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障环境不佳的原因及改革思路(论文文献综述)
肖钢[1](2020)在《国家治理新使命: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文中指出当前,海外投资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日益凸显。本文在分析我国海外投资历史演变、存在问题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了美国、日本等国家的经验,研究提出了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框架。即以法律规则为基础,以政府力量为主导,以国际多边组织力量为依托,以民间力量为补充,多种权益保护工具协调运用的框架与机制。本文建议,一是充分利用双边投资协定,二是妥善应对经济制裁与安全审查,三是加强领事保护,四是推进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五是运用国际多边组织力量,六是健全海外民间安保体系。
黄玉喆[2](2020)在《我国民营企业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分析 ——以中科云网为例》文中提出进入到新世纪以来,我国对于债券市场的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大力发展债券股票等融资工具,但是随着我国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也在不断地而出现,尤其是我国的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以后,债券违约开始出现。2014年,我国出现第一次债券违约,随之进入到高发期,很多民营企业出现了债券违约,增加了市场的不稳定因素,原有的债券刚性兑付成为了梦想,债券违约对于市场稳定,企业发展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根据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发现,我国的债券违约风险的研究还比较少,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同时针对不同的案例进行分析的情况比较少,所以在这样的背景下,笔者针对比较典型的民营企业债券违约案例中科云网的债券违约进行分析,在首先进行了相关的理论分析以后,对于该企业的违约过程进行了分析,并且对于中科云网的应对过程做出了一般性分析。最后本文针对以上的分析,对于中科云网债券违约案例进行了总结,并且指出可该案例对于我国的遏制安全违约风险管理的启示,比如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警惕盲目多元化;重视财务风险防范,防止过度依赖外部资金;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决策机制;完善债券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有效的违约处理机制;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等。希望可以通过笔者的研究,有效地为我国的民营企业以及政府部门在应对债券违约风险上提供有益的思路,从而促进我国债券市场安全稳定的进步和发展。
管立杰[3](2020)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下文简称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社会资本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合作关系,与传统公共事业提供方式相比,PPP模式具有经济节约、提高效率等明显优势,能够解决财力不足和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问题,实现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优势融合,因此,被各国广泛地应用于基础设施领域。近年来的中央一号文件多次提及大力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发展PPP模式。在中央的积极推动下,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日渐兴起,虽然还处于探索期,但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涵盖农村道路、农村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农业园区建设等多个方面,优势逐渐显现。截至2020年6月底,全国累计在库PPP项目9626个,投资额14.8万亿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领域的PPP项目共计664个,投资金额达5784亿。2014年以来有510个贫困县(其中绝大部分目前已脱贫摘帽)已探索应用PPP模式支持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投资额达1.2万亿元。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在实践应用中还面临诸多困境,在实践中政府部门、合作企业、农户等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合作不协调、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导致效率低下、问题频出,使得很多公私合作项目的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不但无法发挥各自优势,而且额外增加了交易费用,损害了公共利益,这在实践中有大量的事实佐证。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是什么,存在哪些利益冲突?相互之间是如何博弈的?怎样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这些问题的研究,有助于破解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困境,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改进合作关系、改善投资效果,实现多方共赢,避免项目失败、农户利益受损的局面,对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基于上述背景,本文研究以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为目标,着重探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及协调问题,用层次分析法、熵权法、博弈分析、激励模型、扎根理论等多种方法,基于多个案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运行实践开展分析,深入考察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行为方式、利益冲突和决策依据,在理论与应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对策建议。论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成果包括:(1)分析我国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投资状况和产生的效应,剖析合作过程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基于熵权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推广和应用的主导因素。分析结果表明:在良好的政策引导下,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发展较为迅速,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取得了积极效应。但实践显示诸多农村基础设施公私合作项目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机会主义行为导致效率低下、利益分配及风险分担不合理、农户参与不足、项目脱离当地现状和农户需求等问题比较突出,政府部门、企业、农户之间因缺乏协调导致冲突不断和效率低下。项目收益情况、政策支持力度、资金可获得性、专业人才充足性、平等合作意识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推广和应用有较大影响。(2)分析各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职责,结合相关案例分析当前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中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基于项目治理理论,提出化解冲突的分析框架。分析结果表明:政府、社会资本方和农户是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利益诉求存在着差异性和冲突性,基于利益分配、风险分担、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利益相关者之间易于因机会主义行为引发纠纷、因缺乏沟通造成冲突、因忽视农民需求和农户参与造成民众质疑、反对或产生信任危机。产生冲突的主要根源是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动力不足、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与信息共享。基于项目治理理论可从利益分配、激励约束、关系治理等维度化解冲突。(3)构建博弈模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开展分析,着重探讨主体行为协调的选择机理,掌握考虑利益风险分配下主体行为协调的演化路径与稳定策略。研究表明,收益分配、风险分配、监管力度和奖惩额是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主体选择协同策略的重要因素,决定主体行为协调的演化方向。地方政府和合作企业都存在因片面追逐经济利益而不愿积极履约的可能性,在合理范围内增加风险承担系数、提高激励水平、提高外部监管力度、加大惩处力度可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地方政府和合作企业的主体行为协调。农户参与行为与其参与成本和收益密切相关,增加政府奖励、农户获得感以及因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带来的收益,可促使农户积极参与。(4)构建激励模型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问题开展分析,对不同条件下的激励模型进行对比分析,并结合相关案例,提出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激励约束机制的优化思路。研究表明与单纯的显性激励模型相比,引入声誉效应后,社会资本方的努力程度得到提高,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充分运用声誉效应的隐性激励作用,能使政府方获得更高的收入。案例分析表明,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受到动机、激励、信息的多重因素影响,适当的监管方式和激励措施有利于提高主体积极性、提高合作绩效,促进利益相关者协调。(5)从关系治理角度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问题开展分析。首先应用扎根理论对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进行探索性研究,分析表明主体因素、合作因素、制度因素、环境因素4个主范畴是主要影响因素,主体间存在的合作因素(由沟通交流及利益分配因子决定),是影响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伙伴关系的直接因素,合作障碍越大,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合作协调的可能越小,伙伴关系的稳定性越差。案例分析表明,构建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协作关系,必须提高协同意识,积极引导农户参与,建立平等合作关系。(6)最后,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应用实践的基础上,以服务农村发展和满足农户需求为宗旨,从提升利益风险分配合理性、完善激励约束框架、构筑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三方面为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协调提供可操作性的对策。文章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视角上,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探讨如何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对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冲突进行系统分析和诊断,研究视角有一定独特性;研究内容上,深入考察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冲突、行为方式和决策依据,基于多个维度探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协调问题,在内容上丰富现有农村基础设施的研究,深化和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研究的内容体系;在方法的组合运用上具有一定创新性。
