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黑客文化的伦理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徐旭,陈凡[1](2021)在《技术想象:技术创新和发明应用的核心——第22届国际技术哲学学会(SPT)会议述评》文中提出第22届国际技术哲学学会(SPT)会议由法国里尔天主教大学、贡比涅技术大学和国际哲学与技术学会(The Society for Philosophy and Technology)共同主办,于2021年6月28日至6月30日在法国里尔举行(由于疫情原因改为线上举行),会议的主题是技术想象(Technological Imaginaries)。一、解读SPT会议主题"技术想象"的内涵法国技术哲学一直是SPT关注的中心之一。
董若楠[2](2020)在《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隐私权探究》文中指出随着人工智能不断融入人类社会生活,人与机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复杂。它在给人类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伦理问题。其中,对于现代社会的人来说,隐私权是否受到保护,是现在很多人都关心的热点问题之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很多产品广泛应用于人类生活,许多重复性高的简单工作和高危工作被人工智能所代替,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不断地获取个人信息,因此需要不断地获取人的信息。在社会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监管不严、企业等信息收集方追求利益的多重原因之下,人的隐私很容易被泄露,造成人与人之间相互侵害隐私权,个人尊严也受到侵犯,不利于个人的个性发展。长远来看,限制个人个性的自由,影响个人发展,侵犯隐私权,就是侵犯人的尊严。通过对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隐私权进行研究,分析了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及伦理依据。从人权、个人发展的角度分析了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接着从伦理学的角度列举了保护个人隐私权的道德理由,道义论的角度、个人的不伤害原则,有利于社会公正。提出保护隐私权的方法: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国家和企业对个人隐私权保护伦理意识,最重要的是加强个人自我保护意识。人工智能背景下人类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原因有很多,社会立法不全面、行业内不自律,行业内不能够很好地平衡侵犯隐私带来的利益与保护隐私权所带来的价值。然而最重要的还是个人,个人要有明确的态度,真正的了解隐私与隐私权的内涵,以及如何防止个人隐私被泄露,当我们对隐私和隐私权有足够的了解之后,才能够更好地保护隐私。
田维琳[3](2020)在《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和技术的不断进步,大数据技术与人们生产和日常生活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社会公众方方面面的信息正在不断的以数据的形式被采集、归类和分析,成为体积庞大且容量仍然不断快速增长的大数据的一部分。大数据技术的产生、发展和运用必然影响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而大数据时代的人类社会交往也必然伴随着一种新型的伦理——大数据伦理——的产生。由于大数据技术发展发展较快,相应的伦理规范相对滞后,由此产生了种种大数据运用中的伦理失范现象。大数据伦理失范现象的产生有着技术、经济、法律等各种复杂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人们对大数据伦理这种新型伦理的自觉意识不够。大数据伦理意识就是人们关于大数据技术运用全过程的规范意识。人们的日常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自觉不自觉地都会受到自身意识的影响和调控,同样,人们的大数据伦理意识也会对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产生比较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直接关系到大数据技术发展的进程,而且深刻影响网络时代人们的社会交往,因此研究大数据伦理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迫切的实际意义。本文从大数据伦理失范行为的现象出发,着重分析了各种成因中大数据伦理意识这一主要因素。在对一些相关基本概念探讨的基础上,对大数据伦理、大数据伦理意识等既做了理论内容上的概括,又做了结构层次上的分析。本文比较系统地阐释了伦理意识的概念,认为伦理意识具有知、情、意三个方面的层次结构,这为大数据伦理意识的探讨提供了理论逻辑脉络。据此,本文在借鉴学界对伦理、伦理意识等概念和理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界定了大数据伦理意识概念的内涵,详细总结了大数据伦理意识四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七个方面的特征。从上述基本思路出发,结合大数据伦理意识的知、情、意的层次结构,本文分析了大数据技术运用中其伦理意识在这三种不同层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及成因。思想政治教育(学)可以说是一门应用型学科,本文立足于本学科特征,在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培育方面做了比较深入和全面的探讨,提出了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几项主要原则、培育的三种路径和七种具体方式。