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稳定农产品市场的财政职能(论文文献综述)
程向仅[1](2020)在《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研究 ——以S县Z镇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乡村振兴战略着重提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加快推进产业兴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特色农业作为一种区域特色型的现代农业,是我国实现农业转型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战略选择。在特色农业的发展过程中,政府发挥着极其重要的职能作用。乡镇政府作为最基层政府,是联系上级政策与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研究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乡镇政府在特色农业发展中的职能问题对有效完善乡镇政府职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作用。本文在现有特色农业发展中乡镇政府职能问题的研究基础上,从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的背景出发,研究在这一特定阶段,乡镇政府在发展特色农业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相关的政治学理论知识深入研究;另外,S县Z镇在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积极转变农业发展理念,大力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本文以Z镇作为样本,来讨论乡镇政府在特色农业发展中的职能。本文的具体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对相关概念界定以及理论基础的概述,从而对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进行定位,阐述乡镇政府在应然状态下所承担的职能,形成政府规划引导、财政扶持、监督管理以及公共服务四个方面的大体框架。第二部分,Z镇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发展特色农业过程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现状。通过对Z镇的调查与访谈,掌握目前Z镇特色农业发展的基本情况,从而进一步分析政府在当地特色农业发展过程中的职能现状。第三部分,通过分析Z镇政府在特色农业发展中职能履行的现状存在着一些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政府规划特色农业发展缺乏整体性、政府财政扶持机制不健全、对特色农业利益相关者的监管不到位以及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单一四个方面,那么我们依托实地调研与理论论证相结合的方法从Z镇政府的管理理念、财政力量、运行机制和职责定位方面来深层剖析它的原因,从而为政府在特色农业发展中更好的发挥职能奠定基础。第四部分,结合问题发生的实际对乡村振兴背景下乡镇政府发展特色农业的职能问题解决提出合理的建议。总体而言,现阶段由于Z镇特色农业发展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政府在职能发挥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通过紧密切合实地调研,继而为更好的优化Z镇政府在发展特色农业中的职能提供一些有益的借鉴,以期最终实现Z镇政府完善自身职能,推动当地特色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美好场景。
曾雪清[2](2019)在《桂林市农产品区域建设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罗汉果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农产品品牌化成为现代农业必然的转变趋势,也是立足于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关键。中央、广西先后提出“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由此也拉开了桂林市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的序幕,并从政策领导、财政支持等方面扶持本地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对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发展进行研究,不仅能够基于相关理论对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发展提供理论指导,而且有利于农业经济发展及其产业结构的优化,提高农产品竞争力。本文从政府角色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理论出发,在阐述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法及特点的基础上,对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定位进行深入分析,指出我国政府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担任组织者、指导者、服务者、管理者和推广者的角色,并从多种层次促进我国农产品品牌建设。同时,本文以桂林市罗汉果为典型案例,首先分析桂林罗汉果品牌建设现状,在此基础上,从政府行政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三个方面研究了罗汉果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实施现状,探索罗汉果品牌建设在规划、市场监管、销售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美国、法国、日本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案例进行比较性研究,为我国桂林罗汉果品牌建设发展提供经验。最后,针对桂林罗汉果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履行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对策,包括以下几点:加强桂林罗汉果区域品牌规划指导、提高罗汉果区域品牌监管、多渠道宣传罗汉果区域品牌、完善品牌管理。
徐婷婷[3](2019)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贫困问题古而有之,它是复杂的社会建构,发仓廪以救贫穷,使黎民不饥不寒,是历朝历代统治者的目标;摆脱贫困,实现伟大中国梦,是中国人民、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共同的奋斗目标。新中国的大规模减贫工作始于1978年,四十年来成效显着,尽管如此,“十三五”期间中国的扶贫形势依然严峻,在减少贫困人口总量、降低贫困程度和缓解贫困集中度等方面仍然任重道远,考验着中国政府的智慧与决心。随着对贫困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贫困度量标准的不断更新,贫困脆弱性(简称“脆弱性”)逐渐走入研究视野:贫困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物质贫困,还包括风险和面临风险时的贫困脆弱性。无论什么时候只要减少、缓解和应付风险的机制能为穷人所用,他们的贫困脆弱性就会降低。据统计,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有25.2%来源于第一产业净收入,而贫困地区农村这一数字更是达到30.1%1。因此,减少、缓解和应对农业风险,稳定农村居民第一产业收入,是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重要途径之一。目前中国的扶贫开发步入攻坚克难和巩固成果的阶段,面临新背景、新挑战,有限的支付能力与较高的风险保障需求之间的矛盾、针对弱势群体的普惠性实践与精准对接脆弱性人群的特惠性需求之间的矛盾凸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因而,满足贫困脆弱性农户的风险保障需要将成为新时代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建立反贫困长效机制的现实要求。在这一系列背景下,具备政策性、保障性和公平性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保险领域缓解贫困脆弱性最行之有效的工具之一,其研究就具有重要意义:既有利于学术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进行系统和深入的研究;又有助于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在脱贫攻坚中的定位,使其更好地参与脱贫攻坚。立足于贫困脆弱性,不仅应关注当前的贫困,更应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贫困。本文正是从农业风险冲击下的贫困脆弱性出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和功效进行研究的。具体而言,本文由9个章节构成。第1章,导论。以问题为导向,分析其产生的政策背景、现实背景和理论背景,阐述对其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梳理和评述国内外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对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根据研究问题的特性,阐述本文研究的边界,设计研究思路和框架内容,并对研究中使用的方法进行说明;最后提出研究的创新点和不足。第2章,相关理论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本文研究的主题之一,普遍存在的农业风险及其导致的贫困脆弱性是可持续脱贫的制约因素之一,需要有效的农业风险管理。由此,农业风险与农业风险管理理论是本文研究的基础之一。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外部效应和准公共物品属性使其成为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环节,需要对外部效应与准公共物品理论进行了梳理阐述。贫困脆弱性是研究的另一个主题,因而本章从概念演进、与贫困的关系、生成机制、识别框架以及测度方法等方面阐述贫困脆弱性理论;并对效用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进行了阐述。本文实证研究采用了马尔可夫过程的思路进行模型求解,因此本章也对马尔可夫过程进行了阐述。最后,在理论阐述的基础之上论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研究表明:基于“风险-脆弱性”分析框架,在农业风险冲击下,脆弱性农户的内部和外部风险共同作用,生成了贫困脆弱性;随后,脆弱性农户的风险暴露性、敏感性和适应性递次演化,使贫困脆弱性不断加剧,并恶性循环;最后,若要预防和应对脆弱性,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然而不充分的风险管理措施可能使脆弱性加剧,因而相较于商业性农业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是更为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之一。第3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及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实践启示。本章梳理和总结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演进历程及制度演进中的经验。随着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演进,其职能从风险保障拓展至防灾防损和资金融通,作用领域也逐步扩大至服务“三农”。进一步地,从多层面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1)在农业风险冲击下,我国的贫困脆弱性呈现出规模大、区域集中和收入来源单一的特征。(2)生态系统层面、经济层面和人文层面的原因交织,是导致贫困脆弱性的主要原因。(3)梳理我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供给与需求、农村居民收入与消费、风险管理等三个层面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可为后文分析提供数据支撑。以印度、巴西等国以及我国河北省阜平县、甘肃省农业保险扶贫为典型案例,对比分析得出启示借鉴,有助于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发挥。第4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及因素。本章主要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影响因素和制约因素。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具有风险保障、提供增信担保、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促进农业技术发展等功效,这些功效的发挥有助于贫困的缓解。供给端:宏观层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农业保险相关立法和条例、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提供了政策环境、机制体制的必要配套;微观层面——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保障范围、保险险种和技术创新等,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提供了操作方式。需求端:普遍存在的农业灾害性风险和农业灾害损失导致农户产生了农业保险需求意愿;农业收入的不断增加,使得农户基本具有购买农业保险的能力,进而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产生有效需求,以达到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目的。然而,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仍存在制约因素:政府层面,配套措施不明确、保障水平低且补贴项目单一、大灾补偿和再保险机制缺乏等;保险机构层面,基层服务水平不足、区域风险与费率不匹配、特色保险产品供给不足、保险教育宣讲力度不足等;贫困农户层面,风险感知能力和保险意识薄弱、有效需求不足等,制约因素的存在使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无法充分发挥。第5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临界点及传导机制。本章从农户行为出发,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边际效用、收入弹性、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以及不确定条件下的期望效用。研究表明:当收入弹性为负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商品属性发生变化,即对收入水平较低的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总效应为负,这也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障碍的原因之一。在期望效用中,公平保费条件下投保与否对农户收入没有影响,但实际上,不确定条件下的效用低于确定条件下的效用,即政策性农业保险所带来的净福利将更大,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将更好。基于效用分析,本文认为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存在着临界点,即门槛效应。在临界点之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缓解产生了直接和间接传导。其直接传导机制是:(1)农户参与农业保险后,若发生风险损失,保险公司给予经济赔偿,能够减少收入波动,缓解脆弱性;(2)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平滑消费并减少农户的不确定性预期,增强农户的消费信心,实现消费者剩余最大化,进而实现脆弱性的缓解。其间接传导机制是:(1)通过“降低农业投资者风险预期→农业投资增加→农业产业化程度提高→农业产出率提高→农业收入增加→农业经济增长”这一路径推动经济增长,伴随着农业经济增长,涓滴效应带来了农户收入的增加和其它福利状况的改善,进而缓解贫困脆弱性;(2)通过保费收入可以实现财富的再分配,与此同时,保费补贴的实质是政府转移支付,能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化。进一步地,缩小收入分配差距有利于缓解贫困脆弱性。但是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从农村缓解贫困的政策角度来看,初始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的国家,采取收入再分配政策以推动贫困减缓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第6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理论模型及数值模拟。本章从实证的角度探讨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用。在对比相关模型的基础上,将MIU效用函数、贝尔曼方程和马尔可夫过程相结合,构架理论模型;以农户在未来陷入贫困的概率度量贫困脆弱性。参考前人研究,对相关参数进行校准,模拟不同情况下农户陷入贫困的概率,采用图形的方法直观显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用。研究表明:(1)当农户初始资产高于临界值时,投保农业保险后陷入贫困的概率低于未投保的概率;(2)当农户初始资产高于临界值时,赔偿比例越大,陷入贫困的概率越低,反之亦然;(3)相较于足额保险,投保不足额保险时,贫困概率下降的速度较慢(斜率较小);(4)农业保险财政保费补贴的增加,有助于降低贫困家庭陷入贫困的概率。本章从实证的角度初步证明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着临界点。第7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本章基于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采用FGLS法、Probit模型进行实证分析。数据来源于笔者亲身参与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农村普惠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制、效应及政策研究”课题组在四川、甘肃、青海和河南等四省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在对样本贫困脆弱性进行测度及Probit回归后,结果显示:(1)在1天1美元标准下(即年收入2600元),被调查的622户农户中,有65.59%的农户为贫困脆弱性家庭,其中建档立卡农户占比25.24%,非建档立卡农户占比40.35%。(2)整体样本中,参与农业保险、获得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能够降低贫困脆弱性,但是保费支出不利于贫困脆弱性的缓解。对比建档立卡农户和整体样本农户发现:对于建档立卡农户而言,若要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减轻保费负担是十分重要的,同时,适当提高对建档立卡农户的保费补贴,能够有效降低其贫困脆弱性。