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论我国劳动监察体制的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张华超[1](2021)在《快递员劳动权益保障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文中提出
刘晓初[2](2021)在《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劳动保障监察制度作为保障劳动法实施和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的行政制度,肩负着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在我国现行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中,县一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承担了监察职能的绝大部分,是劳动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相较部分发达国家(地区)而言,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起步晩,并且受我国具体国情的影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垂直化体系。当前,我国经济已逐步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劳动者的文化知识水平也日益提高,劳资矛盾愈发突出。加大劳动保障研究力度,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对护航经济平稳发展、保障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成立于2011年,经过多年的增配改制,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劳动保障监察体制,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改进。本文从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对象的角度切入,以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体系作为具体研究对象,结合新公共服务、法治政府等相关理论,采用访谈法,深入分析了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针对劳动保障监察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通过研究发现,目前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存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威慑力不足、重调解、轻执法、队伍羸弱、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薄弱等问题。究其原因在于,监察手段单一、部门地位较低、政府支持不足、人员不足且不稳定、部门间联动乏力。最后,提出了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队伍建设、建立劳资纠纷预警机制、完善部门间联动制度等对策建议。
黄晓雨[3](2021)在《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困境及路径选择》文中提出2017年的十九大报告对国家劳动保障监察体制改革做出了强调,对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发展到21世纪20年代,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模急速扩张,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各种经济体获得相对公平有序的竞争,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自身也进行了深刻变革,执法工作基本上做到有章可循。但在真实执法过程中还是暴露出诸多问题,影响着社会的和谐发展,多数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维权任务艰巨繁重。资本追求利润最大化,劳动者追求报酬最大化,二者的冲突不可避免式的产生,占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拥有难以撼动的话语权和稳定的决策权,而工会在保护劳动者权利方面过于脆弱,导致国内劳动保障监察具有极强的偏向性。因此政府不能忽视劳资关系双方实质上的不平等,公权力应该介入劳动关系领域,通过立法、执法程序干预劳资关系,均衡劳资力量,为劳动者建立一种国家力量的保障机制。劳动保障监察是国家对劳动关系监管的手段,是社会治理的一方面,有效的监察可以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提升用人单位的生产力,用工关系的干预并不一定会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另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虽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上进行了分担,但是也引发了其他劳动监察执法问题,如何将这些问题准确区分,科学界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范围,是劳动保障监察的首要任务。因此面对当前庞杂的经济形势,如果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自身执法能力水平的提升不重视,国内大量基层劳动者被破坏的合法权益将难以获得保障,长期以往,社会的安全能力也会降低。如何提升国内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能力将是一场持久战,劳动监察行政部门必须全面改革我国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提升政府的服务效能。本文的写作分为三部分,以我国当前有效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法律规定和国内外有关的文献研究为基础。第一部分介绍了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概念以及其社会功能;第二部分从实际的执法案例和工作问题出发,从立法上、执法上、管理模式三方面分析劳动保障监察现存问题;第三部分则是针对上述问题提出可供借鉴的路径选择方案。在立法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法律地位偏低,难以引起社会主体的重视,提高条例的法律位阶,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法》,将身份从原本行政决策服从者转化为法制保障者;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监管范围也要做清晰划分,尤其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上的监管模糊点,让投诉者投诉有门,执法者执法有路;赋予强制执行权、增强行政处罚力度一直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的强烈诉求。在执法上,转变执法理念,改变以往的被动执法困境。劳动者具有人身属性,劳资矛盾发生时,劳动保障监察结果也只是赔偿式结束,对于人权保障起不到作用,因此主动执法,建立预防机制,推动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多方加入,共同为劳动安全工作服务;不要忽视宣传教育的作用,法制的普及教育不仅帮助执法部门预防性执法有效性增强,而且利于推动法治社会的建设;执法的关键在人,完备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拥有一批批劳动保障相关的高素质人才,提升监察执法效率;提高信息化管理,数字化经济的当下,利用互联网提高监察执法工作的效率;强化内部监督,有权即有利益纠葛,用强化的监督杜绝监察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勾结,减少权益损害的可能。在管理模式上,要明确各个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定位,畅通联合执法渠道;加强工会在用人单位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作用,增强工会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联系,推动工会的独立性建设;加强财政预算,增加软硬件设备的投入力度;建立全国性的企业守法诚信体系,让全社会参与到监督上来;另外监察部门对待劳动保障监察应始终用发展的理念和眼光看待问题,对待问题也要用前瞻性的思维解决,贯彻服务意识。因此通过以上的路径选择,希望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可以更加有序地开展提供帮助,可以为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做出贡献。
