新国家干预领域的政策与法律现状、困境,进一步强调了加强经济法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其实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既是广义的国家干预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其干预行为的一种规范与保障。接着呼应全文关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基本维度,分别从促进技术创新与防范技术风险的双重维度展开对经济法律制度完善与创新的论述。前者主要论述了财政、税收、金融、政府采购、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等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竞争法律制度的完善,更好发挥经济法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激励创新方面的作用;后者则从防范新技术发展下共享经济、金融科技、人工智能产业、基因技术应用等新业态、新经济相应风险维度,通过相应市场监管或规制法律制度的创新或完善,发挥经济法通过必要的国家干预以防范相应经济风险、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作用。其中贯穿了国家干预过程中对鼓励创新与必要监管、创新主体私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兼顾、创新自由与国家安全等兼顾的综合平衡与考量,亦对新技术革命时期政府、市场与社会等多元共治下的国家干预定位进行思考。结论部分再次重申关注与研究经济法视域下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重要性,并对未尽研究进行展望。要充分发挥经济法在促进、鼓励技术创新与有效防范、规制相应技术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就必须合理厘定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界限,正确把握干预的限度,对干预失灵进行充分预警并进行相应的矫治,同时还应关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干预体制优化与主体同构问题。只有遵循制度创新保障和决定技术创新的规律,对经济法进行相应的制度创新与完善,才能在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和创新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不负经济法促进发展之法的使命。
韩欣宇[4](2018)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正经历快速城镇化和工业化发展阶段,城乡社会经济面临剧烈的发展转型。特别是在城乡统筹背景下,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乡村在城乡关系重塑中要素单向性外流,导致地域要素组织与功能结构演进出现诸多变动。乡村住区的发展与空间重构既是客观现实又是未来趋势,迫切需要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以增强本土理论的知识贡献和规划技术的实施性,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首先,论文研究了城乡关系变迁与乡村住区发展建设之间的互动关系和阶段特征,借助理论透视厘清城乡关系驱动下乡村住区发展的历史过程,以及城乡要素重组对地域空间结构与功能演进的作用机理。进而重点研究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要素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功能结构调整的影响,提出解决现阶段乡村住区发展困境的整体思路。其次,根据城乡关系重塑与乡村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论文建构了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框架,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明确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研究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和运行机制,以及组织实施的内容、要素和层次。第三,结合空间重构的组织框架,论文建构了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乡村住区发展的复杂性和重构的差异性归纳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及特征,进而研究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模式,从建设过程、动力机制和影响意义等方面总结创新发展经验,最后提出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和支撑策略。论文主要得到以下结论:1)城乡关系重塑是一种影响乡村发展的最具渗透力的驱动因素,主要通过影响要素组织方式和功能结构调整推动住区空间重构;2)城乡统筹阶段,城乡要素流动和配置的方式显着变化,导致乡村住区出现人口流失加剧、土地利用低效、发展资本不足和地域特色丧失等问题,应通过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优化地域资源利用方式和推进地方性空间生产等思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方式与村民日常生产生活的转变;3)乡村住区空间重构是乡村发展的正向演进过程,应利用人为的空间干预与调控手段,优化系统的要素配置、空间演进和功能拓展,从而实现乡村自主发展能力和城乡协同发展水平的提升;4)在乡镇地域尺度下应用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基于发展度和重构度识别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类型,发现不同类型住区呈圈层布局结构且重构需求差异显着;5)新时期乡村住区应采取“内外联动”的重构路径,通过提升存量供给水平、优化城乡产业分工和加强公众参与程度等方法,发挥空间规划的引导作用;采取加速资源整合、壮大集体经济和鼓励村社自治等手段,提升乡村自主发展能力。
郭磊贤[5](2018)在《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当前,处在高质量空间发展门槛上的中国大城市地区面临“放任增长”或“限规模、疏人口”的路线争议,学术研究亟待从“质量”角度回答中国大城市地区的空间发展机制问题,但已有研究方法和成果的指引作用有限。本文将“质量”概念降维到城乡规划学科核心关注的空间层面,选取“密度”和“设施”作为调节聚落质量的核心变量,以“密度-设施”比例关系作为聚落质量的空间测度,构建了基于“空间过密化”假设的大城市空间发展过程模型。经由“密度-设施”的研究视角并通过长时间的历史-空间研究与多样本、多尺度的比较研究方法,本文概括了世界特大城市地区的“密度-设施”空间分布规律与聚类特征,并以上海-苏州地区为重点对象,全面解析了1946年至今该地区的聚落空间演化与治理过程。经过归纳、解释和初步验证,本文认为,上海-苏州地区的聚落空间发展表现为“密度-设施”空间波动与过密空间转换的过程逻辑,形成了在长期空间过密化进程中局部突破低水准聚落质量困境的空间演化与治理机制。该机制是中国特大城市地区在外部政治经济环境下,根据体制特征和公共资源条件,策略性选择疏解人口、供给基础设施等不同成本“密度-设施”调节路径的结果。现阶段,外围地区成为上海-苏州应对空间过密化的重点地带,上海中心城周边地区和上海-苏州跨界地区等外围地区典型空间的“密度-设施”关系修复实践则表现出通过治理模式创新改善设施服务的新趋向。综合研究发现,本文也对上海-苏州地区提出了优化“密度-设施”关系、提升空间质量的初步建议。
文世芳[6](2017)在《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总结历史上封闭保守的深刻教训,勇于面对中国与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巨大差距,充分认识到关起门来搞建设行不通、闭关自守实现不了工业化和现代化,虚心学习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这个伟大觉醒的重要内容,对探索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是在中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上探索而成,从改革开放之初一步一步摸索而来。探求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功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可以从改革开放史中寻求历史的逻辑、问题的病灶和成功的钥匙。因此,从改革开放之初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和借鉴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从开放和改革的相互关系及国际经验视角探求改革开放开启并获得成功的原因,对当前全面推进深化改革,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独特的重要意义。这些正是论文致力于探求的深层次问题。论文包括绪论、正文四章和小结。绪论,主要介绍论文的选题缘由、意义,研究的现状、问题,研究的资料准备、特点,研究的方法、思路,研究的目标、方向。第一章,主要讨论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背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世情国情党情发生了深刻变化。考察整个社会,国民经济遭受重创,人民生活在温饱线上长期徘徊,社会各界渴望变革;考量党内状况,使命意识空前觉醒,执政危机意识日渐浓厚,全党洋溢着把“文化大革命”耽误的时间抢回来的情绪;环顾世界局势,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在两极格局下存在寻求多极化的内在张力,资本主义国家经过迅猛发展后进入滞胀阶段,亟需产业转移,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树立了发展榜样,调整和改革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潮流。特定的历史条件,给中国指明了方向:旧的道路难以为继,变革已是民心所向,国际形势为迎接中国融入世界大家庭、登上国际大舞台提供了历史契机。一种历史的合力,悄然引导着中国朝着改革与开放的道路走去,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条件生成。第二章,主要讨论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中共逐渐扩大对外交流,冷眼向洋看世界,以世界为参照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党内和思想理论界对“文化大革命”的反思和对国家前途命运的思考已经不可抑制。中共高层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对世界局势作出新的研判,认为存在长时段和平发展的可能。在对历史的反思中,中共又逐渐从“左”的迷雾中走出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讨论,工作重心开始务实地朝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倾斜。在此基础上,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党和国家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把握世界发展脉搏,派出大批对外考察的“侦察兵”了解世界各国发展经验和研究中国应有的对策,部署理论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国外情况。特别是派团对外考察是中共高层的重大战略举措。中央政治局从听取和讨论考察汇报开始,改革开放的思想在酝酿中逐渐生根发芽,经过1978年国务院务虚会和中央工作会议的两次大讨论,改革开放决策呼之欲出。第三章,主要讨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经过对盲目冒进的反思,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深化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思想的过程。经过1979年对盲目引进和吸收外资的反思,在对国民经济调整的思考、讨论以及初步实施中,中共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行了总结深化,制定了更加科学更具操作性的对外引进规定、吸收外资政策、对外考察办法、国民经济计划。在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进行的改革试点和探索中,中共对建设四个现代化有了更深层的认识,在政策上、试点上、理论上都有重大的转变。在政策上,提出经济政策的三大转变,要求逐步实现经济政策和经济制度转型;在试点上,创办经济特区,使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从某个领域的试点转换为更深层次的综合性改革试点;在理论上,从四个现代化转变为“中国式的现代化”,将“中国式的现代化”作为统领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结合中国实际,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指导性思想。