杨庆虹[4](2020)在《新时代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企业家是企业的灵魂和核心力量,市场活动的主体,也是经济发展中最宝贵的财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创新驱动上升为国家战略。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也成为提升我国经济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在此背景下,党和国家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基本逻辑也有了更加深刻清晰的认识,不断强调“两个毫不动摇”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成果,民营经济现已成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而民营企业家作为资本所有者、资源组织者、生产领导者、创新推动者、财富创造者和责任担当者在新时代背景下的我国具有了更加丰富的内涵和特殊作用,聚焦企业家精神也体现出更加重要的时代意义。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不断从战略高度强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习总书记曾经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激发市场蕴藏的活力。市场活力来自于人,特别是来自于企业家。”2017年9月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是我国首个专门明确企业家精神和价值的中央文件,从中可以看出我们党已经掌握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基本规律,对民营企业家在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中的贡献作用也有了更高的期许。而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无疑是回应企业家关切、引导企业家预期、增强企业家信心的当务之急和首要之举,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激发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从而推动创新创业、实现市场各要素资源高效率配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既是法律问题,也是经济问题,本文主要侧重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进行分析。在总结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相关文献的基础上,探究其与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和分配制度相关的理论依据。同时梳理了各项法律以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能够体现保障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有关条文规定,并对相关法律政策的实施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评述。在现实中,由于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监督,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各项法律和政策尚未得到充分落实。市场准入门槛高、企业融资困难、行政干预过多等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民营企业家的安全感与获得感,导致其普遍缺乏创新动力,不敢扩大生产规模、不敢公开财富甚至将大量资产转移至国外,这些都严重制约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可见在当前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亟须建立起一套旨在优化民营企业家生存发展环境、减少民营企业家群体的精神压力和顾虑、提升企业家投资热情与信心、弘扬企业家精神的完整、稳定和长期有效的权益保障机制。在分析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的整体作用途径和内在机理后,本文分别从加强法治环境建设、政策环境建设、市场环境建设、社会环境建设以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自身改进层面提出机制建设的总体设计思路和具体政策建议,相信这对于增强民营企业家对未来稳定的预期、激发市场经济活力、推动我国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与促进社会繁荣都将有重要意义。
刘庆[5](2020)在《PPP项目表外融资对财务后果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融资结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PPP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正在得到大力推广和应用,而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的高负债问题制约了许多建筑企业投融资业务的开展,阻碍了企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加上投资PPP项目的前期资金需求量大、项目整体耗时长,在当下我国推行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PPP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方控制的话,社会资本方需要将PPP项目公司的所有负债表现在其资产负债表中,极易引起杠杆率暴涨,这无益于迎合我国的政治方针。而国企央企的监管更严格,其表外融资需求相较于民营企业更强烈。在过去的PPP项目表外融资研究中,一般默认PPP项目表外融资会提升企业财务效果,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提出PPP项目表外融资行为会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以及弱化企业盈利能力,企业微观层面的实证检验结果证实了这些财务后果的存在,明确了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存在负效用,但是,既然PPP项目表外融资行为不利于企业财务后果,那为什么世界范围内仍然存在广泛的PPP项目表外融资活动呢?目前学者的研究并不能很好地解释这个问题。本文从企业融资结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的影响。本文从相关理论基础出发,介绍了企业融资结构、PPP项目表外融资及企业财务后果三者的关系;分析了去杠杆的大环境下我国的PPP项目表外融资受到了企业融资结构怎样的影响;讨论了社会资本方对PPP项目表外融资是否会提升企业财务后果以及融资结构会如何影响PPP项目表外融资及企业财务后果的关系等三个方面的问题。本文选取了2015—2018年所有PPP概念股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对上述理论分析进行实证检验,结果基本验证了本文所进行的理论分析。最后,通过理论和实证两方面的研究,文章得出以下结论:(1)融资结构中杠杆率高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进行PPP项目表外融资。(2)进行PPP项目表外融资并不会提升企业财务后果(3)当企业融资结构杠杆变高时可以缓解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的损害。本文最后根据研究结论提出了几点建议:一社会资本方需改善自身融资结构尽量避免PPP项目表外融资,或者通过增强自身实力削弱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的消极影响;二是争取合理的投资回报,提高盈利能力,降低财务风险,防止因财务后果表现不佳而严重打击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意愿;三需要政府从PPP项目表外融资动机及PPP项目表外融资信息透明度两方面加强PPP项目表外融资的监管,控制PPP项目表外融资。
林明灯[6](2020)在《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文中研究说明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简称OFDI)曾经是发达经济体跨国企业特有的经济现象,传统的国际投资理论也以其为研究对象,成果丰富且已形成较为完善理论体系。然而近十年,中国OFDI呈几何式增长,即使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全球资本流动规模持续下滑,中国对外直接投资额仍逆势上扬,并于2016年首次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中企“走出去”发展轨迹,无法用传统OFDI理论中利益最大化解释:在经济飞速增长的趋势下,中企留在国内深耕发展才是合理选择,加之中企整体呈现国际化经验匮乏,自主品牌与技术拥有度较低等特征。传统理论无法从微观视域对中企OFDI行为做出合理解释,究其原因,发达经济体国内制度质量较高,营商环境优越,企业开展跨境投资无“后顾之忧”,无需考虑制度成本与政府寻租,母国制度可视为基本“背景”,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普遍制度建设滞后,政府干预较高,尤其是处于转轨时期的中企OFDI收益更多体现宏观经济利益,而企业微观利益是被兼顾的,其OFDI行为势必受区域制度政策、地方政府治理、国际双边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基于上述背景,本文试图探讨和回应下述核心问题:国际投资领域中,母国制度包含哪些维度?它们间关系是什么?是否都能显着影响企业OFDI?母国制度能否与经典OFDI理论中的资源观、区位观相结合?最后,基于中国幅员辽阔、地域广袤,区域间制度体系演化差异大,地方政府调控力度高、范围广,涉外(投资)协议种类多、缔约频繁的特点,区域制度质量和企业OFDI选择是否具有显着的空间相关性?据此,本文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研究:(1)在梳理现有国际投资理论与研究基础上,综合中国对外投资制度变迁的历史背景有效评估母国制度影响中企OFDI的有效性。(2)以新制度经济学等经典理论为基础,解析母国制度的理论内涵与框架结构,并在修订OLI范式基础上构建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3)以2003-2015年上市企业OFDI决策为样本,通过Logit模型实证检验母国制度对中企国际化选择的直接影响与调节效应。(4)为中国政府提升区域OFDI水平提供政策建议。基于上述研究思路线索,本文得出结论可归纳为下:(1)母国制度分为国内层面(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国际层面(涉外制度),共三个维度。国内层面:税制结构优化、信贷制度改革、技术市场成熟、知识产权完善,政府干预降低,补助补贴增多、审批效能提升,腐败活动减少,都能激励中企境外投资,呈现对OFDI的“挤入”效应,另一方面,物权保护力度提升,契约机制有效实施,政府支出规模增加,公共品高质量供给,反而会抑制中企“走出去”,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国际层面:避免双重征税制度与双边投资协议多以资本流入国身份签订,中企在“走出去”进程中无法得到缔约国高标准待遇,因而两类协议无法促使中企OFDI,甚至避免双重征税制度更多呈现对OFDI的“挤出”效应,与之相反,自由贸易协定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对投资保护与投资激励态度更为积极、开放程度更高、范围更广、条款更具操作性,激励中企到缔约国投资作用效果更佳。(2)母国制度也能以企业所有权优势(或东道国区位优势)为媒介,间接影响企业OFDI选择。国内层面:物权制度、契约制度、信贷制度、技术交易市场与知识产权制度提升,以及政府干涉降低,补贴规模增大,寻租行为减少,都能赋予创新型中企更高水平的技术所有权优势,呈现母国制度“强化”技术所有权优势特征;而企业承担税率降低,公共品供给效率提升,研发投入较多企业倾向留在国内发展,呈现母国制度“弱化”创新型企业OFDI意愿特征。国际层面:涉外制度能优化东道国较低的法治质量与营商环境(如双边投资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降低东道国沉重的税收负担与不完善的基础设施对中资流入的抑制作用(如境外经贸合作区),鼓励中企到制度区位优势缺失的缔约国OFDI,呈现涉外制度“强化”东道国区位优势特征。(3)从“两个统筹”到“三个统筹”是中国加快对外开放水平战略思想的重大创新:国内层面,制度环境作为母国制度最为稳定的制度内核,其本身是静态框架,需要政府构建与之适应的执行机制,才能充分发挥其优越性,本文考察国内制度的十二个子制度对微观特征异质企业OFDI影响差异,可以帮助地方政府重新审视如何利用中企在OFDI决策上表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精准激励目标企业“走出去”;国际层面,既需要中国研究借鉴国际经济规则调整国内制度,为中企培育“走出去”能力提供良好的国内环境,也要求政府调整国内制度政策工具,配合涉外(投资)制度体系效率效能发挥,以争取国际投资领域更大的制度性权力。本文考察中企至签订不同涉外(投资)制度的缔约国OFDI呈现出对国内制度的“异质性偏好”,所得结论能帮助中国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进程中更好实现“统筹国际国内规则”。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第一,从母国制度视角对OFDI研究,建立对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OFDI具有更强解释力的理论框架。第二,本文将母国制度与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中的OL优势有机结合,丰富和发展了国际投资理论。第三,本文的研究对将从国际规则国内化以及国内规则国际化两条路径着手,推动现有治理机制和规则体系变革的中国具有较大的实践价值。