周启藩[4](2021)在《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人权即人的权利或作为人类的权利,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劳动权在现代社会是人权的重要体现,而劳动者休息权是劳动者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休息可以保证劳动的可持续性并保障劳动者的后续发展。劳动者休息权对于劳动者自身、企业以及社会都有良好的正面作用,无论从哪个方面分析,现代国家都应当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保障机制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立法层面国际劳工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各国国内宪法首先都原则性地规定了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有的国家如法国通过制定劳动法典的形式规定关于劳动者休息权的法律,有的国家则不单独制定劳动法典。在司法层面,劳动案件作为一个大类是司法案件中重要的一类。在行政层面,政府往往通过设立劳动行政部门保护劳动者休息权。除此之外,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还会受到社会各种因素的影响。作为先发工业化国家,法国经过长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具有法国特色的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本文将通过三个层面对法国劳动者休息权保障机制进行论证。在内容安排上,本文首先介绍研究意义和研究方向,并对目前法国劳动者休息权相关领域研究进行梳理,然后从休息权的概念以及劳动者休息权的理论基础切入论证普遍意义上劳动者休息权的意义。然后从立法、行政以及司法三个大的层面论证了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相关的问题。最后得出法国劳动者法律保障机制的特点及问题并分析出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发展趋势。在立法层面,法国的劳动者休息权法律渊源主要有国际渊源、欧盟渊源和国内渊源。法国签署了众多联合国以及国际劳动组织的国际条约。作为欧盟的核心成员,经过70多年的一体化发展,在休息权法律渊源层面,欧盟立法机构颁布的关于休息权的规定,法国或直接遵守,或通过转入本国法律的方式遵守。《罗马条约》和《欧洲联盟条约》中的致力于建设人员、货物、服务于资本自由流动的没有障碍的内部市场的目标也影响了欧盟内劳动者的法律规制,在休息权法律领域就有《工作时间指令》对休息权相关制度进行具体的规定。法国休息权保护国内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性规范、法律性规范、行政法规规范、司法判例以及集体协议。其中宪法和人权宣言确立了休息权保护最宏观的原则,法国《劳动法典》则是关于法国劳动法领域的全面总结。在行政层面,法国劳动行政机关在中央有劳工部,在地方有劳动局。劳工部主要负责劳动监察、制定与实施就业政策、制定职业培训政策以及管理移民就业相关工作。因为法国劳动法对欧盟劳动法和国际劳动组织条约的吸收,所以法国司法部的转化条约为国内法方面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在司法层面,法国法院按照大类基本可以分为司法法院和行政法院。本文主要分析了法国最高法院的几大类关于劳动者休息权方面的典型判例,包括有效劳动时间定义案件、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时间案件、综合协议中的工作时间条款案件、带薪休假案件、非全日制工作案件、劳动者举证责任案件、集体协议固定天数案件、工作时间计算案件相关案例。通过实证角度分析梳理劳动者休息权相关案例,本文介绍并论证了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中的司法层面的机制,其目的是为了从司法裁判的视角考察法国法院在解决休息权纠纷时的态度以及后续的发展,为了解法国休息权司法保障特点提供思路。通过上述立法、行政以及司法层面的观察研究,本文总结了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特点、问题以及后续的发展趋势。特点方面第一法国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发展历史悠久曲折,第二立法与司法层面法国休息权保护与欧盟密切互动,第三法国劳动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属性并受到其他领域社会政策影响较大,第四政府和工会在劳动者休息权保护领域扮演重要的角色。问题方面第一法国休息权相关法律适用复杂使得法律适用成本增加,中小企业相比于大企业更少受到保护,第二由于法国社会以及社会保障领域的特点,法国休息权相关立法改革困难,难以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发展趋势方面法国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与时俱进规定了关于互联网工作方面的断联权的规定,并且劳动法改革不断贴近社会实际,注重实际保护效果。
严怡雯[5](2020)在《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基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工作人员的角度出发,通过运用个案研究、深度访谈、文献研究和对比分析等研究方法,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实例进行研究。从而归纳阐述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最终找出最优化的改革路径。文章首先介绍了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概念,并对文中运用的两个理论——组织变革理论和行政分权理论进行研究。其次对比分析苏州改革可以借鉴的改革模式,并通过对改革方案制定者、执行者及基层执法人员的访谈,深入分析苏州市下辖的除高新区外的9个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情况。由此归纳阐述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存在改革设计缺陷、执法碎片化导致执法效率降低、改革试点引发执法力量削弱、改革推进体系不科学等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最后提出完善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要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整体设计,系统性设计综合执法改革,通过改革提升和完善执法能力并建立科学的改革体系。
施林清[6](2020)在《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X县为例》文中提出劳动保障监察是伴随着社会化生产、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出现的,是现代国家根据法律授权运用公权力对劳动关系进行干预的重要管理方式,也是政府公共监管的重要一方面。在我国处于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社会变革不断深入的关键时刻,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和谐劳动关系是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而劳动保障监察承担着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性职责,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重要作用,必须不断加以重视和完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随着用工主体多元化、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觉醒,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的问题不断显现,急需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层面进行更深入细致地分析研究,探讨解决的方法,形成共识,以期在不断改革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本文通过详细介绍浙江省X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现状,结合具体的数据较深入的概括分析出问题的所在,并以此为基础,通过运用文献研究、实证研究、案例分析、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等一系列研究方式方法,结合新公共服务理论、法治政府理论、公共舆论监督理论等理论研究精神,探究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方面存在的监察队伍力量不足、监察力度不够、监察方式较落后、监察条件较差、两网化建设形式化、监察和仲裁职责不清、联合执法未形成合力等各项问题。同时,结合对全县不同用人单位的劳动者进行劳动用工方面的问卷调查结果,深入剖析问题的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和两网化建设、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引导、完善部门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建议。通过基层案例分析,让研究成果有具体的落脚点,更形象生动,也更有说服力。用X县基层工作实际来探讨完善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对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改善提供一定的有益借鉴和启发,能共同推动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思考。同时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全社会认可度,人人参与到劳动保障的建设中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从而更好的服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真正为现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劳动保障监察的关键护航作用。