第四章,主要讨论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逐步由引进技术、外资和管理经验,朝着更深层次的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国际组织发展经济经验以及引进国外智力发展和深化,并最终推动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的过程。结合中国实际,探索适合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是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在中共高层的支持和部署下,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经验和理论以及联邦德国市场社会主义理论和法国经济计划化理论等,成为中国考察和学习借鉴的重点内容。布鲁斯和奥塔·锡克等东欧经济学家的来访,在中国掀起研究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和改革理论的热潮。在改革开放实践的锻炼和理论探讨的熏陶中,中国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终于在1984年莫干山会议上崛起,逐渐承担起为改革建言献策的使命。在和思想理论界的良性互动中,中共终于克服各种困难,出台《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这标志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对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方向的探索获得巨大成功,以经济体制改革方向为重点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巴山轮会议为标志,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小结,主要对论文作一概括性总结,集中探讨境外发展经济经验是如何被中共重视、学习和吸收,形成了什么样的原则和路径;究竟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进程中发挥了哪些重要作用、产生了哪些重大影响;积累了哪些重要历史经验,对当前中国的改革发展有哪些重要启示。为确保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取得好的效果,中共在探索之中确立和完善了自力更生为主、积极争取外援,取长补短、保持优势,多方学习、反复比较,解放思想、谨慎渐进等基本原则;形成了从境外经验的学习了解、到决策层多渠道掌握信息、到中共高层利用境外经验进行决策、到中层和基层干部掌握境外先进经验的上下贯通、良性互动的路径。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在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变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成为改革的先声;推动了改革开放决策出台和具体政策不断完善;促进了社会主义观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理念的突破;提出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体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历史关头,分析研究改革开放初期中国共产党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历史,能带来深刻的启示。它告诉我们,改革应该如何优化调查研究,如何加强顶层设计,如何重视基础性工作。
向景,魏升民,温丽萍[7](2016)在《日本、韩国经济增速换挡对税收增速的影响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日本、韩国的历史数据表明,经济高速增长时期,税收增速超GDP增长;经济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速增长时期,经济增速与税收增速分别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但经济增速下降幅度更大;经济转为低速增长时期,经济增速与税收增速继续下降,且税收增速下降幅度大于经济增速下降幅度。日本、韩国经济增速换挡的共性特征之一,是税收增速具有明显的台阶式下移效应,这与我国经济增速与税收增速转换的实际情况相似。建议提速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直接税领域改革力度,同时加大供给侧减税降费力度,整体降低市场主体的税费负担,为我国经济与税收可持续增长创造良好条件。
沈柳[8](2015)在《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图书出版业的迅猛发展,图书载体形式的多样化,图书品种的日益增多,相关从业人员数量剧增,对于图书出版从业者及其行为的控制和规范显得越来越不容忽视,因此,构建一个系统、完善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韩国的图书出版业发展得比较成熟,对于如何管理图书出版业有着丰富的经验,已经建立起了运转良好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对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进行探讨,可以反思我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当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帮助我国出版业理清思路,确定前行的方向。出版业的发展必然需要科学有效的出版管理来进行规范和引导。韩国在图书出版管理方面做出了很好的表率,虽然韩国的国土面积较小,资源和人口都相对有限,但是它却可以跻身于世界十个出版大国之列,“图书韩流”在全球迅速蔓延。韩国图书出版业发达繁荣的原因就在于其完善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探寻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规律可以帮助我国的图书出版业更好地进行自我完善。加之笔者曾经在韩国留学,这段经历可以帮助笔者开展此课题的研究,这便是本文的选题背景及意义所在。接下来笔者对目前的研究情况进行总结,对管理体制、出版管理、韩国出版这三个方面的研究现状进行了梳理和归纳。为了界定后文需要用到的核心概念,笔者对出版管理、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等核心概念进行了说明。最后论述本文所采用的研究思路、理论、方法以及研究内容。文章的核心内容由三章构成,分别是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主体、客体以及运行模式。在主体部分,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主体包括政府和出版行业协会,两者之间形成了“小政府,大协会”的分工合作关系,共同管理韩国的图书出版业。在这部分,笔者着重对作为政府主要管理部门的文化体育观光部以及主要的出版行业协会——大韩出版文化协会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客体部分,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客体主要有出版社、印刷企业和书店,它们是政府和出版行业协会的主要管理对象。笔者通过从文化体育观光部以及韩国书店组合联合会的官网上获取数据,对韩国的出版社、印刷企业和书店近年来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的走势进行总结和分析。最后,在运行模式部分,主体需要通过一定的运行机制对客体施加影响,即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该运行模式主要由政府的宏观管理、协会的中观管理、企业的微观管理三部分组成。最后文章进入分析与总结阶段,笔者对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不足进行了探讨,主要体现在韩国政府主导出版管理所带来的弊端、协会运转中出现的问题、人才培养的缺陷、垄断化趋势明显这四个方面。然后笔者结合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中的经验和不足,得出对中国的启示。我国要完善图书出版管理体制,需要从加强我国的出版法治建设、完善相关的经济制度、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和大力推广国民阅读这五个方面着手。在本文的结语部分,笔者对全文进行了整体回顾,归纳了本文的研究结论与贡献,并指出了研究局限,对未来的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进行展望。
唐峻[9](2015)在《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文中指出政府非税收入是政府收入的重要构成,对其进行有效规制,可以实现政府收支的科学化,促进财政领域的公平和效率,为我国建设法治财政奠定坚实的基础。我国目前非税收入约占政府总收入的40%,尤其是地方政府对于非税收入的依赖性很强。近年来,宏观经济趋弱,地方财政压力加大,一些政府部门在税收收入增速明显下滑时,盲目追求非税收入的高速增长,“三乱现象”死灰复燃,侵害了人民的权益。与税收相关法律制度比较健全、立法层次较高相比,对非税收入的法律规制仍处于较为落后的境地,没有一部全国统一的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法律,只有国务院和财政部颁布的一些规章及地方政府颁布的相关条例对,导致了从上到下对非税收入的性质和功能产生了错误认识,乱收费、乱开支、无监管的现象,屡禁不止。因此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展开研究,既可以促进财政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可以为政府实务部门在非税领域的改革提供理论指引。对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首先,从法学角度研究非税收入有一定新颖性,并可开拓财税法学研究领域;其次,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制改革是实现政府收入来源和管理法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研究财税法治不可缺失的一环;最后,政府非税收入法制的完善与否也和财税法相关理论命题的突破大有关联。实践中,通过对其法制改革的研究,实现政府非税收入回归财政,为我们保障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限制政府公权力的滥用、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强化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支持,并进一步为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制、健全财税和行政法制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选题背景、研究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二部分比较全面地对和政府非税收入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做了初步的介绍和梳理。第三部分指出了研究中的不足,一是对各种政府非税收入的共性和个性提炼、总结上的不平衡性总结,二是缺乏定量分析的研究。第四部分提炼了本文的部分特色与创新之处,主要包括在研究视角上、非税立法体系构建和“收支两条线”改革方面。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研究中主要采用的一些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研究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本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首先,为更好地展开对非税收入的研究,本文先分析了政府收入的内涵,在阐释政府收入概念的基础上,对政府收入做了理论上的分类。其次,分四个阶段阐述了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并指出预算外资金向非税收入转变的意义。第二部分是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分别从政府管理部门、国际经济组织和理论界做了界定。第三部分以不同的标准对政府非税收入做了分类。第四部分分析了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首先研究了非税收入性质,其次考察了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最后一部分介绍了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首先,对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概念进行了辨析,其次,提出本文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实际指政府收取非税收入的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最后,研究了非税收入的形式合法性和实质合法性。