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在国内较早对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进行研究,比较系统地分析了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内容结构、层次特征和培育思路。人们的伦理意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变化,大数据伦理和大数据伦理意识是伴随着大数据技术的广泛社会运用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现象,许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而尚未得以充分研究。本文提出的有关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路径和方法,不仅对增强公众对大数据伦理的自觉意识,也将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视阈的拓展和实际工作的有效展开具有一定的启发作用。
方旻[4](2019)在《赛博格技术伦理问题及其对策》文中指出赛博格(Cyborg)是指在人体内植入机械装置,或者将人体的主要器官及部位替换成机械装置的人机混合体。赛博格作为经久不衰的科幻概念已经悄然步入了现实世界,其对人类的影响不同于传统科学技术,无论是对人类个体还是人类社会都将带来颠覆性的革命。但是,目前学术界对赛博格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人文主义伦理范畴,对于其技术伦理领域的研究成果还较少。虽然赛博格概念已诞生半个多世纪,但其技术在最近十数年才取得长足的发展,同任何新生技术一样,赛博格技术不会百益而无一害,它在给人类带来便利和幸福的同时,也会带来诸多不容忽视的伦理问题。赛博格技术的试验和未来应用涉及到安全问题、隐私问题、以及社会公正等伦理问题,只有对其进行合理的预判和思考,才能在此基础上提出合理解决问题的伦理对策,促进赛博格技术更好的造福于人类。本文主要对赛博格技术的安全问题、隐私问题、和社会公正问题三类伦理问题进行了概括梳理。首先,赛博格技术的安全问题将是未来用户面临的主要风险,其主要包括人体排异问题、黑客入侵问题和赛博格设备智能化问题,其中智能化问题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与赛博格植入设备在未来的交汇融合趋势做出的预测,届时人们必然会面临智能化植入设备引发的伦理问题。其次,赛博格技术在获取私人信息方面拥有独特的“优势”,其隐蔽性与实时性将为隐私保护问题带来新的挑战。最后,赛博格技术作用于人体的增强性效用很有可能造成社会不公的现象,甚至可能造就一个新的社会底层,维护社会公平也存在实践应用上的困境,虽然赛博格时代还未全面到来,社会公正问题还未真正显现,但我们有仍然需要防患于未然。本文在提出赛博格技术的伦理问题后,结合其现实应用,以功利论、义务论和德性论伦理学理论作为切入点,对赛博格技术的伦理问题进行伦理分析。最后,在伦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针对上述问题的伦理规制对策,即坚持赛博格技术发展的伦理原则;建立完善的伦理审查评估体系;构建赛博格技术共同体的伦理责任体系;制定赛博格技术伦理规制的具体路径。
李晶[5](2018)在《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下,我们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在数据给世界带来巨大改变的同时,黑客现象也乘着“大数据的春风”肆意生长,愈演愈烈,其引发的伦理问题也不得不被重视起来。这些问题不但破坏了互联网环境,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现实社会危机,对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伦理探究也成为了亟待解决的课题。本文综合运用案例分析法和跨学科研究法,在前人对黑客群体以及黑客现象的研究基础上,通过对大数据时代以来国内外着名黑客现象案例的收集和分析,结合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成果,总结得出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存在的伦理问题,主要包括扩大网络空间安全的缺失、增加社会信任危机的出现、造成伦理意识的弱化和扭曲和现实伦理道德的失控,并借鉴信息技术伦理的分析框架,从构成要素、发生和应用领域及社会层次三个方面入手探析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伦理问题的产生根源,最后从主体责任意识的加强、政府部门对黑客群体的正面引导、客体安全防范技术的完善、国际间合作的加强以及社会伦理规则、法律和文化氛围的打造等方面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我们的努力可以让黑客成为网络健康发展的建设者和护卫者,使得信息技术发展与伦理道德的完善齐驱并进,打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生活环境。