非建档立卡农户中,农业保险参与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系数低于建档立卡农户,表明对建档立卡农户而言,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具有更大的边际效用。保费支出变量的系数低于整体样本和建档立卡农户样本,表明当农户实现摘帽之后,保费支出的压力在逐步降低,对贫困脆弱性的负向影响在不断减弱。第8章,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本章基于我国2010年—2017年省级面板数据,采用门槛面板数据回归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在对整体样本和分组样本分别进行门槛回归后,结果显示:(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时,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规模的扩张,给农户带来一定的支付压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加重农户负担,并不利于贫困脆弱性的缓解。随着可支配收入的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脆弱性的效果逐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规模的扩大,尽管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农户的保费支付压力,但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并不明显,即缓解脆弱性的效果并不明显。政策性农业保险赔偿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有正向的促进作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脆弱性。(2)分组后再次进行回归发现,低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影响存在双门槛效应,呈现出“由负到正”的趋势;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不存在门槛效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可支配收入的增加,但并不显着。中等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和保费补贴存在单门槛效应,且影响系数为正;保险赔偿存在单门槛效应,影响系数“先负后正”。高收入组中,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保费补贴和保险赔偿均存在单门槛效应,系数均为正,但显着性较低。第9章,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如何充分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是本文研究的实践意义,也是本章价值所在。研究表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功能是客观存在且不断演化的,其风险保障、提供增信担保、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促进农业技术发展等方面功效的发挥,能够打破贫困脆弱性的恶性循环,缓解贫困脆弱性。但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发挥,仍存在一定的制约因素,也使得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存在着临界点(门槛效应)。进一步的,本文从理论模型和数值模拟、微观数据分析、宏观数据分析等角度,均证实了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降低贫困脆弱性,也证明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存在着临界点。基于对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结论的总结,本文建议:应遵循政策性农业保险功能的客观规律,肯定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重要作用;认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微观效用机制,明确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功能定位;构建多层次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结构,扩大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保障范围;探索差异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制度,提高其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保障水平等四个方面提出政策建议。最后,研究认为未来可以从探讨多层次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路径、机制与效应;在行为经济学框架下讨论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等两个方面入手,开展进一步的研究。本文对该领域的边际贡献和创新之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探索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在缓解贫困脆弱性中的定位。国内现有针对保险或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研究主要将其视为一种工具或路径,研究对象主要集中于目前处于贫困线下的扶贫对象,而对处于贫困线之上,但是具有高脆弱性,随时可能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农户关注甚少。本文从脆弱性的视角出发,不仅仅关注当前的贫困,更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贫困和造成贫困的农业风险因素,以前瞻性的视角进行研究,为建立防范返贫和持续脱贫长效机制提供思路。脆弱性视角下的贫困,研究对象范围更大,研究内容包含风险这一因素,在此视角下的研究有助于厘清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深层次原因,也能够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定位,即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应发挥是存在临界点的,只有在临界点之上,才能够达到贫困脆弱性缓解的目的。由此,本文在肯定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重要作用的同时,也提出如果在不恰当的时候、不恰当的对象采用了这一工具,就有可能使贫困加剧。第二,基于“风险-脆弱性”框架探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与以往关于贫困的研究不同,贫困脆弱性具有前瞻性,且将风险融入贫困研究之中,重点关注未来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农户贫困的影响。本文在“风险-脆弱性”这一分析框架内,探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在外部风险(普遍存在的农业风险)和内部风险(农户自身风险管理能力较弱)的共同作用下,贫困脆弱性逐步生成;暴露性、敏感性和适应性递次演化推动了贫困脆弱性的不断演化;为预防和应对贫困脆弱性,需要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毫无疑问,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保险领域最有效的手段之一,也是农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贫困脆弱性的生成、演化与预防机理,环环相扣构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第三,从微观和宏观层面尝试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作用机制。尽管在实践中可以观察到政策性农业保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贫困脆弱性,在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影响因素和传导机制。本文从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三个层面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因素以及制约因素,并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分析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传导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稳定农户收入和平滑消费的直接传导机制达到缓解脆弱性的目的;通过促进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公平的间接传导机制达到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目的。第四,尝试用理论模型量化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效用是人的主观感受,但却可以通过总效用、边际效用等数理公式来表达。现有的研究中,理论模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仅研究农业保险的消费效用;二是构建家庭资产增长模型,研究陷入贫困的概率。结合研究的重点和主题,本文将两类模型结合,构建包含农业风险冲击的效用函数,引入农业保险、保险免赔率、保费补贴比例等变量,并根据农业保险的特点,引入不足额保险,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模型构建的创新。将效用函数、贝尔曼方程和马尔可夫过程相结合并进行数值模拟,从理论层面论证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作用。第五,用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评估了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并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其脆弱性的影响。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究竟有多大?能使得农户贫困脆弱性降低多少?是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内容。然而,已有的数据库无法满足本文实证所需:大多数微观调研数据没有针对农业保险的数据。因此,本文研究中,采用了笔者亲身参与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9年在西部地区典型村庄的微观调研数据,一方面评估了农户的贫困脆弱性,另一方面探究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以及主要影响因素。尽管样本量有622份,但涵盖了四川、甘肃、青海等贫困大省,因而仍具有说明意义。进一步的,本文还将受访农户区分为建档立卡农户和非建档立卡农户,对比分析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其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郑川[4](2019)在《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市场机制中的价格改革,尤其是农产品价格政策改革。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研究出台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快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2019年初公布的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6年聚焦“三农问题”,依然将农产品价格政策放在了重要位置。如何让市场在农产品价格上发挥正确的作用,维护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是当前中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关键所在。然而,当今国际大宗产品价格大幅震荡,国内玉米、大豆等农产品价格波动剧烈,且在国际竞争中不占优势,对经济的平稳运行和国家的安全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值得探讨。因此,基于我国国情,正确理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实施背景、历史演进、政策效果,可以使我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更好的扬长避短,在保证粮食安全的同时充分利用价格政策对我国带来的正面效应,从而保障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本研究的主要目标包括:一是研究中国从古至今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探索、当代政策的效果,以及国外政策的对比。二是梳理我国农产品政策的问题,探索政策改进的可能性。三是优化农产品市场价格政策,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必要参考。本研究针对近年来农产品价格的剧烈波动,以及受之影响的农民收入波动、国家粮食安全和市民消费成本上升等问题,在探索国内农产品价格政策演进的基础上,研究国家和市场在价格形成中发挥的作用和效果。具体结构:首先,提出当前世界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下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面临的严峻形势,并总结学者在农产品价格及其理论方面的研究成果。随后,研究中国古今在农产品价格政策上进行持续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在此基础上,通过实证方法,对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包括价格支持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同时,选取发达、中等发达国家为对象,分析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在农产品价格政策实行的背景、产生和发展。最后,研究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和具体优化建议。为达到研究目标,本研究涉及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一是定量分析法,通过双重差分法建立模型,分析我国农产品中的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选取数据交络模型方法计算农业补贴的政策效果。二是通过历史分析法,深入分析中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背景、产生原因、目的、产生过程、框架体系、历史影响、意义和教训。三是政策分析法,探索价格调控政策产生的原因,评价农产品临时收储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效果,对国内外政策进行筛选,以探索新的政策方案。四是以比较法,从中国古代与当代之间、国外国家之间、中外之间等不同的角度进行比较,从而为系统、全面理解政策、改进政策提供有益启示。五是采取机制设计法,通过设定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总体目标,把价格调控政策放在一起进行研究,最终寻求适合我国现阶段农产品价格调控目标的最佳政策组合。主要结论包括:一是充分肯定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原创性的古代理论和实践,以及当代政策的斐然成果。通过梳理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我们发现,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了一系列原创的理论,也形成了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前者是理论的一般,后者是理论应用。这些中国原创的理论、方案、政策在农业价格管理领域居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人类贡献了中国智慧,需要我们继承、发展,推陈出新,也给后人这样的一些启示。在此基础上,我们发现:只有根植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发展,才能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中国人的应有贡献;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连续调整与边际改进,才能实现中国粮价的持续稳定;从历史与现实、理论和实践、国内和国外市场变化中找准定位,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二是通过定量方法评价发现,玉米临时收储政策在实施的8年间,确实显着提高了东北三省和内蒙古地区的玉米价格。由于主产区农民收入中的一半以上来源于玉米,玉米价格的提升意味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该政策对玉米价格提升幅度为每50千克8.084元,以2015年为例,可使农民增收161亿元。增收会极大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粮食产量来看,我国2015年粮食总产量比2007年增加了1.19亿吨,主粮玉米增产0.72亿吨,占粮食增产的六成。玉米产量的增加对于全国粮食总产量实现“连增”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从另一方面来看,随着临时收储政策的持续实施,我国玉米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包括玉米市场价格被扭曲等问题。三是我国实行的农业补贴是非常有效的,但存在效益递减的趋势。综合效率均能达到0.9以上,说明农资综合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的相继推出和额度的增加,对于稳定农产品价格、提高粮食产量、提高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的推进,补贴政策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开始减弱,政策对农村居民的吸引力呈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但下滑程度并不明显。各年度农业补贴在技术效率与规模效益方面存在差异,因此在未来的政策调整中可以进一步进行调整和细化,提高财政补贴效率,包括需要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功能,以及分区域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四是国外价格政策方向调整较大。通过分析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等发达国家经验,以及巴西等典型中等发达国家的主要做法,发现国外农业补贴程度不降反增。政策方式从价格补贴转向收入补贴,政策目标从生产支持转向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政策对象从高保护普惠政策调整为支持创新、专用性、高附加值和多元化的农产品。五是加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要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制定政策时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分层次安排制度。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按照WTO农业规则,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价格支持以价补分离形式开展,支持价格损失保障补贴,以市场为主、国家政策为辅开展定价。补贴政策以支持地力保护、藏粮于地的政策目标为主。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发挥市场主体活力,从而提高农产品的价格优势,推动我国农业稳步向前发展。主要的创新点和见解:一是补充农产品价格政策在历史研究上的不足。指出中国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上的重要地位,通过梳理我国价格管理的历史演进,验证中国在农产品价格管理上形成的一系列原创理论,以及一系列与时俱进的稳定农产品价格和保障主粮供给的中国方案和中国政策。具体政策包括轻重理论、平籴论、常平仓、青苗法等原创性政策。二是从农产品价格的角度丰富国家理论和市场理论。由于农产品价格政策过度干预市场容易产生市场紊乱和调控时滞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制定政策时就需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对农产品价格这一极具代表性的对象进行研究,更加深刻的理解国家与市场的理论关系。将市场与国家放在同一层次研究两者关系,在经济运转中本质上研究政府与企业、家庭、个人的关系。三是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提出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提出要处理好政府、企业、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做到四个经济主体的利益平衡,核心和关键是保障粮食供给与价格稳定。要统筹各项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定和实施,逐步削减农产品的价格支持程度,转向收入补贴政策。需要逐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改革土地制度,提高农业科技含量,从根本上提高价格竞争力。