胡鹏[7](2019)在《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保险的本质是风险管理和分散,其意义乃在汇集个人力量,成立危险共同团体,于成员发生事故需要补偿时提供经济支助。在保险制度的运作中,保单持有人所缴交的保费累积形成保险基金,此一基金的规模甚巨且必须进行投资以确保其保值增值。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领域,不仅能够提升保险资金的运用效率,更影响到股票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我国保险机构自2004年获准直接入市投资股票以来,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联系与互动日益密切,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已成为股票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保险机构未如主管机关所希冀的那样成为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也并未发挥长期稳定价值投资者的正面作用。反而在2015年下半年,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激进投资股票,频繁大量举牌上市公司,甚至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引发了资本市场的震动和社会公众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质疑。申言之,保险机构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法人机构,不仅在股票市场上投资以获取报酬,而且能够对上市公司经营决策行使投票权。如若保险机构挟庞大的资金优势控制被投资公司的管理决策,大举介入经营一般产业,将引发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及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如何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扼止保险业经济权力的滥用非常必要。第一章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入手,剖析保险机构投资股票所蕴含的保险学原理,并界定保险机构投资者在我国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以及法律规制的目标。具体而言,保险共同体吸纳保费转嫁风险的同时,也汇聚了大量资金,使保险业成为保单持有人财富的管理者,保险机构必须确保保险资金保值增值。再者,单纯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商品逐步发展成投资型保险,愈来愈具有金融理财和投资属性。因此,保险机构资金运用是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也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我国保险机构并非一开始就被允许直接投资股票,而是在政策法规上经历了禁止、放松,直至完全放开的过程。2004年以来,我国金融监管机关在政策法规上允许保险机构直接入市,使得保险市场与股票市场的互动更加紧密。但我国保险业直接入市投资股票,其意义不仅在于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我国金融监管机关更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充当股票市场的压舱石和稳定器。但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作为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典范的保险机构投资者并没有成为稳定股票市场的重要力量,甚至在2015年大量举牌上市公司,引发上市公司的恐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链接到保险与股票两大市场,牵涉面广,产生的风险大,必须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并防止保险机构滥用庞大的资金优势。第二章以2015年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举牌上市公司事件作为分析对象,指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所衍生的风险点。具体而言,保险机构挟庞大的保险基金是股票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治理及股票市场的稳定起到重要作用。在历次改革资本市场与发展保险业的政策规划中,我国主管机关也希望保险机构发挥长期价值投资的理念,成为股票市场的稳定器和压舱石。然而,长期的市场实践表明:保险机构并未达成主管机关所设定的目标,反倒成为追涨杀跌的炒作者。特别是2015年以来,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大量举牌上市公司,使整个资本市场为之震动。保险机构颠覆长期价值投资的形象,成为舆论所指摘的“野蛮人”。我国保险机构之所以提升风险偏好,激进投资股票虽是多方因素叠加下的行为选择,但其可能衍生的风险不容小觑。例如,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了保险风险保障的主业,使保险机构沦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并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第三章指出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异化的根源在于利益冲突,并借助资本结构理论进行分析,描绘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发生机制,并提出化解利益冲突的具体路径。具体而言,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利益冲突有内外两个层面。内部冲突是由保险机构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所致,表现为保险机构股东竭力规避监管规则,试图集中持有保险机构股权,实施高风险的股票投资行为。而在现行法下,保单持有人无法对保险机构实施有效地监控,其权益有受损之虞。外部冲突是在金融集团架构之下保险业与其他金融行业进行组织上的结合,导致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受金融集团的操纵和控制,而非基于自身利益进行的独立决策。透过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所衍生的乱象,其实利益冲突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原因和发生进路。针对内部冲突,以资本结构理论为分析工具,保险机构是高负债和高杠杆运作,保险机构股东因而存在比一般公司更高的代理风险。在自利性驱动之下,股东极易以保险资金进行豪赌从而投资股票。并且在保险机构发生财务危机时,股东也倾向于拖延增资,甚至掏空公司资产。为此,有必要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其一,围绕“控制权转移”这一核心,构建对实际控制人的监管规则;其二,加强保险公司大股东适格性监管,维持保险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其三,强化保险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而针对外部冲突,在金融控股集团的组织架构中保险子公司的公司治理容易失灵,衍生出与整个集团及其他子公司的利益冲突问题,使得保险子公司投资股票的自主决策机制失灵,而沦为金融控股集团的附庸。为此,有必要构建金融控股集团中保险子公司的“内部防火墙”,以期维持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行为的独立性,阻绝或限制金融控股集团对保险子公司行为的不当影响和控制。第四章通过导入我国台湾地区早已出现的保险机构肆意介入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的事件,介绍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的两度修改,并剖析其背后所蕴含的“金融与商业分离”的基本法理,以此为借鉴界定我国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合理边界。具体而言,鉴于保险资金的长期性和安全性特征,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上应作为长期价值投资者,并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但是分析我国保险机构在股票市场上的行为表现,其在现实中存在消极炒作与积极介入两种倾向,导致其偏离长期价值投资的轨道,严重背离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两重角色。保险机构股东和保单持有人的风险偏好差异,以及保险机构普通账户中自有资金和外来资金混合运用更加剧了利益冲突行为。2004年我国台湾地区也曾出现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并帮助一致行动人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的事件。也引发了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资金运用妥适性的广泛争议,同时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两度进行修改以规制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申言之,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第三项通过剥夺保险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方式,来强化保险机构短期财务投资属性。但这一规定严重违背股东平等的基本法理,实有矫枉过正之嫌。纵观我国台湾地区的金融法规,限制或剥夺金融机构对被投资公司股东权的规定广泛存在。这表明我国台湾地区在法规上推动金融混业的同时,仍严格限制金融机构参与被投资公司经营,以贯彻“金融与商业分离”的价值导向。“金融与商业分离”的立法精神也应统一落实到大陆地区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和股权投资的监管规则当中。其次,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保险机构战略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应出台“保险相关事业”清单,并着重加强对保险机构财务投资行使表决权的制度引导。第五章着重论证投资型保险在保险机构投资股票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引入金融法中的“信义义务”,以此规制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具体而言,传统保障型保险的法律关系十分简单,保单持有人与保险人之间通过保险契约进行连结,基础法律关系属于保险契约法的调整范围。而广大保单持有人所缴交保费所累积形成的保险资金之运用行为则由保险业法进行监管,其主要目标为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而保单持有人与保险机构投资行为、投资目标两者间不产生任何法律上的联系。但从私法关系的视阈分析,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是保险机构受广大保单持有人的委托,将缴交的巨额保费投资于股票市场,进而获取利润的行为。前端的保单持有人利益保护与后端的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规制,此二者的连结点便是投资型保险。因此,保险机构股票投资除应置于公法监管之中,还应当受私法关系的规制。通过剖析投资型保险的基础法律关系,保险机构对保单持有人应负有信义义务。由此建立起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信义义务规则。包括保险机构事前应慎重选择所投资的股票种类,遵循谨慎投资原则,禁止不公平对待保单持有人,也不得利用股票投资从事利益输送行为。