陈梅娟[7](2020)在《肇庆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劳动保障监察作为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有利于促进劳动行政管理职能转变,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逐步健全劳动法制。中国社会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再从改革开放走向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劳资结构、劳动关系也随之发生巨大变化,劳动保障举报投诉和争议仲裁案件呈上升趋势,基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近年来肇庆四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分重视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内设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大队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力求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然而,劳动用工形式及劳资双方利益诉求表现出日益多元化、复杂化,劳动者到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维权人数逐年增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问题多、任务重,重大劳资纠纷化解难度大,大型维权事件仍常有发生。因此,深入研究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选取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深入研究,首先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包括劳动保障监察定义、其五个组成要素、作用及相关基础理论。其次,通过访谈等方式开展实证研究,分析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运行现状,探讨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原因。再次,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国内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经验做法进行研究,并分析其对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启示。最后,针对存在问题和原因,结合先进经验,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一是科学安排,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力量;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知法懂法会用法;三是完善职能,有效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效能;四是调整方式,多措并举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五是强化监督,拓展外部助力协调发展。
马菲[8](2020)在《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研究 ——以山西省A市为例》文中指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由此产生海量劳动关系,为使我国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得以有效实施,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得以维护,劳动保障监察应运而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同时近几年我国加大了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力度,因此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山西省A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发现存在执法手段和执法措施有限影响执法效果,执法依据存在漏洞,监察员执法不力不严,执法手段相对落后的问题,究其原因是由于劳动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仍然需要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处理案件过程中与其他机构存在权责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监察员队伍尚不成熟以及外部环境对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也有一定的影响。针对以上问题,笔者提出一些建议。首先,通过修正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强制执法的力度,提高用人单位违法成本,其次,建议国家对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改革,打造独立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改革机构管理体制,第三,将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劳动仲裁机构整合,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具体程序达到改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的困境。第四,通过严格把关监察员的准入资格,补充监察员的人数,建立严格的培训制度和问责制度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的建设。第五,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宣传,建立一个全民使用的劳动保障全功能网络平台,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率。综上,通过本文的撰写,笔者旨在为山西省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参考意见,同时也能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提供参考意见,以期达到实现公平公正合理执法,达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
司哲[9](2019)在《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用工单位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是否遵纪守法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依法和谐处理劳动关系,这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同时不断发现、纠正不法行为,鼓励合法行为,必要时针对不合规不合法情况依照现行法律条款行政法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统称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直接执行者,它能促进劳动类法律、法规的落实,管理维持劳动秩序,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且对于推进依法行政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阶段,众多问题凸显造成劳动保障监察效率低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形式主义强实践效果差,如何能直接有效的执行监察职责,督促企业整改成为当下难以解决的顽疾成为大部分执法人员心头的疑问。本文选取山东省淄博市为研究目标城市,以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情况为研究对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自身实践中看到、听到、做到的一些基本情况进行总结归纳,运用读硕士期间阅读积累的学术性理论知识,并结合当地法律法规及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相关要求,一是对国内整体劳动保障监察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各地差异化管理模式,讨论国内劳动监察通用的、相对有效的管理。二是自2010年以来,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循规蹈矩,基本上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监察任务,但是在监察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本文在查找出基本问题的基础上,对问题产生的原因、影响因素进行认真分析,把握各方面因素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影响,合理的分段、分层对整个流程进行控制,从根本上改进劳动保障监察现行工作模式,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行率。三是结合淄博市当下城市情况及主流政策方向,总结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及后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认真思考找到问题所在,积极探索新的解决办法,最终将提升执法水平的方案落实,避免纸上谈兵,真正的提出改进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真实有效的建议。