李亚茹[5](2018)在《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最低收购价与临时收储政策连续实施多年,我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的价格调控机制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及种植结构失衡等困境。我国政府于2014年推出农产品价格形成与政府补贴相脱钩的价格机制改革,其核心是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即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实施近5年,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面临着农产品面积核实成本较高、难以调整种植结构及政府财政资金压力较大等困境。随着农产品市场化定价的形成,价格风险已成为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农产品“保险+期货”主要包括“价格保险+期货”和“收入保险+期货”两种形式,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民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目标价格厘定困难和缺乏系统性价格风险转移机制的两大内生缺陷,其自推出之日起便受到国家高度重视,2016年、2017年及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稳步扩大“保险+期货”模式。与目标价格补贴与生产者补贴政策相比,农产品“保险+期货”具有相似的运作机制,但国家财政资金压力相对较小,保险公司完善的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可显着提高运行效率,且属于WTO绿箱政策,比较优势明显,故其在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值得探讨。尽管农产品“保险+期货”发展如火如荼,但现行试点方案采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单一的运作模式,存在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与期货公司对冲压力较大等问题。鉴于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现存问题,特别是基于方案设计与定价在“保险+期货”中的缺失及重要意义,本文尝试基于价格调控机制视角研究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问题。本研究具体章节的内容安排如下:第1章,绪论。首先分析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接着初步界定了农产品价格保险、农产品收入保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包括“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及价格风险管理的相关概念;进而给出本文的基本研究思路、主要研究内容、采用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第2章,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首先分别梳理和评述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价格调控政策、“保险+期货”及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确定了本文的研究范围;然后阐述了农产品价格波动、农产品风险管理、价格调控、“保险+期货”及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的相关理论。既引出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又奠定了后续研究的理论基础。第3章,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首先以玉米和鸡蛋为例,分析农产品价格波动的特征与影响因素。农产品价格波动具有周期性、季节性、地区差异性、金融化、集聚性与非对称性等特征;影响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四大类因素为供给、需求、政策与国际市场因素。其次,采用基于历史模拟、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最后,通过梳理国内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历程引出农产品“保险+期货”。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保险与期货的跨界融合,既克服了农户难以进入期货、期权市场的困难,又弥补了价格保险的两大内生缺陷,比较优势明显,但仍面临基差风险、制度风险、违约风险与定价风险。尽管农产品价格风险是不可保风险,但保险人通过不断改进自身的技术条件能将不可保风险转化为可保风险,农产品“保险+期货”利用现有技术可将赔付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可行性强。第4章,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本章首先以育肥母牛风险保护保险(LRP)、生猪毛利润保险(LGM)为例,分析美国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具体实践方案,得出有益于我国“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经验启示,如完善的再保险体系是推行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前提、较短的理赔款计算周期可有效保障农户实际损失等;以玉米(排除收货价格)收入保障保险(RP(HPH))与大豆(排除收货价)区域收入保障保险(ARP(HP))为例,介绍“收入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得出多种保险补贴政策分别是经营“收入保险+期货”的基础和前提等经验启示;以奶牛利润保障项目(MPP-Dairy)为例,介绍运用保险运作机制代替传统牲畜价格支持政策的实践,得出基于保险机制的价格支持政策,可显着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启示。其次,详细分析了国内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大连”方案、“北票与法库”方案、“桦川”方案及“重庆”方案四个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尽管四个试点方案各具特色,但存在“保险+场外看跌期权+场内期货”三个环节的操作流程、交易所与期货公司占据主导地位及完全基于期货市场价格设计产品的共同特点;面临农户承担较大基差风险、保险公司“中介”地位尴尬及期货公司对冲风险压力大等问题。最后,从基本运作模式、参与主体、产品内容与市场环境四个方面比较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得出我国需加大力度推进农产品期货与期权发展、加快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步伐、完善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分散体系与重构“保险+期货”运行机制的启示。第5章,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本章首先梳理了我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发现其主要面临国内外价格倒挂、进口量与库存量齐增、仓容压力巨大、农产品种植结构难以调整与种植面积核实成本高等困境。其次,阐述了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若农产品“保险+期货”是一种价格调控政策,其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接着,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最后,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与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方面,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从方案设计方面,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长期方案采用两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方面,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6章,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仍采用与现有试点类似的三环节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与现有模式不同,此方案具有显着降低农户基差风险与保险公司是风险承保主体两大特色。设计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本章主要运用期权定价模型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故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首先,运用基于M-H算法的贝叶斯马尔科夫链蒙特卡洛模拟(MCMC)方法估计Bates模型的参数;其次,运用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方法模拟农产品价格波动路径,最后,基于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式亚式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得出保费。本文选取河南、山东、河北、江苏、湖北、四川六大鸡蛋主产区价格数据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实证结果发现:基于期货市场价格的鸡蛋价格保险不能满足养殖户价格下跌风险保障的需求;基于现货市场为农户提供价格保险,运用场外看跌期权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保障非常有限,远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需求,尤其是不能满足保险公司分散极端风险的需要;设计的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中保险公司承担的场外期权对冲风险较之现行“价格保险+期货”试点,有助于降低养殖户的基差风险。为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本章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均略高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但都小于0.01,可见,本文运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厘定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是可行的。第7章,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本章首先设计保险公司向农户提供的收入保险,且采用区域收入保险的形式,价格指数与产量指数分别是农产品省级现货价格与亩均产量;保险公司向期货公司购买分散部分价格风险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期货公司通过复制场内期权分散场外看跌期权的价格风险三个环节的基本运作模式。选取国内玉米七大主产区即河北、内蒙古自治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与河南,进行“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定价的实证研究。首先选择Weibull(3P)、Burr(4P)、Log-Logistic(3P)、Logistic、Lognormal(3P)、Normal与Gamma(3P)七类分布分别模拟玉米七大主产区的价格对数收益率与产量波动率数据,以K-S、A-D与卡方检验三类方法选取七大主产区价格与单产风险的合适分布。接着以欧式距离最小为选择标准,在五种Copula函数中选出最优相关函数。最后依据收入保险费率厘定公式计算保费。由费率厘定结果,我们发现同一保障水平下,不同地区的区域收入保险费率差异较大,全国玉米七大主产区费率高低的排序与各地区价格、产量风险的相关性并不直接相关;同一地区不同保障水平下,区域收入保险的费率差异较大。第8章,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对全文进行总结,归纳出本文研究得出的七大基本结论,并对该领域未来的研究方向进行了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尝试探讨了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及政策定位。首次基于我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困境,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作用于价格调控机制的理论逻辑,即价格调控政策通过作用于调控对象以达到政策目标。农产品“保险+期货”作为价格调控政策的调控对象包括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消费者及保险公司、期货公司等,故从国家、农产品市场、农产品生产者与消费者及相关企业四个方面初步分析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通过比较农产品“保险+期货”与价格支持政策的实施效果,初步得出其可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与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重要工具的政策定位。第二,从运行机制、方案设计、农产品适用范围三个方面,初步构建我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即从运行机制来看,本文认为需由中央财政给予资金补贴、财政部与农业农村部主导、银保监会监督指导、商业保险公司运作、期货公司提供技术支持、农业农村部与银保监会牵头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再保险管理机构提供再保险。就方案设计而言,本文认为应坚持可复制、可持续与简单易懂的原则;短期方案可采用与现有试点相似的三个环节的运作模式,但每个环节的具体内容较现行试点方案有所改进;长期方案则采用两个环节(即保险公司提供农产品价格或收入保险,再保险机构向保险人提供相应的再保险方案)的运作模式。从农产品适用规则与范围来看,本文研究认为养殖业适用于“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种植业适用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具体而言,农产品“保险+期货”适用于稻谷、小麦、棉花、玉米、大豆、鸡蛋等农产品。第三,基于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地区差异的评估结果,尝试探讨分地区承保农产品的价格波动风险。本文分别采用基于历史模拟和极值理论POT模型的Va R法,评估全国七大玉米主产区与六大鸡蛋主产区的价格波动风险,结果发现,玉米与鸡蛋价格波动风险均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需分地区向农户提供价格风险保障。故设计的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与“收入保险+期货”方案中价格保险与收入保险的农产品价格指数不再是现行试点方案的农产品期货价格,而是农产品的省级现货价格。省级现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小于农产品期货价格与农户实际售卖价格的差异,可见,本文探讨的分地区承保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可显着降低农户承担的基差风险。第四,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费率。本文初步设计的“基于现货市场的价格保险+对冲部分风险的场外期权+场内期货”的方案中,农产品现货价格保险与场外看跌期权的本质是固定执行价格离散算术平均欧亚期权,故尝试运用期权定价法厘定其费率。农产品价格波动呈现出明显的随机波动与跳跃特征,采用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拟合其价格波动路径。且分别运用农业保险定价的参数法与非参数法厘定设计方案的费率,以确保期权定价法费率厘定结果的准确性。由实证结果可知,期权定价法的费率厘定结果与非参数核密度估计法的费率厘定结果差异均较小,可见,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是可行的。