徐世超[6](2018)在《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意义》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是关于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意义研究,通过探讨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所起到的作用,分析黑客所引发的一系列争议,让人们对黑客有一个公正客观的认识。在大众传媒中,黑客总是被描述为不法分子,他们就像“计算机网络中的幽灵”,不用现身就能随意潜入他人网络的内部,进而窥探计算机内部所有的信息,甚至威胁着网络的稳定与安全。但是,也存在这样一群黑客,他们有着强烈的好奇心,时常会悄无声息地潜入你的计算机系统,甚至会制造一个恶作剧来提醒你系统存在的漏洞。他们夜以继日地工作只为能够随意进入他人系统,但并非为了恶意去破坏系统以及获取非法利益,那么他们究竟为什么这样做呢?他们对互联网的发展又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呢?显然这是一些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弄清黑客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群体,以及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意义。为黑客正名是研究黑客的前提,通过以黑客的发展史为线索,对黑客的起源进行分析,来对黑客与骇客加以区分。黑客意为创造,骇客意为破坏,两者有明显质的区别。黑客:有着共同理想信念,遵从同一行为准则,精通计算机技术,可以不受限制访问计算机来认识世界新事物的理想主义者。黑客有着共同的伦理追求,他们倡导对计算机不受限制的访问、倡导信息的自由共享、倡导分权,同时他们也坚信计算机可以创造艺术和美,可以改变世界,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同时黑客身上展现出了追求自由共享,探索创新的精神气质。无论从黑客对互联网的发展,还是从黑客所具有的技术层面来说,黑客的存在都有其必然性,也有其合理性。真正的黑客以独有的方式推动了互联网的发展与进步。比如在技术层面,黑客直接参与了互联网最初的建设,他们通过共享社区分享对网络的想法,共同参与完善,甚至共同制定了相关的网络标准。计算机从实验室走进千家万户,同样离不开黑客起到的关键作用。除此之外,黑客在与网络安全专家博弈的过程中,也在某种程度上直接促进了互联网安全的发展,使互联网的安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互联网安全的防护技术更加先进。在精神层面,黑客是互联网精神的践行者,他们诠释了互联网的自由、共享、开放精神。在黑客看来,互联网通过技术实现了人类一直所探求的自由,他们为互联网自由抗争,与网络霸权博弈,打破人为设置的种种限制,只是为了维护互联网的言论自由、信息自由,维护互联网这一理想国。黑客为资源共享抗争,他们倡导共享精神,并坚信只有这样的方式才有助于知识的传播,有助于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才能让更多人真正享受到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便利。黑客无法忍受对网络资源进行人为设置访问获取权限,尤其是对公共知识的限制,以及为谋取个人利益而破坏互联网的共享精神。黑客们通过黑客技术,以黑客独有的方式践行共享精神,维护互联网开放精神。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黑客也是如此。黑客在推动互联网发展的同时,也难免会引发一些争议。例如,黑客所倡导的自由精神往往忽略了现实的伦理道德要求,黑客对自由无限度的追求引发了黑客责任的缺失。黑客在对他人系统自由访问探索时,实际上已经侵犯了他人权利,甚至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势必引发了关于黑客所倡导的自由与责任的争议。同时黑客所信奉的技术决定论,造成了黑客只关注技术而导致其道德沦丧,因为技术往往比伦理道德发展的快,黑客对技术的痴迷使得他们过于关注自我技术的进步,而忽视了对他人造成的不良影响。除此之外,还有黑客的共享精神与所有权的“冲突”引发的争议,由于技术恐惧而造成对黑客的误解。但是,黑客所倡导的是共享与免费,他们反对的是版权的过度保护,尤其强调公共知识的共享与自由获取。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互联网的出现使一个个独立的个人连接成为了一个整体,一个个闭塞的国家进入了信息自由流通的新世界,实现了人类梦寐以求的自由。黑客就是互联网的免疫系统,是互联网精神的最佳诠释者,在互联网安全、互联网精神、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中都有着重要意义。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黑客也确实引发了一系列问题,比如责任的缺失,对法律道德的无视等。我们不能因此就盲目抵制所有黑客,应从这些问题中进行深层次的反思,同时做出相应的改变,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完善网络道德,引导黑客的和谐发展,为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方文洁[7](2014)在《网络游戏传播的伦理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国网络游戏的发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虽然起步较晚,但其异军突起的发展态势则“当惊世界殊”,成为当今中国文化产业奇迹中的奇迹,创造了丰厚的财富奇观。不过在经济层面的一派大好形势下,网络游戏如脱缰野马般的发展也带来了社会层面的一系列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尤其是青少年玩家,妨碍了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因此人们纷纷要求或已经从社会道德的层面来考量网络游戏的发展。为此,本人将论文选题定为“网络游戏传播的伦理分析”,拟以有关的伦理学理论研究的成果为基础,以我国应有的伦理规范作为标尺,对网络游戏传播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的实际行为进行分析与评判,并依据分析评判的结果,提出伦理上趋利避害的对策,使我国网络游戏传播沿着有助于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尤其是有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道路前进,并试图探讨一下如何在网络游戏产业发展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达到平衡的可行方法。