翁玉玲[10](2019)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主体内容,其内涵与美国人力资源管理“人本主义”理念和制度发展密切相关。劳动法治是符合国际人权公约、国际劳工标准和我国劳动法价值原则,可促进劳资平等博弈、公平共享、分配正义,能兼顾公平与效率的法律运行、社会秩序形态。鉴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资方行使经济自由、管理权利、用工自主权的主要形式,与劳动者、劳动关系、劳动者权利(劳权)是不可分割、一体两面的关系,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是以劳资均衡为目标,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是否、应否、如何接受劳动法治干预、调整问题的探讨。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视域下劳动法治问题,既有市场经济国家的共性、普遍性,也有中国问题的个性、特殊性:宏观层面,源于(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理念、制度、机制相对于经济体制改革、向市场经济转轨和发展的滞后;中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发展的脱节,甚至都没有形成劳动法治的问题意识、价值目标;微观层面,表现为企业劳资关系的失衡,劳资关系公平度、和谐度较低,权利争议频发,利益争议更难解决等。具体而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研究背景、问题指向,主要体现于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在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严重滞后、功能缺失的情况下,先行、片面引进了发达国家对劳动用工关系的“先进管理经验”。第二,在缺乏劳动法有效约束、缺乏劳动法治制约的情况下,企业用工模式先行一步进行了科学化、技术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而劳动、经济政策实施中忽视了对社会公正、底层劳动者利益的考虑。企业层面的劳资关系由此显着失衡、扭曲,形成了深层次、结构性、普遍性、持久性的社会矛盾与冲突。资方的经济自由和产权,与劳方的经济自由和劳权,如何能够均衡配置、平等共治、公平共享、分配正义的关系、结构和“企业政体”、“运行模式”,是本文预设的目标模式。本文以“范畴与问题概述——市场经济国家共性、普遍性问题——解决共性问题的价值论与方法论——我国相关问题的特殊性——特殊性所反映的具体法律制度问题(包括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问题、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问题)”的逻辑思路进行研究。第一章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相关概念、理论基础以及劳动法治问题。本文基于劳资均衡、分配正义、公平和谐的价值理念,厘定并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劳动法原则和精神是否得以实现、劳动者的基本权利能否得到充分保障,目的性权利应否、如何通过工具性权利加以实现,如何通过制度安排、机制设计实现劳资当事人相对均衡的博弈与合作,进而实现劳资分配正义、劳动关系公平和谐等劳动法治问题。本章概括了当前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宏观问题与微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第二章是对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问题的探讨。由于雇主立场与劳动保护立场的对立性,各国企业劳动法治呈现劳资竞争互动的发展路径,劳资之间的竞争互动系普遍性问题。此部分系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化历程和秩序演化规律的论述。此部分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受现代劳动法约束、劳动法治化的历史过程以及相关逻辑规律。发达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与调整历程,相互竞争、相互妥协、经济效率价值优先三个阶段,从企业管理与法治竞争、互动,到走向融合,经历了雇主、工会调整,再到当前的劳资共同调整。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历程的重要启示在于,劳动法治干预具有必要性和阶段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实质上就是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当前发达国家的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发展,正好印证了其再次法治化需求。第三章是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是有关市场经济国家解决相关问题的方法论、主要制度的阐述。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安排与逻辑:其一,劳资公平合作、劳资优质均衡的价值目标,以及产权与劳权、劳资合作的法理逻辑。其二,关系结构。市场经济成熟国家的企业管理权、用工自主权、人力资源管理权,与集体劳权、集体劳动关系被迫形成了伴生关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集体劳权、劳动法治逐步形成了关联性、对应性。其三,制度需求。主要包括:劳资分配正义的制度需求;经济全球化下企业竞争的制度需求。其四,制度安排,主要包括:劳资共治的理念与制度;“刚性”的基本劳权保障与资本的理性妥协机制相结合;资本管理中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平衡兼顾的制度安排。第四章是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即资本单边主义。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特殊性问题,在于缺乏市场经济意义的劳动法治的有效干预、调整,也缺乏有效的力量均衡机制,更缺乏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管理的“理性化”、“自觉化”妥协。首先,对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进行实证考察,企业层面劳动法治的现状,发现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公平、正义与“制度襁褓”、企业文化等存在密切关联。其次,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其他国家不同,是缺乏劳动法治干预的背景下,对西方先进管理技术的单边引入、单边发展。最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特殊的“政、资、劳”关系,使得这种单边主义的管理更加突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愈发失衡,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迫切需要进行法治化、现代化转型。由于地方政府的救济联邦主义、重商主义,劳动关系形成了“政府征收苛重,资方利润挤占工资”的劣质均衡。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的特殊问题,与市场经济、法治社会转轨过程中的劳资关系转型以及劳动法治理念、政府角色等存在密切关联。第五章是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方面的平衡规制问题。本章是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立法、法律实施现状、制度缺陷和制度需求进行分析。首先,对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现状进行分析,包括劳动标准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分析我国劳动保障监察职能上的问题。其次,研究企业管理权立法规制中的制度需求,认为我国劳动法律在企业用工管理的规制存在规制失衡的问题,一方面,对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审查、企业惩戒权、劳动者救济权方面的规制或保护力度不足,另一方面,我国劳动法律由于长期形成的父爱主义管制原则,部分用工保护过于严格,导致企业以科学、灵活的管理手段绕过劳动法的监管,严格的用工规制产生“逆向激励”的反效果。最后,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的平衡法治内涵、理念、目标,通过对劳动者基本生存权的刚性保障的加强,以及对其他劳动权益的弹性自治,分析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同时,分析父爱主义管制的适用限度、公法与私法协调的法理与现实、国家责任与企业责任的区分。第六章是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方面的平等自治问题。本章从促进劳资合作、均衡、公平、自由角度研究劳资合作管理中的具体制度缺陷、“劳工四权”的实现状况以及劳动法治理念、制度环境问题与制度需求。第一,承接上一章中关于“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平衡规制”的讨论,进一步论述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进而提出劳资合作共治的现实与制度需求。第二,探讨劳动者民主参与制度的立法问题,以及实质落实该项制度的法治条件、实施原则。