欧阳强斌[6](2018)在《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文中认为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发展的滞后会影响国民经济中其它部门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农业的基础性和弱质性等特征决定了财政对农业支持、保护的必要性,但这种支持保护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也就是说我国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必须要随着我国农业发展环境及阶段的变化而变化。过去,农产品短缺是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因此,改革开放40年来,除少数几个年份因农产品卖难而把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作为财政农业支出的主要目标外,大多数年份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都是围绕促进增产和保障供给制定的。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国更多财政农业支出政策聚焦于增加粮食产量,如种粮直补、粮食价格补贴等一系列增产激励政策。增产作用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促进了我国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我国农业发展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步入新的历史阶段,但也面临新的问题和矛盾。我国农业的主要矛盾由过去的总量不足逐步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行业内结构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已表现在供给侧。部分农产品的产量、库存量和进口量“三量齐增”,而高品质的农产品却缺乏有效供给。基于这种情形,当今环境下的增产导向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作用有限,甚至会对农业进一步发展产生扭曲和负面效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成为我国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我国农业工作的主线。因此,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也必须要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调整和改革。建立一个什么样的财政农业支出体系、机制和政策是本文研究的关键所在。本文采用历史的方法、比较的方法、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系统性与重点性相结合的方法及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来对该主题进行研究。本文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研究并得出结论:一是对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面临的挑战及其背后深层次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进行分析,明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要目标和根本途径;分析财政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政农业支出的总体性需求。二是对传统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导致农产品“三量齐增”的现象进行了理论解释,并以简化的农产品市场供需模型、社会剩余理论和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作为工具分析了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分析并提出了财政作用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三是回顾梳理了我国财政农业支出的历史演变历程;总结归纳了我国财政农业支出体制、规模和结构现状;指出了围绕我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的财政农业支出改革的最新进展。四是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构建了财政农业支出效应模型,分别分析了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产业结构、农业产出、农民增收和农业绿色发展的效应。结果表明: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如粮食直补政策和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具有显着的效应,但长期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也逐渐促成了部分农产品“三量齐增”等结构性矛盾;财政农业支出的增加显着的促进了农业产出的增长,但综合技术(A)值偏低,表明技术进步对农业产出奉献不高,财政农业科技支出偏少;财政农业支出显着的促进了我国农民人均收入的增加,但弹性系数小于1,财政农业支出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财政农业支出和农业面源污染成正相关关系。五是基于农业发展现状和效应分析结果,指出我国财政农业支出存在的不足之处。不足之处主要包括: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不完善、结构不合理、规模偏低、方式不当等。六是梳理国外财政农业支出的演变过程、主要内容和特点,归纳国外成功经验,提出可供我国借鉴之处在于建立较为健全的财政农业支出相关法律;支持农业经济组织的建立;遵守市场规律,注重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农业保险发展;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供需平衡。七是提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建议。建议主要包括:转变财政农业支出原则和思路;完善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和机制;优化农业投入规模与渠道;保障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的重点支出;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建立支持农业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
葛晓军[7](2016)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曾一度不论在组建数量还是运作规模上都取得相当程度的发展,但是,自从2007年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有本质特征区别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不论从发展数量还是发展规模上看都相当乐观,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却因为各方面原因呈现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甚至部分改转为农村专业合作社;同时,随着农村发展形势和农业发展环境的不断变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运行中面临很多新的问题、新的挑战和发展障碍,陷入一种尴尬的发展局面: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普遍运行低效,相当数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由于运行机制不完善,在运行机制和运行模式等关键问题上也没有进行及时创新或改革,发展能力不高,发展后劲不足,陷入“低水平发展陷阱”,更为甚者,有不少数量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因运行不善导致最终消亡。然而,从农村、农业和农民等发展需求来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却是必不可少的。鉴于此,本文以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例,探究对目前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壮大起决定作用的运行机制设制及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发展障碍及其深层原因,试图结合现实探索改善和创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的路径和对策,以提高运行绩效,选择真正在实践中能够破解或走出“发展后劲乏力、低水平发展陷阱和最终走向消亡”等发展困境的运行模式,真正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帮助农户提高生产经营能力和增收创收等服务职能,为山东省乃至全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持续健康运行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经验借鉴。论文首先阐述了论文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对国内外学者关于该领域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系统性综述和述评,在此基础上,对与本论文研究相关的概念、基础理论和运行机理结合论文研究内容进行了深入阐述,奠定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和分析依据;其次,以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具体运行实践情况为例,系统分析了发展和运行现状的总体状况、地市农经协运行状况、组织机制状况、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状况与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及其深层次原因;再次;选取32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为样本,甄选相关评价指标,构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利用层次分析法与模糊分析法等方法,用变异系数法对相关指标的客观权重进行预处理,利用主客观组合赋权法计算各指标权重,对目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进行评价,并对影响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因素及其影响程度和原因进行了分析;第四,对国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点及其运行经验进行了比较分析,之后辨证的总结出给予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经验借鉴和启示;第五,将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提出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改善路径和对策;第六,分别依托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和寿光蔬菜协会两种创新型运行模式进行了实证分析,提出了“协会+龙头企业会员+农村专业合作社会员+农户会员”型与“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型两种至少目前来看能够突破“低水平发展陷阱”的运行模式;最后,就论文的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进行了概括性总结。本文主要结论包括:(1)目前,绝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主要管理者和经营者通常是由少数核心会员控制,普通会员很少担当管理者和经营者,这乃是“委托-代理”问题严重及整体运行低效的根源;(2)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营管理的实质在于设计合理有效的运行机制,“非营利性、无偿服务性和社会性”等本身发展属性束缚了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创新运行机制与运行模式,因此,面对我国特殊的农村、农民和农业发展实际,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在不违背“非营利性”和“无偿服务性”等发展原则下,只有创新协会会员构成结构及相关运行机制构成和运营模式,激励和发挥会员的自主性、合作性和创新性,确保会员能够依托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才能真正破解或克服“发展后劲乏力、运行低效、低水平发展陷阱及最终走向消亡”等问题;(3)大部分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规模小而分散、整体经济实力不强、影响政府公共决策能力极其有限等现实状况,导致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突出体现为依赖性、不均衡性和过渡性等特征,对政府部门和市场组织的依赖性仍然较突出。
李志博[8](2014)在《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我国农产流通的主要环节,其承担着全国70%农产品集散重任。在我国农产品生产组织化程度低、物流配套设施不健全、农产品生产信息不完全的情况下,农产品批发市场提供的货物集散、信息汇集、价格形成功能十分必要。因此,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在我国农产品流通体系中主体地位不可动摇。近年来出现的农产品价格波动、食品安全等问题暴露出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缺失;同时2012年、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着重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在建立公益性评价模型的基础上,对公益性内在运作机理进行分析,寻找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实现的有效路径。通过公益性的提高解决批发市场中发展中的难点和出现的问题,这对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价格稳定、推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性质进行理论研究,分析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缺失的原因;其次建立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模型并进行实际评价,分析批发市场公益性发展的内在机理,提出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实现路径;最后探讨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实现所需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本文的主要结论有:1.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产生有着理论和现实两方面的基础,其公益性职能主要体现在:加快农产品流通、促进农产品供需平衡、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育农产品经纪人、维护城市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等;2.从经济贡献度、环境贡献度、社会贡献度三个方面建立了三维空间公益性评价模型进行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3.分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发展的内生力量、外生力量和综合机理,指出公益性发展需要批发市场具备公益性服务意识、重视分析经销商和消费者需求、政府需要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4.实现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路径有:“公共企业”模式、“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基金”模式和“国家公益性批发市场示范工程”模式,公益性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包括: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冷链物流建设、信息系统建设、食品安全关键控制点建设。5.在分析借鉴日本、韩国、欧盟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所需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体系建设;6.梳理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政策,构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运行监管体系。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1.运用公共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相关理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社会物品属性进行分析;2.明确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职能表现;3.创建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模型并进行实际评价;4.探析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发展的内在机理;5.提出了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的新途径和相关建设重点。