刘同洲[8](2019)在《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实施以“结构性减税”为导向的税制改革以来,增值税税制日益优化,税率级次不断简并,抵扣链条逐渐完善;企业所得税税制日趋完善,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大。然而,税改后的减税效应似乎未被充分认可。以制造业为代表的企业“税负痛感”在近年来集中凸显,企业投资呈现“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的趋势。当前,我国实体经济税费负担问题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核心问题聚焦于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的测度,以及导致企业“税负感”加重的原因判定。基于此背景,相关学者提出税收“无谓损失”效应,为企业“税负感”加重与企业投资“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关联性给予理论诠释,认定高税负挤占了企业净利润,进而抑制了企业投资,引发了税收理论界与实务界关于税收负担问题的大讨论。是何原因导致制造业税负痛感近年来集中凸显?究竟是减税政策出了偏颇,还是制造业自身出了问题?税负因素是否为企业投资“断崖式下滑”、“脱实向虚”、“国际性转移”的主导因素,上述问题的逻辑起源都要从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入手,而这也是本文理论与实证研究的基点、重点与难点。毋庸讳言,税费负担与投资的关系是税收学与金融学交叉领域的核心议题,是提升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水平的重要路径。尤其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研究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基本理论、影响机理与传导路径,有助于我国营商环境的优化与我国税制国际竞争力的提升,从而以税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引领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本文研究了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影响机制及效果。本文以“一条主线,二种状态”来阐述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其中,“一条主线”是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传导机理线,即税费负担→投资收益→投资决策。“两种状态”是围绕该主线的静态和动态的机理分析,静态机理仅涉及税费负担这单一投资成本因素的分析;动态机理为涉及税费负担、现金流、融资约束等多投资成本因素的一般均衡分析。即基于综合税费负担视域下的企业投资行为选择,在Laeven(2003)1的企业投资分析框架基础上,运用动态投资欧拉方程方程,分析投资收益最大化时企业最优投资决策。本文研究结果概括如下:从税负视域而言,我国企业税收负担并不算重,主要是费用负担较重。总体而言,2016年我国宏观税负(中口径)为25.69%,其中社保费费负为6.80%,增值税税负为7.13%,企业所得税税负为3.91%;制造业而言,2016年制造业综合税负为5.86%,其中国营企业综合税负率为4.2%,民营企业为8.8%,民营企业综合税负显着高于国营企业,并不存在“死亡税率”;从投资视域而言,2008-2017年,我国制造业企业实业投资下滑,金融投资上升,两者变化趋势恰好相反。就税负与企业投资的关联性而言,总体视域与制造业视域下都有显着相关性,而中美税负差异视域下没有显着相关性。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静态机理与动态机理实证研究表明:其一,投资收益是企业投资行为选择的逻辑起点,而税费负担是一个该循环路径的外生冲击,当税费负担率改变时,该循环也发生改变;其二,企业投资行为选择并非只受该行为所涉及税种税项的影响,任何税种的实施都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是系统内部相互影响的过程。即综合税负率并非只影响企业实业投资,也影响金融投资;同理,所得税税负率也亦然;其三,综合税负率的降低会加强资本选择金融投资的倾向。综合税负率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的抑制效应高于实业投资行为。当企业综合税负率降低时,对金融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激励效应要高于实业投资行为,这会增强资金流入资本市场进行金融投资的偏好,可能会加剧企业投资行为的“脱实向虚”。其四,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激励投资“脱虚向实”的最优路径。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企业实业投资行为的抑制效应高于金融投资行为。当企业所得税税负率降低时,对实业投资行为所产生的激励效应要高于金融投资行为。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实业投资行为的激励效应大于金融投资行为,有利于资本流入实体经济市场,可以一定程度上改善现阶段企业投资行为的“脱实向虚”;同时也应看到,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率对金融投资偏弱的激励效应的非正常性,即反映出现有所得税政策针对企业金融投资行为并未起到有效的收入分配调节作用,相当部分的金融投资收益可能并未纳入应纳税所得额,产生税收流失,弱化了其作为直接税的收入分配效用,这与企业金融投资涉及的资本利得问题尚有政策缺陷有关。其五,现金流与净资产收益率是导致企业“脱实向虚”与“民间投资下滑”的主因。现金流对企业实业投资行为与金融投资行为的正向激励效用远大于税负(综合税负或企业所得税税负)对其的负向抑制效用。即企业即使有充裕的现金流,也不投向实业领域,而是选择投向金融领域,该行为特征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兼具有之,但民营企业更为显着;此外,就净资产收益率而言,无论是何种税负视域下,其对企业金融投资的正向影响远大于企业实业投资,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大于国有企业的影响。基于金融投资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实业投资的客观现实,故而可诠释民营企业放弃实业投资而转向金融投资的“脱实向虚”的投资行为。在“民间投资下滑”问题上,在所得税税负视域下,现金流对民营企业实业投资的影响度大于其对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度。同时,在所得税税负与综合税负视域下,净资产收益率对民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度要大于国有企业。且现金流的影响度要大于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度;其六,企业优质的营运能力并未激发企业家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动力,即随着销售增长率的上升,企业的实业投资反而下降。基于上述实证结果,本文欲根据发达国家“降税负、促投资”的目标导向,探寻其税制改革历史变迁与最新趋势,总结了发达经济体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优化的一般性规律,以解决我国“民间投资下滑”、“制造业脱实向虚”、“企业投资跨国转移”等问题。在结合我国促进企业投资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国情的基础上,提出了激励企业投资的政策建议,一是秉承“适度降负,结构调整,协同并进”的改革理念,全盘指导;二是构建减税降费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整合间接税制,深入完善和健全所得税制,降低企业社保费负担;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减轻综合运行成本;四是企业自身补短板,提升微观主体税负转嫁力。
吕韦康[9](2019)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研究 ——基于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的对比》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7年11月20日,国务院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第三批31家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名单,加上前两批共有50家国有企业参加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本文以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为背景,以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作为案例研究对象,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财务绩效影响进行研究探讨。本文研究与现有文献的主要区别在于,本文对两家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的财务绩效的横向与纵向对比,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以及各个因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现有研究大多专注于理论探索、宏观数据分析以及单个企业案例的探讨,鲜有人对多个企业开展案例比较研究。首先,本文首先介绍了混合所有制和财务绩效评价的文献综述和理论背景,并依据本文案例对比的需要,针对国有企业机械行业的特点,以国资委发布的《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标准值》为参考,对现有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做出调整。之后,介绍了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两家企业的背景、动因和改革过程。然后,根据新的评价体系,对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前后的表现进行评价,分析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选择、企业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状况等因素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企业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最后,汇总上述研究,得出本文结论。本文研究发现了以下结论:1、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企业财务绩效具有明显的正面作用。2、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的选择与企业经营状况息息相关,两者都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企业财务绩效具有影响作用。3、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在于对公司治理的改革,简单的改变企业所有制而不涉及公司治理,将会得到较差的企业财务绩效反馈。本文研究的启示:1、企业在选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时,应利用所有制改革带来的股权结构变革,侧重公司治理方面的改革。2、应当鼓励、支持国有企业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3、非国有资本在挑选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对象时,需要考虑投资对象的企业经营状况、公司治理状况、混合所有制改革路径与动因等因素。
蔡慧永[10](2019)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是公司法中的重要实践和理论问题。我国《公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相对系统全面的规定,旨在调整日益增加的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但这些规则缺乏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交易模式和法律效力的系统性构建,并未彻底解决当前股权转让中诸类问题的制度根源,进而导致股权转让交易的法律效力仍面临极大的不确定性。虽然合同在公司股权转让中发挥着核心作用,但公司的性质和股权的性质决定了其转让模式不同于传统的物权,合同和单纯的变更登记并不能够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因为股权转让并非纯粹财产性权利的让与,而且涉及股东身份资格的变更。公司法规范不同于合同规范的特征,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则并非纯粹的任意性规则,而应当具有某种强制性,这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并非一个单纯的合同问题,合同生效不能决定股权变动。随着我国公司实践和金融市场的发展,股权转让合同呈现出日益复杂多样的特征,如国有企业股权转让的前置审批、私募基金中的股权回购、以股权转让担保借贷等,兼之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穿透”、股东隐名出资等问题。因此,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受到行政审批、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名义股东和实际出资人法律关系和无权处分等问题的影响,股权转让合同并非自其成立时起能够产生当事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鉴于股权系股东对于公司之相对权利这一性质,应当确立公司介入股权转让的制度端口或曰构建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中心地位,以公司为载体协调和平衡转让股东与公司其他内部股东之间、原股东与新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建立股权转让对公司而非股东的通知制度、公司同意转让制度和新型的股东名册制度是建立新型股权转让模式的两大基石。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中心地位体现在:(1)明确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通知受领义务和对其他股东的通知义务;(2)重建同意权制度,将股权转让的同意权重新赋予公司,而非其他股东。公司股东大会应当通过决议的方式作出是否同意股权转让的决定,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在此期间向公司和拟转让股东作出意思表示。(3)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一样,均为公司重要的法律文件,应由公司专门负责,并且仅向被登记为股东的人及其代理人开放,以记录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应当重新建我国的股东名册制度,将其规定为与公司章程并列的公司文件。由此,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将取决于公司自股东处获取通知、并以公司股东大会形式体现的各股东同意权的统一行使,此举将提高股权转让的效率和法律上的确定性,为股权转让纠纷提供一个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上,可以重新构建既符合实践需求、也符合理论逻辑的股权转让模式、明晰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增强交易的安全性。应当将股东名册变更作为买受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时间节点,自此时起买受人可以对公司行使其股东权利;应当将工商登记变更作为其股东获得对抗第三人效力的时间节点。确立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中心地位,进而确认股东名册在股权转让中的重要地位,使其发生在股东之间产生股权交付和变动的法律效力,将大大减少股权被无权处分的可能,从而彻底消除股权善意取得的可能。在公司介入股权转让交易的情况下,能最大发挥股东名册的制度作用,将最大程度上减少股权转让纠纷的发生,并切实维护交易安全。