第二章,对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及成因进行了反思。第一部分分析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如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项目繁多,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等弊端。同时也检视了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现状及存在问题,首先分中央和地方,对我国现行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概况做了大致的介绍,然后指出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层级偏低、立法技术粗糙和操作性不强、非税征收管理存在空白、征收设定违法、预算制度有待完善、收支脱钩效果不明显等。第二部分深入探讨了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首先是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其次,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是主观动因,较为明显的有财政压力下的制度变迁、不规范的财政分权体制、地方政府缺乏税权、不合理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和地方政府融资渠道的匮乏。最后,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缺陷是导致非税收入领域乱象纷呈的客观环境。第三部分指出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是造成非税领域诸多问题的客观环境,包括法治不健全、非税收入自身特性、公共产品和服务边界模糊等。第三章,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本章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演进、规模状况、收入结构介绍了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概况。第二部分从法律体系、项目设立、收费标准的确定、预算收支、信息公开收缴电子化等六个方面考察了国外非税收入的管理制度。第三部分提出了国外非税收入管理对我国非税收入制度改革的启示。本文认为,我国在改革与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是时,应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一是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二是对政府非税收入合理定位,三是确立法治理念和完善法律制度,四是合理确立非税项目和征收标准,五是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第四章,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治化的路径分析。本章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指出我们首先应做好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首先,应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其次,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第二部分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主要从八个方面展开:第一,应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首先要明确政府非税收入立法的主要形式,目前来看较为实际和稳妥的做法是采取近期、中期和远期三个阶段,分阶段逐步推进的折衷做法。其次,规范政府非税收入设定权,在确定法律保留原则的合理程度后,对授权立法做限制性规定,然后分解非税收入设定权。最后,分析具体非税收入设定权的归属。第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项目按照应取消、可以保留但应规范、改为税收、大力发展四个层次予以规范。第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在将财政部门内部机构调整后,可考虑依托地税机构成了新的非税征管机构。第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第五,完善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首先应明确四本预算之间的功能定位,其次加强四类预算之间的统筹与协调。最后,协调基金目录与预算科目不符的地方。第六,提高非税收入法治化运作的透明度,应提高财政信息的法律法规的层级、修改信息公开和保密法规和建立高效的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第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监督体制,从法律体系、监督主体和监督模式三个方面完善。第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既要对征收主体的利益进行激励,也要通过科学的绩效指标对其考核。第三部分提出了我国非税收入法治化所必须的配套体制改革,首先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分权制度,保证地方政府的财力和支出责任相符。其次是合理规划政府职能,推进机构改革和人员精简,科学划分政府;最后,要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洪丽[10](2010)在《当代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工业化进程明显加快,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不断扩大。那么,应该如何看待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呢?它会自动转为下降不必政府干预,还是政府要采取积极措施调节居民收入差距?什么样的政策调节收入差距更有效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跳出就中国问题论中国问题的局限,把视角转向国外,系统研究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演变趋势、影响因素及其解决政策,将对正确看待并解决中国的收入差距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关于收入分配差距的变化趋势,早期最有影响的当属刘易斯的“二元经济理论”和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他们都认为在工业化过程中,收入分配差距的长期变动轨迹是“先扩大、后缩小”,类似倒U型曲线。而进入20世纪80、90年代,又有学者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收入不平等的变化趋势类似一条U形曲线。根据从世界收入不平等数据库(MID2c)整理的13个经济发达国家、5个新兴工业化国家、11个发展中国家、17个经济转轨国家的基尼系数的时序数据可以发现,经济发达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收入差距的变化呈现先缩小、后扩大的趋势,类似“U型曲线”,转折点大都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现。经济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这种“u型关系”还通过实证模型得到了验证,结果不仅支持了20世纪80、90年代一些学者提出的“U形曲线”的观点,也与库兹涅茨的“倒U假说”理论相吻合,因为“U形曲线”与“倒U假说”考察的时期并不一样,库兹涅茨等人研究的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收入差距的变化趋势,而“U形曲线”则阐述的是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后期和新的信息化阶段收入差距的变化规律,“倒U假说”中收入差距在工业化后期下降的阶段正好与“U形曲线”中收入差距前期下降的阶段相吻合,两者其实并不矛盾。经济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无论是在前一阶段的缩小,还是后一阶段的扩大,都是自然因素和政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末,经济发达国家的收入差距之所以呈缩小的趋势,除了与二元经济结构的顺利转型等自然因素有关,还受益于经济发达国家通过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对收入分配的强力干预,这段时期的政府再分配政策倾向于保护穷人、干预力度较大,高额的累进税及日益增加的社会保障和福利支出,一方面有效调节了过高收入,另一方面使部分国民收入和社会财富流入低收入家庭,两者结合有效缩小了贫富差距。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全球化带来的资本从经济发达国家自由流出、“南北贸易”和外来移民增加,技术进步,政府再分配政策干预力度减弱,工会力量削弱和女性劳动参与率上升,都成为推动经济发达国家收入差距扩大的重量力量。这一系列相关因素对经济发达国家收入差距的影响,大多数在实证检验中都得到了验证。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新兴工业化国家、发展中国家都处于工业化过程的不同阶段,但这些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并没有明显表现出与库兹涅茨“倒U假说”相符的模式,影响这些国家收入差距变化的因素也并非简单的与二元经济发展相关的因素,而是表现出与国家的工业化战略、政府政策的导向密切相关。当政府致力于经济发展而不注重分配时,一般会伴随收入分配的恶化;当政府不仅关注经济目标而且也关注社会的公平时,收入分配状况通常会得到改善。也就是说,发展中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化,不一定会表现出库兹涅茨“倒U假说”这种单一的模式,很可能随着国家工业化战略、政府政策导向的变化呈现不同的模式。经济转轨国家由于都发生了特殊的经济体制、社会体制的转变,其收入差距的变化又表现出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转轨初期收入差距都迅速扩大了,究其原因,主要在于经济转轨推行的价格自由化引起通货膨胀居高不下,国有企业私有化使财富迅速向少数权贵手中集中,法制不健全使腐败蔓延,劳动力市场灵活化使失业增加、贫困加剧,以及社会保障水平下降,这些因素共同推动了经济转轨国家在转轨初期贫富差距的扩大。而在经历了转轨初期的混乱之后,许多转轨国家开始加强政府对经济、社会领域的干预,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结果可以看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保加利亚、越南、蒙古等国的收入差距在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转向下降。这也再次证明收入差距的变化与政府政策的导向密切相关,而不是任何国家都会自然地呈现绝对的“倒U模式”。可以看到,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新兴工业化国家或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国家,在经济发展过程中都无一例外的经历过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当前许多国家的收入差距还非常大,巴西、哥伦比亚、南非、肯尼亚等国的基尼系数都在0.55以上,因此,收入差距的扩大并不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特有现象,当前中国的收入差距与南非、巴西等国家相比要相对小得多。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放任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事实上,库兹涅茨本人并不认为收入差距会无条件地随经济发展而先上升后下降,他也不认为发展中国家应当像早期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听任收入差距扩大,而是指出采取累进税制等缩小收入差距的措施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对于中国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不论其当前是否已进入“两极分化”或还“处于合理区间”,都不能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不能期待收入差距会自动转为下降,而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体系,来缩小中国当前的收入差距。从国外解决收入差距问题的情况来看,一类是较好地解决了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国家和地区,主要以经济发达国家和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为主;另一类是对居民收入差距采取放任政策或者政策不当或失效的国家和地区,如拉美的众多国家、亚洲的印度、撒哈拉沙漠以南的众多非洲国家等。中国在借鉴这些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成功的经验、并吸取其失败的教训的基础上,可以从以下一些方面着手,建立一套完善的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体系,具体包括:加强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保护低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收入差距的扩大;协调城乡发展,加入对农业的投入和保护,建立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给予多种政策优惠,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缩小地区收入差距;加强垄断行业的市场竞争,打破行业垄断,消除垄断带来的不合理高收入,缩小行业收入差距;完善税制结构,加强对高收入阶层的税收征管,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力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加大教育投资,尤其是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努力为全民创造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促进劳动者素质提高,增加收入;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并大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加困难群体的就业岗位,缓解贫富差距;等等。