肖万春,李伟舵,唐琼,肖向晶[9](2013)在《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研究》文中指出财政支农政策是国家财政通过分配和再分配手段促进解决"三农"问题一系列政策的总和,是协调社会利益关系、引导农业经营者行为的基本杠杆。按财政支农范围划分,财政支农政策包含农业财政、农村财政和农民财政;按财政支农政策内容划分,财政支农政策主要是指支出政策和税收政策,具体包括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科技进步、粮食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农林生态保护和建设、抗灾救灾、扶贫开发、农民发展和农村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政府与市场有效对接机制、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机制、国家激励与农民投入相结合机制和部门之间统筹协作机制是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的内在机制。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有力保障,是实现湖南"三个梦"目标的重要举措,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阶段论、凯恩斯的需求管理论、农村公共产品论是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理论基础。美国、韩国和日本等国家在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方面有很多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加大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力度,用立法保障财政政策顺利实现,采取形式多样的财政支农形式,农民普遍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福利政策。党的十六大以来尤其是从2004年到2013年,中央政府连续十年发布"一号文件"都强调"三农"的重要性,湖南认真贯彻落实,提出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财政支农政策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在取消农业税后,以加强公共投入提高农民的国民待遇;财政支农多部门配合,全社会集体参与;粮食补贴政策由"间接暗补"变为对农民"直接明补";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权益,调动农民积极性,使农民成为主体。但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财政支农政策以及改革开放后重GDP的政策导向影响,财政支农政策被放置在"建设财政"背景下制定和实施,存在明显的缺陷和不足:财政支农政策整体性框架尚未建立,把财政支农政策片面化为农业财政政策,财政支农政策中政府与市场的边界不清,财政支农政策没有体现中央与地方权责统一原则;财政支农政策落实面临困难,财政支农政策落实运行成本高,项目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重复投资现象严重,有些财政支农政策操作方式不规范,资金配套压力大、投向失准,导致政策的实际执行往往走样;财政支农政策宏观效益不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率低。运用主成分分析法分别对全省及14个市州进行整体分析和分类实证数量分析,进一步说明湖南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2006年取消农业税实行农业补贴补助制度后综合得分值提高很快;各市州域由于经济实力、人口因素、历史因素及观念因素的差异,呈现明显的区域差异性,综合得分在1以上排前三名的是常德市、长沙市和岳阳市,得分值较低的后三名是娄底市、湘西自治州和张家界市。湖南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面临城乡统筹及市场化不断深化、财政支农机制灵活、支农力度加大、中部崛起及湖南四大经济板块纳入国家战略等历史性机遇。湖南必须顺应新形势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需求,抓住机遇,明确完善思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建立完善财政强农惠农富农的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指导思想: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立足湖南现实,以强农惠农富农为主题,以转变农业、农村、农民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正确划分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权责为重点,以提高财政支农资源配置效率为前提,以优化财政支农结构为突破口,紧紧守住尊重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这一底线,确保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注重财政支农政策工具和方式的多样化和灵活性,分区域、分阶段、分层次推进财政支农政策创新,构建符合湖南实际的具有区域特色和推广应用价值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基本原则:坚持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取向,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整体推进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坚持增量创新与存量整合相结合。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主要目标:近期(2015年)来说,要围绕争取处理好农民增收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关系,把财政支农政策着力点放在"两个稳步提高"和"三个着力加大"上,创新涉农资金整合和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机制,加强规划引导,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构建完善好财政支农政策体系。远期(2020年)看,要实现财政资源在城乡和农业农村农民两个层面的综合平衡、合理配置,促进城乡融合、农业稳定、农村繁荣、农民富裕。要在重视农业财政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农村财政和农民财政的支持力度。农业财政的支出结构要进一步优化,整合各种补贴为农业生产补贴,以农业经营规模50亩为门槛、以交易的商品粮为对象实行阶梯式递增补贴,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同时,突出农村制度改革,在保持土地用途不变、农民自愿、确保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加快土地流转,推动现代农场建设,破除城乡制度壁垒,实行居民自由迁徙,促进农民职业化、市民化、现代化。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对策措施:一是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政策体系。健全涉农财税体制,在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在农业、农村、农民发展各项公共产品供给事权基础上,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制,取消县及县以下公益性建设项目配套,尽量减少贫困县的涉农项目配套,调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按照平原区、丘陵区、山区等不同地理和经济状况,制定不同的涉农建设项目核算标准,尤其是在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起点和基数上体现差异性,切实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和横向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农投入核算,建议由国家统一制定政府支农支出口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序列,将目前对支农支出速度指标、增量指标要求,调整为财政支农支出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比重指标要求,保证财政支农支出与财政总支出同步增长;进一步完善林业扶持政策,应适时提高退耕还林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确保退耕还林"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四两拨千斤的"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激励引导信贷资金融资机制,建议以财政信用为主体,通过贴息、担保等手段,积极引导政策性银行信贷投入,搭建大型农业项目公共融资平台,综合采用税费减免、财政补贴、风险补偿、风险基金等措施,健全农业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建议各级政府成立专门政策性保险机构,设立农业保险基金,对水稻等农作物整体投保,采取半强制性农业保险政策。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农结构。支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粮食生产、发展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建议在全省"四大区域"各选一个典型县进行种粮补贴制度改革试点,彻底摒弃分散化小幅递增式"撒胡椒面"的补贴方式,整合各项种粮补贴,以阶梯式的直补奖励政策,按50亩经营规模门槛和销售粮食的多少对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生产主体进行补贴,按市场规模大小、技术先进程度、辐射带动能力对农产品加工、储存流通龙头企业进行补贴;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大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大对农业农村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大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投入力度;支持农业科技发展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发展特色效益农业和精深加工业,
孔祥智,刘同山[10](2013)在《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文中认为本文在梳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形成及其内涵的基础上,分析了改革之初保留土地集体所有和"统一经营"的原因,探讨了农业家庭经营的优越性。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存在一些缺陷,一方面农村土地制度难以满足农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集体经济组织"统"的职能发挥不够。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长久不变"的提出,以及农民土地流转需求的日益强烈,必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本文还对当前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几个重大问题进行了讨论。
二、论稳定农产品市场的财政职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稳定农产品市场的财政职能(论文提纲范文)
(1)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研究 ——以S县Z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1.国内外对特色农业发展中政府职能问题的研究 |
2.简要述评 |
(三)研究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3.论文创新之处 |
一、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1.特色农业 |
2.乡镇政府职能 |
(二)理论基础 |
1.政府职能理论 |
2.新公共服务理论 |
(三)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定位 |
1.农村特色产业振兴规划的引领者 |
2.优势特色农业财政扶持的保障者 |
3.特色农业相关利益监督的管理者 |
4.农村特色产业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
(四)本章小结 |
二、S县Z镇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现状 |
(一)S县Z镇特色农业概况及政府机构、职能 |
1.Z镇的基本概况 |
2.Z镇农业种植结构总体背景 |
3.Z镇特色农业发展的总体现状 |
4.Z镇政府组织机构及职能 |
(二)S县Z镇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现状 |
1.发挥统筹规划职能编制特色农业的引导现状 |
2.强化财政保障职能扶持特色农业的具体情况 |
3.针对特色农业相关利益发挥监督职能的状况 |
4.提供公共服务职能落实特色农业的现实状况 |
(三)本章小结 |
三、S县Z镇特色农业发展中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S县Z镇特色农业发展中乡镇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
1.政府规划特色农业发展缺乏整体性 |
2.政府财政扶持特色农业的机制不健全 |
3.对特色农业利益相关者监管不到位 |
4.特色农业产区公共服务供给单一 |
(二)S县Z镇特色农业发展中乡镇政府职能问题的原因分析 |
1.乡镇政府管理理念相对陈旧与职能转换不彻底 |
2.乡镇经济发展底子薄与政府财政力量有限 |
3.乡镇政府运行缺乏系统的约束机制 |
4.乡镇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定位不明确 |
(三)本章小结 |
四、完善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乡镇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加强政府在特色农业发展中统筹规划的引领作用 |
1.创新行政管理体制以及时编制特色农业发展规划 |
2.建立健全特色农产品稳定的产销衔接机制 |
3.打造特色农业发展中的龙头企业 |
(二)优化政府对特色农业经营的财政惠农供给 |
1.拓宽融资渠道以实现多元化的资金投入 |
2.实行特色农业资金的专款专用 |
3.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并实施税收优惠 |
(三)强化政府对特色农业相关利益者的监管 |
1.加快建设政府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
2.加强建设特色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
3.强化特色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
(四)保障政府对特色农业的公共服务建设 |
1.推进农村特色农业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
2.重视特色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与推广 |
3.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提升从业队伍素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获得的奖项 |
致谢 |
(2)桂林市农产品区域建设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罗汉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及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及可能的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1.5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 |
2.1 概念界定 |
2.1.1 地方政府职能 |
2.1.2 农产品区域品牌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职能理论 |
2.2.2 品牌建设理论 |
第三章 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分析 |
3.1 农产品生产销售的特点 |
3.2 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方法 |
3.2.1 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
3.2.2 区域农产品品牌建设方法 |
3.3 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
3.3.1 政府在农产品品牌建设中的必要性 |
3.3.2 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服务者 |
3.3.3 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组织者 |
3.3.4 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指导者 |
3.3.5 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推广者 |
3.3.6 政府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的管理者 |
第四章 桂林罗汉果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现状分析 |
4.1 桂林市罗汉果品牌建设现状 |
4.2 地方政府在品牌建设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职能履行情况 |
4.3 地方政府在品牌建设指导与服务方面的职能履行情况 |
4.4 地方政府在品牌建设推广方面的职能履行情况 |
第五章 罗汉果品牌建设政府职能履行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
5.1 政府在品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5.1.1 政府在品牌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
5.1.2 政府在市场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
5.1.3 政府在品牌推广方面存在的问题 |
5.1.4 政府在品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
5.2 政府在品牌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5.2.1 政府的推动作用较弱 |
5.2.2 法律保障不完善 |
5.2.3 地方政府营销力度不足 |
5.2.4 地方政府品牌意识淡薄 |
第六章 国内外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经验借鉴 |
6.1 美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经验 |
6.2 法国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经验 |
6.3 日本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经验 |
6.4 国外农产品品牌建设中政府职能经验总结 |
第七章 桂林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中完善地方政府职能的对策 |
7.1 加强桂林农产品区域品牌规划指导 |
7.1.1 强化桂林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观念 |
7.1.2 打造桂林区域品牌营商环境 |
7.2 提高桂林区域品牌监管 |
7.2.1 完善区域品牌建设中地方政府的监管体系 |
7.2.2 优化地方政府监管的外部环境 |
7.3 多渠道宣传农产品区域品牌 |
7.4 完善农产品区域品牌管理 |
7.4.1 科学定位政府职能 |
7.4.2 建立考核奖励机制 |
7.4.3 加强品牌创新,发展特色农业 |