二、我国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障环境不佳的原因及改革思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障环境不佳的原因及改革思路(论文提纲范文)
(1)国家治理新使命: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海外投资现状及面临的挑战 |
(一)我国海外投资现状及意义 |
1.我国对外投资成绩斐然 |
2.我国成为投资大国是经济发展的必然 |
3.对外投资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 |
4.中国对外投资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
(二)我国海外投资面临新的挑战 |
1.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跨境投资 |
2.外资安全审查限制跨境资本流动 |
3.对外投资面临复杂的经营环境 |
二、发达国家海外投资权益保护简析 |
(一)美国的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 |
(二)日本的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 |
三、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海外投资保护框架 |
(一)总体思路 |
1.法律规则是保护框架的基础 |
2.三大力量是保护框架的主要支柱 |
3.协调运用各类保护工具 |
(二)目标与原则 |
1.主要目标 |
2.基本原则 |
(三)保护对象与路径 |
1.主要对象 |
2.主要手段 |
3.实施路径 |
(四)海外投资权益保护策略 |
1.国别差异化策略 |
2.企业差异化策略 |
3.项目差异化策略 |
(五)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一体化权益保护体系 |
1.事前保护 |
2.事中保护 |
3.事后保护 |
四、我国海外投资保护政策措施建议 |
(一)充分利用双边投资协定 |
1.补充完善与重点国家的投资协定 |
2.积极利用第三国间双边投资协定开展国籍筹划 |
(二)妥善应对经济制裁与安全审查 |
1.强化法律工具 |
2.采取反制裁措施 |
3.重视对外沟通,巧妙化解压力 |
4.切实加强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
(三)加强领事保护 |
1.完善领事保护立法 |
2.加强预警机制建设 |
3.提升企业能力和形象 |
(四)推进政策性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建设 |
1.加快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提升追偿能力 |
2.加大产品与服务创新力度,增强保障能力 |
3.发挥风险干预和制裁功能,维护我国权益 |
4.深化与国内外同业合作,利用国际资源 |
5.建立环境保护、劳工保护、反商业贿赂等评估审查制度 |
6.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扩大海外投资保险覆盖面 |
(五)运用国际多边组织力量 |
1.增强我国在多边组织的话语权 |
2.学习借鉴多边组织的经验 |
3.充分利用国际仲裁机制 |
(六)健全海外民间安保体系 |
1.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 |
2.完善风险信息采集和共享机制 |
3.建立海外安保预警机制 |
4.维护海外安保市场环境 |
5.加强安保企业能力建设 |
五、结束语 |
(2)我国民营企业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分析 ——以中科云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债券违约成因的相关研究 |
1.2.2 关于债券违约风险的相关研究 |
1.2.3 关于债券违约防范措施的相关研究 |
1.2.4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债券违约的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债券融资 |
2.1.2 债券违约 |
2.2 债券违约的成因 |
2.2.1 市场周期下行及政策环境不佳 |
2.2.2 公司经营不佳致偿债能力下降 |
2.2.3 融资环境缩紧导致筹资困难 |
2.3 债券违约的一般应对策略 |
2.3.1 谈判协商 |
2.3.2 改善经营管理获取现金 |
2.3.3 企业自筹资金偿债 |
2.3.4 寻求外部资金支持 |
2.4 债券违约理论基础 |
2.4.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4.2 财务困境理论 |
2.4.3 优序融资理论 |
第3章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案例介绍 |
3.1 中科云网的公司概况 |
3.1.1 中科云网的发展历程 |
3.1.2 中科云网的主营业务 |
3.1.3 中科云网的财务状况 |
3.2 中科云网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
3.2.1 中科云网债券发行的背景介绍 |
3.2.2 中科云网债券发行的基本信息 |
3.3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过程回顾 |
3.3.1 转型不佳偿债能力恶化 |
3.3.2 信用风险评级持续下跌 |
3.3.3 发布公司债券违约公告 |
3.4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成因分析 |
3.4.1 行业环境变化致业务经营恶化 |
3.4.2 盲目转型致偿债压力增大 |
3.4.3 公司治理混乱致决策失利 |
3.4.4 股东支持不足加剧现金流压力 |
第4章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及实施效果评价 |
4.1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 |
4.1.1 缩减门店数量改善现金流 |
4.1.2 积极协商实现债务和解 |
4.1.3 接洽第三方商讨债务重组事项 |
4.1.4 转让部分股权及系列商标变现 |
4.2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实施效果评价 |
4.2.1 前期积极应对获取偿债时间 |
4.2.2 经营战略调整无力改善财务困境 |
4.2.3 转让资产债务重组完成偿债 |
第5章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案例的结论与启示 |
5.1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案例的结论 |
5.1.1 盲目多元化转型是债券违约的主要风险 |
5.1.2 混乱的治理结构导致债券兑付延迟 |
5.1.3 合理利用资源是债券违约得以解决的关键 |
5.1.4 市场化解决方案为债券市场提供新思路 |
5.2 中科云网债券违约案例的启示 |
5.2.1 改善公司经营管理,警惕盲目多元化 |
5.2.2 重视财务风险防范,防止过度依赖外部资金 |
5.2.3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合理决策机制 |
5.2.4 完善债券市场风险分担机制,建立有效的违约处理机制 |
5.2.5 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参考文献 |
(3)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英文缩略词对照表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3.1 农村基础设施供给的相关研究 |
1.3.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应用的相关研究 |
1.3.3 PPP模式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相关研究 |
1.3.4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多元主体合作的研究 |
1.3.5 研究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范围界定 |
1.4.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2 研究范围的界定 |
1.5 研究方法与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1.6 创新之处与不足 |
2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PPP模式 |
2.1.2 农村基础设施 |
2.1.3 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 |
2.2 PPP模式的相关理论 |
2.2.1 PPP模式特征及分类 |
2.2.2 PPP模式的基本运作 |
2.2.3 PPP模式的风险 |
2.3 理论基础 |
2.3.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3.2 委托代理理论 |
2.3.3 项目治理理论 |
2.3.4 博弈论 |
2.3.5 激励理论 |
3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
3.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现状 |
3.1.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发展背景 |
3.1.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发展情况 |
3.1.3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效应分析 |
3.1.4 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 推广和应用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影响因素辨析 |
3.2.1 研究方法与指标体系构建 |
3.2.2 指标权重计算 |
3.2.3 结果与分析 |
3.3 小结 |
4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分析 |
4.1 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及职责 |
4.1.1 政府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2 社会资本方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3 农户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1.4 其他主体的利益诉求及职责 |
4.2 核心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冲突的表现 |
4.2.1 政府与社会资本方之间的冲突 |
4.2.2 政府与农户之间的冲突 |
4.2.3 社会资本方与农户之间的冲突 |
4.3 核心利益相关者之间产生冲突的根源 |
4.3.1 利益相关者的合作动力不足 |
4.3.2 为追求利益最大化产生机会主义行为 |
4.3.3 利益相关者之间缺乏良好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
4.4 化解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冲突的分析框架 |
4.5 小结 |
5 基于博弈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5.1 实现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必要性 |
5.2 考虑利益风险分配的公私双方协调策略分析 |
5.2.1 基本假定 |
5.2.2 分析与讨论 |
5.2.3 仿真分析 |
5.2.4 启示 |
5.3 政府、企业和农户三方利益协调的博弈分析 |
5.3.1 农户参与的必要性 |
5.3.2 农户参与农村基础设施PPP项目的实践 |
5.3.3 模型假设 |
5.3.4 分析与讨论 |
5.3.5 启示 |
5.4 利益风险分配机制的完善思路 |
5.5 小结 |
6 基于激励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6.1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机制 |