二、韩国近期税收政策考察报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韩国近期税收政策考察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相关研究 |
(二)国内相关研究 |
(三)研究现状评析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
(一)研究思路 |
(二)论文结构 |
四、研究的方法 |
(一)案例研究法与网络调研法 |
(二)参与式观察与深度访谈 |
(三)比较研究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有待改善之处 |
第一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概念界定 |
(一)智库与新型智库 |
(二)社科院与地方社科院 |
二、理论基础 |
(一)治理理论 |
(二)公共政策理论 |
(三)制度供给理论 |
(四)知识管理理论 |
第二章 新型智库发展的实践逻辑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与战略目标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政策背景 |
(二)新型智库发展的战略目标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三个基本维度 |
(一)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二)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的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三、新型智库实践需求三个基本维度的关系 |
(一)三个基本维度的内在关系 |
(二)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的关系 |
(三)三个基本维度在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关系 |
第三章 新型智库发展成效、困境及归因:地方社科院案例研究 |
一、案例选择的典型意义 |
(一)五种主要智库类型比较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特殊性与代表性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的历史演进 |
(一)地方社科院智库初步发展阶段(1949-1979年) |
(二)地方社科院智库稳步探索阶段(1980-1999年) |
(三)地方社科院智库快速发展阶段(2000 年至今)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基本成效 |
(一)地方社学院新型智库决策影响力提升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传播影响力提升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社会影响力提升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深层困境 |
(一)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身份困境 |
(二)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政困境 |
(三)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资金困境 |
(四)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的人才困境 |
五、地方社科院新型智库发展的影响因素 |
(一)制度供给维度的制约 |
(二)内部治理维度的制约 |
(三)外部关系维度的制约 |
第四章 智库发展的国内外实践经验镜鉴 |
一、国外智库发展经验 |
(一)国外智库的国家制度供给 |
(二)国外智库的内部治理机制 |
(三)国外智库的外部关系建构 |
二、国内智库发展经验(地方社科院以外的案例研究) |
(一)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中的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二)国经中心——理事会模式的智库内部治理探索 |
(三)人大国发院——跨学科研究中的智库组织结构创新 |
第五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政府维度:制度供给 |
一、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体系 |
(一)政治环境根本支撑 |
(二)决策参与保障制度 |
(三)机构体制改革制度 |
(四)市场运行保障制度 |
(五)舆论引导保障机制 |
二、加强新型智库发展的国家制度供给 |
(一)优化国家总体战略布局 |
(二)健全决策参与制度保障 |
(三)加强机构重塑制度保障 |
(四)强化市场运行制度保障 |
(五)提升舆论引导机制保障 |
第六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自身维度:内部治理 |
一、探索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 |
(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国家相关政策 |
(二)国外法人治理结构发展脉络溯源 |
(三)国内事业单位相关改革基本经验 |
(四)法人治理结构的智库适应性探讨 |
(五)新型智库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对策 |
二、创新新型智库内部治理机制 |
(一)新型智库战略目标清晰定位 |
(二)新型智库决策研究机制优化 |
(三)新型智库科研管理机制创新 |
(四)新型智库知识管理机制拓新 |
(五)新型智库现代运营机制强化 |
第七章 新型智库发展优化之关系维度:主体互动 |
一、新型智库与政府的关系 |
(一)共同培育智库与政府协同研究机制 |
(二)共同营造智库与政府沟通交流平台 |
(三)共同打造智库与政府人员互动通道 |
二、新型智库与媒体的关系 |
(一)积极支撑新闻媒体深度政策宣传 |
(二)紧密结合网络媒体推动品牌传播 |
(三)完善自身媒体建设拓展潜在关系 |
三、新型智库与公众的关系 |
(一)以公众为智库营养源泉 |
(二)恰当参与公共舆论引导 |
(三)成为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
四、新型智库与同行的关系 |
(一)拓展国内同行合作关系 |
(二)拓展国际同行合作关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我国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
1.2.1 相关定义与分类 |
1.2.2 相关概念辨析 |
1.2.3 概念界定与研究范围 |
1.3 国内外相关工作研究进展 |
1.3.1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3.2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3 研究现状评价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研究框架 |
2 相关理论研究 |
2.1 临海工业区产业类型 |
2.1.1 重化工型临海工业 |
2.1.2 加工型临海工业 |
2.1.3 海洋资源开发型临海工业 |
2.1.4 综合型临海工业 |
2.2 港口分类与相关概念 |
2.2.1 海港分类及临海工业应用 |
2.2.2 码头布置 |
2.2.3 港口发展 |
2.2.4 海港物流 |
2.3 典型工业用地布局模式 |
2.3.1 重化工企业布置模式 |
2.3.2 海洋资源开发工业用地布局 |
2.4 建设用海规划编制 |
2.4.1 海域规划管理体系 |
2.4.2 填海造陆技术要求 |
2.4.3 造陆形态综合比较 |
2.5 本章小结 |
3 临海工业典型案例与发展演进 |
3.1 日本 |
3.1.1 发展历程 |
3.1.2 斐然成绩 |
3.1.3 案例甄选 |
3.2 韩国 |
3.2.1 发展历程 |
3.2.2 典型案例 |
3.2.3 案例甄选 |
3.3 新加坡 |
3.3.1 发展历程 |
3.3.2 空间演进 |
3.4 其他类型临海工业 |
3.4.1 台湾-出口加工型临海工业 |
3.4.2 欧洲-河口延伸型临海工业 |
3.4.3 美国-原料自给型临海工业 |
3.5 临海工业发展支撑体系 |
3.5.1 产业发展战略 |
3.5.2 海洋开发政策 |
3.5.3 航运发展支撑 |
3.5.4 财政政策支撑 |
3.6 本章小结 |
4 国外案例开发模式与用地布局 |
4.1 日本模式 |
4.1.1 模式1-扩建型产城双核模式 |
4.1.2 模式2-新建组团式开发模式 |
4.1.3 “先生产、后生活”开发特征 |
4.2 韩国模式 |
4.2.1 模式1-综合型重化工业城市 |
4.2.2 模式2-协同型加工产业集群 |
4.3 新加坡模式 |
4.3.1 层近式用地布局 |
4.3.2 国家工业区定位 |
4.4 工业用地布局特征 |
4.4.1 港口主导用地布局 |
4.4.2 岸线资源分配模式 |
4.4.3 产业集群布局模式 |
4.5 用地临海性比较 |
4.5.1 造陆模式比较 |
4.5.2 临海效率分析 |
4.6 产业新城建设模式 |
4.6.1 公司城模式 |
4.6.2 政企共建模式 |
4.6.3 国家开发模式 |
4.7 本章小结 |
5 我国临海工业发展与分类 |
5.1 发展历程与早期实践 |
5.1.1 发展历程 |
5.1.2 早期实践 |
5.2 海港发展与地域差异 |
5.2.1 海港发展与地域差异 |
5.2.2 深水港港城空间布局 |
5.3 沿海工业地域特征 |
5.3.1 时空分布 |
5.3.2 地域差异 |
5.4 港产城发展模型 |
5.4.1 港城空间发展模型 |
5.4.2 产城空间发展模型 |
5.4.3 临海工业“港产城”发展模型 |
5.5 我国临海工业分类 |
5.6 本章小结 |
6 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1 港口扩张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1.1 用地布局模式 |
6.1.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6.2 新港综合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2.1 用地布局模式 |
6.2.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6.3 重化工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3.1 用地布局模式 |
6.3.2 开发问题与影响机制 |
6.4 加工产业聚集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4.1 用地布局模式 |
6.4.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6.5 海洋资源利用型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发展机制 |
6.5.1 用地布局模式 |
6.5.2 发展机制与开发问题 |
6.6 宏观层面临海工业开发问题 |
6.6.1 过度开发与资源闲置 |
6.6.2 产业同构与重复建设 |
6.6.3 居住优先与布局失衡 |
6.6.4 陆海统筹亟待规划衔接 |
6.7 本章小结 |
7 临海工业发展建设与规划策略 |
7.1 总体发展思路 |
7.1.1 临海工业建设基本思路 |
7.1.2 不同类型差异化发展思路 |
7.2 共性问题规划策略 |
7.2.1 合理定位推进产业健康发展 |
7.2.2 优化规模预测推进集约开发 |
7.2.3 转化弹性规划落实规划实施 |
7.3 专项问题规划策略 |
7.3.1 港口扩张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7.3.2 新港综合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7.3.3 重化工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7.3.4 加工产业聚集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7.3.5 海洋资源开发型临海工业规划策略 |