第三,分析我国劳动力量扶持机制的缺失及构建问题,分析工会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发挥问题,以及对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确立、落实的制度需求,具体包括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障机制、劳资分配正义的理念、资本妥协让步的压力机制、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第四,研究劳资均衡、劳资合作理念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融入的必要性。第五,分析我国企业法与劳动法在劳动保护规定中的冲突、衔接问题,以及我国企业法中对工会制度、民主管理制度的规范缺失问题,同时,借鉴域外企业立法经验,研究企业法与劳动法在整体制度、价值取向上的冲突问题与衔接。试图通过以上制度理念的调整和相互衔接与合作,实现劳动保护与企业发展的平衡。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第一,在企业组织体系、生产过程中,劳动权与资本产权是一对耦合的、对称的合作关系,两者之间的平衡,符合人权、法治社会和企业竞争发展的制度需求。第二,经济体制、法治社会转型期间,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主义”是微观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原因。第三,劳动法父爱主义管制将促进用工管理实践基于资本逐利性的“逆向激励”,加剧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偏离。第四,劳动权益的刚性保障、公权力的合理发挥、企业内部理性合作意识以及有效的资本妥协让步机制是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劳动法治化的制度需求。基于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本文建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首先,应当以平衡法为原则,以底线性、合理性为限度,适度考虑严格规制对企业的“逆向激励”效果,完善劳动法律的刚性、强制性保障,对资本单边主义进行限制。包括劳动基准立法、执法的全面性、切实性,以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必要性限制。其次,有必要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关于劳资分配正义理念的软约束,重视企业社会责任中的劳动保护要求。最后,在保障底线性劳动条件的基础上,应当通过资本妥协的压力机制的实质构建,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议价力,“扶持”劳动者与资本对抗、博弈、协商的力量,推进劳动者利益代表机制的合法化、正规化,促进企业劳动关系的理性妥协,从而促进劳资合作与共治。
二、略论我国劳动监察体制的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略论我国劳动监察体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2)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评述 |
1.3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法 |
1.4.2 访谈法 |
1.5 创新之处 |
2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劳动关系及认定 |
2.1.2 劳动保障制度 |
2.1.3 劳动保障监察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法治政府理论 |
3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分析 |
3.1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的发展历程 |
3.2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职责 |
3.3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与成效分析 |
3.3.1 法律法规宣传及相关制度建设 |
3.3.2 劳动用工监督检查 |
3.3.3 举报投诉受理 |
3.3.4 违法行为查处 |
3.4 对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现状的访谈调研情况 |
3.4.1 与用人单位人事管理负责人的访谈及结果 |
3.4.2 与劳动者的访谈及结果 |
4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 |
4.1.1 执法威慑力不足 |
4.1.2 重调解、轻执法 |
4.1.3 监察队伍羸弱 |
4.1.4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薄弱 |
4.2 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现存问题原因分析 |
4.2.1 劳动保障监察手段单一 |
4.2.2 监察部门地位较低,政府支持不足 |
4.2.3 监察人员不足且不稳定 |
4.2.4 部门间联动乏力 |
5 完善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对策建议 |
5.1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体系 |
5.1.1 提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地位 |
5.1.2 加强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支持 |
5.1.3 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 |
5.2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及机构建设 |
5.2.1 完善机构配置、压实责任分工 |
5.2.2 多项并举、留住人才 |
5.3 建立劳资纠纷预警机制 |
5.3.1 建立诚信企业(法人)黑名单 |
5.3.2 定期举行用人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培训 |
5.3.3 定期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普法宣传活动 |
5.4 完善部门联动制度 |
6 结语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困境及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阐述与定位 |
(一)劳动保障监察的相关概念 |
1.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 |
2.劳动保障监察与其他社会关系的不同 |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功能定位 |
1.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实施 |
2.保护劳动者的生存权 |
3.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 |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三)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
二、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困境及产生原因 |
(一)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现状 |
1.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流程 |
2.通过执法案例看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困境 |
(二)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困境产生原因 |
1.立法上相对滞后 |
2.执法上存在缺陷 |
3.管理模式上问题突出 |
三、完善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的路径选择 |
(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
1.提高条例的法律位阶地位 |
2.合理界定受案范围 |
3.赋予强制执行权,增强处罚力度 |
(二)建设高效率执法队伍 |
1.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 |
2.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构筑法律信仰 |
3.完备培训考核制度,增加专业机构 |
4.提高信息化管理,完成数字化建设 |
5.强化内部监督,防止机制空壳化 |
(三)完善行政管理工作 |
1.明确职能定位,借助联合执法力量 |
2.扶持工会,充分发挥工会维权作用 |
3.加强财政预算,增加软硬件设备投入度 |
4.构筑全国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体系 |
(四)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理念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休息权概述 |
第一节 劳动者休息权的内涵 |
一 休息权的界定 |
二 劳动者休息权的价值 |
第二节 劳动者休息权的理论基础 |
一 人权理论 |
二 作为劳动权延伸的休息权 |
第三节 法国劳动者休息权现状和历史发展 |
第二章 法国对劳动者休息权的立法保护 |
第一节 法国劳动者休息权保障的法律渊源 |