6.1.1 激励约束机制对利益相关者协调的促进作用 |
6.1.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的激励约束措施 |
6.1.3 案例分析—激励和监管方式对合作效果的影响 |
6.2 基于激励模型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6.2.1 PPP模式下激励机制的效应分析 |
6.2.2 仅考虑显性激励下的模型 |
6.2.3 考虑声誉效应的PPP激励模型 |
6.2.4 模型分析及数据算例 |
6.3 考虑农户感知的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激励约束分析 |
6.3.1 考虑农户感知的必要性 |
6.3.2 农户感知的评价指标 |
6.4 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思路及要点 |
6.4.2 激励约束机制的完善思路 |
6.4.3 激励约束机制的实施要点 |
6.5 小结 |
7 基于关系治理的利益相关者协调分析 |
7.1 关系治理对利益相关者协调的促进作用 |
7.2 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公私伙伴关系的影响因素分析 |
7.2.1 研究方法和数据来源 |
7.2.2 范畴提炼和模型建构 |
7.2.3 影响机理解析 |
7.3 案例分析—关系改进对利益相关者合作的影响 |
7.3.1 案例基本情况 |
7.3.2 案例分析 |
7.3.3 经验启示 |
7.4 小结 |
8 促进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利益相关者协调的对策建议 |
8.1 提升利益风险分配的合理性 |
8.1.1 优化利益分配 |
8.1.2 健全风险管理 |
8.1.3 增强利益保障 |
8.1.4 提高扶持力度 |
8.2 完善PPP项目的激励约束机制 |
8.2.1 建立切实可行的激励约束机制 |
8.2.2 构建科学的监管体系 |
8.2.3 加强对主体的行为约束 |
8.3 构筑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 |
8.3.1 提升利益相关者的协调意识 |
8.3.2 增强利益相关者的治理能力 |
8.3.3 注重多方良性互动 |
8.3.4 积极引导农户参与 |
8.4 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4)新时代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企业家 |
2.1.2 民营企业家 |
2.1.3 企业家权益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西方经济学相关理论 |
2.2.2 政治经济学相关理论 |
第3章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与政策 |
3.1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法律梳理 |
3.2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政策梳理 |
3.2.1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政策及文件梳理 |
3.2.2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布的有关政策及文件梳理 |
3.2.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政策及文件梳理 |
3.3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政策实施效果 |
3.4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3.4.1 财产权保障存在的问题 |
3.4.2 创新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
3.4.3 自主经营权保障存在的问题 |
第4章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共性原因分析 |
4.1.1 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4.1.2 未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
4.2 财产权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
4.2.2 司法和执法环境欠佳 |
4.2.3 民营企业治理结构不规范 |
4.2.4 民营企业家自身法律意识淡薄 |
4.3 创新权益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缺乏创新所需的各项资源 |
4.3.2 未形成市场化的创新服务体系 |
4.3.3 创新成果得不到充分保障 |
4.4 自主经营权保障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4.1 政府公权力缺乏约束和监督 |
4.4.2 政府部门及官员缺乏服务意识 |
4.4.3 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缺位 |
第5章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机制设计与案例分析 |
5.1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的理论架构 |
5.2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机制的设计方案 |
5.3 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典型地区案例分析 |
5.3.1 国内典型地区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案例分析 |
5.3.2 国外典型地区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案例分析 |
第6章 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的政策建议 |
6.1 法治环境建设 |
6.1.1 完善各项权益保障的法律体系 |
6.1.2 加强执法与司法工作建设 |
6.2 政策环境建设 |
6.2.1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的相关政策 |
6.2.2 推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设 |
6.2.3 加强公共权力的监督机制建设 |
6.3 市场环境建设 |
6.3.1 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6.3.2 加大财税支持和融资渠道建设 |
6.3.3 加强中介机构的市场服务作用 |
6.4 社会环境建设 |
6.4.1 营造尊商重商的社会文化氛围 |
6.4.2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 |
6.4.3 加大对企业家和创新型人才的教育 |
6.5 内部权益保障机制建设 |
6.5.1 建立科学合理的现代企业制度 |
6.5.2 构建有利于企业家创新的企业氛围 |
6.5.3 提高企业家自身素质与维权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PPP项目表外融资对财务后果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融资结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和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回顾 |
1.2.1 PPP模式的研究现状 |
1.2.2 PPP项目表外融资研究现状 |
1.2.3 融资结构与PPP项目表外融资研究现状 |
1.2.4 PPP项目表外融资与企业财务后果研究现状 |
1.2.5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框架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框架 |
1.4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理论基础和假设提出 |
2.1 PPP项目表外融资相关概念 |
2.1.1 PPP项目表外融资定义 |
2.1.2 PPP项目表外融资的主要方式 |
2.1.3 PPP项目表外融资动机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企业融资结构相关理论 |
2.3 提出假设 |
2.3.1 企业融资结构对PPP项目表外融资的影响 |
2.3.2 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的影响 |
2.3.3 企业融资结构对PPP项目表外融资与财务后果关系的影响 |
第3章 实证研究设计 |
3.1 变量选取 |
3.1.1 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 |
3.1.2 控制变量 |
3.2 样本的选取与数据收集 |
3.3 模型构建 |
第4章 实证结果及分析 |
4.1 描述性统计 |
4.2 相关性分析 |
4.3 回归分析 |
4.3.1 企业融资结构对PPP项目表外融资影响的回归分析 |
4.3.2 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影响的回归分析 |
4.3.3 企业融资结构影响PPP项目表外融资与财务后果关系的回归分析 |
4.4 稳健性检验 |
4.4.1 企业融资结构对PPP项目表外融资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
4.4.2 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影响的稳健性检验 |
4.4.3 企业融资结构对PPP项目表外融资与财务后果关系的稳健性检验.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1.1 融资结构中杠杆率高的上市公司更倾向PPP项目表外融资 |
5.1.2 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企业财务后果有消极影响 |
5.1.3 杠杆率越高越可以弱化PPP项目表外融资对于财务后果的损害作用 |
5.2 进一步规范PPP项目表外融资的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局限以及未来展望 |
5.3.1 研究局限 |
5.3.2 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可能创新点与难点 |
第二章 理论述评与文献综述 |
2.1 传统OFDI理论 |
2.1.1 垄断优势理论 |
2.1.2 内部化理论 |
2.1.3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2.1.4 比较优势投资论 |
2.1.5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2.2 发展中国家OFDI理论 |
2.2.1 小规模技术理论 |
2.2.2 技术地方理论 |
2.2.3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理论 |
2.2.4 投资发展周期理论 |
2.3 OFDI理论的新发展 |
2.3.1 战略管理理论—产业观、资源观、制度观 |
2.3.2 投资诱发要素组合理论 |
2.3.3 新新贸易理论 |
2.4 关于中国OFDI的研究 |
2.5 中国OFDI的竞争优势与来源——制度视角提出 |
2.5.1 传统理论对中国OFDI行为的适用性分析 |
2.5.2 制度因素的提出 |
2.6 制度视角下的OFDI研究 |
2.6.1 东道国视角 |
2.6.2 制度距离视角 |
2.6.3 母国制度视角 |
2.7 理论述评 |
第三章 中国OFDI制度变迁与发展现状 |
3.1 制度视角下中国OFDI发展历程 |
3.2 当前中国OFDI突出问题 |
3.2.1 境内主体结构失衡 |
3.2.2 投资产业结构失衡 |
3.2.3 投资区域结构失衡 |
3.3 制度视角下原因分析 |
3.3.1 非国有资本在境外投资重点领域的“母国制度优势”有待提升 |
3.3.2 金融税收制度改革滞后与外企超国民待遇造成大量的返程投资 |
3.3.3 区域市场化改革进程差异造成各地投资主体结构分布差异显着 |
第四章 母国制度影响企业OFDI理论模型构建 |
4.1 理论基础 |
4.1.1 母国制度的定义与构成 |
4.1.2 母国制度三个维度的框架构建 |
4.1.3 新兴经济体跨国企业竞争优势来源:母国制度安排 |
4.2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理论模型构建 |
4.2.1 前提假设 |
4.2.2 函数设定 |
4.2.3 母国制度嵌入的OFDI-S模型的经济学分析 |
4.3 本章小节 |
第五章 制度环境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5.1 研究假设 |
5.1.1 产权制度 |
5.1.2 经济制度 |
5.1.3 创新制度 |
5.2 研究设计 |
5.2.1 样本与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构建 |
5.2.3 变量说明 |
5.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5.3.1 制度环境对中企OFDI行为的直接影响 |
5.3.2 制度环境对东部企业OFDI行为的调节效应 |
5.4 异质性检验 |
5.4.1 所有制差异 |
5.4.2 要素密集度差异 |
5.4.3 产业差异 |
5.4.4 行业集中度 |
5.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5.6 本章小节 |
第六章 政府治理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6.1 研究假设 |
6.1.1 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
6.1.2 市场主体激活效率 |