本文依据上述思路分为以下五个主要部分:一、绪论。分述关于本论文的选题缘由、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主要概念界定等问题。二、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问责辨析。阐明网络游戏传播中所涉各方主体理应承担的道德责任。三、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失范考察。主要列举网络游戏商家与网络游戏玩家的伦理失范表现,并探究其成因。四、网络游戏传播中伦理建构刍议。着重论述如何确立和实施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规范。五、伦理视域下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策略选择。基于前面的讨论得出的初步认识,明确我国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的根本原则,提出兴经济之利除社会之弊的可选策略。
吴佳超[8](2013)在《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21世纪的人类社会正在经历着一场新的技术革命,这场技术革命的中心是物联网。物联网将把人们未来的生产和生活联结在一个智慧型网络平台上,它既改变着我们传统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同时也给我们及整个世界带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围绕这场新技术革命的机遇制定物联网发展战略,提升自己的技术竞争优势。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文深入研究了物联网技术发展引发的技术伦理问题,这对我国如何发展物联网,发展什么样的物联网,物联网实现什么样的社会功能等问题具有重要理论和实践意义。本论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介绍了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意义、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内容和框架、论文的创新点。第二章阐述了伦理和技术伦理的相关概念,并且叙述了技术伦理理论的国内外发展过程。第三章对物联网技术进行综述,介绍了物联网技术的概念、物联网的主要技术、物联网技术的国内外发展状况以及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实例。重点在第四章和第五章,第四章指出了物联网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分析了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第五章提出了解决物联网伦理问题的原则和策略。本文的创新点有两个,一是将技术伦理研究成果和方法应用到物联网技术上,二是提出了物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有可能使社会走向物本主义片面价值观。
杨丽萍[9](2012)在《黑客文化的后现代性分析》文中研究指明作为信息时代的特殊群体,黑客以精湛的技术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在网络世界里的黑客不像现实世界中的人那样---中心是明确的、位置是固定的、边界也是清晰的,相反黑客是漂浮不定、看似虚无缥缈的,而且带有强烈的后现代性--多元、创造、去中心等性质,黑客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形成了自己独有的文化,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在网络上传播,丰富和发展了网络文化的内涵并介入人类的生活。本文阐述黑客文化的后现代性观点,从黑客文化产生的技术基础、社会背景出发,研究黑客文化所具有的后现代性,尤其对黑客文化的后现代特性进行深入的研究,用后现代主义的非中心化、反对基础主义、反理性主义、推崇创造性、关注他者等理论分别对黑客文化的反技术中心、反对技术权威、注重技术创造、数字化、符号化、关注他者技术等特性进行分析,阐述黑客文化为人的最大自由提供技术平台、传播创造性思想促进科技的创新、推动多元化文化发展带动科技的进步、促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等方面所产生的积极影响进行剖析,并指出黑客文化中缺乏技术的正确引导所产生的个人信息与公共信息的模糊化、技术的差异导致数字鸿沟问题的延伸和文化霸权的加剧、技术至上引发道德的偏离等消极影响,最后针对黑客文化消极影响应采取的一些对策进行论述,强调树立正确的黑客文化观、应用数字媒介对黑客文化进行有效传播,加强黑客文化的道德建设,学习“他者”的先进技术,希望能对如何防止黑客变成骇客提供一些帮助,使黑客文化朝着利于计算机技术发展的方向前进,实现黑客文化的价值,促进网络和谐社会的创建。