7.4 规划提升策略 |
7.4.1 构建学科协作规划工作框架 |
7.4.2 完善陆海统筹规划编制体系 |
7.4.3 构建建设用海规划编制体系 |
7.5 本章小结 |
8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规模以上海港货运吞吐量 |
附录B 各省市临海工业建设情况 |
附录C 各省市沿海工业项目目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与经济法:理论与因应 |
第一节 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及其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一、技术创新及其国家干预概述 |
二、技术创新的基本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中国家干预的变迁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主要理论 |
一、市场失灵理论与市场创造理论 |
二、风险社会理论与负责任创新理论 |
三、经济法语境下的国家干预理论 |
第三节 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因应 |
一、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之间的影响及协同 |
二、经济法与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呼应 |
第二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现状 |
第一节 我国科技创新体制及发展现状 |
一、我国科技创新的体制演变 |
二、我国技术创新取得的主要成就 |
三、我国技术创新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
第二节 我国促进技术创新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具体举措 |
三、促进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相关经济立法 |
第三节 我国防范技术风险相关国家干预的现状 |
一、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及经济法规制的正当性分析 |
二、防范技术风险国家干预的相关政策及经济立法 |
第三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困境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现行干预体制之困 |
一、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含义及意义 |
二、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干预主体协调之困 |
三、技术创新国家干预政策联动之困 |
第二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边界厘定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中的干预适度之困 |
二、防范技术风险中的监管平衡之困 |
三、对干预失败预警不足之困——以部分产业政策为例 |
第三节 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不足之困 |
一、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尚需完善 |
二、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明显不足 |
第四章 美国、日本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美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二节 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介评 |
一、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概况 |
二、日本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及立法小结 |
第三节 美、日技术创新国家干预及立法的启示 |
一、技术创新与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体制保障 |
二、技术创新中的政府与市场灵活互动、并行不悖 |
三、充分重视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中的立法保障 |
第五章 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完善 |
第一节 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下的体制优化 |
一、探索科技、经济管理的大部制改革 |
二、实现不同干预主体间的有效互动与协调 |
三、加强现有体制下相关干预政策的协调与联动 |
第二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边界的正确厘定 |
一、客观审视技术创新领域国家干预之边界 |
二、正确把握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限度 |
三、预警及矫治技术创新国家干预之失灵 |
第三节 我国技术创新国家干预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一、强化经济法律制度完善的必要性 |
二、促进技术创新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三、防范技术风险的经济法律制度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4)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镇化进程中城乡系统发展转型的时代背景 |
1.1.2 乡村发展与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议题 |
1.1.3 乡村人居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需求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借助空间规划落实国家乡村发展相关政策 |
1.2.2 理论意义:城乡规划学科理论建设与完善的重要补充 |
1.3 基本概念与研究范畴 |
1.3.1 基本概念 |
1.3.2 研究范畴 |
1.4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与典型实践 |
2.1 国内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1.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1.2 新时期国内乡村住区建设典型实践 |
2.1.3 国内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2 国外相关研究与典型实践 |
2.2.1 针对乡村住区发展问题的理论研究 |
2.2.2 发达国家乡村住区建设的实践经验 |
2.2.3 国外相关研究与实践评述 |
2.3 本章小节 |
第3章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发展演变及规律 |
3.1 自然均衡阶段(1949 年以前):住区建设的历史基点 |
3.1.1 早期均衡城乡关系 |
3.1.2 住区系统基本形成 |
3.1.3 住区单元稳步生长 |
3.1.4 住区发展的制约因素 |
3.2 二元隔离阶段(1949~1978 年):国家总体性支配住区发展 |
3.2.1 二元结构下乡村封闭的发展环境 |
3.2.2 社会经济功能变迁分化住区格局 |
3.2.3 住区单元建设的主要内容及特征 |
3.3 城乡联系恢复(1978~2002 年):工业化与城镇化共同影响 |
3.3.1 城乡关系调整改变乡村发展环境 |
3.3.2 居住改善的需求推进住区建设 |
3.3.3 乡村工业化延续分散格局 |
3.3.4 乡村城镇化促进均衡集中 |
3.3.5 园区建设与土地供应紧张 |
3.3.6 村镇规划的介入与引导 |
3.4 城乡关系变迁下乡村住区的演变规律与机制 |
3.4.1 城乡相互作用决定住区发展趋向 |
3.4.2 要素重组驱动地域空间功能变迁 |
3.5 本章小节 |
第4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问题与调整 |
4.1 城乡关系进入反哺与统筹阶段 |
4.1.1 加强要素供给,改善发展条件 |
4.1.2 推进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 |
4.1.3 创新经营体制,破除制度壁垒 |
4.2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限制因素 |
4.2.1 乡村劳动力流动加剧 |
4.2.2 农业基础地位降低 |
4.2.3 自主发展资本不足 |
4.2.4 自然生态本底恶化 |
4.3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面临的问题 |
4.3.1 高流动性社会冲击生活基础 |
4.3.2 土地利用方式限制生产发展 |
4.3.3 外部冲击促成地域生境变迁 |
4.4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发展的调整思路 |
4.4.1 重塑乡村的地位与价值 |
4.4.2 优化地域资源配置水平 |
4.4.3 强化“地方性空间”生产 |
4.5 本章小节 |
第5章 城乡统筹阶段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理论的提出 |
5.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取向 |
5.1.1 国外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相关理论 |
5.1.2 国内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指导思想 |
5.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内涵 |
5.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概念 |
5.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特征 |
5.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运行机制 |
5.3.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理论模型 |
5.3.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目标规则 |
5.3.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作用机制 |
5.4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组织实施 |
5.4.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层次 |
5.4.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内容 |
5.4.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要素 |
5.5 本章小节 |
第6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划分方法及特征识别 |
6.1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综合评价方法建构 |
6.1.1 评价分析流程与方法选择 |
6.1.2 研究对象及相关资料来源 |
6.1.3 乡村住区发展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4 乡村住区重构水平评价方法及评测 |
6.1.5 乡村住区“发展—重构”综合评价结果 |
6.2 基于“发展—重构”的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特征分析 |
6.2.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分布特征 |
6.2.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类型的识别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与实现路径 |
7.1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创新模式 |
7.1.1 基于生活空间优化城乡聚居格局 |
7.1.2 基于生产空间激发产业经济活力 |
7.1.3 基于生态空间盘活山水田园资源 |
7.2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实现路径 |
7.2.1 外部拉力:空间规划的引导路径 |
7.2.2 内部推力:自主发展的实施路径 |
7.3 乡村住区空间重构的支撑策略 |
7.3.1 人:解除福利捆绑,培育职业农民 |
7.3.2 村: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7.3.3 产:挖掘存量土地的综合效益 |