一 国际渊源 |
二 欧盟渊源 |
三 国内渊源 |
第二节 法国战后劳动立法改革的背景与得失 |
第三章 法国对劳动者休息权的行政保护 |
第一节 中央行政部门 |
第二节 法国地方劳动监察 |
第四章 法国对劳动者休息权的司法保护 |
第一节 法国劳动争议司法处理机制 |
第二节 法国典型劳动判例 |
第五章 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特点及问题 |
第一节 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是内部因素和外部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 |
一 法律保护发展历史悠久曲折 |
二 立法、司法与欧盟互动 |
三 劳动政策具有较强的社会保障权属性并受到其他领域政策影响 |
四 政府和工会在劳动者休息权保护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
第二节 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问题 |
一 休息权相关法律适用复杂增加使用成本 |
二 改革困难,难以兼顾不同群体利益 |
第三节 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的发展趋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综述 |
(三) 研究思路 |
(四) 研究方法 |
一、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 基本概念 |
1. 劳动保障监察 |
2.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 |
3. 行政执法 |
4.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
(二) 理论基础 |
1. 组织变革理论 |
2. 行政分权理论 |
二、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的实践分析 |
(一) 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总体情况 |
(二) 行政处罚权全部下放乡镇综合执法 |
1. 改革举措 |
2. 改革成效 |
3. 改革后产生的实际问题 |
(三) 部分行政处罚权下放乡镇综合执法 |
1. 改革举措 |
2. 改革成效 |
3. 改革后产生的实际问题 |
(四) 行政处罚权下放试点乡镇综合执法 |
1. 改革举措 |
2. 改革成效 |
3. 改革后产生的实际问题 |
(五) 行政处罚权不变,执法职能下放基层 |
1. 改革举措 |
2. 改革成效 |
3. 改革后产生的实际问题 |
三、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存在的问题 |
(一) 改革设计缺陷 |
1. 国家层面未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改革指明方向 |
2. 省级层面劳动保障监察主管部门话语权不足 |
3. 改革观点不一致 |
(二) 执法碎片化导致执法效率降低 |
1. 行政执法权的碎片化 |
2. 行政处罚项目的碎片化 |
3. 执法队伍的碎片化 |
4. 执法对象的碎片化 |
(三) 改革试点引发执法力量削弱 |
1. 未建立统一执法体制 |
2. 缺少县级统筹部门 |
3. 镇域综合执法承接能力有限 |
4. 镇域综合执法缺乏决策权管理 |
(四) 改革推进体系不科学 |
1. 改革试点体系不合理 |
2. 未构建集合型的执法体制 |
3. 未建立改革考核评估监督体系 |
四、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 改革设计缺陷的成因分析 |
1. 改革规划不足 |
2. 条线管理弱化 |
3. 基层队伍职能不清晰 |
(二) 执法效率降低的成因分析 |
1. 缺乏一体化全流程理念 |
2. 缺乏整合的理念 |
(三) 执法力量削弱的成因分析 |
1. 基层政府不重视 |
2. 上级部门管理缺位 |
3. 乡镇街道人员编制受限 |
4. 忽视决策权对执行权的监督 |
(四) 改革推进体系不科学的成因分析 |
1. 未及时总结分析改革试点情况 |
2. 未能整合综合执法部门的执法力量 |
3. 不关注改革成效 |
五、完善苏州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的对策和建议 |
(一) 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整体设计 |
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是核心 |
2. 依托执法机构改革契机重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 |
3.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角色定位要清晰 |
(二) 整合设计综合执法改革 |
1. 围绕行政执法全流程整合设计综合执法改革 |
2. 围绕人社相关领域权限整合设计综合执法改革 |
3. 围绕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权限整合设计综合执法改革 |
4. 建立统一的跨地区协查机制 |
(三) 通过改革提升和完善执法能力 |
1. 统一明确市级、县级、镇域劳动保障监察权责 |
2. 建立县级综合执法部门 |
3. 推行专业化执法队伍改革 |
4. 推行行政执法决策权与执行权分离体制 |
(四) 建立科学的改革体系 |
1. 建立执法成效目标 |
2. 建立集合型执法体制 |
3. 建立考核评估和责任监督体系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问题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6)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X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文献综述 |
1.3.3 简要评价 |
1.4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5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劳动保障 |
2.1.2 劳动保障监察 |
2.1.3 基层劳动保障监察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协同治理理论 |
2.2.3 法治政府理论 |
2.2.4 公共舆论监督理论 |
2.2.5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
第3章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发展历程回顾 |
3.1 行政关系时期 |
3.2 起步阶段 |
3.3 建立阶段 |
3.4 发展阶段 |
第4章 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现状分析——以浙江省X县为例 |
4.1 浙江省X县劳动保障监察情况简介 |
4.2 浙江省X县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措施及其成效 |
4.3 浙江省X县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突出问题 |
4.3.1 监察队伍建设不足问题 |
4.3.2 基础建设不足问题 |
4.3.3 监察执法薄弱问题 |
4.3.4 部门联动不畅问题 |
4.4 浙江省X县劳动保障监察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4.1 法律层面的原因 |
4.4.2 观念层面的原因 |
4.4.3 管理体制的原因 |
第5章 完善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的对策 |
5.1 健全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
5.1.1 加快立法建设 |
5.1.2 及时修订内容,提高可操作性 |
5.1.3 完善法律实施办法和司法解释 |
5.2 加强劳动保障宣传引导 |
5.2.1 宣传认识要提高 |
5.2.2 加强重点宣传 |
5.2.3 推广日常宣传 |
5.2.4 违法行为信息公示 |
5.3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和两网化建设 |
5.3.1 加强人员资金等配置 |
5.3.2 加强业务培训 |
5.3.3 转变执法观念 |
5.3.4 完善考核制度 |
5.3.5 深化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 |
5.4 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
5.4.1 推动信息共享 |
5.4.2 强化防欠办建设,推动无欠薪县创建 |
5.4.3 加强责任追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X县劳动用工问卷调查 |
(7)肇庆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思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目的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第二章 劳动保障监察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核心概念界定 |
2.1.1 劳动保障监察的含义 |
2.1.2 劳动保障监察与其他行政概念的区分 |
2.2 劳动保障监察构成要素 |
2.2.1 劳动保障监察主体 |
2.2.2 劳动保障监察客体 |
2.2.3 劳动保障监察职能 |
2.2.4 劳动保障监察方式 |
2.2.5 劳动保障监察环境 |
2.3 劳动保障监察的作用 |
2.3.1 调节劳动关系平衡 |
2.3.2 督促落实劳动法律法规 |
2.3.3 维持劳动力市场秩序 |
2.4 基础理论 |
2.4.1 政府监管理论 |