刘晓飞[10](2010)在《自由软件运动背景下的自由软件伦理精神研究》文中提出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是指使用者有使用、复制、散布、研究、改写、改进该软件自由的软件。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开发、发布、运用自由软件的人群也越来越多,自由软件运动(Free software Movement)也由此兴起。在自由软件运动发展的过程中,又分化出了开源运动(Open source Movement)。它秉承自由软件运动的基本精神,将自由软件运动的精神与商业发展结合起来,目前自由软件运动已经由发起阶段到了高速发展时期。随着自由软件运动的兴起,对它的争议也与之俱来,本文认为自由软件运动的伦理精神是自由与共进,其达到其伦理目的的手段是开放与共享。其伦理精神中,自由是核心。这种伦理精神由两种精神构成:一是科学伦理精神,自由软件运动是科学伦理精神在IT界的复兴,二是互联网精神,互联网精神中的开放与共享与自由软件和开源运动精神共同打造了网络信息时代IT文化的内核。同时,自由软件运动中的自由也不是极端的自由,而是在自己建立的契约内,自洽的自由。之后,本文尝试用传统的伦理理论对自由软件的伦理精神进行了辨析,道义论和后果论是传统伦理学中最重要的理论,二者既相对又互补,交替的发挥着指导人类行为的作用,其中道义论最重要的流派是康德主义与社会契约论,而后果论最主要的代表是功利主义,通过对这些伦理学理论的考察,我们发现,其中任何一种理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每个理论都有不足,我们综合用这几种伦理理论,对自由软件的伦理价值进行探讨,对其伦理意蕴的合理性进行探究。之后,本文试图通过对自由软件伦理合理性的分析,提倡对于传统伦理理论进行整合或者超越,也就是说将道义论和后果论融合,以实践为纬度,在二者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实现二者的辩证统一。在此基础上,本文试图将学术与问题结合起来,探讨了自由软件运动给发展中国家软件的发展带来的机遇。主要是从实践的角度,将自由软件运动置于广阔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时空中,并探讨了与此密切相关的“数字鸿沟”和“文化帝国主义”等更加广泛的问题。研究其对信息社会的挑战及意义,特别是阐述其对我国信息产业乃至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后来居上的重要意义。认为:选择充满活力、符合历史发展潮流自由软件作为中国软件业发展的方向是在中国的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与国际产业环境的条件下必然的抉择,并据此提出了中国软件业发展自由软件应该把握的基本战略。
二、黑客文化的伦理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黑客文化的伦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技术想象:技术创新和发明应用的核心——第22届国际技术哲学学会(SPT)会议述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解读SPT会议主题“技术想象”的内涵 |
二、科技与社会(STS)视角下的技术想象议题 |
三、面向技术与自然的技术想象与环境议题 |
四、技术想象与工程哲学议题 |
1.工程思维:机会和限制 |
2.学科对话:工程学和哲学 |
五、技术想象与后现象学议题 |
六、技术想象与技术伦理议题 |
七、其他议题 |
八、结语 |
(2)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隐私权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0.1.1 国内研究综述 |
0.1.2 国外研究综述 |
0.2 选题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
0.2.1 理论价值 |
0.2.2 实践价值 |
0.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0.3.1 研究思路 |
0.3.2 研究方法 |
0.4 研究内容与可能创新 |
0.4.1 研究内容 |
0.4.2 可能创新 |
1.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与隐私权概念界定 |
1.1 隐私的概念与价值 |
1.1.1 隐私的概念界定 |
1.1.2 隐私的三重价值 |
1.2 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的概念界定 |
1.2.1 隐私权的产生与发展 |
1.2.2 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的范围 |
1.2.3 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的定义 |
1.3 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发展的特征 |
1.3.1 隐私的外延有所扩大 |
1.3.2 侵权的主客体发生变化 |
1.3.3 侵犯的方式更加隐蔽 |
1.3.4 侵权的内容关涉人格权与财产权 |
2.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面临的挑战 |
2.1 人工智能对隐私权的冲击 |
2.1.1 丧失人格自由 |
2.1.2 侵犯人格尊严 |
2.1.3 限制人际交往 |
2.2 人工智能挑战隐私权的根源 |
2.2.1 法律法规制定滞后 |
2.2.2 政府企业监控失当 |
2.2.3 个人保护意识薄弱 |
3.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保护的伦理分析与应对策略 |
3.1 隐私权保护伦理分析的双重维度 |
3.1.1 人权之维 |
3.1.2 个人发展之维 |
3.2 隐私权保护的伦理依据 |
3.2.0 道义论 |
3.2.1 不干涉原则 |
3.2.2 公正原则 |
3.3 人工智能背景下隐私权保护的应对策略 |
3.3.1 明确界定隐私保护范围 |
3.3.2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
3.3.3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
3.3.4 加强个人的隐私保护意识 |
4.结语:强化人工智能工程师隐私权保护的伦理责任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索引 |
致谢 |
(3)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网络伦理的研究 |
1.2.2 关于大数据伦理的研究 |