第八章 总结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政策背景 |
1.1.2 现实背景 |
1.1.3 理论背景 |
1.2 研究意义与目的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目的 |
1.3 文献综述 |
1.3.1 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2 农业风险与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3 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贫困脆弱性的相关文献 |
1.3.4 文献评述 |
1.4 核心概念界定 |
1.4.1 贫困及贫困脆弱性 |
1.4.2 缓解贫困脆弱性:与脱贫、扶贫的比较 |
1.4.3 政策性农业保险 |
1.4.4 机理 |
1.4.5 功效:功能+效应 |
1.5 研究问题、思路及内容 |
1.5.1 研究问题及研究边界限定 |
1.5.2 研究思路 |
1.5.3 研究框架及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与不足 |
1.7.1 创新之处 |
1.7.2 不足之处 |
2.相关理论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 |
2.1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贫困脆弱性的相关理论 |
2.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理论 |
2.1.2 贫困脆弱性的相关理论 |
2.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相关理论 |
2.2.1 效用理论与预期效用理论 |
2.2.2 模型的求解工具:马尔可夫过程 |
2.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 |
2.3.1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生成机理 |
2.3.2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演化机理 |
2.3.3 农业风险冲击下贫困脆弱性的缓解机理 |
2.4 本章小结 |
3.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及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实践启示 |
3.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演进 |
3.1.1 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农业保险的制度变迁:1982-1992年 |
3.1.2 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初期农业保险的制度变迁:1992-2003年 |
3.1.3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的确立与变迁:2004年至今 |
3.1.4 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演进中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
3.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多层面分析 |
3.2.1 农业风险冲击下的贫困脆弱性及其成因 |
3.2.2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供给和需求层面 |
3.2.3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收入和消费层面 |
3.2.4 政策性农业保险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现状:风险保障层面 |
3.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典型案例:中国实践 |
3.3.1 “金融扶贫,保险先行”的河北省“阜平模式” |
3.3.2 “精准滴灌”的甘肃省农业保险扶贫模式 |
3.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的典型案例:国际实践 |
3.4.1 基于减贫目标的印度农业保险政策 |
3.4.2 巴西农业保险制度及其经验 |
3.5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中外实践的启示借鉴 |
3.5.1 制度体系和政策支持较为健全 |
3.5.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通力协作 |
3.5.3 保险产品供给和配套措施完备 |
3.6 本章小结 |
4.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及因素 |
4.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能及其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功效 |
4.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职能 |
4.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风险保障功效 |
4.1.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其他功效 |
4.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影响因素:供给层面 |
4.2.1 宏观供给层面的影响因素 |
4.2.2 微观供给层面的影响因素 |
4.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影响因素:需求层面 |
4.3.1 农业风险损失产生农业保险需求意愿 |
4.3.2 农业收入增加提高农业保险购买能力 |
4.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功效的制约因素 |
4.4.1 政府层面的制约因素 |
4.4.2 保险机构层面的制约因素 |
4.4.3 贫困农户层面的制约因素 |
4.5 本章小结 |
5.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临界点及传导机制 |
5.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用 |
5.1.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边际效用 |
5.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需求收入弹性 |
5.1.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 |
5.1.4 不确定条件下的期望效用 |
5.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临界点:门槛效应 |
5.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 |
5.3.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收入效应 |
5.3.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直接传导机制:消费效应 |
5.4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 |
5.4.1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经济增长 |
5.4.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间接传导机制:收入分配 |
5.5 本章小结 |
6.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理论模型及数值模拟 |
6.1 相关模型比较及选择 |
6.1.1 模型比较 |
6.1.2 模型选择 |
6.2 理论模型构建 |
6.2.1 基本模型 |
6.2.2 引入农业风险冲击 |
6.2.3 引入农业保险 |
6.2.4 引入不足额保险 |
6.2.5 引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6.2.6 陷入贫困的概率 |
6.3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用的数值模拟 |
6.3.1 相关参数校准及函数假定 |
6.3.2 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3 赔偿比例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4 不足额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3.5 保费补贴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6.4 本章小结 |
7.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典型村庄的调研数据 |
7.1 模型设定与数据说明 |
7.1.1 基于农户资产的贫困脆弱性测度模型 |
7.1.2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评估模型 |
7.1.3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7.2 农户贫困脆弱性测度 |
7.2.1 收入期望和方差的FGLS估计 |
7.2.2 贫困线的确定 |
7.2.3 农户贫困脆弱性的估计结果 |
7.3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7.3.1 变量的相关关系 |
7.3.2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影响 |
7.3.3 政策性农业保险对贫困脆弱性的作用渠道 |
7.4 本章小结 |
8.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省级面板数据 |
8.1 门槛效应的经济学解释 |
8.2 门槛回归模型的基本理论及选择依据 |
8.2.1 门槛回归模型的基本理论 |
8.2.2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8.3 解释变量、数据说明与模型设定 |
8.3.1 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
8.3.2 模型设定 |
8.4 门槛效应存在性检验 |
8.5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的实证分析:整体样本回归 |
8.5.1 保费收入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5.2 保费补贴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5.3 保险赔偿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效果分析 |
8.6 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效果的实证分析:分组样本回归 |
8.6.1 样本分组依据 |
8.6.2 低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6.3 中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6.4 高收入组回归结果分析 |
8.7 本章小结 |
9.研究结论、建议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4)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1.3 研究目的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 |
1.2.2 价格 |
1.2.3 农产品价格政策 |
1.3 文献综述 |
1.3.1 农产品价格波动与影响因素 |
1.3.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发展 |
1.3.3 农产品价格政策评价 |
1.3.4 研究评论 |
1.4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主要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4.4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1.5 创新点及不足 |
1.5.1 本研究的创新点 |
1.5.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中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的理论和政策演进 |
2.1 农产品价格管理的中国古代理论及政策演进 |
2.1.1 古代理论演进 |
2.1.2 古代政策与方案 |
2.2 农产品价格管理当代理论和政策的形成 |
2.2.1 当代理论发展 |
2.2.2 当代政策实践措施及成果 |
2.3 我国农产品价格管理理论与政策的启示和改进建议 |
2.3.1 基于中国实践的原创性理论,为经济学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
2.3.2 只有通过政策体系的边际改进,才能实现粮价的持续稳定 |
2.3.3 完善政府定价,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走向新的辉煌 |
第3章 当代农产品价格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 玉米临时收储政策的效果评价 |
3.1.1 效果评价研究进展 |
3.1.2 建立模型 |
3.1.3 实证分析 |
3.2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研究 |
3.2.1 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评价 |
3.2.2 模型构建 |
3.2.3 实证分析 |
3.3 结论与政策优化措施 |
3.3.1 妥善处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3.3.2 市场化方向改进支持政策 |
3.3.3 补贴政策应发挥社会综合功能 |
3.3.4 降低农产品生产成本,发挥市场活力 |
第4章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分析 |
4.1 各国政策体系发展和构成 |
4.1.1 美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2 欧盟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3 日本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4 韩国农产品价格政策 |
4.1.5 巴西农产品价格政策 |
4.2 政策分析 |
4.2.1 国外农产品价格政策的特点 |
4.2.2 政策趋势 |
4.3 对我国的启示 |
4.3.1 调整政策的方向 |
4.3.2 分类改革价格支持政策 |
4.3.3 加强政策对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支持 |
4.3.4 加大对产业链各政策对象的支持 |
第5章 农产品价格政策建议 |
5.1 农产品价格政策主要问题 |
5.1.1 政策理论的缺陷 |
5.1.2 政策目标的局限性 |
5.1.3 政策制定的不足 |
5.1.4 制度执行的漏洞 |
5.1.5 政策实施效果的问题 |
5.2 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制度设计 |
5.2.1 理顺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
5.2.2 创新价格政策体制机制设计 |
5.2.3 提高农产品价格内生竞争力的制度设计 |
5.3 政策实施具体建议 |
5.3.1 价格支持政策 |
5.3.2 农业补贴政策 |
5.3.3 加强金融支农制度的作用 |
5.3.4 统筹使用贸易政策 |
5.3.5 提高农业内生竞争力 |
5.3.6 配套制度保障措施 |
参考文献 |
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5)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基本概念界定 |
1.2.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概念 |
1.2.2 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相关概念 |
1.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及其管理的相关概念 |
1.3 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及主要内容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方法 |
1.4.1 历史研究与比较研究相结合 |
1.4.2 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 |
1.4.3 随机模拟与仿真研究相结合 |
1.5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研究的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政策的相关文献 |
2.1.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文献 |
2.1.3 农业保险定价的相关文献 |
2.1.4 国内外研究简评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农产品价格波动的蛛网理论 |
2.2.2 农产品风险管理与价格调控的相关理论 |
2.2.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相关理论 |
2.2.4 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变迁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农产品价格风险及“保险+期货”的引出 |
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及影响因素 |
3.1.1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特征 |
3.1.2 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影响因素 |
3.2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的VaR度量:以玉米和鸡蛋为例 |
3.2.1 农产品价格风险评估模型:历史模拟法与极值理论POT模型 |
3.2.2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3.2.3 农产品价格风险地区差异评估的结果与分析 |
3.3 中国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的演进 |
3.3.1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货(1990) |
3.3.2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价格保险(2011) |
3.3.3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期权(2013) |
3.3.4 农产品价格风险管理工具:农产品“保险+期货”(2015) |
3.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引出:比较优势及可行性 |