2.4.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4.3 现代行政法的平衡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运行现状及问题 |
3.1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现状 |
3.1.1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主体情况 |
3.1.2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客体情况 |
3.1.3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职能情况 |
3.1.4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方式情况 |
3.1.5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环境情况 |
3.1.6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情况 |
3.2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 |
3.2.1 监察主体力量不足 |
3.2.2 监察对象配合不够 |
3.2.3 监察职能划定不清 |
3.2.4 监察方式效能不高 |
3.2.5 外部监管机制不强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劳动保障监察内部原因 |
3.3.2 劳动保障监察外部原因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内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的经验借鉴 |
4.1 国外劳动保障监察经验借鉴 |
4.1.1 美国的经验 |
4.1.2 日本的经验 |
4.1.3 国外劳动保障监察的经验启示 |
4.2 国内劳动保障监察经验借鉴 |
4.2.1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验 |
4.2.2 上海市的经验 |
4.2.3 镇江市的经验 |
4.2.4 温州市龙湾区的经验 |
4.2.5 国内城市劳动保障监察的经验启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
5.1 科学安排,配齐配强劳动保障监察主体力量 |
5.1.1 多管齐下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 |
5.1.2 全面提升执法队伍“软实力” |
5.1.3 切实加强执法队伍“硬实力” |
5.2 加强宣传,引导劳动关系双方知法懂法会用法 |
5.2.1 强化劳动关系双方遵法守法的意识 |
5.2.2 引导劳动者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权 |
5.3 完善职能,推动劳动监察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
5.3.1 理顺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职能划分 |
5.3.2 加快推进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
5.3.3 探索建立劳动保障监察垂直化管理体制 |
5.4 调整方式,多措并举适应新形势的发展 |
5.4.1 建立劳动保障大数据监测预警平台 |
5.4.2 强化执法强制权限,加大执法力度 |
5.5 强化监督,拓展外部助力协调发展 |
5.5.1 健全企业工会组织,探索“工会+”模式 |
5.5.2 完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企业等级评价机制 |
5.5.3 加强社会监督,引领群众共建共治和谐劳动关系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职人员访谈提纲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研究 ——以山西省A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概述及其理论概述 |
1.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
1.1.1 劳动保障 |
1.1.2 劳动保障监察 |
1.1.3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原则 |
1.2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关理论 |
1.2.1 威尔逊现代行政学理论 |
1.2.2 劳动关系政府规制理论 |
1.2.3 希克斯的整体性治理理论 |
1.3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必要性 |
1.3.1 法律实施的有力保障 |
1.3.2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神 |
1.3.3 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控器 |
第二章 山西省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现状 |
2.1 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主体 |
2.1.1 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机构及其职责 |
2.1.2 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管辖范围 |
2.1.3 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依据 |
2.2 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 |
2.2.1 受理立案 |
2.2.2 调查取证 |
2.2.3 案件处理 |
2.2.4 结案归档 |
2.3 近年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成效 |
2.3.1 主动监察和绿色通道预防群体性事件 |
2.3.2 多部门联动解决工资案件 |
2.3.3 积极推进“两网化”工作 |
2.3.4 多次开展专项大检查活动 |
第三章 山西省A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 |
3.1.1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手段不足 |
3.1.2 监察执法执行存在漏洞 |
3.1.3 监察执法主观不力不严 |
3.1.4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模式落后 |
3.2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
3.2.1 法律层面有待完善 |
3.2.2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理体制存在缺陷 |
3.2.3 与其他部门权责不清 |
3.2.4 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不成熟 |
3.2.5 监察执法环境不理想 |
第四章 加强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对策建议 |
4.1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立法 |
4.1.1 加大强制力度 |
4.1.2 提高违法成本 |
4.2 优化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体制 |
4.2.1 打造独立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 |
4.2.2 改革机构管理体制 |
4.3 改革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相关机构 |
4.3.1 整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劳动仲裁机构 |
4.3.2 多部门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 |
4.4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 |
4.4.1 严把监察员“入口”,加强在职学历 |
4.4.2 补充监察员人数,充实监察执法队伍 |
4.4.3 全面提升素质,加强监察执法水平 |
4.5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外部环境 |
4.5.1 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网络系统 |
4.5.2 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关于A市劳动者维权意识调查 |
致谢 |
个人简况 |
(9)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劳动保障 |
2.1.2 劳动保障监察 |
2.2 理论依据 |
2.2.1 劳权理论 |
2.2.2 国家干预理论 |
2.2.3 服务型政府理论 |
2.2.4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现状分析 |
3.1 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目前所采取的举措与成效 |
3.1.1 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基本情况 |
3.1.2 当下采取的措施 |
3.1.3 取得的成就 |
3.2 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
3.2.1 依法行政落实不到 |
3.2.2 人员配置捉襟见肘 |
3.2.3 工作效率低 |
3.2.4 监察效果不明显 |