1.2.3 关于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的研究 |
1.2.4 关于现有研究的评述 |
1.3 研究的理论基础和方法 |
1.3.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2 研究方法 |
2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内涵和特征 |
2.1 主要概念概述 |
2.1.1 伦理和大数据伦理 |
2.1.2 伦理意识与大数据伦理意识 |
2.2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主要内容 |
2.2.1 隐私意识 |
2.2.2 所有权意识 |
2.2.3 名誉意识 |
2.2.4 监督意识 |
2.3 大数据伦理意识的特征 |
2.3.1 存在方式的内隐性 |
2.3.2 意识主体的多元性 |
2.3.3 作用方式的复杂性 |
2.3.4 培育过程的长期性 |
2.3.5 意识形成的动态性 |
2.3.6 影响因素的多样性 |
2.3.7 涉及领域的广泛性 |
3 大数据伦理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危害后果和成因分析 |
3.1 大数据伦理意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1 认知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2 情感方面存在的问题 |
3.1.3 意志方面存在的问题 |
3.2 危害后果 |
3.2.1 社会后果 |
3.2.2 个体性后果 |
3.3 成因分析 |
3.3.1 监管法规缺失 |
3.3.2 经济利益诱惑 |
3.3.3 大数据伦理教育缺位 |
3.3.4 技术自身的缺陷 |
4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原则、思路和方式 |
4.1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主要原则 |
4.1.1 自主性原则 |
4.1.2 公正性原则 |
4.1.3 普惠性原则 |
4.1.4 可持续发展原则 |
4.2 国内外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经验借鉴 |
4.2.1 国外的培育实践 |
4.2.2 中国当前实践 |
4.2.3 经验总结和评价 |
4.3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基本思路 |
4.3.1 从“灌输”到“启发” |
4.3.2 从“隐性”到“显性” |
4.3.3 从“分散”到“系统” |
4.4 大数据伦理意识培育的主要方式 |
4.4.1 专业教育与伦理教育相结合 |
4.4.2 特定群体教育与公众信息素养教育相结合 |
4.4.3 网络道德教育与现实道德教育相结合 |
4.4.4 数据技术与人文精神培育相结合 |
4.4.5 规范与构建相结合 |
4.4.6 道德感化与机制调控相结合 |
4.4.7 技术提升与创新管理相结合 |
5 结论 |
5.1 研究结论 |
5.2 创新点 |
5.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赛博格技术伦理问题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赛博格概念研究现状 |
1.3.2 赛博格概念类型研究现状 |
1.3.3 赛博格技术的应用研究现状 |
1.3.4 赛博格技术伦理问题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的重难点和创新点 |
第2章 赛博格技术及其应用 |
2.1 赛博格技术 |
2.1.1 赛博格概念的内涵 |
2.1.2 赛博格技术的发展 |
2.1.3 赛博格社会的概念 |
2.2 赛博格技术的应用领域 |
2.2.1 应用于残障修复领域 |
2.2.2 应用于人体健康领域 |
2.2.3 应用于智能化生活领域 |
2.2.4 应用于国防军事领域 |
第3章 赛博格技术的伦理问题 |
3.1 赛博格技术的安全问题 |
3.1.1 赛博格技术人体排异问题 |
3.1.2 赛博格设备智能化风险 |
3.1.3 被第三方控制的风险 |
3.1.4 赛博格安全问题的伦理分析 |
3.2 赛博格技术的隐私侵犯问题 |
3.2.1 赛博格技术获取隐私的隐蔽性 |
3.2.2 赛博格技术获取隐私的直接性 |
3.2.3 赛博格技术隐私保护的复杂性 |
3.2.4 赛博格隐私问题的伦理分析 |
3.3 赛博格技术的社会公正问题 |
3.3.1 赛博格技术的增强效用引发不平等 |
3.3.2 赛博格技术造就新的社会底层 |
3.3.3 公正原则的复杂性 |
3.3.4 区分两种竞争差距 |
3.3.5 实践应用上的困难 |
3.3.6 赛博格社会公正问题的伦理分析 |
第4章 赛博格技术伦理问题的对策 |
4.1 坚持赛博格技术发展的伦理原则 |
4.1.1 无伤害原则 |
4.1.2 自主决定原则 |
4.1.3 尊重原则 |
4.1.4 公众参与原则 |
4.2 建立赛博格技术的伦理审查评估体系 |
4.2.1 设立伦理审查机构实施伦理评估和监督 |
4.2.2 制定伦理审查和伦理评估的标准 |
4.3 构建赛博格技术共同体的伦理责任体系 |
4.3.1 赛博格技术共同体的基本伦理责任 |
4.3.2 赛博格技术共同体的具体伦理责任 |
4.4 赛博格技术伦理规制的具体路径 |
4.4.1 伦理规制的必要性 |
4.4.2 确保安全的路径 |
4.4.3 保护隐私的路径 |
4.4.4 维护社会公正的路径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5)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2.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及其伦理问题 |
2.1 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表现 |