6.1.3 行政权利运行效率 |
6.2 研究设计 |
6.3 实证检验结果与分析 |
6.3.1 政府治理对中企OFDI决策的直接影响 |
6.3.2 政府治理对东部企业OFDI决策的调节效应 |
6.4 异质性检验 |
6.4.1 所有制异质性 |
6.4.2 要素密集异质性 |
6.4.3 产业异质性 |
6.4.4 行业集中度异质性 |
6.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6.6 母国制度环境、政府治理与异质性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6.7 本章小节 |
第七章 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研究 |
7.1 研究背景与理论假设 |
7.1.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7.1.2 国际投资协定——双边投资协定(BIT)与自由贸易协定(FTA) |
7.1.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7.2 研究设计 |
7.2.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7.2.2 回归模型设定与变量说明 |
7.2.3 描述性统计 |
7.3 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 |
7.3.1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直接影响 |
7.3.2 涉外(投资)制度对中企OFDI的调节效应 |
7.4 异质性检验 |
7.4.1 以自然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2 以战略资源寻求为动机 |
7.4.3 以廉价劳动力寻求为动机 |
7.4.4 以规避贸易壁垒为动机 |
7.5 稳健性与内生性 |
7.6 制度环境、政府治理、涉外(投资)制度与企业OFDI关系综合研究 |
7.7 本章小节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完善母国制度环境 |
8.1.1 契约制度 |
8.1.2 物权制度 |
8.1.3 税收制度 |
8.1.4 信贷制度 |
8.1.5 知识产权制度 |
8.1.6 技术交易市场 |
8.2 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
8.2.1 政府支出 |
8.2.2 供给效率 |
8.2.3 政府干预 |
8.2.4 政府补贴 |
8.2.5 行政审批 |
8.2.6 政府腐败 |
8.3 构建涉外(投资)制度体系 |
8.3.1 避免双重征税制度 |
8.3.2 国际投资协定 |
8.3.3 境外经贸合作区 |
8.4 管理启示 |
8.4.1 对政府的启示 |
8.4.2 对企业的启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一、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
二、主持及参与项目 |
致谢 |
(7)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第一章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保险机构资金运用行为的正当性基础 |
一、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业资金保值增值的必然要求 |
二、保险资金运用是投资型保险金融属性的现实吁求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定位 |
一、我国保险机构入市投资股票的政策法规沿革 |
二、我国股票市场中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角色定位 |
三、对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市场角色定位的反思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的目标 |
一、确保保险机构偿付能力充足 |
二、最大限度地保护保单持有人 |
三、防止保险机构滥用资金优势 第二章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分析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事件概述 |
一、2015 年我国保险机构举牌上市公司事件 |
二、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的行为动因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衍生的风险 |
一、保险机构激进投资股票偏离风险保障的主业 |
二、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控制权争夺的融资平台 |
三、保险机构挟庞大资金优势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三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具体表现 |
一、内部冲突:股东与保单持有人股票投资偏好的异质性 |
二、外部冲突: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受不当操控 |
第二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产生原因 |
一、资本结构理论下保险机构股东的代理问题 |
二、金融集团架构中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失灵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利益冲突的法律控制 |
一、我国保险监管规则对利益冲突防控力度不足 |
二、保险股东与保单持有人利益冲突的平衡路径 |
三、金融集团中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自主性 第四章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法律边界——以“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为视角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市场的角色错位及法制根源 |
一、我国保险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中的角色定位 |
二、我国保险机构财务投资与战略投资角色的背离 |
二、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矛盾冲突 |
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对保险机构滥用股票投资权限的争议 |
一、案例导入:我国台湾地区“中信入主开发金控”案例 |
二、我国台湾地区“保险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之一的修改 |
三、我国台湾地区理论和实务界对“保险法”修改的论争 |
第三节 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投资股票的法律边界 |
一、金融与商业分离的法理基础及在我国台湾地区的实践 |
二、金融与商业分离原则下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矫正 第五章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的法律规制——以投资型保险为中心 |
第一节 我国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中的投资型保险问题 |
一、投资型保险的特点及其对现行保险法的挑战 |
二、投资型保险与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的异化 |
第二节 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一、我国投资型保险的主要类型及运作原理概述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行为基础法律关系的界定 |
第三节 我国保险机构不当投资股票行为的法律规制 |
一、投资型保险视阈中保险机构的信义义务 |
二、保险机构股票投资信义义务的具体进路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
(8)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四、研究方法 |
五、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税费负担的内涵 |
二、税费负担的类型 |
三、税费负担的本质 |
四、企业投资行为的内涵 |
五、企业投资行为的类型 |
第二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一般关系 |
一、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激励效应与抑制效应 |
二、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收入效应与替代效应 |
三、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的漏损效应与效率损失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影响的衡量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衡量指标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衡量方法 |
第二章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机理 |
第一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影响的传导机理 |
一、基于企业投资心理行为的税费负担与投资决策传导机理 |
二、基于宏观经济循环的税费负担与投资决策传导机理 |
第二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静态影响机理 |
一、税费负担对投资收益的影响机理 |
二、投资收益对投资决策的影响机理 |
三、税费负担、投资收益与投资决策的影响机理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决策的动态影响机理 |
一、企业投资决策的理论模型构建 |
二、企业投资决策的一般均衡分析 |
第三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现状分析 |
第一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的总体现状 |
一、企业税费负担的总体现状分析 |
二、企业投资行为的总体现状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总体相关性分析 |
第二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现状 |
一、税费负担的制造业现状分析 |
二、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现状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制造业相关性分析 |
第三节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中美现状分析 |
一、税费负担的中美现状比较分析 |
二、企业投资的中美现状比较分析 |
三、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中美相关性分析 |
第四章 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行为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静态机理实证分析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数据说明与变量选取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静态计量模型设定 |
三、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静态机理验证结果 |
第二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行为的动态机理实证分析 |
一、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计量模型设定 |
二、税费负担与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数据说明与变量选取 |
三、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动态机理验证结果 |
第三节 税费负担影响企业投资决策行为的主要结论 |
一、投资收益是企业投资行为选择的逻辑起点 |
二、任何税种的实施都会影响企业投资行为 |
三、降低综合税费负担会增强企业投资“脱实向虚”的偏好 |
四、降低企业所得税税负是激励投资“脱虚向实”的最优路径 |
五、现金流与收益率是企业投资“脱实向虚”与下滑的主因 |
六、企业优质的营运能力并未激发企业实业投资动力 |
第五章 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国际经验及借鉴 |
第一节 美国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历史逻辑 |
一、里根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二、特朗普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三、里根税制改革与特朗普税制改革逻辑共性 |
第二节 英国促进企业投资的税制改革历史逻辑 |
一、撒切尔时代的税制改革逻辑 |