3.3 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3.3.1 制度不完善和执行力不够是根本 |
3.3.2 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不够 |
3.3.3 工作中主客观因素影响大 |
3.3.4 缺少完整管理体系 |
4 国内其它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的经验借鉴 |
4.1 国内其它地区劳动保障监察概况 |
4.1.1 青岛:实现网络化及网格化管理 |
4.1.2 广州:重立法严执法 |
4.1.3 东莞:多元化监察模式 |
4.2 经验借鉴 |
4.2.1 加强监督考核管理 |
4.2.2 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
4.2.3 综合执法与信息化管理两手一起抓 |
5 进一步完善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的对策分析 |
5.1 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 |
5.1.1 完善制度与严格执法并行 |
5.1.2 强化内外部监督 |
5.2 加强队伍建设 |
5.2.1 引进专业性人才充实队伍 |
5.2.2 以培训为抓手提升队伍素质 |
5.2.3 优化队伍结构 |
5.3 提升工作效率 |
5.3.1 肃清不正工作之风 |
5.3.2 建立科学的内部管理体制 |
5.3.3 引入精细化管理模式谋高效 |
5.3.4 加大执法投入 |
5.4 建设两网化管理 |
5.4.1 建立流程管理模式 |
5.4.2 推动信息化管理 |
5.4.3 实行网格化管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10)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为什么研究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劳动法治问题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逻辑框架、创新之处 |
四、几点说明 |
第一章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概述 |
第一节 主要概念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 |
二、何为劳动法治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关系 |
一、基于生产关系的相关性 |
二、基于法律关系的相关性 |
三、基于价值和目标的相关性 |
第三节 劳动法治问题 |
一、宏观问题和微观问题 |
二、全球一般性问题和中国特殊问题 |
第四节 理论工具 |
一、科斯的企业性质理论 |
二、布洛维的工厂政体理论 |
三、劳资分配正义理论 |
四、工具性权利理论 |
第二章 各国企业劳动法治的普遍性:劳资竞争互动 |
第一节 横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秩序生成 |
一、美国:工作场所下的劳资共治 |
二、法国:经济形势导向的人力资源管理 |
三、德国:劳工力量“扶持”机制的形成 |
四、日本:管理主义模式的典范 |
五、英国:社会伙伴关系 |
第二节 纵向考察:发达国家劳动法治演化规律 |
一、与劳动法治相互竞争阶段 |
二、与劳动法治相互妥协、相互制衡阶段 |
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效率价值优先阶段 |
第三节 当前发达国家劳资互动的问题 |
一、经济全球化下资本的阶段性优势 |
二、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推行 |
第四节 发达国家劳资互动、劳动法治化历程的启示 |
一、劳动法治干预的必要性与阶段性 |
二、资本主导的内部市场化的法治干预需求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个性化”与法治化需求 |
第三章 企业劳动法治的一般性制度安排与法理逻辑 |
第一节 价值目标和法理逻辑 |
一、价值目标 |
二、法理逻辑 |
第二节 企业劳动法治的关系结构 |
一、企业规章制定权与劳动者权利关系 |
二、企业决策权与民主参与权的关系 |
三、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关系 |
第三节 企业劳动法治制度需求与路径 |
一、社会维度需求:劳资分配正义 |
二、经济维度需求:全球化下企业竞争发展 |
三、路径之一:劳工权利的刚性保障与柔性协调 |
四、路径之二:企业管理视域下劳动者力量扶持机制的重要性 |
五、路径之三:劳资共治——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法治的融合 |
六、路径之四:社会保护与经济促进的平衡 |
第四章 我国企业劳动法治的特殊性:资本单边主义 |
第一节 资本单边主义的现象、影响因素 |
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严苛管控 |
二、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形式主义 |
三、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公平、正义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单边发展 |
一、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与劳动法治的发展错位 |
二、劳动法治理论的滞后性 |
第三节 政府重商主义战略下劳资失衡 |
一、“政、资、劳”之间的特殊关系 |
二、地方政府对企业用工自主权的放大 |
第四节 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法治转型需求 |
一、转型动因:劳资权力支配关系 |
二、转型起点:统治性企业政体 |
三、转型方向:现代化、法治化 |
第五章 我国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平衡规制 |
第一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法律实施问题 |
一、劳动法律实施效果不佳 |
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缺失 |
第二节 规制不足:企业管理权的必要性规制缺失 |
一、劳动关系争议的重要原因:企业管理权的滥用 |
二、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内容规范漏洞 |
三、缺乏企业惩戒权的必要性限制 |
第三节 规制过度:劳动法律父爱主义管制 |
一、强制性保护对平等博弈机制的“制度替代” |
二、严格用工保护下企业管理制度逐利性的“逆向激励” |
第四节 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权的平衡规制 |
一、劳动法改革的平衡法取向 |
二、劳动者权益的刚性保障 |
三、父爱主义管制的有限适用 |
第六章 我国企业劳资合作管理的平等自治 |
第一节 劳动关系管理规制中的劳资自治的边界 |
一、个体自治的界限 |
二、团体自治与集体劳动关系的法治化 |
三、“基准线以上问题”的弹性干预 |
第二节 劳资共治机制、条件 |
一、劳资共治的制度缺陷 |
二、劳资共治的条件完善 |
第三节 劳方力量扶持机制 |
一、工会监督职能缺失与企业管理的资本单边主义 |
二、工具性权利、劳动者代表制度的构建 |
三、劳动者市场议价力的提高 |
第四节 劳资均衡合作理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对劳动者权益的忽视 |
二、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价值理念的软性约束 |
第五节 企业法与劳动法的劳资合作制度衔接 |
一、我国工会、职代会在企业法中的尴尬地位 |
二、域外企业法中的劳动权利制度 |
三、我国企业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四、略论我国劳动监察体制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快递员劳动权益保障的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 张华超. 北京邮电大学, 2021
- [2]文成县劳动保障监察问题及对策研究[D]. 刘晓初. 四川师范大学, 2021(12)
- [3]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困境及路径选择[D]. 黄晓雨.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4]法国劳动者休息权法律保障机制研究[D]. 周启藩.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5]苏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研究[D]. 严怡雯. 苏州大学, 2020(03)
- [6]我国基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 ——以浙江省X县为例[D]. 施林清. 湘潭大学, 2020(02)
- [7]肇庆四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D]. 陈梅娟.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8]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研究 ——以山西省A市为例[D]. 马菲. 山西大学, 2020(01)
- [9]淄博市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D]. 司哲.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2)
- [10]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劳动法治问题研究[D]. 翁玉玲.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