7.3.4 景:人文自然开发与保护并举 |
7.4 本章小节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主要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 |
8.3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5)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本文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背景 |
1.2.1 中国城镇化锁定高质量发展目标 |
1.2.2 对大城市高质量空间发展路径争议激烈 |
1.2.3 需要从“质量”视角思辨大城市人居空间发展 |
1.3 研究面临的若干理论瓶颈 |
1.3.1 本体层面:定义困境 |
1.3.2 认识层面:感知与测定争议 |
1.3.3 理念层面:无限更迭陷阱 |
1.3.4 方法层面:内涵还原悖论 |
1.3.5 实践层面:量-质关系问题 |
1.3.6 批判地认识当前研究状况 |
1.4 研究纲领要点 |
1.4.1 突破“质量”认识论 |
1.4.2 聚焦特大城市地区尺度 |
1.4.3 拓展研究的时、空两向维度 |
1.4.4 引入“治理”因素 |
1.5 研究对象 |
1.5.1 研究群像:世界特大城市地区 |
1.5.2 重点对象:上海-苏州地区 |
1.5.3 重点对象选取意义及典型性 |
1.6 研究问题、方法与难点 |
1.6.1 科学问题 |
1.6.2 研究方法 |
1.6.3 研究难点 |
1.7 篇章结构 |
第2章 理论框架 |
2.1 核心变量 |
2.1.1 将“质量”降维到空间层面所得变量 |
2.1.2 由“质量”概念源头推导所得变量 |
2.1.3 密度与设施 |
2.2 “质量”认识论与空间测度 |
2.2.1 密度、设施的类哲学意义关联 |
2.2.2 以密度、设施描述空间发展现象 |
2.2.3 对密度、设施构成测度方式的讨论 |
2.2.4 “密度-设施”比例关系 |
2.3 基于“密度-设施”的大城市空间发展过程模型 |
2.3.1 模型前提假设 |
2.3.2 起始:空间过密化与“密度-设施”失衡 |
2.3.3 过程:治理主体多路径调节“密度-设施”关系 |
2.3.4 结果:形成阶段性形态结构 |
2.4 小结:经由“密度-设施”关系透视研究对象 |
第3章 世界特大城市地区“密度-设施”分布规律及特征分异 |
3.1 “密度-设施”总体治理状况 |
3.1.1 后发地区受困于“密度-设施”失衡问题 |
3.1.2 根据自身资源条件选择改善调节路径 |
3.1.3 治理模式和能力是重要支撑因素 |
3.2 “密度-设施”空间分布规律 |
3.2.1 对象与空间构造 |
3.2.2 人口密度分布特征 |
3.2.3 基础设施分布特征 |
3.2.4 “密度-设施”分布特征 |
3.3 特征分异与模式聚类 |
3.3.1 分布曲线聚类与发展阶段的关系 |
3.3.2 分布曲线形态与路径策略的关系 |
3.3.3 初步解释 |
3.4 小结:寻找塑造“密度-设施”分布状况的历史线索 |
第4章 上海-苏州地区聚落空间“密度-设施”演化与治理进程 |
4.1 研究语境 |
4.1.1 作为“话语”的“‘骨’‘肉’关系” |
4.1.2 理性逻辑下的空间干预进程 |
4.2 时空范围与素材 |
4.2.1 历史时期划分 |
4.2.2 空间层次界定 |
4.2.3 主要文献材料 |
4.3 基于“密度-设施”关系的空间演进过程(1946-) |
4.3.1 起始状态:城、乡空间双重过密 |
4.3.2 疏散理想受阻于建国初时势(1946-1957) |
4.3.3 多管齐下向外疏解市区人口(1958-1977) |
4.3.4 在空间过密失衡中寻找出路(1978-1989) |
4.3.5 大规模增长与扩散的二十年(1990-2010) |
4.3.6 改善区域人居环境的新时期(2011-) |
4.4 过程特征 |
4.4.1 两轮“密度-设施”关系内外消长 |
4.4.2 市区两轮空间过密与一次失衡 |
4.4.3 较显着的三十年周期波动特征 |
4.4.4 与政经体制和治理模式的潜在关联 |
4.5 小结:待验证的“密度-设施”空间波动特征 |
第5章 上海-苏州地区“密度-设施”空间波动与过密空间转换 |
5.1 技术思路 |
5.1.1 基本原理 |
5.1.2 测度分析方法 |
5.1.3 数据来源 |
5.2 验证“密度-设施”空间波动律(1990-2010) |
5.2.1 上海市域部分 |
5.2.2 苏州市域部分 |
5.2.3 沪苏走廊地区 |
5.3 波动进程中各类空间的“密度-设施”变化及比较 |
5.3.1 各级居民点 |
5.3.2 特大城市中心区与外围地区 |
5.3.3 空间过密化区域随波动进程转换 |
5.4 小结:外围地区是现阶段上海-苏州地区的过密空间 |
第6章 外围地区空间过密化成因与“密度-设施”关系修复应对 |
6.1 边界外侧成为政府主导空间开发的优先区位 |
6.1.1 现象:外围地区大规模空间“贴边”开发 |
6.1.2 原因:设施供给成本角度的情景模拟解释 |
6.1.3 结果:空间拓展首选“密度-设施”配比洼地 |
6.2 外围圈层成为外来人口落脚定居的集中地带 |
6.2.1 现象:外来人口分布集聚地圈层外移 |
6.2.2 原因:落脚定居综合成本角度的解释 |
6.2.3 结果:公共设施与外来人口高度错配 |
6.3 外围地区修复“密度-设施”关系的自主实践 |
6.3.1 地方设施服务治理难点 |
6.3.2 上海中心城周边地区设施服务改善实践 |
6.3.3 上海-苏州跨界地区设施服务合作探索 |
6.4 评价与启示 |
6.4.1 以柔性治理摆脱“权”、“利”困境 |
6.4.2 以多元投入代替单一主体供给公共资源 |
6.5 小结:以治理模式创新引导“密度-设施”优化 |
第7章 试论上海-苏州地区空间发展机制及质量提升对策 |
7.1 长期空间过密化与过密空间周期转换 |
7.1.1 空间演化与治理的过程逻辑 |
7.1.2 成绩和经验 |
7.1.3 牺牲和代价 |
7.2 对长期空间过密化机制的初步解释 |
7.2.1 城市化规律的客观作用 |
7.2.2 城市发展理念的长期影响 |
7.2.3 区域治理结构的扰动变化 |
7.2.4 空间开发模式的深刻塑造 |
7.3 优化“密度-设施”关系,提升空间质量的初步建议 |
7.3.1 基本判断 |
7.3.2 对策建议 |
7.3.3 空间框架 |
第8章 结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 |
8.3 创新点 |
8.4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人口、交通设施与医疗设施资料来源 |
附录B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圈层空间人口密度与交通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C 样本特大城市地区圈层空间人口密度与医疗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D 上海-苏州地区空间测度单元及与乡、镇、街道行政边界的比较 |
附录E 上海-苏州地区空间测度单元人口与医疗设施测度数据 |
附录F 调研访谈受访者名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6)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二、概念界定与研究资料 |
(一) 概念界定 |
(二) 研究资料 |
三、研究现状与存在问题 |
(一) 研究的基本状况概述 |
(二) 研究的主要内容及观点 |
(三) 研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
四、研究方法 |
(一) 历史分析法 |
(二) 文献分析法 |
(三) 比较分析法 |
五、重点、难点与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背景 |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经济社会状况 |
一、国民经济遭受重创 |
二、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
三、社会各界渴望变革 |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中共党内思想状况 |
一、执政使命意识逐渐觉醒 |
二、执政危机意识日益浓厚 |
三、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的世界形势 |
一、世界政治格局寻求新的平衡 |
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和科技的高速发展 |
三、产业转移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崛起 |
四、苏东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推行改革 |
第二章 对外交流考察与改革开放决策的作出 |
第一节 历史大转折前的思想“解冻”和发展探索 |
一、世界局势的新研判 |
二、思想解放潮流涌动 |
三、工作重点逐渐转移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初步行动 |
一、邓小平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支持 |
二、召开世界经济讨论会研究境外经验 |
三、领导人主动出访“触摸世界” |
四、有计划地组织对外考察“探路” |
第三节 中共高层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内部讨论 |
一、中央政治局听取讨论考察汇报 |
二、国务院务虚会讨论如何加快现代化建设速度 |
三、中央工作会议讨论境外快速发展经济经验 |
第三章 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总结深化与“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第一节 对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反思 |
一、陈云、薛暮桥等对盲目引进的批评 |
二、中共高层讨论和部署经济调整 |
三、控制引进规模和制定引进政策 |
四、财政经济委员会组织大规模经济问题调研 |
第二节 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深化和落实 |
一、对外考察专业性、针对性加强 |
二、境外访问团和专家的来访与“传经” |
三、参与和召开国际会议 |
四、成立中国企业管理协会和举办企业管理研究班 |
第三节 西方经济学说的引入 |
一、西方经济学说引入的主要路径 |
二、三次大型西方经济学讲座(讲习班) |
三、西方经济学引入的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 |
第四节 “中国式的现代化”的提出 |
一、经济政策的转变和建立经济特区 |
二、两份《初步意见》的制定和经济体制改革方向的探讨 |
三、邓小平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 |
第四章 借鉴境外经济体制改革经验与经济体制改革决定的出台 |
第一节 学习借鉴重点转移到经济体制改革理论与实践 |
一、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考察 |
二、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的引入 |
三、苏东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探讨和研究 |
四、联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等西方经验的学习借鉴 |
第二节 学习和借鉴重要国际组织的经验 |
一、联合国提供的考察与培训 |
二、世界银行对中国的两份考察报告 |
第三节 引进国外智力决定的出台和初步成效 |
一、引进国外智力的历史经验与新的探索 |
二、邓小平关于引进国外智力的讲话和引进国外智力政策出台 |
三、引进国外智力政策的初步落实和成效 |
第四节 “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改革目标的确立和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进入新阶段 |
一、改革中的问题和境外因素的影响 |
二、邓小平视察南方与商品经济意见再次提出 |
三、1984年莫干山会议与新一代经济理论人才崛起 |
四、《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出台 |
五、巴山轮会议标志借鉴境外经验进入新阶段 |
小结 |
一、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原则和路径 |
二、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作用和影响 |
三、中共学习借鉴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经验和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件1 中国领导人出访一览表(1976. 10—1984. 12) |
附件2 1978年引进22项工程项目表 |
附件3 赵人伟等就经济改革问题向布鲁斯的提问 |
附件4 一个大学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提出的一些问题(资本主义部分)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 |
后记 |
(7)日本、韩国经济增速换挡对税收增速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一、日本、韩国经济增速换挡情势下的共性特征:税收增长实现“高速—中速—低速”台阶式第次下移转换 |
(一)日本经济增速与税收增速变化情况 |
(二)韩国经济增速与税收增速变化情况 |
(三)特点归纳 |
二、日本、韩国税收增速换挡背后的原因探究:外部冲击、供给侧结构变化、税制变革的综合作用 |
(一)国际经济金融危机的冲击,是税收增速转换的外部诱导因素 |