2.2 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特点 |
2.3 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伦理问题及其本质 |
3.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伦理问题的根源 |
3.1 构成要素方面 |
3.2 发生和应用领域方面 |
3.3 社会方面 |
4.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伦理问题的解决对策 |
4.1 构成要素方面 |
4.2 发生和应用领域方面 |
4.3 社会方面 |
5.总结与展望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校期间论文发表清单 |
致谢 |
(6)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意义(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研究文献综述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黑客 |
一、黑客的定义 |
二、黑客伦理 |
三、黑客精神 |
(一)共享精神 |
(二)自由精神 |
(三)探索与创新精神 |
四、黑客存在的必然性 |
第二章 黑客对互联网发展的推动作用 |
一、黑客与互联网诞生 |
二、黑客与互联网安全 |
(一)黑客技术促进互联网安全体系的建立 |
(二)黑客担负了互联网的免疫系统 |
三、黑客与互联网精神 |
(一)什么是互联网精神 |
(二)黑客对互联网精神的诠释 |
四、黑客与互联网技术 |
第三章 黑客引发的主要争议与澄清 |
一、自由精神引发的责任的危机 |
二、技术优越性导致的道德危机 |
三、共享精神导致与所有权的“冲突” |
四、技术恐惧造成的对黑客的误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7)网络游戏传播的伦理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四、主要概念的界定 |
第一章 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问责辨析 |
一、网络游戏发送者的伦理责任 |
二、网络游戏接收者的伦理责任 |
三、网络游戏管理者的伦理责任 |
第二章 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失范考察 |
一、网络游戏商家的伦理失范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二、网络游戏玩家的伦理失范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三、网络游戏管理者的伦理失范问题及其成因分析 |
第三章 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建构刍议 |
一、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规范之确定 |
二、网络游戏传播中的伦理规范之实施 |
第四章 伦理视域下网络游戏产业发展策略选择 |
一、明确以社会效益第一为发展网络游戏产业的总原则 |
二、消解网络游戏负面影响的可选策略 |
三、推进网游企业合理营利的可选策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 本文内容与框架 |
1.5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伦理与技术伦理 |
2.1 伦理概念分析 |
2.2 技术伦理概念内涵及其理论发展 |
2.2.1 技术伦理概念分析 |
2.2.2 技术伦理的理论演变与研究现状 |
第三章 物联网技术系统分析 |
3.1 物联网技术的概念 |
3.2 国内外物联网技术发展简介 |
3.3 物联网主要技术分析 |
3.4 物联网技术应用实例 |
3.4.1 智能电网 |
3.4.2 智能医疗 |
3.4.3 智能交通 |
第四章 物联网技术伦理分析 |
4.1 物联网技术引发的伦理问题 |
4.1.1 隐私权与隐私权侵犯 |
4.1.2 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 |
4.1.3 物本主义价值观 |
4.1.4 工业环境与生态 |
4.2 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成因分析 |
4.2.1 道德原因 |
4.2.2 法律原因 |
4.2.3 技术原因 |
第五章 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解决的原则和策略 |
5.1 解决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的原则 |
5.1.1 和谐原则 |
5.1.2 整体性原则 |
5.1.3 以人为本原则 |
5.1.4 可持续发展原则 |
5.2 解决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的策略 |
5.2.1 社会策略 |
5.2.2 技术策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黑客文化的后现代性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概述 |
1.2.1 国内研究状况 |
1.2.2 国外研究状况 |
1.3 研究方法 |
1.4 有关概念的界定 |
1.4.1 黑客、黑客文化概念的界定 |
1.4.2 后现代性概念的界定 |
第二章 后现代主义的论述 |
2.1 后现代主义形成的原因 |
2.1.1 后现代主义形成的现实依据 |
2.1.2 后现代主义形成的自然科学依据 |
2.2 后现代主义的主要观点 |
2.2.1 反对中心主义提倡多元开放 |
2.2.2 反对基础主义提倡自由平等 |
2.2.3 反对理性主义推崇差异 |
2.2.4 倡导创造性 |
2.2.5 关注他者 |
第三章 技术视角下黑客文化的后现代性特征 |
3.1 黑客文化形成中的“后现代性” |