3.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优势:与期货、期权及价格保险的比较 |
3.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可行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比较借鉴 |
4.1 美国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1 牲畜“价格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2 农作物“收入保险+期货”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1.3 牲畜利润保障项目(MPP)的实践方案及启示 |
4.2 中国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试点方案与问题 |
4.2.1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大连”方案 |
4.2.2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北票与法库”方案 |
4.2.3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桦川”方案 |
4.2.4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实践:“重庆”方案 |
4.2.5 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方案的共同点与问题 |
4.3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中美比较及借鉴 |
4.3.1 中美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的比较分析 |
4.3.2 农产品“保险+期货”实践方案中美比较的启示借鉴 |
4.4 本章小结 |
5.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与总体方案 |
5.1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的现状及困境 |
5.1.1 中国现行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概况 |
5.1.2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政策的实施现状 |
5.1.3 中国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面临的主要困境 |
5.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作用分析 |
5.2.1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作用的理论逻辑 |
5.2.2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可能作用 |
5.3 农产品“保险+期货”在价格调控机制中的政策定位 |
5.3.1 作为大宗农产品传统价格支持政策的重要补充 |
5.3.2 作为大宗农产品现代价格补贴政策的替代 |
5.3.3 作为鲜活农产品调控目录制度的重要工具 |
5.4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总体方案 |
5.4.1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运行机制 |
5.4.2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短期与长期方案 |
5.4.3 农产品“保险+期货”的种植、养殖业适用规则及范围 |
5.5 本章小结 |
6.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6.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6.1.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运作模式 |
6.1.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6.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的期权定价方法 |
6.2.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模型的选择: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模型 |
6.2.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 |
6.2.3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MCMC法 |
6.2.4 方差减少技术的Monte Carlo模拟定价 |
6.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实证研究:以鸡蛋为例 |
6.3.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
6.3.2 随机波动率跳跃扩散Bates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
6.3.3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方案的核心内容 |
6.3.4 鸡蛋“价格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6.4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期权定价法的稳健性检验:基于参数法与非参数法 |
6.4.1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参数法:基于GARCH类模型 |
6.4.2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定价的非参数法:核密度估计 |
6.4.3 农产品“价格保险+期货”三类定价方法的比较 |
6.5 本章小结 |
7.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
7.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 |
7.1.1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基本运作模式 |
7.1.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具体内容 |
7.1.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方案设计的特色 |
7.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模型 |
7.2.1 农产品价格与单产风险相关性测度的Copula函数 |
7.2.2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的费率测算过程 |
7.3 农产品“收入保险+期货”定价的实证研究:以玉米为例 |
7.3.1 数据来源与处理 |
7.3.2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分布模型的选择 |
7.3.3 玉米单产与价格风险联合分布的选择 |
7.3.4 玉米“收入保险+期货”的定价结果与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政策建议及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
(6)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论文的创新之处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需进一步研究之处 |
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财政农业支出 |
2.1.2 农产品价格支持 |
2.1.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2 理论基础 |
2.2.1 政府与市场关系理论 |
2.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3 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 |
2.2.4 农业发展阶段论 |
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对财政农业支出的要求 |
3.1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 |
3.1.1 我国农业发展总体情况较好 |
3.1.2 我国农业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
3.1.3 供给侧结构性矛盾成为农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 |
3.1.4 增产导向的农业发展模式促成了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
3.2 财政农业支出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要性 |
3.2.1 农业的基础性决定了对财政农业支出的需求 |
3.2.2 农业的弱质性决定了对财政农业支出的需求 |
3.2.3 农业外部效应的内在化需要财政农业支出 |
3.3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财政农业支出提出的要求 |
3.3.1 以促进农产品有效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为主要目标 |
3.3.2 以优化要素配置、促进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为重点 |
3.3.3 以体制机制和政策创新为根本途径 |
本章小结 |
4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和路径 |
4.1 财政农业支出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作用 |
4.1.1 供给公共产品,弥补市场不足 |
4.1.2 优化资源配置,激活市场、要素和主体 |
4.1.3 调节收入分配,增加农民收入 |
4.1.4 发挥乘数效应,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 |
4.2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机理 |
4.2.1 增产导向价格政策导致“三量齐增”的理论解析 |
4.2.2 基于简化市场模型的农民增收机理 |
4.2.3 基于生产可能性边界理论的农产品有效供给机理 |
4.3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路径 |
4.3.1 财政农业支出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路径 |
4.3.2 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供给侧的路径 |
4.3.3 财政农业支出作用于需求侧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5 财政农业支出的现实考查 |
5.1 我国财政农业支出演变历程 |
5.1.1 “多取少予”的财政农业支出(1950-1978年) |
5.1.2 财政农业支出改革启动,支出规模先减后增(1979-1997年) |
5.1.3 聚焦于农业基础设施的财政农业支出(1998-2003年) |
5.1.4 多予少取,全面减负,高速增长的财政农业支出(2004年-) |
5.2 我国当前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规模和结构 |
5.2.1 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 |
5.2.2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 |
5.2.3 财政农业支出结构 |
5.3 财政农业支出在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探索 |
5.3.1 补贴化解农业供给侧结构性矛盾的指向性增强 |
5.3.2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逐步完善 |
5.3.3 开辟生态保护新途径 |
本章小结 |
6 财政农业支出效应实证分析: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 |
6.1 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效应 |
6.1.1 我国农业产业结构现状 |
6.1.2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分析框架与研究方法 |
6.1.3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4 粮食直补政策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5 粮食收储政策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 |
6.1.6 实证结果 |
6.2 对农业产出的效应 |
6.2.1 模型设计 |
6.2.2 数据选取及平稳性检验 |
6.2.3 协整检验 |
6.2.4 实证结果 |
6.3 对农民增收的效应 |
6.3.1 模型设计 |
6.3.2 数据选取及平稳性检验 |
6.3.3 协整检验 |
6.3.4 实证结果 |
6.4 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效应 |
6.4.1 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绿色发展的积极效应 |
6.4.2 财政农业支出对农业绿色发展的扭曲效应 |
本章小结 |
7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存在的问题 |
7.1 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影响资金使用效率 |
7.1.1 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明确 |
7.1.2 财政农业支出监管机制不完善 |
7.1.3 地方财政农业支出预算职能弱化 |
7.2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偏低,影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程 |
7.2.1 财政农业支出规模低于经验值和规定值 |
7.2.2 财政农业支出偏离最优规模 |
7.3 财政农业支出结构不合理,影响供给侧要素配置优化 |
7.3.1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一般性服务支出不足 |
7.3.2 优化生产要素配置的支出不合理 |
7.3.3 农业绿色化发展支出偏少 |
7.3.4 行政事业费占比较高 |
7.3.5 农产品流通费用过高 |
7.4 部分增产导向的财政农业支出政策存在一定扭曲性效应 |
7.4.1 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存在弊端,影响供需结构性平衡 |
7.4.2 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新政策需继续完善 |
本章小结 |
8 国外财政农业支出经验借鉴 |
8.1 发达国家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1 美国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2 欧盟共同的财政农业支出 |
8.1.3 日本的财政农业支出 |
8.2 发展中国家、新兴工业化国家财政农业支出 |
8.2.1 印度的财政农业支出 |
8.2.2 韩国的财政农业支出 |
8.3 财政农业支出的国际借鉴: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 |
8.3.1 建立较为健全的农业法律体系 |
8.3.2 支持要素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 |
8.3.3 支持农业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 |
8.3.4 遵循市场规律,注重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
8.3.5 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 |
8.3.6 加强对农业科技进步的支持 |
本章小结 |
9 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财政农业支出建议 |
9.1 转变财政农业支出原则和思路 |
9.1.1 政策导向从增产导向向有效产出转变 |
9.1.2 财政农业支出要符合农业绿色发展的需要 |
9.1.3 让市场在农业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
9.1.4 以供给侧为主要作用点,双侧发力 |
9.1.5 支持方式向普惠制加特惠制转变 |
9.2 完善财政农业支出管理体制与机制 |
9.2.1 加强财政农业支出法制化建设 |
9.2.2 合理划分政府间涉农事权和支出责任 |
9.2.3 创新财政农业支出资金监督模式 |
9.2.4 建立财政农业支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
9.3 优化农业投入规模与渠道 |
9.3.1 适度增加财政农业支出总体规模 |
9.3.2 推进财政农业支出资金有序整合 |
9.3.3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对农业的投入 |
9.4 保障促进供给侧结构性矛盾解决的重点支出 |
9.4.1 补齐农业公共基础设施和一般性公共服务短板 |
9.4.2 支持农产品区域、品种、品质结构调整 |
9.4.3 支持农业生产要素供给结构的优化 |
9.4.4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9.4.5 支持农产品营销渠道结构调整 |
9.4.6 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
9.4.7 鼓励适度规模化经营 |
9.5 完善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 |
9.6 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
主要参考文献 |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2 国内研究动态综述 |
1.4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主要内容与研究创新点 |
1.5.1 研究主要内容 |
1.5.2 研究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 |
2.1.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2.1.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区别 |
2.1.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 |
2.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基础理论分析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合作经济理论 |
2.2.4 交易费用理论 |
2.2.5 公共选择理论 |
2.2.6 博弈理论 |
2.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理分析 |