(二)供给侧结构性变化、产业变动和就业变动的综合作用,是税收增速换挡的内在因素 |
1. 日本。 |
2. 韩国。 |
(三)不同时期税制改革导致的税种收入增减变化,是税收增速转换的重要制度因素 |
1. 日本。 |
2. 韩国。 |
(四)过分依赖需求端的财政刺激政策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是经济和税收增长转换过程中出现“掉挡失速”现象的重要教训 |
1. 日本。 |
2. 韩国。 |
三、对我国的启示与建议 |
(一)提速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大直接税改革力度 |
(二)降低市场主体税费负担,进一步加大结构性减税降费力度 |
(8)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关于管理体制的研究 |
1.2.2 关于出版管理的研究 |
1.2.3 关于韩国出版的研究 |
1.3 核心概念 |
1.3.1 出版管理 |
1.3.2 图书出版管理体制 |
1.4 研究方法和内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内容 |
1.5 创新点 |
2 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主体 |
2.1 政府管理部门 |
2.1.1 机构设置 |
2.1.2 管理职能 |
2.2 出版行业协会 |
2.2.1 现状分析 |
2.2.2 机构设置 |
2.2.3 管理职能 |
3 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客体 |
3.1 出版社 |
3.1.1 数量庞大 |
3.1.2 地域、实力分布不均 |
3.2 印刷企业 |
3.2.1 数量增长缓慢 |
3.2.2 数字印刷兴起 |
3.3 书店 |
3.3.1 传统书店两极化 |
3.3.2 网上书店成为潮流 |
4 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运行模式 |
4.1 政府宏观管理 |
4.1.1 制定完善的法律体系 |
4.1.2 灵活运用经济手段 |
4.1.3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
4.1.4 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 |
4.1.5 大力推广国民阅读 |
4.2 协会中观管理 |
4.2.1 监管出版市场 |
4.2.2 连接企业和政府的纽带 |
4.2.3 设置专业奖项 |
4.2.4 提供教育、培训等服务 |
4.2.5 维护会员权益 |
4.3 企业微观管理 |
4.3.1 成熟的组织制度 |
4.3.2 严格的人事制度 |
4.3.3 注重公益 |
4.3.4 传统书店的转型 |
5 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不足与启示 |
5.1 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不足 |
5.1.1 政府主导所带来的风险 |
5.1.2 协会运转中的问题 |
5.1.3 人才培养的缺陷 |
5.1.4 垄断化趋势明显 |
5.2 对中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的启示 |
5.2.1 加强我国的出版法制建设 |
5.2.2 完善相关的经济制度 |
5.2.3 政府职能的外部转移 |
5.2.4 充分发挥协会的作用 |
5.2.5 提倡国民阅读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中的不足 |
四、特色与创新之处 |
五、采取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历史沿革 |
一、研究非税收入的基础:对政府收入内涵的分析 |
二、我国从预算外资金到政府非税收入的演变 |
第二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概念的梳理 |
一、政府管理部门的界定 |
二、国际经济组织的界定 |
三、理论界的界定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统计口径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分类标准 |
三、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具体分类 |
第四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特性 |
一、非税收入的性质分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与税收的联系与区别 |
第五节 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
一、正当性和合法性概念辨析 |
二、政府非税收入的正当性 |
三、政府非税收入的合法性 |
第二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与反思 |
第一节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现状与弊端 |
一、执收主体多元化,征收项目繁多 |
二、规模失控,侵犯公民财产权 |
三、结构失衡,偏离非税收入真正目的 |
四、我国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立法检视 |
第二节 政府非税收入问题产生的主观动因与客观环境 |
一、理论研究的不足与认识上的偏差 |
二、主观动因:现行财政体制的缺陷 |
三、客观环境:政府非税收入制度的缺陷 |
第三章 政府非税收入规范管理的国际考察与启示 |
第一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发展的基本情况 |
一、国外政府非税收入在近现代的发展 |
二、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的规模 |
三、国外政府非税收入来源分析 |
第二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考察 |
一、政府非税收入的法律体系比较完善 |
二、政府非税收入项目设立的法治化 |
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和收费标准确定的科学化 |
四、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收支 |
五、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过程公开透明 |
六、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市场化程度较高 |
第三节 国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启示 |
一、结合我国具体国情改革我国非税收入法律制度 |
二、对政府非税收入应科学合理定位 |
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完善 |
四、依法合理设立非税收入项目和确定征收标准 |
五、提高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透明度 |
第四章 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的路径 |
第一节 理论研究的推进和指导思想的纠偏 |
一、加强政府非税收入领域的法学理论研究 |
二、纠正非税收入领域的错误认知 |
第二节 完善我国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的构想 |
一、构建和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法律体系框架 |
二、分类规范政府非税收入 |
三、重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机构 |
四、合理确定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标准 |
五、优化政府非税收入预算体制 |
六、提高政府非税收入信息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
七、健全政府非税收入监督体系 |
八、改进政府非税收入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政府非税收入法律规制所需的配套制度改革 |
一、建立科学的财政分权制度 |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三、多渠道开拓地方政府的融资渠道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10)当代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 选题的背景和视角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 关于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变动趋势 |
(二) 关于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因素 |
(三) 关于国外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所采取的政策 |
三、研究思路、方法及主要内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主要内容 |
四、拟突破的难题、主要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
(一) 拟突破的难题 |
(二) 主要创新点 |
(三) 不足之处 |
五、有关概念的界定 |
(一) 与收入差距相关的几个概念 |
(二) 收入差距的衡量指标 |
(三) 收入差距指标数据的选取与整理 |
第一篇 国外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章 经济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一、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二节 美国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美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美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三节 英国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英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英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四节 德国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德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德国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五节 意大利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意大利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意大利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六节 日本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日本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日本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七节 加拿大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加拿大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加拿大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八节 北欧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瑞典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二、挪威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三、芬兰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四、丹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第九节 其他经济发达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新西兰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二、荷兰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三、希腊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与现状 |