二、金融危机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
三、新一轮全球减税浪潮下的税制改革逻辑 |
第三节 国际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促进企业投资已成国际共识 |
二、税制改革应与其他改革配套进行 |
三、减税降费应秉承适度性原则 |
第六章 激励企业投资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基本理念:适度降负,结构调整,协同并进 |
一、秉承适度性原则,把控减税空间 |
二、以“宽税基、低税负、简税制、优结构”为税制改革导向 |
三、注重税制改革的内部协同与外部协同 |
第二节 税制优化:构建减税降费长效机制 |
一、构建宽税基、低税率、简税制、环环抵扣的增值税税制环境 |
二、优化企业所得税税制设计 |
三、构建低费率、统费基、优结构的社会保险制度环境 |
第三节 制度协同:深化配套制度改革,减轻综合运行成本 |
一、优化劳动力供给体系,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
二、构建与实体经济部门的内在需求相匹配的新型金融体系 |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第四节 补短板:提升微观主体税负转嫁力 |
一、破解现金流约束,提升税负转嫁能力 |
二、贯通税负转嫁链,提升税收管理能力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研究 ——基于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的对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混合所有制文献综述 |
1.2.2 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文献综述 |
1.2.3 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评价文献综述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2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历史与影响财务绩效的因素 |
2.1 中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历史 |
2.1.1 计划经济阶段 |
2.1.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探索阶段 |
2.1.3 混合所有制改革阶段 |
2.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的影响因素 |
2.2.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 |
2.2.2 企业所属行业性质 |
2.2.3 国有资源占有率和行业集中度 |
2.2.4 公司治理 |
2.2.5 股权结构 |
3 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调整 |
3.1 现有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 |
3.1.1 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财务绩效评价体系 |
3.1.2 EVA评价体系 |
3.1.3 平衡计分卡评价体系 |
3.2 现有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存在问题 |
3.3 对国有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的调整 |
3.3.1 调整原则 |
3.3.2 财务指标调整 |
3.4 财务绩效评价体系指标与权重 |
3.4.1 主成分分析法 |
3.4.2 信息熵法 |
3.4.3 选用信息熵法确定权重 |
3.5 财务绩效评价体系调整效果 |
4 中联重科与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概况 |
4.1 中联重科 |
4.1.1 中联重科企业背景 |
4.1.2 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 |
4.2 建设机械 |
4.2.1 建设机械企业背景 |
4.2.2 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历程 |
5 基于财务绩效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案例对比分析 |
5.1 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指标分析 |
5.1.1 中联重科改革前后财务指标对比 |
5.1.2 案例讨论 |
5.2 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指标分析 |
5.2.1 建设机械改革前后财务指标对比 |
5.2.2 案例讨论 |
5.3 中联重科与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计算 |
5.3.1 中联重科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计算 |
5.3.2 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计算 |
5.4 中联重科与建设机械混合所有制改革绩效差异原因分析 |
5.4.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改革路径差异引发的财务绩效差异 |
5.4.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差异引发的财务绩效差异 |
5.4.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股权结构差异引发的财务绩效差异 |
6 研究结论、启示与局限性 |
6.1 研究结论 |
6.1.1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改革路径差异对绩效的影响 |
6.1.2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公司治理差异对绩效的影响 |
6.1.3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股权结构差异对绩效的影响 |
6.2 研究启示 |
6.2.1 政府层面 |
6.2.2 国有企业层面 |
6.2.3 其他利益相关者层面 |
6.3 本文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模式基础性问题研究的文献综述 |
(二)关于股权转让过程中公司所处地位问题的文献综述 |
(三)研究综述小结 |
三、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安排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三)论文结构 |
四、研究方法 |
(一)文献研究法 |
(二)实证分析法 |
(三)比较研究法 |
第一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要素 |
一、公司的性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
(一)公司的基本性质 |
(二)公司性质与股权转让之关联 |
二、《公司法》的性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
(一)公司法的契约法和组织法属性 |
(二)公司法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则 |
三、股权的性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 |
(一)股权性质之辩 |
(二)股权性质对股权转让之影响 |
四、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与股权转让 |
(一)有限责任公司之人合性 |
(二)有限公司人合性对股权转让之影响 |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利益冲突及协调原则 |
(一)股权转让中当事人的利益冲突 |
(二)化解和协调股权转让利益的基本法律原则 |
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
一、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效力构成 |
二、股权转让合同生效的特别要件:行政审批 |
(一)以行政审批为生效要件的股权转让合同 |
(二)未经审批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
(三)行政审批与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再思考 |
三、公司章程限制对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 |
四、几种特殊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
(一)瑕疵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二)名为股权转让、实为企业借贷的合同效力 |
(三)因“对赌”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股权变动效力 |
一、股权转让中不同股权变动模式的分析与比较 |
(一)股权转让意思主义模式 |
(二)股权转让形式主义模式 |
(三)股权转让修正主义模式 |
二、我国现行股权转让模式的缺陷和完善 |
(一)我国现行的股权转让模式 |
(二)我国现行股权变动模式的缺陷 |
(三)股权转让中股权变动模式及法律效力的梳理与反思 |
(四)我国股权变动模式的完善建议:强化公司在股权转让中的地位 |
三、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股权变动效力的明确 |
(一)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确认 |
(二)股权变动效力的始点 |
(三)涉及公司资产转让的特殊股权变动 |
四、股权变动总体程序的构建和完善 |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 |
(二)公司领受股权转让通知 |
(三)公司同意股权转让与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
(四)股东名册变更——继受股东取得公司股东资格 |
(五)工商登记变更——继受股东获得公示保护 |
第四章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之性质及法律适用 |
(一)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 |
(二)优先购买权的穿透问题 |
(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同意权制度 |
二、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效力的影响 |
(一)损害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
(二)“同等条件”的认定与股权变动效力 |
三、国有股股权转让中的优先购买权问题 |
第五章 隐名持股中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效力 |
一、有限责任公司隐名持股的基本法律问题 |
(一)隐名持股的概念和法律性质 |
(二)隐名出资和股权代持的法律关系结构 |
(三)隐名出资和股权代持的法律效力 |
二、隐名投资人转让投资权益与显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效力 |
第六章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中的善意取得 |
一、善意取得制度的法律适用与价值 |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善意取得的适用 |
(一)股权善意取得的适用情形 |
(二)股权善意取得制度在适用中的困难与解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国民营企业投资权益保障环境不佳的原因及改革思路(论文参考文献)
- [1]国家治理新使命:构建我国海外投资权益保护体系[J]. 肖钢. 新金融评论, 2020(03)
- [2]我国民营企业债券违约的应对策略分析 ——以中科云网为例[D]. 黄玉喆.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5)
- [3]农村基础设施PPP模式中利益相关者的冲突与协调研究[D]. 管立杰.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4]新时代我国民营企业家权益保障问题研究[D]. 杨庆虹. 吉林大学, 2020(08)
- [5]PPP项目表外融资对财务后果的影响研究 ——基于企业融资结构视角[D]. 刘庆. 华东交通大学, 2020(04)
- [6]母国制度对企业OFDI影响研究 ——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D]. 林明灯. 苏州大学, 2020(06)
- [7]保险机构股票投资法律规制研究[D]. 胡鹏.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8]税费负担对企业投资行为的影响研究[D]. 刘同洲.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9]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财务绩效研究 ——基于中联重科和建设机械的对比[D]. 吕韦康. 江西师范大学, 2019(03)
- [10]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研究[D]. 蔡慧永.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