2.3.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阻力和动力分析 |
2.3.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中的主要角色分析 |
2.3.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利益共享机理分析 |
2.3.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理分析 |
2.3.5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制生成的机理分析 |
第三章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现状 |
3.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总体状况 |
3.1.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运行状况 |
3.1.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运行情况 |
3.1.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和运行的总体状况评价 |
3.2 山东省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 |
3.2.1 山东省东部沿海发达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2 山东省中部较发达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3 山东省西部落后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运行状况 |
3.2.4 山东省各地市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变化状况评价 |
3.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机制状况 |
3.3.1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产权制度状况 |
3.3.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组织结构状况 |
3.3.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机构运行状况 |
3.4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状况 |
3.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决策机制状况 |
3.4.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合作机制状况 |
3.4.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利益机制状况 |
3.4.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基本保障机制状况 |
3.4.5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经营发展机制状况 |
3.4.6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监督机制状况 |
3.5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3.5.1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中存在缺陷和问题分析 |
3.5.2 主要运行机制构成运行中存在缺陷和问题分析 |
第四章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与影响因素分析 |
4.1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与评价方法的确立 |
4.1.1 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4.1.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评价方法确立 |
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测度 |
4.2.1 问卷设计与数据来源 |
4.2.2 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
4.2.3 综合评价值的计算 |
4.3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评价结果分析 |
4.3.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各构成因素的重要性排序 |
4.3.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的评价结果 |
4.4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与原因分析 |
4.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4.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绩效影响因素产生的原因分析 |
第五章 国外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点及其经验借鉴 |
5.1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1.1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1.2 美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2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2.1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2.2 日本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3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5.3.1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特征 |
5.3.2 西欧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发展经验 |
5.4 发达国家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经验借鉴 |
5.4.1 改善我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的社会基础条件 |
5.4.2 积极借鉴现代公司运作方式创新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 |
5.4.3 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和民主管理的治理结构 |
5.4.4 走符合目前我国国情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之路 |
第六章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改善路径和对策 |
6.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结构的改善 |
6.1.1 改善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组织结构总体设想和基本要求 |
6.1.2 改善会员大会制度 |
6.1.3 改善理事会制度 |
6.1.4 完善监事会制度 |
6.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产权结构的改善 |
6.2.1 规范政府部门在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角色 |
6.2.2 明确制定会员认购股金及进退会章程和规定 |
6.2.3 合理设置和安排股权结构 |
6.2.4 合理限制投资性会员的表决权 |
6.3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主要运行机制构成的改善路径和对策 |
6.3.1 决策机制的改善 |
6.3.2 合作机制的改善 |
6.3.3 利益机制的改善 |
6.3.4 基本保障机制的改善 |
6.3.5 经营发展机制的改善 |
6.3.6 监督机制的改善 |
6.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选择 |
6.4.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一般性总结 |
6.4.2 山东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模式的战略选择 |
6.5 政府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效运行的政策建议 |
6.5.1 加强农村市场制度与体制建设 |
6.5.2 准确定位政府管理主体和管理职能 |
6.5.3 强化信贷、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支持与实施 |
6.5.4 完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信息建设与支持 |
6.5.5 加强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 |
第七章 个案分析 |
7.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目前主要运行模式比较 |
7.1.1 农村能人引领型运行模式 |
7.1.2 涉农部门带动型运行模式 |
7.1.3 政府扶持推动型运行模式 |
7.2 “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运行模式—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 |
7.2.1 “协会+企业会员+经纪人+农户会员”运行模式总体特征 |
7.2.2 临沭柳编工艺品协会分析 |
7.3 “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会员”运行模式—寿光蔬菜协会 |
7.3.1 “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会员”运行模式总体特征 |
7.3.2 寿光蔬菜协会分析 |
7.4 结论与讨论 |
第八章 主要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要坚持自强和自主发展 |
8.2.2 政府要理性扶持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
8.2.3 加强与农业科研机构及农业科技服务机构的良性互动 |
8.2.4 处理和界定好发展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关系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专家学者调查问卷 |
附录2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状况领办人及会员调查问卷 |
附录3 32 家被调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名单 |
附录4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评价指标转化 |
作者简介 |
导师评阅表 |
(8)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和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和主要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现状及公益性特点 |
2.1 我国农产品流通现状 |
2.2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沿革和现状 |
2.3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产生的理论和现实基础 |
2.4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的职能体现 |
2.5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职能弱化原因 |
2.6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 |
3.1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指标选择和评价体系构建 |
3.2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模型的建立 |
3.3 北京新发地、大洋路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及比较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内在机理分析 |
4.1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发展动力分析 |
4.2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职能缺失的经济分析 |
4.3 农产品批发市场履行公益性职能的博弈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实现路径研究 |
5.1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共企业”运行模式研究 |
5.2 依靠“公益市场基金”的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模式 |
5.3 实施“国家公益性批发市场示范工程”方案构想 |
5.4 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的重点任务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制度保障研究 |
6.1 国外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研究 |
6.2 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相关政策梳理及监管机制研究 |
6.3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政策支持和法律保障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典型案例分析 |
7.1 农产品销地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案例 |
7.2 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公益性建设案例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及建议 |
8.1 主要结论 |
8.2 进一步研究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附录1 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指标问卷 |
附录2 公益性指标相对重要性问卷 |
附录3 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情况访谈提纲 |
附录4 北京市农业局“农业部定点市场”基本情况调查表 |
附录5 农产品流通、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政策汇总表 |
作者简介 |
(9)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背景研究 |
1.1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内涵与机制 |
1.2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战略意义 |
1.3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理论依据 |
1.4国外部分国家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与经验启示 |
二、湖南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现状分析 |
2.1我国及湖南现有主要的财政支农政策 |
2.2当前湖南财政支农政策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 |
2.3湖南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建设实证评估 |
2.4湖南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面临的机遇 |
三、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基本思路与对策措施 |
3.1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基本思路 |
1.指导思想 |
2.基本原则 |
3.主要目标 |
3.2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对策措施 |
1.建立完善财政支农投入政策体系 |
2.进一步突出重点优化财政支农结构 |
3.提高财政支农资金分配效率和使用效益 |
4.建立完善新形势下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的基本保障 |
四、论稳定农产品市场的财政职能(论文参考文献)
- [1]乡村振兴背景下特色农业发展中的乡镇政府职能研究 ——以S县Z镇为例[D]. 程向仅. 曲阜师范大学, 2020(02)
- [2]桂林市农产品区域建设中地方政府职能研究 ——以罗汉果为例[D]. 曾雪清. 广西大学, 2019(06)
- [3]政策性农业保险缓解贫困脆弱性的机理及功效研究[D]. 徐婷婷.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4]我国农产品价格政策的历史演进和当代效果评价[D]. 郑川.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5]农产品“保险+期货”的方案设计与定价 ——基于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D]. 李亚茹.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
- [6]财政农业支出研究 ——基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D]. 欧阳强斌.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8(09)
- [7]农村专业经济协会运行机制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葛晓军. 石河子大学, 2016(05)
- [8]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评价及实现路径研究[D]. 李志博. 中国农业大学, 2014(09)
- [9]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完善新形势下的财政支农政策体系研究[A]. 肖万春,李伟舵,唐琼,肖向晶. 湖南财政与“三农”问题研究课题结题报告, 2013
- [10]论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历史、挑战与选择[J]. 孔祥智,刘同山. 政治经济学评论, 20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