第二章 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新兴工业化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一、新兴工业化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新兴工业化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二节 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韩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新加坡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三节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巴西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阿根廷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三、智利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三章 发展中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一、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二节 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印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印度尼西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三、马来西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三节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发展中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墨西哥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哥伦比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三、哥斯达黎加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四、委内瑞拉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五、乌拉圭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六、巴拿马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四节 撒哈拉以南非洲发展中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南非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肯尼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四章 经济转轨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一节 经济转轨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一、经济转轨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 |
二、经济转轨国家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 |
第二节 欧洲转轨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俄罗斯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乌克兰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三、拉脱维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四、立陶宛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五、白俄罗斯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六、匈牙利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七、波兰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八、捷克共和国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九、保加利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十、罗马尼亚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三节 中亚转轨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哈萨克斯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吉尔吉斯斯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三、塔吉克斯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四、乌兹别克斯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五、土库曼斯坦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四节 其他转轨国家的居民收入差距 |
一、越南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二、蒙古居民收入差距的历史变迁和现状 |
第二篇 国外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和原因 |
第五章 经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理论分析 |
一、1950s~1970s导致经济发达国家收入差距缩小的因素 |
二、1980s~21世纪初导致经济发达国家收入差距扩大的因素 |
三、小结 |
第二节 实证分析 |
一、变量、模型与方法 |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
三、结论 |
第六章 国外其他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第一节 新兴工业化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一、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二、拉美新兴工业化国家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三、小结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居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一、亚洲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二、拉美发展中国家收入差距变化的影响因素 |
三、小结 |
第三节 经济转轨国家转轨初期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因素 |
一、价格自由化与通货膨胀 |
二、国有企业私有化 |
三、法制不健全与腐败 |
四、劳动力市场灵活化与失业 |
五、社会保障水平下降 |
六、小结 |
第三篇 国外解决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政策 |
第七章 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 |
第一节 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体系的构成 |
一、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体系的建立 |
二、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体系的构成 |
第二节 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效应 |
一、个人所得税政策效应 |
二、社会保障政策效应 |
三、基本结论 |
第三节 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经验及其局限性 |
一、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经验 |
二、经济发达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局限性 |
第八章 新兴工业化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 |
第一节 新兴工业化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体系及效应 |
一、土地改革政策 |
二、个人所得税政策 |
三、财产税政策 |
四、教育政策 |
五、社会保障政策 |
六、就业政策 |
七、工资政策 |
第二节 新兴工业化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经验及局限性 |
一、新兴工业化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经验 |
二、新兴工业化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局限性 |
第九章 发展中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 |
第一节 发展中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所采取的政策及其效应 |
一、土地改革政策 |
二、税收政策 |
三、社会保障政策 |
四、教育政策 |
五、就业政策 |
六、工资政策 |
七、区域政策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缺陷 |
一、未形成一套完善的收入差距调节体系 |
二、土地制度改革不够彻底 |
三、税收无法发挥改善收入分配的作用 |
四、社会保障未能覆盖全体居民 |
五、教育制度不够公正 |
第十章 经济转轨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的政策 |
第一节 经济转轨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所采取的政策 |
一、实行税制改革 |
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
三、发展教育和人力资本培训 |
四、促进再就业 |
第二节 对经济转轨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评价 |
一、经济转轨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成功经验 |
二、经济转轨国家解决居民收入差距政策的缺陷 |
第四篇 国外收入差距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
第十一章 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研究对中国的启示 |
第一节 正确看待中国的居民收入差距问题 |
一、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长期呈扩大趋势 |
二、中国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特殊背景及成因 |
三、正确看待中国当前的居民收入差距 |
第二节 解决中国居民收入差距问题的政策建议 |
一、加强政府在初次分配中的作用 |
二、协调城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
三、加快落后地区发展,实行有效的区域经济政策 |
四、促进市场竞争,建立和完善垄断管制政策 |
五、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调节政策 |
六、健全社会保障政策 |
七、完善促进教育机会均等的公共教育政策 |
八、完善各种就业政策,促进就业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外文文献 |
二、中文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韩国近期税收政策考察报告(论文参考文献)
- [1]新型智库发展优化研究 ——以地方社科院实践为例[D]. 周笑梅. 吉林大学, 2021(12)
- [2]我国临海工业用地布局与规划策略研究[D]. 陈飞. 大连理工大学, 2019(08)
- [3]经济法视域下我国技术创新的国家干预研究[D]. 张金艳.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4]城乡统筹背景下乡村住区发展与空间重构研究[D]. 韩欣宇. 天津大学, 2018
- [5]基于“密度-设施”的上海-苏州人居空间演化与治理研究[D]. 郭磊贤. 清华大学, 2018(01)
- [6]中国共产党对境外发展经济经验的认识与借鉴(1976-1984)[D]. 文世芳. 中共中央党校, 2017(06)
- [7]日本、韩国经济增速换挡对税收增速的影响分析[J]. 向景,魏升民,温丽萍. 税务研究, 2016(06)
- [8]韩国图书出版管理体制研究[D]. 沈柳. 南京大学, 2015(05)
- [9]政府非税收入法律制度研究[D]. 唐峻. 西南政法大学, 2015(09)
- [10]当代国外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研究及对中国的启示[D]. 洪丽. 武汉大学, 20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