3.1.1 计算机应用和技术的非中心化 |
3.1.2 阿帕网技术的创造成功 |
3.1.3 自由软件技术运动的兴起 |
3.1.4 后现代社会信息化、符号化环境的影响 |
3.2 黑客文化特征中的“后现代性” |
3.2.1 反技术中心与反技术权威 |
3.2.2 强调对技术开放和自由分享技术 |
3.2.3 推崇对技术进行创造 |
3.2.4 数字化与符号化 |
3.2.5 “关注他者技术”情怀 |
3.2.6 多种技术结合体现的艺术美 |
第四章 后现代性黑客文化的影响与对策 |
4.1 后现代性黑客文化的影响 |
4.1.1 后现代性黑客文化的积极影响 |
4.1.2 后现代性黑客文化的消极影响 |
4.2 防止后现代性黑客文化消极影响的对策 |
4.2.1 树立正确的黑客文化观 |
4.2.2 加强黑客文化的道德建设 |
4.2.3 学习“他者”的先进技术提升自己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自由软件运动背景下的自由软件伦理精神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自由软件运动及其研究状况 |
二、本论文的创新及研究意义 |
三、理论基石:分析自由软件伦理问题的立足点 |
四、本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自由软件运动的兴起 |
第一节 自由软件运动的诞生和发展 |
1.1.1 无版权软件——自由软件的前身 |
1.1.2 GNU工程——自由软件运动的肇始 |
1.1.3 源运动——自由软件运动的发展 |
1.1.4 市集模式——自由软件的开发模式 |
第二节 常见的自由软件许可证 |
第三节 LINUX--开源软件的代名词 |
1.3.1 Linux的发展要从自由软件的发展说起 |
1.3.2 Linux与自由软件的结合 |
1.3.3 Linux系统的应用 |
第四节 自由软件运动的重要人物简介 |
1.4.1 理查德·马修·斯多尔曼(Richard Matthew Stallman) |
1.4.2 李纳斯·本纳第克特·托瓦兹(Linus Benedict Torvalds) |
1.4.3 埃里克·斯蒂芬·雷蒙(Eric Steven Raymond) |
第五节 自由软件运动在我国的发展 |
1.5.1 以Linux研发为中心,自由软件运动在中国的起源 |
1.5.2 自由软件运动在中国蓬勃发展 |
1.5.3 自由软件运动在中国蓬勃发展的原因 |
第二章 自由软件的伦理精神 |
第一节 自由、共进——自由软件的伦理精神 |
2.1.1 自由——自由软件伦理精神的核心 |
2.1.2 共进——自由软件的伦理追求 |
2.1.3 开放和共享——自由软件的基础与实现途径 |
第二节 自由软件精神与科学伦理精神的互动 |
2.2.1 计算机软件的三种属性 |
2.2.2 传统的科学伦理精神——自由软件伦理精神的历史渊源 |
2.2.3 自由软件精神对科学伦理精神的回馈 |
第三节 互联网精神——自由软件精神时代引擎 |
2.3.1 互联网的开放与共享,为自由软件构建了坚实的发展平台 |
2.3.2 互联网的自由性,为自由软件的自由提供了道德范例 |
第三章 自由软件的伦理思考 |
第一节 道义论与后果论,自由软件伦理判断的理论基石 |
3.1.1 道义论(deontologism),基于责任的伦理学理论 |
3.1.2 后果论(Consquentialism)基于行为后果的伦理学理论 |
第二节 从道义论(义务论)看自由软件运动 |
3.2.1 康德主义评价 |
3.2.2 社会契约论的评价 |
第三节 从后果论(功利主义)看自由软件 |
第四章 自由软件于民族自主软件的伦理意义 |
第一节 数字鸿沟 |
4.1.1 数字鸿沟的表现形式 |
4.1.2 自由软件对解决数字鸿沟的努力 |
第二节 信息文化帝国主义 |
4.2.1 信息文化帝国主义的概念与特点 |
4.2.2 自由软件对抵制信息文化帝国主义的努力 |
第三节 自由软件给民族软件带来的希望 |
第五章 困境与出路:摆脱伦理困境,发展我国自由软件产业 |
第一节 动机与后果:自由软件精神的伦理困惑 |
第二节 必要的张力: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动机和效果统一论 |
5.2.1 道义论和后果论的综合 |
5.2.2 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动机和效果统一论 |
5.2.3 以实践为导向,辩证看待自由软件运动 |
第三节 自由软件是中国软件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
第四节 中国发展自由软件的基本战略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与本博士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
四、黑客文化的伦理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技术想象:技术创新和发明应用的核心——第22届国际技术哲学学会(SPT)会议述评[J]. 徐旭,陈凡. 哲学分析, 2021(06)
- [2]人工智能背景下的隐私权探究[D]. 董若楠. 西南大学, 2020(01)
- [3]大数据伦理意识及其培育研究[D]. 田维琳. 北京科技大学, 2020(06)
- [4]赛博格技术伦理问题及其对策[D]. 方旻. 武汉理工大学, 2019(07)
- [5]大数据时代黑客现象的伦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 李晶. 暨南大学, 2018(01)
- [6]黑客在互联网发展中的意义[D]. 徐世超. 河南大学, 2018(01)
- [7]网络游戏传播的伦理分析[D]. 方文洁.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7)
- [8]物联网技术伦理问题研究[D]. 吴佳超. 天津大学, 2013(01)
- [9]黑客文化的后现代性分析[D]. 杨丽萍. 广西大学, 2012(04)
- [10]自由软件运动背景下的自由软件伦理精神研究[D]. 刘晓飞. 南开大学, 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